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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设备采购和管理办法

信息化设备采购和管理办法
信息化设备采购和管理办法

信息化设备采购和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系统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工作,根据《系统网络技术规范》,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设备,主要包括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类设备、终端设备、移动设备、机柜、配线架、KVM、空调、UPS、传输设备等。其中终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遵照市局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信息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系统信息化设备的采购前期的规划、采购后的使用、管理等工作。具体采购、报废等由办公室负责,基层信息管理员配合信息办做好信息化设备管理工作。

第四条上级部门基于特殊的业务要求配发的设备,对其管理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信息化设备采购

第五条信息化采购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政府采购流程规范,并遵守相关财务制度。信息化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和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信息化采购应当按照立项申请、专家论证、立项审批、

项目采购、具体实施和事后评估六个流程按步骤实施,原则上不得减少流程或变更流程次序。

第七条建立信息化采购立项申请制度。信息化采购必须提出立项申请,并填写《信息化采购审批表》。立项申请由信息办负责信息化具体项目的工作人员提出,内容应包括立项理由和立项内容,并提交信息办负责人初审。信息办负责人接到立项申请后,认为理由充分并符合信息化建设规划的,同意立项申请,并转入专家论证;否则,驳回立项申请。

第八条建立信息化采购专家论证制度。信息化采购必须经专家论证。

信息化采购通过立项申请后,信息办应从专家库中抽取熟悉该项采购的人员组成专家组,对采购项目进行技术可行性论证,并提交论证意见。

具体负责项目的采购人员应参与论证,但不得担任本次采购的论证专家。

第九条信息化采购通过立项申请和专家论证后,信息办应将立项申请和专家论证意见提请分管信息化的局长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采购。

第十条信息化采购应当按照立项申请的采购内容执行。因情况变化,需要变更采购内容的,采购人员应重新提出立项申请。

信息化项目以协议和邀标方式采购的,应引入竞争机制,原则上被采购人应在三家以上,并不得指定被采购人。对于技术复杂的信息

化采购项目,信息办可以通过权威的第三方技术测评机构,开展功能和压力等技术指标的对比测试进行产品选型,并将第三方的测评结论作为采购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项目采购完成后,采购人员应当及时、科学、规范地组织具体实施。采购标的为信息化设备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设备命名和标签制作。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完成后,采购人员应制作采购总结,对采购情况根据立项目标和内容进行事后绩效评估,并提交信息办负责人。

第十三条实施信息化采购时,采购人员应当签订《信息化采购廉政承诺书》,与《信息化采购审批表》一并提交监察室,提请监察室监督采购过程,防范廉政风险。

对信息化采购过程中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信息办有权提请纪检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第三章设备使用与维护

第十四条信息化设备的管理人员由信息办主要负责人指定,设备管理人应保管好各类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光盘资料等文件,建立设备使用和保养规程,根据说明书或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信息化设备。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人应定期备份设备配置文件,如需要对设备配置进行变更,应做好变更记录。

第十六条设备管理人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第四章设备报废回收

第十七条信息化设备具有以下特点的,可申报进入报废流程。(一)超过使用年限、自然损耗造成性能降低、主要部件损坏,无法修复的。

(二)设备因产品质量低劣,不能正常运行,又无法改造利用。(三)多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50%以上的。

(四)设备属淘汰产品,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

第十八条信息化设备报废前,需先做好设备更新换代工作。(一)涉及网络设备由市局统一部署的,需报市局审批。

(二)新购买的设备应当可以完全覆盖老设备的功能,如果有必要,可以重新调整网络部署。

(三)新设备投入试运行,拷贝备份老设备的配置,并删除老设备上所有信息。新设备运行一个月后方可报废老设备。

第十九条信息化设备报废回收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正式下发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自行作废。

