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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发展历程

证券法发展历程
证券法发展历程

证券法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2004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1027]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20130629]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40831]

2004年修改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二、第五十条修改为:“公司申请其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由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后,重新公布。

证券法2013年修改

九、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作出修改

将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014年修改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中的“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修改为“公告”,第一款第八项中的“报送”修改为“公告”。

删去第二款。

(二)删去第九十条第一款。

(三)将第九十一条修改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

(四)将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中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修改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五)删去第二百一十三条中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和“或者擅自变更收购要约”

(完整版)公司法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公司法》第4次平时作业 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0分,共100分) 1题:甲、乙、丙、丁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006年8月1日,丁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1)该公司共有董事7 人,有5 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A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2)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2006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如下决议: (1)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的监事;二是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2)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3)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2000万元中提取500万元转增公司资本。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下列问题: (1)在董事会会议中A能否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为什么? (2)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 (3)股东大会会议决定更换两名监事是否合法?为什么? (4)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5)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是否合法?为什么? 具体分析如下: (1)A不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根据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A为监事,不是董事,不能代为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会议记录存在不妥之处。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无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而该公司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是不符合规定的。 (3)股东大会会议作出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监事决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股东大会会议作出由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的决议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不是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而是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本题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职工代表出任监事是不符合规定的。 (4)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所有的公司都是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5)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的决议方式是符合规定的,但是转增的金额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公司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该公司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丁公司转增资本时,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000-500)÷8000×100%=18.75%,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少于转增前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5%,所以是不符合规定的。 2题、A、B、C、D、E五人共同投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3月13日,该五人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具体内容如下: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A拟出资20万元人民币,B拟以厂房作价出资20万元,C拟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D、E分别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10万元、20万元。公司首次出资15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008年12月31日前缴足。公司名称为北京翰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A办理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2006年3月21日A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出了申请人在公司出资方式、名称方面的不合法之处,后经A与另外四人商妥均予以纠正。2006年4月7日,A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表明签发日期为2006年4月2日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A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应当公告,于是于2006年4月11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公司成立后,A主持首次股东会,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作出决议。2006年4月21日,G打算加入该公司并拟投入10万元,经股东会决议,有代表65万元的股权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于是G加入到该公司。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发现,B作为出资的厂房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B补足差额,如果B不能补足差额,则向A、C、D、G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2006年5月,A要求转让出资给F,A于2006年4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五位股东发出书面征求意见的通知。C表示同意,G在当

21世纪议程

《21世纪议程》是1992年6月3日至1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重要文件之一,是“世界范围内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它是从目前至21世纪在全球范围内各国政府、联合国组织、发展机构、非政府组织和独立团体在人类活动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各个方面的综合的行动蓝图。 文件综述 《21世纪议程》是一份没有法律约束力、800页的旨在鼓励发展的同时保护环境的全球可持续发展计划的行动蓝图,它于1992年6月14日在里约热内卢的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地球首脑会议的组织者说,这项计划若实施,每年将耗资1250亿美元。文件包括有关妇女、儿童、贫困和其他通常与环境无关联的发展不充分等方面问题的章节。《21世纪议程》是将环境、经济和社会关注事项纳入一个单一政策框架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成就。《21世纪议程》载有2500余项各种各样的行动建议,包括如何减少浪费和消费型态、扶贫、保护大气、海洋和生活多样化、以及促进可持续农业的详细提议。《21世纪议程》内的提议仍然是适当的,后来联合国关于人口、社会发展、妇女、城市和粮食安全的各次重要会议又予以扩充并加强。 制定过程 1992年6月3日至1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

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重要文件之一。该文件着重阐明了人类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之间应作出的选择和行动方案,提供了21世纪的行动蓝图,涉及与地球持续发展有关的所有领域。是“世界范围内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它应是从目前至21世纪在全球范围内各国政府、联合国组织、发展机构、非政府组织和独立团体在人类活动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各个方面的综合的行动蓝图。 基本内容 《21世纪议程》共20章,78个方案领域,20万余字。大体可分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社会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环境保护四个部分。每个部分由若干章组成。每章均有导言和方案领域两节。导言重点阐明该章的目的、意义、工作基础及存在的主要难点;方案领域则 《议21世纪议程》说明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应如何采取的行动。 文本四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可持续发展总体战略。由序言、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与对策、或持续发展立法与实施、费用与资金机制、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以及团体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共六章组成,有18个方案领域。这一部分从总体上论述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背景、必要性、战略与对策等,提出了到2000年各主要产业发展的目标、社会发展目标和上述目标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对策。第二部分:社会可持续发展。由人口、居民消费与社会服务、消除贫困、卫

