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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财务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关键财务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关键财务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关键财务管理岗位的定期轮换制度

企业为了加强对资金、资产管理,防范化解资金、财务风险,应对财务会计、现金会计、销售会计、采购会计等财务、资金管理岗位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岗位轮换制度,以确保企业财务资产、资金的安全。

第1条为促进公司资金管理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于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岗位轮换(又称轮岗),是指公司内从事资金业务管理的专职人员有计划地调换岗位。

第3条实行岗位轮换的资金业务管理的关键岗位,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内部公布。

第4条资金业务管理岗位轮换是人才识别与培养工作的一部分,应坚持工作需要与个人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使轮岗工作尽量为资金管理人员提供可以选择的成长空间。

第5条资金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原则上每3年轮岗一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经批准可适当提前或延期。

第6条公司关键财会岗位可以实行强制休假制度,并在最长不超过5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

第7条所有确定为轮岗的资金管理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分配,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对不认真履行资金业务管理职责,无正当理由不轮岗的资金管理人员,调离资金业务管理岗位。

第8条财务部确定资金管理关键轮换岗位及对应人选计划,经

财务总监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第9条轮岗前应制订轮岗计划,内容包括对轮岗目的、轮岗具体安排、新岗位的职责描述等。

第10条轮岗人员的工作交接。资金管理人员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资金业务管理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11条资金管理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要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3.移交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有关电子数据应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同时系统管理员在会计交接之日更换岗位操作员。

4.资金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资金专员交接由资金主管负责监交;资金主管交接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5.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6.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离岗者对继任者面临的问题可提出解决建议,并可协助解决。

7.及时对轮换岗位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使轮岗人员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业务知识,保证工作能顺利进行。

8.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对轮岗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轮岗效果进行调查评估,进一步完善轮岗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

财会人员轮岗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提高股份公司整体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创造职业宽度,完善内部控制,规避潜在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轮岗范围 股份公司本部实施轮岗的部门包括股份公司战略财务部、财务监控部、运营会计部、销售会计部,以及下属子公司财会部门。 3、轮岗期限及程序 3.1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财会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任职时间,于每年12月份编制次年轮岗计划,有计划地对本单位财会人员进行定期轮岗。 岗位轮换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的前提下进行。 3.2部门内部人员轮岗,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报CFO批准后实施; 跨部门之间的轮岗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总监审核,公司CFO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协调实施。 3.3子公司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由子公司财务总监提出,经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公司财务监控部备案。 3.4关键岗位的财会人员(含出纳)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内部岗位轮换,必要时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但需要延长期限最长为1年。 3.5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等级在C级以上;

3.6其他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4年,且未得到晋升者实行强制轮岗; 3.7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按照程序报批后调整。 3.8财会人员轮岗报批时,需提交轮岗人员以下信息:轮岗人员的学历、职称、近2年考核等级,以及原来从事的岗位、拟从事的岗位等基本情况。 需要适当延长轮岗年限的,应按照第四、五条的规定报批,同时转财务监控部备案。4、轮岗工作交接 4.1轮岗人员的上级主管应对新上岗人员的职位说明书、岗位工作要求、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培训测试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4.2财会人员之间轮岗交接时应按照《财会人员交接管理制度》办理交接手续。 4.3交接完毕后,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将交接手续转人力资源部备案,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岗手续,同时发布轮岗信息。 5、监督考核 5.1各轮岗的财会人员必须服从轮岗分配,不得以各种借口抵制轮岗,财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轮岗的,调离财会工作岗位。 5.2对于出现以下情况的部门负责人或子公司财务总监纳入当月绩效考核: 5.2.1 未编制本单位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的; 5.2.2由于轮岗造成工作中断或出现工作差错的。 6、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键财务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关键财务管理岗位的定期轮换制度 企业为了加强对资金、资产管理,防范化解资金、财务风险,应对财务会计、现金会计、销售会计、采购会计等财务、资金管理岗位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岗位轮换制度,以确保企业财务资产、资金的安全。 第1条为促进公司资金管理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于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岗位轮换(又称轮岗),是指公司内从事资金业务管理的专职人员有计划地调换岗位。 第3条实行岗位轮换的资金业务管理的关键岗位,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内部公布。 第4条资金业务管理岗位轮换是人才识别与培养工作的一部分,应坚持工作需要与个人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使轮岗工作尽量为资金管理人员提供可以选择的成长空间。 第5条资金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原则上每3年轮岗一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经批准可适当提前或延期。 第6条公司关键财会岗位可以实行强制休假制度,并在最长不超过5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 第7条所有确定为轮岗的资金管理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分配,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对不认真履行资金业务管理职责,无正当理由不轮岗的资金管理人员,调离资金业务管理岗位。 第8条财务部确定资金管理关键轮换岗位及对应人选计划,经