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

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册员工。 2 职责 、IT科负责本管理制度的贯彻、监督、执行。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3 管理规定 信息化设备使用的具体规定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化设备是指企业内的所有计算机(包括服务器、监控主机)UPS以及用于计算机应用的监控安防设备和网络设备。 、所有购买(领用)的信息化设备均应录入财产台帐;信息化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实物盘点,确保帐实相符。 、信息化设备分配到个人或科室使用,科室科长或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每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信息设备。应当做到责任人管理、使用,不经本人许可,严禁他人操作使用。 、非专业管理人员严禁私自随意拆装、移动信息化设备,以保证信息化设备正常运行。 、对新购进的信息化设备,设备管理员核对检测后,方可安装运行,防止质量问题或原始病毒的侵害。 、未经授权同意,个人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件、配件、设备,加入到本单位的办公计算机设备中或网络中。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 、如果需要将系统内的信息化设备带离办公地点(或借给外部门或单位)使用,必须预先报上级部门批准,并做登记后,在不影响正常办公的前提下方可搬离或借出(必要时将相关数据删除)。 、如工作实际需要增加或更新设备的,必须向上级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按更新计划进行。 、更新信息化设备的途径:一是定期对部分需要升级的机器增加新配件(如增加内存)或更新部分配件;二是使用的设备已经到了淘汰的年份而必须更换新设备。设备更新和旧设备淘汰工作根据计划分批进行。 、信息化设备老化、性能落后或故障严重,不能应用于实际工作的,应按来源渠道报废。

电子商务公司采购部管理制度

采购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所有采购部人员及相关人员,须依照本制度开展工作。采购总监对采购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二、部门职能 1、负责商城的商品采购工作,涉及采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包括供应商开发、采购合同的制定签署与实施等。保障供应链的健康稳定、缺货率的控制、sku的数量丰富度及质量优化、采购价格竞争力等。 2、负责所采购商品的销售策略的制定,包括定价、促销活动等。 三、采购人员职责 采购部岗位分为:采购总监、品类采购经理、采购员、采购助理。 1.负责各个销售平台经营的商品采购。 2.负责新的供货商的引进。 3.负责新品的评估、开发及引进。 4.负责维护供货商关系,争取资源支持。 5.负责采购合同的签署及实施。 6.负责所负责商品的库存情况,控制缺货率。 7.配合残次品的调换工作。 8.负责采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9.配合盘点计划的实施。 10.负责负责所采购商品的销售目标的达成,包括定价和促销。 11.负责所采购商品的促销活动计划制定及实施。 12.对所采购商品的库存周转率负责。 13.负责商品入库验收标准制定。 四、工作流程 4.1.采购流程: 4.1.1. 新品(供货商)引进流程

备注: 1、Email审批抄送运营部。 2、合同一式2份,分存:财务部、采购部 3、财务部做归档后的分发,并登记。 4、Email审批表单: 4.1.2. 下采购单流程 备注: 1、 ERP下采购单,根据ERP采购流程执行。 2、EXCEL 下采购单,须做上述完整采购流程。 3、 5万元以下金额的采购单,审批截止财务总监。 4 、采购单下发,须将指定邮箱或传真在财务部备案。 5、采购单(审批后)须抄送物流部、运营部(指定为 Email方式)。 6 、附采购单审批表单: 4.2.商品上架流程 备注: 1、商品上架申请审批均可由 Email执行。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财政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财政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验收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做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四条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验收工作要坚持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质量的原则。 第二章验收前期准备 第六条项目开发单位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向信息网络中心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填写《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详见附表一)。

第七条验收前提 (一)建设项目确定的网络、应用、信息安全等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要求建成,并能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 (二)建设项目包括的网络、应用、安全等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 (三)建设项目涉及的系统运行环境、安全、消防等设施已按照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试运行合格; (四)建设项目完成相关的培训工作,落实售后服务措施; (五)各类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图等档案文件完整、准确; (六)对于应用系统类项目,应完成系统的试点运行,并由项目需求单位提交系统功能符合业务需要的说明。 第八条验收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 (二)项目招标相关资料; (三)开发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四)部内相关单位出具的用户报告; (五)测试单位出具的测试报告;

(六)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报告; (七)项目合同或协议; (八)业务需求说明书; (九)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第三章验收内容 第九条检查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责任书、合同书等有关文件约定建成,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是否获得项目批复机构批准。 第十条检查施工情况。主要检查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系统的施工质量。 第十一条检查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建设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检查档案资料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建设的批复文件及有关档案,单项设计、施工、监理、集成、验收等技术档案,合同档案,各类标准、管理文件及过程控制文件等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应用系统项目审查内容: (一)功能检查:对软件功能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信息化设备采购和管理办法