公司法与证券法(3)

1.股东代表诉讼 【习题·多选题】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股东李某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无果,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应当以甲公司为原告 B.应当以乙公司为被告 C.胜诉利益归李某 D.诉讼费用由李某承担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以自己名义提起,本题以李某为原告;(2)选项B:应以侵权人张某为被告,乙公司为“不知情”的第三人,不应承担责任;(3)选项C:股东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4)选项D:股东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其诉讼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2.不开会直接作出决定 【习题·判断题】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经李某和赵某同意甲公司可以不召开股东会,直接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定,但李某和赵某应当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答案】× 【解析】对股东会行使职权的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公司决议的效力 【习题·单选题】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9名董事,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甲、乙、丙、丁、戊5名董事出席,其余4名董事缺席。会议表决前,丁因故提前退席,亦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会议最终由4名董事一致作出一项决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决议法律效力为()。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不成立

中国音乐家协会和上海音乐学院哪个比较好

中国音乐家协会和上海音乐学院哪个比较好 浏览次数:1059次悬赏分:0 |提问时间:2009-4-19 14:38 |提问者:我是神风怪盗|问题为何被 关闭 如题。 其他回答共3条 中国音协是一个协会,上音是一所学校,貌似没什么好比的吧! 回答者:桑榆依蓝|二级| 2009-4-19 19:47 是考级对吧···考音乐学院的比较好,我的学生都考上音的``` 回答者:杆杆_ZC|三级| 2009-4-19 22:31 对中国钢琴教育现状的担忧 (如果您不想毁了孩子的前途,请耐心看完(本人空间定期补充,请关注) 让孩子从小接受良好的艺术教育,这本是一件好事,然而,家长的攀比心理催生了少儿艺术培训市场,各种培训机构遍地开花,其中不乏滥竽充数误人子弟者。有说是上海音乐学院毕业的,有说是中央音乐学院的…… 拒查,情况纯为欺骗。个别教师可能到过这些学校短期培训,于是就称自己是某某学校毕业的。对业余授课教师队伍进行规范管理,教育家长选什么样的教师,这都是迫在眉睫要解决的事。 好老师的标准是什么? 1、一定要看钢琴老师的实际演奏能力(自己都弹不好的人怎样教别人?)怎样叫做弹得好呢?说的俗一些首先是技术(即弹得快,弹不快的人方法上肯定有问题,家长最常犯的错误是没见老师真正弹过大曲子,许多钢琴老师只能做一些简单的599,740的示范,要知道这太算不了什麽了,小孩的曲子都是很简单的。一个合格的钢琴老师必须能够很好的弹奏譬如:李斯特的狂想曲,肖邦叙事曲、协奏曲,贝多芬奏鸣曲(黎明、悲怆等)、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等等,在技术上不应有很大负担。由于家长对钢琴的无知,导致见老师能弹《献给爱丽丝》《梦中的婚礼》《土耳其进行曲》就觉得水平很棒,其实这些全都是业余6级左右的曲子,根本不能体现教师水平,说句俗话,不怕没好货,就怕货比货。多拿你的老师跟郎朗、李云迪等钢琴家比,水平越接近越好。还要广泛接触如海顿、克莱门蒂、舒曼、拉赫马尼诺夫、德彪西、拉威尔、等古典浪漫现代时期的作曲家的作品。2、当然只有技术没有音乐算不得一个好的演奏着,要用一流的乐感和对作品的准确分析演奏出作曲家灵魂。3、好的老师还要有非常棒的语言表达能力,能用形象生动的语言进行教学。4、对古今中外的音乐文化史有基本的了解,对各个作曲家的风格要烂熟于心。5、最好是大学专职钢琴教师(不要相信那些社会办学者)6、不要认为音乐学院毕业的一定弹教俱好,好多人在考音乐学院之前还是很努力的,考上后以为万事无忧,四年时间很少练琴,这种人的教学能力你相信吗?只有大学期间甚至工作之后还坚持练琴、拜师、钻研的老师才可以信任。 学生弹得好不等于老师教得好:许多老师常用的伎俩是:我的学生在某某大赛中得了金奖,所以你应该相信我教的好。乍听起来是很有道理,其实不然,第一:他所展示的学生获奖照片真的是他的学生吗(有的老师是借用别人的学生)第二:就算是他的学生,又跟他上过几节课呢?许多钢琴老师(尤其是机构)到处挑选

