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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广告位管理(规定)

商场广告位管理(规定)
商场广告位管理(规定)

淯阳新都汇国际广场广告位管理(规定)

一、商场广告位界定

(1)各楼层公共区域的墙面、柱面、天花板、地面;

(2)各楼层的公共设施、公共空间;

(3)楼外墙体固定广告位;

(4)商场大楼内外其它可以临时张贴、悬挂商品宣传物的一切设施(临时广告位)。

二、市场部管理职责

(1)商场场内外广告位,由商场市场部统一规划、招租和管理。

(2)市场部本着“美化环境,有利传播”的原则,提前对场内广告位进行合理规划,标明位置、尺寸、价格。

(3)临时广告位租用,是指重大节日和品牌促销活动期间,商户有偿占用共享空间进行广告宣传。

(4)商场各楼层经理协助市场部对广告位进行招租。

三、广告位规划原则

(1)要保持整合性与一体性

广告位是场内空间环境设计的一部份,是商场整体景观的一个重要聚集点和视觉延伸。整合性是指场内广告与整体环境形象的相融合;一体性强调的是场内广告与周围环境要和谐一致。

(2)要合理控制密度

根据每个区域的功能特点,合理控制广告位设置的数量,使其疏密有序,错落有致。

四、广告位使用管理

(1)商场广告位实行有偿使用,租期分为:一年、半年、三个月、临时使用等。

(2)原则上,商场广告位只对场内品牌招租。

(3)商户、品牌厂家租用商场广告位的,需提前一个月向市场部提出书面申请。市场部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商场广告位租用合同书》。

(4)商户、品牌厂家须遵照合同书约定的尺寸、材质、时间,完成广告牌安装。

(5)市场部对广告牌安装拥有监督、检查权。

(6)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有伤风化。

(7)合同期内,商户不得私自更改广告内容;确需更换的,须报市场部审批。

(8)广告位租用期内,商户承担对广告牌的维护责任,商场起协助作用。

(9)租用期满,商户应按市场部要求拆除广告牌;需要续签租用的,提前一个月向市场部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本广告位原租户放弃优先续签权。

(10)因不可抗因素造成广告位暂停或不得继续租用的,商场退还给商户未到期时间段的租金。

(11)临时广告位申请应提前3天;临时广告位由市场部审核后方可使用。

(12)临时广告位不在市场部已规划的广告位之列,所以,商户租用临时广告位原则上不超过15天,不得影响周围整体环境。

(13)商户租用临时广告位,应酌情收取租金。

(14)临时广告位租用到期后,商户自行拆除,并恢复广告位原貌。

五、广告位收费标准

(1)商场对商户目前占用的广告位,实行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2)商场广告位按广告设置的位置、面积和使用时间等,核算收费金额;楼体外墙广告、重点广告位实行竞拍收费,每年11月份对次年此类广告位进行竞拍。

(3)商场楼外临街及主通道广告位为1类,价格 300元/平米/月;场内重点广告位(客流量大的通道)为2类,150/平米/月;其他次要位置广告位为3类,80/平米/月,具体以商场广告位价格表为准。

(4)商场广告位收费标准每年11月份调整一次,原广告位租用户享有优先选择权。(5)商户、品牌厂家租用商场广告位,应一次性交纳合同期租金。

六、违规处罚

(1)商户、品牌厂家未经申批擅自张贴、悬挂广告牌的,市场部有权拆除该广告;同时对所属区域经理和运营主管处罚?。

(2)商户、品牌厂家未经审批擅自拆除已有广告牌的,商场视情况给予责任商户或品牌经营者罚款100元;同时对所属区域经理和主管处罚?。

(3)商户、品牌厂家未经审批擅自更换广告内容的,市场部有权拆除该广告。

七、其他

(1)本管理规定由商场市场部负责解释。

(2)此前已租用场内广告位的商户,须与市场部签订正式合同,方可享受无偿租用期满后“原租用户”的权利。

室内外广告位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范文

室内外广告位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室内/外广告位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企划部 9月1日

南阳红都百货有限公司 室内/外广告位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一、目的 (一)提升广场整体形象,突出品牌形象宣传,促销活动宣传效果最大化,保证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 (二)建立标准化的工作程序,确保广场室内、外广告位策划,招商,广告发布,现场管理等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南阳红都百货有限公司所辖所有门店 三、主管责任部门 企划部 四、执行部门及职责 (1)广告位招商责任部门 1. 企划部全面主导广场广告位的招商和管理工作。 2.广告位招商责任部门:招商部(负责公司所有广告位招商) 3.招商部根据企划部规划的室内外广告位进行招商洽谈,招商对象以公司商家为主,原则上不对公司以外商户出租。 招商工作原则上有招商部负责新柜入驻期间的广告位推荐,企划部负责已入驻商户的广告位招商工作 4.招商部负责人代表公司与承租商家签订《广告位出租协议》。

