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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例(宣传信息)

法律援助案例(宣传信息)
法律援助案例(宣传信息)

**同胞感叹:信法更可靠!

——记我区援助律师帮助34名**同胞追回欠款

“要不是刘律师您,我们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谢谢!谢谢您!”一名**同胞激动的抓住****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手表示,让**同胞感激和不能忘怀的,是***律师帮助他们讨回血汗钱的一幕幕……

原来,34名**同胞来**打工时与**公司签订了购买钢材的合同,**公司欠**同胞605万钢材款,**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执行185万元,但尚有420万元没有支付。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联,又无法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之下**同胞只好要求工程发包方**公司协助执行,因双方意见相左,迟迟拿不到欠款。2016年3月1日,通过区法律援助中心,34名**同胞找到了***律师。

***律师接到此案后,立即向**同胞了解案情,展开调查。烈日炎炎,***律师多次顶着酷暑前往**公司了解与**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数次与区维稳办、区建设局、区**单位、区法制办、区法院、区公安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在长达两个多月的办案过程中,***律师几乎每天都在**和**之间奔波。考虑到**同胞法律知识的缺乏,***律师就本案的法律关系向他们做了详细的说明,向他们释法讲法,使他们知道用法律维权的重要性,引导他们以法律的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不要

采取过激行动。经过***律师的不懈努力,终于了解到区**单位尚欠**公司近160万元的债务,得知这个消息后,***律师非常激动,赶紧协助中级法院将区**单位款项扣划到中级法院帐户,同时冻结了另一协助执行单位**建设公司的账号。至此,此事已完全进入法律轨道,大部分**同胞已回家,只有少数代表继续跟踪案情的进一步发展。

从之前的喝农药、上访、围堵,到后来的自觉遵守法定程序合理表达诉求,律师的作用可谓功不可没。有了律师的参与,能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以案释法、辨法析理,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协调各方权利义务,找到高效快捷的解决办法。据悉,34位**同胞对***律师的工作及职业道德也表示高度赞赏,知道依法才能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必须“信法”。

法律援助中心典型案例汇编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典型案例汇编(一) 未知少年触法网法律援助显真情 案由:未成年人盗窃案 案情简介: 被告人张某等5人,均为男性,无业。其中,张某,男,17岁,2008年伙同其他4人盗窃10次之多,盗窃范围从惠农区流窜到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盗窃目标主要是摩托车和面包车,张某被指控盗窃价值37899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办案过程: 被告张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法院指定辩护,2009年9月1日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惠农区人民法院的指派函后,及时指派律师为其辩护。经辩护律师调查、核实取证,对指控证据不足的部分提出异议,且被告人张某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本着平息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态度,最后落实张某的盗窃数额为15000元,判处有期徒刑7年。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法院在查清事实后,律师辩护意见大部分被采用,律师认为张某在共同犯罪中只是随同或帮助他人实施盗窃,对盗窃的赃物去向不关注、不在乎、不追求分赃,且属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处罚;案情决定了律师不可能有太大作为,但是律师以把每一个案件做成“精品”案件、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为宗旨,不因是法律援助案件而掉以轻心委以应付。他们深入的分析,反复的奔波,终于用质朴的语言打动了法官,减轻、从轻判处未成年人的处罚。 (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 CCCLE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

西夏区法律援助中心典型案例汇编002号 九名保安状告公司追索加班费获支持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案情简介: 梁某等九人自2007年12月起,陆续被聘到宁夏一物业公司从事公共秩序维护员工作,工资为800元/月。工作期间,该公司长期安排员工加班,但拒绝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从而导致梁某等九人一直没有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就连春节也不例外。长期加班,又没有得到任何的经济补偿,2009年3月11日,梁某等九人向金凤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承办经过: 金凤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梁某等九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决定给予其法律援助,同时指派律师承办该案。受案后,承办律师第一时间与九位申请人取得联系,积极了解案情,同时迅速准备相应证据。其中包括申请人的《值班日志》、物业公司自认要求加班的录音资料、证人证言以及工资条。为了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尽快使申请人拿到应得加班费,承办律师不辞辛劳多次往返撮合申请人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在开庭前形成初步的调解方案。 承办结果: 金凤区仲裁委于2009年5月5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基于双方已达成初步调解方案,于是在仲裁委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物业公司于2009年5月31日前一次性向九位申请人支付加班费40000元。后因物业公司迟迟不履约,最终调解以失败告终。2009年6月17日,金凤区仲裁委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并于2009年7月22日作出裁定:该物业公司分别向九位申请人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被拖欠的工资,并退回违法收取的培训费共计42200元。至此,这桩涉及多人的劳动仲裁案件最终以全额支持而告以段落,而恶意拖欠费用的物业公司也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法律援助宣传手册

