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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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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样板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样板)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申请书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申请书 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址:上海市XX区XX路XXXX号XX层、XX层、XX层、XX层 单位代表人:张XX 总经理 被申请人:刘XX 男 19XX年XX月X日出生汉族 住址:上海市XX区XX支路XXX弄X号XXX室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浦劳人仲(201X)办字第XXXX号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事实 认定错误。 申请人以被申请人在工作期间严重违纪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理有据,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仲裁裁决中认定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实属事实认定错误。 被申请人在工作期间不但违反公司考勤规定无故旷班,而且还在工作期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兼职工作,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故申请人依据工作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与被申请人解除了劳动合同。申请人已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包括:“员工手册及签收单”、“考勤记录”、“请假单”、“改变考勤方式的通知邮件”、“同类

型员工签到记录”、“录像资料”等证据材料。 根据被申请人的考勤记录和请假单来看,两者所展现的事实是相左的,被申请人有伪造考勤记录的嫌疑。其一方面提供了考勤的记录,另一方面又提供了请假单,被申请人在请假期间还能够提供考勤记录,这两者显然是矛盾的。被申请人提供的“考勤记录”这一证据材料不具有真实性。 其次,关于改变考勤方式的通知邮件系申请人群发给其员工的工作邮件,其他员工均已收悉,且都按照签到方式进行了正常的签到出勤,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同类型员工签到记录,被申请人却否认邮件和签到记录的真实性,显然是无理的狡辩,是为了逃避相关证据对其造成的不利后果。 再次,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人对于提供的“录像资料”无法证明该录像未经剪辑增减,因而认定无法作为定案依据,是严重的认定错误。在仲裁争议中,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已先行提交了所掌握的一切证据,已经完成了举证的责任承担,被申请人则应承担余下的举证责任,对于该录像资料真实性的鉴定申请应由被申请人提出。 仲裁委员会对于争议事实的认定是武断、不正确的,在申请人提交的诸多证据和被申请人一方存在的诸多疑点面前,没有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而对争议事实做出了错误的认定,实属对申请人权利的损害。 二、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违反 法定程序。 在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举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所主张的相关事实。虽然在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分配实行倒置,但是在仲裁阶段,申请人已就相关争议事实提交了所掌握的一切证据,其中包括“改变考勤方式的通知邮件”、“同类型员工签到记录”、“录像资料”等。被申请人虽然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真实性表示质疑却始终未提供相反之证据证明其主张,仅仅是单方面表示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予认可,如果其否认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应当当庭提出对证据进行鉴定的申请,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并不是免除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只是将举证的顺序进行倒置。申请对相关证据的鉴定

专利纠纷决定书

原告李毓锦不服福建省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知产局)知法书(2009)6号专利侵权纠纷 原告李毓锦,男,1932年6月6日出生,住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88号黎明苑阳光阁504室。 委托代理人李小云,男,1961年4月29日出生,住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88号黎明苑阳光阁504室,系李毓锦之子。 被告福建省知识产权局,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号科技大楼6层。 法定代表人罗旋,局长。 委托代理人郭伟杰,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黄典湘,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干部。 第三人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8号远洋大厦20层C区。 法定代表人林海洋,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蔡学俊,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第三人新城房地产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住所地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大厦A座14-15层。 法定代表人许志坚,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蔡学俊,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第三人漳州市华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漳州市芗城区新华西商业街北20幢201号。 法定代表人高德平,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蔡学俊,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第三人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36层。 法定代表人黄建民,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蔡学俊,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原告李毓锦不服福建省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知产局)知法书(2009)6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于2009年7月2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受理后,向被告省知产局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因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集团)、新城房地产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集团)、漳州市华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艺公司)、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与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本院依法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9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李毓锦及其委托代理人李小云、被告省知产局的委托代理人郭伟杰、黄典湘、第三人九龙集团、新城集团、华艺公司、建工集团的委托代理人蔡学俊到庭参加诉讼。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限三个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省知产局受理李毓锦诉九龙集团、李毓锦诉新城集团、李毓锦诉华艺公司、建工集团专利侵权纠纷三案后,将其并案处理,于2009年4月15日对原告李毓锦作出闽知法书(2009)6号《“新型PHC桩及水冲气举静压沉桩法”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理决定书》),认定九龙集团在其漳州万豪国际项目管桩工程(以

