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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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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管理

关于新聘及新任课教师试讲的暂行规定

为了提高我院师资队伍素质,保证教师授课质量,满足教学需要,特对新聘与新任课教师试讲做如下暂行规定:

一、新聘教师试讲办法

1、凡应届大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师德、师风、职责、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后,经教务处、师资处备案,再申请试讲。

2、全日制高校本科生(包括研究生),毕业后根据教学需要,可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试讲。经试讲通过后该学期应安排一门课程。

3、非全日制高校本科生毕业后,半年内不能安排授课内容。

4、非全日制高校专科生以下(含专科),除个别课程外,原则上不能授课。

二、教师任新课试讲办法

1、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由系(部)组织试讲,通过后应在假期前安排好下学期课程,非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要提前半年布臵授课任务,同时必须给本门课主讲教师助课半年或进修半年本门课程。

2、试讲前本人要精读教材,充分掌握本门课的内容及其前后联系。

3、由试讲人所在系部申报教务处安排试讲时间。试讲内容由所在系(部)与教务处研究确定。

4、试讲要求所属教研室主任及教师、系(部)主任和教务处长参加。

5、试讲通过后,各系(部)可根据教学需要,对该教师安排授课任务。

6、新任本专业课程的教师,必须经系(部)研究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查通过,再参加试讲。

7、新任非本专业课程的教师,经系(部)、教务处和主管院长同意后,应进修(或按计划自修)所要讲授的课程半年以上,试讲通过后可安排课程。

8、教师新任课程,系部必须提前一学期布臵给教师,做好试讲准备。

合同制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指标体系

为更好地完善深化学院用工制度改革,准确地评价合同制教职工的工作业绩,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岗位任务的情况,根据学院《合同制员工聘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充分调动合同制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激励合同制员工积极进取、尽职尽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并为合同制员工的聘任、进编、晋升、评优提供重要依据。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1、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和教辅人员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专业知识三个方面。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工作的创造性。

2、专任教师

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思想品德、教学工作、教科研活动等方面,重点是教学工作。

思想表现、思想品德:主要考核政治态度、工作作风、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教书育人、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互助等情况。

教学工作:主要考核完成教学计划情况,教学效果、课堂教学和实践(实训)教学质量、教案、作业处理和课后辅导情况。

教科研工作:主要考核教科研成果和参加教、科研活动情况。

(二)考核标准及要求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等次标准确定应以合同制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为基础依据,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不得超过本部门(或本支会或本系统)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比率。

有试用(见习)期的合同制员工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试用(见习)期满任职定级的依据。

1、管理人员、教辅人员考核等次标准

(1)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主动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

(2)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实行坐班制。出勤率要求每年病事假不超过半个月;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规定,恪尽职守,工作中能协调处理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不拖拉、不推诿,较好地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且无转嫁工作负担的现象发生。

达到上述标准且测评分在60分以上的合同制员工,考核结果可定为合格,达不到(1)、(3)条或在考核年度内因工作不负责任,或因渎职给部门和学院带来不好的影响;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在考核年度内受到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或测评在6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表现特别突出,测评结果优秀率高,排名在前,且全年出勤率在98%以上,工作中有创新精神,群众评议好的可评为优秀。表现比较突出,测评结果优秀率比较高(测评分在85分以上),排名靠前,且全年出勤率在98%以上,群众评议较好的可评为良好。

2、辅导员考核等到次标准

详见《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3、教学人员考核等次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教学态度端正,履行教师职责。

(2)教学工作:必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教学工作经测评达到合格档次。

(3)教科研工作:积极参加本部门的教科研活动,中级以下职称应在考核年度内撰写发表1-2篇论文或参编教材著作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应在考核年度内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1-2篇论文或参编教材等。

凡达到上述标准且测评分在60分以上的合同制员工,考核结果可评定为合格;达不到上述标准或在考核年度内无故误课三次以上,或弄虚作假剽窃别人成果,或违犯学院纪律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可定为不合格;超额完成教学任务,工作量大,教学质量好,工作表现特别突出,测评结果优秀率高(测评分在85分以上),排名在前,成绩优异的可评为优秀;

超额完成教学任务,工作量比较大,教学质量良好,工作表现比较突出,测评结果优秀率比较高(测评分在75分以上),排名靠前,可评定为良好。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1、人事处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合同制员工年度考核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合同制员工考核工作分别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平时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各用人部门负责。平时考核从试用期开始。年度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

2、各部门组织好每位合同制员工认真写好年度总结,在本部门自我总结,进行评议在总结评议的基础上由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及各系(部)各部门组织对合同制员工进行测评。

管理人员、教辅人员的评议采取所在部门(或支会、或系统)人员评、部门负责人评、主管院长评的“三评”,权重系数分别为0.5、0.3、0.2。(详见附表1)。

教师评议采取学生评、本部门教师评教研室主任评、各系部主任评“四评”,权重系数分别为0.3、0.2、0.3、0.2。

辅导员评按照《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试行)规定进行。

3、每位合同制员工按规定的时间内填写考核表(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4、部门负责人在填表必须认真、详实。在测评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述职确定考核等次,签署考核意见。

5、人事处对全院合同制员工的考核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协调,对考核结果进行平衡、汇总和上报,并将个人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表》装入本人临时档案。

四、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辅导员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促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本着以专职辅导员为主,兼职辅导员为辅,专兼结合的原则,建立一支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政治坚定,热爱思想政治工作,勤奋廉洁,高效务实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第三条学生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是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对学生进行政治引导、思想教育、学习督导、行为引导及相关事物管理的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多重职责。

第四条建立辅导员队伍的目的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经常性,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生辅导员的主要任务是以培养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人才为目标,紧密结合学生的思想意识、心理状态和行为特点,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培养学生逐步确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端正学习态度,增强纪律观念、劳动观念,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

辅导员的选配与管理

第六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辽宁省的有关规定,各系可聘用专、兼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与学生的比例为1:200,即:每200名学生要配臵专职辅导员一名。兼职辅导员最多可管理两个班级。

第七条学生辅导员的组织人事关系隶属各系,由各系负责本系辅导员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归口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全校辅导员队伍的管理工作。

辅导员的任职条件与工作职责

本条例适用于专、兼职辅导员。

第八条学生辅导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理论水平,原则上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热爱思想政治工作,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创新能力。

(三)有较好的组织、演讲、管理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工作积极,作风正派,善于联系群众,思维敏捷,进取向上。

(四)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法律等相关知识,符合师资条件。

第九条学生辅导员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准确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学生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行为。工作要做到及时、准确、高效、无误。

