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7.6.1加强传统利用方式

推广以沼气工程为核心的农业循环、以粪污发酵处理为核心的就地利用、以林牧结合为核心的林下养殖等先进技术。要积极培育有机肥加工企业、排泄物收集中心,强化“三沼”利用,见图7.3-1。要因地制宜推广“养殖-沼气-种植-池塘”生态养殖模式、生物发酵床处理模式、“水泡粪+固液分离”模式、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模式、复合生物滤池处理模式等生态环保治污模式,实现畜禽粪尿变废为宝、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丰收。

采用种养结合模式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包括耕地与养殖场(户)就近配套、异地配套两种方式。耕地就近配套的,需要在养殖场铺设地下管道和修建蓄粪池,建立地下管网将畜禽养殖场经过处理生成的液态有机肥输送到周边;异地配套的,在田头、地头建用肥调节池,配套沼液运输槽灌车。

在传统利用沼气的基础上,努力开拓沼气生态模式,即将畜禽粪便经过一系列的生物发酵处理,产生沼气,最大限度地回收能源,以能源开发(供热、发电)为核心,以沼渣、沼液的还田利用为纽带,以农业种植利用为依托,大幅度提高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益,消除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的环境污染。

图7.6-1沼气生态模式流程示意图

此模式占地少、能源回收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经济效益较好,不产生环境污染;但前期投资较大,对操作人员技术要求高,适用于周边有农田、果林、鱼塘或水生植物的畜禽场。

7.6.2开发新型利用模式

(1)健康与能源综合利用型

该技术是一种按照生态系统内,能量流和物质流的循环规律而设计的,一种生态能源综合利用工程系统。其原理是:某一生产环节的产出(如废水、牲畜粪便)可作为另一生产环节的投入(如圈舍的冲洗、能源等),使系统中的物质在生产

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循环和开发利用,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预防废弃污物等对环境的污染。

健康和能源综合利用系统模式:将畜禽粪尿先进行厌氧发酵,形成气体、液体和固体三种成份,然后利用气体分离装置把沼气中甲烷和二氧化碳分离出来,分离出来的甲烷可以作为燃料照明,也可进行沼气发电,获得再生能源;二氧化碳可用于培养螺旋藻等经济藻类。沼气池中的上层液体经过一系列的沼气能源加热管消毒处理后,可作为培养藻类的矿物质营养成份。沼气池下层的泥浆与其他肥料混合后,作为有机肥料可改良土壤;用沼气发电产生的电能,可用来照明,还可带动藻类养殖池的搅拌设备,也可以给蓄电池充电。过滤后的螺旋藻等藻体含有丰富、齐全的营养元素,即可以直接加入鱼池中喂鱼、拌入猪饲料中喂猪,也可以经烘干、灭菌后作为廉价的蛋白质和维生素源,供人们食用,补充人体所需的必需氨基酸、稀有维生素等营养要素。该系统的其他重要环节还包括一整套的净水系统和植树措施。这一系统的实施、运用,可以有效地改善猪场周围的卫生和生态环境,提高人们的健康和营养水平。同时,养殖场还可以从混合肥料、沼气燃料、沼气发电、鱼虾和螺旋藻体中获得经济收入。该系统的操作非常灵活,可随不同地区、不同养殖场的具体情况而加以调整。

健康与能源综合系统型是对产生的新物资,进行更进一步的开发利用,此技术投资大更适合于规模化养殖场。

(2)物质生态循环利用型

常用的物质循环利用型生态系统主要有种植业-养殖业-

沼气工程三结合(俗称“三位一体”);养殖业-渔业-种植业三结合;养殖业-渔业-林业三结合等的生态工程类型。其中种植业-养殖业-沼气工程三结合的物质循环利用型生态工程应用最为普遍,投资少效果也最好。

种植业-养殖业-沼气三结合循环利用型(三位一体)模式:养殖场排出的粪便污水进入沼气池,经厌氧发酵产生沼气,供民用炊事、照明、采暖(如温室大棚等)乃至发电。沼液不仅作为优质饵料,用以喂鸡、喂猪、养鱼、养虾等,还可以用来浸种、浸根、浇花,并对作物、果蔬叶面、根部施肥;沼气渣可用作培养食用菌、蚯蚓,解决饲养畜禽蛋白质饲料不足的问题,剩余的废渣还可以返田增加肥力,改良土壤,防止土地板结。此系统实际上是一个以畜禽养殖为中心,沼气工程为纽带,集种、养、鱼、副、加工业为一体的生态系统,它具有与传统养殖业不同的经营模式。在这个系统中,生猪得到科学的饲养,物质和能量获得充分的利用,环境得到良好的保护,因此生产成本低,产品质量优,资源利用率高,收到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的效果。

