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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土地确权操作程序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土地确权操作程序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土地确权操作程序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土地确权操作程序

(市国土局、市城中村改造办二○○八年九月八日)

为了规范城中村改造中土地确权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特制定如下操作程序。

一、适用范围在国务院批准的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建成区的城中村,经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批准实施城中村改造,其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城镇居民户口,村委会转为居委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转为股份公司后,均可以申请办理土地确权手续。

二、操作程序

(一)申请改造后的股份公司申请土地确权,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土地确权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对该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批准文件。

4.区政府关于完成无形改造工作的文件。

5.公安机关关于完成农转居工作的确认文件。

6.股东(或居民)大会关于同意办理土地确权和申请用地的决议。

7.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8.规划定点图及勘测成果表。

9.超过城中村改造用地标准的,附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订的剩余土地收购储备协议。

10.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1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1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申请人申请土地确权,应当如实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

1.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确权申请,市国土资源局经初审,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土地确权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确权

1.市国土资源局受理土地确权申请后,应会同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对申请确权的土地进行实地踏勘,核实地籍调查结果有关内容,必要时,可以就有关事项向申请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询问。2.经审核认为可以依法确定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将拟确权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经市国土资源局研究同意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制发市人民政府土地确权文件,确定申请确权的土地为国家所有,申请人可以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3.申请人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政府土地确权文件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登记发证申请人持确权文件及其它土地权属登记资料,申请办理土地权属登记,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核发土地权属证书。

主题词:城乡建设城中村土地通知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厅,西安警备区,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各区、县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9月12日印发

土地证流程

建设项目办理土地证 目录 一、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1) 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与审批 (1) 三、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1) 四、办理选址意见书 (1) 五、建设用地预审(不是必须环节) (3) 六、项目建设用地报批 (4)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查 (6) 八、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编制与审批 (7) 九、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与审批 (9) 十、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与审核 (10) 十一、项目立项审批 (12) 十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与评审 (14) 十三、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报告的编制与评审 (16) 十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合同 (17) 十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9) 十六、设计方案、施工图的编制与施工图的审查 (23) 十七、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编制 (24) 十八、土地证 (26) 十九、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7) 二十、施工许可证 (28) 二十一、其他环节备注 (30)

建设项目从启动到获得土地证过程中需要办理的手续有: 一、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现需要学院提供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资金来源情况。 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与审批 备注:若建设项目使用政府投资,则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并由财政出资的同级发改部门审批。 三、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备注:审批类项目不需要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四、办理选址意见书 (一)收集资料 1.需要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单位机构代码证、委托书。 2.被委托方需要准备的资料: (1)申请报告、申请表(被委托方编制,委托方签字盖章) (2)地界测量成果(被委托方编制); (3)发改部门批准文件(目前有政府支持性文件,需咨询能不能代替发改部门批准文件); (4)项目选址研究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公示意见等(若项目属于大型建设项目则需要编制此报告,并且经过专家评审。大型建设项目范围:a.25层以上(含,下同)的房屋建筑工程;b.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c.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d.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e.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f.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备注选址研究报告的编制要求:要求编制单位具有城乡规划编制

房地产开发工作流程图及全过程【最新版】

房地产开发工作流程图及全过程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全过程 目录 第一章:项目决策阶段 第二章:前期准备阶段 一、获取土地使用权 二、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三、规划设计 四、建设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 五、申办《施工许可证》 六、招标 第三章:工程建设阶段

1、施工用水电及通讯线路接通,保证施工需要 2、施工场地平整,达到施工条件 3、施工通道疏通,满足施工运输条件 4、施工图纸及施工资料准备 5、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准备 6、临时用地或临时占道手续办理 7、施工许可批文及办理开工手续 8、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进行现场交验 9、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10、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11、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协调

第四章:项目销售阶段 一、申办《销售许可证》 二、商品房销售及按揭办理 三、申请竣工验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四、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五、进行权属登记,取得《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六、物业移交 第五章:交付使用阶段 从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程序上讲,房地产开发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建设阶段、销售阶段和交付使用阶段。 第一章: 项目决策阶段

