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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证券简称:安科瑞证券代码:300286

上海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二O一三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或直系近亲属。本次全部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

2、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公司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24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6,934万股的3.53%(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其中首次授予22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2%;预留2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2%,占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总数的8.98%。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预留激励对象指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招聘的专业人才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上述预留激励对象由董事会在首期授予日后一年内确认并授予限制性股票。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60个月,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计算。

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的12个月内为禁售期,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自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为禁售期;禁售期后为解锁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解锁时间解锁比例

第一批解锁期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5%

第二批解锁期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三批解锁期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四批解锁期自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5%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解锁时间解锁比例

第一批解锁期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二批解锁期自首次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批解锁期自首次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5%

在解锁期内,董事会确认达到解锁条件后,激励对象必须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期内,就当期可申请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向公司提交限制性股票解锁申请书。如激励对象未按期限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申请,视为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解锁,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锁并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

7、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7.22元,为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14.44元的50%。预留2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时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该价格为授予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

8、公司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除上述情况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需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以2012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32%、52%、75%;(2)以2012 年净利润为

基数,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40%、67%。

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需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以2012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2%、52%、75%;(2)以2012年净利润为基数,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67%。

其中,销售收入为合并报表数据;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10、公司用于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单一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11、授予日及授予方式:本激励计划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认授予条件成就后确定授予日并予以公告。自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30日内董事会将按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2、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所需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本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3、由于授予日未定,本激励计划对于股权激励成本的测算存在不确定性,这将对成本的最终确定产生影响。

14、公司承诺,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公司不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15、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16、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目录

释义 (1)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激励对象及其确定依据及范围 (6)

第三章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数量和分配 (8)

第四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和禁售期 (9)

第五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授予价格 (11)

第六章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和考核条件 (13)

第七章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程序 (17)

第八章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9)

第九章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21)

第十章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 (23)

第十一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25)

第十二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7)

第十三章其他事项 (29)

第十四章附则 (30)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安科瑞、公司、本公司指上海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股权激励计划指

上海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指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人员

限制性股票指在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时,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授予激励对象的安科瑞A股股票,该等股票在授予激励对象后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锁定和解锁

董事会指上海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上海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指上海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授予日指公司将标的股票授予激励对象的日期,在本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认授予条件成就后确定授予日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标的股票时激励对象支付的价格

禁售期指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日后12个月内(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至首次授予日后24个月内),激励对象获授之限制性股票及基于该等股票分配的股票红利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激励对象因限制性股票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以应付股利的形式代管,并于相应

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向激励对象支付

解锁期指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12个月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24个月后)即进入解锁期,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将在解锁期内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分批、逐步解锁,解锁后激励对象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由处置获授之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指公司在特定条件下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向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回购每一股限制性股票所需支付的对价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元指人民币元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备忘录1、2、3号》指《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指《上海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1、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由股东大会批准生效。

三、制定本激励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利益相一致,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持续的回报;

3、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强化对上市公司核心团队的激励力度。

四、制定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1、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2、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3、吸引与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五、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核批准实施本激励计划及其变更和终止。

2、公司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激励计划,报股东大会审批和主管部门备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3、公司监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发表独立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六、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1、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3、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发表独立意见;

4、监事会核实激励对象名单;

5、公司聘请律师对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6、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

7、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同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

8、在股权激励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法律意见书。公司股东大会在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9、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10、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监事会应当就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说明;

11、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本激励计划后,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实施。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相关事宜。自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30日内董事会将按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七、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激励计划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及财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按相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激励对象及其确定依据及范围

一、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1、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49人(不含预留激励对象),占截至2012年11月30日公司总人数的8.33%。上述人员均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全职工作,已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中不参加本激励计划。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监事、无公司独立董事、无持有公司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也无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或直系近亲属。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实施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中不合格;

5、参加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

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若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规定不得参与激励计划情形的,公司将回购已经授予该激励对象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

五、预留股票的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预留22万股(占授予总数的8.98%)作为预留股票,预留激励对象指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范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包括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招聘的专业人才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上述预留激励对象应当符合本章第四条所规定的条件,由董事会在首期授予日后一年内确认并授予限制性股票。

董事会需对上述可获授预留股票的激励对象进行确认,按相同的价格确定方法重新召开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同时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预留激励对象,授予时监事会需核实该等激励对象名单,并在2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第三章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数量和分配