在耕地较多的地方,遵循生态学的原理,通过按土地规模确定畜禽养殖规模,以土地消纳畜禽粪便,制定并实施科学规划,用畜禽粪便作为种植业有机肥料供应源,将畜禽粪便密闭存放腐熟后就地还田。

图7.6-2种养平衡模式工艺流程图采用图7.3-2模式投资少、无需专人管理;但需要大面积的土地,粪肥施于农田时要选择合适时机,且粪肥用量受到限制,可能污染地下水并对大气产生一定的污染。适用于在远离城市、经济落后、有足够土地,常年种植施肥量大的作物(如蔬菜、瓜果等)。

(3)开发其他利用模式

鉴于台山市规模化猪场的废弃物处理尚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大部分猪场废弃物处理工程的关键是处理工艺的改进和提高。综合国内外畜禽废弃物处理技术发展趋势,未来台山市生猪养殖污染物处理可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大力推广畜禽粪便堆肥发酵技术

堆肥发酵是指在有氧条件下,微生物通过自身的生物代谢活动,对一部分有机物进行分解代谢,以获得生物生长、活动所需要的能量,把另一部分有机物转化合成新的细胞物质,使微生物生长繁殖,产生更多的生物体;同时好氧反应释放的热量形成高温(>55℃)杀死病原微生物,从而实现畜禽粪便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的过程。

堆肥发酵过程通常包括前处理、好氧发酵、后处理和贮存等环节。发酵前需与发酵菌剂、秸秆混合,同时调节水分、碳氮比等指标,发酵过程中不断进行翻堆,从而促使其腐熟。堆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7.6-3。

二是进一步推广发酵床+V型刮粪板技术

利用高效复合微生物菌,按一定比例将菌种、锯末以及一定量的辅助材料混合、发酵形成有机垫料,将有机垫料填充到经过特殊设计的猪舍里。猪长期生活在有机垫料上,猪的排泄物能够与有机垫料充分混合,并被微生物迅速降解、消化为有机肥料,见图7.6-4。该技术能使猪粪尿在猪圈内充分降解,养殖过程无污染物排放,能够实现养殖过程清洁生产。与传统方法相比,具有操作简单、节约水资源等优点,适用于中小型养猪场。发酵床技术由于有机垫料价格飞涨,使用该技术的成本较大,建议配套使用最新研发的“V型刮粪机”,V型刮粪机(漏粪板下面的地面设计采用两边高中间

低的“V”型,并在“V”型中间最低处设置隐形导液管,刮粪走向和导液管走向相反)可直接在刮粪过程实现固液分离,省去了单独进行固液分离的成本。

三是开发好氧发酵处理取代厌氧发酵处理

畜禽废弃物好氧发酵处理的优势在于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如机械化好气槽、筒仓式发酵仓堆肥工艺、达诺式堆肥工艺等。目前好氧发酵处理废弃物的主要研究工作。

四是生物和自然生态处理技术取代单纯的物理方法

养殖场废弃物主要的特点是所含有机物浓度高,传统的物理处理方法如沉淀池囤积或单纯采用沼气池发酵,所产生的沼渣不能达到排放标准。这时就需要采用厌氧发酵工艺去除无机物后采用好氧工艺去除氨氮等物质,但是运行成本较高。近年来,以过滤膜分离技术为核心的处理技术也开始应用于废弃物处理中。

图7.6-3堆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区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区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

区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以及《关于市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的要求,实现市政府下达的区长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切实解决市区片畜禽养殖污染的状况,促进我区生态环境建设,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现制定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一是禁养区内已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责令其在今年11月15日前完成搬迁或关闭。二是禁建区划定前已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11月15日前整治达标,未按期达标的责令其搬迁或关闭;禁建区划定后新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责令其在11月15日前完成搬迁或关闭任务;三是禁建区以外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必须在XX年底前完成达标整治工作,否则停业或关闭;四是市区周边集中连片的畜禽散养户,主要是徐碧矮桥、碧口、纺织厂后山、齿轮厂后山、农药厂附近等地的集中连片畜禽散养户,必须在6月15日前彻底清除。 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区政府成立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农业局局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 第 2 页共 6 页

局、发展计划局、经贸局、财政局、水利局、工商分局、卫生局、信访局、城管办、陈大镇、洋溪乡、徐碧乡、列西街道、北门街道等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区农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区环保局要根 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有关治污精神编印宣传材料。办公室抽调人员负责张贴公告和发放宣传材料,并入户进行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情况核实的同时,做好动员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墙报、宣传栏、简报、出动宣传车等各种宣传手段,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畜禽养殖污染的危害性及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营造声势,形成氛围,使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3、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执法监管。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市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陈大镇、洋溪乡、徐碧乡、列西街道、北门街道要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负总责。三个乡(镇)及列西街道、北门街道要按照区政府下达的责任书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建精干工作班子,抓紧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工作力度,确保整治目标如期完成。区农业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调查摸底,及时反馈有关畜禽养殖户问题和建议,并在年底前完成“全区养殖业发展和污染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施监管,加 第 3 页共 6 页

