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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

前言

介绍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背景、立项和建设过程,简要说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测、监理以及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情况等。

1.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地理位置

说明项目在行政区划中所处的位置。点型项目介绍到乡(镇),线型项目说明起点、走向、途经县(市)、主要控制点和终点。

1.1.2主要技术指标

简要说明项目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等主要技术指标。

1.1.3项目投资

说明项目总投资、土建投资、投资方等。

1.1.4项目组成及布置

简要说明项目组成、工程布置和主要建(构)筑物,以及附属工程布设情况等。

1.1.5施工组织及工期

说明土建施工标段划分,以及弃渣场、取土场、施工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等辅助设施实际布设情况。说明项目计划及实际工期。

1.1.6土石方情况

说明项目实际发生的挖方、填方、借方、弃方数量,并说明借方来源、弃方去向及调运情况。建设生产类项目还应说明年排放灰渣(矸石、尾矿等)量及利用情况。

1.1.7征占地情况

说明项目实际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及类型。

1.1.8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

简要说明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情况。

1.2项目区概况

1.2.1自然条件

简要说明项目区的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情况。点型项目介绍到县;线型项目跨省的介绍到省,跨市(县)的介绍到市(县)。

1.2.2水土流失及防治情况

说明项目所涉及区域的水土流失类型、强度、容许土壤流失量等,点型项目介绍到涉及县所属的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三级区,线型项目介绍到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二级区。介绍涉及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

2.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情况

2.1主体工程设计

简要说明前期工作相关文件取得情况、不同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审核、审查)情况等。

2.2水土保持方案

说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单位、编制时间,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准机关、时间、文件名称及文号。

2.3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说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重大变更的主要内容、原因及审批情况等,简要说明其他变更情况。

2.4水土保持后续设计

说明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审批(审核、审查)情况,按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说明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3.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3.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说明建设期实际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下同)对照,说明变化的原因以及扰动控制情况。

3.2弃渣场设置

说明实际设置的弃渣场情况,包括弃渣场名称(编号)、位置、级别、堆渣容量、堆渣量、最大堆渣高度、渣场类型等特性;对4级及以上的弃渣场,通过项目建设前后遥感影像分析说明弃渣场周边环境和使用前后状况。对弃渣场周边存有敏感因素的应明确处置情况。

对照水土保持方案,说明弃渣场防治措施体系布设情况,以及防治措施体系是否完整、合理。

3.3取土场设置

说明实际设置的取土场情况,包括取土场名称(编号)、位置、取土量、最大取土深度、边坡坡比等特性。

对照水土保持方案,说明取土场防治措施体系布设情况,以及防治措施体系是否完整、合理。

3.4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说明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情况,与水土保持方案对照说明变化的原因,分析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的完整性、合理性。

3.5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

总体说明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防护工程完成情况。按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列表说明各项措施布设位置、内容、实施时间、完成的主要工程量等。对照水土保持方案,说明各项措施变化原因,分析其与原措施相比水土保持功能是否降低。

3.6水土保持投资完成情况

说明水土保持实际完成投资,与水土保持方案对照说明投资变化的主要原因。

4.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4.1质量管理体系

说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4.2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

4.2.1项目划分及结果

按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结合项目特点说明水土保持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过程及划分结果。

4.2.2各防治分区工程质量评定

按照分部工程列表说明质量评定结果,并附所有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签证资料。

4.3弃渣场稳定性评估

说明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情况及结论(原则上4级及以上的弃渣场应开展稳定性评估;其他弃渣场应根据弃渣场选

址、堆渣量、最大堆渣高度和周边重要防护设施情况,开展必要的稳定性评估)。

涉及尾矿库、灰场、排矸场、排土场等需要说明其稳定安全问题的,说明其安全评价情况。

4.4总体质量评价

根据各防治分区质量评定情况,说明总体质量评价结果。

5.项目初期运行及水土保持效果

5.1初期运行情况

说明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建成运行后,其安全稳定和度汛情况,工程维修、植物补植情况。

