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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教育法

日本教育法
日本教育法

日本《教育法》日本位于亚洲大陆的东部,是太平洋上的一个岛国,国土窄小,物产资源贫乏。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迅速地从一片废墟上重建成今日世界瞩目的技术大国和经济大国。日本现代化成功的秘诀归根结底是日本大力发展教育,开发人力资源,拥有一大批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各类人才。今天日本的教育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已经达到了世界一流的水平。

一、义务教育阶段在日本,小学和初中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的在学人口约1400万(6-15岁)。在义务教育中,根据“学习指导要领”制定教学内容的基本框架,提示各学科的教育目标和各学年的授课目标和内容。1989年对学习指导要领进行了修改。

修改后特别注意以下4个基本方针:

1)通过全部教育活动,根据儿童的成长阶段,选择相应的科目,目的是达到培养学生具有丰富的内心世界和坚强的意志。

2)重视培养学生对社会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创造性,提高学生的学习欲望。

3)在加强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注意培养个性的同时,保持从幼儿园到高中各科目内容的一贯性。

4)在培养尊重日本文化和传统态度的同时,加强对世界文化和传统的理解,注意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

教育课程由学科、道德和特别活动(班级活动、学生会活动、小组活动及学校集会等)三个领域组成。每课上课时间,小学为45分钟,中学为50分钟。在初中的教学科目中有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

二、高中教育

日本的高中阶段有全日制、定时制、通信制三种课程。全日制修业年限为3年,定时制及通信制为3年以上。定时制课程有日间部和夜间部两种形式,夜间部占多数。全日制课程从1993年开始实行学分制。

高中的教育分为普通教育和专门学科教育两种类型。普通教育是为适应准备升入高等学校和准备就职但没有确定具体行业的学生的需要而进行的教育。高中学生有74%(1993)在普通学校学习。普通高中的是根据文部省公布的"指导要领"制定的,由各学习科目及特别活动组成。其学习的科目中包含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程:国语、地理、历史、政治、数学、理科(物理、化学)、保健体育、艺术(音乐、书法等)、家庭等。特别活动包括班级活动、小组活动、学生会活动、学校集会等。

专门学科教育主要是为适应毕业后在特定领域内选择职业的需要,为其提供职业教育和其它专门教育。专门学科教育有农业、工业、商业、水产、家庭、护理、理料、体育、音乐、美术、英语等。从1994年开始创立了第三种学科--综合学科。这种综合学科可适应学生多种兴趣,提高学生的适应能力和毕业后选择各种出路的需要。学生可以对普通课程和专门课程自主选修,形成了高中教育的新的特色。

三、职业技术教育

日本的职业技术教育起源于1883年,到现在已形成了一个在世界上独具特色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这个体系分为三大块:学校教育体制下的职业技术教育;在企业内的职业技术教育;社会办的公共职业训练。

(1)学校中的职业技术教育。日本学校中的职业技术教育包括几种教育制度:初中的技术、家政课教育;高中的综合学科教育;高中的职业技术教育;"各种学校"教育;专修学校教育;

高等专门学校教育,以及短期大学教育。这七种职业技术教育是属于日本"学校教育法"中所确立的学校教育制度中的职业技术教育。

(2)企业内的职业技术教育。日本企业内的职业技术教育在世界上也是比较先进的。企业内的职业技术教育是指企业对职工进行从录用到退休为止的长期的教育和职业训练。其教育训练的内容为技术教育、技能训练、经营教育、提高能力的教育及品质的教育等,具体可分为:工人的教育培训;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人员、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

(3)公共职业训练。公共职业训练是社会上办的职业技术教育。根据日本的“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修改后的“职业训练法”),国家和各都道府县设置了公共职业训练设施,对社会上准备就职的人员进行职业技能训练,对已经就职者进行职业能力的开发和提高技术的训练。公共职业训练可分为五种类型:A、养成训练。是对愿意使自己成为一名技术工人的新毕业的初中、高中毕业生的职业训练。B、提高训练。对在职人员因工作急需而进行的更高程度的知识和技能的训练。C、能力再开发训练。对离职后想再就职的人员或想转换职业的人员进行的职业训练。D、对残疾人的职业训练。E、对职业训练指导员的训练。

四、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的学校是为身体有残疾的儿童设立的,根据残疾的具体情况,使其接受相应的教育。一般设有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养护学校等。这些特殊学校根据教育对象的年龄分为幼稚部、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这些学校的班级,一个班人数很少,一般为6人(重残的班级为3人),以便进行细心的照顾。日本现有盲校70 所,聋哑学校107所,养护学校786所,另外,在小学中有41%的学校设有特殊班级,46%的初中设有特殊班级。现在在日本,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推迟或免除入学的人数约1000人(占全部学龄儿童的0.01%)左右,几乎所有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都能得到保证。