(二)学生辅导员应掌握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据学生学习、生活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同时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和学校关于学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处理学生中的各种违纪问题,做好学生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把学风建设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积极带领学生参加学院创优争先活动。经常与任课教师沟通,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交流学习经验,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每学期都要结合教学检查和期末考试情况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做一次全面的调查分析。

(五)搞好学生中的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工作,建设一支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为骨干的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学生积极分子队伍。

(六)建设好班委会和团支部。做好班级干部和团干部的培养工作,指导学生干部开展各项工作。

(七)积极引导学生参加校园文化活动,配合校团委在学生中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认真抓好学生公益服务实践课的管理考核,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八)做好学期、学年的学生总结和鉴定工作。做好评定奖学金和评先进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和榜样,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九)培养学生讲究卫生,爱护公物的美德,协助做好学生教室、寝室和环境卫生的检查评比工作。

(十)做好困难学生工作。对于那些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与系、学院协调给予及时的帮助,保证他们都能顺利地完成学业。积极帮助推荐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协助学院完成困难学生的贷款工作。

(十一)做好学生学业督导工作。要及时发现在学习和生活上有问题的学生,特别是对那些学习不用功的学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争取他们都能完成学业。

(十二)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建立家长联系卡制度,使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校各

方面表现情况。

(十三)不断探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方法和途径,加强对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的理论研究,每学期要有学生工作计划,每学期要写出学生工作总结,每年至少要写出一篇研究性论文。

(十四)做好学校交付的其它相关工作。

辅导员的选聘与培训

第十条专职辅导员的选聘渠道。

一、从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和干部中选聘。

二、从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选聘。

三、从校外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聘。

第十一条兼职辅导员主要在专业教师或从事教辅工作的人员中选聘。

第十二条学生专职辅导员的选聘方法。由各系提出用人计划,由学校主管领导组织学生工作处、人事处、用人单位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成立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选聘。

第十三条实行辅导员培训制度。

(一)新选聘的专职辅导员需经过培训方可上岗

(二)学院定期举办辅导员培训班。

(三)各系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辅导员培训,设定辅导员周例会、旬例会或月例会制度,通过例会,学习文件,交流经验

辅导员的待遇

第十四条辅导员的待遇

(1)参加学校及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培训。

(2)学院专职辅导员可按教师系列或其他系列评定专业技术职务。

(3)学生辅导员实行作班工作制。专职辅导员津贴执行每班200元标准;兼职辅导员执行每班120元标准。

(4)享受上级规定的有关辅导员的待遇。

辅导员工作的考核与奖励

第十五条辅导员工作考核由各系具体负责,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兼职辅导员的考核与专职辅导员同样进行。

第十六条辅导员工作的考核包括德、勤、绩、能、廉等几个方面,重点按照本条例中第九条考核。可采取个人自评、系里考核和学生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十七条经考核对不适合做学生辅导员工作的,予以解聘。

第十八条对工作不负责任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辅导员,学院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担任的辅导员工作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对工作业绩突出的辅导员由学校授予“优秀学生辅导员”称号,并进行表彰和奖励。在此基础上,推荐部分“优秀学生辅导员”参加省、市有关方面的先进评选。

第二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

根据《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管理条例》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内容及记分标准

考核得分=完成职责基本分 + 奖分 - 罚分

(一)完成职责基本分

(二)奖分

(三)罚分

二、考核工作程序

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和人事处牵头,各系党总支、行政具体实施。学工部要对各系的考核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聘任、评选先进、评职的依据。其程序是:

1、由专、兼职辅导员对照《条例》,对本人一学年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

2、由学工部和系党总支召集学生座谈会和任课老师座谈会,听取对辅导员工作的评价,并根据辅导员工作的情况,确定完成职责的基本分(打分);

3、奖罚分由学工部和系党总支根据辅导员工作情况和班级工作情况,按奖罚分条件确定。

4、将完成职责基本分和奖罚分填入《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表》,算出考核得分,并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四等:

优秀:240分以上(含240分);良好:239—210分;

合格:209—160分;不合格:159分或159分以下。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与表彰

1、考核为合格以上者,享受辅导员专项津贴,不合格的不享受专项津贴;

2、考核优秀方可参加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优先;

3、填写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经系和学工部盖章后,分别存学工部和本人业务档案;

4、学院每年进行一次“优秀政治辅导员”的评选工作,评选比例不超过辅导员总人数的30%,“优秀政治辅导员”由学校统一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本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优秀名师的评选和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院优秀名师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鼓励教学、科技人才脱颖而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国家建设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主要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严谨的学术作风和教学法风。善于团结同志,有团队意识和责任感,具备带领学术梯队的能力,善于教书育人,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思想活跃,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符合下列六项条件中的两项者(近五年内):

1、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方面获省、市以上(含省、市级)教学成果奖;

2、主编或参编(8万字以上)全国(高职)统编教材;

3、在省部级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论文五篇以上(其中)两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4、在系部专业建设、教学、教研、课程、实验、实训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5、在科技开发中获得显著经济效益者(为学院创利3万元以上);

6、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考试或竞赛,获优异成绩的教师。

三、评选人数及程序

1、优秀名师评选原则上每个系部2名,若本系部范围内的人选不具备条件可以空位,或通过其他渠道引进。

2、优秀名师由所在教研室推荐,系部初审,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院长会议批准,并择优向上级推荐。

3、为鼓励竞争,优秀名师队伍每两年评选一次,以保持优秀名师队伍的素质和活力。

四、有关待遇

1、优先选派出国考察学习或参加国内学术交流活动。

2、大力支持其科学(教学)研究,并在科研活动、学术研究、教材、专著、论文的出版(发表)等方面给予支持。

3、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4、设立优秀名师专项津贴

每人每年学术活动津贴1000元(当年未用完者,可转至下年继续使用)。

5、连续在三年内没有新业绩者,保留名师称号,停发津贴。

五、管理

1、优秀名师由人力资源处归口管理。系部每学期对其进行一次考核,填写《优秀名师考核登记表》。

2、人力资源处对其业绩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向学院学术委员会通报,为学术委员会调整、选拔优秀名师提供依据。

六、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教职工学历进修的暂行规定

为适应学院发展建设的需要,建设一支学历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及管理队伍,确保学院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结合我院教师队伍、管理队伍的现状,对我院教职工的学历进修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教师学历进修

(一)教师学历进修必备的基本条件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能较好地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思想素质较高,工作努力,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二)教师学历进修的原则

1、根据教学、科研及专业队伍建设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分期分批选派,坚持“扶持新专业、保证重点专业、兼顾一般专业”的原则。

2、对学历进修需求量较大的部门,坚持在进修时间上拉开距离、在层次上拉开档次的原则,择优选拔,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进行。

