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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政法干警民法学: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2014年四川政法干警民法学: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政法干警民法学的教育科目分为文化综合,法学专业综合和政法干警民法学。其中民法学是理论性、系统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其重点不可能体现在部分的内容上,所以考生在复习民法学内容时,重点应在于理解和准确把握民法的体系、民法的基本理论、民法的调整原则和民法的各项基本制度。下面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为大家总结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供大家参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我国物权法专章规定的不动产所有权的一种形态。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物权法规定的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有些国家规定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同一概念,加上“业主的”三个字,是因为“业主”、“物业”的含义已经为人们所熟悉,为了便于人们理解,故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前加了“业主的”三个字。为了叙述方便,以下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

权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将建筑物的特定部分作为所有权的标的,严格而言,与物权客体须为独立物,以及一物一权主义原则不相符。但是,依社会观念,一建筑物区分为若干部分,各有该部分的所有权,应为常有之事,而且这样也不妨碍物权的公示,无害于交易安全。基于物权客体的独立性原则,区分所有的专有部分,需具备一定条件,才可以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中专有权的客体。这些条件有:

(1)须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即被区分的部分子啊建筑物的构造上,可以加以区分并与建筑物的其他部分隔离。至于是否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应依一般的社会观念确定。例如,一个住宅单元通过固定的楼板。墙壁与其他单元相隔离,成为独立的住宅单元。其内再以屏风分割成数个部分的,其内部各部分则不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

2014年四川政法干警笔试备考指导

(2)须具有使用上的独立性,即被区分的各部分,可以为居中、工作或其他目的而使用。其主要的界定标准,应为该区分的部分有无独立的出入门户。如果该区分部分必须利用相邻的门户方能出入的,即不具有使用上的独立性。

(3)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为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2020考政法干警考试提高练习题

2020考政法干警考试提高练习题 进入9月,预示着报考政法干警考试的考生离进入考场只差临门一脚,而如何才能在政法干警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成为很多考生注重的问题,其实,想要脱颖而出,就离不开平时的练习,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文化综合练习题,希望能协助大家做好复习。 21、在文艺复兴代表人物的美术作品中,有很多以圣经故事为题材,但他们的作品与神学宗教画的区别在于 A.表现真实人物形象与现实生活 B.批判天主教会与揭露教会腐败 C.借助传说故事使群众易于接受 D.宣传唯物主义与追求完美理想 22、布鲁诺和弗兰西斯。培根对近代自然科学的共同贡献是() A.提出宇宙无限说 B.提出“知识就是力量” C.提倡唯物主义的科学研究方法 D.为科学而献出生命 23、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促动其资本主义发展的因素有:①圈地运动②海外殖民掠夺③海外贸易④手工工场的发展() A. ①②③④ B. 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③ 24、英国圈地运动中形成的新贵族与旧贵族的主要区别是() A.生产方式不同 B.身份地位不同 C.对国王态度不同 D.对人民态度不同 25、英国圈地运动的实质是() A.英国农业的资本主义化 B.形成了资产阶级化的贵族

C.造成了大量雇佣劳动力 D.为英国工业革命准备了条件 26、16世纪晚期开始的英国圈地运动() A.表明旧制度已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 B.推动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 C.使英国农村出现了资本主义的牧场、农场 D.促动了手工工场的建立和海外贸易的发展 27、15至16世纪,英国农业人口比重下降的最主要原因是() A.城市的兴起大量吸收人口 B.圈地运动的后果 C.新兴资本家开办手工工场 D.政府的海外掠夺 28、英国圈地运动的后果是:①大批农民成为廉价劳动者②农业 转向资本主义化③贵族地主成为新地主④为资本主义积累资本()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③④ 29、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宗教斗争实质上反映了: A.国教徒和清教徒的矛盾 B.清教徒和封建统治者的矛盾 C.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的矛盾 D.资产阶级,新贵族与人民的矛盾 30、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结盟反对斯图亚特王朝封建专制统治。其结盟的基础是() A.社会地位一致 B.经济利益一致 C.思想观点一致 D.阶级出身一 致

湖南省政法干警历年真题及解析

湖南省政法干警历年真题及解析 2014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最新资讯 行测、申论在线做题、搜题“神器”---砖题库 真题测试: 1、如果我们只把过去的一些文件逐字逐句照抄一通,________,更谈不到正确地解决什么问题。那样即使我们口头上大讲拥护毛泽东思想,实际上也只能是违反毛泽东思想。填入横线上最恰当的是( )。 A. 那就连一般问题也解决不了 B. 那就不能解决什么问题 C. 那就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D. 那就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解析 语句衔接题,以题源为准:这就是我们在实际行动中坚决拥护毛泽东思想的表现。反之,如果我们只把过去的一些文件逐字逐句照抄一通,那就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更谈不到正确地解决什么问题。那样,即使我们口头上大讲拥护毛泽东思想,实际上也只能是违反毛泽东思想。我们一定要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拨乱反正,打破精神枷锁,使我们的思想来个大解放...... 2、下棋不仅是一种消遣,还能促使人的个性全面和谐地发展。有些人犯了错误不承认,或尽量加以辩解,而下棋输了就得承认,用心的人还认真分析和总结自己的失误以提高

