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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分期的陷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信用卡分期的陷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信用卡分期的陷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信用卡分期的陷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来源|知乎日报作者|Alex

随着用卡高峰的到来,信用卡分期业务也越来越多地被消费者选择。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各家银行都使出了浑身解数,推出各种诸如“零利息、零手续费”的优惠吸引消费者眼球。然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消费者而言信用卡分期远没有银行宣传的那么划算。

手续费率远比想象的高

趁着年底便宜,某IT 公司职员小王购最近花 1.2 万元买了一套家电。听说

现在信用卡分期免利息,于是准备用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方式来支付。按照宣传,每月手续费率为0.6%,即年化利率只有7.2%。于是他选择了12 期分期,每月还款1072 元。

可是细想一下,就能发现其中的问题:持卡人并非一直欠银行12000 元,每还一期后,持卡人欠银行的本金是递减的。到最后一个月,持卡人只欠银行1000 元,但银行仍按12000 元为基数收取手续费,所以消费者实际承担的年化利率会明显高于7.2%。按照测算,持卡人实际支付的真实年利率约为13.03%,接近银行宣称的7.2%费率的两倍。

因此,信用卡分期业务多数情况下是一种高利率的消费融资行为。消费者在测算资金成本时,可以简单将其月利率乘以24,从而得到更接近实际的年化利率。

以某商业银行一次性扣除手续的信用卡分期业务为例,其手续费率及对应的实际年利率如下:

目前,绝大多数银行分期手续费按期限长短制定不同的费率标准。一般情况下,期限越长手续费率越高。也有分期越多费率越低的,如建行和浦发银行。消费者可以根据期限长短,选择手续费率相对较低的银行作信用卡分期业务。

提前还款仍收手续费

大多数银行在分期付款服务方面是这么规定的:若持卡人申请提前清偿未偿付的分期余额,经我行核准后,持卡人必须一次性支付未偿付的分期余额及手续费。而这样的提前还款,显然没有意义。因为如果提前却无法节省手续费,还不如先把这笔钱做一段时间的货币基金,以收益抵消掉部分手续费。目前,仅有光大银行、农业银行等极少数银行可以提前还款而免收剩余手续费。

一次性收取手续费不划算

目前银行收取手续费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月手续费的方式平均每期收取,如农行、建行、交行、民生等;另一种则是在缴付首期款时一次性收取,如招行、工行等。显然,同等月费率条件下,一次性收取不如每月收取划算。以购买金额1200 元的产品申请分12 期付款为例,如果一次性收取7.2%费用,真实年利

率为14.02%。而如果分每个月收取,对应的年利率则为13.03%,两者利率相差约1%。所以同等费率条件下,应该优先选择分期收取手续费的银行。除了可以降低实际承担的费率,还可以降低初期的资金压力。

优惠活动实为“高利贷”

笔者曾接到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先生您好,今年是我行发卡十周年,为了答谢老客户,我们针对我行信用卡优质客户提供一笔无息贷款,额度为2 万,不仅可以免手续费ATM 取现,而且还款时可以分期还清。”笔者追问:“完全免费的?”工作人员补充说道:“如果选择12 期分期,每月只要支付0.75%手续费就行了。”

听到这里,水落石出了。

优惠活动实质是在向持卡人推销分期付款业务,只是工具变成了现金额度,而费率往往比普通的分期业务手续费更高。原因在于,这种分期业务的消费者资金投向不确定,风险高于传统分期业务,因而要求的手续费也略高。

同时,笔者通过拨打该行信用卡中心了解到,信用卡的优质客户确实可以享受到免息贷款额度,并采取分期付款模式分为 6 期到24 期不等。虽然期数不同,但每期手续费都为0.75%。根据测算,持卡人要真正支付的年利率为16.22%。

这种比传统贷款业务高出近10%的利润空间,这正是各银行对信用卡分期业务趋之若鹜的重要原因。殊不知,这项业务实质上是在鼓动消费者借“高利贷”。

“最低还款额”利息高

“最低还款额”是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无法偿还全部应付款项时,可按发卡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进行还款,一般规定的最低还款额为消费金额的10%及其他各类应付款项。

这种形式,实质上是分期业务的隐性版本。即把应还款分成两期,一期是最后还款日先还一小部分,另一期是下一期账单还款日还完剩余欠款。当消费者还不起钱的时候,应尽量避免选最低还款额还款。因为“最低还款额”年化利率高达

18%,是所有分期业务类型中利息最高的。

举个例子。假设一位前期无任何欠款的信用卡持卡人每月账单日为20 日,到期还款日为次月10 日。其在12 月10 日进行了累计10000 元的消费,那么在12 月20 日的对账单中,这位持卡人的“本期应还金额”为10000 元,“最低还款额”为1000 元。如持卡人选择使用最低还款的方式自助“分期”,并于 1 月10 日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1000 元。

那么,按照银行现行的最低还款计息方式,该持卡人在 1 月20 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为:10000 元×0.05%×31 天(12 月10 日至 1 月10 日)+9000 元×0.05%×10 天(1 月10 日至1 月20 日)= 200 元。这200

元就是持卡人这一个月所需要偿还的利息。

也就是说,如果选择利用最低还款额偿还欠款,将不再享免息期。而是需要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并按月计复利还款。

小心“满额自动分期”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吐槽其网购花费 2 元被银行分12 期还款的事件。该

网友直呼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为吃手续费的“卡老虎”。只要消费者办卡时一不小心勾选了“满额自动分期”选项,或接听客服营销电话时答应开通此业务,则只要每期账单刷卡消费达到约定金额,银行便会将该笔业务自动处理成分期业务。而后续持卡人打电话要取消该业务,则往往需要一次性结清未支付的手续费,可谓申办容易取消难。而在费率方面,自动分期业务也不是省油的灯,需要承受高额的费率。

信用卡分期业务,是各大银行一种针对小额贷款业务的创新产物。它为出现临时性财务障碍、现金流暂时无法周转的消费者,提供了一个简便有效的融资方式。但作为“消费贷款”的微型灵活版本,信用卡分期业务往往需要消费者付出高昂的分期费用。

而重点是,银行往往有意弱化甚至隐瞒这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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