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激励计划的股票种类和数量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45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6,934万股的3.53%。其中,首次授予22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2%;预留2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98%。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

三、限制性股票的分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拟分配的股票

数量(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

拟分配的股票

总数的比例%

占公司股

本总额比

例%

罗叶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20 8.16 0.2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8人203 82.86 2.93 预留22 8.98 0.32

合计245 100.00 3.53 注:1、截止2012年11月30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总人数为588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49人,占公司总人数的8.33%。

2、激励对象实际获授数量由其在本计划授予数量的范围内实际认购数量确定。

3、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公告。

第四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和禁售期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60个月,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需在公司董事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董事会确认授予条件成就后,确定授予日并予以公告,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期间: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均为公司依据现行适用的《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披露本激励计划至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0日内,公司不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内授予,并按照本激励计划项下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方式进行,即于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到期未授予的不再授予。

三、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的12个月内为禁售期,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自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为禁售期;禁售期后为解锁期。

在禁售期和解锁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或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由公

司代为收取,待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若限制性股票部分或全部未能解锁的,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第五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授予价格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若未能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本激励计划自然终止。

1、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标的股票时,公司业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4,100万元。

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2、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根据《上海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1、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授予价格依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2年12月24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14.44元的50%确定,为每股7.22元。

2、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相同的价格确定方法召开董事会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即依据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的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确定。

前述均价的确定方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除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第六章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和考核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解锁时间解锁比例

第一批解锁期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5%

第二批解锁期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三批解锁期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四批解锁期自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5%

2、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解锁时间解锁比例

第一批解锁期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二批解锁期自首次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批解锁期自首次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5%

在解锁期内,董事会确认达到解锁条件后,激励对象必须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期内,就当期可申请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向公司提交《限制性股票解锁申请书》。如激励对象未按期限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申请,视为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解锁,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及考核条件

1、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期解锁,在解锁期内满足本激励计划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解锁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考核标准解锁比例

第一批解锁2013年度销售收入较2012年度增长15%;

且,2013年度净利润较2012年度增长10%

15%

第二批解锁2014年度销售收入较2012年度增长32%;

且,2014年度净利润较2012年度增长20%

25%

第三批解锁2015年度销售收入较2012年度增长52%;

且,2015年度净利润较2012年度增长40%

25%

第四批解锁2016年度销售收入较2012年度增长75%;

且,2016年度净利润较2012年度增长67%

35%

(2)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分三期解锁,在解锁期内满足本激励计划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解锁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考核标准解锁比例

第一批解锁2014年度销售收入较2012年度增长32%;

且,2014年度净利润较2012年度增长20%

25%

第二批解锁2015年度销售收入较2012年度增长52%;

且,2015年度净利润较2012年度增长40%

30%

第三批解锁2016年度销售收入较2012年度增长75%;

且,2016年度净利润较2012年度增长67%

45%

其中,销售收入为合并报表数据;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

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范本

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范本 甲方: 法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公司《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依照甲方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就乙方参与甲方股权激励计划,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 一、前提条件 1、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在甲方公司部门任之职。 2、经甲方行政部按照甲方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确认乙方具有参与该计划的资格。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2个条款,则本协议失效。 二、限制性激励权利的考核与授予 1、由甲方的行政部按照《激励计划》及《绩效考核办法》中的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授予乙方相应的限制性激励权利数量。 2、如果乙方考核符合条件,甲方在考核结束后______天内发出《限制性权益确认书》(“分红权”或“期权”)。 3、乙方在接到《限制性权益确认书》(注明“分红权”)后,同意分红权激励部分的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个人执行期权计划的入股资金,不进行现金分配;

