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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定位及运行机制研究

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定位及运行机制研究
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定位及运行机制研究

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定位及运行机制研究

年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落实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司法为民的重点在“司法”,本质在“为民”,其中明确提出包括“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接待工作,限时回复人民群众申诉来信来访”、“对涉诉群众在民事、行政诉讼中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申请执行等行为进行指导,使群众正确适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在内的条具体指导意见。年月,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第一条便倡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设立立案大厅或诉讼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认真做好信访接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办案人员联系、诉讼材料接转、诉讼疑问解答、判后答疑、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等多方面的工作,并应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以此为契机,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的司法便民工作,年月金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本文以金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运行实践为蓝本,对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和运行机制进行实证调研。

一、诉讼服务中心的基本职能——提供司法服务

诉讼服务中心是以信息化为支撑、高科技为特色、集约办理与分流引导为基础、便捷高效为目标所建立的综合性服

务平台,是将法院各职能部门的司法服务功能剥离出来,重新组合而成一个全新的法院内设机构。最高人民法院倡导设立诉讼服务中心的初衷就是实现司法为民,即通过增强法院的司法服务功能,使司法增添人性化的色彩,方便当事人诉讼,拓宽纠纷解决渠道,提升司法效率。

(一)诉讼服务中心推动法院司法服务转型

近年来,金牛法院的收案数较以往有大幅度增长,年收案数较年前翻了一番,年至月收案数又比上一年度同期增加了。然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虽然不断觉醒,司法技能却未能同步提升,这对法院的司法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的宗旨就是为当事人提供与解决纠纷相关的各类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主动、高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随着诉讼服务中心的投入使用,法院正逐步实现司法服务转型,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要求。

.变单一型服务为全方位服务。诉讼服务中心按照当事人来法院办事的流程,设计成单循环、通道式布局,使当事人在诉讼服务中心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简便的方式办妥诉讼事宜,同时打造立案绿色通道,专为进城务工农民、伤残和低保人员提供便捷服务,明显降低诉讼成本,有效提升办事效率。

简析派出检察室职能配置(一)

简析派出检察室职能配置(一) 论文摘要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加强基层派出检察室建设。由此,全社会对于基层检察室的讨论和关注也呈现上升态势。作者认为,对于检察室的关注和讨论,核心问题不是能不能做(可行性)和要不要去做(必要性)的问题,而是怎么去做(合理性)的问题,而最关键的又是配置什么样的职权给检察室。本文对此略作分析。 论文关键词检察室职能配置定位 一、检察室之核心问题分析 (一)检察室设置的可行性 客观而言,设置检察室迄今为止未得到国家法律层面上的授权,唯一的依据只是最高检制定的《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尽管有论者援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条第3款①来说明设置检察室是符合立法本意的,认为该款规定对特殊区域作不完全列举,是检察机关设立派出机构的法律空间,②但难免牵强,因为将乡镇、农村都视为特殊区域显然过乏,且该款规定设置的是派出检察院,同时必须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对此,笔者认为应当承认法律依据的缺失,但不表明设置检察室没有可行性。理由为早在1993年,最高检就下发了《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明确“乡(镇)检察室根据乡(镇)地域、人口、经济状况和工作需要设置”,作为最高检出台的工作条例自然有法律效力,应属于其作出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具有执行力亦无疑,否则难以解释当前司法实践中大量运用司法解释解决实际问题的做法。因此,虽没有法律层面的依据,但检察室的设置还是有依据的,即具有可行性。甚至可以认为,正是由于检察室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才有在理论上进行探究和实践中进行摸索的空间和意义。 (二)检察室设置的必要性 设置检察室对于强化检察机关对基层的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无疑作用重大,农村基层的司法需求和检察机关在农村基层的缺位是客观的事实,因而设置检察室的必要性就凸显。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在2010年7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指出:“镇街检察室是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到基层的重要抓手,是开展基层检察工作的新平台,要不断建立和完善镇街检察工作机制,注意总结经验、稳步推进……”。 ③省检郑红检察长也撰文指出新形势下发展乡镇检察室的必要性:是检察工作不断适应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应然举措;是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现实需要。④ (三)检察室设置的合理性 如果说考虑可行性和必要性是设置检察室的前提,那么在解决了前提问题后,重点是考虑设置检察室的合理性问题了。事实上,检察室设置的合理与否才是真正直接影响和制约检察室发展空间的关键,这种合理性包括几个方面:第一是在哪设置,是否所有乡镇都设置,还是根据需要有选择的设置?第二是检察室的机构性质定位,是独立机构与其他科室平行,还是附属于某个科室只是一个虚牌?第三是人员配置,是保证独立编制人员,还是有若干检察人员兼顾?第四是职权,是赋予检察室所有检察职权还是部分职权,部分赋予的话哪些职权最符合检察室的需要?在这些方面,最为关键的一点是必须明确检察室干什么,即到底应赋予检察室怎样的职权。否则,即使检察室设置的地域、机构的设定、人员的配备多合理,也难以开展工作,无法有效发挥检察室的法律监督职能。