(三)学历进修的类别与条件

1、报考博士研究生

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毕业后参加工作二年以上,或具有学士学位,符合教育部有关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规定,经本人申请、部门推荐、学院审批,可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

2、报考硕士研究生

具有学士学位的教师,毕业后参加工作一年以上,经部门推荐,学院审批,可报考在职硕士研究生。

(四)其它有关规定

1、各教学系(部)每年在职学历进修的教师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部门教师编制数的10%以内,达到这一比例的部门,本年度内学院将不再审批在职学历进修,待出现空额后再行择优审批。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师资队伍发展建设目标,到“十一五”末期,40周岁以

下教师原则上应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个别人才短缺专业除外)。

3、教师报考在职研究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并且在攻读学位期间,应承担学院分配的工作。

4、已参加学历进修的教师,如未经学院批准而中断学历进修,由其个人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对于脱产人员,学院将扣回其学习期间领取的工资及各种津贴。

(五)教师学历进修费用

1、经学院批准在职攻读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人员所发生的学费,学院负责30,000元,分两次支付:第一次,考取人员持录取通知书交由人力资源处审核确认后,由学院支付学费10,000元,其余部分由个人垫付;第二次,待取得博士毕业证书或博士学位后,再由学院报销20,000元,剩余部分学费一律自理。如未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学院不负担其任何费用,同时须向学院返回学院垫付的10,000元学费,脱产学习人员学院将扣回其学习期间领工资及各种津贴。

2、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含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所发生的学费,在攻读期间,由本人自行垫付,对于未取得硕士学位证者,费用自理;取得学位证者,报销全额学费的50%,其余由个人自理。

3、到外地脱产学历进修的教师,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报考院校的档次,经学院批准,在进修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其基本工资与国家规定的各类工资性补贴照发,停发绩效津贴、校内岗位工资(奖金),此外其它有关工资方面的福利待遇按学院相应政策执行(在沈阳市内脱产学习的工资待遇也按此执行)。

4、对于报考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一切费用自理,并从入学后第一月起停发工资。

双肩挑教师的学历进修按以上规定执行。

学生专职辅导员的学历进修按学院辅导员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辅人员、管理人员学历进修

参加学历进修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能较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思想素质较高,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1、根据工作需要,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申请本科层次、硕士研究生层次、博士研究生层次的在职学历进修,但报考的本科专业、硕士研究专业必须与本职工作相关。报考硕士研究生必须是本(专)科毕业、在校工作二年以上。

2、该类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脱产学历进修,学历进修费用按教师学历进修费用规定执行。本科学历进修所发生的学费全部由个人自理。

3、教辅人员中的实验技术人员,到“十一五”末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4、教辅人员、管理人员、学生专职辅导员在职学历进修的人数原则上分别控制在全院各类人员总数的10%以内,如果达到这一比例,本年度内学院将不再审批在职学历进修,待出现空额后再行择优审批。

三、学历进修的过程管理

1、各部门根据专业发展(或工作)需要、队伍建设、师资配备等具体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年度学历进修计划。制定计划应突出重点,体现科学性、有序性,并保证在计划实施过程中,不影响本部门的教学(或工作)任务。

2、各部门必须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将下度的学历进修计划报到人力资源处。凡无学历进修计划部门的人员或未被列入学历进修计划的人员,在本年度申请学历进修时,学院一律不予审批。

3、拟参加学历进修人员,首先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进修审批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招生简章一起报送人力资源处,审核之后报学院领导审批。通过审批的人员必须与学院签定协议书,录取后须到人力资源处备案。

4、在职进修人员,每半年应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处和所在部门汇报一次学习情况。

四、附属机构人员在职学历进修可参照本规定执行,但所需各项费用学院一律不予负担。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教职工非学历培训的暂行规定

为适应学院发展满足教职工更新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要求,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教师教职工非学历培训工作,强化对短期培训及各类学术活动的过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培训

(一)参加培训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能较好地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思想素质较高,教学效果良好,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了一定成绩,上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以上。

(二)教师培训的原则

1、贯彻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方针,坚持立足国内,在职为主,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

2、根据教学、科研及专业队伍建设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分期分批选派,坚持“扶持新专业、保证重点专业、兼顾一般专业”的原则。

3、学院根据全院教师队伍的结构,以及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对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进行统一审批,宏观控制。

4、对培训需求量较大的部门,坚持在培训时间上要有梯次性的原则,择优选拔,分期、分批地进行。

(三)培训的类别与条件

1、国外访问学者

原则上只限于国家委派形式为审批依据,选拔人员的具体条件按上级教育部门的统一要求执行。

2、国内访问学者

任讲师职务三年以上,确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可参加以科研课题为内容的国内访问学者。

3、参加骨干教师进修班

任讲师职务或助教职务四年以上,确因工作需要,经学院批准,可参加国内重点院校举办的以提高教学水平为内容的骨干教师进修班。

4、单科培训

确因工作需要,经学院批准,教师可参加国内重点院校举办的以提高教学水平为内容的单科培训。

5、岗前培训、技能培训

按照国家及上级机关的文件和要求进行。

6、其它形式的培训学习或短期研讨会

根据目前社会上流行组会的情况,一般的教材编写会、教材审核会、课题组研讨会、论文研讨会及非正规的教育系统会议、培训等,可以邮寄材料一律不予派出。

学生政治辅导员及双肩挑教师的培训可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二、教辅人员、管理人员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该类人员可参加本部门业务相关的短期业务培训。

三、培训费用

经学院批准的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所发生的学习费用,在本人提交培训成绩(经部门领导签字认可),并完成学院规定的期货任务后,其学费由学院100%报销。学习、培训期间发生的其它费用按学院有关财务制度办理。

四、培训的过程管理

1、各部门根据专业发展(或工作)需要、队伍建设、师资配备等具体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年度培训计划,制定计划应体现科学性、有序性、并保证计划实施时不影响本部门的教学(或工作)任务。

2、各部门必须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将下年度的培训计划报到人办资源处,由人力资源处进行汇总,学院领导审批。凡无培训计划的部门或未被列入培训计划的人员,在本年度申请培训时,学院一律不予审批。

3、拟参加培训人员,首先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进修审批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连同有关材料一起报人办资源处。

4、在培训期间,学院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人员须提交成绩单或结业证书、参加培训的总结等,其复印件交人力资源处存档。

5、参加培训人员,未经学院批准中断培训或变更原定的学习内容的,由其个人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对于脱产培训的人员,学院还将扣回其学习期间领取的的工资及各种津贴。

五、学院附属机构人员的培训,可参照本规定执行,但所需各项费用学院一律不予负担。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外聘教师聘用管理制度