2017年专利代理考试试卷之相关法

1.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法律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 A.张某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产生的法律关系B.王某请求交警队退还其多缴的违章罚款产生的法律关系 C.李某向当地科技局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产生的法律关系 D.甲公司将其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公司产生的法律关系 【答案】 2.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民事主体享有姓名权? A.法人 B.公民 C.个体工商户 D.个人合伙 【答案】 3.陈某夫妇因意外事故双亡,二人的儿子陈畅刚刚年满3周岁。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陈畅的监护人的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 可以由陈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中的一人或数人担任监护人 B.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由陈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C. 陈畅的祖父被指定担任监护人后,可以自行变更监护人 D.若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陈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同意,也可以作为陈畅的监护人 【答案】 4.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应当予以支持 B.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C.诉讼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D.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而中断,从中断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继续计算 【答案】 5.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情形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A.商标权人林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商标权转让协议 B.张某与某福利院签订的收养该福利院孤儿的协议 C.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郑某作出的征收决定及其补偿决定 D.刘某与徐某签订的解除婚姻关系协议 【答案】 6.北京甲公司和上海乙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组装生产并向乙公司出售500辆汽车。甲公司遂与丙公司签订零部件买卖合同,向丙公司购买组装生产汽车所需要的车轮。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车轮的运输合同,运输途中,由于丁公司驾驶员的疏忽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由此导致甲公司无法交货。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乙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乙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驾驶员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7.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B.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的,专利权人仍然可以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C.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仍然可以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D.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格式

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格式 前,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不服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那么你知道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格式范文,欢迎参阅。 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格式篇一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载明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三)行政复议请求;

(四)申请行政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手印。 口头申请的,公安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经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确认无误后,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手印。 签名: 日期:年月日 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格式篇二 申请人: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农民,住___县___镇___村。 被申请人:_________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_________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_________县公安局对肇事人 _________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 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_________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_________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___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_________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 _________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_________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_________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交通事故申请书

交通事故申诉书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是一名货车司机柴宏,就在本月的20日晚8:30左右驾驶车辆由北向南行驶至长葛市107国道和南环路交叉口时(当时是绿灯我开车已过中心线快要出路口时),一辆荣威轿车由西向东疯狂的撞倒我的右侧位护栏上,造成交通事故。随后我和我的爱人及跟随在我车后的货车司机(西平人,我们一起拉货的)马上停车下来查看是否有人员伤亡,但是肇事车司机已经消失,我车后货车司机告诉我肇事车司机已下车跑路,只有两位老人下车。此时我在想肇事车司机为什么要跑?那就是两种可能,要么酒驾要么无证驾驶。我马上问轿车司机在哪?其中一位老人说是他开的车,跟随在我车后的货车司机马上否认不是他,轿车司机已经下车跑掉,我随后又问你有驾驶证吗?老人闪烁其词,看到谎言被揭穿马上拿出烟来,说咱们商量商量什么事情都好说,我告诉他不行,马上报了警。试想肇事车是闯红灯撞倒我的车,不然的话他会撞倒我后面的货车马上车毁人亡,不是酒驾就是无证驾驶,要不为什么会跑? 大约过有30分钟左右,不知道从什么对方来有一二十个闲杂人员,其中一个年轻人(肇事逃逸后来冒名顶替)说我开的车,我和我车后的货车司机马上否认不是他,和他理

