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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人发〔2008〕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渝人发〔2008〕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渝人发〔2008〕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渝人发〔2008〕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参照本办法,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性质等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四条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市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按照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

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岗位设置的总量应与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数保持一致。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人事部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会同市级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行业指导意见。

第七条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

第二章岗位类别及结构比例

第八条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一)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三)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第九条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等因素,综合确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全市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总体控制标准见《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总体控制标准》(附件1)。

(一)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

主体,一般不少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二)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少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三)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少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第十条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第三章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第十一条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实行最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控制

1.根据我市实际,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或二级职员(正)、厅级副职或二级职员(副)、处级正职或三级职员(正)、处级副职或三级职员(副)、科级正职或四级职员(正)、科级副职或四级职员(副)、科员或五级职员、办事员或六级职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附件2:《事业单位管理(职员)岗位等级对应表》)。

2.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3.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

4.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确定;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

5.未定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的事业单位,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商

机构编制部门确定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控制

1.专业技术岗位共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为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为员级岗位)。(附件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表》)。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级的,暂按国家和我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实行总量控制和指标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5.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岗位设置,市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二级或三级岗位;区县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或四级岗位;乡镇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6.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各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见附件1)。

7.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1:3:6。其中:

(1)市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为3:4:3;

(2)区县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为1:4:5;

(3)乡镇事业单位原则上为0.5:2.5:7。

8.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如下(附件1):

(1)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

(2)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

(3)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

(4)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9.二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调控;八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区县(自治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调控。

10.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工作性质、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主系列岗位,其他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为辅系列岗位。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一般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11.对规模小、人数少、分布较分散的基层事业单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由区县(自治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集中调控、集中管理。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控制

1.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工勤技能岗位一至五级岗位(附件4:《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对应表》)。

2.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3.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数占工勤技能岗位总数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数占工勤技能岗位总数的比例严格控制在5%左右。

4.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没有承担科学研究、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设置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

5.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暂时没有条件实行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的技术工和普通工岗位,严格按照业务工作实际需要和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规范设置。

6.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调控;三至五

级工勤技能岗位由区县(自治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调控。

(四)特设岗位设置

1.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非常设工作岗位。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2.按照严格控制、严格审批的原则,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1)承担国家或本市重大科研项目或课题,本单位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需短期聘用高层次人才的;

(2)引进(或柔性引进)两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以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急需高层次人才等,本单位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

(3)因单位规格受限但确需聘用高层次人才的;

(4)其他确需设置的。

3.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由事业单位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审核表》(附件5),经区县(自治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送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第四章岗位基本条件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以保证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一致性。

2.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及其以

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及其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职员岗位,须在四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两年;

(2)四级职员岗位,须在五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两年;

(4)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5)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6)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4.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职员管理的具体条件。

5.三、四级职员岗位条件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各地区、各部门以及事业单位在国家和我市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行业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按照本办法及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专业技术水平、任职年限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参照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制定。

2.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3.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评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第五章岗位设置程序及权限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执行。能够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经主管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参照相近行业岗位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核准。

(一)市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直接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二)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三)区县(自治县)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四)区县(自治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未经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突破。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控制审核表》(附件6);

(二)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区县应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三)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

(四)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应广泛征求本单位职工意见,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通过;

(五)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申请变更:

(一)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

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二)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三)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第六章岗位聘用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实施办法》和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必须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和我市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的要求,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

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三至四级职员岗位,按干部管理权限聘用,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二)五至六级职员岗位、二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至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市直属事业单位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单位聘用;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单位聘用;区县(自治县)所属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初审、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单位聘用。

(三)七至十级职员岗位、八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三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市直属事业单位由单位审核和聘用;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单位聘用;区县(自治县)所属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初审、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单位聘用。

第二十条在符合设岗条件的前提下,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

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二)其他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高层次人才。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聘用,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确定:

(一)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事业单位将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上报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进行审核后,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

(三)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上报人选进行核准。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必须按照聘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事业单位接收的政策性安置人员的聘用,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并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占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管理人员必须明确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目标和职责。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的,应根据新调入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重新确定其岗位等级。

第二十四条已经实行聘用制度,普遍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根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岗位设置,并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在册(即在编、在岗和在聘)的正式工作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

第二十五条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37号)精神和《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

施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第二十六条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即在编、在岗和在聘)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第二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也要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同时还要为引进急需人才保留适当的空间。