自己的棋艺。有些人性格比较懦弱,下棋使他们成为坚强的人。下棋一步一步地走和循序渐进的规则又能锻炼人的意志和毅力。 对画线部分理解不准确的是()。 A. 有助于清醒地衡量自己的能力 B. 有助于使人的性格坚强 C. 能使人战胜对方 D. 能使人更有毅力 3、人们以为芳香剂能净化空气,其实不然,而且实验表明,大多数芳香剂对神经系统有毒害作用,少数还可导致造血系统损害,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作用等。对一般人来说,偶尔使用芳香剂,不至于造成危害,但家中有呼吸系统疾病等症状者,最好少用或不用。对这段文字, 理解不准确的是()。 A. 有些芳香剂对空气没有污染 B. 使用芳香剂都会伤害身体 C. 家里有呼吸系统疾病的人,不要用芳香剂 D. 家里没病人,也只偶尔使用芳香剂 解析 根据“偶尔使用芳香剂,不至于造成危害”一句可知,B项表述过于绝对,与文段不符。因此,本题答案为B选项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共有权的保护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共有权的保护 本文作者:焦富民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权的保护前提识别共用部分[1]的范围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随着现代城市的兴起以及现代建筑技术的高度发达而产生的一种较为特殊的不动产所有权形态,它是一项复合型权利,是对一栋楼房中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用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集合。由于共用部分是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核心重要问题,[2]因此,共有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核心权利,但对其理论研究的不足,立法保护的缺漏,使其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最易发生纠纷和最易受到侵害的权利。因此,探讨共有权的保护不仅有利于共有权的行使,而且也是完善其本身的需要。共有权,也称‘共用部分持份权’或‘持份共有权部分’,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结构中另一重要的‘物法性’要素,其与另一‘物法性要素’即专有所有权共同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两个灵魂’共同性灵魂与单独性灵魂。共有权,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依照法律或管理规约之规定,对区分所有建筑物之共用部分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3]因此,共用部分作为共有权的客体,成为共有权中一个最为重要的因素,决定了共有权的范围和性质,从某种程度上说,正确识别共用部分的范围,是共有权合理行使并得以有效保护的关键。 (一)共用部分的识别模式和范围的确定比较法视野的考察 如何识别共用部分,确定其范围,各国、各地区立法有不同的规定。总的来看,主要有三种典型的识别模式,即一是排除式,二是列举式,三是排除与推定、列举相结合式。 1.排除式 排除式的识别模式,即认为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部分为共用部分,典型的立法例为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日本现行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第2条第4项规定,共用部分为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以外的部分、建筑物的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物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成为共用部分的附属建筑物;第4条规定:共用部分即指通过数个专有部分之走廊,楼梯及其他构造上供区分所有权人全体或部分共用的建筑物部分。[4]易言之,在日本,除去法定专有部分及约定专有部分外,都属于共有部分,而且共有部分又有法定共有和约定共有之分。 [5]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99条对共用部分也做了明定,即区分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之共同部分,推定为各所有人之共有。台湾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3条第4款规定:共用部分指公寓大厦专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属专有之附属建筑物,而供共同使用者。[6] 2.列举式 该模式没有对共用部分下定义,而是采列举方法规定哪些属于共用部分,采用此种识别标准的国家主要是意大利。《意大利民法典》对区分建筑物的共用部分进行了列举,该法典第1117条规定:在权利证书未作相反规定的情况下,建筑物的下列部分属于不同楼层或者同一楼层的不同单位的所有人共有:(1)建筑物占用的土地、地基、主墙、屋顶、屋顶平台、楼梯、大门、门廊、前庭、拱廊、天井以及其他所有必须共用的部分;(2)门房和看门人的住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试题及答案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35题,每小题2分,共7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的选项字母涂黑。 1、“强买强卖”行为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是() A、平等原则 B、公序良俗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自愿原则 【解析】D.《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强买强卖违背了民法的自愿原则,本题选择D项。 2、张某对李某说“若你一年内结婚,我就赠你一台电脑”,该民行为所附的是() A、始期 B、终期 C、解除条件 D、延缓条件 【解析】D.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是表意人选定的、作为意思表示效果发生或者消火控制手段的、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求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和附期限有不同之处。附条件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而附期限是一定会发生。根据题中可知,一年内结婚应该属于条件,而且是延缓条件。本题选样D项。 3、甲、乙共同出资建立一个普通合伙,因经营不善导致合伙资不抵债,对合伙债务,甲、乙应承担() A、无限按份责任 B、有限按份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解析】C.甲乙合伙因经营不善导致合伙债务,这是对外民事责任,个人合伙的对外民事责任指全体合伙人就合伙债务所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合伙企业对第三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此,本题选择C。 4、下列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是() A、上海市工商局 B、北京大学 C、广州市公安局 D、北京市立新有限责任公司 【解析】B.法人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机关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在选项中。AC属于机关单位法人,D属于企业法人,只有B项属于事业单位法人。本题选择B项。