产开发项目经董事会(企业主)批准初步立项后,转由企业战略发展研究中心(策划部)进行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的内容 可行性研究的根本目的是实现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减少或避免投资决策的失误,提高项目开发建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有: (1)项目概况; (2)开发项目用地的现场调查及动迁安置; (3)市场分析和建设规模的确定; (4)规划设计影响和环境保护; (5)资源供给及资本运作方案; (6)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土地手续办理工作流程

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工业园 土地报批手续办理工作流程 一、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申请 (一)办理程序 凡涉及农用地的建设用地项目,向市土地局发展规划处提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申请及相关资料;有关文件、资料经市土地局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办公会通过后,上报省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逐级下发批文。 (二)需提交的资料 1、项目可研性报告。 2、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申请。 3、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图。 4、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备案) (一)办理程序 凡涉及预审的建设用地项目,向市土地局发展规划处提出用地预审申请;有关文件、资料经复核同意后,由发展规划处确定专人办理;承办人员对建设用地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经现场踏勘后,形成本处的初审意见;由发展规划处将初审意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后,由承办人员拟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报经处长审核和分管局长审定后发文。 (二)需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3、需审批的建设项目还应该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5、资金证明,法人资质证明及相关文件; 6、规划局定点; 7、工业项目还需提供环评报告或环保部门出具环评批复; 8、涉及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提供局部规划批复文件、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经过指标调剂的提供批复性文件。 三、土地征用报批 (一)办理程序 建设项目预审(备案)报经批准并下发批复后,由市国土资源局通知管委会缴纳耕地开垦费或者开垦保证金。 由园区管委会按照调剂指标确定项目建设需征用土地的范围、面积,协助区土地局编制征地安置补偿标准,办理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 的通知 文号:成国土资发〔2008〕602号 签发单位: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签发时间:2008-11-21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保护抵押权人、抵押人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一)无地上建(构)筑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宗地内无地上建(构)筑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指现状为空地,简称"空地抵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现有抵押登记程序办理。 (二)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或已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或房产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再单独设立土地使用权抵押,可办理一并抵押登记。

(三)地上建(构)筑物未办理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地上建(构)筑物,经核实未办理房产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同时,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一并抵押。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空地抵押"后,现状仍为"空地"的变更抵押登记 未超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或批准延期期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 超过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或批准延期期限的,经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认定为非闲置土地或认定为闲置土地但已经处置完毕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 (二)"空地抵押"后,地上新增了建(构)筑物的变更抵押登记 地上新增了建(构)筑物,但经核实未办理房产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但抵押标的不含新增建(构)筑物。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办理 (一)未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或批准延期期限的 由抵押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国有土地收储程序62038

国有土地收储工作流程补充说明 一、提出申请 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国土分局提出土地收购储备申请,同时一次性交付以下材料: 1.国有土地收储申请。 2.上级公司或上级管理部门同意收储的意见。 3.土地使用证、地籍调查成果或土地权属的其他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的其他凭证;出让合同或划拨用地手续等土地来源相关文件。 4.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关于被收回土地及其地上房屋设定抵押、质押、优先权或其他担保物权限制情况和被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情况的说明。 6.现场照片。 7.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文件。 8.其他有关资料(如:航拍图、地形图、控规图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 二、现场踏勘 对拟有偿收回地块的四至范围、地上物状况、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踏勘。