五、高等教育

日本的高等教育包括有大学、研究生院、短期大学、高等专门学校、专门学校、广播电视大学等,在学人数为390万左右。

1)大学和短期大学。大学和短期大学的入学者资格必须是高中毕业或者经过12年正规的学校教育。报考国立和公立、私立大学的考生必须通过各学校的入学考试,接受选拔。根据高中提供的调查书的内容、学力检查、面试、小论文、实验技能的成绩,决定其入学资格。学力检查是每年1月份进行的全国统一考试,即"大学入学中心考试"。2月份以后,各大学还要进行各自的入学考试。学的教育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自由课。根据专业学习需要,各大学自行确定必修学分。大学本科的修业年限为4年以上(医学、齿学、兽医学为6年以上),必须修得124个学分以上(医学、齿学188学分以上,兽医学182学分以上),才具备毕业条件。大学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短期大学修业年限为2年以上,必须修得62个学分以上方可毕业。短期大学的毕业生可获得准学士称号,也可以申请编入大学学习。

2)高等专门学校。高等专门学校的入学考试与高中入学资格相同。国立学校实行统一的入学考试,公立和私立学校单独举行入学考试。高等专门学校是初中毕业后修业5年,修得167个学分可毕业,并获得准学士称号,同时也可编入大学学习。

3)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分为博士课程和硕士课程。硕士课程学习2年(最短1年),课程结束后授予硕士学位。博士课程5年(最短3年),其中含2年硕士课程,课程结束后授予博士学位。要获得硕士及博士学位必须修完30个学分以上,接受必要的研究指导、论文的审查,并且考试合格

国防知识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中小学生国防知识讲座 主讲人:孙丕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是何时颁布的? 答:2001年4月28日。 2、国防教育法悬根据什么制定的? 答:根据国防法和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是何时颁布的? 答:1997年3月14日。 4、国防教育法对国防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是怎么表述的? 答: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5、国防教育法规定国防教育的方针是什么? 答: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 6、国防教育的原则是什么? 答: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毅青相结合。 7、国防教育法规定国防教育内容与目的是什么? 答: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哪都法律规定的? 答:国防教育法第五条。

9、国防教育法对全社会在国防教育中的作用提出什么要求? 答: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0、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由谁领导? 答:国务院。 11、各地方的国防教育由谁领导? 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 12、军事系统在全民国防教育中起什么作用提出什么要求?答:中央军事委员会协同国务院开展全民国防教育。驻地军事机关协助和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国防教育。 13、在国防教育中社会团体的任务是什么? 答: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国防教育。 14、教育、民政、文化宣传等部门在国防教育中的任务是什么? 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国防教育工作。 15、国家对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国防教育持何态度? 答:国家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的活动。 七里河区晏家洼小学 2015年9月5日

(完整版)家庭教育的基本方法

家庭教育的基本方法 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任何一个家庭中的父母都必须注重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良好的家庭环境和适当的教育方法,促进孩子健康成长、良好发展。但是,整体地看,现行的方法中,多数与社会发展和时代特征不相吻合,教育效果最终也是相对失败的。相当多的父母在子女教育的方法上感到迷茫、无措、不知所向。 家庭教育的基本方法 一、重视家长的榜样作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孩子一起成长。 托尔斯泰说:“在一个家庭里,只有父亲能自己教育自己时,在那里才能产生孩子的自我教育,没有父亲的先锋榜样,一切有关孩子进行自我教育的谈话都将变成空谈。”你孝敬老人,子女才能孝敬你;你下岗择业时充满自信,子女才可能面对挫折不断追求。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家长的人格力量是最重要的教育因素。 二、努力创建“学习型家庭”,让孩子以学为乐。 现在,全社会都提倡“创建学习型家庭”,所谓“学习型家庭”指的是在家庭中有浓厚的学习氛围,让学习成为家庭生活的重要活动;在家中有较为丰富的学习材料,并不断充实、更新;有固定的学习场所等。要创建“学习型家庭”,必须有“三优先”:为孩子创造安静的学习环境优先;创造浓厚的学习气氛优先;增加教育投资优先。 三、尊重、信任孩子,促进孩子主动发展。 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亲子悲剧后,在无数次的从孩子脸上

读出压抑、自卑后,我们渐渐明白:爱孩子,就要尊重孩子、信任孩子。尊重、信任是现代教育的第一原则。它意味着爱护孩子纯洁的心灵、支持孩子的决定、放弃权力和优越感;也意 味着一种涵养和宽容待人的高尚品格。孩子的内心世界很丰富,要了解孩子,只能用心换心,用信任赢得信任;更要保护孩子 的自尊,培养自信,促进孩子主动发展。 四、注意家庭教育的一致性,引导孩子和谐发展。 每个家庭不是独立存在的,它既有普遍性,又有社会性。家庭是多个亲情关系的组作为家长,在对待教育孩子的问 题上要达成一致,必须多沟通、交流、互相支持,千万不能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在孩子面前大吵大闹,把分歧暴露给孩子,其实有分歧没有关系,关键是我们要正确面对,达成一致,这样才能给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五、强调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激发孩子的潜能。 人的成绩的优劣或成就的大小,主要依赖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聪明才智和学习能力的强弱,即我们称之的智力因素;二 是实践中是否具备了正确的动机、浓厚的兴趣、饱满的情绪、坚强的毅力及良好的个性,即我们称之的非智力因素。对于孩子的智力发展,家长们都很重视,但对于孩子的非智力因素,特别是兴趣与自信的培养,则很容易被忽视。 六、说服教育法是家庭教育最基本的方法之一,也是家长用得最多的方法。 1、讲解。这一方法的特点是家长讲,孩子听。在讲、听 的过程中,家长是主动者,孩子是受动者。它的优点是可以充分发挥家长的主导作用,便于家长控制教育过程,启发孩子思考,使之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的、系统的知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讲解的时间,语句的长短要符合孩子的年龄特点,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