财务总监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第9条轮岗前应制订轮岗计划,内容包括对轮岗目的、轮岗具体安排、新岗位的职责描述等。 第10条轮岗人员的工作交接。资金管理人员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资金业务管理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11条资金管理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要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3.移交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有关电子数据应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同时系统管理员在会计交接之日更换岗位操作员。 4.资金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资金专员交接由资金主管负责监交;资金主管交接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5.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6.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离岗者对继任者面临的问题可提出解决建议,并可协助解决。 7.及时对轮换岗位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使轮岗人员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业务知识,保证工作能顺利进行。

十、会计岗位轮换制度

会计岗位轮换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提高广大会计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促进会计基础工作的改善和提高,使会计人员熟悉各个会计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使会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建立正常的岗位轮换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岗位轮换的对象 一、凡会计工作人员从事原会计岗位 2— 4年,均应按本规定安排岗位轮换; 二、对工作中发现确有问题的岗位或不能胜任的岗位,经领导批准,也可适时轮换; 第三章实施轮换的办法 一、岗位轮换原则上在本科室内进行,财务负责人可根据岗位分工情况,决定会计人员轮岗方式及轮岗顺序。 二、岗位轮换时间原则上每二年轮换一次,最多不超过四年; 三、岗位轮换的组织、准备: ( 一 )科室在安排岗位轮换工作时,须提前一个月将本科室岗位轮换计划报办公室,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安排轮换。 ( 二 )在安排轮岗人员时,应至少在一个月前通知本人,以便其熟悉新会计岗位业务 ( 三 )轮岗前,必须按规定在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其委派主管会计的监交下进行会计工作交接,并填写交接单。交接后,移交人有义务协助处理未了结事项。 ( 四 )会计人员轮岗时间一般规定为年初,和会计年度相一致。

( 五 )特殊情况 (如重大事件处理未果)确因岗位轮换会导致影响工作等,经所在科室领导申请,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可暂缓岗位轮换,待工作完成后,再行轮换。 第四章岗位轮换的纪律 一、财会人员应当从部门工作大局出发,自觉服从轮换安排,进行岗位轮换。 二、确定轮换的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原岗位的任务、财产、人员、注意事项、存在的问题等交接清楚; 三、轮换人员不得私自将使用的公用物资带往轮换岗位; 四、轮换人员在交接工作中,不得设置人为障碍,故意隐瞒情况,消极对待工作; 五、对违反轮换纪律,经过教育仍不悔改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定义、符号、缩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财务部门轮岗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财务部门轮岗管 理制度 【--财务述职报告】 公司内部为了加强对各财务工作岗位人员的培养锻炼,通常会制定轮岗的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目的 为提高股份公司整体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创造职业宽度,完善内部控制,规避潜在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轮岗范围 股份公司本部实施轮岗的部门包括股份公司战略财务部、财务监控部、运营会计部、销售会计部,以及下属子公司财会部门。 3、轮岗期限及程序

3.1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财会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任职时间,于每年12月份编制次年轮岗计划,有计划地对本单位财会人员进行定期轮岗。 岗位轮换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的前提下进行。 3.2 部门内?a href="./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甭指冢刹棵鸥涸鹑颂岢觯–fo批准后实施; 跨部门之间的轮岗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总监审核,公司CFO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协调实施。 3.3 子公司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由子公司财务总监提出,经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公司财务监控部备案。 3.4 关键岗位的财会人员(含出纳)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内部岗位轮换,必要时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但需要延长期限最长为1年。