法律援助宣传手册

一、法律援助概念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是一项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制度。 二、法律援助对象、条件 1、持有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公民;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 3、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经济困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法律援助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侍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 7、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离婚的; 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伪劣农药、种子、化肥坑农、因环境污染造成种植、养殖业损害和人身损害的涉

务或者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有权向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协会投诉,并可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4、受援人员有要求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 5、在案件承办过程中,受援人被收取办案费、活动费、交际费等费用,有权向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协会投诉; 6、受援人有权申请有利害冲突的法律援助审批人员回避。 (二)受援人的义务 1、受援人应当如实向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叙述、披露所援助案件的真实情况;不得虚构事实,提供伪证,向承办人员提出违法或者不正当的要求; 2、受援人应当提供所有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提供的证据应当充分,否则可能导致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 3、受援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纳诉讼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以保证诉讼正常进行; 4、受援人应承担各种诉讼本身所具有的风险,如申请诉讼鉴定的风险、一方没有财产的诉讼风险、无足够财产提供执行的风险、诉讼时间过长的风险等。 六、工作流程 (一)受理 1、公民因经济困难就民事、行政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

关于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的通知》(中发〔〕6号)和《泸州市龙马潭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泸龙法建办〔〕8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民学法用法,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全面推进我会法制宣传深入扎实开展,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法律需求的新期待,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相结合,努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法治建设进程。 二、活动主题 本次“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残

疾人事业发展”为活动主题。经过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将法律送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残疾人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干部职工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处理残疾人事务的能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自治和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集贸市场、进工地、进社会组织、进网络、进公共场所、进寺院”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培养“法律明白人”,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四、活动内容 (一)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扩大普法工作面。 认真总结“五五”普法期间“法律六进”活动经验,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服务残疾人的原则,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抓好法律“进集贸市场、进工地、进社会组织、进网络、进公共场所、进寺院”活动。个乡镇街道残联负责人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原则,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开展好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各乡镇街残联要加强门户网站的普法阵地建设,广泛开设以案说法、法律咨询等栏目,丰富和充实普法内容,增强知识性、趣味性和可读性。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和残疾人生产生活实

法律援助案例(宣传信息)

**同胞感叹:信法更可靠! ——记我区援助律师帮助34名**同胞追回欠款 “要不是刘律师您,我们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谢谢!谢谢您!”一名**同胞激动的抓住****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手表示,让**同胞感激和不能忘怀的,是***律师帮助他们讨回血汗钱的一幕幕…… 原来,34名**同胞来**打工时与**公司签订了购买钢材的合同,**公司欠**同胞605万钢材款,**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执行185万元,但尚有420万元没有支付。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联,又无法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之下**同胞只好要求工程发包方**公司协助执行,因双方意见相左,迟迟拿不到欠款。2016年3月1日,通过区法律援助中心,34名**同胞找到了***律师。 ***律师接到此案后,立即向**同胞了解案情,展开调查。烈日炎炎,***律师多次顶着酷暑前往**公司了解与**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数次与区维稳办、区建设局、区**单位、区法制办、区法院、区公安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在长达两个多月的办案过程中,***律师几乎每天都在**和**之间奔波。考虑到**同胞法律知识的缺乏,***律师就本案的法律关系向他们做了详细的说明,向他们释法讲法,使他们知道用法律维权的重要性,引导他们以法律的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不要

