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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责任

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责任
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责任

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和配合责任

1.定义

1.1.总承包商

受业主委托负责合同定义的整个总承包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

1.2.指定分包商

由业主选定执行属于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指定分包工程施工的单位。

1.3.指定供应商

由业主选定供应总承包工程建设所需的有关货物的供应商。

2.总承包商的管理责任

总承包商须负责下列工作以配合指定供应商和分包商执行其所负责的工程:2.1.一般管理责任

2.1.1.总承包商须负责安排、统筹、管理及紧密配合所有指定供应商、指定分

包商进行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整个总承包工程建设的需要作妥工地管理、图纸、工程进度、供货期、系统验收等一切所需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及提供需由总承包商负责提供的所有临时设施等(相关详细要求请参阅第

2.2款),以便各施工单位能够相互配合顺利地执行施工。

2.1.2.总承包商须对整个总承包工程(包括所有指定供应合同及指定分包工程)

承担质量及工期的履约责任。

2.2.提供设施

总承包商负责免费提供分包商正确执行施工所需的一切合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1)提供总承包商在工地内现成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仓库供分包商在互不妨碍

下使用,或在建造中的建筑物内提供合理地方供分包商设置临时办公室和架设所需的辅助设施及仓库。(具体要求由地区公司根据项目情况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

(2)提供工地上通路供共同使用并提供施工场地,清除分包商施工面内的障碍,

及为他们提供所需的工作面。总承包商须安排、协调及指导分包商关于进出

口、通道、道路的使用和其它工地内场地安排等事宜。

(3)提供总承包商在工地内现成的爬梯、脚手架等供共同使用。惟除电梯井内脚

手架外,分包商对此等爬梯、脚手架等的使用时间,不能超过总承包商本身所需的时间,亦见本基本要求第4.4.1条款。

(4)在工地内提供足够、合理及符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业主标准要求的临时厕

所等卫生设施供各分包商共同使用,并负责定时清理和维护,直至不再需要时拆除,分包商必须遵从总承包商的指示,保持卫生设施清洁。

(5)提供分包工程施工所需的保障场地安全之围网、围板等。

(6)提供塔吊、人货两用梯、提升井架等工地上现成装置及机械供分包商作卸货

及水平/垂直运输用,所须竖立的时间须满足分包工程配合需要。

(7)清理分包工程施工产生及由分包商集中运至工地室外地面层总承包商指定地

点的垃圾和废料。

(8)提供工地上的其它现成设施供共同使用,亦见本基本要求第4.4条款。

总承包商负责联系协调各分包商,了解他们关于上述设施的详细需要,并在有需要时进行配合和提供。

2.3.材料及成品保护

2.3.1.全面看管本项目工地范围以防盗窃及破坏,包括分包商在工地内的物料和

工程;此等看管责任仅是一般性的,分包商最终仍须对其存放的物料和已施工工程的看管负全责。

2.3.2.保护已完成的指定分包工程以防损坏、污染、丢失,包括做出防水、防风、

防雨的措施;自指定分包工程完工至总包工程移交给业主之前,所有的成品保护工作均由总承包商负责,在此期间发生的产品损坏、污染、丢失等由总承包商负责赔偿、修复。而分包商完成其本身工程及交付给总承包商前的保护措施,则由分包商自行负责。详细要求参见第4.4条款。

2.4.工期责任

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积极主动的了解分包商的工程细则尤其是影响总承包工程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作法、技术要求、供货安排等),主动要求分包商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协调不同分包工程相矛盾的地方,并主动找出解决办法。

2.5.施工配合

2.5.1.浇筑混凝土前主动与分包商确定预留配件、预埋套筒、管子槽、孔洞、

榫眼等的位置,并给予分包商足够时间去供应及放置电缆、电线管、其它管道、预留配件等于适当位置。孔洞等的附加钢筋亦须由总承包商负责,此等钢筋将不会分开量度,而是视为已包括在总包服务费内。

2.5.2.预留管子槽、孔洞、榫眼等,预埋套筒,使用后予以填充密封,并用适当

的填充包围电线、电缆、管道的缝隙。对穿过混凝土结构的预埋套管的内外空隙的填充,必须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2.5.

3.用适当的填充物填实设备、框架与建筑结构间的缝隙空间。

2.5.4.执行一般的修补工作。

2.5.5.竣工时执行全面清理,包括清洁所有已完成的指定分包工程及其设备。

2.5.6.提供标高、定位的基本点/线给分包商。

2.6.工程用水

工程进行期间为指定分包商提供足够的临时用水。分包工程施工期间的用水费用,由总承包商支付。总承包商须提供足够及合理的接驳点供各分包商使用,并须保证能在冬季正常供水且不会结冰。

(1)总承包商须提供一切必需的工程用水供指定分包商使用,架设并在不再需

要时拆除临时供水及储水设施,并支付所有费用。

(2)工程所需的临时用水水源将由业主提供至本项目建筑红线,红线内管线及

储水设施则由总承包商负责;总承包商须负责协调分包商的临时用水位置及需要,并免费提供临时用水装置供分包商使用,并在不再需要时拆除。

(3)总承包商须在各幢楼首层大门附近(或各楼层),提供予指定分包商前述之

临时用水点,由临时用水点再接出的临时用水系统,则由各分包商自行提供,并在不再需要时拆除。

(4)施工期间如遇停水,由总承包商负责解决,工期亦不会因此而延长。

(5)总承包商需在完工及业主同意后,负责所有临时用水水源的切断及搬运工

作及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合作及负责有关的费用,工期中也包括此项工作。

2.7.临时照明及电力

工程进行期间为指定分包商提供足够的临时照明及电力和试验所需负荷。分包工程施工期间的电力费用,由总承包商支付。总承包商须提供足够及合理的接驳点供各分包商使用,并须提供机电设备等调试所需的电力,有需要时还须提供临时发电机组。

