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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复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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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讲

第一章绪论

1、环境:我国《环境保护法》定义为: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2、环境(一般含义):即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便构成某一中心事物的环境。

3、环境(生态学上的定义):是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为主体,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如大气、水、土壤、阳光及其他无生命物质)。是生物的生存环境,也称为“生境”。

4√、人类环境:指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5、人类环境的分类:①按照环境要素的形成分: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环境科学最常用的方法;②按照环境的功能不同分: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我国宪法采用了这种分类方法。③按照环境范围的大小分:室内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④按照环境的不同要素分: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地质环境。

6、自然环境: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如大气、水、土壤、日光辐射、生物等。

7、人工环境:也称为人为环境或经人工改造过的环境(或社会环境)。是人类为了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人类劳动的改造或加工而创造出来的。如城市、居民点、水库、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

8、自然环境的结构(地学上):分四个圈层,水圈(河流、湖泊、海洋、地下水)、岩石生物圈(土壤、山脉、矿藏)、大气圈(从地球表面上至2000公里左右的大气层)、生物圈(地球上存在生命的部分)。

9、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如土壤、阳光、水、空气、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矿藏等等。

10、自然资源的分类:按照自然资源的分布量和被人类利用时间的长短分:有限资源、无限资源(太阳能、

风能、潮汐能、海水)。有限资源又可分为可更新资源(土壤、淡水、动物、植物)、不可更新资源(煤、石油、各种金属与非金属矿藏)。

1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的环境与环境科学中环境在范围上有哪些异同:“环境”在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看待的,其概念和范围必须明确和具体,不能用环境科学中水圈、生物圈之类抽象、概括的概念,而必须把环境所包括的主要因素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尽可能具体、明确地作出列举规定。②从环境科学的理论来说,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成分、状态都是人类环境系统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但是,整个自然界和无限的宇宙空间不可能都成为法律保护的客体。作为法律保护的客体,除了必须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发生影响外,还必须是人类的行为和活动(包括利用经济和科学技术手段)所能影响、调节和支配的那些环境要素。否则,法律的保护便没有实际意义。③人类环境的结构具有相关性。各种环境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制约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的完整体系,这就是地球表面的人类生命维持系统,把人类环境作为法律保护的客体,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从整体上保护生命维持系统的功能,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

12√、人类同环境的关系:①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要依赖自然环境才能生存和发展;②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通过社会生产活动来利用和改造环境,使其更适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13、为了维持人类环境系统的动态平衡,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①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②排放到环境里的废物不能超过环境的纳污量,即环境的自净能力。

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与其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

14√、生态系统:指自然界里由生物群体和一定的空间环境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每个生态系统就是生物界活动的基本单元。

15√、生态系统的组成: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

生产者:主要指绿色植物及单细胞藻类,其作用是通过光合作用把太阳能转化为化学能、把无机物转化成有机物。它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础。

消费者:指所有的动物。分一级、二级、三级和混合消费者。

分解者:主要指有分解能力的各种微生物。也包括一些腐生性动物,如白蚁、蚯蚓。

16、生态系统的功能:①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生态系统全部生命需要的能量都来源于太阳。能量在生态系统中的流动是按照热力学定律进行的,是通过食物链和食物网进行的。②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生物有机体大约由40余种化学元素组成,其中最主要的是碳、氢、氧、氮、磷、硫,这些物质在生态中周而复始地循环,被反复利用,就形成了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其中最主要的循环是水循环、碳循环和氮循环。

17√、生态平衡: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生物种类的组成和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进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生态学上把这种相对稳定的状态称为生态平衡。

18、生态平衡对环境保护的意义:生态平衡是整个生物圈保持正常的生命维持系统的重要条件,它为人类提供适宜的环境条件和稳定的物质资源。

生态系统能够保持相对平衡是因为内部具有自动调节的能力。一般情况下,生态系统的结构越复杂,生物种类越多,食物链也越复杂多样,物质循环的渠道也越多,这样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就越强。反之,结构简单,成分单调,调节能力越小。

19√、环境问题: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这就是环境问题。①第一环境问题:指自然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也叫原生环境问题。②第二环境问题:指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也叫次生环境问题或公害。

第二环境问题分类:自然环境的破坏、环境污染。

20、环境问题的产生与发展:①第一阶段:即人类社会早期,主要是因为乱采、乱捕破坏人类聚居的局部地区的生物资源而引起的生活资料缺乏甚至饥荒,或者是因为用火不慎而烧毁大片森林和草地,迫使人们迁移以谋生存。②第二阶段:以农业为主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阶段。③第三阶段:产业革命以后到20世纪50年代。首先是出现了大规模的环境污染。(伦敦酸雨事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多诺拉烟雾事件)。其次是自然环境的破坏。④第四阶段:当前世界的环境问题:酸雨、温室效应、臭氧层的破坏。

21、与环境问题的根源和解决对策联系和制约最为密切的因素:环境、资源、人口与发展四种。

22、环境科学的产生:①1954年,美国一批学者最早提出了“环境科学”这一名词,并成立了“环境科学学会”,但主要是指研究宇宙飞船中的人工环境问题。②国际性环境科学机构出现于60年代。③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

境会议出版的《只有一个地球》,可以说是环境科学一部有名的绪论性著作。

23√、环境科学的分支学科:环境地学、环境生物学、环境化学、环境物理学、环境医学、环境工程学、环境经济学、环境管理学。

24√、环境科学的主要任务:①探索全球环境的演化规律,包括环境的基本特征、结构、演化机理和规律,目的在于使人类改造环境的活动符合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使其朝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避免向不利方向发展。

②研究人类活动同自然生态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研究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同环境的物质循环如何保持动态平衡,使人类与环境能够协调发展。③研究环境变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影响,包括环境退化的原因、污染物对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的影响。这些研究可以为维护环境质量、制定各种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提供科学依据。④研究区域环境污染和破坏的综合防治措施,包括技术的、经济的、管理的等等。这些研究可以为国家制定环境规划、环境政策以及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提供依据。

2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法学与环境科学相结合的一门边缘学科。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它最先兴起于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它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这一新兴部门法为其主要研究对象。它应以法学为源本、为基础。

26√、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关系:

一①环境与资源: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条件。为了保证人类的生活和经济发展的正常需要,就必须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和养护。但是,随着人口的激增、经济的迅速发展,大大刺激了对资源的需求量,加上不合理的开发与利用,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与破坏。②环境与人口。环境总是与人口有着密切的互为因果的联系,在一定的社会发展阶段,一定地理环境和生产力水平的条件下,人口增殖应有一个适当的比例。人口增长过快,会刺激需求和生产,从而破坏人类环境系统的总平衡。③环境与发展。发展包括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两方面,而基础是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尤其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生活的物质基础。在发展中国家,要摆脱贫困、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唯一的出路是发展经济。而环境问题的解决,也需要通过发展经济来为其提供资金和技术。但是经济的发展、生产的增长,意味着取自环境的资源和排向环境的废弃物都要增加,因而受到资源可供量和环境容量的限制。盲目发展生产,会造成资源、环境与发展之间的比例失调,从而导致资源枯竭,环境污染与破坏加剧。这不仅使发展不能持续进行,还会带来灾难性后果。

二在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关系,从生态学的原理来看实际上是人类—环境系统所进行的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的关系,又是三种生产,即人类自身的再生产(人口增长)、自然的再生产(资源增殖)和经济再生产(经济发展)相互结合和制约的关系。世界各国应当全面研究并从总体上把握人口、资源、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制约关系,才能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提出解决环境问题的正确政策。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怎样理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法律规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强制力和具有规范性,这是构成法律属性的基本特征之一。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通过防止自然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来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协调人类同自然的关系。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要调整的是社会关系的一个特定领域,即人们(包括组织)在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同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

3√、怎样理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阶级性?①不应当否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阶级性,但阶级性不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唯一本质属性,应该全面把握环境资源保护法产生的背景、任务、性质和特点,应当具体分析,防止简单化。②首先,现代环境保护法的产生,不是因为阶级矛盾不可调和,而是因为生产力的发展严重危害了人类生存环境,也就是说,环境法产生的背景不是阶级矛盾,而是人同自然的矛盾。当然,这些矛盾也包含了某些政治和经济因素,但是起决定作用的即决定事物本质的不是阶级矛盾而是人与自然的矛盾。其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任务的实现,将给全体社会成员普遍带来恩惠,不论富人还是穷人,是统治阶级还是被统治阶级,在这一点上,不表现阶级利益的根本对立和冲突。第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保护对象和任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还有更重要的一个方面,即强烈的社会性、自然性和技术性。当社会规律、经济规律同自然规律不一致的时候,最终起作用的是自然规律,而绝对不是阶级意志和阶级利益。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是什么?综合性、技术性、社会性、共同性、保护对象的广泛性。