政法干警考试真题汇总及答案(完整版)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真题汇总及答案(完整版) 1.(单选题)市政府计划对全市的地铁进行全面改造,通过较大幅度地提高客运量,缓解沿线包括高速公路上机动车的拥堵,市政府同时又计划增收沿线两条主要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过路费,用以弥补上述改造的费用。这样的理由是,机动车主是上述改造的直接收益者,应当承担部分开支。以下哪项相关断定如果为真,最有助于论证上述计划的合理性?()广西人事考试网A. 改造的地铁中,相当数量的乘客都有私人机动车 B. 在相邻的大、中城市中,该市的交通拥堵状况最为严重 C. 增收过路费的数额,经过了大家的严格论证 D. 市政府有足够的财力完成上述改造 参考答案:A 题目详解:A项指出相当数量的乘客都有私人机动车,则相当数量的原来都靠乘私人机动车上班的乘客都坐地铁,则市政府希望通过全面改造地铁来延缓地铁滑线包括高速公路上机动车的拥堵的计划就可以实现,加强了该结论。 2.(单选题)市政府计划对全市的地铁进行全面改造,通过较大幅度地提高客运量,缓解沿线包括高速公路上机动车的拥堵。市政府同时又计划增收沿线两条主要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过路费,政府贴补上述改造的费用。这样做的理由是,机动车主是上述改造的直接受益者,应当承担部分开支。以下哪项相关断定如果为真,最能质疑上述计划?() A. 市政府无权支配全部高速公路机动车过路费收入 B. 高速公路上机动车拥堵现象不如普通公路严重 C. 机动车有不同的档次,但收取的过路费区别不大 D. 为躲避多交过路费,机动车会绕开收费站,增加普通公路的流量 参考答案:D 题目详解:题干中的结论是市政府希望通过增收地铁沿线两条主要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过路费,以补贴对全市地铁进行全面改造的费用,D项指出机动车会绕开收费站,从而增加普通公路的流量,因此该计划不可行,削弱了结论。 3.(单选题)人们一直认为管理者的决策都是逐步推理,而不是凭直觉。但是最近一项研究表明,高层管理者比中、基层管理者更多地使用直觉决策,这就证实了直觉其实比精心的、有条理的推理更有效。上述结论是建立在以下哪项假设基础上的?()广西人事考试网 A. 高层管理者的决策比中、基层管理者的决策更有效 B. 高层管理者制定决策时,有能力凭直觉决策或者有条理、逐步分析推理决策 C. 中、基层管理者采用有条理决策和直觉决策时同样简单 D. 高层管理者在多数情况下采用直觉决策 参考答案:A 题目详解:题干的结论是直觉比推理更有效,前提是高层管理者比中、基层管理者更多地使用直觉决策,因此需要假设“高层管理者的决策比中、基层管理者的决策更有效”,从而将前提和结论连接起来。

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现代建筑物区分所 有权制度

第三章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 1、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含义?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对建筑物的与其它部分区别开来的某一特定部分所享有的所有权。中国学者对建筑物所有权作了如下界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同拥有一栋区分所有建筑物时,各区分所有权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所享有的专有所有权,与对建筑物共用部分所享有的共有部分持分权,以及因区分所有权人之间的共同关系所生的成员权之总称。该界定表明建筑物所有权是由专有所有权、共有所有权(共有部分持分权)和成员权三部分组成。 2、成员权包含了那些内容? 成员权,亦称构成员权,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基于在一栋建筑物的构造、权利归属及使用上的不可分离的共同关系而产生的,作为建筑物的一个团体组织的成员而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 成员权的内容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作为成员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 ⑴区分所有权人作为成员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 表决权; --- 参与订立规约权; --- 选聘和解聘管理者的权利;