(1)总承包商须提供一切必需的工程临时照明及电力供指定分包商使用,试验所

有装置,提供及安装一切临时电线、附件及在不再需要时拆除一切临时装置,并支付所有费用。

(2)临时用电电源将由业主提供至本项目红线(包括临时变电所及动力柜),红线

内的管线及动力、照明设施则由总承包商负责;总承包商需负责协调分包商的临时用电位置及需要,并免费提供临时用电装置供分包商使用,并在不再需要时拆除。

(3)总承包商须在各幢楼内每两层间,提供指定分包商前述之临时用电配电箱;

从临时用电配电箱再接出的临时用电系统,则由各分包商自行提供,并在不再需要时拆除。

2.8.预埋工程

总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尚包括进行及完成各指定分包商进场施工前,图纸反映及与各分包工程相关的预埋工程。总承包商须在各分包商进场时,按下述的时间和方式与有关的分包商完成其代行完成的预埋工程之工作交接:

(a)于各分包合同开工日起计的两个星期内,在业主协调下与分包商及工程监理一起,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所有已完成预埋工程的工作交接(包括质量及数量的验收及交接),并在后续一周内完成验收形成的缺陷修改清单所列的所有整改工作;

(b)若分包商进行工作交接时并未提出任何修改项目,则视为其已全部满意接收了所有己完成预埋工程,而此等工程日后亦视作完全由分包商所完成的,再发现的任何问题,均由分包商负责解决。

(c)与各分包工程相关的一切后续预埋工程,则由分包商在接收后继续负责完成。

总承包商不须在投标时将执行本条款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但砌筑工程中预埋的门窗固定用的木砖、砼块的费用由总承包商承担。此等工程费用将会在工作交接完成后,按确认的完成数量及经双方议定的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计算而具体确定,并按设计变更费而支付工程款,惟总承包商被视为己在投标时充分

考虑了执行所述预埋工程的要求,并己将一切所须时间包括在合同工期内。2.9.对外联络

总承包商须负责与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联系、安排及协调直至完成整个总承包工程,因此引致的所有费用均由总承包商负责。业主可在有需要时给予总承包商合理协助,或以其名义做出配合。

由分包工程在施工期间引起的所有工地红线附近的各项市政道路、地下管线连接、修改及政府、街道、单位、居民的索赔等,概由总承包商负责出面协调解决。

2.10.竣工资料

2.10.1.整个总承包工程进行期间,总承包商均须负全责保管关于本工程的所有

竣工资料,包括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须由业主在竣工时提交给政府有关部门及本工程用户的所有资料,直至本工程按合同实际竣工时,才全部移交给业主。

2.10.2.若上述资料内有总承包商按其合同地位无法获取的文件或资料,业主须

将相关资料适时提供给总承包商。

2.10.

3.总承包商负责对各指定供应商和分包商的验收备案资料进行检查、整理

和归档。指定供应商和分包商的验收备案资料统一以总承包商的名义。如指定供应商和分包商的验收备案资料有不符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地方,总承包商应予以指出,以便他们能及时更正。

2.10.4.若总承包商并非有关供应合同所供应货物的安装单位,则供应合同中会

要求供应商提交货物制配图纸、安装图纸、安装说明书、操作说明书及保养说明书给安装单位时,另行额外提交一套上述资料给总承包商使用及归档。

若总承包商未能协调妥当各项工程,须自费进行因此而引起的任何更改工程及损坏,并补偿业主因之而需支付的任何费用。

3.指定供应合同

3.1.供料范围

总承包工程建设所需的下述物料,须由指定供应商(“指定供应商”)负责供应:

(1)外墙面砖/外墙石材。

(2)外墙涂料。

(3)屋面陶瓦、英红瓦。

(4)低压配电箱。

3.2.指定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为供应指定供应合同文件要求供应的所有货

物,包括所有设备、材料、构配件、备用配件及品质保证期内需要的正常替换零配件,但不包括施工用的临时物料,并会提供以下的技术指导服务:

(1)对货物进行具体设计及提交布置图。

(2)制备及提供货物的制配图纸、安装图纸、安装说明书、操作说明书及保养

说明书。

(3)在工地现场向总承包商或安装分包商提供以下技术指导:

a)指导总承包商或安装分包商进行施工或安装;

b)监察总承包商或安装分包商的质量,并在有问题时向业主汇报;

c)指导总承包商或安装分包商执行调试;

d)指导总承包商或安装分包商制备竣工图;

e)在品质保证期内指导总承包商或安装分包商执行保养维修工作,并定期

派员监察;

f)指导总承包商或安装分包商执行定位及复核将会影响到货物安装的土建

方面的定位、标高、尺寸等实地资料的正确性,并在有问题时向业主汇报;

g)参加工程整体竣工后系统联动使用调试以确保正常运行;