4、如何理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综合性: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极其综合化的法律部门。①环境保护的范围和对象,从空间和地域上说,是比任何法律部门都更加广

泛的。②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十分复杂,涉及生产、流通、生活各个领域,并同开发、利用、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广泛社会活动有关,这就决定了需要多种法律规范、多种方法从各个方面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进行综合调整。③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立法体系不仅包括大量的专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还包括宪法、民法、刑法、劳动法、行政法和经济法等多种法律部门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采取的法律措施涉及经济、技术、行政、教育多种因素,也具有综合性。

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任务:①直接目的:合理地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②根本任务立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③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7、环境法的目的的“二元论”:即环境立法有双重目的。首先是保护人群健康,其次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其依据是: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

8、环境法的最终目的的“一元论”:保护人群健康。如日本、匈牙利。

9、“零增长”理论:1968年国际性学术组织“罗马俱乐部”在其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中提出的“必须把经济增长限制到零”的主张。这是关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的一种观点。

10√、什么是环境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1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但又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②环境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但决定这种思想关系的除了社会经济基础外,还有自然因素。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

1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要素:①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又称“权义主体”或“权利主体”。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②内容:指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这种权利与义务的实现又受法律的保护和强制。③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称“权利客体”或“权义客体。”包括物和行为。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

1、外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现代环境法产生于工业发达国家,大体经历了产生、发展、完善三个阶段。

①环境法的产生阶段:18世纪60年代到20世纪初。这个阶段是公害发生期。“公害”一词最早就是在日本《河川法》中提出的。西方国家早期的环境立法,主要针对当时的环境污染,即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范围比较狭窄。

②环境法的发展阶段:20世纪初至20世纪60年代。西方工业化国家公害发展和泛滥时期。1948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多诺拉镇发生的光化学烟雾事件;1952年英国伦敦发生的毒雾事件;50年代因重金属污染发生在日本的三次公害事件,即熊本水俣病、新泻水俣病和富山骨痛病;60年代,日本发生的大气污染造成的四日市哮喘事件和多氯联苯污染的“米糠油”事件。③环境法完备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现在):环境法出现了从局部整体、从个别到一般的发展趋势,各国从单项治理向全面环境管理及综合防治方向发展。

2√、环境法的产生阶段的特点:针对当时的大气和水的污染,防治范围比较窄;立法措施主要是限制性的规定或采取治理技术,较少涉及国家对环境的管理。

3√、环境法的发展阶段的立法特点:①许多国家加快了环境立法的步伐,制定了大量环境保护的专门法规,从数量上说,远远超过其他的部门法。②除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外,又制定了一些新的环境法规。

4√、环境法的完备阶段的立法特点:①为了提高国家对环境管理的地位,很多国家在宪法里增加了环境保护的内容,有的国家把环境保护规定为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②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不少国家制定了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③各国环境政策和环境立法的指导思想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发生了根本转变,采取了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政策和措施。④把环境保护从污染防治扩大到对整个自然环境的保护,加强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保护的立法。⑤法律“生态化”的观点在国家立法中受到重视并向其他部门法渗透。⑥环境立法的完备化和对环境保护这一社会关系的全面调整,使环境法从传统法律部门中分离出来,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5、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中国古代的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殷商时期。①中国古代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②中华民国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革命根据地的自然保护法规:1930年的《闽西苏区山林条例》、1938年的《晋察冀边区禁山办法》与《晋察冀边区垦荒单行条例》、1941年的《陕甘宁边区森林保护办法》、1943年的《晋察冀兴修农田水利条例》、1949年的《东北解放区森林保护

暂行条例》等。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时期;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发展时期;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初步完善时期。

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时期:从新中国成立到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的召开是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兴起和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孕育和产生的时期。这一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较多的是关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尤其是作为农业命脉的各种环境要素保护。①立法背景:建国初期,我国面临着医治战争创伤、迅速发展工农业生产的紧迫任务,经过3年恢复时期和实施以工业化为主体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到20世纪50年代末,奠定了我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但农业仍是国民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工业生产带来的环境污染开始出现,但并不严重,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由于盲目追求经济建设的高速度,在“大炼钢铁”“以粮为纲”的口号下发动了狂热的“群众运动”,我国的自然资源遭到了一次大规模的冲击,造成自然资源、矿产资源和生物资源的严重破坏,经过三年的调整,国民经济有所恢复,但又开始了“文化大革命”的动乱年代,国民经济几近崩溃,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也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②主要立法: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暂行条例》(我国第一部矿产资源保护法规)、1953年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195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暂行纲要》、1956年颁布的《矿产资源保护试行条例》(第一次提出应对地下水资源进行合理的开采)、1956年颁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我国第一个防治工业污染作出规定的法规)、1959年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

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发展时期:自1973年8月我国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止,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艰难发展阶段。①立法背景:进入20世纪70年代,我国已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环境污染也随之日趋严重。当时又正值“文化大革命”的动乱年代,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是在极不正常的政治、经济背景下艰苦进行的。在国际上,工业发达国家这时不断出现震惊世界的公害事件,这些惨痛的教训使我们认识到控制污染的重要性,特别是联合国在1972年召开的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对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起了警戒和促进作用。②主要立法:1972年的《关于官厅水库污染情况和解决意见的报告》、1973年拟定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我中环保基本法的雏形)、197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我国第一个防治沿海水域的法规)、1978年修订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次对环境保护作了规定、其他如《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等一系列环境标准的制定和颁布。

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初步完善时期。①立法背景:②主要立法: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82年颁布的《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等大量的法律法规。

10√、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已经形成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依据和标志: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有其所调整的明确的、特定的社会关系领域;②我国近年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发展很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已经形成。划分法律部门的基本依据是其是否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即所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领域。

1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形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原因:①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我国在内)面临的严重社会问题,以致必须由国家来承担保护和管理环境的职能。②国家对环境的管理需要通过多种手段,其中特别重要的是法律手段。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污染防治技术和工艺的发展,使国家通过颁布大量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对环境进行经济的、技术的综合管理与治理已成为可能。③环境与资源的整体性和环境保护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必须把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社会关系视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进行整体的、全面的保护和调整。原有的各个部门法都不能满足这种需要,而必须创建一个新的综合性的并能对环境与资源进行整体、全面保护的法律部门来满足这种需要,这就促进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作为工业社会的一个新兴部门法迅速建立和发展起来。

第四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就是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1√、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包括哪些主要部分?①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②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③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④环境标准;⑤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2、“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①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础,是各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法依据。②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活动与资源保护立法提供了指导原则和立法依据。

3√、“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①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中,除宪法之外占核心的最高地位。②它是一种综合性的实体法,即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加以全面综合调整的立法,一般是对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目的、范围、方针政策、基本原则、重要措施、管理制度、组织机构、法律责任等作出原则规定。

4√、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有哪些主要规定?①规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任务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②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对象是那些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要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乡村。③规定了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应采用的基本原则和制度。④规定了保护自然环境的基本要求和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的法律义务。⑤规定了防治环境污染的基本要求和相应的义务。⑥规定了中央和地方环境管理机构对环境监督管理的权限和任务。⑦规定了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有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⑧规定了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单行法规有哪几类?①土地利用规划法;②环境污染防治法;③自然保护法;④环境管理行政法。

6√、“土地利用规划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通过国土利用规划实现工业、农业、城镇和人口的合理布局与配制。包括国土整治、农业区域规划、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等法规。

7√、“环境污染防治法”: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质保护、噪声控制、废弃物处置、农药及其他有毒物品的控制与管理,也包括其他公害,如震动、恶臭、放射性、电磁辐射、热污染、地面沉降等防治法规。较重要的有:1987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法、1984年的水污染防治法、1989年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8√、“自然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为了保护自然环境,使自然环境免受破坏,以保持人类的生命维持系统,保存物种遗传的多样性,保证生物资源的永续利用。

9√、“环境管理行政法”:国家对环境资源的管理,通常表现为行政管理活动,并且通过制定法规的形式对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职权、行政管理程序、行政管理制度,以及行政处罚程序等作出规定。