--- 请求权:①请求召集集合; ②请求正当管理共同关系的事务; ③请求收取共用部分应得的利益; ④请求停止违反共同利益的行为,并有权请求拍卖违反 义务者的专有所有权,解除其共同关系; ⑤其它请求权。 ⑵区分所有权人作为成员权人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以下义务: --- 执行区分所有权人管理团体所作出的决议的义务; --- 遵守管理规约的义务; --- 接受管理者管理的义务。 3、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中的管理内容 根据各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物业管理,是指为维持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物理机能,并充分发挥其社会的、经济的机能,而对之所进行的一切经营活动。现代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包括物的管理与人的管理。 ①物的管理 所谓物的管理,是指对建筑物、基地以及附属设施的保存、改良、利用以至处分等所为的物理的管理。原则上仅限于物业的共用部分。 ②人的管理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部分登记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部分登记 摘要 20XX年12月22日新出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称“暂行条例”)在第五条中列明了需要登记的九类权利事项,而现实登记工作中涉及到其他需要明确的登记事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部分涉及到多方所有权人,而缺乏对这一部分的具体登记说明引发了很多争议。本文将结合此次《暂行条例》对共有部分登记进行研究,并对具体登记程序提出探讨。 论文关键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土地登记不动产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与房屋所有权登记相关的一种单独所有权类型,它的独立性与完整性体现在包含专有权、共有权与管理权三项权利内容。对于专有权这种排他性的权力,在现行的房屋登记簿与房产证上可以得到登记上的保障。而对于共有权的客体共有部分则存在缺乏明确划分标准、缺少登记规定等问题。在20XX年全面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大形势下,笔者将就共有部分登记相关规定进行研究讨论。 一、共有部分登记范围的认定 (一)法律规定中的问题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缺乏对共有部分登记的专门规定。在建筑物所有权证书上的共有部分登记只涉及到“公摊”。以住房为例,“房屋公摊”是指分摊的公用面积,与套内面积一起构成了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在房产证书上得到列明,以证明是业主所有权的一部分。但是,公摊部分与共有部分的范围是不一致的,它主要集中于建筑体内部与套内居住相关的外墙墙体、楼梯、公共过道等公用部分。而如今建筑物共有权争议热点涉及到的车库、绿化带、楼顶平台等部分则缺乏法律规定的登记规则与形式。权力状况与登记客体不匹配,在现行的不动产登记模式下,共有权无法得到保障。 在对这一部分的登记展开研究前,要对建筑组区分所有权的共有具体部分进行明确。这是开展登记研究的前提与重要环节。 在对这一范围的认定上,一般存在三种模式,一是排除式,二是列举式,三是排除与推定、列举相结合式。我国《物权法》中采用的就是第三种,排除的方法。规定建筑物内除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以外就是共有部分。具体来说在该法第七十条规定了:“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三条

民法学试题与答案

民法学 第一章导论 判断题 1、商品生产社会第一个世界性法律是《法国民法典》。() 2、1803年到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是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编篡的。() 3、“民法”一词,来源于古罗马的万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以前,我国没有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6、我国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产生的财产关系。() 7、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司法机关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时,据以裁判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8、《民法通则》于1986年4月12日通过并同时实施。()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一、判断题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特定的当事人。() 2、张某将李某打伤。张某的打人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3、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因而也是法律事实。( ) 4、根据权利的作用可以把民事权利划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5、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就能够产生。() 6、法律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权利主体要实现自己的权利,就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适当履行义务。()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民事权利不属于形成权的是( ) A抵押权 B追认权 C撤销权 D解除权 2、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3、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 ) A主体、行为、权利和义务 B物、行为、智力成果 C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真实 D主体、客体、内容 4、依照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 ) A财产权与人身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 C主权利与从权利 D请求权与形成权 5、甲和乙合伙开办了一个宏亮彩扩部,丙将一卷柯达彩卷送到彩扩部冲洗,交给了正在值班的甲,并向甲交付冲洗费21.8元。该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 A甲和丙 B甲、乙和丙 C乙和丙 D宏亮彩扩部和丙 三、多项选择题 1、在我国,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是( ) A城镇工商个体户 B农村承包经营户 C公司法人 D事业法人 E社会团体法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 A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B民事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C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 D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 E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则 3、下列组织中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有( ) A城镇个体工商户 B农村承包经营户 C公司法人 D社会团体 E个人合伙 第三章自然人 一、判断题

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

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解析 一、单选(每题2分) 1:28周岁的张某系精神病人。张某的下列亲属中,应作为其第一顺位监护人的是() A.配偶 B.兄姐 C.父母 D.祖父母 2: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的是() A.实务 B.劳务 C.知识产权 D.土地使用权 3:下列选项中,属于要式行为的是() A.买卖 B.结婚 C.承揽 D.保管 4:甲公司业务员江某外出采购茶叶时,擅自戴表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批奶制品。乙公司明知江某无此权限仍与其签订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为()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5:下列债券请求权中,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A.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B.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 C.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 D.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请求权 6: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可分物的是() A.大米 B.茶叶 C.水牛 D.花生油 7:下列选项中,属于动产物权的是() A.留置权 B.宅基地使用权 C.土地承包经营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8:张某与李某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产。现张某拟转让起份额,下列人员均欲购买,在同等条件下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是() A.李某 B.张某的叔叔 C.张某的弟弟 D.张某的父母