证券投资学最新案例分析

《证券投资学》案例分析(三) ———股票发行定价案例 一、案情 (一)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定价案例 某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股票发行前的总股本为5000万股,本次发行6000万股,发行日期为5月1日,当年预计税后利润总额为6500万元。请:(1)用全面摊薄法计算每股税后利润;(2)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每股税后利润;(3)如发行价定为10.7元,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发行市盈率是多少?(二)雪银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定价案例 雪银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银公司)拟发行股票3500万股,面值1元,采取溢价发行,由蓝天证券公司(以下简称蓝天公司)包销。雪银公司在与蓝天公司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时,雪银公司提出,本公司盈利能力强,产品质量好,在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实力,流通盘又小,因此认为应将股票发行价格定为7元/股为宜;蓝天公司认为,该股票所在行业前景不是很好,同类股票近期在二级市场上表现不很理想,而且大盘处于疲软状况,因此提出将发行价格定为4.5元/股较为合适。后经双方协商,在对雪银公司现状和前景以及二级市场分析的基础上,将股票发行价格定为5.2元/股,并上报中国证监会核准。[1] 二、问题 1、我国新股发行定价方式的发展沿革。 2、影响股票发行价格的因素。 3、我国股票发行定价的方式、过程。 4、世界主要国家发行定价方式。 5、对我国发行定价制度的思考。 三、评析 股票发行价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将股票公开发售给特定或非特定投资者所采用的价格。股票发行价格是股票发行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股票发行价格一般要经过定价过程,新股发行定价实际上是对拟发行公司进行估价,即将拟发行公司作为一个整体资产来看待,估计出其价值,再将估出的价值分推到全部股本的每一份上去。[2] 股票发行价格关系到发行人、证券公司和投资者三方利益,因此,发行定价非常重要。若发行价格过低,发行人将难以筹集到满意的资金量,并且会增大发行成本,甚至损害股东利益;而发行价格过高,又会增大证券公司的发行责任和承销风险,抑制投资者的认购需要,影响股票上市后的流动性。因此,合理地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对于股票的顺利发行,保证发行人、承销商和投资者利益,以及股票上市后的表现,都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股票发行定价制度的历史沿革 1、20世纪80年代的定价制度。 我国的股票发行定价制度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和状况密切相关。众所周知,我国证券市场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了解决国有企业的筹资问题,推动股份制经济,我国对国有企业进行了股份制试点,股票发行与上市的审批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早期的股票发行主要靠行政摊派,股票仅以面值发售,许多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明显低于公司实际价值,定价机制背离了价值本身。不能不说,当时投票发行定价方式完全是由市场环境和投资者的认识水平与投资观念所决定的。当然,股票的低价发行也提高了股票的吸引力,激发了当时刚刚开始具有投资意识的人们购买股票的积极性,对推动我国股票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挥了重要作用。 2、1992—1998年的定价制度。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正式成立,形成了全国统一的证券监管体系。从1992年到1998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证券市场也不断发展壮大,在此期间,我国的新股发行定

中国古代文学课后习题全北京大学精品课

一、先秦文学 第一章《尚书》和《周易》 思考题: 一、《尚书》天命观念的基本内涵和特色是什么? 二、《易经》在以象达意方面有什么特征? 第二章《诗三百》和屈原的诗 思考题: 一、《诗三百》在中国诗歌史上的主要意义何在? 二、屈原浪漫主义精神的基本实质是什么? 第三章叙事文 思考题: 一、比较《左氏春秋》跟《战国策》的不同特质,并由此检讨学术史上有关《左氏春秋》的认识有什么偏颇。 二、为什么我们必须从中国学术文化发展的大统中把握《左氏春秋》的性质? 第四章说理文 思考题: 一、把《论语》论说“仁”的片断全部找出来编在一起,由此研讨“仁”的内涵以及孔子思想在这一方面的得失。 二、由《论语》和《孟子》来看孔子和孟子两个形象的特点及其差异。 三、《庄子》的浪漫主义精神跟屈原的浪漫主义精神有何本质上的异同? 四、怎样区分《韩非子》的寓言和故事?《韩非子》寓言的特色是什么? 二、秦汉文学 第一章汉赋 思考题: 1.为什么赋这一种文体会在汉代盛行? 2.以《子虚赋》、《上林赋》为例,分析汉大赋的美学价值。 第二章汉代散文 思考题:

1.为什么汉初会是一个散文家活跃的时期? 2.《史记》所采用的“互见法”对人物塑造有什么意义? 第三章汉乐府诗 思考题: 1.试比较汉乐府民歌与《诗经》中民歌的异同。 第四章汉代的五言诗 思考题: 1.试以《古诗十九首》中的一篇作品为例,分析其艺术特色。 2.分析《古诗十九首》的内容、艺术与中国传统文人生活之间的关系。 三、魏晋南北朝文学 思考题 1、魏晋南北朝文学在文学史的地位。 2、魏晋文学与南朝文学在发展上的连续性与变迁之处。 3、三曹父子个性、思想与文风之比较。 4、阮籍《咏怀诗》卓越的艺术创造及其成因。 5、西晋文学的特点。 6、如何理解玄言诗的出现。 7、如何认识陶渊明的隐逸。 8、为何说谢灵运为山水诗的开创者,谢氏之前山水诗创作的情况。 9、鲍照的寒素意识、才华、遭遇中所反映的社会问题。 10、谢朓与永明诗人群体。 11、宫体诗现象之认识。 12、魏晋南北朝民歌对文人诗的影响。

再析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对并购的影响

再析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对并购的影响 冯继勇、臧海川 导言:基础问题—关于“并购类名词”演进的考察 并购为业界常用之专业名词之一,与该词同时出现的类似名词还有“兼并”、“合并”、“收购”等,我们此处将上述名称的总体作为一个类别,合称为“并购类名词”。 在中国法语境下,兼并、合并、并购、收购等均有规定及使用,虽本文所欲讨论之并购的含义与该等规定所指均有差异,但仔细考察一下“并购类名词”在中国法上的产生和发展还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笔者认为这从侧面反映了立法者对并购这一事物的认识不断发展的过程。 因此在讨论《公司法》和《证券法》(以下合称“两法”)修订对并购的影响前,我们将首先讨论并购类概念在中国法上的发展。 .兼并 “并购类名词”较早进入中国立法者视野的是“兼并”,该词早在《公司法》出台前的年就有所使用,如《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就明确:“一、本办法所称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方式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本办法规范。”根据该规定,兼并有两个主要特点:第一,被兼并的主体消灭;第二,兼并只有通过购买的方式方能进行。

.合并 “合并”一词是随着年《公司法》的出台正式确立其法律含义并一直沿用至今,年《公司法》承继了此前的《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说法,于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该法所言“合并”较之《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所言“兼并”有如下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合并不再强调必须采用购买方式;第二,合并的法律后果仍是被合并主体消灭。 .并购 尽管此前的多个规范性文件就开始使用“并购”一词,但较早对该词作出定义的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四部门于年出台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该规定第条所载:“本规定所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境内公司”)的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股权并购”);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以下称“资产并购”)。” 该规定所言“并购”与公司法所指“合并”存在如下主要差异:第一,不强调被并购主体消灭;第二,明确并购方式可以是股权并购也可以是资产并购。 而年《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制度>