h)为业主的日后操作及维修人员提供技术训练,直至该等人员能够清楚了

解如何操作及保养维修供应合同所要求供应的货物为止。

3.3.总承包商须在工地地面层接收供应商送来及完成卸货后的物料,并负责以

后的所有储存、堆放、从存储点至安装点的一次或多次搬运及安装。

3.4.总承包商须在物料送到指定接收地点的当日,组织业主项目工程师及工程

监理一起开箱验收,并将发现的破损或不符合规格物料情况马上书面通知业主,及负责协调供应商尽快安排替换。

3.5.总承包商须全面负责安全保管供应商送达指定接收地点并已由其接收的所

有物料,并负责自费补充任何受破坏、遗失或被偷窃的物料。

3.6.总承包商须就各供应物料的质量、数量及供应时间代业主对供应商进行管

理及予以配合,并向业主负责。供应合同中会授予总承包商此等权责以便其能履行责任,关于供应物料的付款及结算的审定则仍由业主负责,相关的设计变更亦须事先获得业主同意。

3.7.指定供应商所供应货物的数量为按业主发出的图纸计算的数量再加上规定

的损耗率后的物料数量。损耗率由业主和总承包商参考当地定额协商确定。

3.8.总承包方须负责计算其需要物料的订货数量。业主只负责供应按业主发出

的图纸计算的数量加上双方确认的合理损耗的物料数量。任何超出此范围而又需要为完成本工程的物料,其费用须由总承包方承担。

3.9.总承包方负责提交供货计划以便供应商安排物料适时供应。

3.10.上述指定供应合同尚未最后确定及不能视为彻底全部之指定供应合同,

业主有权删除、再分、合并以上任何指定供应合同而组成新供应合同,或增加新的指定供应合同,总承包商必须遵从业主指示,不能要求任何额外费用或工期延长。

4.指定分包工程

4.1.总承包工程内的下述工程乃为指定分包工程须由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

商”)负责施工:

(1)电梯工程。

(2)外幕墙及门窗工程(其中包括百页、遮阳板)。

(3)入户门、车库门、防火门工程。

(4)屋面沥青(玻纤)瓦工程。

4.2.上述指定分包工程尚未最后确定及不能视为彻底全部之指定分包工程,业

主有权删除、再分、合并以上任何指定分包工程而组成新分包工程,或增加新的指定分包工程,总承包商必须遵从业主指示,不能要求任何额外费用或工期延长。

4.3.指定分包工程所需物料若需要进口,则由业主与有关供应商直接签订供应

合同,并由总承包商加签。总承包商须按第3.5条款规定管理供应商的物料供应事项,安排负责安装的指定分包商同有关供应商作好一切所须的配合及协调,并向业主负责。分包合同中会授予总承包商此等权责以便其能履行

责任,关于供应物料的付款及结算则仍由业主负责,相关的设计变更亦须事先获得业主同意。

4.4.总承包商与分包商的配合

除第2条款外,总承包商还须对下列工程负责所述的管理及配合事宜:

4.4.1.电梯工程

按电梯工程需要在电梯井内架设脚手架及安全网等,并执行维修及完成需要的改动:

(1)在电梯井口架设围板以防人跌下;

(2)电梯安装后在机内、门面、门框等安装临时保护板以防止损坏;

(3)在电梯机房内设置供装卸电梯设备用的梁或勾;

(4)提供满足电梯安装调试要求所需之电缆及电源。

4.4.2.幕墙、门窗、入户门工程

(1)在土建浇注前核对门窗所示尺寸是否与结构预留孔洞尺寸相符。若发现矛盾,

须立刻通知业主及有关分包商,以做出修正;

(2)预留适当大小的孔洞及坑槽以便安装窗框及其凸出的冒头、竖框、止水条等;

(3)负责所有窗洞/门洞及洞口的收口;

(4)协调各有关单位以确保门、窗及天窗等完成后进行防渗试验时不会破坏邻近

的工程,并负责修复所有受影响地方;

(5)分包商负责将门窗框固定、打好发泡剂、成品保护措施完成(门窗框保护标

准为:落地门、窗框下槛用木质U型槽保护,其余采用胶带包扎保护)并经总承包商和监理验收合格后,移交总承包商,总承包商须在五天内完成门窗框下槛水泥砂浆塞缝、入户门门框灌浆、抹灰收口等工作。

(6)总承包商负责配合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对已安装的成品进行保护,因为总承

包商或其它分包商的原因造成已安装的成品的损坏和污染,均由总承包商负责清理和赔偿。但总承包商可以追究其它分包商的责任并要求相应的补偿。

4.5.屋面沥青瓦

4.5.1.搭设、维修及修改满足分包商使用要求之外墙脚手架,并考虑与市政、

防水、外围工程相结合,包括在有需要时进行部分悬挑、提高或更改,所需的竖立时间须满足屋面瓦施工需要。

4.5.2.向分包商提供满足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的屋面基层,屋面移交前对出屋面

的构筑物、出气口、通风口、屋面翻边、避雷设施等子项工程的扫尾和油漆必须全部完成并经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分包商在业主协调下与工程监理一起对总承包商施工的屋面瓦的基底进行验收,并会在后续一周内向工程监理提出缺陷修改清单;若分包商进行工作交接时并未提出任何修改项目,则视为其已全部满意接收了所有屋面瓦的基底工程,而此等工程日后亦视作完全由分包商所完成的,再发现的任何问题,均由分包商负责解决。

5.总承包商的报价

总承包商须按照本规定(招标文件)赋予总承包商对各分包商提供的配合要求、总承包商的责任、本工程的工期要求、整个总承包工程的合同分派方式、合同文件及其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考虑的因素,对总承包商为分包商提供管理及配合事宜所需的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在“总包管理费”报价内。总承包商所填的“总包管理费”价款视为总承包商的风险而包干使用,不论实际发生的费用与总承包商的投价有多大出入,亦不论有无设计变更,一律不再调整。

惟若有关工程并不在总承包工程的工期内进行、或取消、或并不需要、或改由总承包商直接执行,则相关的配合费须在决算时从总承包工程合同总价内全部扣除。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2017版)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次 1 总则 2 组织体系 3 职责 4 运行控制 5 绩效评价 6 附则 附件1 对劳务分包企业要求 附件2 拟用劳务分包商(作业班组)推荐表附件3 劳务分包企业评价表 附件4 项目劳务作业班组评价表