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环发[2010]151号 2011-01-20 | 编辑:biaozhunwang | 【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总则 (一)为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畜禽养殖业防治环境污染,可作为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工程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等的依据,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 (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遵循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生态农业与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总体发展战略,促进畜禽养殖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重视畜禽养殖的温室气体减排,逐步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整治。 (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经济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相结合,有效利用和全面处理相结合”的技术方针,实行“源头削减、清洁生产、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止二次污染”的技术路线。 (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遵循以下技术原则: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贯彻执行当地人民政府颁布的畜禽养殖区划,严格遵守“禁养区”和“限养区”的规定,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应限期搬迁;结合当地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畜牧业发展规划,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优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布局,避开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7.6.1加强传统利用方式 推广以沼气工程为核心的农业循环、以粪污发酵处理为核心的就地利用、以林牧结合为核心的林下养殖等先进技术。要积极培育有机肥加工企业、排泄物收集中心,强化“三沼”利用,见图7.3-1。要因地制宜推广“养殖-沼气-种植-池塘”生态养殖模式、生物发酵床处理模式、“水泡粪+固液分离”模式、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模式、复合生物滤池处理模式等生态环保治污模式,实现畜禽粪尿变废为宝、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丰收。 采用种养结合模式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包括耕地与养殖场(户)就近配套、异地配套两种方式。耕地就近配套的,需要在养殖场铺设地下管道和修建蓄粪池,建立地下管网将畜禽养殖场经过处理生成的液态有机肥输送到周边;异地配套的,在田头、地头建用肥调节池,配套沼液运输槽灌车。 在传统利用沼气的基础上,努力开拓沼气生态模式,即将畜禽粪便经过一系列的生物发酵处理,产生沼气,最大限度地回收能源,以能源开发(供热、发电)为核心,以沼渣、沼液的还田利用为纽带,以农业种植利用为依托,大幅度提高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益,消除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的环境污染。

图7.6-1沼气生态模式流程示意图 此模式占地少、能源回收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经济效益较好,不产生环境污染;但前期投资较大,对操作人员技术要求高,适用于周边有农田、果林、鱼塘或水生植物的畜禽场。 7.6.2开发新型利用模式 (1)健康与能源综合利用型 该技术是一种按照生态系统内,能量流和物质流的循环规律而设计的,一种生态能源综合利用工程系统。其原理是:某一生产环节的产出(如废水、牲畜粪便)可作为另一生产环节的投入(如圈舍的冲洗、能源等),使系统中的物质在生产

如何处理农村畜禽粪便污染问题

如何处理农村畜禽粪便污染问题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收入水平的快速提高,人民对畜禽产品的需求量也迅速增加,这激发了农村畜禽养殖业的发展,伴随养殖规模扩大,畜禽数量激增,使得畜禽粪便污染进一步加剧,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如何处理畜禽粪便污染问题,俨然成为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发展问题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农村畜禽粪便污染现状与危害 (一)现状: 1、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仍延续传统露天养殖办法,分散经营,集约化水平低。由于经济条件的落后,交通不便,资金贫乏,使得大部分农村地区仍继承传统露天养殖技术,效率低下,污染严重。 2、受市场需求的影响,乡镇传统畜禽养殖场发展迅速,污染进一步加剧。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以及庞大的人口基数,使得人们对畜禽产品的需求增加,从而刺激农村畜禽养殖业的发展,但新建的养殖场仍继承传统养殖技术,使得污染进一步扩大。 3、环保观念不强,粪便处理不到位,甚至出现粪便乱排乱堆现象,排放数量增多,且大多是未达标排放。据统计,2000年,我国畜禽粪便产生量达到19亿吨,是当年我国工