民事诉讼程序(附流程图).docx

民■诉讼 起诉 七日内 作出 对不于受 理的粧定 揑,起上诉 不子受理 「当■人=C [内申诱 J L 驳回圮诉 普通程序 简易甩序 ?6个月审结) ?3个月审结) 财产保全 达咸协议 诉讼调解 決席列決 程序终结 程磁结 诉讼终结 边期审理 诉讼中止 判决截定 判决15日内上 诉?裁定】0内 上诉

一、如果是作为原告 第一步是立案,确定好管辖的法院,准备好立案的材料。 1、材料如下: 1)、起诉书,具体内容参考网上的模板,原被告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什么 的,具体的诉讼请求,大致描述一下事实和理由,这里要注意2点,一是管辖 的法院有争议的,可以先不填写,确定法院能受理后再填写,二是日期可以先空着,理由同上。 2)、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原告是企业的话,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 3)、被告如果是企业的话,有的法院要求提供一张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确定 被告是否存在,不同法院的规定不同,有的法院要求提供的是加盖工商局印章的被告工商登记信息,有的法院同意使用网上查询的书面信息,可以上当地的工商局红盾网查询,去法院立案之前可以事先询问一下 4)、证据的复印件,如果证据较多,可以单独列一份证据目录 5)、如果聘请了律师,还须提交一份民事委托书 注意事项:1)、如果是离婚案件,还要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2)、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的份数是被告人数+1 ,可以自己单独打印一份留用。3)、证据原件由当事人保管,律师只保留复印件,证据最好复印2份,一份交法院,一份自已留用。 4)、立案时,可以当事人本人去,或者委托律师去,本人去,民事委托书可以先不提交,等开庭时提交 5)、每个法院立案时间不一样,尤其是下午时间差别很大,周五下午一般不立 案,年底要审结一些案件,一般也不立案了,所以一定要注意立案的时间。 2、法院如果审核通过,可以受理,就会给当事人开诉讼费的发票,去收费处交 费,如果不涉及财产,诉讼费不会很贵,涉及了财产,按相关规定计算,诉讼费的计算可以上网参考专门的诉讼费计算器,法院的收取方法也不同,有的是全额收取,有的是收取一半,这个也要事先问清楚,因为只有顺利交费,才能继续办理受

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定位及运行机制研究

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定位及运行机制研究 年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落实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司法为民的重点在“司法”,本质在“为民”,其中明确提出包括“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接待工作,限时回复人民群众申诉来信来访”、“对涉诉群众在民事、行政诉讼中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申请执行等行为进行指导,使群众正确适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在内的条具体指导意见。年月,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第一条便倡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设立立案大厅或诉讼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认真做好信访接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办案人员联系、诉讼材料接转、诉讼疑问解答、判后答疑、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等多方面的工作,并应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以此为契机,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的司法便民工作,年月金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本文以金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运行实践为蓝本,对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和运行机制进行实证调研。 一、诉讼服务中心的基本职能——提供司法服务 诉讼服务中心是以信息化为支撑、高科技为特色、集约办理与分流引导为基础、便捷高效为目标所建立的综合性服