论,随后被来的闲杂人员及几个醉醺醺彪形大汉人身攻击,其中一人说拿8000元钱了事,不然的话扣你车一个月,我和我爱人及我车后的货车司机马上和对方理论,其中一个醉汉用手指向我车后的货车司机,说你再说一句,信不信我弄死你,迫与压力我车后的货车司机不敢再言语。对方针对我夫妻两人,我告诉对方我已经报警和保险公司。就在对方不断威胁和人身攻击我时,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拍照取证后拉我到没人地方说,让交警队勘察完事故现场在定论。随后我又报警,肇事方还是不断的威胁和人身攻击我们。在后来的4次报警后,前后6次报警;我们期盼已久的交警队事故科出警工作人员与2小时10分钟姗姗到来;此时我像看到救星一样,没承想交警张耀东劈头盖脸一顿训斥,这么大的事到现在还没协商好,耽误我下班。迫与张耀东的淫威以及肇事方的压力我只好默不作声。随后张和他的同事简单的拍照取证问肇事车司机在哪,后来的年轻人(肇事逃逸后来冒名顶替)说他是,向其要驾驶证,该年轻人(肇事逃逸后来冒名顶替)到肇事车内翻找半天未果,张耀东又问到底谁是司机,出于无奈该年轻人(肇事逃逸后来冒名顶替)才从自己衣服内拿出驾驶证交与交警张耀东。后来一协警坐到我的车上让我把车开到交警队指定过磅处称重,没承想过磅处坏掉又让到另外一个过磅缴费,后车开交警队指定停车场,我和爱人离开。

重新鉴定异议申请书_范文

重新鉴定异议申请书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重新鉴定异议申请书,感谢您的阅读! 重新鉴定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略 被申请人:略 申请事项: 一、请求法院驳回被申请人的重新鉴定申请。 二、撤回(2013)法司鉴委字第355号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由贵院依法受理后,被申请人对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持有异议,并向贵院提交了重新鉴定申请。2013年8月21日,申请人收到贵院邮寄送达的要求配合鉴定机构鉴定和延期审理的通知书及被申请人重新鉴定申请书。另外,2013年8月26日,申请人收到贵院邮寄送达的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现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申请及贵院批准被申请人的申请持有异议,理由如下: 一、本次鉴定程序合法、鉴定主体合格。申请人伤情稳定后,向昆山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城北中队申请伤残鉴定,后该队委托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误工时限、护理时限及人数、营养时限作出评定。 申请人认为此次鉴定不是单方委托鉴定,是申请人严格依照法律向交警部门申请后由昆山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城北中队作为委托方,且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是经过行政许可的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执业机构,此种程序下做出的司法鉴定意见在苏州司法实践中,具有很高的公信力。故本次鉴定程序合法、鉴定主体合格。 二、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

民事答辩状(著作权)

民事答辩状(著作权)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下面我们来看这份民事答辩状(著作权)! 答辩状 答辩人:某装饰布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塘汇区工业园区平一西路 法定代表人:吴某 答辩人因原告X有限公司提起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对涉案作品不享有著作权 1.《版权登记证》不能作为认定著作权归属的依据 本案中,原告证明其对涉案作品享有版权的唯一证据是一份由江苏省常州市版权局出具的《版权登记证》,答辩人认为,这不能直接证明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版权。因为《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中明确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日自动产生。这有别于商标专用权或专利权的取得要经过申请注册程序。版权登记不是确权登记,其实行自愿登记,形式审查制度,对版权的获得于否不产生任何的影响。因此原告向法院提供《版权登记证》只是一个初步的证据,它可以作为立案的依据,但不能作为认定版权的依据,法院应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核原告对涉案

作品是否享有版权。 另外,答辩人就涉案图片咨询了杭州版权局、上海版权局、江苏版权局、国家版权局等权威部门,这些部门一致认为涉案作品侵犯了他人的权利,不能进行版权登记。 2.涉案作品明显侵犯他人权利,不产生《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版权 本案中,原告对所主张权利的图片是不享有著作权的。涉案作品是组合图片,在图片中,明显存在未经许可非法使用迪斯尼卡通形象(米老鼠、史奴比、高飞狗等)的行为。原告擅自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进行修改、编辑,其实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因此,根据民法"侵权不产生新的权利"的理论,原告对涉案图片不享有任何权利。 这一点也反映了在我国版权登记制度上及实践操作中存在着不足。 二、答辩人没有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 在《起诉状》中,原告称被告一(汪X)在2006年5月从答辩人处购买了19个品种的窗帘布,原告认为这批货使用的图案侵犯了其著作权,并对这批货进行了公证保全。然在原告向法院提交的所有证据中都无法证明被告一与答辩人进行交易的产品与涉案图片有关联。首先,答辩人原告提交的一系列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持怀疑态度(这将在质证过程中向法院提出)。假设这些证据是真实的,合法的,也无法证明被公证的货物是由答辩人发给被告一的。因为这些证据当中不但有自相矛盾之处,而且多份证据与本案毫无任何关联性。其次,不管事公