重庆2010年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 发布日期:2010-3-15 1、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2、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3、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教师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4、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5、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 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6、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7、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有,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8、初二学生郭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在以后的学校、班级活动中,郭某虽有心参加,都被班主任拒之门外,郭某数学成绩是班级最好的,省是数学竞赛,郭某报名参加,且取得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郭某有过偷窃的不良行为,不让郭某代表学校参加竞赛。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问题学生的家庭教育个案研究方案

问题学生的家庭教育个案研究方案 问题的提出: 问题学生一般是指道德品质差、行为习惯不良、心理不健全、表现明显异于同龄人的学生。这类学生一般纪律涣散,缺乏自我管理能力,学习成绩差,有自卑、戒备、逆反、冷漠,情绪不稳定,易冲动等心理问题。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擂肥逃学等也常常是问题学生,他们的行为往往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甚至导致恶性刑事犯罪,让社会和家庭都为之忧心忡忡,也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 我校是一所城郊农村初级中学,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转型时期的各种纷扰,学生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适应不良等心理问题。2003-2006年,为了加强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我校开展了“城郊中学生心理障碍调查分析与学校辅导策略研究”。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针对问题学生的心理辅导策略的实际效果不如人意,在家校协作层面,问题学生的家庭教育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不能很好的与学校教育实现整合,形成合力。学校教育受到问题学生家庭教育的极大困扰。 问题学生的家庭教育在最近十年越来越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关注。由于问题学生得不到科学的引导和教育最终导致违法犯罪几乎成为社会公害。党和人民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寄予厚望。在这样的情势下,学校和教师理所当然应该承担起教育问题学生的重任。然而,事实表明问题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尽管是学校德育工作的热点和重点,但也是困绕广大教师的一大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曾经有不少单位和个人对问题学生教育开展过方方面面的研究,包括问题学生的家庭教育研究,但是从近年来问题学生不断增多,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升高的严峻局势看来,问题学生的帮教和感化工作成效有限,没有能找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因此,继续开展问题学生的家庭教育研究,深入探索问题学生的家庭教育个案与问题学生的心理和行为问题成因,非常有现实性。作为初中学校也急需有新的思路和对策研究解决此类学生的教育问题。 这一课题的研究将使本校更加深入系统地关注问题学生的教育问题,这对于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探究正确科学的家庭教育方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应用价值。研究这一课题将提高学校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依据和假设: 1、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末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高度重视对下一代的教育培养,努力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当前末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面临许多新问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和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风气尚未全面形成,还存在种种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消极因素;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的现象依然存在;随着人员流动性加大,一些家庭放松了对子女的教育,一些家长在教育子女尤其是独生子女的观念和方法上存在误区。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要把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要与社区密切合作,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并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充分发挥各类家庭教育学术团体的作用,针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为指导家庭教育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由此可见,研究问题学生的家庭教育,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整合,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是初中学校义不容辞的职责。 2、理论依据 国内相关研究表明:问题学生的“问题”都可以在其家庭教育中找到依据和成因。其中14-17岁是问题学生不良行为的高发期,最容易导致违法犯罪。初二和高一年级行为问题发生率最高。两成以上的问题学生来自单亲或离异家庭,半数问题学生的家长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有七种家庭教育方式会导致学生产生心理问题:

陈鹤琴的教学法

陈鹤琴的教学法陈鹤琴创立的由“做人”为核心的活教育目的论、以“做”为中心的幼儿园活动论、四步(观察实验,阅读指导,发表创作,批评研讨)学习法、“五指活动”(健康,社会,科学,艺术,语文活动)课程、“十大课程编制原则”(民族性、科学性、大众性、儿童性、连续发展性、现实性、适合性、教育性、陶冶性、言语性),十五条幼儿教育主张、“十七条教育原则”以及“鼓励儿童去发现他自己的世界,积极的鼓励胜于消极的制裁,积极的暗示胜于消极的命令”的幼儿园评价观思想构成的幼儿园课程教学思想体系亦即“陈鹤琴教学法”,具有强烈的民族性(中国化)、科学性、时代性,而且来源于他长期的幼儿教育试验,符合中国幼儿园教育实际,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 他提倡的“做人,做中国人,做现代中国人”(后来又提到的“做世界人”)

