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笔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笔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笔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笔记

学习笔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就是什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后者已为前者的研究、发展、创新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沿着这条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中国一定会形成一套不同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承载着中国自己话语体系的法治理论。

其内容就是什么?

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理论界承担着重要职责。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经为中国法治理论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定下了总基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法学理论界要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积极推进中国法学理论创新,破解中国的法学理论难题,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与模式,争取早日形成一整套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第一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原理

第一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一、依法治国就是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与重要保障,就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与国家长治久安。

二、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与执政水平,必须全面依法治国。

三、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成就的总结: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党内民主更加广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全面展开,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发展,民族宗教工作创新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实施。

四、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就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与

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社会矛盾与问题交织叠加,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有待加强。

第二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与总目标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就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二、指导思想: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制保障。三、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三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第四节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主要任务

全面依法治国就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1、

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2、加强宪法实施与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3、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4、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5、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6、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7、各级党组织与全体党员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第二章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

第一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一、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意义与基本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与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健全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1、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笔记

学习笔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就是什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后者已为前者的研究、发展、创新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沿着这条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中国一定会形成一套不同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承载着中国自己话语体系的法治理论。 其内容就是什么? 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理论界承担着重要职责。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经为中国法治理论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定下了总基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法学理论界要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积极推进中国法学理论创新,破解中国的法学理论难题,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与模式,争取早日形成一整套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第一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原理 第一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一、依法治国就是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与重要保障,就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与国家长治久安。 二、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与执政水平,必须全面依法治国。 三、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成就的总结: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党内民主更加广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全面展开,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发展,民族宗教工作创新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实施。 四、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就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与

赵晓耕中国法制史笔记

第一节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 一、西周的法制思想与法律 (一)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 1.“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内容。为谋长治久安,周初统治者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政治学说。同时为了修补神权政治学说中的缺漏,并确定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这里的“天”仍是夏商以来一直尊奉的“上天”,但周初统治者认为,“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 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因此,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德”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祖、保民,也就是要求统治者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在这种“以德配天”基本政治观之下,周初统治者具体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律主张。这种“明德慎罚”的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用严刑峻罚来迫使臣民服从。“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德教”的具体内容,周初统治者逐渐归纳成内容广博的“礼治”,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去生活,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 2.“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的影响。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代表了西周初期统治者的基本政治观和基本的治国方针。这种主张的提出,不仅解决了为什么商汤可以伐桀武王可以伐纣的理论问题,而且为西周社会的发展确定了基本的方向。这种法律思想的形成,说明当时的统治者在政治上已趋成熟。这一法律观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在这种观念指导下,西周统治者把道德教化即“礼治”与刑罚镇压相结合,形成了西周时期各种具体法律制度和“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使这一思想深深扎根于中国政治政府中,被后世奉为政治法律制度理想的原则与标本。汉代中期以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出礼入刑的礼刑关系 1.礼的内容与性质。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以及言行规范的总称。礼起源于原始社会祭祀鬼神时所举行的仪式。商周两朝在前代礼制的基础上,都有所补充和发展。 中国古代的礼有两层含义: 一是抽象的精神原则。可归纳为“亲亲”与“尊尊”两个方面。“亲亲”,即要求在家庭范围内,按自己身份行事,不能以下凌上、以疏压亲,而且“亲亲父为首”,全体亲族成员都应以父家长为中心。“尊尊”,即要在社会范围内,尊敬一切应该尊敬的人,君臣、上下、贵*都应恪守名分,而且“尊尊君为首”,一切臣民都应以君主为中心。在“亲亲”、“尊尊”两大原则下,又形成了“忠”、“孝”、“义”等具体精神规范。二是具体的礼仪形式。 西周时期的礼已具备法的性质。首先,周礼完全具有法的三个基本特性,即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其次,周礼在当时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着实际的调整作用。 2.“礼”与“刑”的关系 (1)“出礼入刑”。西周时期“刑”多指刑法和刑罚。“礼”正面、积极规范人们的言行,而“刑”则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其关系正如《汉书?陈宠传》所说的“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相为表里”,意思是:如果一个人的行为规则超出了礼的规范他就要落入到刑罚的制裁范围之中。 (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中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原则。它强调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间的不平等,强调官僚贵族的法律特权。“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别,禁止任何越礼的行为;“刑不上大夫”强调贵族官僚在适用刑罚上的特权。

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的心得体会

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的心得体会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是立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基本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反映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反映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反映和坚持党的领导,反映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反映和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的原则要求,必须反映和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按照这些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作为人民法院要贯彻好,落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核心和精髓,是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如何司法等重大思想和认识问题的理论基础,也是法院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法院巩固自身地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必要条件。