三、权属及规划核实 1、核实拟有偿收回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情况及抵押、查封等其他限制条款。 2、对权属清晰,无抵押、查封等他项权利限制的地块,核查其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会同规划部门确认规划用途、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等规划情况。 3、最终将申请收储地块事宜上报区政府,待区政府批准同意后,进行收储工作。 四、评估测算 由评估机构对拟收储地块进行现状综合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提供土地收购、拆迁安置及补偿等费用的测算数据。 五、收储价格审核及确定 评估机构提供的收储价款,由储备中心初审完毕后,会同国土分局内部相关科室及区财政局、发展改革、规划分局、审计局、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联审,联审完毕后将结果报区政府新城会审议,确定最终收储价格。 六、签订收储协议 收储价格经区政府批准后,国土分局土地储备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协议》。 七、支付收购费用 国土分局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和方式,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国有土地收储补偿费。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标准版).doc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规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予乙方,作为甲方对乙方所负债务的担保,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共同协商,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宗地坐落于___区______街___号,面积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___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评估,并由_________市国土资源局确认(备案)使用权总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许可抵押限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该宗地曾于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抵押予__________________,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担保债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 第二条甲方根据土地使用权抵押许可抵押的限额,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全部(部分)抵押给乙方,土地范围已经双方确认(见附图)。 第三条担保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设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权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有关税费和乙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 第五条抵押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条抵押期间,已设定的土地使用权由甲方占管。甲方应保证土地的完整。甲方在占管期间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以及作其它权属处分,乙方对抵押物有检查监督权。 第七条发生自然灾害造成抵押物和附着物毁损时,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乙方。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应企业兼并、更名、分立或死亡时,应通知对方并由新的企业或继承人、遗产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根据国家

企业办理土地证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办理土地证需要哪些资料 目前公司办理土地证大多为以下三种情况:一种是该公司刚从**部门取得国有土地,要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土地证(业内人士称临时土地证),它是为了企业及时能融资贷款,以解决基建和出让金等款项的支出;另一种是公司基建项目和相关工程已经全部完成,规划、设计等部门对建设项目已经竣工验收,该公司向土地局申请变更登记(因为此时包括用地占地范围、建筑面积、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经济指标已明确),申请变更登记领取土地证(业内人士称正式土地证),有些地方为了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使用者的用地行为,健全完善建设项目的变更登记,加快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在变更登记前,必须先由国土部门进行建设项目复核验收,把复核验收作为变更登记的前置条件,如:关于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通知(浙土资发〔2009〕3号)第三项、温州市区房地产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工作方案(试行)(温土资发〔2008〕255号)等文件条文有明确规定。最后一种是从其他公司买卖取得,这种情况较少,这里不多说。办理土地证一般程序是:行政审批处或窗口受理并移交地籍处;2、现场踏勘;3、地籍处经办;4、地籍处处长寝审;5、局领导审核;6、市局核准并注册、缮证、移交窗口;6、通知申请人缴费领证。上述程序完成一般是2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日和地籍测绘时间及成果修改时间)。初始登记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及供地定界报告(包括供地定界图、面积计算书);3、地价款**;4、契证及契税**;5、发改委立项文件;6、建设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总平

图;8、宗地界址表、宗地(草)图等地籍调查成果资料;9、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身份证;10、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11、其他应提交的材料。(上述材料各地不尽相同,多少有所增减,建议你到当地国土部门受理窗口当面咨询,并索取收件资料单)变更登记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2、土地证(原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5、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复印件);6、宗地图、指界表---测量成果表(由公司请测量部门地籍测量再提供);7、房产证(原件、复印件);8、带好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9、如委托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 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抵押流程

土地使用权抵押流程

地产抵押按房地产的现状主要可分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建设工程抵押、预购商品房期权抵押、现房抵押。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流程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以政府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且土地上尚未建造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在中国,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以行政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一般流程为: 第一步,债务合同(主合同)依法成立,为履行债务合同,抵押人提供其依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担保,房地产经纪人在从事土地使用权抵押经纪活动中要注意区分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应符合以下条件:1、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必须全部付清,并经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2、该土地使用权所担保的主债权限于开发建设该出让或转让地块的贷款;3、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4、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定和出让合同的约定。 第二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从合同),将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第三步,抵押双方将抵押合同、债务合同及房地产权属证书等有关资料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第四步,领取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及经登记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按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抵押权人保管,而房地产权利证书经登记后应归还给产权人,抵押权人不能擅自扣押房地产权利证书。 第五步,债务履行完毕,抵押双方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如下:

抵押当事人应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复印件: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2)抵押当事人的资格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4)以期权房屋作抵押的,须提交有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5)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6)上级机关批准其以房地产作抵押的证明。登记机关审查后,对合法的抵押予以登记,在权属证书上办理登记,核发载明抵押权的《他项权证》。《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领取及持有,经注记的权属证书发还抵押人保管。登记机关将有关材料复印存档,登记资料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 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物权法》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

各种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的部门和流程梳理(终审稿)

各种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的部门和流程梳理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各种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的部门和流程梳理时间:2015-08-14|作者:石陈荣|浏览:1249 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原件)。 不动产抵押: (一)无地上定着物的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登记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 法律依据:《城市》第62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5章 办理流程: 1、土地登记申请人向所在辖区国土分局申请土地登记; 2、各区国土分局受理登记,完成初审意见; 3、市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网上审核; 4、各区国土分局完成注册登记,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所需材料: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原件)、被

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原件); 3、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原件);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可只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 4、抵押双方对被抵押土地的综合情况确认证明(原件),内容应当包括①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的土地抵押登记行为按照企业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或已取得有批准权的部门同意;②土地证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规划条件、地上物的权属情况;③申请土地抵押的面积、市场确认价值及土地抵押担保价值;④双方应保证抵押权实现时按照国家规定补交所获土地收益;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合法的权属证明(原件); 7、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3、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税费发票等);

土地证办理流程指南

办理土地证流程 一、对于已办理房产证,申请时提供材料不齐的,申请人把材料收集齐全就可按有关程序办理土地证;原用地单位未申请土地登记的,由国土资源部门责令限期申请办理;原用地单位因注销、解散等原因已不存在的,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等,代替原用地单位先进行建设用地复核验收,验收合格的,可先以原用地单位的名义办理整宗土地的登记,再凭房产证办理土地分割登记。 二、如原用地单位因超容积率建设或地价款、有关规费未缴齐导致无法办理土地证的,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原用地单位仍存在或未经清算程序即注销营业执照的,通过司法途径追缴地价款和有关规费,司法程序启动后即可办理土地登记;原用地单位经清算、注销营业执照后主体不存在,地价款和有关规费已无法追缴的,市本级由各区政府提出免缴处理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凭市政府的批准意见办理土地登记。 三、因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政策福利性用房改为商品房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予以分类处理:属于政府下属指挥部或国有房开公司开发的,经原开发主体的市、县级主管

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共同认定,并出具书面地价款结算承诺书后,可补办用地手续,再办理土地登记;属于非国有单位开发的地块,可咨询国土资源部门办理。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改变土地用途后,出让合同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部分不符)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对与原批准用途一致的部分,凭房产证办理土地证;改变用途的部分,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由国土资源部门报政府补办土地用途更改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再办理土地登记。 五、原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其原有国有划拨土地建设职工宿舍,经房改后售予本单位职工,并已领取房产证的,按市政府有关批文办理土地证。 六、已办理房产证但因征地、供地等手续缺失,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又分三类情况处理:征地、供地手续不齐的,先补办农转用、征收、供地手续,再办理土地登记;因政府原因造成供地对象与实际开发主体不符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可补办转让手续,并按转让行为发生时的标准补缴有关税费后,再办理土地证;未经过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的,由原用地单位或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负责办理规划、建设验收后,再申请土地登记,各相关部门免予处罚及追缴违约金。