并于______天内签字返回行政部;逾期不签回,视为乙方放弃本次确认书中全部权利。 4、乙方在接到《限制性权益确认书》(注明“期权”)后______天内签回行政部并实施,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本次确认书中全部权利。乙方分红权累积的收益不足以购买所对应的出资额时,则可自筹或向公司借款,如果向公司借款需取得股东大会同意。 三、限制性权益的权利与限制 1、乙方取得的公司或员工持股平台的股权将设定锁定期,锁定期自取得日(工商登记日)起为______年;若锁定期结束或为结束时,公司启动上市,则锁定期按《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权在锁定期间依法享有投票权、表决权与分红权。 3、未经股东会同意,乙方持有的分红权或锁定期间的限制性股权不得转让、出售、交换、记账、质押、偿还债务。 4、当甲方发生送股、转增、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乙方所持有的限制权利进行相应调整。 5、乙方的行权和退出依照国家法规、《激励计划》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6、在行权期内公司上市,公司将提前通知乙方行权,将乙方限制性权益转为公司注册股。 四、本协议书的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凡发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自情况核实之日起即丧失激励资格、考核资格、取消剩余分红,情节严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有权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参与公司一切激励计划、取消职位资格甚至除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模板

本方案适用情况:(1)本方案为限制性股权模式;(2)本方案明确了员工股权的进入机制、管理机制、调整机制、退出机制;(3)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使用;(4)本方案是公司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的核心文件;(5)本方案涵盖了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条款,关键条款已标注使用说明,下载后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标注的说明修改使用,修改完毕后删掉说明(红色字体)即可。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获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股权),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规定条件,限制性股票(权)才能实际归属至激励对象名下,并从中获益。 关于 【XXXX有限公司】 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激励计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x】年【xx】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3 - 第二章定义................................................. - 3 - 第三章激励目的............................................. - 4 - 第四章激励总量............................................. - 4 - 第五章管理机构............................................. - 4 - 第六章员工激励股权的授予................................... - 5 - 第七章员工激励股权的归属................................... - 5 - 第八章内部管理制度......................................... - 6 - 第九章员工激励股权的转让和处置............................. - 6 - 第十章激励对象离职时的特殊处理............................. - 7 - 第十一章特殊情况下对员工激励股权的调整....................... - 7 - 第十二章相关税费............................................. - 8 - 第十三章附则................................................. - 8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为保证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档,对应的考核结果如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以上,激励对象根据年度考核分数对应的个人可解锁比例进行解锁,当期未解锁部分由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拟解锁份额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草案)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和业务技术骨干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使他们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利益紧密的结合起来,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调动高管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有效途径,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的长期性、互补性,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公司愿景,实现股权激励已势在必行。 一、股权激励概述 所谓股权激励是指授予公司经营者、雇员股权,使他们能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服务的一种激励制度。股权激励的本质是通过对人力资本价值及人力资本的剩余价值索取权的承认。正确处理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矛盾,形成利益共生共享的机制和制度安排,它是企业基于未来可持续性成长与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人力资源的获取举措。其在实际的操作中为了达到两个目的:一是要持续激励高管团队为股东,让其创造更高业绩、二是激励和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专业技术人才。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可分为向股东转让股权,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另外还有虚拟股票、业绩股票、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适用于上市公司,虽然其对非上市公司具有来之不易的参考价值,

但上市公司是股份透明,市场交易活跃,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性的公司,具有股价不易认定,转让受限等特点。使得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其特殊性。有限责任公司不能照搬上市公司规定来实施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计划。这就要依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因企制宜,量体裁衣,采取适合其本身特点的股权激励案。 二、公司现状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为、二位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其出资额分别为法人代表600万元、董事长400万元,各占股份的60%、40%。截止2014末,公司总资产13915万元,负债总额1015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7567309元,按股份公司的折股比例计算,将公司的全部净资产折算为1000万股,每股股价为3.7567元。 公司创业至今,历经十几年的打拼,由一个不见经传的小民营企业创造为怀宁县一枝独秀资产超亿的商业龙头企业。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逐渐显现了企业存在一股独大,员工滞留在我只为老板打工的无主人公、责任感的心态,公司的治理停留在典型的民营企业人治特征的弊端,如何激励和留住能将个人使命和公司使命紧密结合,通过实现公司愿景来达成个人梦想的公司高层及业务技术骨干,仅通过加薪和提高福利待遇等办法来留住企业核心人才有时也因企业处于成长型期而感力不从心。适时实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除可激励员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限制性股权)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一、目的 1.加强员工与公司凝聚力; 2.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3.约束和规范短期行为; 4.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5.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 6.奖励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职责 1.公司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会决定,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 3.《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核,报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5.公司监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的适合性,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 三、股权激励模式 1.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权的模式进行激励。 2.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激励对象依据“股权激励计划”与“股权激励协议书”的规定获得限制性股权,并可按规定申请解锁及申请回购。 四、股权激励范围 1.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详见《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激励对象名单以每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布的名单为准。