交通事故调解申请书

交通事故调解申请书 交通事故调解申请书第一篇:交通事故调解书范本 尊敬的都匀市交警大队的领导及同志: 本人申请有关于肇事车车辆所有权人:贵州省都匀市"黔南中国旅行社"及肇事司机:住都匀市公园南巷25号附38号的:姚安银男38岁驾驶的肇事车:牌号为"贵JU0172"的中型班车撞倒行人:韦永权男52岁住贵州独山县本寨乡甲点五组11号造成严重"脑挫伤"的交通事故事实 本人持有都匀市交警大队裁决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人:姚安银与事故有因果关系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本人行人:韦永权无与事故有关系的违法行为不承担该事故的责任的事实依据与都匀市四一四附属医院医疗认定"脑挫伤"的病历事实依据证明以及本人在都匀市"复烤烟厂"从事搬运工工作平均每天工薪为xx元的事实证明依据要求下列各类赔偿希望得到管理交通事故法定部门支持调解 本人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侵犯人身权利费侵犯健康权利费侵犯人身劳动力生存保障费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二)误工费: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本人在都匀市"复烤烟厂从事"体力搬运工"工作每天工薪不低于xx元一天的标准计算算自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1月30日的完全康复期按80天计算合五千六百元(5600)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不低于xx元一天的标准计算自20xx年11月10

日至20xx年1月30日的完全康复期前按80天计算合肆仟元(4000)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每天工薪不低于xx元的临时工标准计算自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1月30日的完全康复期前按80天计算合四仟元(4000) (五)本人拥有人身权利本人的"人身权利"完整性遭受"脑挫伤"导致"人身劳动力"的健康完整性遭到缺损和破坏本人活到老就得依靠"人身劳动力"生存到老肇事方肇事行为直接损害到了本人唯一仅能依靠来生存的"人身劳动力"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缺损和限制肇事行为侵犯到本人"人身劳动力"权利要求赔偿三万(30000)元 (六)本人拥有健康权利健康权是本人享有一切健康人生的基础本人的健康完整性遭受"脑挫伤"后使本人原有完整性健康生存保障权也遭受到了缺失和损害肇事行为侵害到本人"健康权利"的生存保障权要求赔偿"健康精神损失"抚慰金五万(50000)元 (七)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之(二)有排除妨碍之规定 本人现年52岁我国每人的平均寿命不低于60年本人后半生至少8年的"健康权利"生存保障权直接因此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和妨碍本人为了排除遭受健康的威胁和妨碍本人要求肇事方按照最基本的生活条件不低于xx元一天的生存保障标准"预付"赔偿本人后半生至少8年的健康权利生存"保障"费八万六仟四百元(86400) 处于经济能力劣势群体的一方维护自我已遭"缺损"的"人身劳动力"权利和维护自我已受"缺失"的人身健康权利本人有权利索要有效的生存保障 (八)本人是农民工肇事方自本人住院以来对方从没有探望过也没有慰问过我伤者本人因车祸入院救治生计来源因此被切断肇事方对于最应该支付最基本的生活补助费尽责不到位其行为欺压我弱势群体对我弱势群体的生命权健康权持着"漠