3.5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等级在C级以上; 3.6 其他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4年,且未得到晋升者实行强制轮岗; 3.7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按照程序报批后调整。 3.8 财会人员轮岗报批时,需提交轮岗人员以下信息:轮岗人员的学历、职称、近2年考核等级,以及原来从事的岗位、拟从事的岗位等基本情况。 需要适当延长轮岗年限的,应按照第四、五条的规定报批,同时转财务监控部备案。 4、轮岗工作交接 4.1 轮岗人员的上级主管应对新上岗人员的职位说明书、岗位工作要求、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培训测试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内部监督与控制,规避潜在风险,增强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全方面的财务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轮岗制度,能极大地发挥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财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拓展新的业务知识领域,提升财务人员账务处理水平。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财务部。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需要,设置应收会计、应付会计、开票、出纳等工作岗位。 第五条应收会计主要负责日常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收款核销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应付会计主要应付账款管理及核销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开票岗位主要负责发票的保管和开具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出纳岗位负责按照公司制度进行款项收付、费用报销等工作,保管好各项银行结算票据及其他重要凭证,在业务系统处理后及时整理,尽量按时间顺序排序,并移交给会计做账。出纳工作不得

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且不得编制记账凭证,银行存款核对人员与经办该账户收支的人员相分离。 第三章轮岗制度 第九条总体原则:财务部各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特殊情况,公司财务部可考虑非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 第十条轮岗时间:公司财务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轮岗;轮岗周期为三个完整的会计核算年度。 第十一条轮岗操作办法: 一、轮岗前,为使轮岗人对工作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公司财务部安排轮岗人员实施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为1个月。培训结束,进入正式轮岗时间。 二、轮岗后,公司财务部会同办公室对轮岗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定期或不定期倾听其个人意愿。同时,对其工作进行专业性的评估,了解其特点和不足,给予其尽可能的培训和帮助。 三、财务人员因轮岗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可以派人会同监交;并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签字。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 四、一定周期后轮岗人员经评估不能适应新岗位的要求,无法胜任新岗位工作,由公司再做其他考虑。

会计岗位轮换制度

会计岗位轮换制度 为加强资金、资产管理,防范、化解资金、财务风险,以确保企业财务资产、资金的安全;同时也为提高会计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促进会计工作的改善和提高,使会计人员熟悉公司各个会计岗位的工作、职责,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建立正常的岗位轮换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岗位轮换的对象 (一)与资金业务相关的关键岗位,从事原岗位满2年的,应按本规定安排岗位轮换,具体包括:出纳岗、能源及创意产业收入岗等; (二)其他会计工作人员从事原会计岗位 2— 4年,均应按本规定安排岗位轮换; (三)对工作中发现确有问题的岗位或不能胜任的岗位,经领导批准,也可适时轮换。 第二条岗位轮换的办法 (一)财务主管根据岗位分工及会计人员自身情况,决定会计人员轮岗方式及轮岗顺序,并报财务总监批准。 (二)在安排轮岗人员时,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以便其熟悉新会计岗位业务。 (三)轮岗前,必须按规定在财务主管的监交下进行工作交接,并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存档一份),经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字确认。移交清册应当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

券、支票簿、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四)特殊情况(如重大事件处理未果)确因岗位轮换会导致影响工作等,经财务主管批准后,可暂缓岗位轮换,待工作完成后,再行轮换。 第三条岗位轮换的纪律 (一)会计人员应从财务工作大局出发,自觉服从轮换安排,进行岗位轮换。 (二)确定轮换的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原岗位的工作任务、相关物品、注意事项、存在的问题等交接清楚。 (三)轮换人员在交接工作中,不得设置人为障碍,故意隐瞒情况,消极对待工作。

岗位轮换管理办法

岗位轮换管理办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岗位轮换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岗位轮换的范围包括经营单位内部、公司部门间、公司部门与经营单位之间、经营单位之间的轮换。 第三条各单位安排员工进行轮换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 规划; 2、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做到量才适用; 3、干部轮换建立在年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的原则,着重培养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 第四条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每年按以下比例安排员工进行轮换: 1、按现有专业人员数的3%--5%比例进行轮换; 2、按10%--15%的比例对中高层干部进行轮换。 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两类员工应参加轮换: 第一类在外协、采购、广告、财务、审计、人事、劳资、资金 结算等关键、敏感岗位工作满三年的员工。 第二类大学专科以上,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上进心,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员工,后备干部优先。 第六条每年12月初,进行下年度的轮换安排。专业人员的轮换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工作轮换自我申报表》。公司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审核,部长审批;经营单位由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每年12月初,人力资源部与各单位拟定本单位参加轮换的关键、敏感岗位人员名单。其 中,各经营单位将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八条进行轮换的员工由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立《员工工作轮换登记卡》(附表二),记录员工的 基本情况、优缺点、轮换期间工作、培训情况,由专人负责保管。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内部监督与控制,规避潜在风险,增强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全方面的财务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轮岗制度,能极大地发挥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财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拓展新的业务知识领域,提升财务人员账务处理水平。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财务部。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需要,设置应收会计、应付会计、开票、出纳等工作岗位。 第五条应收会计主要负责日常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收款核销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应付会计主要应付账款管理及核销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开票岗位主要负责发票的保管和开具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出纳岗位负责按照公司制度进行款项收付、费用报销等工作,保管好各项银行结算票据及其他重要凭证,在业务系统处理后及时整理,尽量按时间顺序排序,并移交给会计做账。出纳工作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且不得编制记账凭证,银行存款核对人员与经办该账户收支的人员相分离。 第三章轮岗制度 第九条总体原则:财务部各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特殊情况,公司财务部可考虑非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 第十条轮岗时间:公司财务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轮岗;轮岗周期为三个完整的会计核算年度。 第十一条轮岗操作办法:

一、轮岗前,为使轮岗人对工作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公司财务部安排轮岗人员实施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为1个月。培训结束,进入正式轮岗时间。 二、轮岗后,公司财务部会同办公室对轮岗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定期或不定期倾听其个人意愿。同时,对其工作进行专业性的评估,了解其特点和不足,给予其尽可能的培训和帮助。 三、财务人员因轮岗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可以派人会同监交;并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签字。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 四、一定周期后轮岗人员经评估不能适应新岗位的要求,无法胜任新岗位工作,由公司再做其他考虑。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监督和实施,并对本制度具有解释权。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关键岗位员工定期轮岗制度

员工岗位轮换(轮岗)初步思路 一、轮岗的目的 1、合理配置,规避风险:参考政府金融、政法等部门通过定期轮岗制度来防止腐败,采用提前进行岗位轮换的方式可以防范管理风险或道德、法律风险; 2、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的岗位轮换,缓解晋升岗位不足的压力,可以既经济又有效的培养出能够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3、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宽度:轮岗可以使员工开拓视野、积累人脉资源、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从而拓宽员工职业宽度,真正做到“把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岗位”,也就是“以人为本”。 二、轮岗的组织机构 成立集团员工岗位轮换领导小组以及各公司岗位轮换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提交本公司员工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三、轮岗的对象 集团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集团员工岗位轮换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两年一轮)轮岗。特定岗位包括采购、财务、审计、招聘、招商、广告等,具体岗位由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单位提交关键人才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集团员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在80分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四、轮岗的类型 这里的轮岗包括本部各单位之间、本部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之间的轮岗,一般在一定的专业范围内进行。根据轮换岗位的范围,可以把轮岗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员工轮岗管理制度资料

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岗位轮换工作的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相关流程,使岗位轮换有制度可依,更好的指导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意义 加强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的计划性、组织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轮岗员工。 第二章轮岗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提交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轮岗对象 公司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岗位轮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轮岗。 特定岗位包括采购、财务、质检、工程、仓储等,具体岗位由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 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部门提交关键人才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在80分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第四章轮岗的原则 1、不能对岗位轮出和轮入部门的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2、有利于参与岗位轮换的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工作绩效。 第五章轮岗时间 1、部门内部轮岗 部门负责人根据轮岗岗位的工作内容、强度及复杂度确定轮岗时间,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及工作定额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

会计轮岗制度的重要性及实施策略

会计轮岗制度的重要性及实施策略 【摘要】会计轮岗制度是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环节,会计轮岗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其业务技能得到全面发展,同时能够及早发现和防范错误,杜绝舞弊行为的发生。 【关键词】会计轮岗重要性实施策略 2008年以来伴随着以美国次级贷款引起的全球性经济危机,国内许多公司业务都骤然减少,财务部门借此契机进行岗位轮调,以激活内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所有账目和会计科目的明细进行检查不失为明智之举。本人所在的日资企业,会计部门实施轮岗制度比较成功,目的就是为了给员工一个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使其成为复合型人才,能够在其任职期间为企业多做贡献。 1.会计轮岗制度的重要性 1.1 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当一个会计人员在某个岗位工作超过3年,对这个岗位的各项内容和流程都已经非常熟练,在这个时候领导就需要考虑如何唤起其对工作的挑战和新鲜感,使他继续保持足够的工作干劲和活力,否则长期在这个岗位上任职,就可能缺乏对工作的热情,很难为工作注入创新的要素,每天只是为了对付八小时的工作时间,长久下去很可能会对工作产生厌倦,进而萌生跳槽的想法。这会增加公司的人事成本,而且也会使领导陷入经常培训新手的尴尬局面,会计工作本身对员工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要求比较高,尤其要注意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一般的学习曲线由1年到3年,当学习曲线趋于水平的时候,同一工作很难再为员工提供学习成长的机会,及时地调整工作岗位,可以使员工重新进入另一个学习曲线,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证员工对工作的热情,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1.2 有利于培养关键岗位的储备人才 企业发展过程中,经常会因为某些关键岗位的人才流动而产生临时性缺员,而且还会对企业造成损失甚至产生危机。作为领导如果能够在平时对关键岗位进行人才储备,就不会在出现缺员时束手无策。经常对岗位进行轮换,可以使优秀员工有机会熟悉大部分业务,在关键的时候能够顶上去,也不会出现人才断层或危机。 会计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今天很多企业都使用了计算机系统,每个岗位的业务