采取过激行动。经过***律师的不懈努力,终于了解到区**单位尚欠**公司近160万元的债务,得知这个消息后,***律师非常激动,赶紧协助中级法院将区**单位款项扣划到中级法院帐户,同时冻结了另一协助执行单位**建设公司的账号。至此,此事已完全进入法律轨道,大部分**同胞已回家,只有少数代表继续跟踪案情的进一步发展。 从之前的喝农药、上访、围堵,到后来的自觉遵守法定程序合理表达诉求,律师的作用可谓功不可没。有了律师的参与,能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以案释法、辨法析理,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协调各方权利义务,找到高效快捷的解决办法。据悉,34位**同胞对***律师的工作及职业道德也表示高度赞赏,知道依法才能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必须“信法”。

公司法律顾问考试经典案例分析题1公司法律顾问考试.doc

案情1介绍: 原告:魏某,女,65岁,农民。原告:宗某,男,40岁,农民。被告:某县人民政府

原告魏某与原告宗某,系同一村寨住宅相邻的两户农民。两家关于宅基地的划线已有多年纷争。他们曾在当地乡政府的主持下立过协议。今年5月,魏某翻建住宅,两家矛盾再次激发。乡政府多次协调不成,宗某天天上县政府上访。该县政府直接出面协调,最后做出“关于魏家与宗家宅基地使用权中界线的处理决定”。《决定》的内容是:“双方宅基地的中界线以魏家东房山后墙角外线向东量4.5寸为一点,以东房山前角外线为另一点,两点连成一条直线向南延长到两户南院墙,线以东归宗家使用;线以西归魏家使用。” 魏某与宗某收到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后,均表示不服,便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当地法院在立案时,关于应以民事案件立案,还是以行政案件立案有不同意见。主张以民事案件立案的理由是:两户农民宅基地的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主张以行政案件立案的理由是:两户农民不服并所控告的是县政府的行政处理决定,县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属于行政行为,而不是民事行为。

请问:你的看法是什么? 案例1点评:本案属于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不是一个纯诉讼的问题,它涉及到如何理解“行政裁决”的有关行政法理。 在行政法理上,行政裁决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行政机关所作的裁决”。否则,既可能扩大了行政裁决的范围,也可能缩小了其范围。中国行政法学上的行政裁决,已被界定为具有下列特征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一,裁决机关是行政机关。如果做出裁决的机关是司法机关或民间组织,就不属行政裁决。 第二,裁决的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不包括行政关系。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这种民事关系一般被限于森林、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归属关系。 第三,作为裁决机关的行政机关是作为第三人,而不是当事人身份出现的。就是说,行政裁决机关是民事纠纷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而且以具有独立身份的中间人身份出现。 第四,行政机关做出裁决是一种依职权的单方行为,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左右。虽然行政裁决处理的是民事关系,但行政裁决行为本身是一种行政行为,因为它是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强