1 总则 为规范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有效推行劳务集控,建立劳务用工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集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对劳务分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是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具体落实对劳务分包企业过程监管并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绩效考核工作。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组织体系见图: 图组织体系

3 职责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及作业班组的准入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归档管理工作。 2 负责督促分公司及项目部做好对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的绩效测评、日常检查监督并按要求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每年一季度进行测评)。 3监督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执行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制度,严禁将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虽有资质但不能履行职责的劳务分包企业和个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4负责对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季度大检查、日常巡查,对隐患进行跟踪整改与验证,并保存记录。 5 监督检查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包括劳务资质、员工培训、持证上岗、职责履行、台帐管理、实名制管理、民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规范管理,奖优罚劣。 6协助分公司、项目部和劳务企业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劳资、工伤等纠纷,以及相关争议的调解。 7协助集团招标中心及分公司进行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工作。 8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对工伤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9协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务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分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分公司必须选择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单位作为劳务承包方,签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并通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合同流程审批通过后,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原则上项目责任人不得使用自己的劳务公司。作业班组必须在集团合格班组名录内选用,新进作业班组必须经项目部及分公司测评合格报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选用。 2分公司要配备至少一名劳务主管,对劳务分包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处理民工工资及工伤纠纷的处理工作。 3分公司督促项目部及劳务分包企业做好作业人员备案、岗前培训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等工作。

分包商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分包商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分包商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1目的 为使分包商的工地安全管理符合公司的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西子奥的斯分包商的相关风险,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工地营运系统。 3参考文件 3.1环境、健康与安全手册 3.2UTC标准SP001 3.3UTC标准SP010 4定义 分包商是由奥的斯授权的为奥的斯工作或由奥的斯员工直接监督管理的任何非奥的斯公司人员。 5安全管理策略

5.1分包商的安全主要靠其自行管理和西子奥的斯公司的监督管理相结合。分公司经理必须确保分包商执行西子奥的斯的安全制度,在工地的安全表现不低于西子奥的斯公司的标准. 5.2每个分公司负责完成实施SP010。 6安全规定 6.1总则 6.1.1分包商必须遵守国家、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在工地现场还必须遵守总包、监理、甲方有关工地管理的要求。 6.2项目开工前 6.2.1分包商在接到分公司安装部的开工报告后,必须向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分公司安装部提交:施工人员、安装队队长、安全员名单及特种作业证复印件等。 6.2.2特种作业证方面:安排进入工地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复印件应在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分公司备档。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选择分包商时,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能力,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第二条集团公司范围内的项目分包是指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为完成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而采用的项目分包形式,需经业主方审查同意。劳务分包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补充集团内部劳力不足,而采用的以集团公司为主,具有资质的劳务企业为辅的项目分包形式。 第三条工程分包商是指具有工程承包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承担部分工程施工任务的分包企业;劳务分包商是指具有劳务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向总承包商提供劳务服务的分包企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对集团公司范围内劳务分包商和工程分包商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本制度的主责部门是工程管理部,其职责为:负责对分包商的录用、使用和评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选择符合要求的分包商;负责对分包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分包商的信用评价和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 第六条法律事务部或责任成本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审查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商所签定的协议书或合同。

第七条子分公司和指挥部负责分包商录用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项目经理部选择符合要求的分包商;负责组织对分包商的信用评价;负责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具体负责实施对分包商的录用和信用评价工作,并与分包商签定协议书或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对分包商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将分包商情况反馈到主管部门。 第三章限制条件 第九条分包商至少具备下列条件:合法经营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有效;具备相应的人员及专业技术资格;技术及经验水平符合工程分包业务的要求。 第十条分包工程遵循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原则。 第十一条工程关键岗位、关键工序不分包,尤其专业技术高、施工复杂、难度大的工程项目禁止分包。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二条分包管理业务程序详见“分包管理业务流程图”。 第十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招标由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子分公司和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和责任成本管理中心或经营计划部派人参加招标,参与分包商招标的全过程,并监督招标的公平性。分包合同由法律事务部拟定范本,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第十四条招标工作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将招标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分包合同由项目经理、分包商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及环保责任。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安排专人管理项目分包业务,管理、指导与记录分包商施工作业内容、作业范围、作业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分包商严格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子分公司和指挥部根据《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专

总承包商对各分包的质量控制

总承包商对各分包的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管理方法 我单位将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的原理,全员参与质量控制管理,对各专业分包单位施工质量作全过程、全方位监控。 将各专业分包工程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划分,对各阶段制定相应的管理目标和流程图,在各阶段对分解目标按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四个过程进行循环操作(即PDCA循环)。分包施工过程中收集、整理质量记录的原始记录,应用数理统计方法,分析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对各工序施工质量作持续改进,通过工序施工质量控制整体质量。 (2)总承包质量控制流程 总包质量控制流程图是总包质量保证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总、分包之间质量管理行为的重要方式。 (3)施工准备阶段的总包质量控制 A、施工准备阶段总包质量控制的目标 a、对尚未进行招标的分包工程,择优选取分包单位。 b、对通过招标确定的分包单位指导和帮助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机构,督促分包单位配备的人员、设备、材料等满足质量技术要求,使各项技术文件、资料及施工现场正常交接,以便分包单位能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 B、施工准备阶段的总包质量控制管理的措施: a、参与业主组织的分包招标,优选技术、管理先进的分包单位。 b、组织召开各分包单位参加的技术交底会,将有关设计文件、总包管理依据和程序、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向分包作详细的书面交底。 c、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现场的主要坐标、轴线、标高、施工环境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交接,确保分包能及时、正确、有序地开展工作。 d、对分包单位的进场报告、开工报告进行审查,确保其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人力资源、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e、其它配套措施: 改善外部配合条件,积极主动跟业主、监理、政府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协调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必要时,使用行政手段,实施强制性的调度。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全文】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全文】 一、本办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维护双方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包括三个层次:公司、项目部和具有专业资质的劳务公司(或自然人劳务队伍)。 三、本办法为规范项目部劳务分包的管理,以科学合理的劳务分包管理方式,建立良性循环的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从而保证履行建设工程施工总合同。 四、公司负责劳务分包的审批,项目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全面履行。 五、凡是公司自己经营的项目全部纳入本办法进行管理。 一、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部具体实施。 二、由成本管理部具体办理劳务分包方资质、业绩等审核、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劳务市场指导单价发布和合格劳务供方名单发布等相关劳务管理工作。 三、由成本管理部指导监督项目部对劳务分包招标(议标)工作;参与5万元以上及特殊工程劳务分包工程的招标(议标)。