9:下列财产中,不能设定抵押的是() A.汽车 B.正在建设的船舶 C.生产设备 D.公立医院的设施 10:下列财产设定质权的,质权自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的是() A.珠宝 B.股票 C.专利权 D.基金份额 11:刘某误将同事的手机当成自己的手机带回家,刘某对手机的占有属于() A.有权占有 B.间接占有 C.善意占有 D.恶意占有 12:甲公司向乙公司贷款10万元,后甲公司并入乙公司。甲乙之间债消灭的原因是() A.清偿 B.抵销 C.免除 D.混同 13: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是()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甲捐赠给乙图书馆100本书 C.甲踢球时打碎乙家的玻璃 D.甲家鱼塘的鱼跃入乙家鱼塘 14:下列事实中,构成不当得力的是() A.甲将借用的电脑转让获利3000元 B.甲赌球赢得1000元 C.甲的房屋因地铁通车增值50万元 D.甲银行收回贷款40万元 15:以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名称为准,可将合同分为() A.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B.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C.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D.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6:某出版社给某图书馆送最新图书价目表。该行为属于() A.要约 B.承诺 C.单方允诺 D.要约邀请 17: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交货,乙后付款。履行期届至,甲方要求乙先付款,乙拒绝,乙行使的权利是() A.先诉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部分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部分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分析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人口大量向城市集中、土地立体化利用的加剧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所有权形态。物权法草案对此作了专章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解释说,当一栋建筑物由多个独立的单元组成,且各个单元可以由不同的人拥有所有权时,则各个单元的所有人即拥有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苏号朋教授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三个组成部分:一是专有部分的所有权。所谓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使用上具有独立性,并且能够成为所有权客体的部分,如一栋住宅楼中的某一套房屋。二是共有权,指所有人依据法律、合同以及全体所有人之间的规约,对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土地使用权及设施等共同享有的财产权利。三是成员权,当整栋建筑物或整个小区的全体所有人成立管理组织以便有效管理相关事务时,各个所有人即享有成员权,包括对重要管理事项的表决权、参与订立规约的权利、选举管理者的权利、解除管理者的权利、请求停止违反共同利益行为的权利等。 苏号朋教授介绍说:物权法草案较之先前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这两部法规具有如下新颖性:一是首次使用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虽然我国早已存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事实,但我国法律一直未确认这一概念。物权法草案采纳了这一概念,从而为我国的物权类型增加了新的内容。二是确认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物权法草案明确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的权利。三是明确了重要设施的权利归属。物权法草案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设施的除外。会所、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四是对业主的行为加以严格规范。物权法草案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实施的行为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所有人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等商业用房时,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全体业主同意。 名词解释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根据使用功能,将一栋建筑物在结构上区分为由各个所有人独自使用的专用部分和由多个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共用部分,每一所有人享有的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和对共用部分的共有权的结合。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下——兼议物权法第70条的规定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下)——兼议《物权法》第70条的规定 关键词: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构成/解释 内容提要: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或曰含义在学说上有“一元论说”(包括“专有权说”和“共有权说”)、“二元论说”、“新一元论说”及“三元论说”。其中,“三元论说”反映和代表了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发展趋势。中国《物权法》第70条采取“三元论说”。该条所用概念如“业主”、“专有部分”、“共有部分”及“共同管理”等,有的属于措辞欠当,有的属于难以理解,因此需要进行解释。 (四)关于“新一元论说”(“享益部分说”) “新一元论说”是现代各国家和地区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意义的最新学说。它产生于对二元论说的批判过程中,但事实上却未能越出二元论说的框框,实际上属于二元论说的另一种翻版或变形。这表现在它将二元论说中的专有权和共用部分持分权的客体——专有部分和共用部分予以并合,抽象为一个单一的“享益部分”,进而将区分所有权解为在此享益部分上成立的权利。另外,“新一元论说”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把握为享益部分,其根本目的在于使区分所有权的客体物质化,以避免因专有部分的空间成为区分所有权的客体而面临的理

论上的困惑。而事实上,自近代以来尤其是自19世纪工业革命以降,空间可为物,并得成为权利的客体已为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判例及学说所承认,并因此成为现代不动产法发展的一项潮流。可见,奠基于批判二元论说的专有部分仅仅是

“抽象空间”基础上的新一元论说是有其理论基础上的缺陷的。从而也就可以认为,对新一元论说倡导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享益部分权利观,在现阶段作出肯定的评价,是不妥当的。 (五)关于“三元论说” 三元论说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为由三部分构成,即专有所有权、共有所有权和成员权。该说为晚近以来各国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构成的最新学说,其具有以下五项优点。 其一,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为由专有所有权、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构成,可以克服前述各说之不足。 其二,三元论说从根本上反映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质属性,表明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特殊的不动产所有权形态,以及此种特殊的不动产所有权形态所具有的若干特殊性。

2020年政法干警考试模拟行测试题及答案

2020年政法干警考试模拟行测试题及答案 三、政法干警考试行测类比推理。每题给出一组相关的词。请你 在备选答案中选出一组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相似或匹配的词。 请开始答题: 76.史铁生:《我与地坛》 A.巴金:《围城》 B.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 C.张爱玲:《倾城之恋》 D.茅盾:《骆驼祥子》 77.消毒:手术 A.下雨:地面湿 B.奋斗:成功 C.解雇:炒鱿鱼 D.感冒:发烧 78.七夕:玫瑰:浪漫 A.春节:春联:伤感 B.重阳:茱萸:欢喜 C.中秋:月饼:团圆 D.端午:粽子:开心 79.冬季:暖气:寒冷 A.清晨:日出:壮观