随着我院高职办学的不断发展,我院外聘教师队伍逐年扩大。为充分发挥外聘教师在育人方面的优势帮助外聘教师尽快熟悉我院教学工作的特点及要求,逐步建立外聘教师聘用与管理监督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聘用条件

1.外聘教师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工作在企业一线、实践动手能力方面有特殊专长的人才可优先聘用。

二、聘用程序

1.外聘教师由教研室提出,经系(部)同意后,系(部)向人事处提出外聘教师计划。

2.系(部)汇同人事处、教务处组织应聘者试讲,经与人事处、教务处共同评议后,拟定聘用计划。

3.系(部)代表系院与应聘者签订《外聘教师教学工作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外聘教师教学工作协议》一式两份,分别由应聘者和系(部)保存。

4.时外聘教师由教研室提出,系(部)按条件聘任,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三、管理考核

1.签订《外聘教师教学工作协议》后,外聘教师编入相应教研室。由教研室和系(部)管理。

2.外聘教师的日常考核由其任课班级的所在系负责,一旦发现外聘教师有违反协议的行为,即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和外聘教师所属系(部)反应,由外聘教师所属系(部)按照《外聘教师教学工作协议》进行处理。

3.为帮助外聘教师尽快适应我院教学要求,由所属教研室负责向外聘教师提供如下帮助:

①向外聘教师介绍所任课程专业的发展方向、特色、专业建设及一般性的教学规律。

②向外聘教师提供专业教学计划,所担任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及其它教学辅助资料。

③帮助外聘教师明确学院在备课、授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考试命题、实践教学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和规定。了解教师考核方法。

④组织外聘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如集体备课、讨论教学方法、交流教学经验、组织观摩教学等。

4.人事处、教务处和各系(部)应将外聘教师纳入教师考核体系中。通过全面的综合考评,准确握外聘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和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写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和评语。考核结果要同外聘教师本人见面,向其提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利改进。同时将考评结果作为今后选聘外聘教师的重要依据。

四、外聘教师待遇

1.外聘教师酬金标准为:基础课不得高于20元/学时,专业课不得高于25元/学时。

2.外聘教师课时酬金发放办法由所在系报月报学时并负责发放。

上海人才引进操作手册

人才引进(前台) 操作手册 目录 1、注册系统 (2) 1.1申请《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承诺及授权 ................................ - 2 - 1.2新注册单位信息填写............................................................................................ - 3 - 1.3 单位注册成功提示信息....................................................................................... - 4 - 2、登陆系统 (4) 3、输入引进人才资料 (5) 3.1 引进人才基本情况填写....................................................................................... - 6 - 3.2 子女基本信息填写............................................................................................... - 8 - 3.3 配偶基本信息填写............................................................................................... - 9 - 4、查询初审意见或修改已登录的需引进人才的资料 (11) 4.1 引进人才信息查询............................................................................................. - 12 - 4.1 引进人才信息修改............................................................................................. - 16 - 4.2 引进人才信息上报............................................................................................. - 16 - 4.3 引进人才信息删除............................................................................................. - 17 - 4.4 引进人才信息打印............................................................................................. - 17 - 4.5 引进人才配偶信息打印..................................................................................... - 18 - 5、修改注册信息 (19) 6、修改密码 (20) 7、退出系统 (21)

人才引进的说明

师资管理 关于新聘及新任课教师试讲的暂行规定 为了提高我院师资队伍素质,保证教师授课质量,满足教学需要,特对新聘与新任课教师试讲做如下暂行规定: 一、新聘教师试讲办法 1、凡应届大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师德、师风、职责、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后,经教务处、师资处备案,再申请试讲。 2、全日制高校本科生(包括研究生),毕业后根据教学需要,可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试讲。经试讲通过后该学期应安排一门课程。 3、非全日制高校本科生毕业后,半年内不能安排授课内容。 4、非全日制高校专科生以下(含专科),除个别课程外,原则上不能授课。 二、教师任新课试讲办法 1、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由系(部)组织试讲,通过后应在假期前安排好下学期课程,非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要提前半年布臵授课任务,同时必须给本门课主讲教师助课半年或进修半年本门课程。 2、试讲前本人要精读教材,充分掌握本门课的内容及其前后联系。 3、由试讲人所在系部申报教务处安排试讲时间。试讲内容由所在系(部)与教务处研究确定。 4、试讲要求所属教研室主任及教师、系(部)主任和教务处长参加。 5、试讲通过后,各系(部)可根据教学需要,对该教师安排授课任务。 6、新任本专业课程的教师,必须经系(部)研究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查通过,再参加试讲。 7、新任非本专业课程的教师,经系(部)、教务处和主管院长同意后,应进修(或按计划自修)所要讲授的课程半年以上,试讲通过后可安排课程。 8、教师新任课程,系部必须提前一学期布臵给教师,做好试讲准备。

合同制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指标体系 为更好地完善深化学院用工制度改革,准确地评价合同制教职工的工作业绩,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岗位任务的情况,根据学院《合同制员工聘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充分调动合同制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激励合同制员工积极进取、尽职尽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并为合同制员工的聘任、进编、晋升、评优提供重要依据。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1、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和教辅人员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专业知识三个方面。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工作的创造性。 2、专任教师 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思想品德、教学工作、教科研活动等方面,重点是教学工作。 思想表现、思想品德:主要考核政治态度、工作作风、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教书育人、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互助等情况。 教学工作:主要考核完成教学计划情况,教学效果、课堂教学和实践(实训)教学质量、教案、作业处理和课后辅导情况。 教科研工作:主要考核教科研成果和参加教、科研活动情况。 (二)考核标准及要求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等次标准确定应以合同制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为基础依据,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不得超过本部门(或本支会或本系统)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比率。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岗位招聘说明书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说明书 序号所属部门岗位代码就职专业/部门招聘岗位招聘 人数 学历学 位、职称 要求 专业或学科方向要求 岗位基本职责其他要求本科硕士博士 1 文学院010001 外语系英语专 业 教师岗 1 博士研究 生 英语及相关 专业 英语语言文学 及相关专业 英语语言文学 及相关专业 教学与科研 010002 大学英语教学 部 教师岗 1 硕士研究 生及以上 英语及相关 专业 英语语言文学 及相关专业 教学与科研 试讲时需要进行英语技 能测试