关键财务管理岗位定期轮换管理办法

关键财务管理岗位定期轮换管理办法 企业为了加强对资金、资产管理,防范化解资金、财务风险,应对财务会计、现金会计、销售会计、采购会计等财务、资金管理岗位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岗位轮换管理办法,以确保企业财务资产、资金的安全。 第1条为促进公司资金管理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于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守则——基本守则》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2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岗位轮换(又称轮岗),是指公司内从事资金业务管理的专职人员有计划地调换岗位。 第3条实行岗位轮换的资金业务管理的关键岗位,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内部公布。 第4条资金业务管理岗位轮换是人才识别与培养工作的一部分,应坚持工作需要与个人开展相结合的原则,使轮岗工作尽量为资金管理人员提供可以选择的成长空间。 第5条资金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轮岗管理办法,原则上每3年轮岗一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经批准可适当提前或延期。 第6条公司关键财会岗位可以实行强制休假管理办法,并在最长不超过5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 第7条所有确定为轮岗的资金管理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分配,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对不认真履行资金业务管理职责,无正当理由不轮岗的资金管理人员,调离资金业务管理岗位。 第8条财务部确定资金管理关键轮换岗位及对应人选计划,经财务总监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施行。 第9条轮岗前应制订轮岗计划,内容包括对轮岗目的、轮岗详细安排、新岗位的职责描述等。

第10条轮岗人员的工作交接。资金管理人员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资金业务管理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11条资金管理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要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3.移交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有关电子数据应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同时系统管理员在会计交接之日更换岗位操作员。 4.资金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资金专员交接由资金主管负责监交;资金主管交接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5.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6.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习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离岗者对继任者面临的问习题可提出解决建议,并可协助解决。 7.及时对轮换岗位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使轮岗人员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业务知识,保证工作能顺利进行。 8.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对轮岗工作进行检查监视,对轮岗效果进行调查评估,进一步完善轮岗管理办法。搜集整理,仅供参考学习,请按需要编辑修改