法律援助制度意义和发展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意义和发展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 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 1、法律援助是国家行为或者是政府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 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援助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已于2003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标志着我国保障贫、弱、残等弱势群体平等实现其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机制度的确立。成都市法律援助工作在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突出了为见义勇为行为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重点,率先制定了《成都市见义勇为法律援助暂行办法》,特别是三月份经终审的张德军见义勇为法律援助案件,引起了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南方周末》和社会的高度关注,通过我们卓有成效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弘扬了社会正气,倡导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成都市法律援助的基本简况一、.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6年。其下设有20个区县法律援助机构,设立100个法律援助机构乡镇社区站点。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是国家从司法制度上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对经济特别困难的群众实施司法救济,以体等这一司法原则的最终实现。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隶属于成都市司法局,现有工作人员8名其中多人工电话咨询等法律服务;指导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工作。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在市妇联、市残联、市总工会、成都大学成立了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妇人具有律师资格,下设综合科、业务科。其主要职责是:免费受理公民的法律咨询,并经常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律知识;为各种法律援助对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设法律咨询热线,免费为公众提供联、市残联、市总工会、成都大学工作站。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费由成都市政府预算拨款,并设立法律援助基金,接受社会捐赠。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已接受了15万余人次的法律咨询,代理了3000余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了4200余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二、成都市法律援助取得的成效 ㈠成都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在成都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和市委十届四次全委会健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和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产业年”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坚持在实践中创新工作和解决问题,切实加强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建设,积极为农民工、贫困残疾人、下岗职工、妇女儿童等社会贫苦群体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成都市援助案件办案数量每年增长近20%,办案质量也不断提高,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成都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8年阳光少年普法法律援助活动方案-实用word文档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阳光少年普法法律援助活动方案 项目名称:阳光少年 开展单位: 服务类别(按行业):法律援助 主要服务人群和人数:主要服务于街道内的小学生。以街道为单 位开展项目,项目覆盖1000多人次,间接服务人群为整个街道 的居民。 项目目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国家建设的主力军。为使青少年了解国家法律体系,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培养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 通过本项目切实加强法治宣传,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 会相结合的三结合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结合不 同年级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项目主要内容: (1)法律知识小课堂。为街道内小学的学生开展普法 小课堂。将校园普法课堂作为重要抓手,通过律师普法 宣讲团课程的设置和编排,让学生面对面、手把手地学 到相关的法律知识,让青春期少年预防犯罪深入人心。 (2)法律咨询。定点学校定点设置法律值班点,回答 学生提出的法律问题,解答学生疑惑;

(3)模拟法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培养学生的基本 法律素养,提高学生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项目周期:项目周期为3个月,从2018年7月起至2018年10月止。 主要活动:2018年7月初前期宣传(5天)。2018年7月 中旬完成小学生法律兴趣需求调研(5天)。2018年7月中旬,根据调研结果确定法律讲堂的讲课内容、编写法律知识问答 题目、选择合适的案例编成模拟法庭方案(15天)。2018年 7月下旬以后开展法律课程,模拟法庭指导培训(53天)。 实施内容:2018年7月初,建立工作群,宣传体现项目的优越 越性和建设性。7月初前完成小学生法律知识兴趣与实用性需求 调研问卷的撰写。7月下旬,分析调研数据,整理小学生普法教 育工作的关键点难点痛点,根据需求制定可行性高、互动性强、 能够深入浅出的方案。7月下旬以后开展法律知识小课堂。课 堂计划分3场:根据每年级的情况、调研数据分析结果制定课程 内容。指导开展模拟法庭。模拟法庭计划分四阶段:(1)筹划 准备阶段:确定参加庭审人员及角色分配。(2)演练阶段:在 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排练。(3)正式演出阶段确定日期公演。(4)活动总结阶段:总结优缺点,形成长效机制,深化普法的 效果,扩大影响面。 项目产出和社会效益预期:通过专业律师面对学生宣讲法律知识,利用身边的人或身边的事的案例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加强未成 年人的法治观念,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进而建设和谐 平安校园,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校园氛围。 项目可持续和可推广性:教师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基础和法律实 践经验,无法完全解答或解决学生们提出的具体法律问题。 XXXX机构专业的法律人士走入校园,可以利用他们掌握的专业 知识,结合现实中遇到的真实案例,给学生以直观、形象的讲述,同时可以现场回应学生对具体法律知识的困惑,从而大大提升法 治教育的效果。法治教育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需要学生的 亲身体验和参与。XXXX机构专业的法律人士走入校园,通过 模拟法庭的形式提升孩子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

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范文最新推荐------------------------------------------------------ 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1 / 11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援助工程” 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

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礼拜镇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案件类型】学生损害赔偿纠纷 【承办单位】礼拜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案件承办人】李照文 【案件简述】 王钰亭,女,礼拜镇中心学校学生,2014年因就餐时不小心跌倒坐入开水洗碗盆中身体被烫伤,引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后因家属与学校之间就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前来司法所需求问题解决。司法所考虑到受害者一方家庭困难,且父母离异,特提供法律援助。 【案件结果】 经数次协调当事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当事双方均认清了对应的责任,对于赔偿也充分交流了意见,最终就赔偿及后续治疗达成了一致,只经过几次调解就解决了问题,没有走上诉讼程序,既节约当事双方的时间和经历,也节约了国家资源。 【案件分析】 学生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人身伤害,受害学生及其近亲属要求给予经济赔偿而引发的纠纷。学生损害赔偿纠纷涉及学校、家庭和社会多方面,纠纷的妥善解决,能够及时化解学生家长与校方的矛盾,也有利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由于这类案件的特点突出,在法律适用上不同于一般民事侵权案件。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损解释)中作了专门的规定。 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解释的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