2 政法学院020001 社会工作教师岗 1 博士研究 生社会学、管理 学、哲学、政 治学、法学 社会学、管理 学、哲学、政治 学、法学 社会学、管理 学、哲学、政治 学、法学 教学、科研 3 理学院030001 数学教师岗 1 博士研究 生教授 数学、数学教 育、统计学及相 关学科 数学、数学教 育、统计学及相 关学科 教学、科研、班主任 030002 物理学教师岗 1 博士研究 生 物理学、光 学、应用物理 学、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光信息科学 与技术、微电 子学、光电技 术科学等相 关学科专业 物理学、理论物 理、凝聚态物 理、等离子体物 理、光学、光学 工程、材料物理 与化学、物理电 子学、微电子学 与固体电子学 等相关学科专 物理学、理论物 理、凝聚态物 理、等离子体物 理、光学、光学 工程、材料物理 与化学、物理电 子学、微电子学 与固体电子学 等相关学科专 1、物理学、光源与照明专业教学、实 验室建设; 2、科研与教研; 3、班主任工作等。

业业 030003 材料化学教师岗 1 博士研究 生化学类、化学 工程与工艺 类、材料类及 相关学科 化学类、化学工 程与工艺类、材 料类及相关学 科 材料类(金属材 料、材料腐蚀、 无机非金属材 料) 教学、科研、实验室管理 4 机械与电 气工程学 院 040001 电气工程及自 动化专业 教师岗 1 博士研究 生 电气工程及 其自动化或 相关专业 电气工程或相 关二级学科 电气工程或相 关二级学科 1、能承担电力系统分析、电力系统自 动化、电气测量技术、新能源转换与控 制技术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2、从事本学科的有关科研工作; 3、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040002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或 车辆工程专业 教师岗 1 博士研究 生 机械设计制 造及其自动 化专业或车 辆工程专业 或其它相近 机械工程学科 下各二级学科 专业 机械工程学科 下各二级学科 专业 1、能承担机电类或车辆工程专业类课 程; 2、从事本学科的有关科研工作; 3、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引进人才申请报告

引进人才申请报告 关于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报告 朝阳区人事局: 我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化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于2009年1月1日聘用了高级经营管理人员XXX同志到我公司工作,XXX同志为财政金融专业本科毕业,高级经济师职称,同时具备会计师资格。在我公司先后任职公司企划部经理、副总经济师。该同志在我公司工作一年多时间里,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公司的业务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我公司拟将其作为高级人才正式引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XXX同志主要业绩 (一)通过科学的市场调查和市场预测,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作出突出贡献。 1、为我公司提出以承担国家科技攻关项目为龙头的战略发展建议和方案,取得了积极效果。 我公司系生产分析仪器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的行业、技术特点决定了需要在技术和产品研发、创新方面投入巨大的资金,单独依靠我公司自有资金的投入难以满足市场对新产 1 品、新技术不断增长的需求。针对这一问题,XXX同志在任职企划部经理期间,积极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在较为准确地把握了市场对分析仪器需求动态的基础上,及时向公司领导提出了针对国家科技攻关项目重点突破、争取政府专向资金支持、短期内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企划方案。该方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XXX同志不断完善执行细则,积极协调技术、财务和销售部门协同作战,最终我公司及时完成了仪器的升级换代,通过了科技部组织的技术 成果鉴定。承担政府项目必将极大提高我公司的新产品研发能力和市场占有率,我公司已将这种发展模式列入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计划,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为我公司拓展国际市场提出建设性意见,取得了很好效果。 近年来,国内分析仪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主要厂家纷纷打起价格战,产品的利润空间逐年下降,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针对这一情况,XXX同志通过收集和分析海外市场同类分析仪器的供求和价格资料,认为我公司的主打产品在海外仍 具有价格优势,新产品更具有技术和价格双重优势,建议:公司在稳固国内市场的同时,确立“走出去、引进来”的发展思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并具体提出了积极参加国际分析仪器学术会议、产品展示会、邀请国外潜在客户考察、发展 2 国外代理商等实施方案。公司领导对此非常赞赏,据此安排有关实施方案。现在正在推动北美区域代理销售服务协议的洽商工作,公司产品打入北美市场的工作正在顺利推进。 (二)对公司生产、技术、销售和财务等业务管理工作进行总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为实现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公司增收节支作出突出贡献。 1、XXX同志担任副总经济师期间,组织安排公司人员和外聘法律顾问律师,对公司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了整理和修订,并草拟制订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守则》、《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作出贡献。

引进人才协议书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引进人才协议书正式版

引进人才协议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引进人才协议书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来甲方工作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来甲方工作,乙方自愿接受甲方聘用。 二、甲方聘用乙方服务期限为 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在协议期内乙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3.接受甲方的领导、聘任、考核与管理。 4.服从甲方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四、在协议期内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依据国家及甲方规定享受相应的国家工资及有关补贴。 2.根据贡献,经甲方评定,享受相应的校内津贴和奖励。 3.依照甲方有关规定享受医疗及其他

郑州师范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

郑州师范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 为了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现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高效原则。 (二)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原则。 (三)坚持标准,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原则。 (四)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二、引进的对象 优秀归国博士、同专业直读博士,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 三、引进博士的待遇 (一)安家费2万元,校内享受副教授待遇。 (二)配备工作手提电脑一部,电脑产权属学院。 (三)凭在郑州市内的购房发票或父母的房产证,学院一次性为其报销7万元购房补助。 (四)引进的上述同类归国人员,另增加2万元的安家费。 (五)对于正在承担国家级或省级科研项目者,学院将一次性给予所需配套经费。 四、引进程序 (一)博士引进,采取学院统一领导与用人单位考察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用人单位根据博士信息,结合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和学院引进博士的基本要求,提出初步推荐人选将本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报人事处。 (三)由人事处组成由用人单位参加的专家小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与团队协作精神、本人的学术造诣、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与技能、学历学位等情况。 (四)实行试讲或学术报告制度。对考察情况基本符合条件的,可根据需要由人事处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必要时分管院领导参加)对拟引

进人员进行英语、专业知识与科研能力测试,听取拟引进人员的试讲或学术报告,由用人部门组织专家写出对拟引进人员的试讲或学术报告的评议意见。 (五)人事处会同组织部、纪委、科研处、教务处及用人单位,根据试讲或学术报告评议意见,进行审核并确定正式推荐人选,原则上每个专业限引进2人。 (六)正式推荐人选由人事处报主管人事工作的学院领导复审后,由书记办公会审批。 (七)引进对象获得批准后,人事处负责与其签订工作协议书和办理调动手续。引进人员到院后,要求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在此期间,如本人要求自费出国留学或因个人原因调离,须退还学院引进时提供的一切费用,并按协议规定补偿未满服务年限的经济损失。 五、具体措施 学院根据人事处引进博士经费预算,由财务处安排引进博士专用经费,解决引进博士的科研启动费、安家费、住房补贴费以及所需的其他各项特殊费用。本规定有明确标准的费用项目,由财务处根据标准直接支付,特殊费用支付按学院有关经费审批程序、权限进行审批。 学院鼓励各系采取多种配套性措施,积极筹措经费,做为引进博士的补充经费。各用人单位要牢固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思想,努力创造条件,切实改善博士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同时要营造一种良好的人文环境,使优秀人才引得进、留的住、用的好,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做出贡献。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引进人才政策中关于博士部分暂行办法自行废止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附件:关于引进博士暂行办法的补充说明 二○一○年五月三十日

