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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产业园区物业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188-2015

成都市产业园区物业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188-2015
成都市产业园区物业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188-2015

DB510100 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

DB510100/T 188-2015 成都市产业园区物业服务等级划分

2015 – 12 – 31发布2016– 01 – 01实施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10100/T 188-2015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1)

5 一般要求 (1)

6 服务项目 (5)

7 延伸服务 (28)

参考文献 (3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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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为适应产业园区物业服务市场的发展要求,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客户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提升物业服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对产业园区物业服务分等分级提供技术支撑,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订本标准。物业服务当事人可根据产业园区的具体情况,在服务委托合同中具体约定执行等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成都嘉善商务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银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成飞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欧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火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庆华、唐宗伟、巫庆敏、苟强、杨静波、李轶梅、王玉宾、胡勇、曾毅、田昕、李云声、陈曦、水巨场、陈干平、钟嵚、熊斌斌、滕小兰、任雁、文萌川。

DB510100/T 188-2015 成都市产业园区物业服务等级划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业园区物业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一般要求、服务项目和延伸服务。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工业园区、科技研发园区、物流园区、文化园区、商务园区、综合性园区等产业园区物业服务的等级划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JGJ 50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DB 510100/T 082-2012 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划分

DB 510100/T 013-2013 成都市写字楼物业服务等级划分

3 术语和定义

DB510100/T 013-201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总则

4.1 本标准通过对产业园区物业服务进行等级划分,为物业服务活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物业服务等级提供依据。

4.2 本标准将产业园区物业服务划分为三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级为最高。高一等级要求包含相应低一等级的要求。

4.3 产业园区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的内容包括一般要求、服务项目、延伸服务等三项。其中,一般要求包括基础管理、客户服务场所、人员配备、制度设置、档案管理五项内容;服务项目包括综合服务、房屋共用部位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装饰装修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和绿化养护七项内容。每一项具体内容均有与之对应的等级要求。

4.4 除非本标准有更高要求,产业园区物业服务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消防、特种设备、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5 一般要求

5.1 基础管理(见表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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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表1 基础管理内容及要求

5.2 客户服务场所(见表2)

表2 客户服务场所内容及要求

5.3 人员配备(见表3)

表3 人员配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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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续)

5.4 制度设置(见表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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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表4 制度设置内容及要求

5.5 档案管理(见表5)

表5 档案管理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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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续)

6 服务项目

6.1 综合服务(见表6)

表6 综合服务内容及要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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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表6 (续)

6.2 房屋共用部位管理与维修养护

6.2.1 综合管理(见表7)

表7 共用部位维护综合管理内容及要求

DB510100/T 188-2015 6.2.2 相关部位

园区房屋主体结构、道路、广场、停车场、小品景观等相关部位的维护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相关部位维护内容及要求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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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表8 (续)

6.2.3 公共标识设置(见表9)

表9 公共标识设置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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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 (续)

6.3 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

6.3.1 综合管理(见表10)

表10 设施设备维护综合管理内容及要求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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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表10 (续)

6.3.2 特种设备(见表11)

表11 特种设备管理内容及要求

DB510100/T 188-2015 表11 (续)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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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表11 (续)

6.3.3 给排水系统(见表

12)

表12 给排水系统维护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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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 (续)

6.3.4 供配电系统(见表13)

表13 供配电系统维护内容及要求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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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表13 (续)

6.3.5 公共照明系统(见表14)

表14 公共照明系统维护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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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 (续)

6.3.6 防雷接地(见表15)

表15 防雷接地维护内容及要求

6.3.7 消防设施、器材(见表16)

表16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维护内容及要求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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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表16 (续)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12 1 总则 1.0.1 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实现物业服 务的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 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适用本标准。1.0.3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和定义 2.0.1 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受业主或者建设单位委托,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2.0.2 物业共用部分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按照规定由业主共 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主要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0.3 专项服务 接受委托,承接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园林绿化、环 境卫生、秩序维护等专业服务。 2.0.4 特约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 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2.0.5 突发公共事件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 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 事件。 3 3 基本规定 3.0.1 本标准中涉及的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为日常维 修养护工作,不包括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工作。 3.0.2 物业服务标准分为五级,一级标准为最低标准,每 一级标准高于且包含相应低一级的标准。 3.0.3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依据住宅物业实际情况确定 物业服务事项,选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标准。本标准施行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住宅物业按照约定执行。 4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高空作业等级划分