一、确定劳务分包队伍的方法为:“项目部自行组织招标、自行议标,公司组织招标、议标、”等方式。 二、公司或项目部经招标(议标)或其他方式拟定劳务分包队伍后,由项目部拟稿劳务分包合同,经公司审批同意后(见《劳务分包合同审批意见表》),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三、与劳务分包方商谈劳务分包单价时,单价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小型机械费、部分辅材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并在结算时按规定比例进行划分。 四、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双方签字并盖项目部公章方可有效。 五、如不按以上规定执行,公司财务管理部不予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并根据违规合同金额的1%给予经济处罚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劳务分包工作流程:组织招标或议标→拟定分包方→公司批准→签订分包合同→备案。 二、分包单位选择的条件:优先从公司编制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中选取(包括自然人劳务队伍),也可从具备相应资质及业绩的劳务公司中选取。 三、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应于15日内进行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由各项目部劳资员或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是公司自有职工)向公司成本管理部申请办理。

分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分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简易 版

分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1目的 为使分包商的工地安全管理符合公司的安 全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西子奥的斯分包商的 相关风险,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工 地营运系统。 3参考文件 3.1环境、健康与安全手册 3.2UTC标准SP001 3.3UTC标准SP010 4定义

分包商是由奥的斯授权的为奥的斯工作或由奥的斯员工直接监督管理的任何非奥的斯公司人员。 5安全管理策略 5.1分包商的安全主要靠其自行管理和西子奥的斯公司的监督管理相结合。分公司经理必须确保分包商执行西子奥的斯的安全制度,在工地的安全表现不低于西子奥的斯公司的标准. 5.2每个分公司负责完成实施SP010。 6安全规定 6.1总则 6.1.1分包商必须遵守国家、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在工地现场还必须遵守总包、监理、甲方有关工地管理的要求。

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省、市、自治区等地方性法律、法规要求,对进入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工分包单位在进场作业人员资格审查、安全施工、文明作业等方面做出以下管理规定: 一、相关主要管理规定 1.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分包作业人员清单上报所属 参建项目部,人员清单主要包含内容为:①进场人员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一份;④外来务工人员暂 住证明一份;⑤保险缴纳明细一份。施工分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必须有“分包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项目部根据分包单位提供的清单进行抽查。 2.无论分包作业人员为长期作业,还是短期作业,分包单位必须为其所属分包员工 办理工伤、医疗保险,凡未办理工伤、医疗保险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对藏匿不报、冒名顶替等虚报行为,公司一但查出,严肃处理、绝不留情,对分包单位瞒报、假报造成最终施工作业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概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3.进入施工现场前,其施工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 方可进场作业。 4.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安全生 产协议书》(详见附件1)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5.为便于管理,施工分包单位人员在保险办理方面可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费用由 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6.施工分包单位施工作业前,必须征得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办理施工前应履行的施工手续并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方可实施。

总包对分包商的管理

总包对分包商的管理 本工程施工中,分包商较多,如何做好对各分包商的管理和协调,使整个工程如期高质量完成是本工程总承包商的重要管理工作内容。多年来,我公司在总承包大型工程管理方面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工程实施中,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手册和业主合同要求,加强对各分包商的管理和协调,交给业主一个满意的质量精品工程。对各分包商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一、对各专业分包商提供服务与支持 我公司将严格履行总包责任、权力和义务,为各专业承包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措施服务, 保证工程关键工序和关键线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总体工期。主要内容包括: 1、提供现场已有的脚手架、操作平台; 2、提供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并分配好使用的时间; 3、合理分配和提供现场堆场、道路,提供工作空间包括提供工地上的通道共同使用,并提供施工场地; 4、在施工现场提供公共部位的照明及临时动力电源; 5、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的水源; 6、清除现场指定位置的垃圾运出场外; 7、提供工程外脚手架安全防护和公共走道安全防护,防护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8、提供现场警卫、消防设施(各专业承包商施工操作面和自有仓储(库)的警卫和消防工作(包括设施)由各专业承包商自行负责)。各分包商要服从我方关于现场的保卫和消防管理; 9、提供现场轴线测量、标高测量等相关测量资料以及在每层按规定设置轴线和标高点; 10、提供其它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措施。 二、对各专业承包商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控制 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是对现场各分包的管理和协调。我们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运作模式以及各专业承包商的情况,严格执行招标制,严格控制各专业承包商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制定完备有效的分包管理规定,在项目上实施,做到了各项

2020年(管理制度)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劳务分包管理 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2017版)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次 1 总则 2 组织体系 3 职责 4 运行控制 5 绩效评价 6 附则 附件1 对劳务分包企业要求 附件2 拟用劳务分包商(作业班组)推荐表附件3 劳务分包企业评价表 附件4 项目劳务作业班组评价表