的幼儿教育目标观,“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活教材”的幼儿园课程观,“凡是儿童自己能够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凡是儿童自己能够想的应当让他自己想,你要儿童怎样做,就应当教儿童怎样学”的幼儿园教学观。 一.陈鹤琴教学法的生活的本质 陈鹤琴吸收杜威“经验教育观”和陶行知“生活即教育”的观点,提出儿童教育的重要特点就是生养过程与教育过程相统一,寓教育与生活之中,“所有的课程都要从人生实际生活与经验里选出来。认为现实生活即幼儿教育的本质。还主张课程内容应是儿童的一饮一食,一草一木的接触和灿烂的玩具用品,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我们的活教材。他很重视幼儿的社会化教育,注重在社会环境中教育儿童,发展儿童,因此在幼儿设计课程中,社会环境学习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为幼儿准备的社会环境应该适和他们的学习与发展,兴趣和需要,

家庭教育方法和经验

母爱影响恋爱模式,父爱影响社会角色,父母关系影响人际交往,。“比较完美的家庭关系应是一个等边三角形。三个人的关系是等距离的,亲一方或疏一方都可能让孩子长大后难以对人产生信任。 三句话,让孩子更听话一、不要叫孩子做他做不到的事,二、叫他做的事一定要做到,三、做到了要及时奖励。 教育的方法划分为三个层次:口头教育、训练、熏陶 首先,教育要从了解孩子,理解孩子开始,加强与孩子的感情交流,建立良好的家庭人际关系。了解,就是要懂得孩子的性格、兴趣、爱好以及心里想什么,平时主要做什么,交往的人是些怎样的人等。理解,就是不要忽视孩子在家庭中的作用,在家庭中有他发表意见的一席之地,而不能说“小孩子懂什么”。家中大事应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设家庭民主化,即让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的权利和地位得到尊重。尊重儿童在家中的权利、地位,不是一味德宠爱娇惯孩子,置于“小皇帝”地位。对孩子百依百顺,不是尊重,是溺爱。 其次,教育要身教重于言教。在家庭中,孩子是在家长的影响和教育下,在认识周围的世界中成长的,家长对待人生、事业、生活以及对待他人的态度,都对孩子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家长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在上述了解和理解孩子的基础上,在重视身教重于言教的同时,讲究“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教育方法,就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下面,列举常见的几种类型孩子的表现及主要教育方法: 第一类:精力过剩的孩子。此类孩子主要表现为爱玩,爱闹,爱打架,难以管教,但他们较聪明好动,反应快,接受能力强。 教育的主要方法:首先,要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让他们明白自己不是一个“不听话的孩子”,这样他们容易在心理上接受教育和指导。其次,要适当放手,管教适度。管教若太严,与他们性格不对劲,就会适得其反。要给他一定自由,一定的活动时间和空间。再次,耐心教导:即耐心教育与疏导,通过讲道理,使孩子明白自己的一些“主见”并不那么好,并不那么符合社会道德与规范,从而自愿放弃自己的“主见”,克服自己的毛病,逐步走向成长之路。 第二类:上课不专心听讲的孩子。此类孩子主要表现为上课多动、好玩、爱讲话,甚至在家中学习也表现出心不在焉。对此类孩子的教育,有的家长说,“那是学校的事,不该我来管,我又不能坐在孩子旁边。”实际上,训练孩子专心听讲,要从日常生活入手,因为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是紧密相关的。