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一级大纲、音乐术语

音阶 C 大 调 A 大 调 F 大 调 E自然大调b和声小调 G 大 调 a和声小调 g和声小调C宫调式 F宫调式D宫调式 全国音乐听力考级教程大纲(第一级) 序拍号曲名作者备注 号 14/4《旋律与伴奏练习曲》车尔尼奥地利教育家 24/4《玩具》李重光美国钢琴教育家34/4《女神之舞》蓬基耶利意大利作曲家 44/4《七色光之歌》徐锡宜 53/4《小白船》尹克荣 63/4《平安夜》格鲁伯奥地利管风琴师76/8《草原》龚耀年俄罗斯民歌 13/4《春之歌》汤普森 24/4《很久很久以前》贝里 34/4《五月之歌》民歌 12/2《圣者的行列》美国民歌 22/4《扬基歌》美国民歌 33/4《摇篮曲》勃拉姆斯德国古典主义作 曲家 44/4《阿童木之歌》高进达雄 12/4《两只老虎》林成进法国童谣4/4《 b 小调协奏曲第一乐里丁 章》 14/4《老黑奴》福斯特美国作曲家 24/4《 G 大调布列舞曲》亨德尔英籍德国作曲家34/4《快板》莫扎特奥地利作曲家 42/4《苏珊娜》福斯特美国作曲家 52/4《小松树》傅晶;李伟才 62/4《 G 大调苏格兰舞曲》黑斯勒 73/4《我们多么幸福》郑律成 83/4《美丽的西利托》门多萨 93/4《 G 大调小步舞曲》巴赫德国作曲家、西方102/2《 G 大调布列舞曲》巴赫音乐之父 112/2《 G 大调加沃特舞曲》马蒂尼 122/2《数数歌》马斯蒂安 136/8《奏鸣曲》莫扎特 12/4《柔板》斯坦别尔特 23/4《多瑙河之波》伊凡诺维奇罗马尼亚作曲家14/4《降 B 大调小奏鸣曲》巴克拉诺娃 12/4《二月里来》冼星海曲王震 亚编曲 12/4《劳动最光荣》黄准 12/4《卖报歌》聂耳义勇军进行曲

证券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案例分析 100分

1,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虚假证券市场信息,有可能造成的后果或影响包括(ABCD)(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 A,直接破坏了证券市场公平交易环境和市场次序 B,可能使相关证券的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呈现较大幅度的波动 C,可能会对相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与信息披露造成恶劣影响 D,可能使公众投资者,甚至一些机构在相关个股的投资决策上出现偏差,失误甚至重大误解。 2,按照《证券法》的规定,(ABCD)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接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A,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B,证券交易所的从业人员 C,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D,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 3,对利用资金的交易型操纵市场行为和利用推荐证券操纵市场行为,以下说话正确的是(AB)(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 A,利用资金的交易型操纵哦市场和利用推荐市场行为,都属于法律禁止的操纵市场行为 B,利用资金的交易型操纵哦市场和利用推荐市场行为,不通的只是手段,实质都一样

C,只是利用资金的交易型操纵市场行为,才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操纵市场行为D,利用推荐证券操纵市场在《证券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不属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4,基金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的危害主要体现在()等方面。(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 A,“老鼠仓”行为严重破坏了基金行业赖以生存的信任基础,破坏了投资者的信心。 B,“老鼠仓”行为损害了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C,“老鼠仓”行为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最大化行为标准,实现了互利互惠D,“老鼠仓”行为扰乱了公平交易的市场次序。 5,《证券法》规定禁止任何人操纵证券市场,其中,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可以包括(ABCD)(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 A,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B,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C,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D,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联系买卖,操纵证券交易或者证券交易量 6目前,利用互联网编造,传遍虚假证券市场信息案件,具备的特点有(ABCD)

中国古代文学 教学大纲

中国古代文学史1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简介与教学目标 中国古代文学史是以中国古代文学发生、发展的过程为研究对象的基础学科,是汉语言文学和对外汉语本科生的专业必修课。主要内容包括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文学史、唐宋文学史和元明清文学史以及近代文学史几个部分。古代文学史1即指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文学史。教学目标是通过本门课程的教授使学生获得有关我国古代文学发生、发展的基本认识。对我国古代文学伟大成就和基本发展线索、规律有较为全面、系统的认识,并对各个历史时期的代表作家、重要作品的思想、艺术价值作出科学评价。从而培养和提高学生初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独立阅读、分析、评价我国古代文学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思想和文化素养,提高民族自豪感和爱国情操,以及审美素质,为发展中华民族新文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教学方式与方法 以多媒体为主要教学工具,课堂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灵活运用启发式教学和探讨式教学。 三、教学重点与难点 (一)教学重点 文学史各阶段前后发展脉络之间的关系;各阶段文学现象的深度分析与正确评价;每个作家在文学史上的客观评价与准确定位;代表作家及其作品的艺术解读与审美鉴赏。 (二)教学难点 不同时代思想文化背景下作家的共性与独特性,以及对作家的客观评价和准确定位;文学史各个阶段文学现象和文学思潮的形成发展脉络。 四、学时分配计划