第二十九条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写出书面工作报告,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审核认定表》(附件7),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第七章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条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人员登记管理数据库,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提高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填报《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备案表》(附件8),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其中,市属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区县(自治县)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登记,并送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同时,要充分发挥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核准的各类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十三条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对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核定工资、不予核拨经费。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各类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确保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第三十五条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按照人事部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监督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0〕144号)精神,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不定期地对事业单位进行人事执法检查,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工作有序地进行。对不按《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实施办法》和有关行业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可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总体控制标准2.重庆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对应表

3.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表

4.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对应表

5.重庆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审核表

6.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控制审核表

7.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认定表

8.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备案表

附件2:

事业单位管理(职员)岗位等级对应表

说明:我市只设3—10级职员岗位,备注栏所指系我市原职员职级

附件3: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表

附件4:

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对应表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生师比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生师比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 告2019版

前言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生师比情况数据解读报告围绕核心要素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普通高校生师比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生师比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生师比情况解读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全面解读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生师比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客观反映当前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生师比情况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生师比情况数据解读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 第一节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生师比情况现状 (1) 第二节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指标分析 (3) 一、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现状统计 (3) 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比重统计 (3) 四、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重庆市普通高校生师比指标分析 (7)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生师比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普通高校生师比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重庆市普通高校生师比占全国普通高校生师比比重统计分析 (7) 四、重庆市普通高校生师比(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重庆市普通高校生师比(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普通高校生师比(2016-2018)统计分析 (9)

市外企业入渝备案流程

市外企业入渝备案流程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入渝备案流程入渝备案办事指南 一、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渝府令第251号)、《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 二、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除申请表单独提交外,其余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及页码范围,以便审查查找。复印材料要求清晰、可辨。 (一)申请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申请表》(可进入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址: 2、企业注册地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入渝备案介绍信(原件)。 3、企业注册地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证明,近三年来未发生较大质量事故和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原件)。 4、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地税部门颁布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5、企业在渝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6、企业法人代表出具的入渝备案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只能委托企业在渝负责人(原件)。 7、企业在渝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名单汇总表(总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企业在渝负责人1名,企业在渝技术负责人1名,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各不少于2人)。

以上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劳动合同以及在本企业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除社保证明材料留原件外,其余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其中,在渝负责人必须从事本行业工作5年以上;在渝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本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从业条件,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A类证书;特级、一级企业不少于3个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他级别的企业不少于3个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的服务单位必须与本企业名称一致;安全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 类证书。 以上主要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员工,每个人员的资料分别装订,然后再将所有人员资料汇总装订(验原件,留复印件); 8、入渝登记备案办公场地要求:应有固定的办公场地,面积不小于180平方米,并提供办公场地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设立在居民楼内的,应提供业主委员会同意意见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渝从事建筑活动时,应在单项工程项目中标(或分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以表格文本形式及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中标工程基本信息报表》可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重庆市中职学校收费情况及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定调查报告

重庆市中职学校收费情况及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 定调查报告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点击数:124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以及《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明确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订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2]。而重庆市未出台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本次调研旨在了解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参考标准,同时听取市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物价部门、中职学校对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订的意见,从而为重庆市教委和市级相关部门制订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调研主要采用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编制的2个调查问卷,参与调研的学校涵盖了主城学校、区县学校、政府办学校、企业办学校、民办学校,既有普通职高学校,又有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调研对象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可以客观准确反映实际情况。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28份,回收有效问卷28份,同时部分相关的部门也参与调研。调研方法采用调查问卷法、座谈调研法和统计分析法。 一、中职经费管理现状 “十一五”期间,重庆市职业教育持续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办学规模逐年扩大、职教体系日臻完善、基础能力显著增强、改革创新成果丰硕、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明显提高。但是,在职业教育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办学经费不足是制约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调研表明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经费收支使用等方面存在以下几种现象:

(一)学费标准五花八门 调查发现,现阶段重庆市中职学校学费收取不统一,呈现三种情况。一是有39% 的中职学校执行重庆市物价局(渝价〔1998〕208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二是由于98年市物价局制定的学费标准过低,目前有47%的学校执行区县物价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制定的学费收费标准,三是有14%的中职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成本自行确定收费标准。 这种现象说明重庆市1998年制定的学费收费标准已不适应当前中职教育办学的实际,造成中职学校执行的学费收费标准“五花八门”。 (二)学校财务入不敷出 调研表明中职学校的办学经费收入来源主要有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培训收入等,其中学费收入在学校总收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调研数据显示有89%的学校学费收入在总收入中占的比例超过60%,而学费收费标准过低直接导致大多数学校总收入严重偏低。中职学校的主要支出主要有教师工资和福利支出、教学支出、行政支出、后勤服务支出、固定资产购置支出等,其中有79%的学校教学支出占总支出的65%以上,这表明教学支出在总支出中占相当大的比例。 由于财政拨款主要用于编制内教师的工资和福利支出,而中职学校由于办学的特殊性,根据专业教学的需要外聘了部分专业课教师、实训课教师等,这些教师也占用学校很大一部分公用经费发放工资,并且中职学校招生成本高,扩大了办学经费缺口。中职学校财务总体收支情况呈现赤字,参与调研的学校中收支平衡、盈余和负盈余的学校所占的比例分别为18%、4%和78%,这表明:重庆市中职学校的办学经费的缺口巨大,特别是民办学校几乎无财政拨款,办学经费更加紧缺。经费短缺导致大多数学校是在负债中坚持办学,严重影响办学质量,制约中职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经费使用捉襟见肘

重庆渝东南区工业园区个人独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独资简介 概念: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的企业,企业组织类型为:工作室、事务所、中心等; 例如重庆**文化传媒工作室。 税率:增值税:(普票、专票均为电子税务局代开):3% 附加税(附加税为增值税金的 10%):0.3% 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人独资没有企业所得税)核定利润率为10% 综合税率< 6% 提取: 个人独资企业在缴完税之后,个人独资账户上的资金可以转至私人账户,另外不收取个人所得税,资金流转方便。 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计算方法 所得税=全年累计开票额*核定利润率*对应应税所得率—速算扣除数—当年已缴税额备注:1、核定利润率为:10%; 2、通过开票额乘以核定利润率之后得到应税所得额,再去对应五级累进制,从 而得到应税所得率。 五级累进制

一、案例 1.以年开票额 100 万为例 增值税:100/(1+3%)*3%=2.91 万 附加税:2.91*10%=0.29 万 所得税:100/(1+3%)*10%*30% - 9750=1.93 万元 综合税率:(2.91+0.29+1.93)/100=5.13% 工业园区按地方留存 30%-50%返还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地方留存 50%,所得税地方留存40%,园区返还企业: 增值税返还:(2.91*50%)*30%=0.44万 所得税返还:(1.93*40% )*30%=0.23万 返还后企业综合税率:(2.91+0.29+1.93-0.44-0.23) /100=4.46% 2.以年开票额 500 万为例 增值税:500/(1+3%)*3%=14.56 万 附加税:14.56*10%=1.456 万 所得税:500/(1+3%)*10%*35%-14750=15.5 万元 综合税率:(14.56+1.456+15.5)=6.3% 工业园区按地方留存 30%-50%返还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地方留存 50%,所得税地方留存40%,园区返还企业: 增值税返还:(14.56*50%)*30%= 2.2 万 所得税返还:(15.5*40%)*30% = 1.86 万 返还后企业综合税率:( 14.56+1.456+15.5-2.2-1.86 ) /500= 5.5%

入渝备案

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引进高水平勘察设计企业,进一步提高我市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外勘察设计企业是指工商注册所在地不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在本市参与招投标及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重庆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外勘察设计企业的备案审查及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市外勘察设计企业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实行总院(总公司)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登记制度。通过年度备案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依法参与我市勘察设计招投标、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二、备案审查 第六条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可根据拟在渝承揽业务具体情况选择企业具备的全部或部分资质备案,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二)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三)企业近三年来诚信状况良好; (四)入渝备案人员要求: 1、所有备案人员须连续在本企业工作一年以上,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实践5年以上,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现行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相应等级规定配备人数的1/2,且资质标准相应等级规定的专业配备齐全,各专业人数不少于2人; 3、实施执业资格注册的专业人数不少于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结构为一级)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勘察设计图纸或文件上签字盖章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人、校核人、审核人、审定人)须为备案人员。 第七条市外勘察设计企业申请办理入渝备案,须由入渝备案负责人持下列材料办理: (一)《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表》, 提交纸质件和电子件; (二)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毕业生和招生数量3年数据解读报告2020版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毕业生和招生数量3年数据解读报 告2020版