10√、“环境标准”的三种类型: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

11√、在我国的民法、刑法、经济法中有哪些最主要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定?①辅导书P34-35;②在刑法中专门设立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总政策: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五章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

1√、什么是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是指有权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或废止各种有关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活动的总称。

2√、编制和实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规划,应当注意哪几个方面的关系和问题?①应当根据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各种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以及这些社会关系发展变化对立法提出的要求来制定立法规划。②国家的法制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制定立法规划时,必须从整体上、从立法的全过程中不断建立和完善国家的法律体系。③在立法规划的编制方面应当由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来进行。

3、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是指为实现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的目标、在法律上充分体现环境与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在起草、制定或修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草案的过程中,对立法者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指导性原则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的关系如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之中必须规定或体现、并贯穿于全部法律规范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原则。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仅适用于立法的过程中,是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方法论基础。因此,它们与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既有相互联系又有区别。

5√、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原则?①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②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③突出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

6、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指在进行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时,应当充分考虑和尊重自然和生态演变的规律,以地球生态系统平衡的基本原理作为制定法律的理论基础。

7、生态学的基本规律:《中国自然保护纲要》将生态学的基本规律归纳为六类:①“物物相关”律。②“相生相克”律。③“能流物复”律。④“负载定额”律。⑤“协调稳定”律。⑥“时空有宜”律。

8、“物物相关”律:即自然界中各种事物之间有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改变其中的一个事

物,必然会对其他事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因此,有“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

9、“相生相克”律:即在生态系统中,每一生物种都占据一定的位置,具有特定的作用,它们相互依赖、彼此制约、协同进化。因此,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不能任意地向某生态系统引进原来没有的物种,也不能在生态系统中随意除去一物种,这两种做法都会使某物种发生种群爆发或灭绝,因而危及生态平衡。因此有物种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动植物检疫等法律。

10、“能流物复”律:即在生态系统中,能量在不断地流动,物质在不停地循环。能量的流动是单向的,并在流动过程中递减,有一部分转化为热能逸散入环境。为了维护生态平衡,必须尽可能充分地利用能量,不使它简单地逸散入环境。因此有防止环境污染、控制有害物质的规定。

11、“负载定额”律:即任何生态系统都有一个大致的负载(承受)能力上限,包括一定的生物生产能力、吸收消化污染物的能力、忍受一定程度的外部冲击的能力。因此,有“以产定供”、“控制污染物排放量”、“限制冲击周期”等的规定。

12、“协调稳定”律:即只有在结构和功能相对协调时生态系统才是稳定的。因此有保持物种的多样性、保护森林植被、保护生态系统免受干扰等规定。

13、“时空有宜”律:即每一个地方都有其特定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组合,构成独特的区域生态系统。在开发利用某特定地区的生态系统时,必须充分考虑它的特性。因此,有地方法规优先的特殊规定。

14、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是指在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中应当将实现人类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为法律所要实现的理想目标,用新的发展观取代传统的发展观,使人类的思想和行为在法律规范的引导下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15、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①是一种基于生态学、伦理学理念的发展观;②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最初是由挪威前首相布兰特朗夫人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于1987年在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首先提出的。③1994年,中国政府批准在全国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

16、如何理解“可持续发展”:①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发展,其目的是为了增进人类的福利,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根本目标)②要实现发展以满足需要,但同时应当为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而限制某些行为,不至于因

为当代人类的发展而危害满足后代人类的发展所需要的物质基础。③应当把经济发展与生态的可持续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人类发展的基础——环境、资源与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应当维持和建立在利用效率最大化和废弃(污染)物质最小化的条件之上。并且,人类的发展和生活品质的改善,必须控制在地球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之内。

17、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①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破坏人类生存的环境资源基础为条件。②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要和给全体人民机会以满足是他们要求较好生活的愿望,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18、突出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是指在进行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时,应当将环境效益的损益分析方法和对法律规范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分别运用到对开发行为的预测、评价、管理以及拟定(或既定)法律制度的设计与分析之中,作为指导(决定或修正)法律以及确立法律规范的理论基础,以真正通过立法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效益的均衡和综合决策。

19、在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中运用经济学的方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①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或措施,将环境经济学研究的成果确定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之中,即采取经济效果最佳的措施并将其制度化。②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既定的制度或措施以及国家社会经济政策的环境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20、环境的外部不经济性:指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超越活动主体范围的利害影响。①它包括正、反两方面的影响。正面的影响亦称正外部性或外部经济性,负面的影响亦称负外部性或外部不经济性。②外部性的特征:一是它们须伴随生产或消费活动才能产生,二是它们或产生正面(积极的)影响,或产生负面的(消极的)影响,就环境问题而言,外部性主要表现在生产和消费的外部不经济性。③解决环境的外部不经济性的最直接的方法是将外部的不经济内部化。即由产生外部性影响的一方来承担消除影响的所有费用,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柯斯定理)。④将环境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的方法主要包括直接管制方法和经济刺激方法两大类。⑤直接管制就是由国家制定环境法律,以行政控制标准的形式规定活动者产生外部不经济性的允许数量和方式。它又分为末端管制和全程管制两大类。末端管制即直接对污染物排放作出规定;全程管制即通过生产投入或消费的前端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数量予以规定,最终达到控制污染排放的目的。⑥经济刺激方式又包括市场刺激和非市场性刺激两大类。如将“排污权”作为市场交易的标的予以流通或消费,达到控制污染排放的目的。

第六章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的管理

1√、什么是环境与资源管理?是国家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各种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规划、调整和监督,目的在于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维护生态平衡。

2、环境与资源管理的范围?①狭义上主要指污染控制,②广义上指污染防治与自然保护相结合。包括资源、文物古迹、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③更大范围的环境与资源管理3√、环境与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①综合性原则:现代环境与资源管理学是环境科学和管理科学、环境工程交叉渗透的产物,具有高度的综合性。②区域性原则:必须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措施。③预测性原则:可靠的预测是科学的环境与资源管理和决策的基础和前提。④规划和协调原则:制定环境规划是环境与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实行有效的环境与资源管理的重要方式,环境与资源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使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都能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完成各自职责内的环境与资源管理工作。

4√、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的环境与资源管理经历了哪些主要发展阶段?①第一阶段,早期限制时期:从产业革命开始到本世纪初。当时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工业生产引起的第一代污染。②第二阶段,治理时期。从20世纪初至60年代。环境污染和破坏空前加剧,已从局部地区发展成为社会公害。一般采用“单打一”的单项治理技术。③第三阶段,综合防治时期。从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采取了“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措施,“防重于治”。

④第四阶段,制定发展与环境的总体战略,全面调整人类同环境的关系。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到目前。

5、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政策的主要措施:①实行区域综合规划,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全面解决合理布局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②实行预防为主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使损害环境的工程建设在施工前通过评价得到有效制止。③把污染物排放的“浓度控制”改为“总量控制”。④不要等污染产生后再进行治理。而要尽可能的把污染物消灭在生产过程中。⑤把污染物的排放量减少到最低限度后,再采用净化处理措施。

6、外国的环境与资源管理机构的几种代表性类型:①现有的行政部委兼负环境保护职责;②设立协调机构——委员会;③成立行政部一级专门机构;④具有更大权限的独立机构;⑤几种机构同时并设。

7√、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管理机构是怎样设置的?①建国以后至70年代初,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管理工作由有

关部委兼管;②1974年5月,国务院成立由20多个有关部、委组成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③1982年,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下属的环保局为全国环境保护主管机构;④1984年5月,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⑤1998年,国家环保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8√、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管理机构的职责是什么?①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对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拟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②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③监督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④指导、协调和解决各地方、各部门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环境监理和行政稽查。⑤制定和发布国家环境标准;发布国家环境状况公报;参与编制国家可持续发展纲要。⑥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与资源管理制度;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⑦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研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⑧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指导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出版工作;⑨拟定国家关于全球环境问题的基本原则;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和协调国际条约国内履约活动。⑩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9、把环境与资源管理上升为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在20世纪70年代环境问题成为严重的社会公害的时候(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

第七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指为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确认的、体现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并为国家环境与资源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准则。

2√、确定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依据是什么?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不是随意确定的,它应该是由法律确认的;②不能把环境保护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同一般立法、司法原则或其他法律原则混为一谈。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也不同于一般法律规范,它是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政策在法律上的体现,是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具有普遍意义和指导性的规范。