5.2水土保持效果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结合项目建设前后遥感影像或航拍等资料,分析说明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拦渣率、土壤流失控制比、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计算过程及结果。

对照水土保持方案,说明水土保持效果达标情况。

5.3公众满意度调查

说明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6.水土保持管理

6.1组织领导

简要说明水土保持工作机构、人员、责任分工及运行情况等。

6.2规章制度

简要说明水土保持工作制度建立和施行情况。

6.3建设管理

简要说明水土保持工程招标投标和合同执行情况等。6.4水土保持监测

说明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承担单位,委托及实施时间。对照水土保持方案及监测技术标准规范,从监测点位布设、方法、频次、季报和年报的报送等方面说明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6.5水土保持监理

说明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承担单位,委托及实施时间,以及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和职责。从质量、进度、

投资控制等方面说明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6.6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情况

说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监督检查时间、方式和检查意见等,说明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6.7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说明实际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情况,对照水土保持方案说明变化情况。

6.8水土保持设施管理维护

说明水土保持设施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以及运行维护情况等。

7.结论

7.1 结论

作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论,明确是否达到批准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

7.2遗留问题安排

存在遗留问题的,明确对策措施和安排。

8.附件及附图

8.1附件

(1)项目建设及水土保持大事记;

(2)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3)水土保持方案、重大变更及其批复文件;

(4)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审批(审查、审核)资料;

(5)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意见;

(6)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签证资料;

(7)重要水土保持单位工程验收照片;

(8)其他有关资料。

8.2附图

(1)主体工程总平面图;

(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水土保持措施布设竣工验收图;

(3)项目建设前、后遥感影像图;

(4)其他相关图件。

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资料 清单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或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书)及相应的批复文件;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相应的批复文件; 3、项目规划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文件; 4、水土保持施工总结报告(含各阶段的验收资料); 5、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6、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7、水土保持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8、施工总平图?CAD,设计变更、施工时序及堆土位置、堆土量说明; 9、土石方量及调配情况; 10、竣工图纸CAD、绿化景观工程施工设计资料及工程量(excel表格、透水铺装、停车场铺装、景观绿化等CAD图及效果图); 11、土建工程(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工程量及投资结算工程完工后的总投资及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投资明细(excel表格),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分别列出工程措施(如表土剥离、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排水沟、挡渣墙、护坡等)、植物措施(如栽植乔灌木、播撒草籽等)、临时措施(如临时拦挡、临时覆盖、临时排水沟等)的工程量及对应的投资; 12、实际占地、实际防治责任范围; 13、工程实际工期(实际开完工时间)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14、项目区及周边照片(施工前期和施工期)施工中关于水保的一些图片;? 15、相关单位名称及委托时间(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施工单位、主体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 16、工程建设大事记(主要涵盖前期进展、基坑开挖、土方回填、主体完工、室外施工、绿化施工、接受的监督检查等时间点); 17、图件: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工程竣工图、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总体布置图、排水措施典型设计图、拦挡工程典型设计图、植物绿化布设图(CAD 图); 16、其他资料: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凭证复印件、拆迁移民安置情况。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报告书编制指南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报告书编制指南 (深水[2006]135号) 1、前言 内容包括:项目来源及建设必要性,位置(含中心点坐标)、红线面积、建设性质和规模,工程立项或报建进展情况,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委托(包括证书等级和编号)及方案编制深度等(为保证方案对主体工程的评价客观公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与主体工程设计单位不得相同)。 2、方案编制总则 2.1方案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和法律设定的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规定,针对本项目特点阐述方案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2.2方案编制依据 按照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法律、法规,部委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含深圳市有关编制指南等),技术文件,技术资料等,分层次列出。 2.3方案编制深度及难度等级 原则上要求方案(设计)深度与主体工程设计阶段相一致。补报方案总体上要求按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施工期临时防护措施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方案编制难度等级综合考虑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强度和直接影响区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可划分为5级:1级(容易)*、2级(较易)**、3级(一般)***、4级(较难)****、5级(极难)*****。为便于操作,本指南推荐采用简化方式参照地形坡度和计算面积确定(见表1)。****及以上难度等级的项目要求严格技术评审,建议方案编制单位预先告之评估组织机构。 表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难度等级参照表 注: 1.计算面积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项目区外汇入径流集雨面积的50%;