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由于本案受害者是未成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校学生,她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对他们有保护、教育和负责其安全的义务,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的损害负有因未尽到管理职责的责任。学校承担责任相应的责任,因此,学校对王某某人身损害结果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社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社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第一条、咨询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为群众提供方便。 第二条、耐心细致听取当事人意见,全面了解情况,做好谈话笔录。 第三条、认真办理当事人的申请事项,对于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尽快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要向当事人讲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第四条、对矛盾尖锐有可能影响稳定和危及当事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可立即提供法律援助。 第六条、做好辖区内法律援助工作的调查和宣传,了解掌握法律援助需求,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影响。 第七条、对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评价及建议。 第八条、认真完成区法律援助中心布置的法律援助工作任务,按时交送报表,及时反映情况。 第九条、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受援人收取费用。 化东社区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认真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办理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二)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依法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监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规则,进一步推广“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将规范服务贯穿法律援助活动始终,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三)继续加大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条件。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对法律援助接待进行规范管理,更加方便、快捷的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四)创新机制,增强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继续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落实十项便民措施。 (五)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在法律援助队伍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建设,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切实做到思想上有新认识,作风上有新转变、能力上有新提高、整改上有新措施,落实上有新成效。 (六)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确保专项经费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积极向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不断增加地方财政经费投入。 (七)加强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素质。举办法律援助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建立志愿者工作管理档案,关心志愿者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积极创造条件,切实发挥好志愿者的作用。 (八)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把法律援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把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九)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抓好信息工作,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援助知晓率; 化东社区

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计划3篇

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计划3篇 第一篇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乡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为更多的贫弱群体提供满意的法律援助,推动我区法律援助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宣传内容 1、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及法律援助常识 2、《省法律援助条例》 3、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8月1日-8月10日)。组织全乡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对、法律援助宣传、认真学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规;通过学习动员,

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对宣传贯彻《省法律援助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第二阶段:宣传活动阶段(8月11日-9月1日)。以夹湖乡法律援助站为主导,联合乡共青团、妇联、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大型系列宣传活动。具体形式: 1、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省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施行做深入报道。 2、联合乡共青团、妇联、民政等相关部门集中时间、地点组织几次大型上街宣传活动;特别是在9月1日,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施行7周年,《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施行之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统一开展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期间设立法律援助宣传站、栏、点、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联系卡等资料,并通过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式进行宣传。 3、制作并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横幅。 4、通过开展法律援助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进行宣传。 5、通过各法律援助站、点向村街经济困难家庭(城(!)乡低保户和农村特困户)发放法律法律援助宣传卡、图片等资料。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五大经验总结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五大经验总结 发布时间:2015-06-19 10:47:26 作者:刘美邦来源:海坛特哥我要评论(0) 摘要: 文/刘美邦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来源/微信公众号海坛特哥(haitanlegal) 常年顾问单位,对于律师的重要性,好比革命根据地对早期的共产党一样。常年顾问服务具有基础性、综合性的特征,无论对于律师综合能力的培养,还是对保持律师收入的稳定性而言,都起到基础性的作用。美邦律师曾给大型外企、大型国企、中小民营企业及个体户服务过,这是一些个人体会,与同行分享。 一、从案例数据库中检索顾问单位涉诉情况 大数据时代,确实给律师提供了不少工作便利。将顾问单位名称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其他数据库,找到全部判决书,区分案件类型和数量,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特别留意客户败诉的判决书。通过研究客户涉诉情况,这样,自己平时在服务过程中,也可以比较有针对性。 二、准备好最新的问答型、实务型工具书 公司法(解决公司与股东及股东之间关系)、合同法(解决公司与外部第三方关系)、劳动法(解决公司与员工关系),这三大法是常年顾问最基本的法律。平时最好置备相关书籍。书籍的类型最好是问答型、实务型,出版年份较为崭新的。虽说网络发达,但是纸质书籍提供了基本框架,配合着网络查询和复核验证,发挥更好的作用。其他相关专业书籍,根据顾问单位所在的行业的特殊要求,比如投资公司,则要对投融资的政策需求大,互联网公司,对知识产权的需求大。 三、做好工作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记录