信息化设备采购和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系统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工作,根据《系统网络技术规范》,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设备,主要包括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类设备、终端设备、移动设备、机柜、配线架、KVM、空调、UPS、传输设备等。其中终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遵照市局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信息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系统信息化设备的采购前期的规划、采购后的使用、管理等工作。具体采购、报废等由办公室负责,基层信息管理员配合信息办做好信息化设备管理工作。 第四条上级部门基于特殊的业务要求配发的设备,对其管理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信息化设备采购 第五条信息化采购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政府采购流程规范,并遵守相关财务制度。信息化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和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信息化采购应当按照立项申请、专家论证、立项审批、

项目采购、具体实施和事后评估六个流程按步骤实施,原则上不得减少流程或变更流程次序。 第七条建立信息化采购立项申请制度。信息化采购必须提出立项申请,并填写《信息化采购审批表》。立项申请由信息办负责信息化具体项目的工作人员提出,内容应包括立项理由和立项内容,并提交信息办负责人初审。信息办负责人接到立项申请后,认为理由充分并符合信息化建设规划的,同意立项申请,并转入专家论证;否则,驳回立项申请。 第八条建立信息化采购专家论证制度。信息化采购必须经专家论证。 信息化采购通过立项申请后,信息办应从专家库中抽取熟悉该项采购的人员组成专家组,对采购项目进行技术可行性论证,并提交论证意见。 具体负责项目的采购人员应参与论证,但不得担任本次采购的论证专家。 第九条信息化采购通过立项申请和专家论证后,信息办应将立项申请和专家论证意见提请分管信息化的局长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采购。 第十条信息化采购应当按照立项申请的采购内容执行。因情况变化,需要变更采购内容的,采购人员应重新提出立项申请。 信息化项目以协议和邀标方式采购的,应引入竞争机制,原则上被采购人应在三家以上,并不得指定被采购人。对于技术复杂的信息

网络采购管理制度

网络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 积极响应上级管理部门网络采购要求,充分利用网络采购优势,规避人为采购风险,规范网络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亨通智能精工装备有限公司网络采购的过程管理。 三、定义 (一)网络采购:是指以网络媒体和网络技术为载体,经过大型、正规网络商城询价,采取网上交易的形式,在实际交易中完成采购的行为。 (二)网购平台:指基于互联网,为促成买卖双方交易而建立的平台。京东商城、天猫商城、苏宁易购或信誉有保障的生产厂家官网进行网上采购。 四、主体内容 (一)网络采购范围

(二)亨通光智能精工网络采购供应商选型 1、所选网店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从天猫商城或京东商城上官网旗舰店、天猫商城或京东商城上的其他正规网店进行购买,但必须选择信誉度在五钻以上,评分在4.8分以上的网络电商。 3、做好网络供应商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的网络供应商数据库。网络采购员在已建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挑选供应商,以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 4、采购部应积极开发并引入更优质的网店供应商,以降低采购成本。 5、网络供应商按采购物料分类,每个类别应不低于2家供应商。 (三)网络供应商管理 1、采购部负责在公司许可的网络平台,进行注册公司采购账号。如京东商城。账号:亨通智能精工网络采购。 2、采购部指定专人负责网络采购过程实施,包括采购下单、网络付款申请、发货/到货跟踪、网络验收异常处理等;财务部负责网络采购款项的支付,账号管理。 (四)网络采购流程 1、需求部门可以根据采购部提供《网络合格供应商名录》,在采购申请时可以从网络供应商中选择对应物品; 2、采购部网络采购负责人根据物品类别,符合网络采购范围的优先进行网络采购。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目的:为规范@@@设计院、@@@中心(以下简称“院”)信息化项目管理,遵循建设程序,推进信息化建设有序开展,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院应用系统、网络基础设施和运行软环境等信息化建设项目。 1.3 基本建设原则 1.3.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从院发展战略的全局出发,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根据业务的轻重缓急和资金技术条件,分阶段、分步进行建设。 1.3.2需求主导, 注重实效。紧密结合院发展战略要求,重点建设院生产、经营、管理中需求迫切、条件具备、效益明显的应用项目,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充分利用已有院内和中国交建的资源,以业务为主线,促进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实现业务协同,探索低成本、高效率的发展模式,提高信息化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1.3.3先进实用,开放扩展。采用成熟的先进技术,保证具有较好的先进性、实用性和较长的生命周期。充分考虑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中国交建通检系统要求,使系统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扩展性,为技术更新、功能升级、系统对接留有余地。