撤销处分申请自我鉴定

撤销处分申请自我鉴定 尊敬的校领导、班主任老师: 我是08届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专业的学生,名字叫xxx,学号是xxxx。本人曾在10 年11月份因为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根据《xx》第x条第x款规定,给予我相应 的严重警告处分。 经过这几个月的时间来的深刻反思,我为自己当时一时贪玩的不理智行为深深感到内疚、追悔莫及,并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认清了违纪造成的严重后果。 之所以发生违纪事件,是本人平时学习不够、要求不严、思想觉悟不高。就算是有认识, 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没有纪律观念和集体观念,但是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幡然醒悟,理解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 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所以这几个月来,我处处严格要求 自己,在纪律和学习上都比以前更加努力,现在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现在的我,有较强的纪律观念,也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生活中,我在各方面都极力争取做到让人无可挑剔。但人无完人,我在一些学习和生活的细节 中可能还存在有一定不足,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全都改掉,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 “吃一堑、长一智”,今后我一定要和同学、班干部以及学校社会加强沟通。保证今后不 再出现类似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 之后,我也与班主任沟通他也没有怎么批评我,而是鼓励我,希望我不要抱怨别人和 环境,要勇敢的去面对错误,争取后面的做的更好,甚至努力去做出更出色的成绩来弥补 这次错误。在与领导老师的交谈之后,我不仅认识到了我犯的错误,还懂得了我后面该怎 么去做。事实上,这几个月来,我也按老师们的希望在努力着。首先,思想上,不断加强 自己的修养,提升思想认识。与时俱进,了解社会发展动态,认识社会发展趋势。作为中 专生,刚刚进校的学生,我要让自己知道以后要如何的去认真学习。好对以后自己出社会,为社会做一份有用的贡献。 如今我已没有旷课,偶尔因点事情迟到。但是我已经尽了自己的努力了。 以上是我在这几个月来的主要表现,希望领导老师审查。并恳请学校领导老师准予取 消处分。我非常感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 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工作中多多帮助我,帮助 我克服我的缺点,改正我的错误。为了挖掘我思想上的错误根源,我在此进行了十分深刻 的反思和检讨。也真心地希望我能够得到改正的机会。请老师和同学们多多监督我。 相信老师看到我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 过之心,我的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 的错误。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处理立案须知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处理立案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广东省专利保护条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广东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专利案件立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须知。 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但当事人已经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本局不再受理,已经受理的,予以撤销。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行政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应符合以下条件: ㈠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㈡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㈢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㈣属于受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㈤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求本局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提交请求书等资料并符合如下要求: 一、提交请求书: 1、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提出行政处理请求,应提交《请求书》正本一份,并按被请求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当事人(包括请求人和被请求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其他事项;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职务和姓名及其他事项。 3、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具体指明被控侵权行为的类型。 4、应写明请求事实与理由,并附证据材料清单(证据材料清单.doc)。 5、正文部分应写明构成侵权的分析对比,也可以将“侵权分析对比”单独附页(查看分析对比示例)。 6、《请求书》须由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署名或盖公章。 二、提交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1、请求人应提交证明其主体资格的材料。其中请求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证据的复印件;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作为请求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

OBE-工厂诉玉环县康华眼镜有限公司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

OBE-工厂诉玉环县康华眼镜有限公司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2)一中民初字第5048号 原告OBE-工厂·翁玛赫特与鲍姆盖特纳有限公司(OBE-Werk Ohnmacht & Baumgartner GmbH & C0 .KG),住所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伊斯普林根(Ispringen)。 法定代表人莱纳·瓦格纳(Reiner Wagner),经理。 委托代理人董巍,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蔡民军,广东汇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玉环县康华眼镜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玉环县陈屿镇兴港路208号。 法定代表人高克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徐关寿,浙江省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林友,男,1946年8月4日出生,汉族,玉环县康华眼镜有限公司工程师,住浙江省玉环县楚门镇南大街21号。 原告OBE-工厂·翁玛赫特与鲍姆盖特纳有限公司(简称OBE公司)诉被告玉环县康华眼镜有限公司(简称康华眼镜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2年6月2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康华眼镜公司在答辩期内就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本院于2002年12月6日裁定驳回康华眼镜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3月19日终审维持原裁定。本院于2004年7月12日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OBE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董巍、蔡民军,被告康华眼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克胡、委托代理人徐关寿、林友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OBE公司诉称:原告是961911239号中国发明专利(简称本专利)的专利权人,本专利的名称为:“弹簧铰链的制造方法”。 原告发现被告康华眼镜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和销售落入本专利保护范围的弹簧铰链产品。经原告委托代理人的申请,长安公证处的公证员于2001年9月13日,在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35号的北京展览馆,对被告康华眼镜公司用于许诺销售的弹簧铰链进行了证据保全。经原告分析判断认为,被告康华眼镜公司许诺销售的弹簧铰链产品的制造方法已经覆盖了原告专利权利要求1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构成专利侵权行为。另外,原告还发现被告康华眼镜公司于近年来,在全国各地通过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弹簧铰链产品,已经和正在对原告的专利权造成严重侵害,使原告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综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康华眼镜公司:1、停止侵权行为;2、以公开方式向原告道歉;3、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模具、工具;4、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包括临时保护期内的使用费)415万元;5、承担本案原告的合理支出(包括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6、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被告康华眼镜公司辩称:1、原告的诉状只有诉讼代理人签字,没有原告的签字,原告代理人没有合法授权。2、2001年9月13日,原告的专利还没有授权,故不存在许诺销售的情形。3、原告的专利名称是弹簧铰链的制造方法,并非弹簧铰链。该专利方法为弹簧铰链的装配方法,仅涉及铰链中的铰接件和外壳的加工方法。4、原告的专利方法系弹簧铰链自动连续加工装配的方法,使用该方法专利需要先进的加工设备和自动控制系统。被告的产品主要靠冲、车、滚、铣等10余道加工工序及人工装配,使用的是十分简单的机械设备,