2.股权激励仅适用于公司未上市前的股权激励。公司上市后将被新的股权激励制度取代。 五、股权激励计划 1.股权激励计划的编制 (1)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权激励需求进行评估;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是否需要采取股权激励进行评估;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适用的股权激励方式进行评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哪些人要纳入本次股权激励及激励额度进行评估; 2.《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股权激励计划》,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布执行。 六、股权的授予与解锁 1.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后,授予相应的限制性股权(即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向激励对象转让股权); 2.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权的价格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与激励对象协商确定。 3.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权在解除限售前不享有进行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处置权。 4.激励对象获得的限制性股权的回购由《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并按《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七、其它条款 1.《股权激励计划》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等行为。 2.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未涉及内容,以《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为准。 3.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报公司股东会审议后发布执行。 4.股权激励不影响公司因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资产出售或购买、吸收以及其它合法行为。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_ 日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协议编号:______ 签订地点:_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鉴于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乙方系公司员工,于年月日入职公司,曾对公司做出贡献,公司有意对乙方进行额外奖励和激励;根据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股东会决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公司决定赠与乙方股的激励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 商,针对赠与激励股权一事,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激励股权的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另有说明,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激励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激励股权拥有者

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激励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激励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2、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激励股权)的比例进行分 配所得的红利。 二、激励股权的总额 1、甲方以形成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同意乙方受赠股的激励股权。 2、甲方每年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参照公司业绩的情况,增加或减少乙方受赠激励股权的份额。 三、激励股权的行使条件 1、甲方根据《股权激励方案》的规定,对乙方进行业绩考核,计算出乙方可分红的比例。 2、甲方在每年度的三月份将乙方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红等情况。 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4、5项约定。

四种股权激励方案

四种股权激励方案剖析(图) 股权激励方案:业绩股票 案例展示:这是一家综合类的上市公司,其业绩较为平稳,现金流量也较为充裕。正值公司对内部管理机制和行业及产品业务结构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和重组创新,企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调整。为了保持业绩稳定和公司在核心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经邦咨询考虑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实行业绩股票计划,既是对管理层为公司的贡献做出补偿,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业务骨干,有利于公司管理制度的整体设计及与其它管理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融合,降低制度安排和运行的成本。 方案分解: 1.授予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2.授予条件: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实施奖罚。考核合格,公司将提取年度净利润的2%作为对公司高管的激励基金,购买本公司的流通股票并锁定;达不到考核标准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受罚人员以现金在6个月之内清偿处罚资金。 案例解析: 1.激励模式:这是一家综合类的上市公司,其业绩较为平稳,现金流量也较为充裕,因此比较适合实行业绩股票计划。 2.激励对象:该方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既是对管理层历史贡献的补偿,又能激励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及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业务骨干,保持公司在核心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另外,这样的激励范围因为涉及人数不多,使公司的激励成本能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激励范围比较合适。 3.激励作用:该公司激励方案确定的激励力度为不大于当年净利润的2%,虽然公司的净利润基数较大,但分摊到每一个被激励对象后与实施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的上市公司总体比较是偏低的。如:公司某年度的净利润为1.334亿元,按规定可提取266.8万元的激励基金,激励对象如果按15人计算,平均每人所获长期激励仅为17.8万元。在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以传统产品为主的时候,由于传统行业的企业对人才的竞争不像高科技企业那么激烈,因此,激励力度偏小对股权激励效果的影响不会太明显。但近年来,该公司已逐步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转移,并在原有产业中重点投资发展一些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潜力较大的高科技产品,实现产品的结构调整和高科技创新,而高科技企业对人才的争夺将会比传统企业激烈得多,此时的激励力度应随之调整。 另外,在该方案中,所有的激励基金都被要求转化为流通股,这可以强化长期激励效果,但同时短期激励就无法强化了。因此可以考虑将激励基金部分转化为股票,而部分作为现金奖励留给个人,这样就可以比较方便地调节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的力度,使综合的激励力度最大化。 股权激励方案:股票期权 案例展示:某公司是一家在境外注册的从事络通信产品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