务平台,是将法院各职能部门的司法服务功能剥离出来,重新组合而成一个全新的法院内设机构。最高人民法院倡导设立诉讼服务中心的初衷就是实现司法为民,即通过增强法院的司法服务功能,使司法增添人性化的色彩,方便当事人诉讼,拓宽纠纷解决渠道,提升司法效率。 (一)诉讼服务中心推动法院司法服务转型 近年来,金牛法院的收案数较以往有大幅度增长,年收案数较年前翻了一番,年至月收案数又比上一年度同期增加了。然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虽然不断觉醒,司法技能却未能同步提升,这对法院的司法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的宗旨就是为当事人提供与解决纠纷相关的各类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主动、高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随着诉讼服务中心的投入使用,法院正逐步实现司法服务转型,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要求。 .变单一型服务为全方位服务。诉讼服务中心按照当事人来法院办事的流程,设计成单循环、通道式布局,使当事人在诉讼服务中心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简便的方式办妥诉讼事宜,同时打造立案绿色通道,专为进城务工农民、伤残和低保人员提供便捷服务,明显降低诉讼成本,有效提升办事效率。

关于监察职能定位的探讨

关于监察职能定位的探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对纪检监察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部署,提出了“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新要求。深圳市监察局作为全国唯一一家没有与纪委合署的监察机关,一直积极探索发挥监察职能作用的路子。本文拟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部署精神,结合近年来行政监察工作的实践,对监察职能定位问题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明确地方行政监察的工作目标 职能定位首先取决于工作目标。推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廉政、勤政建设,一直是行政监察工作的基本目标。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笔者认为,可以把新形势下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目标细化为促进行政机关畅通施政、依法行政、高效勤政、廉洁从政。 (一)促进畅通施政。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监察对象的监督,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而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等一系列改革的深入,越来越涉及深层次的利益调整,政策措施和改革措施的推行面临更多的阻碍,施政的难度加大,扫除施政障碍、保证政令畅通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监察机关更应把促进畅通施政作为自身的基本目标,积极主动加强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二)促进依法行政。中央提出要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方法反对腐败。依法行政作为现代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党委政府所有工作的基础性思维,同样也是监察机关工作的基本目标和基本任务之一。要加强廉政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公务员从政行为,实现有法可依;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有法必依;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要行政行为的监督,纠正不当行政和违法行政,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促进高效勤政。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是监察机关的法定职责。监察机关要着眼于促进政府公共服务的优质、高效和低耗,抓住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服务等关键环节,加强政风和效能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推动政府机关作风建设。 (四)促进廉洁从政。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紧紧抓住查办案件不放,强化行政问责,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严肃行政纪律,促使监察对象廉洁行政。 二、准确把握行政监察的基本职能 当前职责任务泛化已成为各级监察机关面临的突出问题,职能泛化导致监察机关核心职能虚化、弱化,严重影响了依法高效监察,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 (一)回归监督惩戒本职。监察职能泛化由体制环境、工作机制、目标任务、观念认识等多种因素影响所致,最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监察机

民事诉讼程序(附流程图-)

一、如果是作为原告 第一步是立案,确定好管辖的法院,准备好立案的材料。 1、材料如下: 1)、起诉书,具体内容参考网上的模板,原被告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什么的,具体的诉讼请求,大致描述一下事实和理由,这里要注意2点,一是管辖 的法院有争议的,可以先不填写,确定法院能受理后再填写,二是日期可以先空着,理由同上。 2)、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原告是企业的话,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 3)、被告如果是企业的话,有的法院要求提供一张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是否存在,不同法院的规定不同,有的法院要求提供的是加盖工商局印章的被告工商登记信息,有的法院同意使用网上查询的书面信息,可以上当地的工商局红盾网查询,去法院立案之前可以事先询问一下 4)、证据的复印件,如果证据较多,可以单独列一份证据目录 5)、如果聘请了律师,还须提交一份民事委托书 注意事项:1)、如果是离婚案件,还要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2)、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的份数是被告人数+1,可以自己单独打印一份留用。