1.3.4统一标准,保障安全。参照并执行中国交建统一的信息化标准体系,推进标准的贯彻落实。建立完善的网络与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系统运行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1.4 责任部门:科技与信息化处

2. 管理结构及管理职责 2.1 管理结构 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科技与信息化处、运维中心→业务部门(含子公司、分院)及技术支撑单位。 2.2 管理职责 2.2.1 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在院长统一领导下的信息化建设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信息化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审查重大信息化项目,审查年度建设计划和预算,监督检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 2.2.2 信息化建设工作组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技术方向和实施方式、实施计划,协调业务板块与部门间信息化工作。 2.2.3 科技与信息化处是院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建设方案审查、招标采购、过程控制与管理、以及成果验收评估,是院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和项目预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2.2.4 信息化运维中心是院信息化运维实施部门,负责院日常信息化设备采购、信息系统基础环境搭建以及系统运维工作。 2.2.5 各部门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主办单位,根据院信息化建设规 划和业务需求,负责项目立项申请、需求分析和确认、项目成果

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的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和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采购行为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及职责) 集团公司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管理各单位和部门开展采购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审核通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审议通过集团公司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目录; (三)组织开展对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审议集团公司其他采购重大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规划技术部,是采购以及专家库和供应商信息库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拟订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二)编制集团公司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目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集中采购目录的对外公开; (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采购活动的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 (五)组织采购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信息化设备维护管理办法

三个庄子派出所信息化设备维护管理办法 为加强三个庄子派出所信息化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化设备日常维护的职责 (一)信息科为分局信息化设备、系统及应用软件日常维护的职能部门。承担对分局计算机、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外部设备(合称信息化设备)的故障排除、报废鉴定,以及对各类工商业务软件的使用、升级换代等指导工作。 (二)各部门指定一名熟悉计算机的人员为本部门的信息化设备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信息化设备的一般性维护,以及增添、报修、报废等各项具体申报操作。管理员在信息科登记备案。 (三)各设备的使用人,负责对自己使用的设备进行日常清洁保养、查杀病毒、操作使用等。 二、信息化设备日常维护的范围 (一)凡分局资产登记的信息化设备在工作中发生的软件、硬件故障,属于本局计算机日常维护范围。 (二)分局计算机维护实行分级责任制,明确职责,分级管理,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1.一级维护责任由信息科承担,主要包括:网络故障、硬件故障、由上级下发光盘的工商业务软件系统的安装等。 2.二级维护责任由各部门自行承担,主要是经过培训后应知应会、通过按《使用说明书》操作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包括:本部门信息化设备使用当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包括:连接主机、显示器、打印机、扫描仪、电源等部件;系统的初始化安装;安装打印机驱动程序、安装色带,打印机卡纸;将自己的应用软件、省工商局和分局在网上发布的业务软件装入Windows环境;在自己的计算机上登录到局域网系统;登陆和收藏网站地址;共享网络资源;office软件的应用;使用不当造成的文件丢失;设备内部硬盘整理、外部除尘清洁;Windows 操作系统常见故障等。 (三)信息科信息化设备维护管理员负责分局信息化设备故障的排除、指导分局人员正确使用设备及应用软件。 (四)信息科设备维护调度员负责各部门申报故障的记录、分派,负责维护记录表的统一保管,并定期对维护情况进行统计,报分局领导和以适当方式在全局公布。 (五)各部门信息化设备管理员负责本部门使用者个人无力自行解决的设备故障的一般维护,负责向信息科报告自己无法解决的故障。 (六)设备使用者负责自己使用设备与计算机的连接、以及计算机各部件的连接、电源连接、更换色带、日常使用、维护等。 三、信息化设备日常维护的申报程序 (一)各部门信息化设备发生软件、硬件故障后,如果设备使用人无法排除,应请求本部门管理员协助解决;如果部门仍不能解决,则报信息科负责解决。 (二)各部门需要报修设备的,由部门通过适当方式(书面、电话或其它方式均可),告知信息科设备维护调度员,详细说明故障现象和发生过程;信息科设备维护调度员记录申报信息,并将信息分派设备维护管理员;信息科设备维护管理员接到申报后,可采取电话指导部门排除故障、由部门将设备送至信息科维修、提出外修处理意见等方法解决故障问题,并将申报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备案、交维护调度员统一保管。 (三)为确保数据安全,计算机软硬件在维修、维护前应由设备使用人完成有关数据的备份。 (四)设备硬件损坏需要更换的,需部门书面报告分局办公室,经批准后,信息科予以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行为,强化信息安全,根据xx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工程集成; (二)产品采购类:(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空调、UPS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设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准软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发类:按照业务需求完全或部分定制开发并提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系统研发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目;(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工程项目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划、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第三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 1