无论是否是按小时收费,都需要做好顾问工作记录,这也是为了年底总结,一方面,让客户知道服务内容,另一方面评估自己的工作量。以团队方式为客户提供常年顾问客户,每位律师注意记录,然后交由一位同事统一汇总。日积月累,工作记录也是大数据,从中可以挖掘出客户重点关注的内容,也可以从中发现自己的知识盲点加以弥补。 四、把顾问单位的情况,搞深、搞透、搞彻底,并注意保密 为客户提供常年法律顾问,要对客户充分的了解,就像财经分析师一样,对客户的商业模式、客户所在的行业情况(包括行业周期、天花板、所涉宏观政策等)、客户的行业地位、竞争对手、上下游产业链、客户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高管、资产负债表的构成(资产负债表也可以初步看出客户的需求重点)作较为深入的了解。对客户了解越充分,越容易理解客户的叙述,越准确领会客户的需求,这也有助于从法律和商业角度来考虑,在提示法律风险的同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研究客户时,盯住行业标杆很关键。例如,如果为房地产企业服务,那么盯住万科公司,互联网上有可能找到万科的一些很好的范本。再比如,给大型零售企业做顾问,盯住沃尔玛公司,互联网上也有可能找到沃尔玛公司的一些范本和手册等。 对客户研究透了,特别是非法律方面的问题,客户会觉得你“懂经济”、懂业务、内行,与客户的交往过程中,律师也能从客户那里学到行业知识和经验。对客户行业的了解,也有助于把握常年顾问服务派生出的非诉法律服务需求,为顾问单位提供增值服务。 五、组建好团队,做到快速响应 常年法律顾问,要避免不顾不问,要在勤字上下足功夫。在具体服务时,要注意确立日常联系人,然后搭配好团队。团队化服务模式,有助于根据专业特长满足客户定制需求,同时有助于避免个别律师陷入客户太深,长期服务某一家客户,容易同质化,视野受限。 以前看过一些书,说常年法律顾问要注意“勤”字决,有事没事要经常与客户联系沟通,甚至到客户那里坐一坐。这其实也因客户而异。美邦律师认为,最关键的是,在客户有事情找律师的时候,要做到快速响应,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听一位资深律师说过,外国机就客

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

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援助工程” 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您好!您平时遇到过纠纷吗?您受到过不正当得侵害吗?您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得权益吗?法律与我们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目前我们国家正在建设法制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得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所以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得权益、其实我们现在得生活中就有好多事情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下面我们把日常生活中可能用到得法律知识写下来,虽然不多,但希望能够给您一些帮助,也希望您能够学会运用法律来解决一些问题、 1、如果您被虚假广告欺骗了,该怎么办? 您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您得举报有时会很好地帮助她们,同时也会好地保护您自己。 2、街头兜售小红旗能否用来装饰房间? 街头兜售得小国旗就是违反法律规定得,就是不允许使用得、 3、如果您回家发现被盗,该怎么办? 您得第一个任务就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您千万不要急着去瞧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得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得蛛丝马迹中。 4、民间借贷利息受法律保护吗? 民间借贷关系中约定得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得四倍,否则超过得部分不受法