郑州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郑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意见》(郑发〔2015〕9号)和《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等文件精神,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目的是集成现有人才服务政策,实现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的便捷、高效、规范化运作。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办)负责监督考评,市人社局、科技局、住房保障局、教育局、卫计委、公安局、工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职能局委为责任单位,按职责范围为高层次人才协调办理相关事务和落实服务政策。 第四条创新“互联网+服务”模式,建立人才线上线下双服务机制。开设高层次人才网上服务平台,向人才发放《郑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以下简称《服务绿卡》)。人才可通过网上

申请或凭《服务绿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绿色通道服务。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 第二章服务内容和责任单位 第六条市人才办负责《服务绿卡》的申请受理、制作发放和日常管理,接受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咨询,协调职能局委办理服务事项。 第七条市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为高层次人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留学人才身份证明,统筹落实人才荣誉激励等。 第八条市科技局负责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科技项目咨询、计划项目申报等服务项目的办理。 第九条市住房保障局负责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的免租住房申请、租(购)房补贴、人才公寓租住等安居保障政策。 第十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服务项目。 第十一条市教育局负责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问题。 第十二条市卫计委负责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市公安局负责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办理永久居留手续、多次往返签证、居留许可、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落户、

引进人才“绿卡”使用手册内容 (b卡)

引进人才“绿卡”使用手册内容(b卡) 第一章申领范围 非本市户籍来津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申领途径 以调动方式来津工作、毕业超过2年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个人创业或留学回国人员到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申领;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到市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派遣时一并申领。 第三章要件清单 一、关系接转 1.个人档案; 2.同意调出函。 二、落户 1.身份证; 2.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 3.劳动合同; 4.落户地户口首页。

三、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工作派遣 在国(境)外攻读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博士后,提供国(境)外博士后研究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提供国内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国(境)外博士后,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还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特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出国(境)留学前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与原单位中止工作(劳动)关系证明。 四、创业培训申请 持卡人到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刷卡即可报名参加创业 培训。 五、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1.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 [经工商注册登记创办企业的创业者。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给予30万元;对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给予贷款再扶持,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人才引进申办材料示范文本

人才引进申办材料示范文本 一、申报单位申请报告(说明单位概况与引进理由)如: XXX单位关于引进XX同志的申请报告 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X单位是由XX、XX等投资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注册地XX,注册资金XXX 万元,…。我单位主要从事XX行业,涉及XX、XX等多项技术…,曾经完成XX、XX等项目,获得国家、省部级XX奖励,目前正大力发展XX重点项目、工程…。我单位目前有员工多少人,其中高级职称XX人,中级职称XX人。我单位成立以来累计完成产值XXX,上缴税收XXX,吸纳当地劳动力XX,为崇明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的贡献…。 XX同志,男(女),未婚,XX年X月出生,XX年X月XX大学XX专业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XX年X月取得XX职称…。该同志专业基础扎实,工作表现良好,没有发现不良记录…自从XX年X月被我单位观察试用以来,该同志在XX工作中发挥了XX作用,取得了…,现该同志已担任我单位XX职务,确实是我单位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由于该同志的工作关系、户口都在XX省市,我单位决定为其申报进沪人才引进手续…。 单位(盖章)、时间 二、引进人员的业务考核,并附反映其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奖励、专著、论文等。如: 关于XX同志的业务考核 XX同志系我单位申报引进的专业人才。经我单位核实。该同志确实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XX职称,从事XX专业XX年以上经历。该同志曾分别参与、负责完成XX、XX等项目,取得了---等奖励(附奖状,公司内部奖状不用提供),在XX杂志上发表---等X篇论文(附杂志论文)。该同志在我单位试用期间表现了较强的工作能力,已完成了XX、XX等任务,目前正在从事XX业务,担任XX职务,是我单位急需引进的专业人才。 三、落户在社区公共户的落户证明 公司无集体户口证明 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同志是我单位从XX省XX市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公司目前在为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户口手续,由于我公司没有集体户口,若其被批准落户在沪,该同志将落户在相应的社区公共户中。 特此证明。 无房产承诺书 XXX,身份证:XXXXXXXXXX,目前本人及直系亲属在上海无房产。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属实。如有不实,责任自负。 承诺人:XXX 年月日

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xxxx公司 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xxx发[xxxx]xx号 第一章总则 1.1为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实施人才强企和科技兴企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研人才队伍,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1.2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3 基本原则 (1)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4)坚持外部引进、内部培养并举的原则。 (5)坚持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1.4 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技术业务。对非核心技术业务,应严格控制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其研发成果已应用于实践且收到一定效果的人才。 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高技能、特殊技能人才。 4)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或专项技术的高级技术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资格持证人员。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2.1 人才引进的渠道 (1)市场猎取; (2)内部人员推荐; (3)校园、社会招聘; (4)退休返聘; (5)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 (6)人才特聘。 2.2 人才引进的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方式引进人才。 2.3 人才引进的程序 (1)各单位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岗位需求及定编定岗情况,编制并上报人才需求计划,明确需求人才的数量、专业、层次、要求等。 (2)公司根据各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人才引进计划,人力资源处依据计划制定人才引进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公司研究确定后实施引进。 第三章待遇 在引进过程中,明确各类人才的薪酬待遇。遇特殊情况,可与聘用人员依据市场价位协商确定薪酬待遇,报公司批准后执行。坚持执行同行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定位。

关于员工工资调整的请示

关于调整员工工资的请示报告 尊敬的马总,曲总,张总: 公司外贸部自2009年7月4日成立以来,成绩喜人,稳健发展。外贸团队不断的壮大,将有更多的外贸精英加入通达这个大家庭。然而外贸部现行员工工资偏低,不仅影响了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并且在新员工招聘过程中失去了竞争力。为适应部门发展的需求,特请求对我部门员工现行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一、调整原因: 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续上涨。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居高不下,各种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走高。例如: 吃:2012年阿利茄汁面8块钱(小份),2013年12块钱(小份)。住:公司附近租住一室一厅1500元/月左右。牛小伟、王燕、张卉3人合租3室1厅2100元/月,平均每人700元/月,不含水电物业等。以我公司所在浦发国际物业管理公司工资待遇为例。(见附件) 长此以往,将会造成公司归属感匮乏,人才流失,从而打破公司的和谐。 2、河南电缆外贸行业基本工资每年稳步攀升,据了解好多公司工资水平均每年提高10%,而我公司工资长期未调整(部分老员工自2010年 1