高等教育法案例

案例题 一、高等教育案例 (一)王某诉某理工大学不授予学位案 1.案情。原告诉称,2001年1月11日,学生王某在某工程学院(因高校合并,现属某理工大学)99级会计学本科专业的《财务会计》课程考试中,与人有交换试卷的行为,被当场发现并被终止了考试。事后,学校同意并安排原告参加了正常的补考,补考成绩合格。但在2003年毕业前夕,王某却被该校通知因曾受过记过处分而不授予学士学位。经多次交涉才知是因考试作弊受到过处分。2003年6月,学校让王某见到了2001年1月11日由山东工程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做出的作弊“处分决定”。该处分决定在当时没有通知王某,也没有宣布、送达给王某本人。王某不服学校因曾受过记过处分而不授予自己学士学位的决定,向法院起诉。 2.分析。本案中,校方依据学校的校规做出取消武某授予学士学位资格的处理决定,违反了《学位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且存在处分程序不尽规范的问题,对“不授予学位”的规定明显严于上述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之相抵触,属适用依据错误。因此,应承担依法对王某的学士学位资格重新进行审核的行政责任。 3.启示。高校必须依法进行管理,其内部管理规定绝不能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否则属于无效;高校要增强法制观念,强化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做到依法治教。 (二)武某诉某大学不授予学位案 1. 案情。武某是某大学临床医学系大二学生。2006年1月17日,参加医用物理学考试时夹带资料,被监考老师发现。同日,学校作出《关于武某同学作弊的处分决定》,除该科成绩以零分记外,依《本大学处理考试作弊的规定》取消其学业结束时授 2007年6月21日,武某取得该大学毕业证书,但未取得学士学位。问:该大学依《本大学处理考试作弊的规定》,不授予武某学位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2.分析。不对。学校不能以武某作弊为由取消其学位授予资格。因违反了《学位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2005年3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凡考试作弊者,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的,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给予或者重修机会。该规章没有规定考试作弊者可以取消授予学士学位的资格。)该大学制定的《本大学处理考试作弊的规定》对“考试作弊”的处理方法明显重于上述规章的规定,属与上述规章相抵触,应属无效。因而该大学依该校规取消授予武某学位资格的做法是不对的。 3.启示。高校必须依法进行管理,其内部管理规定绝不能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否则属于无效;高校要增强法制观念,强化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做到依法治教。 (三)杨光诉北京某大学及实习单位侵权赔偿案 1.案情。2004年9月,北京某大学学生杨光被学校安排到一家制药公司实习,没想到这家公司派给他的实习任务却是去屋顶清洗烟囱。在工作前,公司没有对杨光进行任何安全教育,也没有作出任何有危险的提示。杨光在四楼楼顶作业时,踩到了没有任何警示标志的采光板上,从11米高的屋顶摔下。经医院抢救,杨光虽脱离生命危险,但是由于伤情过重在医院一住就是4个月,还留下了六级伤残,至今未能就业。为此,杨光将学校和制药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2.分析。本案中学校和制药公司违反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学校对学生合法权益予以保护,负有为学生提供安全生活学习设施的义务之规定,未尽到应有的注意,致使学生在教学实习场所参加正常学习活动时发生人身事故。因此,学校及实习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费用赔偿的民事责任。 3.启示。学校及其教师必须加强教学场所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完备安全措施,按照法律规定保证教学安全。学生实习场所本身就是学校教学内容的组成部分,属于学校提供给学生的教学设施。学校在实习期间疏于管理,未能按约做到“适时安排巡教老师进行巡察”,不能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教学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以致学生在工作中受伤。该校未尽安全管理之责,应与制药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四)高校校规违法案例 1.案例:某高校学生马超,学习成绩不佳,守纪情况亦差。一天,他在教学楼内玩球,故意发泄不满,将一个价值300元的吊灯打坏。学校在查明事实经过后,依据学校有关“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的规章制度,对马超作出三点处理决定:(1)给予警告处分;(2)照价赔偿吊灯;(3)罚款300元。对此,学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都没有感到不妥。该校还以此事为案例,大谈依法治校、从严治校的重要性。 2.分析:学校的罚款行为于法无据。也就是说,学校对马超的处理意见并不都是合法的。给予警告处分和要求照价赔偿吊灯是合法的,而对学生罚款则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因为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个方面,学校有对学生予以处分(纪律处分)的权力,但却没有对学生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只有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学校对学生予以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而且还规定,在实

蒙台梭利教育法目的

蒙台梭利教育的目的 一、蒙台梭利教育十大特点 蒙台梭利是世界著名的幼儿教育家,其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近百年来一直对世界幼儿教育产生着积极的影响。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以科学的方法为根本的教育,是对幼儿实施素质教育及潜能开发的优秀教育模式,主要特点如下: 1、以儿童为中心,反对以成人为本位的教学观点,视儿童有别于成人的独立个体。 2,“不教的教育”,蒙台梭利反对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教学,主张由日常生活训练着手配合良好的学习环境、丰富的教育,让儿童自发地主动学习,自己建构完善的人格。 3、把握儿童的敏感期,0-6岁的幼儿在特定的时期会出现特定的喜好倾向,若顺着敏感期学习该特性,即可获得最大的学习效果。 4、教师扮演导师的角色一般称蒙氏教师为启导员,他必须对孩子的心灵世界有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对于孩子发展状况了如指掌,才能提供孩子适时、适性地协助与指导。 5、完全人格的培养,蒙氏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协助孩子正常化。透过环境的设计,教具的操作,使孩子一步步建构完善的人格。 6、尊重孩子的成长步调,蒙氏教育要求教师根据儿童发展的进程,对不同特点的儿童进行因材施教,不搞“一刀切”式的教育。 7、混龄教育,让一岁到六岁的孩子在一起,可使较小的孩子有不同年龄层的模仿对象,而较大的孩子则可以从帮助年幼的儿童中增强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8、丰富的教材与教具,蒙台梭利教具非常丰富,但这些教具并非是教师用来教学的工具而是孩子工作的材料。孩子透过这些工作,从自我重复操作练习中建构完善的人格。 9、屏除单一奖惩制度,蒙氏教学尊重儿童,培养孩子正在萌芽的尊严感。 10、爆发的教学成果蒙氏教育尊重孩子内在的需求,让孩子适时、适性的成长,短期内不易察觉成果,但却会在某一时间以爆发的形式,彰显出孩子内在的心智发展水平。 二、自由―――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基础 自由是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基本原理。蒙台梭利在教育上公认的贡献之一就是为自由下了明确的定义,蒙台梭利称她的教育方法是"以自由为基础的教育法",其教育又被称为"自由研究的教育。因此把握"自由"的内涵是了解蒙台梭利教育方法本质的前提。 (一)、关于自由, 蒙台梭利认为,自由是儿童可以不受任何人约束,不接受任何自上而下的命令或强制与压抑的情况,可以随心所欲的做自己喜爱的活动。生命力的自发性受到压抑的孩子绝不会展现他们的原来本性,就像被大头针钉住了翅膀的蝴蝶标本。这样一来,教师就无法观察到孩子的实际情形。因此,我们要想以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孩子,先要给孩子自由,促进他们自发性地表现自己,然后加以观察、研究。这里所谓的给孩子自由,不同于