关于商标侵权答辩状范文

关于商标侵权答辩状范文 商标时一个企业品牌了标志,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发现自己的商标权被侵犯,可以书写答辩状,要求假冒商标失效!以下是关于商标侵权答辩状范文,请参考! 关于商标侵权答辩状范文【1】 德国BMW公司(下称投诉人)投诉北京宝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被投诉人)商标侵权一案,现被投诉人再次答辩如下: 一、认定服务商标侵权的标准应高于认定商品商标侵权的标准。 基于以上特点服务与商品相比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的可能性比较小。 因此,在认定服务商标侵权时应适用从严的原则,即提高认定侵权的标准。 本案属服务商标侵权问题,是否构成侵权应慎重考虑。 二、认定服务商标侵权应以是否产生混淆为依据。 三、被投诉人在公章上使用"BMW"不会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不应认定为侵权行为。 首先,接受"宝马"车维修服务的相关公众是非常特殊的。 1.人数非常少; 2.层次非常高; 3.认知能力强。 这一相关公众,对维修服务产生混淆的可能性非常小。 我们应该确信宝马车的车主不可能傻到见了章上有"BMW",就去修宝马。

总之,被投诉人的行为不可能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 因此,不应认定被投诉人侵权。 四、被投诉人的企业名称存在在先权,应予维护。 北京宝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时间为1992年5月29日。 也就是说1992年5月29日被投诉人就拥有了《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企业名称权。 而投诉人1995年9月28日迟于被投诉人3年零4个月之后才在"汽车维修"服务上取得"宝马"商标专用权,按《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被投诉人有权依据在先的企业名称权撤销申请人的"宝马"商标。 五、投诉人在"巴依尔"改为宝马前对"宝马"没有任何权利。 德国BMW公司生产、销售的车最初在中国的名称叫"巴依尔",正是因为被投诉人成为投诉人的授权维修商后,在被投诉人的建议下"巴依尔"才改为"宝马"。 之后,德国BMW公司才注册"宝马"商标。 商标异议答辩书范例【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XX(以下简称被答辩人)对答辩人XXX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第9类申请注册的初审公告号为XXXX的"XXX"商标(公告复印件见附件一)所提异议理由不符合事实,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如下: 一、答辩人"XXX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情况简介。 答辩人"XXX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见附件二)创建于1992

终止强制执行申请书

终止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男汉族1952年11月生。农民。现住北林区**村。 申请人认为北林区人民法院(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明,属于错判。但此为再审解决的问习题。申请人(***)就本案所谓权利人申请执行一审讯决不符合法律手册,提出如下终止执行意见: 一、上诉期间达成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在程序与实体上表明原告(***)失去恳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申请人(***)不服北林区人民法院(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因双方达成协议,其协议内容为“原告与被告建筑合同纠纷一案,现经原告人***与被告***协商,上诉人撤诉,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共同遵照履行要不回来,***可继续上诉。”该协议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手册,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 ⑴双方达成的协议真实有效。该协议产生不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其产生的时间、地点的特殊性,决定其真实、合法、有效。业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确认。 该协议产生的时间是上诉期间,其地点是在中级人民法院。并经1 / 4