业废弃物产生量的2.4倍,据估计,到2020年,我国畜禽养殖粪便的排放量将达到45亿吨【3】。其中农村散养的产生量至少占一半,因此这些畜禽粪便不能较好的处理就会造成相当严重的污染,给人的健康和环境造成巨大威胁。 4、乡镇环境监管不到位,行政管理、监督、服务乏力。对畜禽粪便处理工作重视不够,防治体系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完善,有的地区甚至还是空白。 (二)危害 1、农村畜禽粪便造成的污染在地理学上的影响。 (1)侵占土地。每年畜禽粪便大量产生在未经处理规划的情下,四处堆放大量的可利用土地被占。据估计,每堆积一万吨畜禽粪便至少要占一亩土地【4】。大量的畜禽粪便占据了大量的土地,降低土地利用率。 (2)污染土壤。家禽、牲畜的喂养以饲料为主,饲料中含有大量的添加剂,特别是一些微量元素重金属等。饲喂动物不能将其消化就会随着粪便排出体外,将粪便还田以后留在土壤中造成土壤污染,最终会随着作物进入人体,危害人体健康。尽管农村很少有人用饲料来喂养家禽,牲口,但或多或少会对土壤造成污染。 (3)污染河水和地下水。农村畜禽粪便无人管理随意堆放,在雨季随雨水流入河水,大量沉积最终造成水体污染,藻类大量滋生,水生动物大量死亡,这给养鱼专业户造成了

农村小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

农村小型畜禽养殖污染防 治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农村小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 文档来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发布时间: 2014-05-22 作 者: 投稿 人: 浏览数: 双击滚屏 附件4 农村小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 Guideline on Construction and Investment for Small-scale Livestock and Poultry Raising Pollution Prevention Project in Rural Aeras 环境保护部发布 前言 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指导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为指导性文件,可作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投资的参考依据。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提出,由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指南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指南2013年11月11日由环境保护部批准、发布。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总则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农村地区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

术语与定义 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 指粪污以厌氧消化为主要技术环节的污染防治模式,所产生的沼气再利用,产生的沼液沼渣还田的过程。 垫料床消纳畜禽粪污为主要环节的污染防治模式,通过降解畜禽的粪尿,减少臭气(硫化氢、氨气等),减少养殖污染。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制定本指南主要参考了以下文件,包括: (1)《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 50445-2008);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 (3)《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 (4)《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 (5)《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 (6)《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HJ588-2010); (7)《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 (8)《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 (9)《沼气工程技术规范》(NY/T 1220-2006); (1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 1222-2006); (11)《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4-2008);

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4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污染物减排项目和环保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茂名市茂港区源鑫养殖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目录 第一章总论 (4) 1.1概述 (4) 1.2项目概况 (4) 1.2.1 项目名称 (4) 1.2.2项目概况与规模 (5) 1.2.3项目申报建设目的 (5) 1.2.4项目申报类别 (5) 1.2.5项目建设投资与目标 (5) 1.2.6综合评价与结论 (6) 1.3工作内容及实施方案 (6) 1.3.1工作内容 (6) 1.3.2实施方案 (6) 1.4起止时间及进度安排 (7)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8) 2.1项目背景 (8) 2.2养猪生产方案和产污环节 (9) 2.2.1养猪工艺流程 (9) 2.2.2产污环节分析 (10) 2.2.3企业员工数和工作制度 (10) 2.3养猪场现有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11) 2.3.1现有污染处理设施分析 (11) 2.3.2养猪场现有排污分析 (11) 2.3.3主要环境问题 (12) 2.4项目建设必要性和意义 (13) 2.5项目选址原则 (15) 第三章工艺技术方案 (18) 3.1设计原则 (17) 3.2废弃物治理思路 (17)

3.3工艺技术路线 (18) 3.4工艺流程说明 (19) 3.5指标要求 (21) 3.6各工艺单元处理效果 (22) 3.7设计规模 (22) 第四章工艺合理性分析 (23) 4.1人工清粪的合理性分析 (23) 4.2固液分离与重轻液分离技术分析 (25) 4.3养鱼为主、灌溉为辅实现废水零排放 (26) 4.4固体废物利用可行性分析 (27) 第五章实施方案工艺设计 (28) 5.1猪舍清粪系统改造和废弃物处理 (28) 5.1.1 干粪收集槽 (28) 5.1.2 粪渣场 (28) 5.1.3 污水收集沟管 (28) 5.1.4 污水收集池 (28) 5.1.5 固液分离设备 (29) 5.1.6 重轻液分离主设备 (29) 5.2污水处理工程 (29) 5.2.1沉淀池 (29) 5.2.2中间水池 (30) 5.2.3水解酸化池 (30) 5.2.4 SBR池 (30) 5.2.5污泥浓缩池 (31) 5.2.6明渠过流式紫外线消毒器 (32) 5.2.7尾水收集池 (32) 5.2.8脱水机房 (32) 5.2.9风机房及控制室 (32) 5.2.10沼气贮气柜 (32)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T81—2001 HJ,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Technical standard of preventing pollution for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2001-12-19 发布 2002-04-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前言 随着我国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畜牧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畜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制定。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共同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HJ,T81—2001