2.二级公路及以上(含高等级公路)经过丘陵区长度超2公里和管线工程超5公里的项目可定为****及以上等级。 若项目直接影响区属于高敏感区(如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或主要工业、居民区等区域),方案编制难度等级应增加一级;直接影响区为非敏感区(如偏远山区等),方案编制难度等级可相应降低一级。 3、项目分析及水土流失预测 3.1项目区自然概况 介绍项目区周边环境情况,项目区内的各种地貌类型及面积(列表格)、地质、土壤情况,气象水文特征,植被情况(植被类型、主要群落结构、植被面积、覆盖率等,若有古树名木等历史遗迹,要在图纸上标明),生态用水来源和保障情况等;说明项目区是否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尤其是一级保护区要具体)或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等区域。 3.2社会经济情况 介绍项目区所属街道最近的人口、社会经济情况及城市片区规划等,对项目区域跨两个以上街道的项目,介绍相关行政区域的资料;对方案编制难度等级为***级(含本级)以下,此节可略。 3.3主体工程分析 3.3.1工程特性分析 按照采矿(石)、公路(高速公路)、水利工程、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市政工程等进行工程项目分类,概述项目特性及与水土保持的相关性;明确工程建设地点、规模、总投资、建设期、工程占地、地形条件和土石方平衡量(列出工程项目特性表)。临河及低洼场地项目要说明场地标高与下游河道或出水口的洪水位关系。 3.3.2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分析 对项目区平面布置、场地分区,施工时序,土石方开挖、运输、堆存方式,进场施工道路布置等情况进行分析;如有桥梁、隧洞的,还需说明桥墩挖桩、隧洞开挖工艺。对采石场要说明爆破方式和采石机械等。 3.4项目区周边水土流失及防治现状 说明项目区内各级侵蚀强度的面积和所占比例(列表格)、存在的水土流失类型及规定的水土流失容许值、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及现有的水土保持设施。 3.5水土流失预测 3.5.1预测的基础和依据 说明预测的基础资料和预测依据,水土流失预测是指在年均降雨条件下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全年可能产生的最大水土流失量和危害;对施工期不足一年的或计划避开雨季施工的项目,按最不利的条件预测全年的水土流失量。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案技术审查要点 为提高水土保持案技术审查质量,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GB50433-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GB50434-2008 )等技术标准,制定本审查要点。 一、总体要求 1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水利部有关规定。 2、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3、贯彻新政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4、遵守制度,廉洁从业,客观公正。 5、认真落实有关水土保持案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握水土保持案质量。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技术审查: (1)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 )选址选线未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的,或无法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案没有提出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围要求的;未避让《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规定应避让区域的。 (3)选址选线比选案从水土保持角度明显优于推荐案,无明显制约因素的。 (4)主体工程布局明显不利于水土保持的。 (5)工程扰动面积明显超过合理围的

(6 )排弃的砂、、土、矸、尾矿、废渣没有综合利用案的;确需废弃、没 有落实存放地的,或存放地设置不符合规要求的。 (7 )取土场地未落实,或取土场设置不符合规要求的。 (8)水土保持措施有重大遗漏或者明显不合理的。 (9)地点、名称、重要数据、图表等非技术性错误超过5处的。 (10)报告书编制质量差,评审会打分低于70分的。水土保持案技术评审赋分标准见附录1。 二、报告书各章审查要求 1综合说明 审查重点: 是否高度概括、简明扼要地反映案的主要容。具体要求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应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1.1.2项目基本情况 应明确项目位置,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项目组成,占地面积,土挖(含 表土剥离量)、填(含表土回覆量)、借、弃和表土剩余量,建设生产类项目还 应说明年排放灰渣量、矸量、排土量、尾矿量等,取土场和弃渣场数量,拆迁(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迁)建,开工与完工时间,总工期,总投资与土建投资,项目法人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标准完整版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 标准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 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评估、咨询等计费工作,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和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计列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水土保持勘测设计费按该文件执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可参考表1标准计列。