高空作业等级划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高空作业标准分级 本标准为高处作业的基础标准,是高处作业时采取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劳动安全科学管理的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 1 基本定义 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 高处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 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根据高度h不同分别是: 当高度h为2--5m时,半径R为2m;

当高度h为5m以上至15m时,半径R为3m; 当高度h为15m以上至30m时,半径R为4m; 当高度h为30m以上时,半径R为5m。 高度h为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 2 高处作业的级别 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3.2.1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4 标记 高处作业的分级,以级别、类别和种类标记。一般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种类;特殊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类别,种类可省略不写。 例1:三级,一般高处作业; 例2:一级,强风高处作业; 例3:二级,异温、悬空高处作业。

物业服务标准

物业服务标准 一、综合管理服务 1、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2、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4、24小时受理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2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2日内完成(预约除外)。 5、对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日内答复处理。 6、能提供三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如电瓶车接送、配置手推车、邮件收发、信息咨询等。 7、每年开展2次以上一定规模检修检查。 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1、房屋管理 (1)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户外设置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2)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3)项目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4)房屋外观完好、整沽,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明显污迹。 (5)楼梯、扶手、公共门窗、休闲设施等共有部分牢固、无裂缝、无破损、无明显污渍,使用安全。 (6)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2、巡查与维修养护

(1)巡查 物业房屋维护巡查项目,包括: ——每年1次观测房屋结构,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必要时请专业单位进行检测评定; ——每年检查1次墙体、墙面; ——每年检查1次顶棚; ——每年检查1次楼梯、扶手; ——每年检查1次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 ——每年检查1次散水坡、雨檐台、连廊; ——每年全面检查1次楼板、地面砖; ——每季巡查1次小区各标识; ——每月全面检查1次公共门窗; ——每月巡查1次路面、侧石、井盖等; ——每月巡查1次围墙; ——每月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 ——每月巡查1次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 (2)维修服务 在房屋巡查中发现的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依照合同约定,属于物业服务费用中支出的维修项目在3日内组织修复;需要甲方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于3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根据甲方的决定组织维修。 三、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 1、供配电 (1)每日1次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低压配电室可每月巡查1次。 (2)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每年1次检修除尘,按要求对高低压配电设备、绝缘工具进行打压检测。 (3)配电室安全标识、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无有毒有害危险品及杂物存放,环境整洁。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

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价字[2009]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我市物业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现将《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凡从试行之日起未交付使用且未取得收费批文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在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报市物价局、市建委备案。 二、在本通知实施前,已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

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通知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三、本通知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通知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州市物价局 柳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柳州市市区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公共性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

2.对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由业主大会委托原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提供服务。 3.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标准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本标准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本标准选择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5.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分等组合(菜单选择)的原则为:以维修保养为基础、秩序维护为重点、综合管理为保障、保洁和绿化可

九大作业票定义、等级及预防措施。

九大作业票定义、等级及预防控制措施 作业(票据)名称: 一、高处作业 定义: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等级划分: 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预防控制措施: 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身体素质必须符合要求并定期进行体检。 2、高空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据并对有关防护实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得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 3、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鞋、带钉和易滑的鞋,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4、高处作业所携带物品要堆放平稳,不得妨碍作业,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使用工具应防止工具坠落伤人的措施;工具用完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 5、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上端要固定牢靠,下端应有防滑措施。脚手架上禁止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6、单面梯工作时角度以75度左右为宜;人字梯上部夹角以35度~45度为宜。使用时第一档或第三档之间应设置拉撑。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时,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7、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时,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连续时,应设通讯装置,专人负责。 8、在有斜面的建筑结构层面上,应有防滑措施。 9、作业点拉警戒线设立警戒标志,并有专人监护;一级、二级高处作业由本厂安环部签字监护,三级、特高级高处作业由集团安环部签字监护,制定应急预案并有技术人员和专家到场分析评估。 作业(票据)名称: 二、动火作业 定义:是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4类常规作业,如适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等级划分: 1、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 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2、一级动火作业:在设备停机状态下,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 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易燃管道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二级动火作业: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 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三级动火作业:除二级及以上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动火作业。