3√、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①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②预防

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③奖励综合利用的原则;④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⑤环境保护的民主原则。

4、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基本精神和目的是什么?①1983年1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制定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统筹兼顾、同步发展的方针。②此原则的含义是: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作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简称为三项建设三同步三统一)。③它是在第二次全国环保会议上提出的,其核心内涵和理论基础是环境与社会、经济要“协调发展”。这又与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相一致”。④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基本精神,就是人类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不能因为我们这一代人的发展而影响或危害未来世代人类的发展及其发展的能力和基础。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其最终目的是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协调发展”着重从横向关系上,即制约发展基本因素的相互关系上对发展提出要求,“可持续发展”则是从纵向历史发展过程即当前需要与未来需要的关系上提出要求。

6、人类社会的发展由人口激增、加速发展的工业生产、农业生产、资源消耗和环境恶化五种因素构成。人类社会的这五种增长趋势的启动因素是人口的增长。

7、如何贯彻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①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②制定环境保护规划;③把环境保护纳入有关部门的经济管理与企业管理中去。

8、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的含义和作用?预防为主,是指在国家的环境与资源管理中,通过计划、规划及各种管理手段,采取防范性措施,防止环境损害的发生;预防为主,不是代替治理措施,也不是治理不重要,对于已经发生的环境污染与破坏,要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做到防治结合。这样可以尽量避免环境损害或者将其消除于生产过程之中,做到防患于示然,对于不可避免的污染,则通过各种净化治理措施,达到环境目标的要求。

9√、在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管理中为什么要实行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极为重要的。这是因为:①环境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往往难以消除和恢复,甚至具有不可逆转性。这种状况将给人类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②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以后,再进行治理,从经济上来说是最不合算的,往往要耗费巨额资金;③环境问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可变性很大,环境问题的产生和发展又有一种缓发性和潜

在性,再加上科学技术发展的局限,人类对损害环境的活动造成的长远影响和最终后果,往往难以及时发现和认识,但到后果一旦出现,往往为时已晚,而无法救治。

10、如何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①全面规划与合理布局。②制定和实施具有预防性的环境与资源管理制度。(为此,我国还确立了“三同时”制度)

11、综合利用:是指把物质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排放的各种“废弃物”最大限度地利用起来,做到物尽其用,以便使整个社会生产和消费的排泄物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而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12√、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奖励综合利用作了哪些规定?①国家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对综合利用资源的生产和建设实行优惠政策;②加强对矿山、森林、江河、湖海等重要自然资源开发中的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生产的产品要优先发展,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发,要执行“综合勘探、综合评价、综合开采、综合利用”的方针。③对企业开展综合利用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④企业排放的、自己不能利用的“三废”,应免费供应给其他单位利用,不得收费或变相收费;⑤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列入国家分配计划;⑥综合利用的技术引进项目和进口设备、配件,可以视同技术改造项目,享受减免税、优先安排外汇等优惠;企业出口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外汇分成;⑦对社会效益大而企业不受益的综合利用项目,在资金方面纳入国家计划予以扶持;⑧国家设立综合利用奖,奖励对发展综合利用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13、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①即强制污染和破坏环境与资源者承担责任的一项环境与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开发者养护是指对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组织或个人,有责任对其进行恢复、整治和养护。污染者治理是指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组织或个人,有责任对其污染源和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70年代初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理事会首先提出了“污染者负担原则”即由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者承担治理环境的费用的一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②关于排污者负担费用的范围,国际上大多主张应承担两项费用,即消除污染费用和损害赔偿费用。

14√、如何贯彻“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的贯彻措施主要有,①为了有效地贯彻开发者养护的原则,我国有关法律对自然资源的开发者规定了各种强制性的整治与养护的责任。基本法有《环境保护法》,在《森林法》《草原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水土保持法》等单行法规中,对于开发者的整治、养护的责任都分别地进一步做了具体规定。②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以签订责任书的

形式)。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在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以后,在不少省市开展起来的一种把环境保护的任务定量化、指标化,并层层落实的管理措施。③采取污染限期治理的措施。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是贯彻污染者治理原则的一种强制性的和十分有效的措施。这种措施使污染企业的治理责任更加明确并有了时间上的限制,同时也有助于疏通资金渠道和争取基建投资指标,使污染治理得以按计划进行。

15√、什么是环境权?环境权的概念是由美国学者提出的。指公民有在良好的环境下生活的权利。

环境权理论是在环境公共财产论、公共信托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的。

16√、环境权的理论根据是什么?①环境公共财产论。此论认为:空气、水、阳光等人类生活所必需的环境要素不能被认为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物,因而是一种“自由财产”,任何人无需支付代价即可任意占有和处置。②公共信托理论。此论认为:国家对环境的管理是受共有人的委托行使管理权的,因而不能滥用委托权。为了合理支配和保护共有财产,应当由共有人委托国家来管理环境。

17√、环境保护的民主原则在我国法律上有哪些体现?①公民的环境权,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环境权。但在《宪法》《环境保护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中,体现了维护人民良好生活环境的精神。

②我国公民有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这项权利首先在《宪法》中做了规定。③公民有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都对公民享有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做了规定,充分体现了环境管理的民主原则。

第八章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许可证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经济刺激制度。

1√、什么是土地规划制度?指国家根据各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需要,通过制定土地利用的全面规划,对城镇设置、工农业布局、交通设施等进行总体安排,以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0世纪70年代以后,迅速被许多国家采用。

2√、土地规划制度在环境保护中有何作用?任何建设、开发和规划活动,都需要在一定空间和地区上进行,因而都要占用一定的土地。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特别是控制土地使用权,就能从总体上控制各项活动,做到全

面规划、合理布局。通过国土利用规划来实现合理布局,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改变被动治理的极好方法。对于环境与资源管理来说,它是一种积极的、治本的措施,也是一项综合性的先进的管理制度。

什么是城市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计划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

人口在50万人以上的城市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人以上不足50万人的城市为中等城市。人口不足20万的是小城市。

3√、什么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开发活动和各种规划,预先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进行建设。

首创于美国1969年,《国家环境政策法》。我;国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作了规定。

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环境与资源管理中有何意义?①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对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改革,它可以把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起来。②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原则和合理布局的重要法律制度。③从法理上说,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制度,是民事侵权法律原则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里的运用。

5√、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①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③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分类管理的名录由环保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1998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6√、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7√、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是怎样规定的?①首先由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招标方式,签订合同委托评价单位进行调查和评价工作;②评价单位通过调查和评价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评价工作要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和报批。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主管环保部门同意后,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③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预审;④报告书由有审批权的

环保部门审查批准后,提交设计和施工。

8、属于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项目: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区的项目;②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如绝密工程、核设施等;③国务院审批的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对环境问题有争议的项目,其报告书(表)提交上一级环保部门审批。

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或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或批准后满5年方开工建设未经重新审批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

9、环境影响的评价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对评价承担法律责任。对从事评价的单位实行资格审查制度。

10√、“三同时”制度: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制度是我国首创,它最早规定于1973年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

11√、为了有效地贯彻“三同时”制度,我国有关法规作了哪些主要规定?①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②各级人民政府的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包括设计任务书中有关环境保护内容的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建设施工的检查;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环保设施运转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③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有环境保护内容,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的设计依据,防治污染的处理工艺流程、预期效果,对资源开发引起的生态变化所采取的防范措施,绿化设计,监测手段,环境保护投资的预算。④建设项目在正式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说明设施运行情况、治理效果和达到的标准。经验收合格并发给“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2、违反“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①试生产建设项目其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放试运行的,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②试生产超过3个月,未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责令其限期办理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③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环境资源法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题型:名词5个、简答5个、案例1个、论述2个 一、环境法四分法 1.基本法 2.环境要素法 3.自然资源法 4.防治污染法 二、环境的概念 环境资源法律中的环境包括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两个方面。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三、环境问题 (一)概念: 环境、资源和生态问题(简称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和危害(课件: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二)发展(三阶段): 1.环境问题的萌芽阶段。即从人类诞生至18世纪工业革命以前。 基本特征:人对自然的依赖、盲从、迷信和崇拜。这个时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局部性、短期性和个别性的环境问题。