五、教材与教学参考书 (一)教材 1.《中国文学史》,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2.《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袁世硕主编,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二)教学参考书 1.《中国通史》,范文澜,人民出版社1978 2.《先秦文学史》,褚斌杰,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3.《中国文学史》,章培恒,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 4.《屈原集校注》,金开诚,中华书局1996 5.《诗经注析》,程俊英,中华书局1996 6.《春秋左传注》,杨伯峻,中华书局1981 7.《论语译注》,杨伯峻,中华书局1958 8.《庄子今注今译》,陈鼓应,中华书局1983 9.《诸子集成》,中华书局1986 10.《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 11.《乐府诗集》,郭茂倩,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 12.《史记》,司马迁,中华书局1959 13.《两汉文学史参考资料》,北大中文系,中华书局1962 14.《史记选》,王伯祥,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 15.《全汉赋》,费振刚,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16.《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逯钦立,中华书局1983 17.《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罗宗强,中华书局1996 18.《中古文学系年》,陆侃如,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 19.《南北朝文学编年史》,曹道衡,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 20.《汉魏六朝诗选》、《乐府诗选》、《三曹诗选》,余冠英,人民文学出版社21.《八代诗史》,葛晓音,陕西人民出版社1989

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改的前沿问题”在人大法学院隆重举行

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改的前沿问题” 在人大法学院隆重举行 2013年9月7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主办、德恒律师事务所协办的“2013年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改的前沿问题”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学术报告厅隆重召开。 开幕式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安建首先致辞。安主任首先祝贺2013年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成功举办。并指出,在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相关法律制度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应当及时修改完善。否则,滞后的法律会成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障碍,也会使法律的权威大打折扣。即便是所谓的良性违法,也最好是没有。对于《公司法》、《证券法》这两部基础性法律而言,无论是公司业务的实际运作、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管,还是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与理论学界的跟踪研究,都凸显出对两法进一步修改完善的立法需求。在此背景下,如果再不及时启动法律修改程序,则既不能适应实践发展的要求,也会使法律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此次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举办的两法修改研讨会,对于推动两法的修改进程和繁荣法学研究十分有益,反映了商法经济法的理论研究与我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需求之间的紧密结合。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在致辞中指出,此次论坛的举办对于推动《公司法》、《证券法》的联动修改将起到巨大促进作用。江院长指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不是什么样的法治都能治理好市场,都能推动市场走上良性轨道,尤其对于资本市场这样非常敏感、复杂的领域,有必要在强调法治的同时,通过良好的立法来推动资本市场健康运作、繁荣、兴旺。他认为,市场经济的法治进程需要法律人和市场主体的推动,需要大家的通力合作、共同努力,才能将市场经济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为使市场得到有效治理,保证市场的良性运行,必须推动《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联动修改,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运作和繁荣兴旺。江院长还认为,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是相对的,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既需要私法,也需要公法,有时还需要公法和私法完美地协调配合。因此,在研究《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修改工作时,应当打破学科藩篱,鼓励跨法律学科的学者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协同攻关。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教授在致辞中强调,《公司法》和《证券法》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法律制度,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规则,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推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意义重大。他指出,产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有助于保护产权,鼓励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法治环境,使得财富不断增长,经济更有动力、国家更有活力。他主张两法应当联动修改,若仅修改一部法律,而不修改另一部,则可能导致两部法律之间无法协调一致以及在实践中的实用效果大打折扣。他还指出,法律的修改要敢于积极回应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新问题和新情况。目前实行的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导致一些投资者一旦缴资不到位,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甚至会给企业主带来牢狱之灾。这种现象不利于充分释放全社会的投资能量。他主张积极推进资本实缴登记制向资本认缴登记制的改革进程。