(2)广告位招商标准、招商信息、合同管理责任部门 企划部负责所有广告位的招商标准的拟定、招商信息发布和合同管理。工作范畴包括: 1.负责所有广告位招商标准的拟定; 2.广告协议包括:新签、续签、变更、撤场等; 3.负责广告位租赁到期前一个月,提醒和督促招商部招商责任人必须提前要求商家办理续签或撤场手续;对于未办理任何手续过期悬挂的广告画,招商责任人督促其尽快在要求时间内撤除或申请续签,同时按原合同条件收取供应商延期悬挂费用。另外企划部在第一时间安排新的广告画面覆盖安装。 4.企划部负责每季度提交一次“广告位管理报表”,报招商部、公司领导,督促招商部进行空置的广告位招商。 (3)广告位现场检查和管理责任部门 企划部负责公司所有广告位的现场检查和管理: 1.广告位射灯、灯箱广告灯管是否正常照明。 2.广告画面是否褪色或卷边、脱落、毁坏等现象。 3.广告内容是否符合季节性和时效性。 4.对于首次安装的广告画,负责检查和保证“广告意向审批单”已经获得公司的批复,方可允许供应商安装; 5.常备经公司审批过的企业宣传广告画,以便必要时填补广告空位; 6.负责梳理和统计所有室内、外广告位资源。

商场广告位管理(规定)

淯阳新都汇国际广场广告位管理(规定) 一、商场广告位界定 (1)各楼层公共区域的墙面、柱面、天花板、地面; (2)各楼层的公共设施、公共空间; (3)楼外墙体固定广告位; (4)商场大楼内外其它可以临时张贴、悬挂商品宣传物的一切设施(临时广告位)。 二、市场部管理职责 (1)商场场内外广告位,由商场市场部统一规划、招租和管理。 (2)市场部本着“美化环境,有利传播”的原则,提前对场内广告位进行合理规划,标明位置、尺寸、价格。 (3)临时广告位租用,是指重大节日和品牌促销活动期间,商户有偿占用共享空间进行广告宣传。 (4)商场各楼层经理协助市场部对广告位进行招租。 三、广告位规划原则 (1)要保持整合性与一体性 广告位是场内空间环境设计的一部份,是商场整体景观的一个重要聚集点和视觉延伸。整合性是指场内广告与整体环境形象的相融合;一体性强调的是场内广告与周围环境要和谐一致。 (2)要合理控制密度 根据每个区域的功能特点,合理控制广告位设置的数量,使其疏密有序,错落有致。 四、广告位使用管理 (1)商场广告位实行有偿使用,租期分为:一年、半年、三个月、临时使用等。 (2)原则上,商场广告位只对场内品牌招租。 (3)商户、品牌厂家租用商场广告位的,需提前一个月向市场部提出书面申请。市场部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商场广告位租用合同书》。 (4)商户、品牌厂家须遵照合同书约定的尺寸、材质、时间,完成广告牌安装。 (5)市场部对广告牌安装拥有监督、检查权。 (6)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有伤风化。

(7)合同期内,商户不得私自更改广告内容;确需更换的,须报市场部审批。 (8)广告位租用期内,商户承担对广告牌的维护责任,商场起协助作用。 (9)租用期满,商户应按市场部要求拆除广告牌;需要续签租用的,提前一个月向市场部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本广告位原租户放弃优先续签权。 (10)因不可抗因素造成广告位暂停或不得继续租用的,商场退还给商户未到期时间段的租金。 (11)临时广告位申请应提前3天;临时广告位由市场部审核后方可使用。 (12)临时广告位不在市场部已规划的广告位之列,所以,商户租用临时广告位原则上不超过15天,不得影响周围整体环境。 (13)商户租用临时广告位,应酌情收取租金。 (14)临时广告位租用到期后,商户自行拆除,并恢复广告位原貌。 五、广告位收费标准 (1)商场对商户目前占用的广告位,实行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2)商场广告位按广告设置的位置、面积和使用时间等,核算收费金额;楼体外墙广告、重点广告位实行竞拍收费,每年11月份对次年此类广告位进行竞拍。 (3)商场楼外临街及主通道广告位为1类,价格 300元/平米/月;场内重点广告位(客流量大的通道)为2类,150/平米/月;其他次要位置广告位为3类,80/平米/月,具体以商场广告位价格表为准。 (4)商场广告位收费标准每年11月份调整一次,原广告位租用户享有优先选择权。(5)商户、品牌厂家租用商场广告位,应一次性交纳合同期租金。 六、违规处罚 (1)商户、品牌厂家未经申批擅自张贴、悬挂广告牌的,市场部有权拆除该广告;同时对所属区域经理和运营主管处罚?。 (2)商户、品牌厂家未经审批擅自拆除已有广告牌的,商场视情况给予责任商户或品牌经营者罚款100元;同时对所属区域经理和主管处罚?。 (3)商户、品牌厂家未经审批擅自更换广告内容的,市场部有权拆除该广告。 七、其他 (1)本管理规定由商场市场部负责解释。 (2)此前已租用场内广告位的商户,须与市场部签订正式合同,方可享受无偿租用期满后“原租用户”的权利。

(完整版)新天地广告位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室内/外广告位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上海美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运营部 2014年6月17日 江北新天地广场

广告位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一、目的 (一)提升广场整体形象,突出品牌形象宣传,联营商家促销活动宣传效果最大化,保证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 (二)建立标准化的工作程序,确保广场室内、外广告位策划,招商,广告发布,现场管理等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天地广场 三、主管责任部门 招商部 四、执行部门及职责 (1)广告运营责任部门 1.招商部全面主导广场广告位的招商和管理工作。 2.运营部根据广场规划的室内外广告位进行招商洽谈,招商对象以新天地广场商家为主,原则上不对广场以外商户出租。 3.招商部负责人代表公司与承租商家签订《广告位出租协议》。(2)广告位招商标准、招商信息、合同管理责任部门 运营部负责所有广告位的招商标准的拟定、招商信息发布和合同管理。 工作范畴包括:

1.负责所有广告位招商标准的拟定; 2.广告协议包括:新签、续签、变更、撤场等; 3.负责广告位租赁到期前一个月,提醒和督促招商部招商责任人必须提前要求商家办理续签或撤场手续;对于未办理任何手续过期悬挂的广告,招商责任人督促其尽快在要求时间内撤除或申请续签,同时按原合同条件收取供应商延期悬挂费用。另外招商部在第一时间安排新的广告画面覆盖安装。 4.运营部负责每季度提交一次“广告位管理报表”,报招商部、公司领导,督促招商部进行空置的广告位招商。 (3)广告位现场检查和管理责任部门 运营部负责公司所有广告位的现场检查和管理: 1.广告位射灯、灯箱广告灯管是否正常照明。 2.广告画面是否褪色或卷边、脱落、毁坏等现象。 3.广告内容是否符合季节性和时效性。 4.对于首次安装的广告画,负责检查和保证“广告意向申请表”已经获得公司的审核批复后,方可允许供应商安装; 5.常备经公司审批过的企业宣传广告画,以便必要时填补广告空位; 6.负责梳理和统计所有室内、外广告位资源。 7.负责对商家广告设计效果以及发布内容审核,对不合规定的广告发布要求其进行修改,直到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制作安装。 五、商场广告位管理范围 (1)户外广告位

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置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以发布商业性或者公益性广告内容为目的,利用户外场地(所)、建(构)筑物等设置广告的行为,包括: (一)利用户外场地(所)、市政设施、建(构)筑物等设置展示牌、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屏(牌)、电子翻板装置等广告设施的行为; (二)利用公交站场、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等公共设施设置展示牌、灯箱、橱窗等广告设施或者利用工地围墙

绘制、张贴广告的行为; (三)以布幅、气球、充气装置、车体等其他形式设置广告的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招牌设置,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地、办公地,设置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志的标牌、灯箱、霓虹灯、文字符号的行为。 第四条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规划、审批、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招牌设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执法机构受市城管执法部门委托负责本区域内招牌设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户外广告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 1、在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工作组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工作人员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广告位管理规定(初稿)

X服装城广告发布管理规定(草案) 为提升商场整体形象,突出品牌形象宣传,达到广告宣传效果的最大化,建立标准化的工作程序,确保商场室内、外广告位策划、广告发布、现场管理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就场内外的广告发布,特作如下管理规定和要求: 一、广告发布范围及申请 1、范围:商场各楼层公共区域的墙面、天花板、电梯口、楼梯通道内展架和展板、实物模型、电梯内部、柱体、大楼外墙面、花基灯箱、条幅; 2、申请:场内商户推广或活动需要,均需统一到商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告发布申请表》,并提交广告样本及使用面积,由我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方可发布(附广告发布申请表)。经审查合格,由客户部建立广告登记档案并存档、备案;已经批准但需延长时间或者变更其它登记事项的应当再向商务中心申请变更登记。 二、广告发布的管理 1、广告内容要求 1.1.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客户; 1.2.广告画的内容健康,形式大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要求,并能突出商品特色,体现品牌形象; 1.3.经批准设立的展架、展板具体内容必须是商品促销内

容,不得有与商品促销无关的信息,例如:招聘、商品处理等内容。 2、广告制作与安装 2.1.外立面广告制作与安装:商场外立墙面固定广告位涉及的高空作业,均由我司统一制作安装,所产生的制作与安装费用由发布者承担; 2.2.电梯内广告制作与安装:由发布者严格按照申请表上的广告位尺寸制作并安装在相对应的位置,不得擅自更改广告位置及变更尺寸大小; 2.3.花基灯箱广告制作与安装:由发布者按照申请表上的广告位尺寸制作广告画,交由我司工程部统一安装; 2.4.临时展架、展板制作与摆放要求:由发布都自行制作,并且统一斜放在距离电梯口20—30公分的通道上,不得放置在通道中间或者影响视觉和通行的地方; 2.5.其它广告制作与安装:商户如果需要在商场的横跨广告牌、外门头上及柱体悬挂条幅、喷绘广告者,必须保证条幅制作的美观以及安装的牢固,不得出现破损、垂落及缠绕等情况; 3、广告发布期间的维护 广告位使用期内商户承担对广告牌的维护责任,商场各部门起协助作用;如出现破损、垂落及缠绕等情况,商户应在3个工作日内维修或者更换,否则视为放弃该广告位使用权; 4、广告发布结束后的拆除 广告发布结束后,除展架、展板及外门头上悬挂的条幅外,

广告发布管理制度

广告发布管理制度 编号:号 为规范公司广告发布业务活动,使广告发布依法依规进行,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社会形象,根据《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广告发布审查、审批程序 1、公司广告发布先由商务部门进行广告业务承接工作,并对广告予以备案登记和初步审查。 2、商务部门对广告初步审查后,移送法务部门进行整体审查。 3、对经法务部门审查的广告业务,由副总经理审批后,由法务部交广告后台管理中心上传广告发布。 二、规范广告业务登记管理 1、广告业务承接归口商务部。业务承接时应告知广告发布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名称、数量、格式、方式要求。对广告发布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详尽登记,完成广告业务的初步审查。 2、商务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广告发布申请人向我方提出的广告发布申请单; (2)广告经营者和广告主工商营业执照、住所、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 (3)、广告内容、类别、拟发布区域、发布点、发布时间、发布时长及其他发