1 主题内容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2 技术原则 2(1 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根据本场区土地(包括与其他法人签约承诺消纳本场区产生粪便污水的土地)对畜禽粪便的消纳能力,确定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养殖规模。 2(2 对于无相应消纳土地的养殖场,必须配套建立具有相应加工(处理)能力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或处理(置)机制。 2(3 畜禽养殖场的设置应符合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 选址要求 3(1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3(1(1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3(1(2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 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3(1(3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3(1(4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3(2 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3(1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 应设在3(1规定的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 4、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

养殖场污染治理方案

养殖场污染治理方案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为减少畜禽养殖业面源污染,加快推进全乡畜禽粪污的综合治理工作,力争今年6月底前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省级考核验收,根据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总体目标,坚持畜牧业发展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并重、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种养结合资源化、源头控制减量化、综合治理长效化措施落实,全力推进“生态”建设。二、基本原则源头控制、一场一策的原则。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严格环评审批,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管住新建的;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治理改造,

实现达标排放,管好原有的。结合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方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开展以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的经营主体粪污治理工作,根据畜禽种类、饲养规模、分布地域,分批次、分步骤推进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的原则。以种植业为依托,以有机肥、沼气利用为手段,积极引导畜禽养殖场(小区)与农户建立紧密结合、互惠互利的生产关系,通过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的方式,努力实现区域内种植业和养殖业资源循环利用。政策引导,企业主体的原则。通过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形式,对治理成效显著并实现长效管理的畜禽养殖企业给予资金奖励,调动养殖经营主体自觉自愿治理的积极性。三、总体目标2014年6月20日前,全县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完成畜禽粪污治理改造任务,实现达标排放。5月底前,汴河等支干流水系0.5公里范围内养殖场全部关停搬迁,

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内部*绝密 项目咨询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污染物减排项目和环保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茂名市茂港区源鑫养殖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目录

第一章总论 (4) 1.1概述 (4) 1.2项目概况 (4) 1.2.1 项目名称 (4) 1.2.2项目概况与规模 (5) 1.2.3项目申报建设目的 (5) 1.2.4项目申报类别 (5) 1.2.5项目建设投资与目标 (5) 1.2.6综合评价与结论 (6) 1.3工作内容及实施方案 (6) 1.3.1工作内容 (6) 1.3.2实施方案 (6) 1.4起止时间及进度安排 (7)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8) 2.1项目背景 (8) 2.2养猪生产方案和产污环节 (9) 2.2.1养猪工艺流程 (9) 2.2.2产污环节分析 (10) 2.2.3企业员工数和工作制度 (10) 2.3养猪场现有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11) 2.3.1现有污染处理设施分析 (11) 2.3.2养猪场现有排污分析 (11) 2.3.3主要环境问题 (12) 2.4项目建设必要性和意义 (13) 2.5项目选址原则 (15) 第三章工艺技术方案 (19) 3.1设计原则 (17) 3.2废弃物治理思路 (17) 3.3工艺技术路线 (18)

3.4工艺流程说明 (19) 3.5指标要求 (21) 3.6各工艺单元处理效果 (22) 3.7设计规模 (22) 第四章工艺合理性分析 (23) 4.1人工清粪的合理性分析 (23) 4.2固液分离与重轻液分离技术分析 (25) 4.3养鱼为主、灌溉为辅实现废水零排放 (26) 4.4固体废物利用可行性分析 (27) 第五章实施方案工艺设计 (28) 5.1猪舍清粪系统改造和废弃物处理 (28) 5.1.1 干粪收集槽 (28) 5.1.2 粪渣场 (28) 5.1.3 污水收集沟管 (28) 5.1.4 污水收集池 (28) 5.1.5 固液分离设备 (29) 5.1.6 重轻液分离主设备 (29) 5.2污水处理工程 (29) 5.2.1沉淀池 (29) 5.2.2中间水池 (30) 5.2.3水解酸化池 (30) 5.2.4 SBR池 (30) 5.2.5污泥浓缩池 (31) 5.2.6明渠过流式紫外线消毒器 (32) 5.2.7尾水收集池 (32) 5.2.8脱水机房 (32) 5.2.9风机房及控制室 (32) 5.2.10沼气贮气柜 (32) 5.2.11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及在线监测 (33)

XX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问题整改行动方案

XX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问题整改行动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落实中央第三巡视组“回头看”关于养殖污染综合治理问题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函…2016?4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行动方案。 一、整改目标 2017年底以前,依法关闭禁养区内的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2年努力,全面治理整改非禁养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的污染,实现减量排放和资源化综合利用,促进畜禽养殖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整改范围和对象 (一)整改范围 全区范围内2016年底已建成的生猪年出栏50头以上、(其余建议参照生猪缩减数量,以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持一致)蛋鸡存栏5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1万羽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 (二)整改对象 1、禁养区内的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 2、非禁养区内环保设施不健全不配套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没有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畜禽粪便、污水储存设