表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计列标准 二、水土保持监理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家发改委与建设部将共同开展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水土保持监理收费应按新标准计列。新标准未颁布前,可参考主体工程现有标准执行。 三、水土保持监测费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277-2002)要求,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监测设施费和施工期监测费。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设施费在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费中计列,施工期监测费可参考表2标准计列。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和监督实施,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是指生产建设过程中需要挖填土石方,扰动地表,损坏植被的生产建设项目。 第三条(管理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方案效力)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和施工、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实施“三通一平”前期工程。 第五条(编制机构)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编制。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第六条(方案内容)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生产建设项目概况及项目所在区域概况; (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与水土流失预测;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局; (五)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第七条(方案分类)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两类。 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不足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5万立方米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八条(方案深度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应当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深度,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阶段和

浅析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一、前言 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是项目建设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展开的依据。 为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查处的通知》(鲁水保函〔2019〕23 号),进一步遏制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宽松软”的问题,青岛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全面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督查,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监督执法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本文结合笔者参与最近补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技术审查,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做法进行探讨。 二、相关依据 1. 技术审查依据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当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意见是行政许可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技术审查的依据主要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51297-2018)、《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等,均是2018 年更新后新发布规范、标准。 2. 补报水保方案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生产建设项目应当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5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鉴于此,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本身属于违规行为。在实际技术审查中,要求报告中首先界定为补报性质,必须明确表明为什么补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附件 水土保持方案示范文本 B.1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及章节编排 1 综合说明 1.1项目简况 1.1.1项目基本情况 简述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位置(点型工程介绍到乡级、线型工程介绍到县级)、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项目组成、拆迁(移民)数量及安置方式、专项设施改(迁)建、开工与完工时间、总工期、总投资与土建投资等,明确工程占地面积、土石方“挖、填、借、余(弃)”量、取土(石、砂)场和弃土(渣、灰、矸石、尾矿)场数量。矿山工程尚应明确地质储量、首采区位置、服务年限、生产期年排弃渣量等。 1.1.2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简述项目工程设计情况和方案编制过程。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应介绍项目进展情况。 1.1.3自然简况 简述项目区地貌类型、气候类型与主要气象要素、土壤类型、林草植被类型与覆盖率、水土保持区及容许土壤流失量、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涉及水土保持敏感区情况。 1.2 编制依据 列出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依据的主要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技术资料。其他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在报告书相应位置说明。 1.3 设计水平年 根据本标准第4.1.3条的规定,确定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 1.4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按县级行政区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对跨县级以上行政区的项目,报告书后应附防治责任范围表),并符合本标准第4.4.1条的规定。 1.5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5.1 执行标准等级 确定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1.5.2 防治目标 根据本标准第3.1.3条的规定,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线型工程有分段标准时应确定分段指标值和综合指标值(对涉及区域较大项目,报告书后应附防治标准指标计算表)。 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1.6.1 主体工程选址(线)评价 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对主体工程选址(线)的评价结论。 1.6.2 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对建设方案、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取土(石、砂)场设置、弃土(渣、灰、矸石、尾矿)场设置、施工方法与工艺、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结论。 1.7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简述可能造成土壤流失总量、新增土壤流失量、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部位、水土流失主要危害。 1.8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简述各防治区措施布设情况。工程措施应明确措施名称、结构形式、布设位置、实施时段,植物措施应明确植物类型、布设位置、实施时段,临时措施应明确措施名称、布设位置、实施时段。 明确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工程量。植物措施统计面积,工程措施统计拦挡措施的体积、排水措施长度、边坡防护面积、土地整治面积、表土剥离数量,临时措施统计临时拦挡、排水数量及苫盖面积等。 1.9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简述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时段、方法和点位布设情况。 1.10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简述水土保持总投资和工程措施投资、植物措施投资、临时措施投资、独立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总则 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管理,统一概(估)算编制办法,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自身的特点,制定本规定。它是编制和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的依据。 2.本规定适用于中央投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或其他投资的矿业开采、工矿企业建设、交通运输、水工程建设、电力建设、荒地开垦、林木采伐及城镇建设等一切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3.本规定应与《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配套使用。 4.工程概(估)算应按编制年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开工前如设计方案有重大变更、国家政策及物价有较大变化时,应根据开工年的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重新编制,并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5.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管理和解释。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编制说明 1.本规定所称的“水土保持工程”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中所指的“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机械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植物措施工程”等。