布要求。 (4)、广告内容证明文件,包括生产、经营、销售、卫生许可等国家行政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广告发布需事先经国家行政部门审查审批的,需提交广告审查审核批准文件; (5)、证实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6)、广告经营者与广告主的广告发布合同; (7)、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书; (8)、广告发布申请人对广告审查的内部文件; 3、商务部门经初步审查,发现资料不全,应督促资料提交者补全资料。 4、商务部应设立广告业务承接登记专职人员,应定期对备案登记专职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督查,并接受法务部门对相关工作的督导。 三、法务部门广告业务的审查职责 1、对商务部门移交的广告业务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对资料不全、可识别性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商务部门补充资料,商务部门应按要求督导广告发布申请人补充资料。 2、对广告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查。包括(1)、广告主的经营资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信息;(2)、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合同是否影响广告的最终发布;(3)、国家行政部门广告发布内容证明文件、审核审批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4)、广告内容表现形式合法性和妥当性。(5)、评介广告发布后可能导致的社会影响。 3、法务部应当对广告发布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包括审查通过、审查不通过,并说明理由。审查意见书须由法务部门主管负责人签字。

商场广告位管理(规定)

商场广告位管理(规定) 一、商场广告位界定(1)各楼层公共区域的墙面、柱面、天花板、地面;(2)各楼层的公共设施、公共空间;(3)楼外墙体固定广告位;(4)商场大楼内外其它可以临时张贴、悬挂商品宣传物的一切设施(临时广告位)。 二、市场部管理职责(1)商场场内外广告位,由商场市场部统一规划、招租和管理。(2)市场部本着“美化环境,有利传播”的原则,提前对场内广告位进行合理规划,标明位置、尺寸、价格。(3)临时广告位租用,是指重大节日和品牌促销活动期间,商户有偿占用共享空间进行广告宣传。(4)商场各楼层经理协助市场部对广告位进行招租。 三、广告位规划原则(1)要保持整合性与一体性广告位是场内空间环境设计的一部份,是商场整体景观的一个重要聚集点和视觉延伸。整合性是指场内广告与整体环境形象的相融合;一体性强调的是场内广告与周围环境要和谐一致。(2)要合理控制密度根据每个区域的功能特点,合理控制广告位设置的数量,使其疏密有序,错落有致。 四、广告位使用管理(1)商场广告位实行有偿使用,租期分为:一年、半年、三个月、临时使用等。(2)原则上,商场广告位只对场内品牌招租。(3)商户、品牌厂家租用商场广告位的,需提前一个月向市场部提出书面申请。市场部审核同意后,双方

签订《商场广告位租用合同书》。(4)商户、品牌厂家须遵照合同书约定的尺寸、材质、时间,完成广告牌安装。(5)市场部对广告牌安装拥有监督、检查权。(6)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有伤风化。(7)合同期内,商户不得私自更改广告内容;确需更换的,须报市场部审批。(8)广告位租用期内,商户承担对广告牌的维护责任,商场起协助作用。(9)租用期满,商户应按市场部要求拆除广告牌;需要续签租用的,提前一个月向市场部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本广告位原租户放弃优先续签权。(10)因不可抗因素造成广告位暂停或不得继续租用的,商场退还给商户未到期时间段的租金。(11)临时广告位申请应提前3天;临时广告位由市场部审核后方可使用。(12)临时广告位不在市场部已规划的广告位之列,所以,商户租用临时广告位原则上不超过15天,不得影响周围整体环境。(13)商户租用临时广告位,应酌情收取租金。(14)临时广告位租用到期后,商户自行拆除,并恢复广告位原貌。 五、广告位收费标准(1)商场对商户目前占用的广告位,实行(2)商场广告位按广告设置的位置、面积和使用时间等,核算收费金额;楼体外墙广告、重点广告位实行竞拍收费,每年11月份对次年此类广告位进行竞拍。(3)商场楼外临街及主通道广告位为1类,价格300元/平米/月;场内重点广告位(客流量大的通道)为2类,150/平米/月;其他次要位置广告位为3类,80/平米/月,具体以商场广告位价格表为准。(4)商场广告位收费标

室内、外广告位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室内、外广告位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一、目的 (一)提升广场整体形象,突出品牌形象宣传,联营商家促销活动宣传效果最大化,保证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 (二)建立标准化的工作程序,确保广场室外广告位策划,招商,广告发布,广告更换,现场管理等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鞍山佳兆业广场 三、主管责任人:企划部 四、执行部门及职责 (1)广告位招商责任部门 1.企划部全面主导广场广告位的管理工作。 2.广告位招商责任部门:营运部(负责公司所有广告位招商) 3.营运部根据企划部规划的室内外广告位进行招商洽谈,招商对象以鞍山佳兆业广场商家为主。 4.营运部负责人代表公司与承租商家签订《广告位出租协议》。 (2)广告位招商标准、招商信息责任部门 企划部负责所有广告位招商标准的拟定、招商信息发布和室内、外发布广告画面质量、内容的掌控。工作范畴包括: 1.负责所有广告位招商标准的拟定; 2.负责广告位租赁到期前一个月,提醒和督促营运部必须提前要求商家办理续签或撤场手续;对于未办理任何手续过期悬挂的广告画,营运部督促其尽快在要求时间内撤除或申请续签,同时按原合同条件收取供应商延期悬挂费用。另外企划部在第一时间安排新的广告画面覆盖安装。 3.企划部负责每季度提交一次“广告位管理报表”,报营运部、公司领导,督促营运部进