3)、证据原件由当事人保管,律师只保留复印件,证据最好复印2份,一份交法院,一份自已留用。 4)、立案时,可以当事人本人去,或者委托律师去,本人去,民事委托书可以先不提交,等开庭时提交 5)、每个法院立案时间不一样,尤其是下午时间差别很大,周五下午一般不立案,年底要审结一些案件,一般也不立案了,所以一定要注意立案的时间。2、法院如果审核通过,可以受理,就会给当事人开诉讼费的发票,去收费处交费,如果不涉及财产,诉讼费不会很贵,涉及了财产,按相关规定计算,诉讼费的计算可以上网参考专门的诉讼费计算器,法院的收取方法也不同,有的是全额收取,有的是收取一半,这个也要事先问清楚,因为只有顺利交费,才能继续办理受理的手续。 3、交费完毕,法院会让你填写立案的受理通知书,一张是原被告的信息,一张是证据,一张是受理告知书,一张是诉讼材料,告知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完成上面的3步,立案阶段就结束了。 第二步,法院将案件分配到不同法官的手上,法官会告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会另行通知,在这个阶段,是双方提交证据和书面答辩的阶段,这时可以委托律师前去查阅对方提交的证据和答辩状,为开庭做准备。 第三步,法官通知开庭的时间,双方出庭,进入实体审理的阶段 1,法官核实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双方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有第三人的,核实第三人的情况。开庭的时候原被告席位只能坐2人,其他人坐旁听席,离 法官近的人为主要的发言人。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告知原被告双方权利义务,法官和书记员的基本情况,询问双方是否要申请回避。 2,开始法庭调查阶段,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有的法庭简化了这个阶段,如果和立案时提交的起诉书一致,则不用当庭宣读,然后法官询问诉讼请求,就起诉书中提及的问题询问原告,接着被告进行答辩,法官询问被告,这个阶段时间不会太长。 3、进入举证质证阶段,如果证据提交的太多,法官会要求休庭一会,让书记员先行输入证据信息。输入完毕程序继续进行,先提交原告的证据,交给被告一一质证,被告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可以要求原告提交原件,被告质证完毕,交由原告对被告提交的材料质证。

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律师操作手册簿

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 律师操作手册 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文件标识:TDH-SSFW-E-TS-T16 模板版本: 1.0 文档版本: 1.0 作者: 完成日期:2015-03-26 文件状态:[] 草稿[ ] 正在修改[ √] 正式发布

目录 1概述 (3) 1.1律师业务介绍 (3) 1.2进入平台 (3) 2律师注册及管理 (5) 2.1律师事务所管理员注册及管理 (6) 2.2律师个人注册........................................................................................错误!未定义书签。 2.3律师事务所律师登陆及管理 (8) 3网上立案 (11) 3.1立案申请 (11) 3.2立案进展查询 (16) 4联系法官 (19) 5材料转接 (21) 6文书送达 (23) 7网上阅卷 (25) 8执行线索 (27) 9录像预约 (29)

1概述 1.1 律师业务介绍 江苏省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律师常用功能主要包括:网上立案、联系法官、材料转接、网上阅卷、文书送达、执行线索、录像预约等。 1.2 进入平台 方式一:在IE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s://www.wendangku.net/doc/0a4015212.html,/ssfww,回车,进入系统。 点击地址,进入系统 图1 进入诉讼服务网主页 方式二:进入江苏法院网官方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0a4015212.html,,点击“诉讼服务”模块。