均需遵守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则。 第四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实施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及信息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第六条xx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品牌事业部按职责分工,参与信息化建设管理。 第七条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运维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度; (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IT规划、子集团业务IT规划;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 2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采购行为,落实各相关单 位在采购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明确采购事项和标准,确定具体的操作程序,提高采购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XX区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暂行)》和《XX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XX国资〔2018〕109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和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单位”。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采购,是指除财务费用和人工成本以外,以书面合同方式有偿获得企业生产运营相关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采购行为。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施工,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施工。 本实施细则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设备、材料、用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物资、维修货物、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其中,工程货物是指与工程有关的货

物,是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服务是指除工程和货物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服务、维修服务、咨询服务、行政服务、保安服务等。其中,工程服务是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包括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本实施细则所称非工程物资和服务是指工程施工、工程货物以及工程服务以外的物资和服务,主要包括生产经营物品、办公家具、网络维护物资以及广告宣传服务、行政后勤服务、专业咨询服务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大宗物资、服务采购是指采购单位采购的生产或管理所必需的年度累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的物资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及其耗材、打印纸、每月必购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维修服务、咨询服务、广告宣传服务等。 第五条采购单位实施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标准和权限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管理的采购项目包括: (一)集团公司本部:单笔采购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和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工程

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

XXX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集团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第三条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立 《信息化软硬统一管理系统》,审查、审核、监督、检查、指导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XXX公司信息部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软件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软件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集团公司各项信息化的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

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集团公司单位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硬件管理 第九条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添置、更换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情况和集团公司计划管理规定上报到《信息化软硬统一管理系统》,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添置计算机应尽量采购带操作系统计算机,严禁使用盗版操作系统。提交至《信息化软硬统一管理系统》经XXX公司信息部审核后,按照集团公司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应定期经行公开招标采购,硬件设施采购由XXX 公司信息部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硬件自带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录入系统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各使用单位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网上采购管理规定

xxxx网上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上操作的正常进行,充分发挥xxxx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站(以下简称采购网站)在物资采购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规范网上采购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xxxx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全部上网操作人员和相关供应商。 第二章网上采购物资品种、类型、方式和用户 第三条网上采购物资品种 1、《XXXX物资统一分类与代码》(2000版)所包含的56大类物资均可上网采购。 2、xxxx物资资源市场(一级资源市场)所包含的物资必须上网采购(物资目录见第五章)。 第四条网上采购类型 网上采购类型分为总部直接集中采购、总部组织集中采购和企业自行采购三种。总部直接集中采购的操作主体为物资装备部;总部组织集中采购和企业自行采购的操作主体为各分(子)公司供应部门(含集团公司整体未上市直属企业,下同)。