物业人员服务标准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

客服管理岗位职责(兼内勤、档案管理工作)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负责服务处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 1、全面管理、监督、协调物业服务处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本部门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奖惩制度; 2、安排和调整本部门人员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管理目标,落实岗位责任制,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编写管理报告和各种通知、公函; 3、负责与开发单位及公司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加强团结合作,树立整体思想,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熟悉国家有关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检查督促各责任区管理的实际操作; 5、负责传达公司文件、通知及会议精神; 6、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对有关合同及劳务分包服务单位每季度进行评审; 7、每年组织服务处对业主进行2次以上书面满意度调查,并对合理的建议进行整改; 8、负责做好相关档案的建立和存档保管工作; 9、检查监督本辖区工程维修、保安保洁人员以及管理员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组织管理人员做好日检、周检、月评工作并存档; 10、负责项目的不合格服务的处理及纠正、预防措施和跟踪; 11、按要求收集业主相关需求信息,负责拓展综合性服务和开发相关商业;

12、随时掌握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交纳情况,及时做好物业管理费催交的组织工作,并组织解决好有关投诉,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13、负责对物品采购、仓库、员工宿舍进行监督和管理; 14、抓好本部门的组织工作和思想工作,主持日常和定期工作会议,研究拟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15、发挥主动性,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秩序维护员门岗职责 1、熟悉物业辖区的概况、平面布局及楼幢分布情况; 2、保持威严可敬的仪表仪容,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3、负责做好大宗物品出物业辖区的管理工作,对来访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制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入物业辖区; 4、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出入,负责做好对特殊情况机动车辆出入管理登记工作; 5、熟悉安保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报警设施的使用方法; 6、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交接班工作; 7、负责回答解决住户及来访人员提出属于本岗职责内的问题; 8、对任何有损物业辖区物业管理的行为,及时进行规劝和制止; 9、发挥主动性,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控值班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严密监视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通知值班秩序维护员处理,并及时通过对讲机或电话向队长报告,且随时汇报变动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物业管理员工服务标准

管理站员工服务标准 管理站员工服务标准 目的1.0 规范物业管理站员工的服务行为,确保公司的良好形象,为住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适用范围2.0 适用于物业管理站所属各部门员工的服务工作。 职责3.0 公司管理站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考核员工的服务行为。3.1 管理站全体员工负责按照本规程开展服务工作。3.2 程序要点4.0 总则4.1 《工作仪容仪表及工作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部门主管每天至少巡视一次所属部门员工的着装、4.1.1 日记》中,作为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方针:礼貌、热情、友善、乐观、主动、平等。”十二字“服务的4.1.2 仪容仪表4.2 服饰着装:4.2.1 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工作服要整洁,钮扣要扣齐,不允许敞开外衣,非工作需要不允许将衣袖、裤a) 管卷起,不允许将衣服搭在肩上; 工服衣袋不装过大过厚物品,袋内物品不外露;b) 上班统一佩戴工作牌,工作牌应端正地戴在左胸襟处;c) 非当班时间,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不穿着或携带工衣外出;d) e) 鞋袜穿戴整齐清洁,鞋带系好,男员工不允许穿拖鞋、女员工不允许穿个性高跟鞋,非工作需要不允许 赤脚或穿雨鞋到处走。工作完毕应在工作场所将鞋擦干净再走; 女员工应穿肉色丝袜,男员工尽量不穿肉色丝袜和白色袜子;f) 非特殊情况不允许穿背心、短裤、拖鞋;g) 男女员工均不允许戴有色眼镜。h) 须发:4.2.2 女员工前发不遮眼,后发不超过肩部,不梳怪异发型;a) 1 男员工后发根不超过衣领,不盖耳,不留胡须;b)