2.环境问题急剧发展、局部恶化的阶段,又称近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工业革命开始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基本特征: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是人对环境的占有、征服、统治和掠夺。 3.环境问题全面发展和局部被抑制的阶段,又称现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 基本特征是: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观和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继续存在,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已经产生。 这个的环境问题又可以细分为两个阶段: (1)从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以着名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为代表,以1972年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标志; (2)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以着名的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为代表,以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为标志。(三)主要表现: 1.全球变暖 2.臭氧层破坏 3.酸雨 4.淡水资源危机 5.资源、能源短缺 6.森林锐减 7.土地荒漠化 8.物种加速灭绝 物种 9.垃圾成灾 10.有毒化学品污 染 四、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环境资源法(简称环境法)是指关于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和法律表现形式的总和 (二)特征: 1.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全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练习题.doc

环境法 显示答案【单选题】2014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被确立为我国的一项( )。 A、基本国策; 基本政策;基本方针;基本策略 显示答案【单选题】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损害担责的原则。 A、政府为主 B、公众参与 C、部门配合 D、社区配合 显示答案【多选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 )等信息。 A、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 B、行政处罚 C、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 D、企业排污

显示答案【单选题】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应当予以。 A、人民政府 B、支持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D、鼓励 E、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F、帮助 显示答案【多选题】在下列的表述中,有哪几项是正确的? A、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B、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C、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D、国家激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显示答案【单选题】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以151票赞成、3票反对、6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新环保法将于()起施行。 A、七2014年9月1日 B、八2015年1月1日 C、九2016年1月1日 D、2015年1月1日

E、九 F、2016年1月1日 显示答案【多选题】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哪些行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A、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B、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产停业 C、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D、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显示答案【单选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新环保法立法的目的? A、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B、保障公众健康 C、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D、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显示答案【单选题】违反新环保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参加法律讲座心得体会

参加法律讲座心得体会 星期一下午第三节,孙律师到我们学校开法律讲座,他用自己多年的见闻,举了许多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活生生的例子,使我们受到很大的教育。 听了讲座后,我认识到,凡事都是由小变大,积少成多。一些人从小犯了小错误不及时改正,长大了就会犯罪,身上的坏毛病不改,日久天长坏毛病就越来越多,想改也改不了了。由于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弱,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再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引诱、教唆,现在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青少年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我们作为中学生应当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要依法自律,依法律己。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汹酒、打架、聚赌、吸毒、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第二,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是很可贵的,但不应当同虚心接受成年人的正确教育对立起来。有些未成年中学生对家长和老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果连家长和老师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第三,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成

年人要学会自我保护,这不仅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还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 孙律师的讲座使我受到了不少启发。我们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触犯了法律,我们不仅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伤害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青少年朋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保护自己,也为了保护他人。 另外,我还认识到,现实生活中,网络无处不在,许多家长谈网色变,其实网络对中学生的帮助有很多:它可以开阔视野,给学习、生活带来巨大的便利;加强对外交流,给我们一个新的交往空间和相对宽松、平等的环境;促进中学生个性化发展,为创造性思维不断地输送养料;拓展中学生受教育的空间,有利于其身心的健康发展。但是,上网的弊端也是不容忽视的:网络信息的丰富易对中学生造成信息污染,这些不良信息对于是非辨别能力、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弱的中学生来说,难以抵挡不良信息的负面影响。 总之,网络社会已经悄然而至,我们既不能因为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对中学生发展的巨大正面作用,而忽视它所带来的种种问题,也不能因为它的负面作用而敬而远之。我们应该加强对中学生上互联网的研究,探索新情况,创造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增强中学生上网的成效。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 座篇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 第二讲家庭保护 一、未成年人的监护 未成年人从出生到成年,几乎都要生活在一个特定的家庭之中,因而家庭的教育保护具有基础性作用。 未成年人监护的设定有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两种形式。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自然的法定监护人,这种监护资格从未成年人出生开始,父母离婚不能使任何一方丧失监护资格;指定监护是指没有法定监护人或者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监护人由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指定而设置的监护。 家庭保护共7条,家庭保护规定的主要内容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格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严禁一切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如家庭暴力、虐待、歧视、遗弃、残害(溺婴等)、迫使早婚或订立婚约等。对未成年人进行虐待,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遗弃未成年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警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如虐待罪、遗弃罪、非法拘禁罪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无正当理由让未成年人辍学

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二、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 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危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特别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员代为监护。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是旷课、夜不归宿;二是携带管制刀具;三是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是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是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是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是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是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应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是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道的不良行为。同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以下严重不良行为:一是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是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是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是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是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是多次偷窃;七是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是吸食、注射毒品;九是其他严重危害社会

春地大《环境资源保护法》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

15春地大《环境资源保护法》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 地大《环境资源保护法》在线作业一 一,单选题 1.根据国家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规范,居民、商业、工业混合区的规范值是 A.昼间55分贝(A)、夜间45分贝(A) B.昼间60分贝(A)、夜间50分贝(A) C.昼间65分贝(A)、夜间55分贝(A) D.昼间70分贝(A)、夜间65分贝(A) ? 正确答案:B 2.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谁可以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规范,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噪声环境质量规范的适用区域()。 A.国务院 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C.国务院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正确答案:D 3. 违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其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规范的,应当()。 A.缴纳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 B.缴纳超标排污费 C.停产整顿 D.限期治理并由环保部门处以罚款 ? 正确答案:D 4. 排污者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的情形是()。 A.企业经营亏损,濒临破产的 B.因治理污染取得明显成效的 C.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D.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经管体系认证的 ? 正确答案:C 5.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早见于 A.美国 B.德国 C.法国 D.英国 ? 正确答案:A

6.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 A.仍应缴纳排污费 B.仍应缴纳超标排污费 C.减半缴纳排污费 D.不再缴纳排污费 ? 正确答案:D 7. 依《草原法》规定,哪些开发利用活动是被禁止的()。 A.在草原上割灌木、挖药材、挖野生植物、刮碱土等 B.采集草原上的珍稀野生植物 C.在半荒漠草原挖灌木 D.在草原上拉肥土 ? 正确答案:C 8.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多少倍的树木 A.5倍 B.10倍 C.15倍 D.20倍 ? 正确答案:B 9. 除法律规定免责的情形外,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行为人 A.若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B.若主观上没有过错,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C.无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只有从事了违法排污行为,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正确答案:C 10. 用地单位因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在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缴纳各项正常费用以后超过1 年仍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 A.耕地使用费 B.闲置补偿费 C.耕地闲置费 D.保护经管费 ? 正确答案:C 11.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 A.应当适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B.不适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C.可以适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D.选择适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法规

保护环境的心得体会

篇一:关于环保心得学生 关于“环保”的心得体会 环保是为了让地球更和谐、更美好。可你在生活中真的做到了环保吗?真的 为地球做出了贡献吗? 我可以发自内心的说:“我并没有真正的做到在生活中环保。”可是我突然发 现其实环保很简单。如:把洗过菜和米或洗过拖把的水拿来冲厕所、把废旧报纸 垫在衣柜里可以防潮、去饭店里吃饭自己带筷子不用一次性筷子??自从我发现 环保很简单时,我去饭店里吃饭自己会带筷子不用一次性筷子,用过的电池会投 入回收垃圾箱;出门带茶壶;出门随手关电源插座。 现在我还成一个“环保小卫士”呢! 关于“环保”的心得体会 古往今来,地球妈妈用甘甜的乳汁哺育了无数代子孙。原来的她被小辈们装 饰得楚楚动人。可是,现在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将她折磨得天昏地暗。人类只 有一个地球;而地球正面临着严峻的环境危机。“救救地球”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最 强烈的呼声。 我为周围环境的恶化而感到心痛,我想:作为未来接-班人的青少年,如果 不了解环境问题的严重性,无视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去增强环境保护意 识,我们的生命将毁在自己的手中,老天将对我们作出严厉的惩罚。为此我下定 决心要从我做起爱护环境,保护我们这个赖以生存的家园,做一个保护环境的卫 士。 在刚过去的一年中,我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植树活动,带领我们六(2)中队 的班干部创立了“绿色天使”植绿护绿小组,鼓励队员们在校园里认养了一棵小树 苗,利用课余时间给它梳妆打扮,为它长成参天大树打下了基矗在学校组织的“让 地球充满生机”的