序言 本报告剖析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毕业生和招生数量重要指标即中等职业学校数量,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数量,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数量,中等职业学校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生数量,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量等,把握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毕业生和招生数量发展规律,前瞻未来发展态势。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毕业生和招生数量解读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处理。无数据不客观,借助严谨的数据分析体现完整、真实的客观事实,为公众了解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毕业生和招生数量提供有价值的指引,为需求者提供有意义的参考。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毕业生和招生数量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目录 第一节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毕业生和招生数量现状 (1) 第二节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指标分析 (3) 一、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量现状统计 (3) 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量比重统计 (3) 四、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量(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指标分析 (7) 一、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8) 五、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8) 六、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9)

重庆渝东南地区的十大未解之谜

重庆渝东南地区的十大未解之谜 俗话说得好:养儿不用教,酉秀黔彭走一遭。由于地处深山,渝东南隐藏了一些未解之谜。可以预测天气的土地、无法破译的石上“天书”、水下埋藏的神秘庄园、怕痒会咯咯笑的怪石…… 1秀山“怪湖”之谜 龙潮湖位处秀山县城西南15公里处的清溪场镇龙凤村。每天早上8点、中午12点及下午四五点,龙潮湖湖水均会有规律地涨落。每次涨潮之时,湖水翻腾近半小时,水位涨近1米。据说,涨潮之水是从3个湖底“龙眼”之中冒出。据悉,3个“龙眼”非常深,8根箩索接起也探不到底,曾有潜水员潜下30米,没有再敢继续下潜。 2石柱“怕痒石”之谜“怕痒石”位处石柱县新乐乡九蟒村,上面一块4立方米,下面一块露出地面部分为5立方米。只需一根手指触摸“痒处”,它发出咯咯的“笑”声,10米之内皆可听见。 3阿蓬江“崖棺墓葬”之谜流经黔江境内形成的官渡峡、神龟峡段,不少悬崖绝壁之上,均存在“崖棺墓葬”:或砌一平台,

置棺木其上,或直接放置悬崖之上。时至今日,崖葬的棺木尚存,当地人称之为“龙舌头”、“仙人柜”、“仙人枢”。 4小南海“水下庄园”之谜据《黔江县志》载,1856年6月,小南海突发地震,“延袤二十余里,土田庐舍尽被淹没……”,形成一个面积2.87平方公里的湖。地震发生之时,当地居民黔江首富罗氏家族的庄园,尽皆沉入湖底。水下庄园的真貌到底如何?小南海深处,是否真如传言般藏着一笔巨额宝藏?仍是一个未解之谜。 5酉阳“桃花源”之谜酉阳大酉洞系离酉阳县城不足500米的 一石灰岩溶洞。洞高三、四十米,阔二三十米,长百余米,溪水淙淙,秋冬不竭,沿洞右侧流出,注入酉阳河。溯溪入洞,两岸墙立,半里许,豁然开朗,别有一天地。其中田十余亩,四周环山,皆峭壁,仿佛与世隔绝。酉阳大酉洞究竟是不是陶渊明笔下“桃花源”的原型呢? 6彭水阿依河“蔡伦部落”之谜彭水“蔡伦部落”位处阿依河畔 的朗溪乡,拥有一个非常雅朴的小地名——“竹板桥”。竹板 桥造纸技术为村民刘氏一脉所传。据传闻,刘氏一脉钻研传统工艺造纸200余年间,大致经历了2次工艺改进,即制料和舀纸成型的两次改进。12岁即开始单独造纸的刘开义乃竹板桥刘氏家族的第九代孙。藏大山深处的“蔡伦部落”,原始 造纸术何以流传进此大山深处并长久保存,时下尚且无人确知。