施、沼气池、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等综合利用设施与生产规模不配套、不完善,未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 3、非禁养区内治污设施未按要求达标运行和粪污随意排放的生猪规模养殖场:(1)过度用水冲洗畜禽栏舍的;(2)治污设施不稳定达标运行的;(3)根据减排要求,分类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不配套不完善的;(4)未建立控制养殖恶臭制度与措施,随意排放的;(5)废弃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 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用药废品包装袋等危险废弃物未采取有效收集、治理措施的生猪规模养殖场。 5、养殖档案不健全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没有生产运行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的,粪便、沼液和有机肥等处臵与使用、污水达标排放等记录台账档案不完整的。 三、整改原则和方式方法 (一)整改原则 1、坚持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原则。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各镇、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整体联动,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2、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畜禽养殖业主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强化整改治理投入。各镇、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负责。

2019年某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实施方案

20XX年某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规范管理 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要求,完善我县畜禽养殖退养工作机制,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643号)有关条款以及《关于调整划定XX县畜禽养殖区域的通知》(兴府办字〔2016〕9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按照“一场一策”原则,根据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整治要求,有关乡镇区要明确整治方式、整治时限和整治责任人,下发畜禽养殖场限期整治责任书。通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突出问题,规范提升全县畜禽养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一)规范畜禽养殖管理。严格落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禁养政策,18年12月底前全县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基本退出养殖;全县所有禁养区未退养的养殖户在10月底之后不再享受养殖业惠农政策,限养区内不得新增或扩建畜禽养殖场。 (二)建设完善环保设施。切实推进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含养牛场,下同)污染达标治理工作,18年10月底前限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必须按有关技术要求建设和完善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限期未完成的,在本轮畜禽出栏后一律停养,直至达标;18年底仍未完成的,依法强制关停禁养。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结构。成立XX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粮局局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农粮局、环保局、国土局、城建局、林业局、水利局、财政局、公安局等单位及各乡镇区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粮局,县农粮局、环保局、水利局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为办公室成员,县农粮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并成立XX县联合生态执法大队,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农粮局、水利局、国土局、林业局、城建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拆除工作中的执法工作。各乡镇区要成立相应的办事工作机构,组织、协调、督促本辖区的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二)深入调查摸底。各乡镇区要根据全县的“三区”规划要求,全面开展一次禁养区内确需关停搬迁的畜禽养殖场(户)调查摸底工作,掌握畜禽养殖等情况,进一步摸清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情况,拍摄影像资料留底(备案),做到不漏村、不漏户。同时,要按照一场一策的要求,确定辖区畜禽养殖场的整治方式、整治时限、整治责任人、退出养殖时限和退养责任人,下发畜禽养殖场限期(限期关停、限期拆除、限期达标新建或改建环保设施)整治通知书,并在18年7月30日前将畜禽养殖摸底调查表(纸质材料需乡镇区、村、组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县整治办备案,电子档报县农粮局邮箱。畜禽养殖场一户一档调查摸底表、限期整治

农村小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

农村小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文档来 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发布时间: 2014-05-22 作 者: 投稿 人: 浏览 数:双击 滚屏 附件4 农村小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Guideline on Construction and Investment for Small-scale Livestock and Poultry Raising Pollution Prevention Project in Rural Aeras 环境保护部发布

前言 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指导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为指导性文件,可作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投资的参考依据。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提出,由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指南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指南2013年11月11日由环境保护部批准、发布。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农村地区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养殖密 集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 1.2 术语与定义 1.2.1畜禽养殖小区:符合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畜禽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的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畜禽养殖小区或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畜禽养殖小区。 1.2.2畜禽养殖密集区域:是指以家庭圈养为主要养殖模式,以畜禽养殖设施或者场所与居民生活区混杂为特点,在一定范围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畜禽养殖活动,且畜禽存栏量与人口数量的比值超过一定限额,由县级