行空置的广告位招商。 (3)广告位现场检查和管理责任部门 企划部负责公司所有广告位的现场检查和管理: 1.广告位射灯、灯箱广告灯管是否正常照明。 2.广告画面是否褪色或卷边、脱落、毁坏等现象。 3.广告内容是否符合季节性和时效性。 4.对于首次安装的广告画,负责检查和保证“广告画面审批单”已经获得公司的批复,方可允许供应商安装; 5.常备经公司审批过的企业宣传广告画,以便必要时填补广告空位; 6.负责梳理和统计所有室内、外广告位资源。 7.负责对商家广告设计效果以及发布内容审核,对不合规定的广告发布要求其进行修改,直到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制作安装。 (4)广告位对外展示及合同管理责任部门 行政及人力资源部负责鞍山综合执法局楼体外部广告发布的审批工作。 行政及人力资源部负责广告位租赁合同的管理及保存。 五、商场室内、外广告位管理范围 (1)户外广告位:外立面长租广告位 (2)室内广告位:墙面柱、墙面灯箱广告、电梯内广告、手扶梯立牌等等 六、室内、外广告位出租原则 (1)场内商家优先:公司的广告位主要服务于场内商家的经营需要,优先出租给场内商家使用,原则上室内广告位不向场外商家开放 (2)价高者优先,户外广告位招商采取既责任到部门又公开竞争的原则:当广告位置承租意向发生冲突时,在品牌条件同等情况下,优先出租给承租价格高的商家。 七、室内广告管理规范 (1)室内、外广告制作及安装总要求 1.广告画的内容健康,形式大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要求,并能突出商品特色,体现品牌形象;

室内、外广告位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皇爵假日广场 室内/外广告位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一、目的 (一)提升广场整体形象,突出品牌形象宣传,联营商家促销活动宣传效果最大化,保证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 (二)建立标准化的工作程序,确保广场室内、外广告位策划,招商,广告发布,现场管理等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皇爵假日广场 三、主管责任人 企划部 四、执行部门及职责 (1)广告位招商责任部门 1.企划部全面主导广场广告位的招商和管理工作。 2.招商责任部门:广告位招商责任部门:招商部(负责公司所有广告位招商) 3.招商部根据企划部规划的室内外广告位进行招商洽谈,招商对象以皇爵假日广场商家为主,原则上不对皇爵假日广场以外商户出租。 4.招商部负责人代表公司与承租商家签订《广告位出租协议》。 (2)广告位招商标准、招商信息、合同管理责任部门 企划部负责所有广告位的招商标准的拟定、招商信息发布和合同管理。工作范畴包括: 1.负责所有广告位招商标准的拟定; 2.广告协议包括:新签、续签、变更、撤场等; 3.负责广告位租赁到期前一个月,提醒和督促招商部招商责任人必须提前要求商家办理续签或撤场手续;对于未办理任何手续过期悬挂的广告画,招商责任人督促其尽快在要求时间内撤除或申请续签,同时按原合同条件收取供应商延期悬挂费用。另外企划部在第一时间安排

新的广告画面覆盖安装。 4.企划部负责每季度提交一次“广告位管理报表”,报招商部、公司领导,督促招商部进行空置的广告位招商。 (3)广告位现场检查和管理责任部门 企划部负责公司所有广告位的现场检查和管理: 1.广告位射灯、灯箱广告灯管是否正常照明。 2.广告画面是否褪色或卷边、脱落、毁坏等现象。 3.广告内容是否符合季节性和时效性。 4.对于首次安装的广告画,负责检查和保证“广告意向审批单”已经获得公司的批复,方可允许供应商安装; 5.常备经公司审批过的企业宣传广告画,以便必要时填补广告空位; 6.负责梳理和统计所有室内、外广告位资源。 7.负责对商家广告设计效果以及发布内容审核,对不合规定的广告发布要求其进行修改,直到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制作安装。 五、商场室内、外广告位管理范围 (1)户外广告位 外墙体临租宣传位、广场宣传立牌(灯箱广告)、外立面及楼顶长租广告位、多媒体IED 电子屏 (2)店内广告位 墙面柱体超薄灯箱广告、POP吊旗、橱窗、DP点、电梯内广告、手扶梯立牌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规定样本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规定

附件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删除内容,黑体部分为增加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发布登记、内容审查及其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以发布商业性或者公益性广告内容为目的,利用户外场地、建(构)筑物等设置广告的行为,包括: (一)利用户外场地,道路、隧道等市政设施,建(构)筑物设置展示牌、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公共广告栏(包括宣传栏、启示栏、警示栏、布告栏、招贴栏等)、实物模型等广告设施的行为;

(二)利用公交站场、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等公共设施设置展示牌、灯箱、橱窗等广告设施或者利用工地围墙绘制、张贴广告的行为; (三)以布幅、气球、充气装置等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广告设施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招牌设置,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地、办公地,设置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志的标牌、灯箱、霓虹灯、文字符号的行为。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及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本办法。区、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权划分,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内容发布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并对招牌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查处违反本办法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行为。 说明:本条是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及市区两级管理职责的规定。根据国家《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市工商局已没有对招牌进行登记,因此,对本条第三款作了修改,删除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招牌内容发布的审查的内容,但对招牌内容的日常监督管理仍属于市工商局。