所有员工头发应保持整洁光鲜,男员工不允许染除黑色以外的其它颜色,女员工不允许怪异发型;c) 所有员工尽量不要剃光头。d) 个人卫生:4.2.3 保持手部干净,指甲不宜过长,指甲内不允许残留污物;a) 员工应经常洗澡防汗臭,勤换衣服。衣服因工作而弄湿、弄脏后应及时换洗;b) 上班前不允许吃有异味食品,保持口腔清洁,口气清新,早晚刷牙,饭后漱口;c) d) 保持眼、耳清洁,不允许残留眼屎、耳垢。 女员工应淡妆打扮,不允许浓妆艳抹,避免使用味浓的化妆品。4.2.4 必要时应到卫上班时不能在住户面前或公共场所整理仪容仪表,每天上班前应注意检查自己的仪表,4.2.5 生间或工作间整理。 行为举止4.3 服务态度:4.3.1 对住户服务无论何时都应面带笑容,和颜悦色,热情主动;a) 在将住户劝离工作场所时要文明礼貌,并做好解释及道歉工作;b) 谦虚和悦接受住户的评价,对住户的投诉应耐心倾听,并及时向主管领班汇报。c) 行走:4.3.2 行走时不允许把手放入衣袋里,也不允许双手抱胸或背手走路;a) 在工作场合与他人同行时,不允许勾肩搭背,不允许同行时嘻戏打闹;b) 行走时,不允许随意与住户抢道穿行;在特殊情况下,应向住户示意后方可越行;c) 走路动作应轻快,但非紧急情况不应奔跑、跳跃;d) 手拉货物行走时不应遮住自己的视线;e) 尽量靠路右侧行走;f) 与上司或住户相遇时,应主动点头示意。g) 就坐时姿态要端正,入坐要轻缓,上身要直,人体重心要稳,腰部挺起,手自然放在双膝上,双膝并4.3.3 拢,目光平视,面带笑容。就坐时不允许有以下几种姿势: 坐在椅子上前俯后仰,摇腿跷脚;a) 在上司或住户面前双手抱着胸前,跷二郎腿或半躺半坐;b) 趴在工作台上或把脚放于工作台上;c) 2 晃动桌椅,发出声音。d)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北京市地方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编号:DB11/T 751-2010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0 年 10 月1 日 2010 北京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定义;3.基本规定; 4.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5.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准;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7.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8. 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编人员:薛福志、艾白璐、王颖、王亚军、李旻、郑冰、魏宣、谢炜、周文、吴卫东、李维善、张乃魁、陈祖武、霍炜、贾光辉、许文良、张国安审查专家:杨燕敏、邓俊、韩子忠、化向东、郭健、曹绍利、郑乐、徐平波、宋宝程、闫耘、蔡玲玲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定义 ............................................ 2 3 基本规定 ............................................. 3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 4.1 基本要 求 .......................................... 4 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6) 4.3 消防安全防范 ..................................... 11 4.4 绿化养护 ......................................... 14 4.5 环境卫 生 ......................................... 15 4.6 公共秩序维 护 ..................................... 16 4.7 装饰装修管 理 ..................................... 17 5 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 准 ................................. 19 5.1 基本要 求 ......................................... 19 5.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21) 5.3 消防安全防范 ..................................... 26 5.4 绿化养护 ......................................... 29 5.5 环境卫 生 ......................................... 30 5.6 公共秩序维 护 (32) 5.7 装饰装修管理 ..................................... 32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 34 6.1 基本要

高空作业标准

高空作业 一、空高作业概述 1、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 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2 、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3、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最低之处。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坠落高度。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 二、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控制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 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内容管理处 设置 小区内不设置管理处, 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 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置 简单办公设备,配有电话。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一般的办公用品(如办 公家具、电话等)。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 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 用人接待区域。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 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公设施及办公 用品。 管理人 员要求 (1)小区经理有物业 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 经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挂牌上 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 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 证。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 挂牌上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 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三年以上 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 岗,仪表整洁。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 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一年以上小区经理 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 仪表整洁规范。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二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规范。 (3)适当配备具有外语会话能力的管理人 员。 服务时 间 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 点进行业务接待。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理处 进行业务接待,周六、周 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 待。 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 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 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 接待,并提供服务。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

高处作业分级 国家标准局 高处作业分级 国家标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608—83(国家标准局1983年4月15日发布1984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为高处作业的基础标准,是高处作业时,采取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劳动安全科学管理的根据。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 1.基本定义 1.1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2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1.3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根据高度h不同分别是: 当高度h为2米至5米时,半径R为2米; 当高度h为5米以上至15米时,半径R为3米; 当高度h为15米以上至30米时,半径R为4米; 当高度h为30米以上时,半径R为5米。 高度h为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 1.4高处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2.高处作业的级别 2.1高处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2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2.3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2.4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 3.1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3.2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3.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米/秒)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成都市产业功能区规划划分13大产业功能区