如何建立企业轮岗管理制度

企业中的人才也一样,希望自己能够一专多能,有更广阔的发挥空间。而企业也像那些明星经纪人和经纪公司一样,想方设法挖掘他的潜力,并给他提供更大的舞台,同时也是为了给自己创造更大的价值。 于是,一种以双赢为宗旨的企业轮岗制度应运而生。 轮岗到底为什么? 企业建立轮岗制度,大多出于何种动机? 第一,培养人才 一个企业要想高速运转,各个部门就一定要协作配合。而现实当中,各部门间因扯皮产生内耗是几乎所有企业常有的事。轮岗则可以使经理人亲身体验一下其它部门的工作,从而站在更高更广阔的角度上思考问题,形成换位思考,最终成为战略性人才,并培养各部门的协作精神。随着级别的升高,轮岗的范围也越来越广,目的就是为了给人才一个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成为复合型人才。在一般情况下,一次轮岗的周期是三年,但如果干得不好,一年就可以回到原来的岗位上。 同时,轮岗还能发现一个人才真正的才能。这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都是非常有利的。因此,在有些外企规定,经理人要有至少三次的轮岗经历,才有资格担任CEO。所以,对个人成长而言,轮岗可以强化你的沟通能力、人脉关系、扩展视野、培养战略眼光,从而为升职做好准备。 第二,控制风险 通常,一个人在某个岗位上工作较长时间(特别是5年以上),都会积累很多资源,这就难免会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而轮岗则有助于制约这种腐败,同时可以规避因资源的个人垄断而对企业利益造成的潜在危险。在日本,轮岗不仅适用于企业,社会各种组织中都进行轮岗,也是出于此目的。 第三,变相淘汰 对于那些能力不足,但是与企业文化比较融合的人,不如给他一次轮岗的机会。一方面可以给他一个找到挖掘潜能的机会,同时如果他真的不适应企业要求,也可以让他就此退出。而对于那些垄断资源对企业有威胁的人才,轮岗也是一种有效而温和的“削藩”手段,如果不接受轮岗或无法适应新岗位,企业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将其清除。 轮岗有何种形式? 有的企业已经形成了制度性轮岗,是定期的、强制性的轮岗;还有一些企业采取的是非制度化轮岗,带有干部自愿性或老板随机性。还有一种轮岗是主动轮岗,也就是由干部自己主动提出申请的。 从轮岗内容看,有时工作性质发生变化,比如从HR转作营销;也有的,只是工作地域发生变化,比如大区经理之间的对调。 还可供企业借鉴的一种思路是:不把轮岗作为一种刚性的制度,而看作是一种柔性的“待遇”,也就是针对业绩优秀、潜力巨大又有在本企业继续成长意愿的干部,给他一个可以选择的成长空间。 轮岗的风险何在? 轮岗在有其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存在着风险。轮岗的初衷往往是基于长远业绩考虑,但是同时也难免会以牺牲短期的利益为代价。 因为人才到一个新岗位,往往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来适应,于是就很难有什么业绩,甚至会有业绩下滑的风险。因此,企业要轮岗,就要考量自身对于业绩下滑、效率降低、工作混乱、人才流失等现实代价的承受力究竟如何;个人要轮岗,除了心理承受力,还要考虑自身的优劣势、应变能力。 另外,当市场竞争与资本市场对于企业的影响越来越大时,浮躁是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

关键岗位员工轮岗、强制休假管理办法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岗位员工轮岗、强制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防范和化解经营管理风险,根据《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结合工作需要安排其轮岗: (一)在同一证券营业部担任负责人、财务主管、信息技术主管3年及以上;对于已实行集中交易的证券营业部,经证券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同意后,可适当延长至5年; (二)在公司负责财务资金、信息技术、清算、证券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的部门担任负责人3年及以上; (三)证券监管机构或公司认为需要轮岗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轮岗管理权限 (一)人力资源部组织制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轮岗计划,总裁办公会审议确定。 (二)财务资金部、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制定财务主管、信息技术主管轮岗计划,分管领导审批确定,报人力资源部、财务或信息技术人员落地部门或分支机构备案。 (三)人力资源部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或公司要求制定其

他人员轮岗计划,根据不同情况上报审批。 第四条轮岗按照《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调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五条轮岗至常住地以外城市,原则不超过3年。 第六条对于跨省区之间实行轮岗确有困难的证券营业部,需征得证券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同意。审计部每年对未实施轮岗的证券营业部进行全面的现场审计,审计报告向公司总部和证券营业部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 第七条公司每年末将所属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财务主管、信息技术主管的轮岗情况向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 第八条强制休假是指在事先不告之员工的情况下,在某一时间由公司委派人员临时接管或检查其工作,强制执行连续多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结合工作需要安排其强制休假: (一)公司负责财务资金、信息技术、清算、证券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的部门负责人; (二)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副总经理、财务主管、信息技术主管、交易主管; (三)证券监管机构或公司认为需要强制休假的人员。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财务管理中心轮岗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各财务工作岗位人员的培养锻炼,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中心职位轮换制度,是指在财务管理中心内,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有计划地调换工作岗位。 第三条实行轮岗制度,要统筹兼顾工作的安排和人员的使用,既达到轮岗的目的和要求,又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轮岗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所轮换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和基本条件。 第四条轮岗的范围。财务管理中心内部工作岗位进行轮岗,核算会计、结算会计、出纳、总账会计均属于轮岗的工作岗位。 第五条轮岗的年限。财务人员在同一岗位工作满2年,一般应进行轮岗。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岗位上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不受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的限制。 第六条未列入定期轮岗范围和未达到规定轮岗年限的财务人员,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务人员自身条件,也可进行正常的交流和调整。 第七条轮岗的组织实施。轮岗工作一般在每年7月实施。 (一)轮岗由财务主管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统一计划安排,提出具体建议报财务总监、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安排实施。 (二)各涉及轮岗的岗位,在进行轮岗前,须积极进行相关岗位工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技能,尽快适应新岗位的工作。 (三)轮岗时各工作岗位人员,应根据公司《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做好相应的工作交接,对须交接的事宜,必须详尽、完整的做好记录,在后期工作中,须全力指导轮换至原岗位工作人员尽快适应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财务人员轮岗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对不服从轮岗决定的财务人员,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岗位定期轮换制度文档