广告投放管理办法

广告投放管理办法 一、定义 广告投放主要分成三部分:品牌形象广告、促销广告和产品广告; 品牌形象广告:为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所进行的以电视、平面报纸、杂志、网络、电台和户外等为载体的广告发布。 促销广告:主要是指为提升区域销售业绩和市场开拓而进行的带有促销活动主题的广告发布。 产品广告:为提升销量和市场开拓而发布的介绍产品的广告。 二、广告发布要求 1、符合公司总体定位宣传方向; 2、公司LOGO、产品名称使用规范; 3、注意三个相结合:地方性和全国性相结合;品牌广告和产品广告相结合;硬广告和软文相结合。 三、操作流程 1、广告计划申报程序: ①每月20日前根据下月度营销活动编排出广告投放计划(主要是广告投放主题画面、区域媒体选择、投放频次、投放时间等内容)报营销支持部初审; ②初审合格后制定出详细的投放计划表(见附件),其折扣和价格要通过招比标形式确定; ③制定好的广告投放计划连同通过招比标后产生的广告投放合同一起报营销支持部、重卡营销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即可投放; 2、广告投放价格的比标 确定好广告投放计划后可召集有投放能力的广告公司若干家以及与媒体自己的广告公司一起就广告投放版面位置、折扣、价格及配合投放的软文等内容进行比标,以新闻版面为主,汽车版面次之。投放版面越靠新闻版前、价格越低、配合投放的软文越多者为首选广告公司。 3、广告投放主题画面设计 广告投放主题画面的设计要依据下月度营销活动主题来确定,画面中一些必要的品牌元素如:JAC江淮汽车、格尔发的LOGO不能缺少;在区域投放的广告要有当地分公司及经销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同时在画面底部要有江淮汽车公司地址及重卡网络营销部的联系方式。 4、广告发布报销程序

广告投放管理办法

广告投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广告投放管理,规范广告投放流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防范市场风险,减少肓目投放,争取广告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广告。 第三条广告投放的审核、监督、指导、管理工作由总部营销部负责。广告合同的呈报审批归口总裁办公室。 第四条广告投放的审查批准 (一)广告投放前,必须按照《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签订广告合同。 (二)广告投放实行计划管理,广告投放单位根据年度营销计划,制定年度广告投放计划,广告投放必须在计划内进行。 (三)审查批准权限。 1、下属成员公司对外发布广告,除按规定由总部签定或须上报总部审查批准者外,由成员公司总经理审批。 2、本地媒体合作单位发布广告由总部统一签订。 3、下列广告发布须报送总部审核批准后,方可与他方签订正式合同: (1)标的超过3万元的广告; (2)计划外的广告; (3)需要动用10%营销预留金的广告。 第五条广告投放调查 需要投放广告的单位,在广告投放前必须做好目标市场、媒体与栏目、合作单位的调查,调查材料作为广告投放申请的附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标市场调查 市场环境与状况调查、市场消费群体构成、消费能力与需求、销

售可能性调查。 (二)媒体与栏目调查 1、意向性的媒体与栏目的权威性、类型、覆盖面、收视率、重播量、受视群体、时间段与费用等方面。 2、在同区域内,同一类型媒体必须调查二、三家。 (三)合作单位调查 1、媒体广告代理机构:合法证件、实力规模、信誉度、影响力、设计与制作水平、广告发布能力等。 2、以广告投入与客源输送相挂勾的合作单位:合法证件、类型、实力规模、信誉度、影响力、游客量组织与输送能力等。 第六条广告投放程序 (一)广告投放方案审批: 广告投放前,根据年度广告投放计划,在广告投放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单项广告投放方案,并按照审批权限报批,属成员公司审批范围的报成员公司总经理审批,属于上报总部批准的报总部审批。 (二)广告投放的确定: 1、单项广告投放方案经批准后,申请广告投放单位应选择3家以上媒体单位或媒体广告代理机构,传达本单位广告投放要求,并要求其递交《广告投放方案》。 2、申请广告投放单位收到各家的《广告投放方案》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广告内容设计与制作,费用额度与支付方式,广告投放期限与时间,广告投放的次数,效果程度,广告监控,双方权利与义务,回报收益等方面进行评审。 3、标的3万元以下的广告合同,由各成员公司组织制定竞争性谈判程序与评分原则,经公司经营班子讨论通过,采用竟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广告合作对象。 4、标的3万元以上的广告合同,按照上款规定由各成员公司组织采用竟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广告合作对象。其中标的在3万元~10万元的广告合同,须邀请总部审计监察部参与监督;标的达10万元以上的广告合同,须邀请公司监事或集团公司纪委参与监督。

关于广告公司管理管理办法【精华篇】

关于广告公司管理管理办法【精华篇】 [广告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篇一:广告公司全套规章制度] 公司将竭诚为每位员工提供适合的工作岗位、科学的竞争机制和良好的发展平台,帮助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真正达到员工自身利益和公司效益“双赢”的目的。 一、试用期和正式聘用 雇佣条件:公司对员工招聘录用,均列出必要条件,并根据公司特点,按工作积极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综合素质等择优录用。 测试: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测试(面试、笔试、试用等方式) 报到手续:经择优录用的人员于报到时间,带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报到时出示原件) 人事档案: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人事档案(员工登记表、聘用合同、绩效考核文档),公司承诺档案资料严格保密,同时,公司要求员工提供个人资料是真实的,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要求在员工登记表上签字证明其真实性。 二、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作为考核员工、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之一。 每个广告人都知道,广告行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工作需要,管理者有权变动工作日程安排。自己的工作未完成,应主动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据公司总体业务调整,不按点按日加班计算月薪。