成都市产业功能区规划划分13大产业功能区,国际城为东部新城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功能区 楼主 5haolou2009 发表于搜房网- 成都业主论坛- 首创·国际城 31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今年第四次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新出炉的《成都市产业功能区规划》,划分13大产业功能区,南部最优。 天府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区:重点发展以电子信息(含软件)、生物医药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动漫游戏、文化旅游为主的文化创意产业和城市商务中心区(CBD)。规划范围包括高新西区、高新南区及双流县成昆铁路以东、货运铁路外绕线以北、成自泸高速公路以西区域,涉及双流县华阳、西航港、中和、万安、正兴、兴隆及公兴部分区域,面积约237平方公里。 金融总部商务区:重点发展以金融业为主的金融总部商务区。规划范围北起繁雄大道及石胜路,南至孵化园北干道及外环路500米绿带边线,西连益州大道(站华路),东临成仁快速路,涉及高新区站南组团部分区域及锦江区柳江片区部分区域,面积约5平方公里。 东部新城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功能区:重点发展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和城市商业副中心。规划范围西至沙河,北至成渝高速五桂桥段及成洛路,东至绕城高速,南至老成渝路三环路内段及成龙路南侧规划建设用地,涉及成华区沙河堡片区、锦江区三圣片区及龙泉驿洪河、十陵部分区域,面积约41平方公里。 北部新城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重点发展以国际商贸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和城市商业副中心。规划范围北至香城大道、西至成彭路及斑竹园镇区西侧,南至三环路,东至川陕路凤凰山段及宝成铁路,涉及成华区凤凰山片区、新都区大丰、斑竹园部分区域以及金牛区天回部分区域,以“198”地区为界分为南北两部分,总面积约64平方公里。 西部新城现代服务业综合功能区:重点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功能和城市商业副中心。规划范围西至杨柳河,南至规划建设用地及老成温路,东至三环路,北至成温高速路及南熏大道,涉及青羊区光华新区、文家片区及温江新城区,以“198”地区为界分为东西两部分,总面积约34平方公里。 “198”生态及现代服务业综合功能区:生态和旅游休闲功能,依托区内的建设用地,重点发展以文化创意、文博旅游、总部经济为主的高端现代服务业。规划范围包括锦江、成华、金牛、青羊、武侯、高新外环路以内非城市建设用地区域以及龙泉驿、新都、郫县、温江、双流伸入外环路以内非城市建设用地区域,面积约190平方公里。 龙门山、龙泉山生态旅游综合功能区:该功能区由龙门山生态旅游综合功能区和龙泉山生态旅游综合功能区两部分组成。其中,龙门山生态旅游综合功能区重点发展国际山地度假旅游产业;范围包括市域西部彭州、都江堰、崇州、大邑、邛崃、蒲江的龙门山区域,面积约4500平方公里。该功能区向西北辐射大“九黄”旅游区,向西南辐射大康巴旅游区,向南辐射峨眉乐山旅游区。龙泉山生态旅游综合功能区

三、四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三、三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1、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日常管理制度。 (3)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一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5)50%以上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 (6)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每天8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号码)。 (7)每年与10%以上业主作有效沟通,每年物业投诉有效处理率达到80%。 (8)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等)。 (9)建立财务制度,每年一次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 (10)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房屋管理 (1)按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良好、整洁。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无安全隐患。 (5)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6)小区主出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各组团及各栋、单元(门)、户门有明显标志。 3、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设立24小时报修值班电话,急修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建立维修回访制度,维修回访率达到70%。 (3)设备运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消防系统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道路畅通,路面平坦,车辆行驶路线明确。 (6)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7)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处理记录。 (8)保持设备设施场所整洁卫生,制定设备场所管理制度。 (9)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0)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 4、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 (2)对小区重要部位每4小时巡查一次。 (3)应对小区公共娱乐设施、水池、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具有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进出小区的车辆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5)秩序维护员经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