岗位定期轮换制度文档Document of regular job rotation system

岗位定期轮换制度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下面是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条为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高素质、复合型 的人才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岗位轮换的范围包括 经营单位内部、集团部门间、集团部门与经营单位之间、经营单位之间的轮换。 第三条各单位安排员工进行轮换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集团的发展战略,符合集团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2、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做到量才适用; 3、干部轮换建立在年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 提高其综合素质的原则,着重培养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 第四条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每年 按以下比例安排员工进行轮换:

1、按现有专业人员数的3--5比例进行轮换; 2、按10--15的比例对中高层干部进行轮换。 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两类员工应参加轮换:第一类在外协、采购、广告、财务、审计、人事、劳资、资金结算等关键、敏感岗位工作满三年的员工。 第二类大学专科以上,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上进心,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员工,后备干部优先。 第六条每年12月初,进行下年度的轮换安排。专业人员的轮换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工作轮换自我申报表》(附表一)。集团总部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审核,部长审批;经营单位由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每年12月初,人力资源部与各单位拟定本单位参加轮换的关键、敏感岗位人员名单。其中,各经营单位将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南京审计学院财务处会计人员轮岗制度 - 财务处 精品

南京审计学院财务处会计人员轮岗制度为了加强财务处内部人员队伍建设,把会计人员培养锻炼锻炼成多面手,促进会计人员开阔眼界,丰富阅历,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会计监督,规范会计行为,完善内部牵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财务处内部会计人员轮岗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岗位轮岗制度,是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在学校从事会计工作的专职会计人员有计划地、定期调换岗位工作。 2、会计人员实行会计岗位轮岗制度,一般会计人员原则上定期(三年)轮岗一次,科级干部参照学校科级干部轮岗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经报学校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提前或延期。 3、会计岗位轮岗的对象是学校所有的财务工作人员。 4、财务人员的轮岗以工作需要与个人发展相结合为原则,实行交叉轮岗。 5、财务人员在轮岗时应将原分管岗位的情况向接交人员详细介绍,必要时写出书面材料移交并存档且一直对本人移交前的工作负责。 6、对于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会计人员,不实行轮岗,实行待岗,待岗期间工作仍不合格的,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有关办法执行。 7、教育局财务部门是会计轮岗制度的实施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轮岗计划,明确轮岗的时间,轮岗的目标和轮岗的人员,经教育局班子会同意,报局人事部门备案后实施。 8、所有确定为轮岗的会计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分配,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对不认真履行会计职责,无正当理由不轮岗的会计人员,调离会计工作岗位。 9、会计轮岗工作程序 (1)财务处确定会计岗位轮换及对应人选计划,报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同意后实施; (2)进行轮岗前相关会计人员的沟通,包括对轮岗的目的、轮岗的计划安排、新岗位的职责描述;

岗位定期轮换制度【最新版】

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岗位轮换的范围包括经营单位内部、集团部门间、集团部门与经营单位之间、经营单位之间的轮换。 第三条各单位安排员工进行轮换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集团的发展战略,符合集团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2、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做到量才适用; 3、干部轮换建立在年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的原则,着重培养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 第四条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每年按以下比例安排员工进行轮换: 1、按现有专业人员数的3--5比例进行轮换;