1 总则 1.0.1为规范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有效推行劳务集控,建立劳务用工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1.0.3集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组织体系 2.0.1 集团公司对劳务分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是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具体落实对劳务分包企业过程监管并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绩效考核工作。 2.0.2集团公司劳务管理组织体系见图2.0.2: 图2.0.2 组织体系 3 职责 3.0.1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及作业班组的准入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归档管理工作。 2 负责督促分公司及项目部做好对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的绩效测评、日常检

查监督并按要求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每年一季度进行测评)。 3监督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执行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制度,严禁将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虽有资质但不能履行职责的劳务分包企业和个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4负责对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季度大检查、日常巡查,对隐患进行跟踪整改与验证,并保存记录。 5 监督检查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包括劳务资质、员工培训、持证上岗、职责履行、台帐管理、实名制管理、民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规范管理,奖优罚劣。 6协助分公司、项目部和劳务企业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劳资、工伤等纠纷,以及相关争议的调解。 7协助集团招标中心及分公司进行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工作。 8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对工伤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9协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务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3.0.2分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分公司必须选择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单位作为劳务承包方,签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并通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合同流程审批通过后,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原则上项目责任人不得使用自己的劳务公司。作业班组必须在集团合格班组名录内选用,新进作业班组必须经项目部及分公司测评合格报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选用。 2分公司要配备至少一名劳务主管,对劳务分包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处理民工工资及工伤纠纷的处理工作。 3分公司督促项目部及劳务分包企业做好作业人员备案、岗前培训及施工现场作

分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47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分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详细 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目的 为使分包商的工地安全管理符合公司的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西子奥的斯分包商的相关风险,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工地营运系统。 3参考文件 3.1环境、健康与安全手册 3.2UTC标准SP001 3.3UTC标准SP010 4定义

分包商是由奥的斯授权的为奥的斯工作或由奥的斯员工直接监督管理的任何非奥的斯公司人员。 5安全管理策略 5.1分包商的安全主要靠其自行管理和西子奥的斯公司的监督管理相结合。分公司经理必须确保分包商执行西子奥的斯的安全制度,在工地的安全表现不低于西子奥的斯公司的标准. 5.2每个分公司负责完成实施SP010。 6安全规定 6.1总则 6.1.1分包商必须遵守国家、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在工地现场还必须遵守总包、监理、甲方有关工地管理的要求。 6.2项目开工前 6.2.1分包商在接到分公司安装部的开工报告

(完整word版)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各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工程的统一管理,加强内部核算,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分包管理 1、施工项目分包工程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 2、公司计划部是公司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必须将分包合同送交计划部审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必须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计划部存档。 3、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管理分包工程。 二、分包单位的选定 1、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各种证件齐全。在确定合格分包单位时,分包单位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等证书原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分包单位应按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选定。 2、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手续,由分包单位自行到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 3、分包单位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的办法,鼓励与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分包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三、分包工程的确定 1、项目经理部内部各工程处(工地)无能力施工的项目可以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由工程处(工地)提出申请,交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在项目经理部内部平衡后,确认必须分包的,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可进行分包。 2、分包程序 ⑴分包项目确认后,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经管等部门共同参加,确定合格分包单位。 ⑵需要招标的分包工程应事先通知公司计划部,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招标日常工作,编写、发放招标文件,编制标底。一般项目由项目部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工作;重大项目公司计划部、工程部参加开标、评标工作。 ⑶经过评标后,确定分包单位优选顺序,报项目经理批准。 ⑷经营管理部与中标分包商签订合同。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施工。 ⑸分包合同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会签手续,合同签订后要及时发放并登记台帐。

分包商质量、安全、进度管理

分包商进度、质量、安全管理 一总工期计划安排 项目部根据施工合同采取工期倒排,编制切实可行的总进度计划。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各个阶段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及机械设备,将总进度计划分解为季、月、周计划,每月召开进度计划会,将上月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对本月计划完成任务进行部署,上月未完成施工项目本月需采取科学、有效、可行的赶工措施进行补救,确保总进度计划按期完成。 二分包商进度管理 2.1 制定进度计划 项目部编制出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确定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选择施工方法和组织流水作业、协调各个工种在施工中的搭接与配合、安排劳动力和各种施工物资的供应、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目标工期和全部工程的完工时间等。每周组织分包商召开调度会,确定本周施工内容及各项工作任务,2.2 组织进度计划的实施 将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审批后严格执行。及时检查和发现影响进度的问题,并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必要时修订和更新进度计划。 2.3 与业主保持密切的沟通 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展,对业主提出的“变更指令”和“赶工计划”及时作出反应和处理。与业主的良好合作是顺利实施进度计划的一个重要条件。 2.4 监督各分包单位的工作,及时协调分包单位的施工配合 对影响直线工期的施工工程采取技术组织措施,增加人员、设备等,从而加快施工进度。可延长一些非关键工程的持续时间,从非关键工程中调动一些资源到关键工程上,以缩短关键工程的持续时间。 2.4 施工资源配置 施工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工程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项目部根据各施工作业面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配置资源,加快施工进度。 施工进度控制是一种周期性的循环,项目部按四阶段循环进行控制:编制计划、执行计划、检查执行的结果和计划的偏差和影响因素、采取纠正措施。然后进入下一个循环。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公司对分包单位的调查、评价、选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各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合肥市建筑劳务作业分包及劳务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称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是指我公司做为总承包单位将非主体工程的专业工程施工依法发包给具备专业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企业。劳务分包单位是指我公司将劳务作业依法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第二章对分包单位的调查、评价、选择、考核、合同的签订 第三条项目部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评价、选择建议。 第四条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计划分包项目,对市场进行调查,并认真收集相应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资质证书、安生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财务运行、合同履约等能力保证的证明资料或复印件,由项目经理审查,填写《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并报公司相应管理科室审核与批准。 第五条公司各科室应根据本科室的管理范围对《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并备案。 设备材料科负责对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等安拆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安全文明科负责脚手架、吊篮作业等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生产科负责劳务、分部分项工程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第六条在公平竞争条件下,择优选择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 第七条在确定分包单位时,应以取费合理、施工技术先进、工期和质量有保