第五条网上采购方式 网上采购方式分为战略协议采购、公开(邀请)招标采购、公开(定向)询比价采购、配送中心采购和特殊采购5种。 第六条上网用户与权限 采购网站上的用户分为领导用户、业务员用户、系统管理员用户、供应商用户和外部用户五大类。 (一)领导用户分为总部领导、分(子)公司领导、处(科)室领导。 1、总部领导用户包括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领导与总部各部门领导。其上网操作权限范围主要有查询当前网上采购情况、网上采购历史情况、供应商信息、总部发布的重要信息;监控网上采购情况、分析网上采购数据等; 2、分(子)公司领导用户包括集团公司整体未上市直属企业领导、股份公司分(子)公司领导和供应部门领导。其上网操作权限范围主要有查询本单位当前网上采购情况、网上采购历史情况、供应商信息、总部发布的重要信息;监控本单位网上采购情况、分析网上采购数据等; 3、处(科)室领导用户包括股份公司物资装备部、集团公司整体未上市直属企业、股份公司分(子)公司供应部门科室领导。其上网操作权限范围主要有监控本部门网上采购进程、查询网上采购情况、对本部门上网用户进行用户权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资源共享,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投资,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程序,根据国家及陕西省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结合《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为提升公司竞争力,增强市场应变能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内控能力和工作效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信息安全、安防监控和软件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基础设施、自主研发、引进试点、推广完善、运行维护等列入或调整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综合计划的所有项目。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部门是指公司及其直接管理的各部门和输油处。建设单位或业务部门负责提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组织或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公司信息中心。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提出

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下设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审批信息化总体目标;负责审批信息化发展战略;负责审批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负责审批重要的信息技术政策和规定;负责审批和确认项目的优先级;负责解决战略性问题和冲突。 第四条公司信息中心是公司信息化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相关决定;负责信息化战略项目直接控制;参与对非战略性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支持;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管和考核;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投资、计划的审查;负责编制和分派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任务;负责制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公司所属各部门是本部门信息化项目组织建设和运营维护部门。负责提出并确定信息技术需求;负责或参与编制和确认技术解决方案;负责编制项目预(估)算;负责对经公司审批并分派的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建设;负责对本部门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对最终使用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招标管理办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责任人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建设进度、概算控制等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管理及运行管理等负总责。

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 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集团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所需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及工具等。 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采购计划、实施、仓储、供应等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

(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物采部)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计划; (三)组织制订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目录,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 (五)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和统计工作; (六)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七)负责集团公司机电产品进出口业务管理; (八)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及运行管理; (九)指导、监督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物资采购相应工作。 第七条专业分公司按照管理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年度计划;

信息化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普定县教育信息化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信息化设备安全管理,保障设备正常 运行,充分发挥设备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化设备范围 (一)计算机教室的计算机、交换机、UPS电源、电脑 桌等设备。 (二)“班班通”教室的计算机、投影机、展台、电子白板、 书写板、液晶屏等设备。 (三)多媒体教室、录播室的计算机、投影机、操作台 等设备。 (四)“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及远程教育项目 设备。 (五)校园网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及配套设施。 (六)校园监控设备。 (七)其他信息技术设备。 二、设备安全管理 (一)所有信息化设备必须进行资产编号、分类造册登 记(有使用人签字,使用人更换的要重新签字并有移交手续),设备附带的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应一并存档,确保配套使用。 (二)除学校自筹资金采购且通过报账程序入账的设备外,其他任何渠道取得的设备均要登记造册(内容包含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取得日期、投入使用日期),统一到“校 财局管办”入账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所有设备凡达到报 废期限的要按规范程序办理报废手续,不能随意丢弃或作为

废品出售。 (三)凡可以集中管理的设备一律造册登记,并建立信息化设备借还登记表,相关人员借出使用后要及时归还管理员。凡设备借出必须有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同意方能借出,借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是校内人员,借用设备的用途只限于本校的教育教学活动,禁止设备外借和挪作他用。 (四)学校要对安装信息化设备的教室、功能室门窗进行加固,预防被盗和社会人员入室破坏现象发生。已安装监控设备的学校要发挥好监控设备的作用,如出现设备被盗和社会人员入室破坏现象,能向公安机关提供监控视频。 (五)重视设备的“防雷、防震、防潮、防尘、防锈”的“五防”措施。做好室内的通风、清洁等工作,尤其是雷雨天气必须停止使用设备并切断电源。每日放学后要对所有教室、功能室及办公室进行巡查,对关机、关窗、锁门、断电等情况如实作好记录,至少每周公示一次以示提醒。 (六)学校要安排人员全天24小时在校值班,做好值班交接工作,明确重要设备的值班检查和安全防范要求,严格追究值班期间因不认真履职导致设备损失的相关责任。 (七)学校要制订财产资料移交制度,凡学校出现人员岗位更换或调出的,必须完成信息化设备移交工作,由学校出具移交证明后方可办理调出手续。 三、责任追究 学校要对信息化设备的安全管理实行责任追究。校长是学校信息化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与分管校长、责任部门负责人、信息化专(兼)职人员、班主任、科任教