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 第一章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第二章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第一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第二条董事会是本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订和修订本计划并报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监事会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业务规则进行监督。 第三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第一条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3、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人员。 第二条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人,包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员工; 以上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需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签署了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 第四章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第一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范本)

上海A广告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办法(初稿) 第一条股权激励计划的依据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激励计划的对象 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 建议:仅列岀员工的职位,不列岀具体姓名。 第三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来源 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权是指。 第四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期间 自2010年度至20 年度分期实施,2010年度为第一期,2011年度为第二期,2012年度为第 三期。 第五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激励对象分期受让激励股权,每期受让的激励股权数量如下:第一期受让的激励股权数量不少于可 受让激励股权总量(即公司总股本的)的,不高于可受让激励股权总量的;第二期累计受让的激励股权数量不高于可受让激励股权总量的;第三期受让激励股权数量包括当时可受让激励股权总量中尚余的全部股权。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授权日为:。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可行权日为:。 第六条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受让激励股权的业绩考核指标:以销售业绩(即主营收入)、净利润、搜索引擎收录页数、PR值、访问量、浏览量、Alex排名、注册用户数作为基本业绩考核指标。搜索引擎收录页数以当前数据为基准 数据,Google收录页数为102,000 ,Baidu收录页数为1340 ; PR值以 5 为基准数据;访问量 以2009年平均每日数值为基准数据,数值为10081 ;浏览量以2009年平均每日数值为基准 数据,数值为85450 ; Alex排名以2009年6月至今数据为基准数据,数值约为25,000 ;注册用户数以2009年12月至今数据为基准数据,数值为45/日。三期的行权条件分别为: (一)2010年度,销售业绩为380万, (二)2011年度,销售业绩为760万,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迄今为止最专业的股权激励经验总结 (二)限制性股票 在系统阐述各种模式的要义及实践操作之前,承接上文,有必要先介绍一下华扬资本对股权激励的基本逻辑: 1、股权是有价值的,而且具有资本价值,所以用股权来激励是有价值的 2、股权激励首要考虑是要达到激励目的,要看结果,看有无促进企业价值的增长 3、用具有资本价值的股权来激励员工,隐含的前提是激励对象是有人力资本价值的 4、人力资本的价值,同样也是不看过程看结果,看有无促进企业价值的增长 5、所以,股权激励的模式、数量、价格等必须与有无促进企业价值增长这一结果紧密挂钩 上述逻辑用一句话来描述,就是“激励与约束对等”。理解这一逻辑,对接下来各种模式的理解才会更深刻。限制性股票是上市公司最常用的股权激励模式之一,非上市企业中也大量应用,参考其逻辑思路。本文和大家交流三个问题: 什么是限制性股票 对限制性股票的理解 限制性股票在非上市公司的应用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限制性股票 华扬资本对限制性股票的定义: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在授予日以低于市场价格授予激励对象股票并予以锁定(限售),锁定期(限售期)结束后,若业绩考核达标,则可分N年解除限售股票(解除限售),股票可在二级市场卖出并从中获益。 注意其中标注红色的字体,华扬资本先带领大家一起来解读下定义: 1、限制性股票是面向上市公司的,但其模式在新三板挂牌公司、非上市/挂牌公司中亦可应用。 2、解除限售的条件在授予前就已经确定。 3、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激励对象要取得限制性股票,需要先缴纳购股资金。 4、限制性股票的重点在“限制性”三个字,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是有限制的,只有业绩考核达标,才可以解除这种限制。

中小企业股权激励方案

中小企业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目录 一、释义 二、激励计划的目的 三、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五、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六、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确定依据 八、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及禁售期 九、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授予程序 十、股票期权的行权行件及行权程序 十一、预留股票期权 十二、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十三、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十四、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十五、激励计划与重大事件的间隔期 十六、关于本计划修订程序的说明

十七、附则 一、释义 (略) 二、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 ___________________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将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利益与公司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团结一致发展公司,从而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激励对象的范围为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下属分、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级人员和公司认定的业务、技术骨干人员,以及预留激励对象,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 下属分、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员和公司认定的业务、技术骨干共____名。