分包商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8865 分包商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分包商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为使分包商的工地安全管理符合公司的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西子奥的斯分包商的相关风险,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工地营运系统。 3参考文件 3.1环境、健康与安全手册 3.2UTC标准SP001 3.3UTC标准SP010

4定义 分包商是由奥的斯授权的为奥的斯工作或由奥的斯员工直接监督管理的任何非奥的斯公司人员。 5安全管理策略 5.1分包商的安全主要靠其自行管理和西子奥的斯公司的监督管理相结合。分公司经理必须确保分包商执行西子奥的斯的安全制度,在工地的安全表现不低于西子奥的斯公司的标准. 5.2每个分公司负责完成实施SP010。 6安全规定 6.1总则 6.1.1分包商必须遵守国家、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在工地现场还必须遵守总包、监理、甲方有关工地管理的要求。 6.2项目开工前

总包对分包商的管理

一、对各专业分包商提供服务与支持 我公司将严格履行总包责任、权力和义务,为各专业承包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措施服务, 保证工程关键工序和关键线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总体工期。主要内容包括: 1、提供现场已有的脚手架、操作平台; 2、提供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并分配好使用的时间; 3、合理分配和提供现场堆场、道路,提供工作空间包括提供工地上的通道共同使用,并提供施工场地; 4、在施工现场提供公共部位的照明及临时动力电源; 5、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的水源; 6、清除现场指定位置的垃圾运出场外; 7、提供工程外脚手架安全防护和公共走道安全防护,防护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8、提供现场警卫、消防设施(各专业承包商施工操作面和自有仓储(库)的警卫和消防工作(包括设施)由各专业承包商自行负责)。各分包商要服从我方关于现场的保卫和消防管理; 9、提供现场轴线测量、标高测量等相关测量资料以及在每层按规定设置轴线和标高点; 10、提供其它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措施。 二、对各专业承包商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控制 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是对现场各分包的管理和协调。我们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运作模式以及各专业承包商的情况,严格执行招标制,严格控制各专业承包商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制定完备有效的分包管理规定,在项目上实施,做到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减少了管理过程中的随意性。

1、对各专业承包商的服务与支持 我公司会十分珍惜业主赋予我们总承包的机会,在对各专业承包商进行组织、管理、协调和控制的同时,积极主动对其进行服务与支持,协助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困难,支持其与工程相关的工作,只有所有专业承包商及时解决工程中的一切困难,高效完成各项工作,尊重和服从我方统一的现场协调和照管,才能保证各承包商相互之间衔接紧密,工程进展顺利。反过来讲,只有这样,我方对各专业承包商的现场协调管理才能有序、有效,才能得心应手,使工程步入健康良性运行的轨道。 2、现场资源和机械设备的协调 根据各专业承包商的作业内容主次不同,合理分配现场各项资源(包括场地道路)和机械设备和安排施工顺序,确保关键施工线路得以保障。当不同专业之间交叉施工发生矛盾时,优先保证关键线路,并处理好各承包商的利益,保证总体施工正常进行。 3、对质量的管理和控制 ①根据项目质量计划和质量保证体系,协助、要求和敦促各专业承包商建立起完善的各专业承包商的质量计划和质量保证体系,将各专业承包商纳入统一的项目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并定期检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 ②制订质量通病预防及纠正措施,实现对通病的预控,进行有针对性的质量会诊、质量讲评; ③质量的控制包括对深化设计和施工详图设计图纸的质量控制;施工方案的质量控制;设备材料的质量控制;现场施工的质量控制;工程资料的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 ④严格程序控制和过程控制,同样使各专业承包商的专业工程质量实现“过程精品”; ⑤对各专业承包商严格质量管理,严格实行样板制、三检制,严格实行工序交接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业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分包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补充集团内部劳力不足,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的活动。劳务分包主要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主要特点是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工区注:根据实际情况,为方便现场施工、管理与核算,一般将小材料费及小机具费一同纳入承包综合劳务单价中)。 第三条劳务分包商是指具有劳务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向总承包商提供劳务服务的分包企业。 第四条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应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合规。 2、管理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谐诚信,严管善待,合作共赢。 3、要满足现场施工能力要求,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第五条本办法中所指项目部,为集团公司厦门西通道A2标段项目部。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厦门西通道A2标段范围内劳务分包。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第七条为确保项目部分包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强化工程公司对分包的控制,项目部成立分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计划合同部。 第八条项目部代表集团公司在本项目部对分包进行监管,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分包过程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1、监督落实集团公司分包管理有关制度。 2、监督、指导及考评工区分包管理工作。 3、建立分包管理体系,制定分包管理办法。 4、组织各工区制定“劳务分包商业务实施方案”,包括分包商的选择方案、分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及风险、分包方式、分包合同期限、用工培训计划等。 5、组织专业人员对方案进行评估,确保分包方案的可行性。 6、监督、指导各工区对分包商的评审并上报劳务分包商合格名册及黑名单。 第九条工区为分包商管理的执行层,负责分包商使用及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是 : 1、落实上级分包商管理规定,制定项目分包商管理细则。 2、编报劳务分包商使用计划,拟定项目劳务分包方案。 3、负责对分包商的资格审查,招标,谈判、合同评审、签订和执行,履行合同及结算等(报批程序)。 4、定期对分包商进行综合评价,并按规定向项目部、工程公司上报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 第十条应接受发包人对分包管理的检查监督。对于违反合同规定的分包,出现质量安全严重后果的分包,以及管理失控的分包,坚决接受发包人的指令并遵照执行。(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清退分包人,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章劳务分包许可 第十一条禁止将核心业务分包,禁止转包工程,禁止违法分包工程。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49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1.目的 为规范承包商安全管理行为,防止施工作业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作业项目。 3.职责 3.1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负责。负责合同签定,协调,日常安全监管。 3.2生产/安全部负责审查承包商安全资质,进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对作业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作业证审批,监督检查,