点击此处,进入系统图2 通过江苏法院网进入诉讼服务网

2 律师注册及管理 在诉讼服务网主页右上角点击律师登陆,即可进入律师登陆及注册界面,该界面提供两种方式:律师事务所单位用户和律师个人用户。 图3 点击进入律师注册及登陆界面 图4 律师登陆界面 点击进入律师注册及登陆界面

检察室职能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试行)》,结合我区实际,路桥区人民检察院驻金清镇检察室主要立足检察职能,承担基层检察院向基层、向群众延伸服务的职能。具体是: 1、落实检察环节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针对当地治安突出问题,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活动,净化社会环境,促进文明风尚。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加强对当地社会治安动态的摸排调查,为党委、政府和检察机关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决策提供参考,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2、监督和保障国家惠农政策在基层贯彻实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加强对国家惠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通过受理举报、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走访基层干部、群众等,及时发现在新农村建设中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并积极配合反贪、反渎部门依法查处。 3、积极开展基层职务犯罪预防,推动健全职务犯罪预防网络。针对涉农职务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帮助建章立制,堵塞违法犯罪漏洞,协助基层组织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4、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强化基层矛盾化解工作。密切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联系和配合,及时掌握涉检信访动态,积极参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通过与有关单位联合接访等形式,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在最基层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积极参与并监督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会化教育改造依法有效进行。根据刑罚执行监督程序,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实行监督,协作派驻院监所部门建立完善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实施,使罪犯在社会化教育改造中顺利回归社会。 6、加强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派出机构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工作中发现的公安机关、人民法庭执法不公正、不规范问题依法及时监督和纠正。 7、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检察职能宣传工作。坚持贴近基层现实、适应群众需求,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活动。加强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宣传,引导基层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8、开展对外联络工作。加强与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联系,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

(完整版)民事诉讼流程图

民事诉讼流程图 一审 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驳回起诉 不服 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 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

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二审审理 维持原判 改判 发挥重审 宣判后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二审 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上诉的判决 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诉讼服务中心介绍完整版

诉讼服务中心介绍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为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规范审判管理、优化整合审判资源、畅通群众诉讼渠道、着力服务好法官和诉讼群众入手,2010年中山区法院正式成立诉讼服务中心。 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着重发挥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收费退费、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等七项功能,真正实现了诉讼有人导、法官有人找、咨询有人答、材料有人接、案件有人查。 诉讼服务中心还设有导诉区、书写区、等候区、立案区,并在大厅张挂诉讼流程图、放置《诉讼指南》以备当事人查阅。 导诉区设有一名导诉员,专门负责诉讼引导、材料转接、案件查询等工作,配有查询器以供当事人自主查询案件信息及配备电脑、打印机供当事人使用,并提供饮水机供当事人饮用。 书写区放置各类起诉状和申请执行书样本供当事人查阅参考、提供纸笔和便民服务箱(内有眼镜、印台、剪刀、胶水、针线等)供当事人使用。 等候区配有座椅,张挂诉讼流程图、诉讼费收取标准,起诉状格式等,报架上放置《诉讼指南》和当日报纸以备当事人查阅。 立案区共设五个窗口,1、2号窗口负责申请执行材料的审查接收及执行、发改案件录入等工作,3、4号窗口负责民商事诉讼案件材料的审查接收及诉讼案件录入等工作,5号窗口负责收取诉讼费用、退费等工作。 各个区域分工明确,通过完善发挥诉讼服务职能,在服务群众、方便诉讼的同时,服务好审判执行工作,把大量的审判事务性工作纳入到服务中心,为审判执行干警减压减负,减少事务性工作,集中精力搞好审判执行工作。 立案二庭负责新房工作管理和投诉中心的日常工作等。 八、九、十法庭主要负责审理速裁案件,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 十一法庭是我院新开设的少年法庭,主要负责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 中山区法院各业务庭及有关部门所负责的工作如下: (一)立案庭主要负责工作:受理案件、审判程序的确定、案件分配、有关受诉案件级别管辖方面的报请;诉前财产、证据保全,仲裁机构委托的保全;支付令、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民商事案件的速裁;除委托执行外的外地法院委托事宜;上诉案件的移送、二审案件卷宗接受及二审发改情况的统计等。 (二)立案二庭主要负责工作:信访工作管理;投诉中心的日常工作;刑事、行政案件申诉复查,再审案件的提起工作等。 (三)审管办主要负责工作:通过局域网的操作对审判流程进行管理,对案件审理期限进行监督、案件结案和归档进行检查;通过对当月结案、二审改判案件进行评查,评价案件质量,收集审判工作中出现的共性问题等。 (四)民事庭主要负责工作:民商事案件(发回重审除外)、除公示催稿、支付令外的特别程序案件的审理工作;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等相关事宜。 (五)行政庭主要负责工作:行政诉讼案件(发回重审除外)的立案审查、审判及与案件审判相关的事宜;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及执行工作;涉及本院国家赔偿等事项的确认工作。