2、按10--15的比例对中高层干部进行轮换。 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两类员工应参加轮换: 第一类在外协、采购、广告、财务、审计、人事、劳资、资金结算等关键、敏感岗位工作满三年的员工。 第二类大学专科以上,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上进心,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员工,后备干部优先。 第六条每年12月初,进行下年度的轮换安排。专业人员的轮换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工作轮换自我申报表》(附表一)。集团总部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审核,部长审批;经营单位由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每年12月初,人力资源部与各单位拟定本单位参加轮换的关键、敏感岗位人员名单。其中,各经营单位将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八条进行轮换的员工由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立《员工工作轮换登记卡》(附表二),记录员工的基本情况、优缺点、轮换期间工作、培训情况,由专人负责保管。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办法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一岗多人和一人多岗的梯队建设及复合型人才;同时为了避免财务人员出现工作厌倦,更好地调动工作积极性,以及通过岗位轮换,能够及早发现错误,创新新工作思维方式。 2、适用范围 2.1财务中心所属内部各岗位之间进行定期岗位轮换; 2.1岗位轮换指二级部门经理以下岗位,二级部门经理岗位按部门经理1+1确定培养对象。 3、实施办法 3.1财务中心下发员工轮岗意愿需求(表格见附表) 3.2轮岗前沟通了解轮岗人员对轮岗的接受及认知程度,理解轮岗的意义和目的,被轮岗人员的优势和不足,轮岗后的发展方向和计划; 3.3根据员工轮岗意愿需求,财务中心制定年度轮岗计划并组织实施; 3.4在确定轮岗后,做好轮岗岗位的培训和工作交接; 3.5部门负责人做好轮岗人员的跟踪工作进展程度并予以指导; 3.6现任岗位人员对轮岗者并行一个月的并行工作制,使继任者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保证工作不影响。 4、轮岗期限 4.1岗位轮换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前提下进行; 4.2原则上财务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2年的,应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顺序进行内部岗位轮换,必要的可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但必须满1年以上。 5、考核与监督 5.1根据年度轮岗按排计划,各轮岗人员必须服从轮岗按排,不得以各种理由抵制; 5.2轮岗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原岗位人、轮岗人对轮岗效果和合格程度作为当月工作计划绩效的一项工作; 5.3同级轮岗薪酬标准不变;升级轮岗,考虑职业生涯发展或培养需要,考核3个月适用期后可执行原标准或相应调薪资;降级轮岗属员工自行提出的且在6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内部牵制管理 (一)管理原则 根据国家对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结合实行统一资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使财会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二)内部牵制管理内容 1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任免,由中心按有关规定程序任免。 2 .按照钱、财、物分管原则,出纳人员负责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且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其他财会人员不得兼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 3 .各类支票与印鉴分地保管。支票与印章分别由两人以上财会人员单独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将支票与印章同时保管。 4 .出纳员、程序编程人员,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 5 .材料购入、发出应由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购入或发出的物料应办理出入库手续。 6 .经办采购、入库、出库事宜,一般需两人以上共同办理,并按规定办理财务手续。 (三)不兼容职务分离控制

1 .管理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2 .填写票据及收据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审计人员。 3 .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4 .财务部门的出纳人员与记账人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5 .保管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要与掌管账面存数的职务分离。 二、财务人员轮岗管理 财务人员轮岗是为了建立有效的财务约束监督机制,保证财务工作正常运转,促使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1 .参加轮岗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必备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 .在保证岗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进行小范围轮岗。根据人员情况及工作需要适当安排轮换时间及岗位。 3 .调整到新岗位的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尽快熟悉工作,需在两个月内达到独立完成任务的水平。 三、会计人员交接管理 1 .中心主管人员办理交接工作时,应由中心主管财务领导监交。 2 .中心一般人员办理交接工作,可由财务主管或会计主管人员进行监交。 3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对于已受理的经济业务,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填制登记完毕。记账人员办理交接时,应在重要账册所记数字最末一笔处盖章,并在账册“经管人员一览表”中注明移交日期并签章。

财务轮岗和交接制度

财务轮岗和交接制度 第一条制订目的 规范公司财务部轮岗和交接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保证对资产和帐务的接触、处理均按照授权要求进行,维护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确保公司各项财务工作规范有序,有利于财务人员培养和内部牵制制度;规避公司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依据 1、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2、 COSO内控框架体系 3、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5、总公司财务内部控制体系 6、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 计工作水平的通知》 7 、公司内控规范(试行)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仅适用于海南公司和海南有限公司财务部的轮岗和交接行为。 第四条轮岗制度 1、根据总公司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 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的通知》规定单位应建立财务人

员定期轮岗制度。 2、本公司财务部每年由企业财务经理负责制订轮 岗计划,确保岗位轮换不影响会计工作的开展。 3、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原计划执行时,由财务 经理重新拟定计划。 4、会计人员在轮岗时应将原分管工作的情况向接 交人员详细介绍,必要时写出书面材料移交并存档。 5、轮岗会计人员仍要对本人移交前的工作负责。第五条交接制度 1、一般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应与接管人 员办清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 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必要时对未了事项 写出书面材料。 2、财务经理办理交接手续,前任财务经理必须将 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3、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 替或者代理的,财务经理或者企业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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