督促隐患整改。 3.3行政部负责作业人员入厂证办理,入厂检查,消防管理,一级消防教育。 3.4作业所在地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4.内容 4.1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4.1.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4.1.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生产/安全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双方签定《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由乙方(施工单位,下同)向公司财务处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后,甲方(项目主管部门,下同)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 4.1.2.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建筑公司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项目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专业分承包方能满足本项 目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2 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需要分包的劳务和专业分包项目(含项目部直接分包、三方合 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 3 项目部职责 3.1项目经理、执行经理负责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的全面 管理。 3.2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审查分包单位报送的单位、人员 资质,专业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洽商变更,配合生产部门对分 包单位的技术交底。 3.3项目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部的日常生产活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 底和安全交底工作,向分包单位下达生产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生产过程的产生各

种问题。 3.4项目质量部门负责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代表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 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对质量不达标的部位或工序整改。 3.5项目部安全部门项目部的安全文明和现场保卫工作。代表项目部检查指导分 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部位或工序的整 改。配合生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交底。 3.6项目部材料部门负责工程的需用材料的组织和管理,审查分包单位材料供应 计划,检查验收进场材料质量。 3.7项目部预算部门负责分包单位工程审核现场收方签证、进度款和分包单位的 结算。 4 分包管理制度 4.1 合同 4.1.1 分包合同签定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包括的施工内容予以明确,如合同遗漏 的项目或未包括在招标书范围内的,分包单位需提出书面报告,由项目部会同监 理、业主协调解决。 4.1.2 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施工。

建筑施工企业对分包商管理

(1)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工程完工程度可靠性较低,管理当局藉此操纵收益。如根据管理当局的不同 对分包企业的管理 目前,大中型施工企业实行总分包管理是大势所趋,其原因是: 1、新的资质就位以后所建立的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体制,迫使大中型施工企业必须实行总分包的管理方式; 2、社会上蕴藏的大量劳动力和专业施工队,对减轻施工企业负担和适应施 工期间劳动力波动的需要具有很大的优势; 3、大中型施工企业目前完全具有管理大中型项目的能力。但要用自己的力量单独去完成某项目的建设却是不可能的,只有采取分包的管理方式,充分发挥总承包与分承包的各自的优势,靠技术精、管理强、智力密集的实力与组装社会劳动力相结合;靠总部服务控制、项目授权管理、专业施工强化、社会力量协作,走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大协作之路,才能实现市场的最大化,规模化和效益的最佳化。 目前,总分包方式在建设市场中采用的有两种: 一是自有人员管理与按工种的劳务分包(俗称包工不包料),结算方式是以定额工资总额为基数; 二是自有人员组成的项目班子,除基础和主体自己施工外,其他按专业分包(俗称包工包料),结算方式是以定额直接费为基数。 一、施工前对分包商的管理 1、对分包商的选择:分包商的选择是干好工程项目的关键。根据《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的规定,选用分包商时必须坚持如下原则: ①主体和基础工程必须自己组织施工; ②分包商必须具有营业许可证,其资质必须符合工程类别的要求; ③必须经过业主同意许可; ④分包商不能再分包。选择的条件:一是工程项目的类别、结构形式和工程技术含量;二是分包商的资质、社会信誉、服务态度以及施工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选用。根据工程招投标的进展,有目的地选择两三家进行考察、筛选,有些项目可以让分包商介入到投标活动中来,协助施工企业疏通关系,解决投标费用及保证金问题。

建筑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精编版

建筑劳务分包管理规定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建筑劳务分包管理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劳务秩序,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建筑业和谐发展,根据《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有建筑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作业是指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混凝土、、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架线等类别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拟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的,应当使用持有岗位技能证书、与本企业签有劳动合同、并由本企业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的职工组成的自有劳务作业队伍。 使用自有劳务作业队伍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在劳务作业开工10个工作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劳务作业人员身份证号、岗位技能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社保缴纳证明、人员名册等相关档案材料,并应在施工现场建立档案副本备查。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没有自有劳务作业队伍的,应当作为劳务发包人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分包给其它不具备建筑劳务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劳务发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办公、住宿、饮食、文化、卫生等临时设施;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各劳务分包企业之间的协调和现场管理;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评估、指导、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未执行劳动合同规定,拖欠、克扣劳务人员工资的,发包人应当对分包人所属劳务人员工资采取直接支付的措施。所需款项在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中扣除。 第六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经理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工资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 第七条劳务分包企业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禁止建筑劳务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延期支付或扣留分包人的分包价款。 第八条劳务分包企业现场作业人员中的特殊、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劳务企业生产操作(作业)人员2008年6月底持证上岗率不低于80%,到2009年全部达到持证上岗率100%。 第九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做好人员聘用、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培训、施工班组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特别要加强劳务价款和工资收支、印章使用、经办人员配备、证明材料归档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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