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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新思路

城市生活垃圾是宝贵的再生资源,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是这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前提,也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举措。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具体做法是在国内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居民小区,在每处分类垃圾桶旁,都配备一个垃圾分类监督员。监督员对每个前来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进行监督检查,看其垃圾分类是否符合相关的分类规定。对符合分类规定的分类垃圾,由监督员监督居民把分类的垃圾放入指定的几个分类垃圾桶内。对不符合分类规定的分类垃圾,监督居民必须按分类规定重新分类,否则监督员有权拒收垃圾。这样可使生活垃圾百分之百地按规定进行分类,并投放到指定的分类垃圾桶内,要做到这点,需制定和实施以下三大配套措施。

一、设置专门存放分类垃圾桶的垃圾分类房

我国北方地区冬季气侯寒冷,滴水成冰,而南方地区的夏季则是酷暑难耐,加上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要找到肯露天值守的垃圾分类监督员是不容易的。况且,分类垃圾桶放在露天,即使深更半夜也必须由监督员进行值守,以防

止某些不自觉的人乘监督员夜晚不

在,把未分类的混合垃圾丢入分类

垃圾桶内,愿意深更半夜值守的监

督员恐怕也难以找到。此外,分类

垃圾桶放在露天,有碍观瞻,有损

城市环卫形象,所以,应把分类垃

圾桶放入室内。

不少居民小区、街道都有(未

分类混合)垃圾中转房或垃圾房,

可考虑把这些垃圾中转房或垃圾房

改建为(或新建成)垃圾分类房,把

放在露天的分类垃圾桶全部移至垃

圾分类房内。每个垃圾分类房配备

两名垃圾分类监督员,从早8点到

晚10点轮流值守。这样一来,监督

员的工作环境与条件可大大改善,

特别是在严寒酷暑和雨、雪等恶

劣天气下,也不会影响监督垃圾分

类工作。晚10点后倒垃圾 的人很

少,故垃圾分类房可在晚10点关门

“停业”,不用上夜班,这样就可

以用几百元至上千元月薪从下岗职

工或农民工中招收到所需的垃圾分

类监督员。

环卫部门对垃圾分类房分出的

生活类有机垃圾,如吃剩的食物、

菜叶菜根,水果皮等,在居民生活

垃圾中占大头,且易腐烂,必须每

天清运。对分类出的无机类垃圾,

如电池、玻璃瓶、塑料、废报纸

等,由于每天收集的量较小,且不

易腐烂,不必每天清运。可暂时积

存在垃圾分类房的分类垃圾桶中,

待积存到一定数量后,再由环卫部

门派专车运走。因此,垃圾分类房

还可起到暂时存放分类垃圾的作

用。

如果垃圾分类房较大,还可设

置多个分类垃圾桶,一个垃圾分类

监督员可看管多个分类垃圾桶,这

样可提高看管效率,减少监督员的

数量。

二、垃圾收费政策应有

利于促进垃圾分类

垃圾收费的理论依据是谁的垃

圾排放量越多,谁付费越多,付出

的代价也越大,目的是尽量减少垃

圾的排放量。但是,我们现在一些

地方的垃圾费征收办法,却没有充

分考虑每家排放垃圾的实际数量,

而是搞一刀切,统一为每家每月多

少元,把垃圾费搞成了每家平摊。

这样,由于多扔垃圾和少扔垃圾交

费是一样的,根本不符合垃圾收费

的理论依据,对居民的行为习惯没

有丝毫改变,而且也不公平合理。

发达国家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

始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垃圾计量收

城市生活垃圾

刘 云 (成都益林管理咨询公司 成都 610031)收稿日期:2007-06-27

作者简介:刘 云(1963-),男,汉族,四川成都人,管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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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就是将付费与垃圾排放量直接联系起来,其主要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促进垃圾减量,以及使垃圾收费更显公平。

国外用于垃圾计量收费的收缴计量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垃圾桶:每个家庭配备一个特制的标准容量的垃圾桶,收费额根据每个家庭倾倒垃圾时所用的垃圾桶数量来确定,用的垃圾桶数量越多收费越多。

(二)专用垃圾袋:用户可在有关机构和零售商品店购买专用垃圾袋,只有将垃圾放入专用垃圾袋中才能被收运。否则就是违法。这样,居民每扔一袋垃圾,就要花钱购买一个较高价格的空垃圾袋,相当于对垃圾进行收费。