中铁四局集团工程项目常用物资网络竞价采购管理办法

中铁四局集团工程项目常用物资网络竞价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工程项目常用物资传统采购方式中市场信息获取不足、采购透明度低、采购渠道窄等问题,同时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局决定开展工程常用物资网络竞价采购。为有效开展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网络竞价采购定义是指将物资需求信息投放到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上,由潜在供应商在线进行报价、提交相应技术标准等,采购单位根据提交信息选择供应商的采购模式。 第三条平台建设 局选择阿里巴巴作为常用物资网络竞价采购的电商平台,在阿里巴巴平台开辟采购专区,建立包含在线发布物资需求信息、在线生成订单、在线支付等功能的电子商务系统,供各单位使用。 第四条网络竞价采购物资种类包括各类钢材、五金电料、紧固件、焊接材料、小型机具、周转材料、消防器材、管通阀门、橡塑制品、安全防护用品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局工管中心负责全局常用物资网络竞价采购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制定和完善网络竞价采购管理制度和办法;

2.负责设计和完善电商平台采购业务流程,与阿里巴巴共同建立网络竞价规则,维护网络竞价交易秩序; 3 ,负责建立优势资源渠道,发布合格电商企业名录。4.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子分公司开展网络竞价采购工作。第六条局物资工贸公司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物资公司)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对接阿里巴巴采购运营部门,协调解决系统存在的问题,维护平台各项功能正常使用; 2.配合工管中心做好物资人员网购培训工作; 3 .建立采购台账,定期与采购单位核对签认,并统计分析、上报相关资料与数据; 4 .负责统一办理与成交供应商的料款结算。 第七条子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完善公司网络竞价采购实施细则,并督促落实。 2 .负责审核物资申请计划,发布物资需求信息; 3 .负责甄选报价,选定供应商,联系发货,确认收货; 4 .负责协调解决收货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 .负责统一办理与物资公司的料款与服务费结算。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物资部门负责提交物资申请计划、现场收货验收与签认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第三章业务流程管理 第九条设置账号

《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doc

附件: 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 1总则 1.1 目的 为规 **** 集团公司新建、扩建、改造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实施管理,保证项目 质量,顺利交付,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自行承建或由外部供应商承建的新建、扩建、改 造、升级和优化的信息化项目的管理。 1.3 信息化项目分类 集团公司信息化项目分为信息化基础设施项目和信息化应用系统项目。信息 化基础设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支撑信息化应用的网络线路、交换设备、安防 监控、视频会议、调度、行政通信设施等;信息化应用系统项目包括但不限 于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各类业务管理的应用系统。 1.4 承建单位资质 由外部供应商承建的信息化项目,承建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承担信 息化项目的人员、财力、物力等各项基本条件,且具有承担相关项目的优势 条件,非特殊批准,原则上不允许转包分包。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4.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4.2 从事本行业信息化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1.5 职责 1.5.1 信息中心 1.5.1.1 负责集团公司提出的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1.5.1.2 协助配合各单位组织建设实施的信息化项目; 1.5.1.3 协助各项目提出单位整理项目技术需求; 1.5.1.4 负责审核信息化项目技术协议或实施方案; 1.5.1.5 负责信息化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技术方案问题的协调解决; 1.5.1.6 参与信息化项目的验收确认工作。