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一、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 二、备案制度 实行市外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外地企业”)总院(总公司)年度备案和项目登记制度。外地企业可根据拟在渝承揽业务具体情况一次性选择企业具备的全部或部分资质备案,通过年度备案后方可依法在渝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三、申请条件 (一)外地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商注册所在地不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取得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或二级及以上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 3、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4、企业近三年来诚信状况良好; 5、外地勘察企业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在渝办公场地套内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二)外地设计企业备案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渝技术负责人应连续在本企业工作3年以上,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除在渝技术负责人外,其余备案人员应连续在本企业工作1年以上,从事工程设计实践5年以上,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已实施执业资格注册的专业,其注册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 4、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规定的专业配备齐全,各专业主要技术人员(非注册人员)不少于2人; (三)外地勘察企业备案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渝技术负责人应连续在本企业工作3年以上,从事工程勘察实践10年以上,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除在渝技术负责人外,其余备案人员应连续在本企业工作1年以上,从事工程勘察实践5年以上,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数量不少于1人; 4、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规定的专业配备齐全,各专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非注册人员)不少于2人。 (四)除以上条件外,外地企业备案人员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60周岁及60周岁以上的人数不得超过备案总人数的1/5,最大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2、设立了驻渝分支机构的企业,其专业技术人员应为备案人员,应由企业总院(总公司)人员常驻,若常驻人员不足时,可聘用重庆本地的专业技术人员,但聘用人数不得超过备案人数的1/5,且不得同时受聘于其他单位工作; 3、企业总院(总公司)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作为备案人员;

渝东南地区旅游经济SWOT分析与发展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a83211.html, 渝东南地区旅游经济SWOT分析与发展对策 作者:张光春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2年第30期 摘要:渝东南地区是以武陵山为核心区域的贫困连片区。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以产业化帮助当地居民脱贫致富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发展思路。发展渝东南地区旅游经济应处理好资源开发和资源保护的关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的关系,实行新型产业运行模式;处理好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关系,促进相关产业共同发展。 关键词:渝东南地区;旅游经济;SWOT分析;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0-0174-02 旅游业是一项带动性强、关联度高、覆盖面大的产业,其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紧密相关。重庆市渝东南地区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域,包括黔江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武隆县在内的一区五县。渝东南地区旅游资源富集,是重庆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旅游扶贫攻坚主战场。如何更好地开发和利用渝东南地区的旅游资源,加快旅游业发展,促进“渝东两翼”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是摆在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发展渝东南地区旅游经济的SWOT分析 (一)优势分析(Strength) 1.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渝东南地区以仙女山、南天湖、武陵山、小南海、黄水森林公园等旅游资源为依托,拥有大仙女山旅游区、大武陵山旅游区、大乌江画廊旅游区和黄水森林旅游区四大生态旅游区。武隆的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与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空间极其广阔,大武陵山旅游区的生态休闲度假、山乡风情体验、科考观光为一体的旅游开发潜力巨大,乌江画廊的“百里乌江、千年古镇”旅游精品开发极具吸引力,黄水国家级森林公园则是理想的生态、科普考察及动植物观赏之地。 2.厚重的历史文化。渝东南地区拥有众多的名胜古迹、历史文物和宗教圣地。如黔江的山阳岭恐龙化石遗迹、红土湾旧石器时代遗址、仰山头佛教道教文化遗址等;彭水的郁山开元寺、郁山蚩尤庙遗址、乱石坝苗族传统民居群等;酉阳的大车湾墓碑石刻、摆手堂等;秀山的扁口洞新石器时代遗址、石堤故城遗址等;石柱的三教寺、秦良玉陵园、龙河崖棺、沿溪乡明朝摩崖造像等。此外,渝东南地区红色旅游资源众多。如武隆的坨田红军战斗遗址和苏维埃政府遗址,酉阳的赵世炎烈士故居、南腰界红三军旧址,以及秀山、彭水等地的红军遗址。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 入渝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渝建发[2011]40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3.22 【实施日期】2011.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 (渝建发〔2011〕40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建管局,北部新区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勘察设计企业: 为加强勘察设计企业市场管理,规范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渝活动行为,维护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引进高水平勘察设计企业,进一步提高我市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外勘察设计企业是指工商注册所在地不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在本市参与招投标及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重庆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外勘察设计企业的备案审查及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市外勘察设计企业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实行总院(总公司)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登记制度。通过年度备案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依法参与我市勘察设计招投标、承

重庆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3年数据分析报告2020版

重庆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3年数据分析报告 2020版

序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点对重庆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的现状及发 展脉络进行了全面立体的阐述和剖析,相信对商家、机构及个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重庆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 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重庆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数据分析报告主要收集国家政府部 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及其它权威机构数据,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处理及清洗。数据严谨公正,通过整理及清洗,进行重庆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的分析研究,整个报告覆盖普通高中生师比,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等重要维度。