2.工程项目可划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共四部分。 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第二节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1.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制度、规定。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3.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定额。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5.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6.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节概算文件组成内容 一、概算编制说明 1.水土保持工程概况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地点、工程布置形式、工程措施工程量、植物措施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等。 2.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主要指标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指标主要包括工程总投资、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预备费及其占总投资百分比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 (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编制提纲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编制提纲 一、简要说明 有关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说明。 二、防治责任范围 1.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实际发生的责任范围对比,调整变化的原因。 2.扰动土地的治理面积、治理率。 三、工程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在设计报告中的设计要点,重大设计变更。 四、施工 1.工程量及进度。各项防治工程完成的数量、实施时间,与批准的方案实施时间、工程量比较,并分析其原因。 2.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事故及其处理。 3.工程建设大事。包括有关批文,较大的设计变更,有关合同协议,重要会议等。 4.价款结算。批准的工程量及其投资,施工合同价与实际结算价对比,分析增减的原因。 五、工程质量 1.项目划分。水土保持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情况。 2.质量检验。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检验方法,检验结果。 3.质量评定。初步验收确定的各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对整体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价。 六、工程初期运行及成效评价 1.工程运行情况。各项水土保持工程建成运行后,其安全稳定性、暴雨后的完好情况,工程维修、植物补植情况。 2.工程效益 (1)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试运行期间控制水土流失面积,治理水土流失面

积及治理程度,项目区水土流失强度变化值。废弃土、石、渣的拦挡量、拦渣率,各类开挖面、拆除后的施工营地的平整、护砌量,植被恢复数量。 (2)植被变化。建设前、施工期间、竣工后林草植被面积,植被恢复指数。 (3)土地整治及生产条件恢复。土地整治率,施工临时占用耕地的恢复数量,土地生产力恢复能力。 (4)水土流失监测。根据水土流失专项监测报告,提出施工期间、工程运行后水土流失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对水系、下游河道径流泥沙影响,水土流失危害情况变化。 (5)综合评价。主体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的实际影响范围、程度、时间,水土保持工程的控制效果,防治成效。 七、附件及有关资料 1.工程竣工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 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资料 3.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合同、验收报告 4.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报告 5.水土流失专项监测报告 6.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图 7.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影像资料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最新版】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参加。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

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由有关行业组织实施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该行业组织制定。 第六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应当根据编制工作量确定,并纳入项目前期费用。 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开发建设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第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立项,且征占地面积在5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

水土保持验收工作说明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说明 ①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防治水土流失的各项措施,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工程完成后,应当进行自查初验,并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监理单位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②建设单位自查初验后应当委托评估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评估单位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和水土保持验收规程规范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评估,并出具整改意见。 相关规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的主要内容:(1)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包括落实责任、明确职责情况;(2)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情况,包括水土保持工程的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维护管理的经费是否有稳定的来源、是否有明确的水土保持工程维护管理机构和人员等;(3)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情况);(4)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情况,包括主体工程规模变更、主体工程设计变更、水土保持设计变更等;(5)水土保持监理情况,包括监理单位资质、监理方式、监理实施、质量控制、监理效果等;(6)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包括监测单位资质、监测计划、监测方法、监测实施、监测结果、监测效果等;(7)水土保持