签字活动中,我郑重地在上面签下自己的名字,并写下了自己 对环保的决心和期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我积极参加学校在世界环境日举行的 有奖征稿,认真查阅、收集各类资料,进行社会调查,撰写有关环境治理设想方 面的文章,我经常去参加学校组织的环保讲座,观看环保方面的录相带,积极参 预环保知识问答调查活动,认真填写每一项提问。 我参与了“红领巾植绿护绿队”的网站建设,在上面发布大量的环保图片和环 保知识,以及关于环保的各方面的法律知识,我国在环保方面发展动向、世界各 国的环境保护情况;每个月我都利用网络、报纸,查找一些最新的不同的专题和 板块“环保资讯”来告诉大家;还定期制作一些宣传板来宣传环保知识和生活中的 环保常识。提高了大家的环保意识;号召同学们从不同的方面来关爱自己的家园, 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周围的环境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积极动员身边的人一 起来依法保护和建设人类共有的同样也是仅有的家园,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 续发展,为人类的文明做出贡献。我还和同学们共同发起“养一盆花,认养一棵 树、爱惜每一片绿地,让我们周围充满绿色”和“小用塑料袋不使用泡沫饭盒和一 次性筷子,让我们远离白色污染”的倡议。让我们放下方便袋,拿起菜篮子,让 我们共同走向美好的绿色的明天,走向辉煌、灿烂的未来! 据我收集到的一份报告说:“环境问题是由于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和利用自然 源所造成的。触目惊心的环境问题主要有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噪声污染、食品 污染、不适当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这五大类。”一个个铁一样的事实告诉我们,它 们像恶魔般无情地吞噬着人类的生命。它威胁着生态平衡,危害着人体健康,制 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让人类陷入了困境。为此我作出宣告:“只要 我们——人类有时刻不忘保护环境的意识,有依法治理环境的意识,地球村将成 为美好的乐园”。未

环境保护专题讲座

环境保护专题讲座 七年级(4)班魏伟伟 一、有关环境保护的常识 (一)全球10大环境问题 1.气候变暖 2.臭氧层破坏 3.生物多样性减少 4.酸雨蔓延 5.森林锐减 6.土地荒漠化 7.大气污染 8.水体污染 9.海洋污染 10.固体废物污染 (二)我国环境状况 1.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以尘和酸雨危害最大,污染程度在加剧。 2.酸雨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地区及四川盆地。华中地区酸雨污染最重。 3.江河湖库水域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除部分内陆河流和大型水库外,污染成加重趋势,工业发达城镇附近的水域污染尤为突出。 4.七大水系(珠江、长江、黄河、淮河、海滦河、辽河、松花江)中,黄河流域、松花江、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 5.大淡水湖泊总磷、总氮污染面广,富营养化严重。 6.四大海区以渤海和东海污染较重,南海较轻。 7.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并呈加重趋势。 8.城市环境污染呈加重趋势。

9.城市地面水污染普遍严重,呈恶化趋势。绝大多数河流均受到不同程度污染。 10.全国2/3的河流和1000多万公顷农田被污染。 (四)环境污染概述 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预防不利,导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机: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人类不断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质。但由于大气、水、土壤等的扩散、稀释、氧化还原、生物降解等的作用。污染物质的浓度和毒性会自然降低,这种现象叫做环境自净。如果排放的物质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环境质量就会发生不良变化,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存,这就发生了环境污染。(五)环境污染有各种分类 按环境要素分: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 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 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电磁波)固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如沙漠化、森林破坏、也会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有时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例如,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破坏就

环境资源法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 题型:名词5个、简答5个、案例1个、论述2个 一、环境法四分法 1.基本法 2.环境要素法 3.自然资源法 4.防治污染法 二、环境的概念 环境资源法律中的环境包括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两个方面。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三、环境问题 (一)概念: 环境、资源和生态问题(简称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和危害(课件: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二)发展(三阶段): 1.环境问题的萌芽阶段。即从人类诞生至18世纪工业革命以前。 基本特征:人对自然的依赖、盲从、迷信和崇拜。这个时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局部性、短期性和个别性的环境问题。 2.环境问题急剧发展、局部恶化的阶段,又称近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工业革命开始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基本特征: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是人对环境的占有、征服、统治和掠夺。 3.环境问题全面发展和局部被抑制的阶段,又称现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 基本特征是: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观和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继续存在,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已经产生。 这个的环境问题又可以细分为两个阶段: (1)从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以着名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为代表,以1972年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标志; (2)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以着名的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为代表,以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为标志。 (三)主要表现: 1.全球变暖 2.臭氧层破坏 3.酸雨 4.淡水资源危机 5.资源、能源短缺 6.森林锐减 7.土地荒漠化 8.物种加速灭绝物种 9.垃圾成灾 10.有毒化学品污染 四、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环境资源法(简称环境法)是指关于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和法律表现形式的总和 (二)特征: 1.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既保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也保护人类共享的自然环境,更强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和秩序 2.综合性 环境问题的综合性、环境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资源法是—个高度综合化的法律部门;相关法律部门的交叉和相关学科的渗透,则为这种综合性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环境保护法作业

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 (2011级法律硕士2班王威 220110905911) 内容摘要:由于市场经济的性,不能主动保护环境,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是必要的。发达国家从管理体制、法律法规和企业引导以及民众参与的作为使他们的环境保护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我们国家在政绩观、环境保护的执法上以及民众的参与上都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严重影响着环境的保护。 关键词:政府角色、市场、公共利益 一、政府角色环境保护中的必要性 美国学者勃布·罗滨逊曾指出:“市场经济并不能成功地保护环境,政府的干预是必要的”。①发达国家提出了“经济靠市场,环保靠政府”的口号。世界银行在《1992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的:“在过去20年中,各国人民己经懂得了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 应该更多地依靠市场, 而较少地依赖政府。但是, 在环境保护领域恰恰是政府必须发挥中心作用的领域, 私人市场几乎不能为制止污染提供什么鼓励性措施”。② 首先,市场的盲目性和功利性,使人类对自然资源进行无限的开发和利用,其速度大大超过了资源的再生能力和自然对污染物的净化能力,从而造成了自然资源的耗竭和人类生存环境的退化。试想,如果没有政府的监督和法律的规范,那个企业会自动的将自己的污水排放使之达到标准;那个企业会自动的安装排污设备;那个人不想多开垦一点土地;那个人不想多放一点羊和牛。 就像在经济调节中,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缺一不可。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我国不太成熟的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企业主还不具备自觉环保的公益意识和自觉性。经济活动的参加者都是以自己的经济利益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不会自觉地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而增加自己的生产成本。这就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干预,达到环境的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的效果。环境保护是公共事业,边界的划分不清晰,大家只能吃大锅饭,每个人都想多吃点少干点,这种利益和责任的分配必须靠政府来掌勺。政府从全局出发,充当市场经济参加者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环境利益的调节器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其次,环境保护事业投资大、见效慢,以及它的全局性的特点,也只有政府有这个能力和条件做这样的事情。比如,我国北部边疆的“三北防护林”工程,从1978年11月启动,规划期为73年,涉及4400万农村人口,324个县(旗),总面积为39亩。这样浩大的工程,需要多大的人力和物力的投入,需要掌握多么全面的相关信息和几个省(区)的协同合作。这是那个企业和组织都办不到的,必须由政府来做这样的事情。 另外,政府本来就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着和维护者,那么像环境保护这样的公益性事业,也是政府的职责。现在很多做环境保护科技和管理的企业,但是即使在欧美公众环保意识超强的发达国家,也没有专门也环境保护的经营目的的纯粹的环境保护企业,这也不符合企业的本质。所以,环境保护的还是由环保组织和政府来主导。当然也不排除引进一些企业的资本注如环保事业,或者环境保护科技研发也可由相关的企业来做,一些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程也都有相关的企业来 ①陈喜红:《论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7年第一期,第17页 ②与前注同

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精选3篇)