由于垃圾袋本身包含了垃圾处理费用,排放垃圾多自然就要多付费用。这使人们现实地认识到“丢垃圾就意味着丢钱”,要想节省垃圾费用支出,就必须设法减少垃圾。制度实施头一年,垃圾排出量减少40%,即减少918.9万吨,相当于首都汉城和最大地方城市釜山市一年的垃圾量;由此可减少垃圾处理费用达4063亿韩元,超过当时环保部门一年的预算。此外,还能减少垃圾处理场地81.8万平方米,使垃圾处理场的紧张状况得到缓解。与此同时,废品回收利用率可提高到90%以上,年产出效益达3000多亿韩元。如果再把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及防止疾病等效果算进去,“垃圾从量制”所产生的综合效益确实不可低估。

笔者认为,垃圾计量收费应与垃圾分类结合起来,具体做法是,居民到垃圾分类房投放符合分类规定的分类垃圾,可免收垃圾处理费。如果你收入高,嫌垃圾分类麻烦,你也可以出钱把未分类的混合垃圾交由垃圾分类房代为分类处理。先由环保部门向这些居民提供

专装未分类垃圾的标准容量的(混

合)垃圾桶,愿意花钱排放混合垃

圾的高收入居民,应先把家中产生

的混合垃圾放入标准容量的(混合)

垃圾桶内,再送交垃圾分类房,由

垃圾分类监督员按(混合)垃圾桶数

量进行收费,且收费标准高,以弥

补分类垃圾免费给环保部门带来的

处理费用的亏空。比如向垃圾分类

房每交一个(混合)垃圾桶收费30

元,交两个收费60元,以此类推。

换句话说,垃圾处理的高昂费用主

要由混合垃圾排放者承担,且排放

的混合垃圾数量越多,缴费越多,

这样做既能减少混合垃圾的排放

量,又能促进垃圾分类,可谓一举

两得,一箭双雕。

这种由垃圾分类监督员对混合

垃圾(桶)的收费是一种守株待兔式

收费,收混合垃圾时才收费,不用

千辛万苦地到居民小区去逐户上门

收垃圾处理费,收费效率可大大提

高,缴费率可达百分之百。

接下来的一个问题是,垃圾分

类监督员收到这些混合垃圾桶如

何进行分类处理。这方面有两个选

择,如监督员本人愿对这些混合垃

圾进行分类处理是最好的,可按处

理的混合垃圾桶数量实行计件提成

奖励。如垃圾分类房每收一个混合

垃圾桶收费30元,每分类处理一个

混合垃圾桶,计件提成额为10元,

那么监督员每对一桶混合垃圾进行

分类处理后可从30元收费中提成10

元归自己,另20元上缴。

此外,我国竹资源丰厚,标准

容量的(混合)垃圾桶最好用竹条编

成,不仅价格低廉,还可循环反复

使用,用坏后可焚烧处理,不会污

染环境。

三、重罚“垃圾虫”

如果实行这种只对混合垃圾收

费,且数量越多收费越多的垃圾收

费政策,可能会有一批既不愿把垃

圾分类,又不肯交纳混合垃圾高昂

费用的人非法丢弃混合垃圾。如乘

人不备或夜晚无人时,把混合垃圾

丢弃到道路、空地、绿地、楼下等

处,甚至乘垃圾分类房晚上关门、

无人值守之时,把混合垃圾丢弃到

垃圾分类房附近。

香港人把这类非法丢弃垃圾的

人称为“垃圾虫”。这个叫法始于

20世纪70年代的“香港清洁、人人

有责”活动,当时,政府有关部门

设计了一个卡通的“垃圾虫”形

象,以加强宣传效果。遗憾的是

“垃圾虫”却并未绝迹。但如何捉

拿和严惩“垃圾虫”,香港的做法

值得借鉴。

2003年初,香港新修订的条例

规定,对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

贴“街招”(小广告)等定额罚款额

已由600港元增至1500港元。1500

港元在高消费的香港也属天价,对

“垃圾虫”与随地吐痰者产生强烈

的震摄作用。2003年下半年,香港

特区政府还推出违例者名单、对屡

犯者作刑事罪处理等更严厉的处

罚。香港特区政府多次重申:将绝

不容情地严格执法;但重罚不是目

的,只是手段;现在的重罚是为了

将来不罚。

借鉴香港的做法,笔者的思路

是,每丢弃一公斤未分类(混合)垃

圾,对丢弃者视情节轻重处于50元

至200元罚款。通过重罚,让“垃

圾虫”受到震慑,不敢再乱扔垃

圾,尽可能地杜绝非法丢弃垃圾的

行为。

总之,通过制定以上三大配套

措施,可为垃圾分类监督员履行监

督职责和垃圾分类顺利推行创造条

件。

(责任编辑:钟 君)

Urban Environment Management 城市环境管理

2007/5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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