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合法有效。民诉意见190条手册:“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讯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别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应撤诉。”反过来讲,准予撤诉就是没有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别人的合法权益,应确定为合法有效。 ⑵民事诉讼是公权利介入私权利,评价私权利的过程。其在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权利人主张此权利,义务人就必须履行此权利,否则公权利介入将强制执行。但如权利人放弃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人则不须履行,如判决后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有效期间内没有申请法院执行或明确告知不申请执行,放弃此项权利,此案就此了结,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则,不可能在没有申请人的申请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本案虽然一审讯决确定了权利人的权益,但双方已在上诉时达成“上诉人(***)撤诉,原告(***)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协议。协议确定了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是原告人(***)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放弃(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对其赋予的权利。申请人(***)既然放弃了申请的权利,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就不能再接受其申请,从而起动强制执行程序。 ⑶民法从法理上说是私法,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益。现在上 2 / 4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案文书表格

附件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案文书表格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 说明 一、本次所录办案文书与表格,其主要依据为《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考虑到各地差异,未将地方性专利条例作为参考依据。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如有需要,可根据地方性法规,自行制定规范性执法表格。 二、办案笔录中有关内容解释 1.办案笔录中具体内容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固定格式文本,主要记载的内容为笔录当中固定的询问内容;第二类是实际情况记录文本,主要记载的内容为当事人所述的实际情况;第三类是固定格式与实际情况记录相结合文本,主要记载的内容为固定格式文本与实际情况记录文本结合在一起的询问笔录。 2.为提高笔录速度,笔录当中将有关人员以简称形式记录,比如:调查人员简称“调”。 3.为保证笔录的合法性、真实性,笔录每页底部都应标有页码、页数以及当事人的签章,应如实填写。 三、案号制定规则: 注释: 1.如河南省内各知识产权局所办案件为“豫”,湖北省内各知识产权局所办案件为“鄂”。 2.如武汉市知识产权局所办案件为“武”,新乡市知识产权局所办案件为“新”。如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所办案件,此处简称应删除。 3.所办案件流水号按照阿拉伯数字顺排,例如“豫新知法裁字…2019?16号”。 四、本次所录执法文书、表格及笔录为试行版本,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一、知识产权局办案用文书表格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受理通知书 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 : 经审查,请求人于年月日提交的侵犯专利权纠纷处理请求符合《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受理条件,本局予以立案。 特此通知。 知识产权局(盖章) 年月日 案件承办人: 联系电话: 本局地址: 邮政编码: 说明: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由知识产权局存档。

民事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临清市瑞龙钻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海峰 因原告诉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原告所诉事实有误,证据不足。 一、答辩人所生产、开发的涉案被控侵权产品,系根据专利权人乙福林授权生产开发的专利产品:双向钻进插入式钻杆(专利号:201020122744.8)。我方是国内唯一合法的生产合作单位,乙福林同意我方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进和对生产工艺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乙福林保证本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合法有效,且不与市场现有的专利产品出现侵权冲突,出现冲突时由乙福林负责。 二、答辩人所生产、开发的是双向钻进插入式钻杆,钻杆与接头热压一体,钻杆间装配时通过连接螺栓连接,钻杆与接头为三棱圆弧型凸棱中空形。该钻杆能快速排渣、快速对接和拆卸。显然,这与原告专利号为01267191.6的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和专利号为200420010177.1的改进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具有根本的区别,我方产品不具有原告专利产品的技术特征,双方是不同的专利产品。否则,国家知识产权局也不会授予不同专利号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三、从技术特征比对方面,诉辩双方的产品也具有本质的区别,我方产品的技术特征根本未落入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我方被控侵权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201020122744.8)权利要求为: 1.一种双向钻进插入式钻杆,包括钻杆体一(1)、钻杆体二(5),钻杆体一(1)为中空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钻杆体一(1)的横截面为三棱圆弧凸棱中空形,钻杆体二(5)为中空体,所述的钻杆体二(5)的横截面为中空椭圆形。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向钻进插入式钻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钻杆体一(1) 1