目录 第一节重庆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现状 (1) 第二节重庆市普通高中生师比指标分析 (3) 一、重庆市普通高中生师比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普通高中生师比现状统计 (3) 三、重庆市普通高中生师比占全国普通高中生师比比重统计 (3) 四、重庆市普通高中生师比(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重庆市普通高中生师比(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普通高中生师比(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普通高中生师比(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重庆市普通高中生师比同全国普通高中生师比(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指标分析 (7) 一、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现状统计 (7) 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比重统计分析 (7) 四、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2017-2019)统计分析 (8) 五、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2018-2019)变动分析 (8) 六、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2017-2019)统计分析 (9)

关于渝东南生态旅游的简介

生态保护功能定位下的渝东南旅游发展初探 地理与旅游学院地理科学专业2010级熊维韦 指导教师翁才银 摘要:重庆“渝东南”俗称“重庆之肺”,生态旅游资源丰富以及民族风情旅游资源独特。但目前相关的旅游开发力度不大,旅游的区域定位不当,对外吸引力不强,通过对当地生态环境区域的综合分析,当地的旅游功能应为“生态民族民俗风情旅游区”。利用其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是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点和核心。 关键词:渝东南;旅游;功能定位;生态保护 渝东南地区是重庆市主要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地形主要以武陵山脉为主。其中所辖的黔江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等五个土家族苗族的聚地区。当地由于交通原因经济发展一直比较滞后,但是正因为如此这里生态环境资源丰富,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以及拥有灿烂的民俗文化,发展当地的生态旅游具有巨大的潜力。 1渝东南地区本土旅游资源概况 1.1自然旅游资源 1.1.1黔江小南海 小南海位于重庆与湖北的交界处,距黔江城北部30余公里。水面海拔370.5米,面积2.87平方公里。是一个融山、海、岛、峡诸风光于一体的高山淡水湮塞湖泊,为重庆市第一大湖泊,也是国内迄今保存最完整的一处古地震遗址。小南海海周秀峰环列,海口奇石林立,沿海溪水萦回,海内汊港纵横,岛上茂林修竹,一年四季春夏秋冬,自然景观各不相同。海中大小岛密布,著名的有朝阳岛,湖心岛,牛背山。海周和岛上又是天然的动植物园。森林资源丰富,有薄皮马尾