办理土地证委托书范文

办理土地证委托书范文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与本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一、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书是公民、法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公证处是对委托书上委托人签名或捺指印、盖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二、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委托事项、受托人的权限、委托的期限等由委托人被代理人自行决定,公证机构对委托书的内容不作干涉。请在办理委托书公证前,与将要接受委托书的机构、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以确定委托书的格式和内容,以利于委托书的顺利使用。请在确认你们自书的委托书或请公证人员代书的委托书的内容已经完全表达你们本人的意愿并且符合使用方的要求后,在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按指印。 三、受托人是否接受委托由受托人决定。委托人应委托自己了解、信赖的人作为受托人代理人,并依据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信赖程度确定委托的权限和期限。委托人可在委托书内对受托人代理人的权限作一定的限制如委托售房时,可在委托书内限定房屋的最低售价等。 四、委托人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委托人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受托人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五、委托人所委托的事项必须是真实的,委托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委托人的合法所有、并且依法可以处分的财产,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德,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六、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和做出委托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的,没有受胁迫或受欺骗的情况。如有受胁迫、受欺骗等情况的,请如实告知公证员。 七、委托人如有配偶的,委托他人办理夫妻共同事务、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要分别或共同出具委托书,隐瞒婚姻状况,单方面出具委托书去办理夫妻共同事务或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其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上述告知书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公证当事人: xx年 xx月

各种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的部门和流程梳理

各种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的部门和流程梳 理 时间:2015-08-14??|??作者:石陈荣??|??浏览:1249 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 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 或者认证(原件)。 不动产抵押: (一)无地上定着物的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登记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2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5章 办理流程: 1、土地登记申请人向所在辖区国土分局申请土地登记; 2、各区国土分局受理登记,完成初审意见; 3、市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网上审核; 4、各区国土分局完成注册登记,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所需材料: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原件); 3、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原件);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可只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 4、抵押双方对被抵押土地的综合情况确认证明(原件),内容应当包括①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的土地抵押登记行为按照企业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或已取得有批准权的部门同意;②土地证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规划条件、地上物的权属情况;③申请土地抵押的面积、市场确认价值及土地抵押担保价值;④双方应保证抵押权实现时按照国家规定补交所获土地收益;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合法的权属证明(原件); 7、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杭州土地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杭州土地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为您推荐】龙泉驿区律师蒲江律师鄞州区律师武宁县律师宿城区律师洪泽县律师香河县律师崇州市律师杭州目前已实施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两证合一证,也即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证书上去。两证合一以服务人民为标准,不仅节省了办理流程,省时省力,也为大众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小编将会为您详细介绍杭州土地证办理流程。 一、在开发商处领取的证件 1、交付使用证明原件(盖章的) 2、两张分户图 3、购房发票(之前已开发票就不需要领)。

二、办理土地证所需材料及流程 (1)维修基金。 需要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商品房买卖契约》1、2、13,16,19,24页或32页。 4、分户图复印件。 (2)契税。 需要提供的资料:1、《商品房买卖契约》1、2、16,32页或者1,2,19,24页。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分户图复印件。 三、办理产权证。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填写好的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提供户口本)。 3、契税发票(蓝联)和维修基金发票原件(绿联)。

4、分户图2张(开发商提供)。 5、乙方契约正本原件(副本)。 6、购房发票原件(办证联)。 7、房屋交付使用证明原件(开发商提供)。 8、共有声明(产权名字两人以上的,必须都到场)。 9、按揭材料。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申请表、抵押受理单、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办理产权证需要十五天(领证时要交工本费),请先准备好复印件带上原件。 四、土地证的东西和程序 时间:拿到产权证后。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商品房买卖契约》1、2页复印件、最后一页盖章部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证上的所有人的身份证,未成年提供户口本)。 3、产权证及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全套是指图也要复印)。 4、申请表(土地局现领现填)。