证券法案例

案例1 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8月受理了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该申报材料披露了以下相关信息: (1)甲公司(非金融类企业)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拟发行8000万股,拟募集资金4亿元,其中20%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委托理财。 甲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募集资金的用途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答案①甲公司发行前的股本总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人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在本题中,甲公司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4000万元,符合规定。②募集资金的用途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2)甲公司2004年、2005年和200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分别为800万元、1000万元和1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700万元、1200万元和1200万元。甲公司2004年、2005年和200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00万元、1600万元和1800万元。 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现金流量净额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答案①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人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在本题中,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累计为2900万元,不符合规定。②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量净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人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本题中,甲公司最近 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额为4800万元,不符合规定 (3)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甲公司经过审计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资产总额为16000万元,负债总额为11000万元,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为1400万元。 甲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的无形资产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答案最近一期期末的无形资产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人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在本题中,甲公司无形资产占净资产(5000万元)的比例为28%,不符合规定。(4)2005年8月,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的主营业务进行了重大调整。 甲公司2005年8月调整主营业务是否对本次发行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 答案构成实质性障碍。根据规定,发行人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发生重大变化。 (5)乙公司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乙公司的董事张某担任甲公司的总经理,甲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李某担任乙公司的总经理,甲公司的财务人员王某在乙公司的财务部门兼职。 张某、李某和王某在甲公司、乙公司同时任职的事实是否对本次发行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 答案①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实质性障碍。根据规定,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在本题中,甲公司的总经理张某只是在控股股东乙公司担任董事,并不违反规定。

中国古代文学课程大纲(徐向昱)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 课程属性:公共基础/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课程性质:必修、选修 一、课程介绍 1.课程描述(中英文): 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目的帮助学生能够熟练地掌握中国古代文学的常识,把握中国古代文学史演进的主要脉络,对中国古代文学发展的基本规律有初步的了解,提高对经典作家作品的解读和赏析能力。同时,在广阔的文化视野中理解中国古代文学的精华所在,更加深刻地领会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思想底蕴和精神魅力,增强民族自豪感和爱国主义向心力。 本课程除了指定的文学史教材外,还会要求阅读相当数量的古典文学作品,学生在课外通过对大量作品的阅读和理解,使自己的审美能力和文化素养得到提升。 The purpose of the course of ancient Chinese literature is to help students master the common sense of ancient Chinese literature proficiently, grasp the main course of the evolution of ancient Chinese literature history, have a preliminary understanding of the basic laws of the development of ancient Chinese literature, and improve the ability to interpret and appreciate classic writers' works. At the same time, we should understand the essence of ancient Chinese literature in a broad cultural perspective, more deeply understand the ideological background and spiritual charm of the excellent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and enhance national pride and patriotism. In addition to the literature history textbooks, this course also requires students to read a considerable number of classical literature works. Through reading and understanding a large number of works outside class, students can improve their aesthetic ability and cultural literacy. - 9 -

公司法与证券法重点摘要

公司法与证券法重点摘要 1、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1、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组织。1)营利性是其与生俱来的本性;2)营利性非仅指其自身简单的盈利,而是包括向其成员分配盈利的特殊内容;3)营利性非指简单的赚钱,而是通过经营或营业而取得盈利。所谓营业,首先是以营利为目的。其次是必须有内容的确定性。再次还必须具有连续性或稳定性。最后公司的营业还具有行业性的特点。 2、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低位。1)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2)设有独立的组织机构。3)独立承担财产责任。 3、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社团法人。 4、公司是以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的企业法人。 2、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美国称“揭开公司的面纱”,德国称“直索责任”,英国称“刺破公司面纱”,日本称“透视理论”,指为组织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它的产生主要源于公司法人人格的异化或股东有限责任的滥用。 特征:1、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发人人格。 2、只对特定个案中的公司独立人格予以否认,而不是对

该公司法人热格的全面、彻底、永久的否认。其效力不影响该公司的其他法律关系,并且不影响该公司作为一个独立实体合法的继续存在。 3、该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它在性质上属于民事责任,是私法上的责任。 适用要件:1、主体要件:一是公司人格的滥用者,即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二是因而受到侵害,并有权提起诉讼的相对人。必须使实际受害的债权人,包括自愿债权人和非自愿债权人。有主体要件所决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应根据受害当事人的请求作出,而不是人民法院作出。 2、行为要件: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事实和行为。 3、结果要件: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适用的情形: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公司成立时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足,其判断的依据是经营的需求而非法律的具体规定。 2、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1)为逃避契约上的特定不作为义务而设立新公司从事相关活动;2)通过成立新的公司逃避债务;3)利用公司对债权人进行欺诈以逃避合同义务。 3、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 4、公司法人格的形骸化:实质是公司与股东完全混同,公司仅仅是股东的另一形象,是股东行为的工具,因而失却独立存在的价值。具体表现在:1)股东对公司的不当控制;2)财产混同:

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一级大纲、音乐术语

全国音乐听力考级教程大纲(第一级)

第一课 上半节《旋律与伴奏练习曲》 (Op.823 No.13) 作者:车尔尼调号:C大调音阶拍号:4/4拍特点:①有表情连线②力度记号:弱(p)第一课下半节《玩具》 作者:李重光调号:C大调音阶拍号:44拍 速度:中板(Moderato)特点: 跳音,体会跳音与连线的区别 第二课 上半节《小白船》作者:尹克荣调号:C大调音阶拍号:34拍 节奏:华尔兹(Waltz)特点:①电子琴演奏②音色:弦乐中的长笛 ③有表情连线和时值连线,有附点二分音符第二课下半节《春之歌》 作者:汤普森调号:A大调音阶拍号:34拍 速度:小行板(Andantino )特点:①有表情连线②力度记号:中强(mf) 第三课 上半节《很久很久以前》 作者:贝里调号:A大调音阶拍号:4/4拍 速度:中板(Moderato)特点:(没有表情连线)①小提琴演奏②力度记号:强(f)、中强(mf)、中弱(mp)、渐弱 下半节《小兔儿乖乖》 作者:韩德常调号:A宫调式音阶拍号:2/4拍表情:天真地特点:①有表情连线②有渐慢(rit.) 第四课 上半节《小白菜》作者:龚耀年(这是一首河北民歌)调号:D徵调式音阶拍号:3/4拍 速度:行板(Andante)特点: ①体会两个声部的模仿关系②有表情连线 ③力度记号:弱(p)、中弱(mp) 下半节《圣者的行列》作者:这是一首美国民歌调号:F大调音阶拍号:2/2拍 节奏:进行曲(Marcia)特点:(没有表情连线)①音色:钢琴或小号②有分句符号③有 跨小节时值连线 第五课 上半节《八月桂花遍地开》作者:这是一首江西民歌调号:A宫调式音阶拍号:4/4拍表 情:委婉地特点:①有表情连线②有渐慢(rit.) 下半节《卖报歌》作者:聂耳 调号:D宫调式音阶拍号:2/4拍表情:天真地特点:①有表情连线②有保持音③有渐慢 (rit.)

【证券法经典案例系列】陈建良内幕交易案

陈建良内幕交易案 案例来源:《天山水泥原副总陈建良缺席首个内幕交易民事案》,载新民网,http://biz xinmin cn/zhengquan/2008/09/04/1331807html ,最后浏览于2007年1月3日。 【案情介绍】 2004年6月24日,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屯河)与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证券代码:000877)部分股权转让给中材公司,6月29日,天山股份、新疆屯河、中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在该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前的2004年6月10日至15日期间,相关中介机构人员进驻天山股份,对其进行全面调查,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做准备。最迟至2004年6月15日,天山股份向下属公司,包括陈建良及其所任职的江苏事业部,通报上述股权转让谈判将进入实质性阶段的情况,陈建良本人在此期间也曾向天山股份询问股权转让进展情况。该股权转让及其重要进展在依法披露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该信息2004年6月29日公开。陈建良知悉上述内幕信息。 陈建良利用其控制的代码为34435(户名:陈建良)、36076(户名:黎明)资金账户及其下挂010*******、010*******、010*******证券账户,自2004年6月21日起交易天山股份股票,至2004年6月29日上述信息公告前,合计买入1646757万股,卖出195193万股。 【法律问题】 1.内幕交易行为的界定 2.内幕交易行为的构成要件 【法律分析和结论】 内幕交易,也称为"内部人交易"、"内线交易"、"内情者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利用所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其他人员利用违法获得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法律制度不健全,因此,内幕交易行为盛行,严重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必须遏制。对于内幕交易的判断,关键是在于内幕信息和知情人的认定上。 本案中关于天山股份股权转让的谈判事项在依法披露前属于内幕信息。陈建良作为天山股份的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属于《证券法》所界定的"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通过各种手段利用知道的内幕信息在信息披露前进行证券交易,并获得了利益,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内幕交易的规定,如果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证监会可以根据《证券法》第202条的规定,对其进行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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