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精选3篇) 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一:学习新环保法心得体会几经反复的新环保法,终于表决通过。这是近年来环境保护领域最为严实的一道防火墙。它以立法的形式,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要求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在重点区域、流域联合防治中实行统一标准,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对拒不改正的违法企业,可以“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这意味着,新环保法的处罚标准,将上不封顶。由此,社会上诟病已久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环保问题,有望得以从源头上解决。一直以来,作为污染排放的可能主体,不少企业缺乏自律意识,偷排偷放只罚款数万元与清洁处置需耗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悬殊,“理性的经济人”当然会趋利而从之。环保执法面临的这种尴尬,在处罚无上限的新法之下,必将无限放大执法处罚的威慑,以经济杠杆矫正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当下,新环保法体现出的立法精神,实际包括了“奖”与“惩”两个维度。守法企业的自觉环保,本身也是对社会共同利益的增进,需要适当的激励措施。比如,在细化的立法、司法解释中,给予必要税收优惠,或者公共清洁设备的补贴。只有张弛有度,才能让违法者无指望,守法者有盼头,从而形成对青山绿水的共同守护。 更深层次看,这次处罚标准的调整,凸显了在法治框架内解决冲突的思路。曾经的一些环保事件,无论无良企业的肆意排放,还是地方政府的包庇纵容,或者少数群众的情绪过激,一个重要的诱因就是没用法律来算环保账、经济账。而今,依法律来厘清奖励与处罚的标准,从而引导各方回归法院与谈判桌上。可以设想,有法律来勾勒各方权益,用法治来平衡各方得失,这不正是用良法促进社会的理性与公正吗? 但是,有法律并不自然等于有法治。如此良法,如何执行,将成为社会舆论共同关注的焦点。法治的效果,等于立法的科学性与执法的严肃性的乘积,任何一方的缺失或松驰,都可能造成整体效果的大幅折扣。这就要求,一方面,执法不应有例外,要避免寻租、合谋的腐败,加大处罚和监督的密度与力度;另一方面,赋予公权力如此大的执法能力,就必须提防执法者对守法企业可能的“挑刺”,甚至是吃拿卡要、勒索敲诈等隐形腐败。这些都是环保法治的底线所在,犹需关注。 明年1月1日,新环保法将要正式施行。我们期待第一张罚单的依法出炉,以儆效尤。当然,最好是所有的企业都能严守法律,让环保罚单不必开出。 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二:学习《新环境保护法》心得(825字)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体现了强烈的底线思维,生态保护红线被首次写进法律之中,这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一个重大亮点,也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不但从法律制度上确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 第二讲家庭保护 一、未成年人的监护 未成年人从出生到成年,几乎都要生活在一个特定的家庭之中,因而家庭的教育保护具有基础性作用。 如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如虐待罪、遗弃罪、非法拘禁罪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无正当理由让未成年人辍学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二、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

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危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特别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员代为监护。 是多次偷窃;七是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是吸食、注射毒品;九是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有上述严重不良行为的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互相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例如:某中学高二学生王某,从小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虽然家境

不富裕,但王父想方设法让儿子吃好穿好,百般宠爱。致使王某上小学就开始打架,上中学出入台球厅、电子游戏室,父母不仅不管教,还袒护他,2005年5月,王某与社会上的流氓张某合伙抢了一辆出租汽车,并将司机杀害被公安局抓获,他的父母伤心欲绝。这是他们娇惯的结果。 响学校的中考升学率。有一天,王丹瞒着父母逃学,在一家电子游戏厅玩了一天,赵老师得知后建议学校将王丹开除,学校采纳了赵老师的建议,一纸布告将王丹开除学籍。王丹的父母认为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多次找学校领导讨个说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

环境法期末考试重点

1、简述环境法的调整对象 环境保护法,在广义上又称为环境法,是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其目的是为了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体健康,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其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要素,防止环境破坏的法律规,一是关于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改善环境的法律规。另外还包括防止自然灾害和减轻自然灾害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律规。环境保护法除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公益性、世界共同性、地区特殊性等特征。 2、简述噪声污染的特点 噪声既是一种公害,它就具有公害的特性,同时它作为声音的一种,也具有声学特性。 (1)噪声的公害特性由于噪声属于感觉公害,所以它与其它有害有毒物质引起的公害不同。首先,它没有污染物,即噪声在空中传播时并未给周围环境留下什么毒害性的物质;其次,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积累、不持久,传播的距离也有限;噪声声源分散,而且一旦声源停止发声,噪声也就消失。因此,噪声不能集中处理,需用特殊的方法进行控制。 (2)噪声的声学特性简单地说,噪声就是声音,它具有一切声学的特性和规律。但是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和它的强弱有关,噪声愈强,影响愈大。衡量噪声强弱的物理量是噪声级。 3、简述可持续发展的涵 (1)突出发展的主题,发展与经济增长有根本区别,发展是集社会、科技、文化、环境等多项因素于一体的完整现象,是人类共同的和普遍的权利,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享有平等的不容剥夺的发展权利; (2)发展的可持续性,人类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 (3)人与人关系的公平性,当代人在发展与消费时应努力做到使后代人有同样的发展机会,同一代人中一部分人的发展不应当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4)人与自然的协调共生,人类必须建立新的道德观念和价值标准,学会尊重自然、师法自然、保护自然,与之和谐相处。中共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把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指出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从忽略环境保护受到自然界惩罚,到最终选择可持续发展,是人类文明进化的一次历史性重大转折。

环境保护法平时作业答案

环境保护法平时作业答案 1、简述生态学基本规律。 环境保护法是要通过把人类自发利用自然的行为控制、限制在符合生态学规律的范围内,以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其中所遵循的规律有以下六个: (1)物物相关律,即自然界各种事物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改变其中的一个,必然会对其他的事物产生影响; (2)相生相克律,即任何一种生物在生态系统中都占有一定的位置,各种生物相互依赖、彼此制约、协同进化; (3)能流物复律,即在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过程中,能量会逸散流失,物质则在环境中循环往复; (4)负载有额律,即任何生态系统的负载(承受)能力都是有上限的; (5)协调稳定律,即只有在结构和功能相对协调时生态系统才是稳定的; (6)地时制宜律,即每个地方都有其特定的自然和社会经济组合,具有自身的特点,在开发利用这些自然环境的时候,必须考虑这些特点。 2、简述环境权的内容 公民的环境权,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公民有在良好、适宜、健康环境中生活的权利。这是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的首要条件,也是公民环境权内容的基本组成部分。具体包括: (1)宁静权,指公民有不受噪声、振动污染的权利; (2)日照权,指公民有享受阳光照射不被阻挡的权利; (3)通风权,指公民享受周围环境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的权利; (4)眺望权,指公民享有视线不被阻挡的权利; (5)清洁水权,指公民享有饮用清洁、卫生的水的权利; (6)清洁空气权,指公民有呼吸新鲜、清洁空气的权利; (7)优美环境享受权,指公民享有对风景名胜区等具有特殊文化价值的环境观赏游玩的权利等等。 二、公民有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 三、公民有对污染破坏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3、简述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环境保护法中,主要有以下四个原则: 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是我国环境保护的指导方针,要求建设与环境保护必须同时进行,以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方的效益;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3、污染者付费、开发者保护、利用者补偿原则; 4、公众参与原则,主要体现在群众有检举、控告权以及群众有参与管理权。 4、简述环境标准的分类 环境标准按用途可以划分为5 类:

环保心得体会

环保心得体会古往今来,地球妈妈用甘甜的乳汁哺育了无数代子孙。原来的她被小辈们装饰得楚楚动人。可是,现在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将她折磨得天昏地暗。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而地球正面临着严峻的环境危机。“救救地球”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最强烈的呼声。我为周围环境的恶化而感到心痛,我想:作为未来接班人的青少年,如果不了解环境问题的严重性,无视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去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我们的生命将毁在自己的手中,老天将对我们作出严厉的惩罚。为此我下定决心要从我做起爱护环境,保护我们这个赖以生存的家园,做一个保护环境的卫士。在刚过去的一年中,我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植树活动,带领我们四(4)中队的班干部创立了“绿色天使”植绿护绿小组,鼓励队员们在校园里认养了一棵小树苗,利用课余时间给它梳妆打扮,为它长成参天大树打下了基础。在学校组织的“让地球充满生机”的签字活动中,我郑重地在上面签下自己的名字,并写下了自己对环保的决心和期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我积极参加学校在世界环境日举行的有奖征稿,认真查阅、收集各类资料,进行社会调查,撰写有关环境治理设想方面的文章,我经常去参加学校组织的环保讲座,观看环保方面的录相带,积极参预环保知识问答调查活动,认真填写每一项提问。我参与了“红领巾植绿护绿队”的网站建设,在上面发布大量的环保图片和环保知识,以及关于环保的各方面的法律知识,我国在环保方面发展动向、世界各国的环境保护情况;每个月我都利用网络、报纸,查找一些最新的不同的专题和板块“环保资讯”来告诉大家;还定期制作一些宣传板来宣传环保知识和生活中的环保常识。提高了大家的环保意识;号召同学们从不同的方面来关爱自己的家园,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周围的环境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积极动员身边的人一起来依法保护和建设人类共有的同样也是仅有的家园,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人类的文明做出贡献。我还和同学们共同发起“养一盆花,认养一棵树、爱惜每一片绿地,让我们周围充满绿色”和“小用塑料袋不使用泡沫饭盒和一次性筷子,让我们远离白色污染”的倡议。让我们放下方便袋,拿起菜篮子,让我们共同走向美好的绿色的明天,走向辉煌、灿烂的未来! 据我收集到的一份报告说:“环境问题是由于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和利用自然源所造成的。触目惊心的环境问题主要有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噪声污染、食品污染、不适当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这五大类。”一个个铁一样的事实告诉我们,它们像恶魔般无情地吞噬着人类的生命。它威胁着生态平衡,危害着人体健康,制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让人类陷入了困境。为此我作出宣告:“只要我们——人类有时刻不忘保护环境的意识,有依法治理环境的意识,地球村将成为美好的乐园”。未来的天空一定是碧蓝的,水是清澈的,绿树成荫鲜花遍地,人类可以尽情享受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幸福 我的环保感想今天,爸爸带我去公园玩。刚进门就看见公园里的树枝上、草地上、小河里、花朵上、路面上,到处都是塑料袋和垃圾袋,这些都是人们随手丢弃的。风吹过,袋子就满天飞舞,落在了各个地方,公园再也美不起来了。我们继续往前走着,走到渔池边,一更多相关作文>> 我的环保感想 今天,爸爸带我去公园玩。刚进门就看见公园里的树枝上、草地上、小河里、花朵上、路面上,到处都是塑料袋和垃圾袋,这些都是人们随手丢弃的。风吹过,袋子就满天飞舞,落在了各个地方,公园再也美不起来了。 我们继续往前走着,走到渔池边,一个路人忽然朝地上吐了一口痰。痰里面都是细菌,吐在地上干了后,随空气传播,这些病菌会被人体吸入,从而危害人们的健康。 在回家的路上,一辆冒着黑烟的汽车从我们身边开过,一股浓重的尾气弥漫在空气里。“快捂住鼻子!”爸爸提醒道。过后,我问爸爸:“为什么要捂住鼻子?尾气有什么危害呢?”爸爸说“尾气里面含有重金属,而重金属不光对人们的身体危害很大,对地球上的生物生长也有着重大的影响。”原来汽车尾气的危害这么大啊!

环境保护知识讲座讲稿

环境保护知识讲座讲稿 同学们,老师们: 今天,我和你们一起学习环境保护知识。 让我们一起来讨论几个问题。一、为什么要保护环境?二、怎样保护环境?三、我们应该为保护环境做些什么?同学们对我们身边的环境状况都非常关心,最后一个问题我给你们讲一讲,我们仙桃市的环境状况怎样? 一、为什么要保护环境? 现在我们来讨论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保护环境? 我们先要知道什么是环境?简单地说,环境是人类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场所,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指出:“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通过上面的学习我们应该清楚三点:保护环境的“环境”,与环境卫生所指的“环境”不同,一是保护环境的范围要大得多,很大很大;二是环境是资源;三是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那么,为什么要保护环境呢?简单地说,就是因为环境发生了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变化,出现了环境问题。最主要的环境问题有二个:一个是环境污染,第二个是生态破坏。 1.环境污染严重。 说到环境污染,同学们或多或少都有切身体会,或者在电视上看到过污染的情况。比方说汽车从我们身边开过,会扬起灰尘,汽车还排放尾气,这就是一种空气污染。还有许多工厂都要排放废水,工厂生产需要使用干净的水,这些干净的水经过各种各样的生产工艺,水里边加进了许多污染物质,变成了废水,工厂再把这些废水排放到环境里去,就会污染河流、水渠、湖泊、水库,甚至是大海,这就是水污染。工厂在生产中还产生一些废渣,我们又叫它固体废弃物。我们生活中也产生许多废渣,我们叫它生活垃圾,这此固体废弃物排放到环境中也会污染土

《环境法导论》吕忠梅——章节重点

导论 ◆环境法上所讲的“环境”,是指物质的客观存在,即环绕着人类而存在的由自然要素所构成的物质环 境。 ◆环境的特征:物质性,生态性,唯一性,有限性,资源性。 ◆根据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可以将环境分为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 ◆天然环境又称自然环境,是指地球在发展演化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未受人类干预或只受人类轻微干预、 尚保持自然风貌的环境,如野生动植物、原始森林等。 ◆人为环境又称人工环境,是指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人类改造或人类创造的、体现了人类文明的环 境,如水库、道路、公园、城市等。 ◆环境问题是一种不利的后果,它指各种因素的影响超过了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所引起的生态平衡破坏 和环境质量变化。 ◆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向环境排入了超过环境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自然环境的物理、化学、 生物学性质发生变化,产生了不利于人类及其他生物正常生存和发展的影响的一种现象。 ◆自然环境破坏是指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的一个或数个要素,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 使它们的数量减少、质量降低,以致破坏或降低其环境效能、生态失衡、资源枯竭而危及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与发展的一种现象。 ◆因人类活动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所造成的对不特定多数人的损害,通常被称为公害。 ◆旧八大公害事件:马斯河谷事件、多诺拉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水俣病事件、四日市哮喘事件、 米糠油事件、痛痛病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 ◆新八大公害事件: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 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原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塞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全球大气污染、非洲大灾荒。 ◆《增长的极限》,探索了全球关切的五个主要趋势:加速工业化、快速的人口增长、普遍的营养不良、 不可再生资源的耗尽、环境的恶化。 ◆1972年,联合国召开了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该宣言在扬弃这两种观点的基 础上,提出了对环境问题的新认识:人类既是环境的产物,又是环境的塑造者;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了人类认识和改造环境的能力,人类只要对这一能力善加运用,便可以使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关键在于人类必须正确地认识客观规律,认识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摆正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同自然协调发展。 ◆环境保护是指为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 与环境的关系、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为目的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以及宣传教育等诸多措施和行动的总称,是人类针对环境问题而提出的积极对策。 ◆环境保护作为一个较为明确和科学的概念,是在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来的。 ◆纵观世界各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内容各不相同,但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保护和改善环 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防止人类在环境的不良影响下产生变异和退化;二是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或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同时也保证自然资源的恢复和扩大再生产,以利于人类生命的延续与再生产。 ◆环境法是为解决环境问题、实行环境保护而产生的一类新型法律,它是人类进入到生态文明阶段出现 的新兴法律现象,也是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 ◆生态文明的核心是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性发展,它是人类对工业文明反思的结果。 ◆建立在工业文明基础上的法治社会,以经济理性为基础,形成了个人主义的法律价值观,其所确立的 绝对所有权、契约自由、自己责任原则,以及法律只关照人的社会属性、割裂人的社会性生存方式与生物性生存方式的思维,导致了严重的生态问题。生态文明时代,需要以新的理性为基础,形成新的

环境保护法_在线作业_1、2

环境保护法_在线作业_1 交卷时间:2016-11-16 10:49:37 一、单选题 1.(5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早是由()提出。 ? A. 瑞典 ? B. 美国 ? C. 英国 ? D. 日本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环境保护法 展开解析 答案B 解析 2.(5分)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环境标准、()标准和地方环境标准三级。 ? A. 基础 ? B. 方法 ? C. 行业 ? D. 质量 纠错 得分:5 答案C 解 3.(5分)()是最轻的行政处罚形式,只能单独适用。

? A. 警告 ? B. 开除 ? C. 没收 ? D. 记过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环境保护法 展开解析 答案A 解析 4.(5分)()是指一切污染危害环境的公民、法人,只要对国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客观上造成了损失,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使主观上没有过错。 ? A. 过失责任 ? B. 连带责任 ? C. 无过错责任 ? D. 故意责任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环境保护法 展开解析 答案C 解析 5.(5分)依据环境功能的不同进行划分,分为生活环境和()环境。 ? A. 自然 ? B. 人工

? C. 原生 ? D. 生态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环境保护法 展开解析 答案D 解析 6.(5分)限期治理制度主要包括限期治理的()和期限两个方面。 ? A. 对象 ? B. 目标 ? C. 内容 ? D. 功能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环境保护法 展开解析 答案B 解析 7.(5分)环境保护法在()的适用范围,是指环境保护法在哪些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 ? A. 人 ? B. 时间 ? C. 空间 ? D.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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