家庭教育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家庭教育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家庭教育的主要方法:思想引导法 中学生已经基本脱掉小学生的稚气,但又不像成年人那样思想成熟,他们精力充沛、求知欲强、上进心强;同时,由于思想发展未定型,有很大的可塑性。因此,家庭在对孩子进行教育时,要紧密联系孩子的思想,从意志品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引导式教育。坚持不懈地向孩子灌输知识就是力量的观点,叫响“学生不学习不算尽责任,学习学不好,不算好学生”的口号。引导教育不可一味关在家中讲道理。要善于搞好“结合”、“渗透”,把家庭引导结合渗透到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去,针对孩子的学习任务、现实思想、生理健康等特点,见缝插针地进行引导,有的放矢做工作。 家庭教育的主要方法:目标鼓励法 学习中目标鼓励,就是根据“水涨船高”的道理,帮助孩子设计学习目标,来激发积极性,使孩子不断向更高的知识高峰攀登。大量事实证明,印实可行的学习计划目标可以催人向上。因此,家长要根据孩子思想素质、文化基础、承受能力,制定切合实际的学习目标。为孩子制定的目标,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又要通过努力可以达到;既要有年度目标,又有月、周短期目标。在明确整体目标同时,还要分科目制定逐日完成的小目标,依次实现和突破,不断“添油”、鼓励,使孩子像上楼梯一样,一步高

一步。为使孩子目标装在胸中.家长可制作成绩―览表,利用《学校和家长联系本》,将孩子每次考试、测验成绩,直观地用曲线反映在坐标上,使孩子、家长一目了然。对完不成指标的科目,家长要及时进行补课,或找人帮助。 家庭教育的主要方法:家长以身作则 家长想教育好孩子,必须以身作则,这样才能让孩子养成良好习惯。比如吃米饭时家长想教孩子勤俭节约,不浪费一粒米。自己首先要保证把碗里的米饭吃干净,一粒也不剩,这样即使不给孩子说,时间长了孩子也会跟着学的。 家庭教育的主要方法:可以训斥但不要体罚孩子 当孩子犯错误时,家长不要随意就体罚孩子,这样反而给孩子造成阴影。而是应该首先予以劝说和训斥,比如孩子耍脾气把吃的好好的馒头扔掉了,家长应立即要求孩子捡起来,否则不让他吃饭了,并告诉他再扔馒头就罚站。这样孩子一般会自觉地捡起馒头。 家庭教育的主要方法:多鼓励夸奖孩子 孩子的自尊心也是很强的,有时候一句责备的话能让他难受很长时间。相反多鼓励鼓励他会让孩子干劲十足。比如孩子帮家长擦桌子了,家长就要使劲的夸一夸孩子,说:你真棒!真勤快!谁也没有xxx懂事。这样孩子会非常高兴,还有可能去接着帮忙拖地了。 家庭教育8个要点 1家长如何缓解与孩子之间的紧张关系。 2鼓励学生主动接触社会,了解社会。