松、水杉、铁尖杉、香柏、紫柏香樟、楠木、等140多种乔木,郁郁葱葱,景色秀丽。目前被誉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地质公园,国家级地震遗址保护区,全国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重庆市十大标志性景观。 1.1.2黄水国家森林公园 该自然旅游区位于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境内石柱县城东北部七耀山山原上,森林公园地处巫山沉积岩中山地貌,最高海拔1934米,最低为800米,平均海拔1000米。居三峡库区腹心,依托天然林景观为主,具有地理,气候,水文,人文,生物,天象景观融为一体的独特的自然优势,集森林休憩,消闲、避暑、旅游、度假,土家民俗风情欣赏于一体,是游人度假、休闲、科考、探险的胜地,属国家级森林公园,是重庆市五个国家级森林公园中最年轻、面积最大、也是唯一的少数民族旅游风景区。 1.1.3 酉阳桃花源 位于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桃花源镇,紧邻渝湘高速公路桃花源下道口,是桃花源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桃花源山势雄伟,层峦叠嶂,动植物资源极其丰富。保存着重庆市最为完好的红椿天然原生种群,空气质量、地表水质量、土壤质量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负离子含量高达8.52万个/cm3,堪称“植物王国、天然氧吧”。其中以“大酉洞”最为出名,与陶渊明所著《桃花源记》地理环境,人文环境及其相似,故有学者经研究认为大酉洞桃花源为陶渊明所著《桃花源记》之原型。 1.1.4 乌江画廊 乌江古称黔江,涪水,是长江上游南岸最大的支流,流经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境约130千米,形成约90千米长的雄奇壮美的山水画廊。景区内生态良好,熔岩景观奇特,乌江风光最为精采的部分为彭水高谷到酉阳龚滩万木段,全长120公里,被称为“乌江画廊”。沿江有乌江古纤道等自然美景,可谓集自然生态、地质奇观、山水美景、历史文化于一身。 总的来说,该地区的生态自然景观保存较为完好,并且与当地的民俗生态环境很好的融为了一体,具有原生态的保护效益。渝东南地区的苗族,土家族为当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本条件适用于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评聘教师职务的其他教育机构中履行高级讲师职务职责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不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生中最幸福的就是身体健康 3、聘任高级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 二、职称论文发表条件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个条件: 1、担任国家规划教材主编(主审),或参编国家规划教材,撰写十万字以上,或担任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教材主编(主审)两本书以上,或参编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教材二十万字以上。 2、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工作,能承担专业教学的改革研究,其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3、具有专业产品生产与开发能力,并取得一定的成果,制做的产品获得与专业相关的专利证书。 4、参加课题研究,要担任国家级课题的主研人员(前9名),或担任市级课题的主持人,或担任市级课题主研人员(前5名),或担任区县(主管部门)级课题主持人2项。 5、在正规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要求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省级以上期刊5篇,或获国家级一级学会二等奖3篇及以上,或获市级学会一等奖2篇及以上。论文快速发表绿色通道——期刊之家专业的学术馆式高素质论文推介平台/论文集中发表平台,期刊之家十年耕耘,和多家杂志社开通论文直通车,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环节流程,论文能够尽快获得审稿结果,从而加快了论文发表到合适的学术期刊上进程!拥有专业的学术团队,凝聚了一批行业内资深、有活力的成员。本站工作人员拥有硕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多名。另外聘几大高校的教授和博导,拥有坚强的学术交流后盾。从业人员均曾在各大期刊发表了大量的学术论文,在各自专业领域上有着出色的表现以及丰富的学术功底,他们有着高水准的审稿水平和高层次的学术渠道更具魅力的是他们的创造力和奉献精神;工作中期刊之家和出版社也有合作,需要出书的,单书单号,国家级出版社!也可以代办专利申请科研基金挂名等事务。期刊之家论文刊发时间:从收到论文版面费起3-4个月(特殊情况除外),针对需要快速发表的作者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发表流程:收稿---稿件初审---商定期刊---杂志社审稿---办理定金---修改定稿---确认---付余款---杂志社发采稿通知---发表见刊---接收期刊样册---知网收录期刊之家温馨提示:1、学术期刊论文发表时间安排等相关咨询论文帮办编辑扣扣或微信都可以搜号766085044加好友咨询!不违反宪法和法律,不损害公共利益。3、是作者本人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不侵犯任何著作权和版权,不损害第三方的其他权利;来稿我方可提供“中国知网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提供修改建议,达到文字复制比符合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4、本站初审周期为2-5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2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5、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 6、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7、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 8、切勿一稿多投,稿件一律不退,请自留电子稿本站声明:期刊之家与多家医学期刊结成了学术联盟,如果您有发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SCI收录期刊的需求,以及对于需要论文发票

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引进高水平勘察设计企业,进一步提高我市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外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外地企业”)是指工商注册所在地不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或二级及以上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在重庆市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外地企业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重庆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地企业的备案审查及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外地企业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行外地企业总院(总公司)年度备案和项目登记制度。外地企业可根据拟在渝承揽业务具体情况一次性选择企业具备的全部或部分资质备案,通过年度备案后方可依法在渝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二、备案管理 第六条外地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或二级及以上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 (三)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四)企业近三年来诚信状况良好; (五)外地勘察企业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在渝办公场地套内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六)外地设计企业备案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数量情况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数量情况3年数据洞察报告 2019版