B.夜晚:灯光:黑暗 c.拮据:工资:月底 D.骄傲:自信:失败 80.皇帝:总统 A.粉笔:毛笔 B.士兵:军队 C.捕快:警察 D.总理:宰相 81.手表:发条 A.汽车:发动机 B.空调:遥控器 C.树干:树枝 D.自行车:变速器 82.温顺:绵羊 A.机灵:鸽子 B.吉祥:凤凰 C.狡猾:狐狸 D.斑斓:孔雀 83.碳酸钙:大理石:石灰岩 A.谷氨酸钠:味精:调味品 B.奎宁:金鸡纳霜:生物碱

C.木材:木炭:燃料 D.水泥:建材:摩天大楼 84.六小龄童:《西游记》 A.林黛玉:《红楼梦》 B.罗贯中:《三国演义》 C.李雪健:《水浒传》 D.祥林嫂:《祝福》 85.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 A.诉讼:审判:执行 B.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 C.民法:合同法:婚姻法 D.事故:抢救:处理 四、政法干警考试行测逻辑判断。.每题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 被假设是准确的。不容置疑的。请你根据这段陈述,选出一个答案。 注意:所选的答案应与所给的陈述相符合,不需要任何附加说明即能 够从陈述中直接推出。 请开始答题: 86.喜羊羊和灰太狼今年都报考了国家公务员考试,关于他们的考 试结果有如下四种说法:①他们中至少有一个考上了②喜羊羊并不必 然考上 ③灰太狼确实考上了④并非喜羊羊可能没考上最后录取结果表明,这四种说法中有两个是真的,两个是假的。 下列哪项能够从上述条件推出?( )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共有权的保护(焦富民)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共有权的保护 焦富民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上传时间:2007-12-17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权的保护前提——识别共用部分[1]的范围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随着现代城市的兴起以及现代建筑技术的高度发达而产生的一种较为特殊的不动产所有权形态,它是一项复合型权利,是对一栋楼房中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用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集合。由于“共用部分是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核心重要问题”,[2]因此,共有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核心权利,但对其理论研究的不足,立法保护的缺漏,使其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最易发生纠纷和最易受到侵害的权利。因此,探讨共有权的保护不仅有利于共有权的行使,而且也是完善其本身的需要。“共有权,也称‘共用部分持份权’或‘持份共有权部分’,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结构中另一重要的‘物法性’要素,其与另一‘物法性要素’即专有所有权共同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两个灵魂’——共同性灵魂与单独性灵魂。共有权,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依照法律或管理规约之规定,对区分所有建筑物之共用部分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3]因此,共用部分作为共有权的客体,成为共有权中一个最为重要的因素,决定了共有权的范围和性质,从某种程度上说,正确识别共用部分的范围,是共有权合理行使并得以有效保护的关键。 (一)共用部分的识别模式和范围的确定——比较法视野的考察 如何识别共用部分,确定其范围,各国、各地区立法有不同的规定。总的来看,主要有三种典型的识别模式,即一是排除式,二是列举式,三是排除与推定、列举相结合式。 1.排除式 排除式的识别模式,即认为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部分为共用部分,典型的立法例为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日本现行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第2条第4项规定,共用部分为“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以外的部分、建筑物的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物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成为共用部分的附属建筑物”;第4条规定:“共用部分”即指“通过数个专有部分之走廊,楼梯及其他构造上供区分所有权人全体或部分共用的建筑物部分。”[4]易言之,在日本,除去法定专有部分及约定专有部分外,都属于共有部分,而且共有部分又有法定共有和约定共有之分。[5]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99条对共用部分也做了明定,即“区分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之共同部分,推定为各所有人之共有”。台湾“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3条第4款规定:“共用部分指公寓大厦专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属专有之附属建筑物,而供共同使用者。”[6] 2.列举式 该模式没有对共用部分下定义,而是采列举方法规定哪些属于共用部分,采用此种识别标准的国家主要是意大利。《意大利民法典》对区分建筑物的共用部分进行了列举,该法典第1117条规定:“在权利证书未作相反规定的情况下,建筑物的下列部分属于不同楼层或者同一楼层的不同单位的所有人共有:(1)建筑物占用的土地、地基、主墙、屋顶、屋顶平台、楼梯、大门、门廊、前庭、拱廊、天井以及其他所有必须共用的部分;(2)门房和看门人的

2014政法干警民法学模拟题及答案(5)