2018年检察院关于设立检察联络室的工作方案

2018年检察院关于设立检察联络室的工作方案 XX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设立检察联络室的工作方案 根据省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检察机关检察联络室建设的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立足基层、执法为民,全面加强和规范检察联络室建设,努力将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扩展检察工作为基层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领域,不断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 主要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1、坚持积极推进的原则。结合本院检察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适当设立检察联络室,全面推进检察联络建设。 2、坚持规范建设的原则。推行规范化管理,对检察联络室的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和工作程序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 3、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明确检察联络室的工作定位、职能和基础保障等要求,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检察联络室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1、提高认识,明确定位。检察联络室要定位于基层院服务基层的一种组织形式,不独立行使检察权。统称为“检察联络室”。 2、结合实际,进行分工。召开全院大会,由政治处主任重点强调检察联络室的工作职能,同时,向干警通报本辖区实际情况,共有街道办事处6个,居民社区18个。我院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先在中心办事处、社区设立3个检察联络室。并将他们分配给相对应的业务科室。即: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侦查局负责红旗办事处检察联络室;公诉科、侦查监督科、监所负责团结办事处利民社区检察联络室;控申科、民行科、预防部门负责解放办事处成龙社区检察联络室。 3、统一管理、规范运行。院成立检察联络室检查小组,针对分配到位的各科室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招投标书范本

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 - 3 - 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 ...................................................................................... - 7 - 一、项目内容 ................................................................................................ - 7 - 二、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 - 7 - 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 7 - 四、资信文件 .................................................................................................. - 9 - 五、技术要求 .................................................................................................. - 9 - 六、商务要求 ................................................................................................ - 10 - 七、磋商程序及方法 .................................................................................... - 14 - 八、评定成交的方法 .................................................................................... - 17 - 九、其他注意事项 ........................................................................................ - 24 - 第三部分磋商须知 ............................................................................................ - 27 - A 说明 .......................................................................................................... - 27 - B 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 - 28 - C 响应文件的编写 ...................................................................................... - 29 - D 响应文件的递交 ...................................................................................... - 32 - E 开标及评标 .............................................................................................. - 34 - F 授予合同 .................................................................................................. - 38 - 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 - 40 -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 - 45 - A.响应书(第一阶段提交) ...................................................................... - 49 -A- 响应书 ............................................................................................ - 50 - A- 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 - 52 - A-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 53 - A- 授权书委托书 ........................................................................................ - 54 - A-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 55 -

民事诉讼法庭审理基本程序

民事诉讼法庭审理基本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规定,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基层法院除采用合议制审理案件外,还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审判人员审理案件。对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案件,法官除进行必要的审理前准备外,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和应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及身份情况,包括您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并向审判长报告。能正常开庭的,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随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布正式开庭,宣布案由以及独任或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并询问您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您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下列顺序分别举证、质证: 1、先由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2、由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质证时,当事人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如果您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有关证据并获得准许,法院所调查收集的证据将作为您提供的证据在法庭上出示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法庭调查结束后,庭审就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先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然后是被告、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在法庭辩论中,您的发言要紧紧针对争议焦点,如果发言与案件无关,审判长或审判员有权予以制止。如果您觉得在开庭时未能充分发表您的意见,还可以在休庭后将您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提交法庭。法庭辩论结束后,