底至今未调整)。 目前我部门工资水平已经低于行业正常水平,工资水平缺乏竞争力。 3、从去年年底,郑州市应届毕业生平均工资2000元/月。公司要引进人才,工资是吸引人才的第一要务。并且为了留住老人,我公司应该按工龄制定工资制度,实行贡献越多,回报越多,因此应拉开老员工与新员工的工资比例。这样既能培养员工对公司的忠诚,亦能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鉴于以上几点,我部门特提出以下调整原则,望领导认真斟酌。 一、调整原则: 1、兼顾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利益; 2、充分体现人尽其才,按工龄分配; 3、便于操作与执行的原则。 一、建议的调整方案: 姓名原有工资涨额幅度建议工资 500 4500 XX 4000 XX 2000 500 2500 XX 2000 500 2500 XX 2000 300 2300 XX 2500 300 2800 2

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及办理流程图 (详见附件) 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特别重要提示 特别说明:电子监察系统滚动公示中的“申报日期”是申报人网上申报后经过约15个工作日预审的“窗口接件”日期,不是网上申报当天的日期。窗口经办人员严格按照网上申报时间的先后进行办理,不同的申报类别、办事人填表的完整准确程度以及材料是否齐全都会影响具体办理时间,希望广大申报人给予理解,同时也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提示和填表说明,为办理过程节省时间,避免重复申报。 1.请牢记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出现申请信息无法查询的情况。 2.请务必首先仔细查看和阅读《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实施细则〉、《大连市引进人才办理流程图》(以下简称 流程图)和〈《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填表说明〉(以下简称填 表说明),然后再进行网上申报落户程序。 3.申请之后的办理程序请以人口结构办的审核意见为准,内容为“2日内至窗口办理”的《窗口接件通知书》不做参考。申请状态为“准予许可” 的毕业生,在准予许可后直接至派出所办理即可。 由于网络数据存在有效期,请尽量在申请通过以后一个月之内办理,以免出现数据作废的情况。附件清单中的任何手续均无需上传。 4.仍处于两年择业期内且户口在原籍的辽宁省内生源地毕业生,如果报到证地址不是大连,则按照正常人才引进程序办理,且需要在备注里注

明“报到证地址不是大连且未参加改派”并在窗口现场办理时提供“报到证”复印件。 5.在连有工作单位且配偶为本地常住户口的申请人须在《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备注栏内注明“投靠配偶”字样;有职业的投靠配偶申请人,如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须被投靠人在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准备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合法稳定住所指在我市依法取得房屋(土地)所有权证的住宅(商品房、存量房、农村地区依法取得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宅)、依法承租的公有住房(不含主城区、金州新区、保税区非常住人口有偿或无偿取得本区域内公有住房承租权的住房)、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型住房,不含承租私人的住房 6.符合《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第二十条的高端人才,网上下载《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并按填表说明填写完成后,携带此表及相关手续原件复印件各1套,直接到市人口结构办窗口办理,无需网上申请;进出站博士后无需申请和填表,直接携带相关手续至人口结构办窗口办理即可。 7.教育部学信网无法查到学历的须进行学历认证并准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先到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国(境)外学历认证; 凭中级或以上职称申请落户的申请人须先到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办理技 术职称认证。不在认证范围内的须提供《考试合格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学历证明;

人才引进申报指南(更新版)

2019年天河区引进人才申办指南 一、部门名称 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事项名称 引进在职人才 三、办理方式 系统申报、窗口受理 四、办理依据 1.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穗府〔2018〕14号); 2. 《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 3.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 4.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五、办理条件 天河区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包括用人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类、管理类和技能类等在职人才,不含用人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入户。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七、网报地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b18518025.html,/rcyj/ 八、申办材料 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并统一用A4纸按以下顺序排列。 (一)必备材料

1. 户口簿等身份资料(身份证只须核验原件,不再提供复印件)。 2. 落户地址材料。按照《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落户地址顺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共享核查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核查。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规定住所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二)不同申请人应分别补充提交的申请材料 1. 以学历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以及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材料。其中学历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或直接通过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以职称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3. 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还须提供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4. 其他类别申报人。申请人属于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包括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相关文件;申请人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特

人才引进的简单说明

介绍 我们可以看一下天津的相关政策参考一下! 现将《关于支持滨海新区引进人才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事局 天津市公安局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支持滨海新区引进人才的政策措施 为适应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新形势,大力引进滨海新区急需的人才,构筑滨海新区人才高地,现就以跨省市调入方式引进各类人才,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放宽学历,职称条件 一、适当放宽滨海新区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型建设项目及其配套企业引进人才的学历和职称条件。滨海新区重点发展的航空航天、石油和海洋化工、汽车和装备制造、现代冶金等支柱产业,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和现代医药、软件研发、通讯等高新技术产业,为推进滨海新区各项综合配合改革及增强综合服务功能而开展的大型建设项目及其配套企业,引进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或仅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符合其他入市条件的情况下,可办理本人调入及家属随调手续。 放宽年龄条件 二、适当放宽滨海新区引进部分高级人才的年龄条件。滨海新区产业促进政策鼓励范围内的企业或研发机构,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岁。引进领军人才,以及具有较深造诣或较高知名度的专家、教授等人才,不再规定年龄限制。 办理蓝印户口 三、在滨海新区投资注册的部分企业引进人才可办理蓝印户口。外省市(包括境外、国外)个人或企业,在滨海新区投资5千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注册成立并已在津营业纳税的企业,聘用高级管理人员、营销人员、技术人员等人才,可放宽学历、职称、住所等条件,按照我市蓝印户口相关政策规定,按企业投资额度每200万元人民币办理1人(随迁家属占用办理额度)的原则,在企业的实际办公地点以申办蓝印户口方式予以引进。 以上人员申办蓝印户口,由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验资报告、投资款进帐单、单位证明、纳税凭证、投资人身份证明(投资人为企业的,要提供法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及随登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郑房〔2015〕48号 - 1125人才网