多选 1.杨某与刘某在日常生活中有矛盾。杨某为了发泄私愤,造谣说刘某生活作风有问题,致使刘某的生活和工作受到很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刘某可以要求杨某承担的民事责任有:( )。 A.停止侵害 B.返还财产 C.消除影响 D.恢复名誉 2.张某的一种产品和一项方法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下列哪些情形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A.甲厂在该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 B.乙厂使用不知道是未经张某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该项专利产品,但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 C.丙公司购进并使用了张某制造的该种专利的产品 D.未经张某同意,李某为进行某种科学实验制造了和该专利产品相似的产品 3.某机关法定代表人甲安排驾驶员乙开车执行公务,乙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甲遂临时安排丙出车,丙在途中将行人丁撞成重伤。有关部门认定丙和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同等责任。关于丁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甲用人不当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B.乙不服从领导安排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丙有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D.该机关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旅客伤亡事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有:( ) A.一免票老人在行车途中因车辆剧烈颠簸受伤 B.一旅客在客车正常行驶过程中突发心脏病身亡 C.一失恋旅客在行车途中吞服安眠药过量致死 D.一免票乘车婴儿在行车途中因急刹车受伤 5.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 B.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C.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所有权 D.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 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旅客伤亡事件,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有:( )。 A.一成年旅客在行车途中因驾驶员操作不当受伤 B.一旅客在客车正常行驶过程中突发心脏病身亡 C.一失恋旅客在行车途中吞服安眠药过量致死 D.一免票乘车婴儿在行车途中因急刹车受伤 7.男方提出离婚请求权限制的情形有:( )。 A.女方在怀孕期间 B.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C.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D.女方患有重大疾病期间 8.甲向乙借款5万元,以自有汽车作为抵押担保,并协定若甲不能按期还款,汽车归乙所有。因甲到期未还款,乙诉至法院主张对汽车的所有权。对此,下列论断正确的有:( )。 A.乙的主张能够成立 B.乙的主张不能成立 C.汽车的所有权人是甲 D.汽车的所有权人是乙 9.小王在某电视求职节目上表现独特,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于是便有网友将其曾用名、家庭背景、恋爱史、旧时照片等公布在某一网站上,还捏着其多次进行整容的情节。对于网友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侵害了小王的名誉权 B.侵害了小王的肖像权 C.侵害了小王的隐私权 D.侵害了小王的姓名权 10.胡某根据蒋某的指定,向扬达公司购买一台大型设备,出租给蒋某使用,由扬达公司直接支付给蒋某,蒋某在该设备装完后发现该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蒋某可以向扬达公司主张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B.胡某对蒋某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设备是由蒋某选定的 C.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扬达公司只对胡某程度违约责任

云南政法干警考试模拟试题精选

云南政法干警考试模拟试题精选

1 甲承租了乙的房屋,因为该房屋相邻的房屋加层而使该房屋的通风采光受到损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能够直接以相邻关系起诉乙而排除妨碍 B.甲不是房屋所有人,不能以本人名义主张权利 C.甲不能直接以相邻关系而起诉乙 D.本案不属于相邻关系纠纷 2 某地日照标准为冬至日1.5小时。甲房屋原来冬至日满窗日照为3小时,乙房屋合法建成之后,遮挡了甲房屋的光照,冬至日满窗日照减至2小时。有关本案说法错误的是()。 A.本案涉及相邻关系 B.甲能够以相邻关系受到损害为由要求乙采取措施 C.甲不能要求乙排除妨害,因为甲负有在正常合理的范围内的容忍义务D.如果甲的房屋日照时间降低到1小时,则能够要求乙赔偿损失等 3 1999年,张某和刘某共同出资购买了两辆货车搞运输,并各负责一辆的运营。,张某开车滚下山崖,货车严重毁损。张某要求刘某分担损失,刘某抗辩说虽然车是两人一起买的,但实际上各负责一辆,故该损失应当由张某一个人承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张某和刘某是共有关系 B.张某和刘某各负责一辆车,该车的利润、损失等也应由一人负担 C.损失应当由两人分担 D.两人之间如果约定有各自所有的份额,那么应按份额承担损失 4 某村村民周某和林某为了土地耕作的方便,于 6月双方互换了5亩耕地,并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在发包方处进行了备案。互换1年后,周某认为林某的土地没有自己原来的土地肥沃,于是要求解除合同,换回土地。则()。 A.村民的承包经营权受到法律保护,应当换回 B.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应当换回 C.双方达成的协议有效,不应换回 D.以上说法均不对

2020年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选择真题

2020年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选择真题 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 目要求的。) 1.历史学家钱穆说:“故中国政制之废宰相,统‘政府’于‘王室’之下,……其事乃起于明而完成于清,则相沿亦已六百年之久。”据此,能够作出的合理推断是()。 A.明以前政府权力完全被丞相掌控 B.废除丞相后,六部直接隶属于皇帝 C.明以前实行皇帝与丞相分权制度 D.丞相制度经过六百多年才被废除 2.明代内阁和清代军机处的共同之处是()。 A.统领六部,处理各种政务 B.参与决策,并负责朝廷日常事务 C.参与机要政务,但没有决策权 D.负责各地的军政事务 3.1920~1929年,美国工人的工资增长2%,而工厂中生产率却增 长55%。农业工人的工资还不到非农业工人的40%。国家财富的3/5由 只占人口总数2%的人拥有。对此理解不准确的是()。 A.社会公平问题没有受到充足的重视 B.贫富差别进一步拉大 C.经济危机严重影响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 D.潜伏着经济危机的巨大风险