措施完成情况;(8)水土保持工程质量;(9)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特别是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10)工程施工方法、水土保持新技术应用、水土保持新理念等;(11)水土保持报告制度落实情况;(12)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整改意见情况,包括流域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次数、内容和整改要求;(13)存在遗留问题的数量、重要程度、解决方法和可完善程度,并对遗留问题提出明确的完建改建意见;(14)生产运行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管理落实情况;(15)提出评估结论,包括水土保持措施数量、工程质量、水土保持投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后续管理可靠性,总结水土保持防治的经验与教训,明确后续应解决的问题及对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研讨会议纪要》 ③建设单位根据评估单位出具的意见进行项目整改。 ④项目整改完成后,评估单位进行现场复查,复查通过后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⑤评估单位同意验收后,建设单位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⑥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成立验收组,依据验收申请、有关成果和资料,检查建设现场,提出验收意见。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报告、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应当参加现场验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强制条文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强制条款) 3.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及其措施总体布局应遵循下列规定: 1 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系的扰动和损毁,保护原地表植被、表土及结皮层,减少占用水、土资源,提高利用效率。 2 开挖、排弃、堆垫的场地必须采用拦挡、护坡、截排水以及其他整治措施。 3 弃土(石、渣)应综合利用,不得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在专门的存放地,并按“先拦后弃”的原则采取拦挡措施,不得在江河、湖泊、建成水库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布设弃土(石、渣)场。 4 施工过程必须有临时防护措施。 5 施工迹地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恢复其利用功能。 3.2.1 工程选址(线)、建设方案及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址(线)必须兼顾水土保持要求,应避开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 2 选址(线)应避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严重试验区、不得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3 城镇新区的建设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和景观效果。还应建设灌溉、排水和雨水利用设施。 4 公路、铁路工程在高填深挖路段,应采用加大桥隧比例的方案,减少大填大挖。填高大于20m或挖深大于30m的,必须有桥隧比选方案。路堤、路堑在保证边坡稳定的基础上,应采用植物护坡或工程与植物防护相结合的设计方案。 3.2.2取土(石、料)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严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分的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料)场。 2在山区、丘陵区选址,应分析诱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可能性。

3.2.3 弃土(石、渣)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得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 2 涉及河道的,应符合治导规划及防洪行洪的规定,不得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设置弃土(石、料)场。 3 禁止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布设弃土(石、料)场。 3.2.4 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避开植被良好区。 2 应合理安排施工,减少开挖量和废弃量,防治重复开挖和土(石、渣)多次倒运。 3 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时序,缩小裸露面积和减少裸露时间,减少施工过程中因降水和风等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 4在河岸陡坡开挖土石方,以及开挖边坡下方有河渠、公路、铁路和居民点时,开挖土石方必须设计渣石渡槽;溜渣洞等专门设施,将开挖的土石渣导出后及时运至弃土(石、渣)场或专用场地,防止弃渣造成伤害。 5施工开挖、填筑、堆置等裸露面,应采取临时拦挡、排水、沉沙、覆盖等措施。 3.2.5 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道路、伴行道路、检修道路等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减少施工扰动范围,采取拦挡、排水等措施,必要时可设置桥隧;临时道路在施工结束后进行迹地恢复。 2主体工程动工前,应剥离熟土层并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作为复耕地、林草地的覆土。 3 较少地表裸露的时间,遇暴雨或大风天气应将加强临时防护。雨季填筑土方时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避免产生水土流失。 4临时堆土(石、渣)及料场加工的成品料应集中堆放,设置沉沙、拦挡等措施。 5 开挖土石和取料场地应先设置截排水、沉沙、拦挡等措施后再开挖。不得在指定取土(石、料)场以外的地方乱挖。 6 土(砂、石、渣)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沿途散溢,造成水土流失。 3.3.1 风沙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控制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等扰动范围,保护地表结皮层。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建设期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行政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土保持工作涉及的范围主要是水行政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第三条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谁开发建设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 二、分工与职责 第四条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认真组织公司全体人员,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国家、省、部有关水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积极联系本地区水保部门,明确工程项目的水保要求,制定和落实工程项目的水保措施。 3、加强各施工单位水保检查和监控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的监理、监测的管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施工单位进行水保工作的评定。 4、督促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坚持清