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 1.2.3猪当量:养殖规模以生猪为单位当量计量,简称猪当量。排污量的折算方法为:20只蛋鸡折算成1头猪当量,35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当量,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当量,1头肉牛折算成7头猪当量,3只羊折算成1头猪当量。 1.2.4“厌氧+还田”模式:是指粪污以厌氧消化为主要技术环节的污染防治模式,所产生的沼气再利用,产生的沼液沼渣还田的过程。 1.2.5“堆肥+废水处理”模式:是指以好氧发酵和生态处理为主要环节的污染防治模式,畜禽粪便集中堆放并在微生物作用下使有机物发生生物降解,废水经过生态处理的过程。 1.2.6发酵床养殖模式:是指以垫料床消纳畜禽粪污为主要环节的污染防治模式,通过降解畜禽的粪尿,减少臭气(硫化氢、氨气等),减少养殖污染。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制定本指南主要参考了以下文件,包括: (1)《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 50445-2008);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 (3)《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 (4)《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 (5)《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 (6)《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 (HJ588-2010); (7)《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张庄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开展情况汇报 在邹城市畜牧局、环保局的统一部署下,张庄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研究制定《张庄镇畜禽养殖及加工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致全镇畜禽养殖户的一封信》等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规范性文件。镇政府与村委会、规模养殖户、鸭苗供应商分别签订责任书.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及《邹城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区域划分标准》要求科学划定禁养区、控养区。现将前一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整治内容,采取分类治理原则 1、在禁养区内,鼓励引导现有养殖场户停养、搬迁、转产或拆除。肉鸭养殖场户,于20XX年12月底前拆除完毕;生猪养殖户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拆除。同时,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 2、控养区内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必须有所在村委会出具证明,报镇政府审查批准后方可建设,否则按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在控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户必须按养殖污染整治技术标准于20XX年年底前改造完毕,实现环保达标,改造后环保不达标的予以停养、拆除。 二、全面排查,搞好试点

对全镇畜禽养殖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着重了对各养殖户养殖规模、污染情况、处理办法进行统计造表,建立台账,为污染整治工作提供依据。仙桥村陈凡生等6户进行肉鸭养殖发酵床改造试点、朱石村刘广民进行生猪养殖场软体沼气池、沉淀池建设试点。镇驻地片区(张庄村、老林店村、桃花山村、陈沟村、韩沟村)为禁养区,对于高猛、王成等8户肉鸭养殖场实行停养,10月20日下发书面停养通知,禁养区所有肉鸭养殖户必须关停养殖场。对20XX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鸭棚,不能按时间节点自行拆除的,组织执法部门强行拆除。 三、强化措施,全面推进 1、加强宣传,外出学习。采取新闻媒体宣传、制作宣传资料,召集养殖场代表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明确整治要求、目标、完成时限及整治方式等。 2、落实责任,实行包保。各畜禽养殖场要投入资金,严格按环保要求完善治污设施,按期完成整治。落实科级干部包管区、“第一书记”包村、村干部包养殖户责任制,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列入对包保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督导调度,严格执法。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协同搞好专项整治工作,对逾期未完成者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4、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对按时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的养殖场给予适当资金扶持(禁养区内不予支持)。 四、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镇党委、政府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列入“一票否决”

2018年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018年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山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区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建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18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18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18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常 三、工作职责 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8年3~7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区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区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 (二)综合整治阶段(18年8月~18年5月1日) 1.区有关部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 1 / 2

农村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防治对策研究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入,畜牧业在农村中所处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伴随着畜禽养殖规模数量的扩大,畜禽养殖污染也越来越加剧。仅以海门市常乐镇相关资料显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覆盖范围大,种类繁多,治理难度较大。全镇共有218家畜禽养殖户,其中规模场24家,其余均为小户型养殖。限养区、适养区养殖场新改扩建缺乏有效监督管理,小型养殖场的污染问题缺乏相应的整治样板和合格验收标准,同样给全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已成为现阶段农村环保工作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农村畜禽养殖业污染的主要表现 (一)畜禽粪便引起的相关污染。畜禽养殖产生了大量粪便,粪便中含有大量氮、磷和有机污染物等。一是畜禽养殖场高浓度的污水排入河中,造成水质不断恶化。二是畜禽粪便随意堆放,并随雨水进入水系,造成雨水和水质的循环污染。三是畜禽粪便经过发酵后会产生大量的氨氮、硫化氢、粪臭素、甲烷等有害气体,这些气体不但会破坏生态,而且还会直接影响人类健康。由于相当部分养殖场紧靠公路、村

庄,在畜禽养殖过程中又对粪便处置不当,设置的粪场散发出非常难闻的气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老百姓苦不堪言,过往行人怨声载道,养殖户自身也深受其害。 (二)畜禽养殖场地选址不合理。出于养殖便利心理,有些养殖场(户)是依河两岸的溪流河沟而建,分布散乱,并且大部分未办理有关手续,污染处理设施未建设或不完善即投入养殖,产生的废水、废物直接通过溪流河沟汇入较大流域中,对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甚至直接威胁城市集中饮用水源的安全。 (三)污染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理未跟上。目前大部分畜禽养殖场基本属于粗放型的管理模式,没有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在消毒、粪便管理等方面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对水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由于受土地资源的制约,绝大多数畜禽养殖场(户)没有相应的配套耕地,即使有耕地消纳畜禽粪便的,也因面积不足,而无法全部进行消纳处理,粪便资源未得到有效综合利用。 二、农村畜禽养殖业污染的主要原因 (一)主动防治污染意识不强。大部分畜禽养殖户只注重养殖增效,不重视环境保护,对畜禽粪便等污染物乱堆乱放,使其受风吹日晒,造成臭气浓度严重超标,空气污浊,人居环境恶化。 (二)种养脱节,农牧脱节。我国传统的畜禽养殖业,