2、预留激励对象(在预留股票期权有效期内有董事会确定,并经监事会核实;如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也没有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 五、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__________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可行权日以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的权利。 (一)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___________股A股股票。 (二)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___________份,涉及标的股票为公司定向发行的___________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占公司股份总额___________股的__________%。 (三)募集资金用途 因实施本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所筹集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最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Ⅹ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 及直系近亲属。本次全部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特别提示 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和《Ⅹ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 2、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即Ⅹ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ⅩⅩ”、“本公司”或“公司”)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的公司股票。 3、本激励计划授予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8,500,000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500万股的2.1%。其中,首次授予8,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预留

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占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总数的4.7%。 4、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7.85元/股。授予价格为本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ⅩⅩ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15.70元的50%,即7.85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依据授予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ⅩⅩ股票均价的50%确定。 5、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ⅩⅩ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将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及所涉及的股票总额做相应调整。 6、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251人,占公司总人数3339人的7.5%。 7、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5年,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8、本计划在授予日的12个月后分三次解锁,解锁期为36个月。(1)授予日后的12个月内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锁定期后为解锁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

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要点 上市公司(股份公司)就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事宜岀具的计划,包括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授予价格、解锁条件等。本计划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_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代码: 日期:年月日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 _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录1-3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本公司”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3.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核心业务(技 术)人员,合计 _______ 人。激励对象未参加除本计划外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符合《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4.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________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 额 ______ 万股的 _______ %。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本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5.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年。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参考模板)

1990年,华为第一次提出内部融资、员工持股的概念。当时参股的价格为每股10元,以税后利润的15%作为股权分红。那时,华为员工的薪酬由工资、奖金和股票分红组成,这三部分数量几乎相当。其中股票是在员工进入公司一年以后,依据员工的职位、季度绩效、任职资格状况等因素进行派发,一般用员工的年度奖金购买。如果新员工的年度奖金不够派发的股票额,公司帮助员工获得银行贷款购买股权。 华为采取这种方式融资,一方面减少了公司现金流风险,另一方面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稳住了创业团队。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一、目的 为了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规避员工的短期行为,维持企业战略的连贯性,开拓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局面,本公司决定推行股权激励制度。 二、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公司大股东转让总股份(XX、XX、XX)的______%用作股权激励。其中预留_______%作为未来引进人才的激励。[将用作股权激励的_______%视为______股] 三、公司成立监事会 监事会成员_____人,其中大股东_______人、激励对象代表_______人(由被激励对象选出)、普通员工________人。监事会有权查验财务收支情况,确保激励对象能知晓公司财务状况。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监事会负责公布公司每个季度的财务状况。 四、激励对象及其享有的股份个量 4.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工作满6个月的员工; 4.2部门经理以及业务、技术骨干和卓越贡献人员; 暂定名单如下:

五、实施日期计划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执行。 七、年度分红额计算 自实施日起,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份分红范围是该年度所实现的税后利润增长部分,扣除_______%作为企业发展留存外,按激励对象所享受股份数量的百分比进行分红。图示如下: 7.1 激励对象在取得股份的两年内按下述办法兑现权益金额: 7.1.1 激励对象在激励岗位上服务第一年,年终股份分红金额兑现_______%,另外 ____%记入激励对象权益金额个人账户内,未兑现的权益按每年8%计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 7.1.2 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岗位服务第二年,年终股份分红金额兑现_____%, _______%记入激励对象权益金额账户,未兑现的权益按每年8%计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 7.2 激励对象在取得股份满两年后按下述办法兑现权益金额: 7.2.1 当年的权益金额100%兑现; 7.2.2 从第三年起,前两年服务期间内的个人账户历年累积的激励权益金额分两年兑 现,每年兑现_____%,未兑现的权益每年按_______%计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 7.3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两年后,激励股份转化为实股,激励对象对激励股份拥有完整 的股权,经公司监事会同意后,可进行股权转让、出售、继承等事项。 八、异常情况 8.1 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按相应的职务岗位变动激励分红股份数量,已记入个人账 户的权益金额不变。 8.2 若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本人要求或公司调整至非激励岗位,按下列办法兑 现股权激励权益: 8.2.1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不满一年的,取消激励股份,不享有激励股份的年终分红;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计样本及方案要点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要点 一、确定股权激励对象 从人力资本价值、历史贡献、难以取代程度等几方面确定激励对象范围 根据这个原则,股权激励对象被分成了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是核心层,为公司的战略决策者; 第二层面是经营层,为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位的管理者; 第三层面是骨干层,为特殊人力资本持有者。 二、确定股权激励方式 股权激励的工具包括权益结算工具和现金结算工具,其中,权益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这种激励方式的优点是激励对象可以获得真实 股权,公司不需要支付大笔现金,有时还能获得现金流入;缺点是公司股本结构需要变动,原 股东持股比例可能会稀释。 现金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计划、利润分红等,其优点是不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原有股东股权比例不会造成稀释。缺点是公司需要以现金形式支付,现金支付压力较 大。而且,由于激励对象不能获得真正的股权,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有所影响。 确定激励方式,应综合考虑员工的人力资本价值、敬业忠诚度、员工出资意愿及公司激励力度 等方面。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之上,可考虑如下激励方式: 对于人力资本价值高且忠诚度高的员工,采用实股或期股激励方式,以在员工身上实现经营权 与所有权的统一; 对于不愿出资的员工,可以采用分红权激励和期权激励,以提升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的积极性。 上述激励方式并非一成不变,在结合公司与激励对象现实需求的基础上可灵活运用并加以整合 创新,设计出契合公司实际需求的激励方案。 三、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针对现金结算类的股权激励方式,不涉及公司实际股权激励,故不存在股份来源问题,以 下仅就权益类股权激励方式中的股份来源进行如下阐述: 一是原始股东出让公司股份。如果以实际股份对公司员工实施激励,一般由原始股东,通常是 大股东向股权激励对象出让股份。根据支付对价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其一为股份赠予, 原始股东向股权激励对象无偿转让一部分公司股份(需要考虑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问题);其二为股份出让,出让的价格一般以企业注册资本或企业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 二是采取增资的方式,公司授予股权激励对象以相对优惠的价格参与公司增资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在股权转让或增资过程中要处理好原始股东的优先认购买权问题。公司可以在股东会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表决时约定其他股东对与股权激励有关的股权转让与增资事项放弃 优先购买权。

浅析授予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_应唯

97 ACCOUNTING 浅析授予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应 唯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采取授予其员工限制性股票(普通股)的方式,以增强公司凝聚力,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价值提供服务。从目前上市公司公告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方案看,其主要特点有:一是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并规定锁定期、解锁期和解锁条件;二是授予对象一般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三是锁定期和解锁期内,已发行给公司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上市流通及转让。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锁,可自由流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立即回购并注销。但某些情况下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能还存在其他相关限售规定,例如,有些公司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中规定,持有限制性股票的员工在其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等;四是解锁条件通常包括服务期限条件(例如员工留任至解锁日并考核合格)和业绩条件(例如公司净利润、净资产或营业收入等业绩指标达标)。 由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上述特征,其会计处理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按照限制性股票发行、锁定期和解锁期、解锁日等业务特点, 其会计处理涉及股份支付的确认 和计量、权益工具和债务工具的分 类与计量、每股收益等不同准则的 规定,具体涉及的会计问题主要包 括:上市公司授予公司激励对象而 发行股份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即授 予日的会计处理)、等待期内(锁 定期和解锁期)如何考虑与权益结 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上市公 司分配与限制性股票相关的现金股 利的会计处理,以及每股收益的 计算等。本文将结合《企业会计 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 下简称《股份支付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 每股收益》(以下简称《每股收益 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号》(以下简称《解释7号》)等 相关规定,对此类股权激励计划各 环节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 一、授予日的会计处理 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发行股 份按照发行股份筹集的资金在确认 资产的同时,按照股份面值和溢价 分别确认为股本和资本公积。但根 据上市公司授予公司激励对象而发 行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分析,虽然上 市公司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已由中央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上市公司的被 激励对象登记为该公司的股东,但 如未满足解锁条件,发行限制性股 票的上市公司有义务回购已发行并 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为此,上市 公司因发行限制性股票而收到的认 股款(即授予日收到的认股款)如 何分类和计量,主要有如下三种不 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从法律上 看,上市公司发行的限制性股票与 发行的普通股没有实质区别,应当 采用相同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并 将发行的限制性股票筹集的资金在 确认资产的同时,确认为权益工 具;对于未满足解锁条件拟回购的 限制性股票,待公司实际回购时再 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授予日无需进 行特殊的会计处理,即无需因可能 存在的回购义务而确认一项负债。 第二种观点认为:上市公司发 行的限制性股票与发行的普通股的 经济实质不同。从金融工具角度分 析,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存在回购义 务,即,当未来期间不能满足解锁 条件,上市公司存在以现金回购该 限制性股票的义务,表明上市公司 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 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按 照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的规定:“如 果一项合同使发行方承担了以现金 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 的义务,即使发行方的回购义务取 决于对手方是否行使回售权,发行 DOI:10.16292/https://www.wendangku.net/doc/0a18536866.html,ki.issn1009-6345.2016.01.019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完整版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股权激励的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使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挂钩,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 (2)吸引和保留关键技术人才,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第二条股权激励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 (3)存量不动,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在净资产增值中解决奖励股份的来源问题。 第二章股权激励方案执行与管理机构 第三条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股权激励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与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2)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条款,包括激励对象、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