结生产,综合利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的降低各种材料的消耗,将工程项目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 第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认真组织各施工参建人员,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国家、省、部下发的有关水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交底书。 2、积极配合当地水保部门,明确相关要求,制定和落实各项目水保措施。 3、加强日常检查和监控工作,加强对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的检查及管理,记录存档。 4、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咨询单位的工作职责 1、咨询单位主要负责对水土保持设计方案和措施进行审查。 2、审查施工图设计时,应对水土保持措施、方案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和技术要求的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方案、实施办法进行审核,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发现存在问题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协调组织处理。 第七条设计单位的工作职责: 1、设计单位主要对水土保持的设计负责。在设计中要全面贯彻

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施工总结报告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生产项目厂区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经济开发区。 建设和生产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2573.22 〃,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共规划建筑3处,总建筑面积10502.72川,总占地面积为8848.42讥3处建筑包括:1#综合车间1、2#式验及检测中心、3#综合车间2。最终建成**、直接服用饮片试验及检测中心和生产车间。产品为**、直接服用饮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产品630t、微粉6t。 建设工期:2012年4月-2013年5月,总工期14个月。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00万元。 1.1工程位置及任务 ****生产项目厂区建设工程场址位于**市经济开发区内,用地北面为** , 西面为**,西北面为**,东面为**,东南面为**,南为**。 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建设**、直接服用饮片试验及检测中心和生产车间,产 品为为**、直接服用饮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产品630t、微粉6t。 1.2工程布置、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22573.22 〃,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各类建筑物工程(占地面积8848.42川)、景观绿地工程 (0.37hm2)、道路广场工程(0.71hm2)等项目。 建筑构物工程主要包括1#综合车间1 (3899.16 m2). 2#试验及检测中心 (2554.3 m)、3#综合车间2 (3988.16 m2) o 景观绿化工程:景观绿化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区域集中绿化,以简单的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自验报告示范文本、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示范文本 前言 简要介绍项目背景、立项和建设过程、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自验情况等。 1 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1 项目概况 1.1.1 地理位置 说明项目在行政区划中所处的位置。点型工程介绍到乡(镇),线型工程应说明起点、走向、途经县(市)、主要控制点和终点。 1.1.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包括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1.3 项目组成及布置

说明项目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构)筑物、工程布置等。 1.1.4 施工组织及工期 介绍土建施工标段划分、施工场地布置、施工道路、工期等。 1.1.5 工程投资 包括工程概算总投资、土建投资、投资方等。 1.1.6 工程占地 介绍工程实际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及类型。 1.1.7 土石方情况 介绍工程实际发生的土石方挖填数量。建设生产类项目还应说明年排放灰渣(矸石、尾矿等)量及利用情况。 1.1.8 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简要说明拆迁(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迁)建内容、规模和实施单位。 1.2 项目区概况 1.2.1 自然条件