引言 本报告针对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数量情况现状,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数量情况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数量情况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数量情况数据洞察报告对关键因素中等职业学校数量,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数量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展开了深入研究。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数量情况数据洞察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数量情况数据洞察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数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指标分析 (3) 一、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量现状统计 (3) 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量比重统计 (3) 四、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指标分析 (7) 一、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_渝东南工业园区发展现状及解决路径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渝东南工业园区发展现状及解决路径 姜锋邓正琦 (重庆山地经济研究中心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重庆400047) 摘要:渝东南工业园区作为工业发展的主要载体、产业集群的重要平台,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解决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区县经济发展起着重要支撑作用。重庆主体功能区划后,渝东南工业园区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这些挑战主要来自于园区发展思路、产业定位、债务负担、招商引资、生态保护、管理体制等方面。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撇清误解、理清思路,严格生态保护,改变考核方式,利用本土资源实现特色产业的良性循环发展。 关键词:主体功能区划;渝东南工业园区;发展状况;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F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29(2014)06—0043—06 2013年9月13日至14日,重庆市委四届三次全会提出五大功能区发展战略,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总体规划。渝东南地区被定位于生态保护发展区,既要重视生态保护,又要合理开发资源,实现相应的工业发展。现阶段,渝东南地区正按“面上保护、点上开发”的原则,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三中全会精神。所谓“面”是指渝东南片区整体,所谓“点”是指渝东南工业园区。工业园区作为渝东南工业发展的主要载体、产业集群的重要平台,是落实五大功能区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渝东南工业园区运行基本正常,但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严峻挑战。为了完成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调研项目———《渝东南工业园区发展深层次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重庆师范大学山地经济研究团队于2014年5月,先后对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秀山、酉阳、黔江、彭水、武隆、石柱“一区五县”工业园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忠县工业园区,城市发展新区的南川工业园区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比对研究,摸清了渝东南工业园区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重要参考。 一、渝东南工业园区发展现状与特点 渝东南地区深处武陵山腹地,喀斯特地形地貌特征明显,沟壑纵横,山地起伏连绵不断,同时拥有一定的矿产、生物、植物等经济资源。该区域既是民族聚居地区,又是国家级贫困地区,GDP总量、财税收支、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国民经济指标远远落后于其它地区。渝东南工业园区是重庆市政府在2003年(黔江工业园区、武隆工业园区)、2006年(石柱工业园区、秀山工业园区、彭水工业园区)、2009年(酉阳工业园区)陆续批准设立的特色工业园区。10多年来,在重庆市委、市政府和基层区县共同努力下,渝东南工业园区依托本地资源和优势产业走特色发展之路,工业发展取得较大成绩,改变了无工业面貌, 收稿日期:2014-10-20 作者简介:姜锋,男,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重庆山地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邓正琦,女,教授,重庆师范大学区域经济研究所、重庆山地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基金项目:重庆市社科规划重点项目《渝东南工业园区发展深层次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2014DY01)。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首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结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首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技能 竞赛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渝教师[2009]40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2.30 【实施日期】2009.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首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结果的通知 (渝教师〔2009〕40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培养一大批“双师型”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按照渝教师〔2009〕30号文件的要求,我市于12月10-11日集中举行了重庆市首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技能竞赛, 41个区县的115名教师参加了本次竞赛活动。各区县对本次活动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了初赛活动,参赛教师认真进行准备,在教案撰写、课件制作、说课和专业课堂教学等各竞赛项目中充分展示出了较高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担任本次竞赛的评委根据竞赛的标准和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对各参赛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竞赛结果通知如下:

一、一等奖 (一)语文 曾林育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李平重庆市巴南职教中心 杨艳重庆市旅游学校 徐妮重庆市璧山县职业高中(二)数学 罗兰重庆市工业学校 (三)英语 杨玲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蔡维重庆市医药卫生学校 胡蕾重庆女子职业高级中学(四)德育 韦红重庆市小龙坎职业中学李云重庆市开县职业教育中心(五)机械 张成彪重庆市万州第一职业中学何丽丽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六)旅游 赵婕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郑晓梅重庆市商务学校 (七)电子 陈朝菊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大旅游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府办[2015]21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22 【实施日期】2015.07.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 “大旅游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渝府办〔2015〕21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大旅游经济”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大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旅游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综合性、富民性、可持续性发展产业。

“大旅游经济”是以旅游为纽带的关联型经济发展体系,通过对旅游要素进行跨行业、跨区域优化配置,形成以旅游业为牵引、三次产业联动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是新形势下旅游产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是重庆两个重要生态功能区,是我市农村面积最大、贫困人口最多、少数民族最集中的区域。发展“大旅游经济”是生态功能区实现加快发展和科学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赢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 ――发展“大旅游经济”,符合全市五大功能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既立足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发展现状和发展潜力,又与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优势互补、错位竞争,有利于形成区域间差异化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大格局。 ――发展“大旅游经济”,是统筹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全域性、系统性、战略性工作,有利于在更高水平统筹两个生态功能区城乡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三峡库区“后扶”、秦巴山区“扶贫”、武陵山区“扶贫”工作推进,既有助于突出主题、抓住重点、发挥比较优势,又可以做到区域“一盘棋”,形成抱团发展,实现区域一体化、资源利用最优化和整体功能最大化。 ――发展“大旅游经济”,是以绿色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保护,实现保护与发展协同并进的发展,可以带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有利于促进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三次产业加快发展、富民增收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目标。 ――发展“大旅游经济”,有利于加强我市与周边省(区)以及长江流域、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区域合作发展,有助于我市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有助于我市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国际著名旅游城市。 二、全面把握加快推进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大旅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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