(3)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第三章 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容 第五条 股权激励对象: (1)在公司领取董事酬金的董事会成员 (2)高层管理人员 (3)中层管理人员 (4)公司专业技术骨干人员 (5)由总裁提名的卓越贡献人员 股权激励对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公司员工总人数的20%,且不包括独立董事,具体人员由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六条 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3年,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个人业绩每三年重新设定一次。 第七条 奖励基金提取指标确定 本方案奖励基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基金。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 %100?-=期初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净资产增值率 例:假定期初净资产为100万,期末净资产为280万,则期末的净资产增 值率为: %180%100100100280=?-=万 万万净资产增值率 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参考模板)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一、几个概念: 1、期权VS限制性股权VS利益分成 (1)期权,是在条件满足时,员工在将来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权的权利。 限制性股权,是指有权利限制的股权。 相同点:从最终结果看,它们都和股权挂钩,都是对员工的中长期激励;从过程看,都可以设定权利限制,比如分期成熟,离职回购等。 不同点:激励对象真正取得股权(即行使股东权利)的时间节点不一样。 对于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取得的时间前置,一开始即取得股权,一取得股权即以股东身份开始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与分红,激励对象的参与感和心理安全感都会比较高,主要适用于合伙人团队。 对于期权,激励对象取得股权的时间后置。只有在达到约定条件,比如达到服务期限或业绩指标,且激励对象长期看好公司前景掏钱行权后,才开始取得股权,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与分红。在期权变为股权之前,激励对象的参与感和心理安全感较低。 股权激励,也可以成为一种仪式,可以成为把公司组织细胞激活的过程,给创始人松绑、把责任义务下沉的过程。 (2)利益分享:主要有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或直接的工资奖金。利益分享主要是一事一结,短期激励。 2、最容易出现的问题: (1)股权激励的初心? “我在这里还要纠正一个大家普遍的常识性错误,就是授予股权不是说你把股权给出去就完事儿了,重点是通过授予股权的过程,结合公司机制,赋予员工管理企业的权利和责任。”这是“我是MT”公司CEO邢山虎分享做公司股权激励时的心得分享。 员工股权激励的初衷就是要激励员工,因此创业公司在进行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时首先要围绕着激励员工的这个初衷来展开。 股权激励文件,会涉及对激励对象各方面的权利限制,包括股权分期成熟,离职时股权回购等安排。这些制度安排,都有其商业合理性,也是对公司与长期参与创业团队的利益保护。 公司管理团队和创始人在进行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时最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容易一直站在公司的立场来保护公司和创业团队的利益,舍本逐末,忽视了对员工激励的初衷。 (2)沟通不畅? 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时,公司员工一直处于弱势地位: 从参与主体来看,这款产品用户的一方为公司,一方为员工; 从身份地位来看,员工与公司有身份依附关系,处于弱谈判地位; 从激励过程来看,员工基本不参与游戏规则的制定,参与感弱。法律文件本身专业性强,晦涩难懂,境外架构下的交易文件,还全是英文文件。 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员工在签署的期权协议中,会对在公司服务时间有严格的限制,员工不明白、不理解这些冷冰冰制度安排背后的合情、合理性与商业逻辑,员工很可能会把股权激励看成卖身契。另外如果公司是按照百分比分配股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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