公司员工应按时出勤,当你缺勤时,意味着其他员工将承担额外的工作任务。反之,其他员工缺勤时,你也要承担更多的工作任务。你应当严格执行并有责任将自己的缺勤次数控制在最低限度。当你知道要迟到时,有责任事前通知你的上级主管,缺勤和迟到将作为你工作记录的一部分,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未经领导同意的缺勤将受到纪律处分、罚金,甚至辞退。 1、公司作息时间规定 8:30—17:30(12:00—13:00为用餐休息时间) 2、惩罚: (8)、以个人利益为先,自由散漫,找各种借口搁置手头工作。 (9)、私自动用公司微机软硬件,致使电脑无法正常工作。造成损失责任自负,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员工必须保证其提供一切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实说明在原单位的辞职原因,否则一经查出,予以辞退。 (11)、偷取公司及同事财物。 (12)、利用公司资源(耗材、微机、光盘、打印机、扫描仪等)加工自己或他人成品。以公司名义承揽私活,牟取私利。 (13)、隐瞒传染病或其他病症不报。 三、工资制度 公司根据经济效益,支付能力及社会物价涨跌情况,根据员工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调整工资金额。 工资结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广告位出租及收费管理规定

广告位出租及收费管理规 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广告位租赁管理制度-修订版 一、广告租赁报备、审批流程 为便捷商户合理运用市场广告位,经公司研究决定,商户广告审批流程如下: 1.媒体广告 市场选择各类媒体发布形象或促销广告由市场承担,与商户联营促销活动开展的相关媒体广告,根据实际情况费用另行商议共同承担,见市场另行活动通告。 2.摄像拍照 商铺需要对其卖场进行摄像、拍照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市场交部同意后,在市场保安员的监督下进行。商铺未经许可不允许拍摄商铺以外的区域作为宣传使用。 市场因宣传与广告等需要而进行的统一摄像、拍照,商铺应积极配合。 3.市场内广告位租赁 市场设立的广告位,可提供给商铺租赁使用,收取合理广告租赁费用;具体费用情况参照市场广告位租赁收费公告。 商铺需要使用广告位时,与运营部或企划部联系,提交申请并签定《广告位使用合同》,并到财务部缴纳相关费用,凭收款收据到企划部联系广告位使用事宜。 商户需要市场制作安装广告时,由商户提供广告设计图样,市场负责在15天内安排制作与安装,商户自行承担广告内容涉及的相关法律责任。 广告位合同期限必须在经营、租凭合同有限期内有效。

广告位合同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30天与企划部续签合同。具体规定要求请参照《广告租赁合同》 4.POP宣传海报 商铺需要张贴或悬挂广告、宣传画时,应将内容、形式、规格和位置等以书面形式报市场由市场部及企划部会签审批,并统一安排落实; 广告牌、吊旗的制作审批原则: A、吊牌底部距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米; B、不得宣传与合同经营范围无关的内容; C、不得在市场内摆放与悬挂诋毁市场经营或其他商铺商品的宣传品; 5.宣传单张 未经本市场部、企划部书面许可,商铺商户不得随意在市场范围跨本铺区域外向顾客派发商品宣传单张。 6.内场其他管理规定 1、商铺宣传不能误导消费者,诋毁其他同类商铺商品的内容,不允许恶性竞争; 2、对于商铺内任何图案文字、门头、字体大小、样式标准等,广西东盟商贸城有限公司保留否决权,如确实设计制作低劣有碍观瞻,广西东盟商贸城有限公司有权责令更改或拆除; 3、禁止在商铺扶手栏杆玻璃部分张贴、悬挂任何物件(严禁使用双面胶、玻璃胶); 4、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运营中心备案,严禁私设“跳楼价”、“出血狂减”、“倾销”、“转手贱卖”等相关文字; 5、在商铺内自行播放音乐等声响以不影响邻舍及公共环境为原则,商贸城内禁止使用影响形式进行广告宣传,特殊情况需报运营中心审批。 7.外墙广告位管理 外墙广告位是公司的资源,利用得好不仅可以为公司带来可观的收入,同时可以提升商场的形象。为实施规范化管理,特编制本规定,请严格执行。 (一)分工与职责 对该项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分清职责并做好部门之间的配合,是完成此项工作的关键,先做明确要求如下: 1、商场广告位出租工作的牵头责任人为公司总经理,审核出租方案、收费标准的制 定等必须由总经理亲自组织专题会议通过。 2、商场企划营销部负责广告位租赁计划的编制,基础数据的统计,执行过程的协调 和督促。 (二)资源的统计和收费标准的制定

卖场广告位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参考模板)

****商业有限公司 ****数码广场 室内/外广告位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深圳市****商业有限公司 企划部 2012年7月3日

****数码广场 室内/外广告位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一、目的 (一)提升广场整体形象,突出品牌形象宣传,联营商家促销活动宣传效果最大化,保证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 (二)建立标准化的工作程序,确保广场室内、外广告位策划,招商,广告发布,现场管理等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数码广场 三、主管责任部门 企划部 四、执行部门及职责 (1)广告位招商责任部门 1.企划部全面主导广场广告位的招商和管理工作。 2.招商责任部门:广告位招商责任部门:招商部(负责公司所有广告位招商) 3.招商部根据企划部规划的室内外广告位进行招商洽谈,招商对象以****数码广场商家为主,原则上不对****数码广场以外商户出租。 4.招商部负责人代表公司与承租商家签订《广告位出租协议》。 (2)广告位招商标准、招商信息、合同管理责任部门 企划部负责所有广告位的招商标准的拟定、招商信息发布和合同管理。工作范畴包括: 1.负责所有广告位招商标准的拟定; 2.广告协议包括:新签、续签、变更、撤场等; 3.负责广告位租赁到期前一个月,提醒和督促招商部招商责任人必须提前要求商家办理续签或撤场手续;对于未办理任何手续过期悬挂的广告画,招商责任人督促其尽快在要求时间内撤除或申请续签,同时按原合同条件收取供应商延期悬挂费用。另外企划部在第一时间安排新的广告画面覆盖安装。 4.企划部负责每季度提交一次“广告位管理报表”,报招商部、公司领导,督促招商部进行空置的广告位招商。 (3)广告位现场检查和管理责任部门