郑州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安居保障办法 (暂行) 为加快实施开放创新双驱动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力度,《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意见》(郑发〔2015〕9号)精神,全面实施“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落实人才安居政策,制定本办法。 一、人才类别 1.经评审认定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2.经评审认定的创新创业领军团队成员中的核心成员、高层次创新创业紧缺人才。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制定的政策适用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 三、政策内容 (一)购房补贴政策 引进人才按规定在本市办理人事关系,在本市工作时间满一年,且对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本市购置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经考核评审,从在本市工作第二年起分四年发放安居补贴,其中第一年发放补贴总额的30%,剩余70% — 1 —

在以后3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 (1)属第1类人才购置首套自住商品房的,按应纳税房价的5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属第2类人才购置首套自住商品房的,按应纳税房价的2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上述补贴只能享受一次,原则上在购房合同备案或登记后,将款项直接转至出卖人账户或二手房资金托管账户。已婚人才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且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政策。自获得安居补贴之日起,如果在八年内交易,需全额退还安居补贴。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缴存政策 (1)引进人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在工作的,缴存期限可延长至解除劳动合同为止; (2)引进人才的住房公积金基数可按实际工资总额计算,超过当年最高缴存限额的,应将超过部分并入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外国国籍、港澳台籍的引进人才,也可在本市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离开本市时,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手续。 2.提取政策 (1)引进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的,除本人和配偶可以申请— 2 —

人才引进常见问题

人才引进中常见的问题 1、标准不清晰,部门不知道到底需要一个什么样的人。 同一个岗位,在不同公司,甚至在同一公司不同阶段,岗位的工作内容与能力要求都有差异,尤其是在民企,引进的人要立即能上手开展工作,有时候岗位的要求甚至和部门上下级的能力水平都有关联。在此情况下,必须详细分析刚岗位的能力要求,在面试的时候着重考察应聘者有没有这方面素质。 比如某企业招聘生产总监,屡屡面试无果,其实根本原因在于不知道要什么样的人。企业行业面比较窄,这个岗位既需要懂得企业产品知识,又需要有很好的管理理念。目前有车间主任,能安排生产各项具体工作。由于企业产品相对讲技术要求比较强,因此从其他行业过来的基本不懂产品;从本行业出身的,一般实际经验比较丰富,但往往管理上没有什么好的理念。由于企业的要求比较高,但是企业的薪水又无法匹配外资公司生产经理或者总监这样的岗位薪水。 综合以上,这样的理想人选似乎不存在。个人认为,企业引进这个岗位目的是引进好的管理理念与方法,建议选择类似行业(不需要所有产品都了解),人选素质着重放在管理理念与方法这块(比如现场管理、目标管理、团队激励管理、团队培训管理),生产具体事务由车间主任去执行。 比如招聘前台,很多公司往往放在经验上。一般前台需要参与基础接待,随即应变的工作比较多,但工作相对比较简单,因此,考察点要关注人选的灵活性与学习接受能力。 比如某公司急需招聘融资主管。当时有财务总监,融资报表有总监指导,并且财务部有人可以处理,但是财务总监不善于应酬与关系对接。在此情况下,融资主管要能承担相应工作,首先是对外关系处理能力比较强,要能接受融资工作(不是所有做财务的都愿意做融资)具备一定的财务基础知识即可,至于有没有融资经验、会不会制作融资报表都不是核心。 正是基于这一思路,我去筛选人选,很快面试合适人选上岗。该人员上岗后,很快对接上相应的人脉关系,建立完善了融资渠道,并在此过程中很快提升融资专业知识(具有财务基础)。 2、岗位定位不清晰。 很多企业在招聘时候不是认真基于工作分析,往往是某一件事情的办理需要

人才引进办理说明

本说明中所涉及的“本地生源”是指天津生源,“外地生源”是指天津市以外的生源。“本地院校”是指天津市所属各高校,“外地院校”是指天津市以外的各院校,请毕业生在准备材料时认真对照本人的情况。 服务项目:【本地生源本地院校毕业生档案转存】 服务对象:应届大专、本科毕业生 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 办理程序:1、与就业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就业单位应在“单位意见栏”盖章 2、在大港人才网“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人才引进办理确认单” 3、本人持所需材料到人才中心 4、人才中心审核材料 5、就业协议书盖人才中心章填写档案转寄地址 6、交费 7、毕业生回学校领取报到证 8、学校将档案邮至我中心(或由毕业生本人携带) 9、签署委托存档协议交缴纳存档费 10、存档 服务项目:【外地生源外地院校毕业生进津落人才中心集体户口】 服务对象:外地生源、外地院校、就业单位在大港区且无集体户口的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进津申请表、户口迁移证、报到证、一寸相片(2张)、所在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办理程序:1、与就业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就业单位应在“单位意见栏”盖章 2、在大港人才网“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人才引进办理确认单”、“同意落户证明”(2份) 3、本人持就业协议书及《委托办理协议》到人才中心 4、人才中心审核资格 5、交费、领取《非津生源进津落户申请表》、进津申请表及就业协议书盖人才章 6、回就业单位给进津申请表、同意落户口证明盖章 5、回学校给进津申请表、就业协议书盖章 6、将进津申请表返还人才中心盖市教委章 7、回学校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 8、将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进津申请表、户口迁移证、报到证、一寸 相片(2张),所在单位同意落户证明返还人才中心 9、人才中心办理其余落户手续 10、落户成功到人才中心领取所交证件

人才引进需提交材料

人才引进需提交材料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一)主迁人员申报材料及顺序 1、《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四份;HR处领取 2、所在用人单位出具"关于办理×××调京的申请"原件(内容:企业基本情况、申请人基本情况、入单位时间、工作岗位、详细工作业绩、引进人才理由),申请单位盖章,一式一份;HR出具 3、外商投资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驻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环保企业、软件企业的批准证书(由北京市经贸委、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科委或北京市经济委员会批准,在有效期内)HR出具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HR领取 5、学历、学位证书(若在职硕士,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高级职称需提供高职任职通知) 7、申请人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可随档案转) 8、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9、申请人的完税证明,要求从申请人进入申请单位起开具(纳税证明可以选择开具代收代扣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两种,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需在证明空白处手写:以上纳税属实,工作单位名称,公司HR经理签字,联系电话,并加盖公司公章) 10、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11、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协议;借住亲友住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12、户口本(申请人和随迁人员户口登记住址须在同一地点) 13.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14、《调京人员政审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15、三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体检表; 16、诚信声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7、完整个人档案 1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随迁人员申报材料及顺序 1、配偶填写《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HR处领取 2、结婚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 6、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可随档案转) 7、北京单位接收函。由集体、民营和私营企业接收的,接收函需由负责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及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接收函需由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8、随迁人员身份证(正反面); 9、独生子女证; 10、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11、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12、《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13、诚信声明;(见附件) 14、三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体检表; 15、完整齐全的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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