土地抵押流程

土地抵押流程 一、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及准备工作 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抵押权人认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后,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 (2)以划拨、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质实行差额抵押,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4、抵押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在《抵押许可证》上应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规定该宗地抵押率,最高抵押金额。同时在《抵押许可证》上注明“本证仅作为可以抵押之证明,在贷款,抵押协议签订后,应到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行为无效”这一限制性条款。 二、向当地政务中心提交抵押权申办材料 1、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 2、抵押双方签订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原件) 3、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 7、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上有房屋的) 7、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说明:①地上没有附着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抵押的,不受理报件。②地上有附着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需提供双方就处置土地时优先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承诺书。③属于分割土地设定抵押登记的,需提供具有土地勘测定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抵押土地界线图,并由抵押双方共同认可。抵押期满后涉及法院裁定需处分土地的,应由规划部门出具规划兰线图。④以上材料要求报送一式一份。 三、受理流程 1、当地分局地籍利用科受理 2、对欲抵押土地进行权属调查 3、分局对该申请进行审核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答:下列国有土地可以抵押: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三)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下列国有土地不得抵押: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二)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国有土地; (三)被依法查封的国有土地; (四)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一、相关法律规定: 1、《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第五十六条:“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2、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国土[籍]字第2号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3、《国土资源部关于企业间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2000]第582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你厅《关于企业间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问题的请示》(浙土资发[2000]24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企业间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的前提是企业之间订立的债权债务主合同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需要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应首先办理批准手续。二、企业之间订立的主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为保证债权实现,债务方企业可以依法取得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4、《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1月15日国土资发[2004]9号)“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定抵押,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视同已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必再另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审批手续。” 二、从以上规定可见:

土地取得流程

一)土地使用权交易可采用下列方式: 1、挂牌交易,即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交易条件(含最低交易价)在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公告,并接受交易申请得行为。 2、拍卖,即通过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得行为。 3、招标,即通过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由投标人进行投标,经评标后确定中标人得行为。 (二)招标、拍卖委员会得组成与职责 1、组成: 以招标、拍卖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得,委托人应设立招标委员会或拍卖委员会,招标委员会或拍卖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委托人选派1名工作人员作为招标委员会或拍卖委员会主任,其余人员从土地交易市场专家库中随机抽出确定。 2、招标委员会主要职责: 审定招标最低中标价,审查投标人资格,主持开标、评标与定标工作,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确认书。 3、拍卖委员会职责:审定拍卖最低成交价,审查竞买人资格,指定拍卖主持人 又称场地使用权。我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授予得使用土地得专门权利。 土地使用权就是我国得一项特殊得无形资产。我国《宪法》规定,土地为国家所有,任何单位与个人都无权拥有土地。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占用使用得土地均未在会计上反映。1988年修订后得《宪法》与《土地管理法》允许有偿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随后,国务院

颁布了《中华人民共与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就是指政府将国家或集体所有得土地,按照指定地块、用途与其她条件,有偿地供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开发经营,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向政府支付出让金儿使用金,出让金就是土地使用权让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向政府一次性支付得价款,使用金就是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因使用土地而定期向政府交纳得费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就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给其她单位或个人得行为,后者应向前者支付转让金。 土地使用权成本包括支付给政府得出让金或支付给其她单位得转让金以及迁移补偿费、场地平整费、丈量费与法律手续费等。如果国家以土地使用权向股份有限公司作价入股,则以评估得价值为依据。 定期向政府交纳得土地使用金于支付时作为当期费用处理,不予资本化。 如果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则在规定得期限内摊销其成本;如果无期限,可以不摊销。 继续追问: 能较详细说明从第一步开始具体怎么做得操作流程吗? 补充回答: 第一步: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获取 一.土地获取工作流程 1、确定目标城市 在公司发展战略方针得指导下,结合我国各地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特征,制定公司房地产业年度发展计划,确定公司房地产业发展得目标城市。 2、项目获取途径 项目获取主要分为以下两种途径: ①直接购买土地获取项目 通过报纸、网络等途径收集目标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与土地市场交易情况。通过对当地房地产市场分析与对当地政府部门公布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初步估计出让土地成交价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目标地块。 ②通过朋友、社会关系等途径获取合作开发项目。 3、确定土地价格及报价策略 在确定房地产报价策略时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①公司组织人员现场调研:根据目标城市以往国有土地交易情况与房地产市场情况,预测目标地块可能成交得最低价格与最高价格,并根据目标地块使用权得出让方式确定报价策略。