浅谈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内容摘要:随着“党的群众路线”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的进行,切实有效地“走群众路线”,已经变成各政府部门的首要任务。法院作为司法审判部门,就要求我们在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真正的服务人民群众。而作为法院的窗口部门,立案大厅是一个整个法院甚至司法系统的表率,而随着现在立案大厅的承担的功能越来越多,建立一个完善的、布局合理的窗口服务部门,不仅能最大程度的满足人们群众方便、快捷、高效、便民的要求,也能最大程度优化法院的职能要求,对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和亲和力也有很大程度的帮助,因此,“诉讼服务中心”由此诞生。 关键词: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一、诉讼服务中心的概念及来源 我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这个概念首先是由现任天津高院院长李少平在天津法院系统建 立的,服务中心包括了“提供导诉、诉前调解、立案审查、案件查询、材料收转、联系法官、判后答疑”等一系列服务,目的就是让当事人能够在法院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现在各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大多也是按照这些功能进行的,只是根据不同的法院设立的功能不同,但大都大同小异。 二、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的必要性 (一)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的有效措施。作为法院的窗口单位,是当事人来到人民法院首先接触到的部门,其工作态度和办事的效率等会给当事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良好的服务和健全的功能可能会让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小,也会对法院留下良好的印象,反之,则会让当事人对法院产生反感、不信任,这种情形有可能会带到后面审判执行中,不仅对司法的公信力有影响,也可能引起设法信访问题。 (二)是司法公开的必然要求。通过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的联公开、咨询查询和释明答疑等服务功能,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诉讼服务中心的引导分流、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其实保障当事人的选择权和表达权。 三、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现状

关于监察职能定位的探讨——理论视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关于监察职能定位的探讨——理论视野——中央纪委监察 部网站 关于监察职能定位的探讨 一、明确地方行政监察的工作目标 职能定位首先取决于工作目标。推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廉政、勤政建设,一直是行政监察工作的基本目标。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笔者认为,可以把新形势下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目标细化为促进行政机关畅通 施政、依法行政、高效勤政、廉洁从政。 (一)促进畅通施政。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监察对象的监督,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而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等一系列改革的深入,越来越涉及深层次的利益调整,政策措施和改革措施的推行面临更多的阻碍,施政的难度加大,扫除施政障碍、保证政令畅通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监察机关更应把促进畅通施政作为自身的基本目标,积极主动加强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二)促进依法行政。中央提出要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

方法反对腐败。依法行政作为现代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党委政府所有工作的基础性思维,同样也是监察机关工作的基本目标和基本任务之一。要加强廉政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公务员从政行为,实现有法可依;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有法必依;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要行政行为的监督,纠正不当行政和违法行政,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促进高效勤政。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是监察机关的法定职责。监察机关要着眼于促进政府公共服务的优质、高效和低耗,抓住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服务等关键环节,加强政风和效能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推动政府机关作风建设。 (四)促进廉洁从政。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紧紧抓住查办案件不放,强化行政问责,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严肃行政纪律,促使监察对象廉洁行政。 二、准确把握行政监察的基本职能 当前职责任务泛化已成为各级监察机关面临的突出问题,职能泛化导致监察机关核心职能虚化、弱化,严重影响了依法高效监察,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 (一)回归监督惩戒本职。监察职能泛化由体制环境、