广告业务管理规定修订版

广告业务管理规定修订 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公司有关规定,为加强《建材与装饰》广告业务的管理,保证业务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 (二)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客户至上”的原则。 (四)广告收费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 (五)建立健全广告承接、登记、审查、发布、档案、财会、考核制度的原则。 二、广告客户承接登记制度

1、广告客户归公司所有,由公司统一分配。为保证客户资源的有效利用,应保持客户的正常流动,一般3个月流动一次。对客户分配产生的分歧,由公司统一协调,业务代表应自觉配合。 2、业务代表应具备独立开发新客户,发展长约客户和维护老客户的能力。对于新开发的客户在正式联系以前,应在业务部内进行核对,避免交叉。 3、业务代表不论因何原因离职后,即停止对客户的联系,如有其他原因联系的,不得私自代表本公司立场,同时不再享受相应的报酬。其原有客户由公司统一分配。 4、客户登记使用统一格式的“客户登记表”(见样表),由业务代表、公司各掌握一份。每名业务代表掌握各自的客户,公司通过电脑存储全部客户资料。客户资料如发生变化,应由业务代表会同电脑操作人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5、武汉市客户采用送达制,即出刊后及时登门拜访,完成相应后续工作。外地客户以电话联系为主。无论登门拜访还是电话联系,均应及时仔细填写“客户拜访记录”(见样表) 6、二级代理单位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客户市场。

商场一楼外广场摊位管理办法

XXXXXXX商业广场 35#楼外广场摊位管理办法 为规范商场摊位管理,提升商场整体品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商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地点及时限 本办法适用于35#楼外广场(以下简称广场)上的摊位出租及管理,于2017年12起实行。 二、负责机构 广场上的临时摆摊设点管理纳入商场环境综合治理范围,由运营部、企划部负责综合管理,安保负责日常监督与管理,行政部负责备案登记。 三、摊位规划及租金标准 1、摊位分发A、B、C类三个等级摊位,每个摊位的经营面积均为3米*3米,如超出此面积,则按照实际所需要的面积计算摊位租用的数量。 2、具体的摊位分类情况详见“广场摊位分布图” 四、申请摊位及审核流程 经营户到招商部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表至运营部进行审核及签批→到财务部交押金及预交租金→凭签批完成的申请表及交款单,到行政部签订合同并进行备案→到安保部领取摊位经营许可张贴单 四、管理规范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商家和个人都不得在商场内摆摊设点。 1、经营户及个人在广场上摆摊设点前,必须在详细阅读商场摊位管理方案后,提交申请表上交商场运营部,通过审议及备案后确定摊位区域,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由安保部负责日常监督与管理。 2、禁止一切未经批准的促销、广告人员、废品收购人员以及其他闲杂人员在广场上从事一切宣传或营利活动,由安保部负责日常督查和管理。

3、禁止广场上摊位经营户及社会人员进入商场内部开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没收所有经营物品。情节严重者,移送安保部乃至辖区派出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摆摊设点的经营活动应遵纪守法、积极健康,严禁非法宣传,严禁虚假广告,严禁推销假冒伪劣商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携带有“黄、赌、毒”内容的物品和非法刊物及广场摊位管理方案禁止销售列表上明确规定的物品进入广场范围。 6、申请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场各项管理规章,不得影响商场正常的营业、运营、工作和交通秩序,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经营户规范 经营户设摊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审批规定范围开展。 1、各经营户必须做到合理布局,规范定点,挂牌亮证,创建广场经营设施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的“三化”治理模式,集中经营规范有序。 2、规范摊位经营行为,做到不随意摆摊设点,不争抢摊位占道经营,严禁在摊点外经营,做到商品明码标价、价格合理、计量准确,不围追兜售、不强买强卖、不私抬物价。 3、统一摊位建筑格调,摊位装修使用环保材料,确保摊位风貌与商场格调协调一致,商品陈列艺术美观,方便顾客选购。 4、保护环境卫生,保持摊位前后环境卫生,确保整洁干净,减少商场环境污染。 6、广场摊棚摊点经营权由商场管理部门公开招租,各经营户取得商场摊棚摊点经营权后,必须与商场管理部门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及时办理卫生、消防、工商、税务等证照,,严禁无证经营。 7、禁止摊棚摊点经营或储存以下物品:(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二)、不符合卫生标准,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三)、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四)、假冒伪劣产品。(五)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个人经营的其他物品。 8、各摊棚摊点的广告招牌必须按商场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制作,与自然景观相协调,严禁擅自设置招牌和商业广告。 9、自觉遵守商场消防、交通、治安等各项安全规定,不乱拉电线,认真做好摊棚摊点的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险情扑救。 10、违反上述规定,视其情节轻重,责令停止营业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件内容 附件1-广场摊位分布图、附件2-申请表、附件3-摊位租赁协议、附件4-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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