教育法规案例分析

程某是浙江某县的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性格内向,学习成绩很好。他十分喜欢文学作品,甚至到了痴迷的程度。一次上数学课,他正专心致志地读小说,忽然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由于回答不上来,老师把他拽到讲台前,打了他两个耳光,又让坐在前排的两名男同学接着打他的耳光,之后还把他逐出教室。此后又连续三天,上数学课时老师让他在黑板前罚站。在以后的近一个月时间里,家长和班主任老师发现程某的神情大变,目光涣散,反应迟钝,不爱讲话,常常盯着一个地方发呆……后经医院诊断,他患了心因性精神病,不得已,只好退学。在数学老师无力支付全部医药费的情况下,程某的家长找到了学校。他们认为学校对此负有责任。可校长却说此事与学校无关。后经媒体曝光,学校才不得不对程某进行了相关的赔偿。 在上面的案例中,五年级的小学生程某因为在上数学课的时候看小说,没认真听老师讲课,以至于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时没能回答上来,而被老师打了耳光。不仅数学老师自己打他,还让坐在前两排的男学生也打他。并且之后还将程某逐出教室,在接下来的几天都让他在黑板前罚站,最终直接导致程某患了心因性精神病。这是发生在校园里的一场悲剧,好好的一个孩子因为数学老师的不当教育方式而患上精神病,不得不告别校园。其实在我国这种由于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而患上心理疾病的孩子有很多,他们本来可以拥有很好的前程,却因为老师的错误惩罚方式而毁了一生。 这个案例发生的最初原因,是因为程某违反课堂纪律,上数学课时看小说,后来无法回答老师所提的问题。数学老师主观上是想对其违纪的行为进行教育,但他所实施的行为超出了教学管理的范围,对学生进行了体罚和变相体罚,侵害了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学习专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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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和个人资助国防教育的财产的组织是( )。
A.各级人民政府 B.各级党委 C.国务院 D.国防教育基金组织或其他公益性社会组织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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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D
2、(单选题)征兵、国防科研生产、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军 事设施保护等工作的主管部门,依照《国防教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负责(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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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政治教育 B.国防教育 C.军事教育 D.思想教育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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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B
3、(单选题)领导全国国防教育工作的国家机关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军事委员会 D.国防部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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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B
4、(单选题)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 )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
A.课堂教育与思想教育 B.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 C.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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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教育计划与培训计划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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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C
5、 (单选题)依照《国防教育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国防教育方针的是( )。
A.讲求实效 B.全民参与 C.协作共进 D.长期坚持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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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B
6、(单选题)《国防教育法》 的直接立法依据是( ) 。
A.行政法、国防法 B.国防法、教育法 C.宪法、国防法 D.宪法、行政法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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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C
7、(单选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
A.协助 B.监督 C.支持 D.领导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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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C
8、(单选题)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 )的有关规定开 展国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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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中央军事委员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九年义务教育法》解读

《九年义务教育法》解读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通过,于2006年9月1日正式施行。新法共分8章63条,与1986年的旧法相比,法规条文在数量上是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3倍多,在内容上基本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一章总则部分对《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重要概念、基本原则做了基本的法律规定,然后分“第二章学生”、“第三章学校”、“第四章教师”、“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分别对义务教育各方面进行了法律规定。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对旧义务教育法的全面修订和更新,有着本质的区别,在许多方面有重大的突破,将在相当时间内对我国义务教育发展起到规范保障和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把保障受教育者的权利作为立法的根本出发点 受教育权是现代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必须予以保障。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当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这一规定非常明确提出了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的素质。立法依据是宪法、教育法。这一规定反映了义务教育法立法的本质。比较而言,1986年义务教育法第一条提出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就显得宽泛而不明确。所以,新法体现了《义务教育法》的立法本质。 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强制性、义务性、免费性、公益性、平等性。 强制性。强制性是义务教育的最典型特征。这种强制,既是对学生而言,也是对国家而言。非义务教育则不是强迫的,而是选择性的,自愿的。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特别突出了这种强制性。 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二款:“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这里特别突出了义务教育是所有儿童、少年“必

五种最有效的家庭教育方法精编版

五种最有效的家庭教育 方法 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

五种最有效的家庭教育方法 在家庭教育中,最常用的方式是交谈。交谈的质量,跟交谈的艺术有密切关系。 一、交谈。是在民主和谐的气氛中,家长与孩子之间的娓娓谈心。交谈的时机应该是恰当的,交谈的话题应该是有益的、孩子是感兴趣的。交谈之前,家长应该诱导孩子无拘无束地把心里话倾吐出来,然后,再把自己高于孩子的见解作为一份礼物回赠给孩子 交谈的艺术,主要体现在交谈时机的捕捉和交谈方式的运用上。一般地说,家长和孩子双方在情绪不佳时,特别是在气头上,不要交谈;在事情的原委还没有搞清楚时,不要交谈;有局外人特别是有客人在场时,请不要做批评性的交谈;在饭桌上,在孩子睡觉前,也不宜做批评性的交谈。家庭教育的特点是“遇物则诲”,所以教育的时机要灵活掌握,一切从教育的需要,特别是教育的效果出发,以孩子能接受为准则。交谈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如漫谈式、调查式、激励式、严肃批评教育式等都可采用。其中的漫谈式,即不拘时间、地点、内容,海阔天空、轻松愉快地交谈,常常是孩子欢迎交谈方式。 二、跟孩子一同活动的艺术。家庭气氛是实施家庭教育的重要因素之一,跟孩子在一起活动,就是创造家庭良好气氛的有效做法之一。在生活中,家长跟孩子共同活动的机会是很多的。 跟孩子一起去野外游玩。大自然是美的:春天的百花,夏日的蝉鸣,秋季的落叶,寒冬的白雪,对孩子都会有无穷的吸引力。家长掐着时令带孩子郊游,赏心悦