银行贷款司法清收民事诉讼流程梳理超经典

司法清收-民事诉讼流程梳理 一、诉讼缴费、立案 1、申报材料及证据等资料齐备: (1)基本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授权委托资料等。 (2)证据材料:a.主体材料(双方当事人)b.借款关系材料(合同、借据)c.担保关系(合同)d.诉权(催收通知书、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3)授权委托资料:授权委托书、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起诉状提交的份数按照被告的人数加1提交。办理授权委托手续,一式两份,提交法院一份,自己留存一份。 (5)同诉状一同提交利息的计算明细及说明。 2、诉状写作的注意事项: (1)关于双方当事人:a.列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b.有多名被告时,若其中存在无担保代偿能力及有效资产,且不配合的,可不将其列入起诉名单,以减少诉讼各环节因被告不配合带来的障碍,以加快诉讼进程。 (2)特殊的被告:a.个体工商户:无字号的以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登记字号为当事人,同时注明经营者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b.被告人死亡:被告人死亡的应当列其继

承人为被告;实际操作中若无法举证被告人死亡,可当作不知晓被告死亡并起诉,由法院做查证。c. 企业合并、分立:企业合并的合并后的为当事人、企业分立的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d.分公司:《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因此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以总公司为被告;二是直接以分公司为被告;三是将总公司和分公司均列为被告。从诉讼法角度来说,这三种方法都是可以的,应当以如何便利诉讼作为选择的依据。 (3)诉讼请求:一般表述:a.判令被告一XX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截止到X年X月X日的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为10万元】,合计1010万元。b. 判令被告二XX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c. 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4)事实和理由:借款基本事实、贷款是否已经到期、有无违约情形、是否已经宣布提前到期等。 3、受理及缴费: 法院受理审查期限7日,诉状登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驳回、不能决定是否立案的移送业务部门研究。原告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如果在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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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doc

基层反映: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存在的 问题及建议 今天,的我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诉讼服务中心作为法院的窗口部门,包括了“提供导诉、诉前调解、立案审查、案件查询、材料收转、司法鉴定、判后答疑”等一系列服务,目的就是让当事人能够在法院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但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运行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建立一个完善的、布局合理的窗口服务部门,不仅能最大程度的满足人们群众方便、快捷、高效、便民的要求,也能最大程度优化法院的职能要求,对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和亲和力也有很大程度的帮助。结合对基层法院的建设情况的调研,我们认真分析总结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一、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 (一)诉讼服务中心所涉的功能众多,但功能体现轻重不同。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有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收费退费、查询咨询、材料收转、诉前调解、排期送达、信访接待、判后释疑等窗口,但大多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只是立案、接待、排期等窗口的功能发挥较为完善,对设置的其他窗口没有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而是临时抽调相关人员处理事务,导致其功能的发挥不完善。

(二)诉讼服务中心人员素质不高,难以适应信息化要求。诉讼服务中心作为一个服务性的部门,在基层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之下,往往把一些年老体弱的干警安排在诉讼服务中心,这些要对审查立案、信访接待、排期送达等技术性不高的事务能够完成,但对信息化运用却难以胜任,导致诉讼服务中心运用信息化提升服务质量的水平不高,不能适应新形式下法院工作对信息化的要求。 (三)软硬件配备不足。大多数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达不到最高法院要求的500平方米以上,为到法院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场所不够。一些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软件设施不足,制约了诉讼服务质量的提升。 (四)立案法官立审不分。立案的职责只应按照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对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进行形式上审查的登记立案,但实际上立案的时往往不仅要对形式进行审查,还要对实体问题进行审查,导致立审不分的情况。二、解决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明确分工、合理规划功能区域。诉讼服务中心划分为三大职能:一是诉讼引导、案件查询、约见法官、送达工作、释法答疑、费用会收取退缴、司法救助、案件移送、便民服务等诉讼服务职能;二是立案登记、小额诉讼审理、诉前财产保全、调解确认等纠纷化解职能;三是多元调处、速裁案件、繁简分流、调审衔接等案件分流职能。 对于诉讼服务中心的几项功能,应根据各基层法院的实际地形和情况,将其划分成相应的区域,并将各区域负责的职能进行标注,让当事人一走进诉讼服务中心就能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找到相应的区域和部门进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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