简要介绍项目涉及区域的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情况。点型工程介绍到县;跨省的线型项目介绍到省,不跨省的线型项目介绍到市。 1.2.2 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情况 介绍项目所涉及区域的水土保持分区、水土流失类型、容许土壤流失量等,点型工程介绍到涉及县(市)所属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三级区,线型工程介绍到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二级区。介绍涉及的国家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 2 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情况 2.1 主体工程设计 简要说明前期工作相关文件取得情况、不同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情况等。 2.2 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及后续设计 简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批复和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情况。 2.3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开发建设项目开垦荒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样本:开发建设项目开垦荒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申报材料: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相关前期文件: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任务委托书、方案大纲评估意见、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专家组预审意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审批流程:1、审查材料;2、实地勘测;3、予以初审;4、作出行政审批。[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从补齐相关资料之日算起)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权限:中央立项,且征占地面积在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或者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中央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五十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五十万立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地方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跨地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持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各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省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市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 关键词:水保方案编制环保水保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保方案审批申请表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土地复垦施工方案土地复垦技术标准。 水土保持方案(水保方案)报告书编制格式说明: 依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写格式和内容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保监[2001]15号)。 版面格式:用A4幅面(210mm×297mm),插图(表)可适当加大。 图件格式:各类图件要求用CAD制作,制图格式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 (一)方案封面的要求 颜色:方案及所有附件的封面均应为彩色皮纹纸印制,送审稿为墨绿色,报批稿为浅湖蓝色。 版式:封面左上角为设计单位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质证号和工程设计证书号,用3号或4号宋体字印制。右上角为年号和本年度所编制的项目序号。 封面上方为文件标题,第一行为工程名称,用2号或3号宋体字;第二行为水土保持方案,用初号或小初号黑体字;第三行标明,送审稿或报批稿,用括号表出,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SL204 —98 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实施日期:1998 年 5 月 1 日1998-02-05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SL204-98 的通知 水科技[1998]47 号根据1995 年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计划,由部水土保持司主持、主编制定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发布。标准名称和编号为:强制性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 —98。本标准自1998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土保持司,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8 年 2 月 5 日 前言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水利部第 5 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 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本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总则。简述编制本规范的目的和意义,适用范围,水土保持方案分阶段的要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及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方案应达到的目标等。第二部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主要有水土保持方案各设计阶段的要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及其基本情况调查、水土流失预测、防治方案的制定、投资概(估)算和效益分析等。第三部分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对防治开发建设项目水 土流失的拦渣工程、护坡工 程、 绿化工程等7 个方面的措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防风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分别提出技术要求。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本规范的参编单位: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规划设计院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 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焦居仁刘震刘万铨曾大林蔡建勤王欣成姜德文汪有科严国民付永杰 1 总则 1.0.1 2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阶段要求 2.1.1 3 拦渣工程一般规定 3.1.1 注:表中S r 是与基础形状有关的形状系数,可参照条文说明计算。 3.3.5 4 护坡工程一般规定 4.1.14m20m 、结构紧密的均质土坡,或高度小于12m 的非均质土坡。2)从上到下,削成同一坡度,削坡后比原坡度减缓,达到该类土质的稳定坡度。3)对有松散夹层的土坡,其松散部分应采取加固措施。 2 折线形:1)适用于高12m —20m 、结构比较松散的土坡,特别适用于上部结构较松散,下部结构较紧密的土坡。2)重点是削缓上部,削坡后 保持上部较缓、下部较陡的折线形。3)上下部的高度和坡比,根据土坡高度与土质情况,具体 分析确定,以削坡后能保证稳定安全为原则。 3 阶梯形:1)适用于高12m 以上、结构较松散,或高20m 以上、结构较紧密的均质土坡。2)每一阶小平台的宽度和两平台间的高差,根据当地 土质与暴雨迳流情况,具体研究确定。一般小平台宽 1.5m ~2.0m ,两台间高差6m ~12m 。干旱、半干旱地区,两台间高差大些;湿润、半湿润地区,两台间高差小些。3)开级后应保证土坡稳定。4大平台形:1)适用于高度大于30m ,或在8 度以上高烈度地震区的土坡。2)大平台一般开在土坡中部,宽4m3m ~5m ,齿槽宽度1m~2m 。在齿槽上修筑排水明沟和渗沟,一般深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标准

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评估、咨询等计费工作,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和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计列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水土保持勘测设计费按该文件执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可参考表1标准计列。

表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计列标准 二、水土保持监理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家发改委与建设部将共同开展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水土保持监理收费应按新标准计列。新标准未颁布前,可参考主体工程现有标准执行。三、水土保持监测费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277-2002)要求,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监测设施费和施工期监测费。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设施费在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费中计列,施工期监测费可参考表2标准计列。

表2 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费计列标准 注:地貌类型调整系数山区为,丘陵及风沙区为,平原区为。 四、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规定,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咨询评估单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其费用可参考表3标准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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