1.5.2 项目提出单位 1.5. 2.1 负责整理信息化项目技术需求; 1.5. 2.2 负责编制信息化项目技术协议或实施方案; 1.5. 2.3 负责组织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工作; 1.5. 2.4 负责组织信息化项目的验收确认工作,确认合同完成。 1.5.3 项目承建单位 1.5.3.1 负责编制所承建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技术方案; 1.5.3.2 按照确认后的技术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1.5.3.3 按合同约定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1.5.3.4 按时向项目委托方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1.5.3.5 负责完成验收所需的有关材料。 1.5.4 企管部 1.5.4.1 参与项目工作,为项目提供制度保障,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相关建议与 制度资源支持; 1.5.4.2 协助解决项目进程中所涉及的组织机构、职责分配及制度流程的优化调整 问题; 1.5.4.3 协调项目实施中各部门的业务流程优化和改进; 1.5.4.4 协助项目小组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为公司后续信息化系统建设积累管理和 实施经验; 1.5.4.5 配合信息中心制定和完善项目交付之后的运行管理办法,保障信息化系统 的正常运行使用。 1.5.5 其他相关业务单位 1.5.5.1 积极参与项目实施过程,提出信息化需求,优化和改进本单位的业务流程; 1.5.5.2 积极配合项目组的工作安排,按下达计划任务确保及时完成项目所需工 作; 1.5.5.3 项目交付之后,严格遵守信息化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保障信息化系统的正 常运行使用。 2管理容 2.1项目立项

关于印发《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山桥采购〔2015〕104号 关于印发《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设备备件需求计划表 2.三类物资需求计划表 3.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 4.自采申请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和成本控制,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采购管理体系,保护集团公司权益,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充分利用ERP系统、集采招标平台为手段,以保证质量适用为前提,以降本增效为目的,以价格合理、交货及时、服务良好、防止积压为重点,做到阳光采购、保证供应、降低成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采购管理部门和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归口管理采购单位的第一管理者担任,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统筹推进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二)研究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策略,指导战略采购的推进实施。 (四)审定集团公司年度采购管理指标及考核结果。 (五)定期听取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重大事项。 第五条集团公司采取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采购。采购管理部负责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负责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并负责向上对接股份公司集中采购业务。 第六条集中采购业务范围包括:物资、设备及其备件、道岔配件与外购件、生产用工业气体、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需要集中采购的物品等。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中采购招标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运用,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负责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进行采购需求对接,编制采购计划,按计划实施采购。 (三)负责在保障生产经营正常的基础上,组织做好物资均衡供应工作,保证采购物品及时保质保量到货,并负责提供质量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四)负责对相关供应商的动态管理,负责相关供应商档案库的建立、准入和考核评价。 (五)负责采购环节应付账款的对账,会同财务部与供方协商使用赊购、商业票据、付款周期等,编制采购资金支付计划。 (六)对于应急采购、工地现场采购。按第八条规定视具体情况可委托相关单位进行采购,并负责监督把关。 (七)负责牵头组织相关管理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定期对各单位采购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第八条集团公司其他相关单位采购职责 (一)全资子公司 1.全资子公司自揽合同。主材(钢材、焊材、油漆)以外的物资全部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 2.承揽集团公司的合同。主材以外的一次性采购金额30万元及以下的由全资子公司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主材以外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30万元的,由

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竞争力,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企业决策、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达到信息技术和生产经营的相互融合,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网络、硬件、软件、系统、数据和数据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信息化工具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效益驱动、重点突破的方针和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系统相关人员职责 第四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技术保障部设置负责公司信息化工作。负责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

培训。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信息化设备管理 第七条本规定所指企业信息化设备包括信息终端设备和网络设备等: (一)信息终端设备包括:服务器、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机、不间断电源、主机配件等。 (二)网络设备包括: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无线设备、光纤设备、网卡网线等。 第八条技术保障部应建立全公司所有信息化设备的台账,健全设备配置、采购和使用时间、供应商信息等各项记录。负责保存、管理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第九条相关部门有配备信息化设备的需求时,需求部门应提交固定资产购置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签批后,由技术保障部对拟增配设备的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审定,优先由公司内闲置设备调剂,确需购买的,应统一采购,安装调试。 采购信息化设备应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供应商,坚持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技术保障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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