目的自然景色会带给孩子美好的遐想和憧憬,唤回家长对童年趣事的回忆。共同的心境和语言,使长幼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消失了,多少教育内容都可以在此时此刻进行。 跟孩子一起去参观游览。假期若能带孩子到外地旅游,孩子是最开心的。那些名胜古迹和各种展览都值得去看一看。游览时,若家长能做精辟的讲解,孩子是最为佩服;如显知识不足,则会迫使家长去翻书查资料,这更能赢得孩子的心。 跟孩子一起上街购物。孩子小的时候喜欢跟家长逛商店,顺便要点民爱之物,家长可乘机介绍商品知识,灌输勤俭持家的道理。孩子长大一点了,可以为家、为自己购物,家长陪着当参谋,边买边谈,边看边谈,边走边谈,两代人相互没有戒备,是教育的好机会。 跟孩子一起娱乐。晚饭后,节假日,一家人各展特长,谈天说地,让家庭充满欢乐的气氛,增强了家庭的凝聚力和生活的情趣。 家长和孩子共同活动的内容很多,共同活动目的是要消除代沟,寓教于乐活动之中,让家庭教育在欢乐、无拘无束的活动中进行。 三、表扬、奖励的艺术。表扬、奖励孩子,可以鼓励孩子重复良好习惯形成;在表扬和奖励中可以激发孩子的上进心,有利于培养孩子的自尊心和荣誉感,培养孩子自我约束的能力,还可以增强孩子的是非感,有助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情感的加深。 孩子改选履行了父母的要求、希望,可以给予表扬、奖励;孩子有了良好的行为表现,虽只是苗头,也可给予表扬、奖励;孩子完成了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表

义务教育法法条及案例

义务教育法重点法条及案例解析 重点法条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五十六条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2016年学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国防教育法

国防教育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公布实施的日期是( B ): A、 2000 年 3 月 28 日 B、 2001 年 4 月 28 日 C、 2002 年 5 月 28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直接立法依据是( C ): A、宪法、行政法 B、行政法、国防法 C、国防法、教育法 3、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 A ): A、权利和义务 B、权利和责任 C、权利和职责 4、领导全国国防教育工作的国家机关是( B ):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军事委员会 5、教育、民政、文化宣传部门,在( C )范围内负责国防教育工作。 A、本行政区域 B、本部门 C、各自职责 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A )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 A、领导 B、支持 C、协助 7、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 B )开展国防教育。 A、党委 B、人民政府 C、国防教育工作机构 8、国家( C )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的活动。 A、允许 B、提倡 C、鼓励 9、学校的国防教育是( B )的基础。 A、实施素质教育 B、全民国防教育 C、思想政治教育 10、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 B)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 A、教育计划与培训计划 B、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 C、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 11、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定期进行( B )。 A、指导 B、考核 C、监督 12、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的学校是指( A ): A、高等学校 B、高级中学 C、小学和初级中学

13、学校组织军事训练活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 A ): A、安全保障 B、指导 C、监督 1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具备( A )国防知识。 A、基本的 B、必要的 C、必需的 15、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 C),结合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文化体育等活动,对职工进行国防教育。 A、工作计划 B、职工培训计划 C、职工教育计划 16、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各自的( C),开展国防教育。 A、工作性质 B、所担负的任务 C、活动特点 17、国防教育基地应当对有组织的中小学生( B ): A、提供便利 B、免费开放 C、实行优惠 18、在全民国防教育日,国防教育基地向( A )免费开放。 A、中小学生 B、有组织的中小学生 C、社会 19、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在( B )列支。 A、财政预算中 B、本单位预算经费内 C、本单位教育经费中 20、国家( A )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财产资助国防教育的开展。 A、鼓励 B、提倡 C、允许 二、多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立法目的是( ABCD): A、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 B、发扬爱国主义精神 C、促进国防建设 D、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国防教育是( ABCD ): A、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 B、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途径 C、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D、提高全民素质的首要途径 3、开展国防教育的目的是使公民( ABCD ): A、增强国防观念 B、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 C、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 D、自

教育法案例分析

教育法案例分析 学生: 1、开除学籍情形:违反宪法的;触犯刑法的;受治安处罚,性质恶劣的;作弊行为严重的;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违反学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屡次受处分不改的。 2、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应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3、处分决定书应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 4、对学生的处分应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5、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6、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7、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书面申诉30日内应当给予处理和答复。 8、权利救济:(包括教师申诉和学生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 9、交头接耳属于考试违纪行为,不是作弊行为。教师: 1、学校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利。本案中,学校侵犯了教师依法享有的评定学生学业成绩权、公正考核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权、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权、监督学校管理的权利及人身权利。 2、可依法向当地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复核,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当地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教师提出的申诉后进行复查,如符合申诉条件,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于收到申诉书的次日起30天内作出处理。 4、一方面要在管理意识层面高扬法治精神、强化权利观念;另一方面还要在制度层面防范、制约权力的滥用。 教育管辖形式: 行政复议:上级、本级、特殊、指定、移送 行政诉讼:级别、地域、指定、移送 教育申诉:隶属、区域、选择、移送 从业前培训:转业、学徒、在岗、转岗、适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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