律保护、 5、打官司该上什么地方? 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纠纷发生地得人民法院起诉;刑事案件中得公诉案件(一些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得犯罪,如杀人、抢劫等)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查处后交由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 6、作为消费者您享有哪些权利? 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安全权、求偿权、参与监督权、接受消费者教育权、建立消费组织得权利。 7、赠品或奖品存在质量问题就是否可以要求销售者维修、调换或者赔偿? 当然可以。 8、削价商品实行质量保证吗? 削价商品依然实行质量保证,当削价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销售者也要承担一定得法律责任。 9、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加以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与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协投诉电话:12315);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得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法律援助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活动的通知》(成司办发[2020]15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便民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将法律援助服务向社区延伸,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应援尽援”的要求,主动将法律援助送到社区,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积极的调查研究、思想疏导、矛盾纠纷调处和援助案件的办理,努力减少和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

法治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司法部和省厅、市局的部署,结合市、区民生工程目标,通过深化“法律援助进社区”主题活动,促进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推动提高社会服务管理水平,保障司法公正,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规范化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升;社区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得到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社会知晓率进一步提高。 三、活动主题

“法律援助进社区,化解纠纷到家门。”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新都区“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曾刚强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冯静为副组长,区司法局、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院、妇联、团委、老龄委、残联、工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五、活动内容 (一)向全区群众发出一封公开信,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致:公司 首先,感谢贵公司对事务所的信任! 非常荣幸能向贵公司就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下称项目)提供本服务方案。作为一家较早成立并持续稳定发展的知名律师事务所,我们成功地服务于社会的各行各业,法律服务范围涉及企业改制、并购重组、企业清啊算、证券与金融、银行、信托、保险、融资、房地产、外商直接投资、知识产权、重大诉讼和仲裁等各个领域并为大量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对我们涉及的众多业务领域,我们都力求做到专业服务和高效服务的统一。 我们非常荣幸并十分珍惜与贵公司的合作机会,并将尽职尽责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合法合规、全面审慎、专业水准、规范服务”是我们的准则。我们深信,凭籍本所多年积累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法律专项服务及企业改制法律服务的业绩和经验,以及客户至上的服务信念及本所深厚的社会资源,我们能够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专此并颂 商祺! 事务所 年月日第一部分本所实力情况、业绩及案例介绍

第二部分法律顾问团简介 第1条关于本所指派担任项目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及其简介 1.1 法律顾问团的组成 作为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将指派三名专业知识全面,精通企业管理、IPO、房地产投资、建筑施工、项目投资开发、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在资产重组、投资开发、建筑施工、公司治理、IPO等方面有丰富法律服务经验的资深律师xxxxxx组成顾问团队,其中XXXX律师为首席顾问律师。 1.2 本所指派的法律顾问团成员简介 (1)项目组负责人——律师 (2)律师 (3)律师 第2条法律顾问的服务方式 2.1 本所成立由律师组成的律师顾问团,并配备若干助手,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2 律师顾问团律师全程参与公司治理、项目投资开发及各类纠纷的处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处理法律问题。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及时现场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并随时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 2.3 根据工作需要,贵公司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约请顾问律师到贵公司工作场所解决法律问题。

法律宣传标语

1、以法律的智慧,谱写绚丽的人生 2、美好人生,法治同行 3、知法守法用法,和气和谐和美 4、知律法于心,守法律于行 5、诚信是生活的通行证,法制是社会的安全网 6、以法制为基,建和谐大厦。 7、明德崇法,笃行致知! 8、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 9、以法律的智慧,谱写绚丽的人生 10、美好人生,法治同行 11、知法守法用法,和气和谐和美 12、知律法于心,守法律于行 13、诚信是生活的通行证,法制是社会的安全网 14、以法制为基,建和谐大厦。 15、明德崇法,笃行致知! 1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7、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8、劳动最光荣,务必签合同 19、依法行驶职权,文明监察执法 20、劳动合同要看清,必备条款不能少 21、劳动合同一签订,各自义务要履行 22、解除劳动合同要依法,违法解除责任大

23、《就业促进法》是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法律保障 24、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 25、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公平就业 26、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 27、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8、实行依法治国坚持执政为民 29、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30、宣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31、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32、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33、推进依法治市努力建设法治城市 34、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权利义务观念 35、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6、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37、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38、弘扬民主法制精神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39、高举宪法旗帜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40、学习宪法、掌握宪法、运用宪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42、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43、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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