由一起专利权纠纷看卖方的知识产权瑕疵担保责任及买方的抗辩对策

由一起专利权纠纷看卖方的知识产权 瑕疵担保责任及买方的抗辩对策 A公司是一家从事水泥生产的企业,2010年4月份,A公司与B 商贸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从B商贸公司购买用于矿山爆破的爆破孔气体间隔器数台,设备的生产厂家为C技术发展公司。2010年8月份,A公司与C技术发展公司被D公司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告上法庭。D公司要求作为买方的A公司停止使用设备、与C技术发展公司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我国,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的一种,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等,作为一种智力成果,它是无形财产,通过一定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这种表现形式通常称为“载体”。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也就是说,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作为载体的有形物体,存在于载体上的知识产权并不必然地随着有形物体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本案中,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爆破孔气体间隔器,但是,存在于爆破孔气体间隔器上的专利权仍属于原权利人所有,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 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质,没有法律规定或权利人许可,实施他人智力成果的,属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那么,我们在签订买卖合同的过程中,该怎样避免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受到损失呢? 由于我们不可能准确知道标的物是否属于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

我们也没有必要在签订合同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查证标的物是否属于专利产品等,因此,可以在买卖合同中要求卖方作出知识产权瑕疵担保,条款可以表述为:“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就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提出的权利请求或索赔,如因此而引发纠纷,责任由卖方承担,损失由卖方赔偿”。 人们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越来越强,近年来因知识产权引起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我们除在订立买卖合同的过程中,设定自我保护条款外,一旦牵涉到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中,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应诉。比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条关于“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递交涉讼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据,如买卖合同、对方出具的发票、产品合格证等。并且向法院递交不知道购买的是侵权产品,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书面答辩状。 通过以上事前在订立合同时设立卖方知识产权瑕疵担保条款预防纠纷的发生,事后一旦牵涉到侵权诉讼中,利用法律规定进行抗辩,积极补救,就能最大限度的稳定交易关系、保障交易安全,从而保护自身利益。

交通事故申请书范文3篇

交通事故申请书范文3篇 导读:本文是关于交通事故申请书范文3篇,希望能帮助到您! 申请人: 申请事项:请求对*****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复核,并对该事故书中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作出同等责任的认定。 申请人在提出本复核之前已认识到交通事故给对方当事人及家属和本人带来的严重伤害,对受害人的家属在事故认定书做出之前,按照城镇户籍标准给予了充分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在内的赔偿共计****万元人民币;申请人也深刻认识到离开事故现场,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错误性。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提出请求和理由: 一、对方当事人的过错认定不全面,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其原因是未充分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路权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4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中对基本事实的描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而在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中的陈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上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而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受害人在机动车道路内玩耍和通行分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道路交通安

全法》第61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第64条第1款规定,学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责任的人带领。认定书仅认定了受害人(患有脑瘫后遗症)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似乎只有受害人的监护人是有过错的,而忽视和遗漏了受害人行为的种种违法性和由此产生的事故中过错。 因此,申请人认为对方当事人作为事故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在发生交通事故起主要作用以及受害人的过错严重程度认定不全面,并且未区分一般过错与严重过错之间的基本界限是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对主要原因,也是该认定书对责任划分不当的主要原因。 二、申请人驶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不影响在发生该起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与对方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二者之间没有联系。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公安机关做出事故认定书应当根据该规定第45条,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是确定当事人责任的标准。申请人离开事故现场,是严重的过错,但没有导致作出事故认定书的公安部门查证交通事故,包括对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和受害人过错的相关证据收集。同时可以印证的是受害人的过错与申请人离开现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申请人认为,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在形成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是形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过错的严重程度与申请人的相当,参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8.1.4条同为严重过错行为(a类行为),确定双方为同等责任。 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误。依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6条,交通警察调查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收集有关证据,而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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