登高作业概念含义和分级

登高作业概念含义和分 级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登高作业概念、含义和分级一、登高作业概念 在施工现场,常常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这类作业称攀登作业,亦称登高作业。 攀登作业主要是利用梯子攀登和结构安装中的登高作业。这类作业较易发生危险,因此,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该考虑并确定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登高和攀登设施。一般地说,各种登高行动应尽量利用现成条件,如借助于建筑结构和脚手架上的登高梯道或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如施工用电梯等。所以在整个施工工期内,所有各类人员的上下,都必须在规定的通道上行走,不允许在阳台之间等非正规通道作登高或跨越,也不能利用吊车臂架或脚手架杆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二、高处作业的含义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 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最低之处。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坠落高度。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DvNews 三、高处作业分级 坠落高度越高,危险性就越大。所以,按照不同的坠落高度,高处作业又可分为I级、Ⅱ级、Ⅲ级和Ⅳ级的四个等级,其相应的高度分别是2m~5m,5m~15m,15m~30m,30m以上。

成都智慧园区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智慧园区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都制造2025规划》中关于“促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支持智慧园区建设”相关要求,推动我市智慧园区建设进程,促进我市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和服务转型,创新园区管理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建设一批信息通信网络高速泛在、精细管理高效惠企、功能应用高度集成、智慧产业高端发展的智慧园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智慧园区”是指成都市范围内通过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化、智能化技术以及相关的先进管理模式,以实现基础设施优化、运营管理精细化、功能服务信息化和产业发展智慧化,园区信息化程度处于领先地位、信息技术聚集度达到一定水平的产业园区。 第二条成都市智慧园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先进制造业产业园、现代服务业产业园、融合产业集聚区以及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等。

第三条智慧园区建设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企业等多方力量参与智慧园区建设、运营、筹资和管理。从园区发展的实际问题入手,注重智慧园区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在规划指引下,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逐步深入,不断增强实施应用效果,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各产业的信息化协调发展。强化标准及接口规范智慧园区建设,项目统筹、论证与监督标准先行,以优势、领先行业和需求强烈的智慧应用为突破,选取有条件的领域强化指导,由点及面有序推动智慧园区建设。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申报智慧园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园区产业定位明确,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二)系在本市境内注册、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的产业园区,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产业园、现代服务业产业园、融合产业集聚区以及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园区。 (三)具备良好的信息化工作基础,有明确的智慧园区发展规划和建设需求。 (四)围绕本市智慧园区重点领域,实施智慧招商、智

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种类

编号:SM-ZD-51003 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种类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种类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高处作业的分级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种类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最新物业三级服务标准.pdf

三级 项目内容标准权重(%) (一)综合服务1、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服务标 准。 设有服务中心,每天6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住户,处理物业管 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公示服务电话, 24小时受 理住户的报修和投诉,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5天内答复处 理。急修2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 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2、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情况、设备档案 和日常办公进行管理。 3、小区业主支持和配合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抽样调查,满意率达70%以上(征求业 主人数不低于业主总人数的60%)。 4、项目经理有2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历,小区项目经理 和物业管理人员应全部持有物业管理人员职业上岗证书,特种 作业人员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5、全体员工佩戴标志,行为语言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23 (二)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1、按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 提供服务。 2、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的标 识明显。 3、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公共楼梯间墙面、地 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 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 4、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私自拆改管线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 5、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 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维修养 护及时率达80%以上,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6、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 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 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 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3天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 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 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7、保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10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87055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内容管理 处设 置 小区内不设置管理处, 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 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 置简单办公设备,配有 电话。 (1)小区内设置管理 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 序。 (3)配置一般的办公用 品(如办公家具、电话 等)。 (1)小区内设置管理 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 序。 (3)配置办公家具、电 话、电脑、打印机等办 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1)小区内设置管理 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 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 用人接待区域。 (3)配置办公家具、电 话、传真机、复印机、 电脑、打印机、网络等 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管理 人员 要求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挂牌上 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服装统 一,挂牌上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三年以上 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 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一年以上 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 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规范。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二年以上 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 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规范。 (3)适当配备具有外语 会话能力的管理人员。 服务 时间 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 点进行业务接待。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 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周 六、周日在指定地点进 行业务接待。 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 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 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 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 接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 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 接待,并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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