推荐 2017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精品

2007年度宁德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的目标要求,大力推广无污染“零排放”生猪养殖技术,根据省环保局工作部署,我局加大了对辖区内畜禽养殖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排放,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养殖业主对畜禽污染进行综合整治,为改善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和谐的生态、人居环境,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现将2007年我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调查,进一步摸清我市畜禽养殖业现状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畜牧养殖向规模化、专业户方向发展。为了进一步摸清我市畜禽养殖现状及污染治理情况,为下一步加强环保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我局结合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各县(市、区)环保局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业的规模、位置、排污现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根据调查摸底,截止2007年底,全市现有养殖场总数737家,有治理的269家,其中:50-200头养猪场数量494家,200-500头养猪场数量143家,500-3000头养猪场数量71家,3000-10000头养猪场数量4家,年出栏万头以上养猪场5家,规模化养猪场主要集中在蕉城、古田、福安等地。全市养猪场废水年排放量达319.25万吨,年排放COD1.16万吨,年排放氨氮0.25万吨;经过处理实现COD年削减量0.35万吨,氨氮年削减量0.067万吨。

二、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市畜禽养殖业发展 当前我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宏观环境管理水平普遍较低,由于缺乏规范管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严重落后于产业的发展,对环境的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水环境和农村生态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为促进规范管理,加强污染防治,我局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在拟定本辖区的环境保护规划时,根据本地实际,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将其污染防治纳入环境保护规划中。在环境监管方面我们强调: 1、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围绕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发展战略,按畜禽禁养区域划定要求,根据资源、环境等实际,明确畜禽养殖区域范围,优化畜牧产业布局。一是控制总量,现有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关停转迁,并严格禁止在限养区内新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二是建办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和通过环评审查。 2、改进饲养方式,加快畜牧生态小区建设。坚持总量控制,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积极转变饲养方式,改传统的饲养为工厂化分阶段饲养、全进全出的饲养方式,有效改善畜牧生产的环境和条件,改进畜舍结构和生产设施,建立科学的防疫制度;推进干湿分离、雨污分流,从设施和工艺上尽可能减少污水浓度和排放量,加快建设畜牧业生态工程。 3、因地制宜,采用科学的治理模式。一是农牧结合。在周边有相当规模的农田、鱼塘、茶山和果园的养殖场,通过堆肥、发酵、加工等形式,为种植业提供有机肥料(液),实现粪污的“零排放”。二是规模场采用达标排放型。畜禽养殖污水经厌氧发酵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全文2016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全文2016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已经2013年10月8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 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 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 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畜禽养殖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畜禽养殖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和《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辽政发〔2015〕7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市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现畜禽粪便污水的妥善贮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100%。 二、整治范围 我市禁养区以外的所有畜禽养殖场。养殖场标准为:生猪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上、牛存栏量50头以上、羊存栏量200只以上、鸡存栏量1万只以上、鸭鹅存栏量1000只以上、兔等经济动物存栏量1000只以上。 三、整治原则 1、属地化管理原则。乡镇、街道、经济区是本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监管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辖区内养殖业主依法履行污染防治责任,组织实施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2、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畜禽养殖业主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承担养殖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3、整治与预防相结合原则。严格落实禁养区政策,建

立畜禽养殖环境准入机制,规范畜禽养殖业发展,确保全市畜禽养殖总体规模控制在现有水平。 4、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各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和污染现状,选择合理、有效的污染治理方式,实施专项整治。 四、整治重点 1、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我市畜禽禁养区已划定完毕,各乡镇、街道、经济区要做好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的普查登记工作(包括养殖项目名单、养殖种类、养殖能力),建立档案,并向社会公开。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禁养区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组织辖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市农发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等相关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2017年底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2、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对现有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普查登记,建立档案,掌握养殖场污染的基本情况,分类指导畜禽养殖场实施“四改两分”治理模式,既改水冲粪为干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放为暗沟排放、改渗漏地面为防渗地面,实现雨污分离、固液分离,建设或完善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防渗漏、防雨淋、防外溢的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如沼气池、污水池、化粪池和堆粪发酵房等设施,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有机肥生产,做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 3、推进畜禽散养密集区粪便污水治理 加强畜禽散养密集区治理,推进畜禽养殖远离人居环境,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