房地产项目开发需办的证件及流程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3大部分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6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6.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 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 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 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南京模板)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地籍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平方米,土地性质,土地取得方式。 实际抵押面积平方米,土地抵押范围双方确认(见附图) 第二条:上述宗地为本条第款内容提供抵押担保;为与乙方签订的 (合同编号)中所确认的债务(大写)万元提供担保。 2、甲方为与 签订合同(合同编号),合同中确认的债务人民币(大写)万元,乙方为上述合同提供了担保(合同编号),本次抵押是甲方为乙方的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3、甲方为与乙方签订的 合同(合同编号)履行提供担保。 第三条:本次抵押地价已经双方确认,抵押权人已充分认识抵押风险,并采取了相应控制措施。 第四条:抵押期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止。 第五条:本宗地本次抵押前已抵给; 抵押担保人民币(大写)万元,抵押期至止。 第六条:甲方应如实陈述抵押宗地的归属状况和其他状况,保证所抵押的宗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无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抵押情况,并承诺对所担保的内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抵押期间,已设定抵押的土地由甲方占管,甲方地完整,乙方对抵押物有检查监督权。 第八条:发生自然灾害,造成抵押物损毁时,甲方应采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乙方。 第九条:抵押期间,甲方需要对抵押宗地进行转让、出租、抵押以及作其他权属处分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抵押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企业分立、合并、更名或消灭时,应通知对方并由新的企业或继承人、遗产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落实债

惠州抵押登记流程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指南 一、提交材料清单 1、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申请审批表(抵押人、抵押权人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a、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证《房产证》(需核对原件存复印件)、房产他项权证复 印件;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核对原件存复印件)(限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书;c、属空地的需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需核对原件);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原出让批文(复印件); 5、付清地价款、规定税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6、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原件); 7、借款合同(原件); 8、双方法人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需看清相关部门年审日 期章); 9、土地抵押登记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盖公章); 10、双方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对留复印件)、双方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名、注 明委托事项、原件); 11、公司章程(工商局复印),股东、董事结构证明书(工商局打印),股东、董事签名样式 (工商局复印),股东、董事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2、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书(原件)(限抵押人为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合 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决议内容须注明同意抵押地块的位置、面积、证号); 13、房地产权属共有人需提供书面同意证明(限权属拥有者为个人的); 14、一宗地分割抵押的,需提供经国土及规划部门审核的地块分割数字化建设用地地形红线 图; 15、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需提交经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审批意见;抵押人为集体的,需提 交集体资产管理机构的审批意见; 16、多宗土地担保一笔贷款的,权利人需提交补充说明(注明各宗地的相对应贷款额等内容) (详细内容见附表一); 17、土地评估报告书(须由惠州的评估公司出具); 18、该宗地位于政府控制范围的,需政府出具同意抵押文件; 19、抵押现场勘查表(限空地,须双方盖章确认,国土所去勘查须盖所章); 20、三来一补企业土地抵押A、须征得外方同意,并且需外方的董事或执行董事(即企业负 责人)签字,境外公司提交的相关身份证明及其他文件资料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该地区大使馆或领事馆公证或认证,港、澳、台地区应由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B、需到外经委备案,由外经委提供备案证明。C、到注册的工商局出证明,证明中方企业性质,是属于集体还是私营,集体的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二、登记程序: 1、把资料递交给惠州国土土地交易中心审核; 2、去沙田国土所盖所章,并现场勘查; 3、在惠州国土收文窗递交资料; 4、国土内部审核报批; 5、12个工作日后(有熟人3个工作日)可交费、领取他项权利证明书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注:境外人(法人或自然人)提交的有关身份证明及其他文件资料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该地区大使馆或领事馆公证或认证以上资料应以宗地为单位,每宗地各提交一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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