4.罗斯福担任总统之前,美国出版的一本书提议政府增加开支,甚至不惜造成财政赤字,以便舒缓经济衰退。罗斯福读后批注:“哪有此等好事——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0 99这表明()。 A.罗斯福在美国率先提出了政府干预经济的主张 B.罗斯福上台之前美国尚未出现经济衰退 C.罗斯福新政的理念在罗斯福担任总统前已经萌生 D.罗斯福始终都是信奉新政理念的政治家 5.公元前445年,罗马废除贵族和平民不能通婚的旧法;公元前367年,又以法律形式授予平民与贵族分享公有土地的平等权利……罗马制定上述法律的主要目的是()。 A.完善法律体系 B.稳定社会秩序 C.保障平民利益 D.维护帝国统治 6.以”师夷长技以制夷“为代表的新思潮产生的重大影响是()。 A.标志着闭关锁国政策的结束 B.奠定了维新变法运动的思想基础 C.推动中国人重新理解世界 D.传播了以法治国的思想 7.19世纪末,严复翻译《天演论》,将进化论引入中国,在当时的知识界广为流传,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冲击波。这是因为进化论的思想适合了()社会思潮。 ①中体西用②维新变法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读后感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读后感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现代民法之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权所有权形式,自19世纪初叶迄至20世纪60年代,已经普遍为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美国、英国、新加坡、瑞士及我国台湾、香港民事立法所确立,并由此成为各国家和地区法制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更重要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对与老百姓来说,也是息息相关的。因此,本人阅读陈鑫所著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深刻的了解到作者深厚的法学背景及将物权法从“纸面上的法律”转成“现实中的法律”法学功底。 这本书从学理、法条、立法争议和典型案例等视角,深入精到地剖析了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物权法制度。体现了以下几特点:“专”。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主要制度为主题,在内容上力图最大限度总结和反映近年来我国这领域的新进展和新成果。 “精。突出重点,在每个点的整理中力争容纳最大限度的信息量,追踪立法过程,梳理各版草案的变化,厘清争点、热点、疑难点,力图精确地反映和论述立法、立法解释的内容,对其理论缺陷及适用中的问题,也不回避。 “实”。理论联系实际。从现实生活中精选出真实的案例,展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对现实生活的影响。可以帮助我们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概念和特性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由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权、共有权以及基于共同关系而产生的成员权所构成的特别所有权共同构成的复合物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具有的特征:内容构成的复合性、权力处分的一体性;规范对象是特定的空间,而非实体;是人与物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的结合。由于其规范的是一种非实体、复合性的权利,特别是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集体所有的特殊条件下,理解和认识有一定难度,甚至一些学者和专家都认为它是一种“假所有权”。但从另外角度看,正是说明了确立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重要性。 法律规定

政法干警真题精选-民法

一、单项选择题(第1 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三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三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甲将一套邮票卖给乙,丙也想买,遂威胁甲三甲只好将该套邮票卖给丙三丙的行为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是()三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公平原则 D.等价有偿原则 2.下列选项中,属于形成权的是()三 A.知识产权 B.追认权 C.物权 D.债权 3.经常居住地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满()三 A.3个月以上的地方 B.6个月以上的地方 C.1年以上的地方 D.2年以上的地方 4.商场里出售的散装大米是()三 A.孳息 B.主物 C.种类物 D.限制流通物 5.下列选项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三 A.某有限责任公司 B.某高校 C.某合伙企业 D.某市公安局 6.普通合伙企业中,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三 A.1/3以上合伙人同意 B.1/2以上合伙人同意 C.2/3以上合伙人同意 D.全体合伙人同意 7.略 8.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第三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该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其代理行为()三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是()三 A.权利人提起诉讼 B.权利人提出请求 C.不可抗力 D.义务人同意履行 10.甲误将乙所有的玉石雕刻成玉坠三甲的行为属于()三 A.加工 B.附合 C.混合 D.无权代理 11.下列选项中,属于动产物权的是()三

A.留置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12.下列事实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三 A.甲到商场购物,营业员多找5元 B.甲每月收到子女给付的赡养费1000元 C.甲收到乙支付的货款5万元 D.甲因病收到同事捐款10万元 13.除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外,对共有财产的重大修缮,应经占一定份额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方可三该份额为()三 A.1/3以上 B.1/2以上 C.3/5以上 D.2/3以上 14.下列选项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三 A.所有权 B.抵押权 C.留置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15.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的时间为()三 A.承包人申请时 B.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 C.土地承包经营权办理登记时 D.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时 16.下列财产中,不能设定抵押的是()三 A.企业的产品 B.正在建造的船舶 C.自留地 D.航空器 17.占有人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期间为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三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18.下列选项中,属于意定之债的是()三 A.合同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侵权之债 19.下列选项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三 A.参加志愿者活动 B.误将他人的牛当自家的饲养 C.将他人抛弃的病羊领回家饲养 D.自费将因受伤而昏迷的路人送医院救治 20.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三 A.合同撤销权 B.合同解除权 C.违约责任请求权 D.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1.甲公司和乙公司互负到期同种类债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双方债务相互消灭三该债的消灭原因是()三 A.混同 B.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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