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法院工作,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求我们把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作为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始终把审判工作臵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科学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有极高的政治敏锐性,具有准确把握党的工作大局的能力,能够迅速把握新的变化,并能正确的理解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以及历史趋势,从而对法院工作作出及时的调整。 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找准法院的审判工作与党委工作大局的结合点,真正做到部署工作、处理问题、审理案件、都臵于大局中去思考,都要从有利于大局来把握,使司法审判工作与党委工作大局保持一致,形成合力,使法院因公正司法所产生的社会效果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强大助推力。 二、树立司法为民意识,以和谐司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人民性是司法的核心和根本。这一切决定了司法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决定了司法工作必须坚持群众

中国法制史笔记全整理

中国法制史 绪论 一、关于中国法制史学科 (一)中国法制史是法律史学科的一个重要分支 (二)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 (三)中国法制史的发展历程 二、关于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线索 (一)夏商西周春秋时期法制的萌芽和成长 (二)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法制的形成和发展 (三)隋唐法制的完善 (四)宋、元、明、清法制的成熟及演变 (五)中国近代法制的演变 (六)新民主主义法制实践及其转型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法制的建设 三、关于中华法系 【中国传统法制的基本特征】 (一)以儒家学说为法制的基本的指导思想和立论基础 (二)引礼入法、礼法结合 (三)家族本位的伦理发占有重要地位 (四)鲜明的专制特性? (五)融合了以汉族为主题的各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原则 (六)刑事、行政、经济立法比较发达,民事立法相对薄弱 (七)无讼是求,调处息争 论述中华法系及特点: 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为母体,在东南亚早期封建国家之间形成的一个影响广泛的法系。中华法系的母法就是经千年积累而成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华法系的子法系统,主要有封建时期的日本、朝鲜、越南等仿效中国古代法而建立起来的法律体系。 中国法系的特点表现在:从立法和法典结构上看,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从司法体制上看,是“行政兼理司法”。但是,中华法系的基本特点应该是“礼法合一”。礼法合一”是指在中华法系法律制度中,中国传统的论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完全融为一体,法律的评判标准与道德的评判标准完全一致。 第一章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 司考考点: 明德慎罚、出礼入刑、五刑、契约、婚姻继承、大司寇、五听、五过、三刺。

·神话传说时代——习惯法 ·夏商周——形成了礼刑结合的国家法体系 ·西周的法制思想已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体系,其内容趋于成熟,促进了礼刑结合的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司法制度。 第一节中国法律的起源 一、原始人的法 ·法人类学的基本观点 (一)法是社会生活需要的产物 (二)无论原始社会还是文明社会都有其法律制度 ·中国原始人的法表现为礼与刑两个方面 二、礼来源于原始人的祭祀 三、刑始于兵,兵狱同制 (一)刑起源于部落战争----刑始于兵,兵狱同制 (二)战争产生了刑罚---- 奴隶制五刑的产生是战争的需要和结果; (三)一些罪名产生于战争----弗用命.不从誓言罪等; (四)刑官产生于战争----皋陶作士. 第二节夏商西周的礼 一、周公制礼★ 西周的重大立法活动.西周初期在周公的主持下,以周族原有的习惯法为基础,结合 现实需要,对夏商的礼进行全面的整理增删,重新厘订了一套完备的典章制度和礼节 仪式,史称周公制礼. 二、周礼的分类 (一)可分为“本”和“文”;“本”指精神原则;“文”指礼节仪式。 (二)可分为“五礼”、“六礼”或“九礼”。(五礼:吉、凶、军、宾、嘉) 三、周礼的实质 ·西周的礼法制度以差序为基础,所谓差序就是强调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等级秩序。 ·礼的实质就是“别”,反映了西周的社会秩序是一种等差秩序。 四、周礼的内容 (一)土地所有权 1、土地王有制度:“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2、分封制度:“授民授疆土”; 3、贡赋制度:“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 (二) (三)婚姻 1、婚姻形式:贵族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民间实行一夫一妻制。 2、婚姻条件:(1)禁止性条件:同姓不婚、五不娶。 (2)成立条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个方面。这“五大”理念,其实质就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它不仅涵盖了政法工作全部工作内容,而且是政法工作的规范和标准。这五个理念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性协调一致地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二、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执法为民,对我们执法机关和执法者来说,最根本的就是要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把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坚持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这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护正确政法方向的思想保证。 我们政法干警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具体说应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优解难。二是一切依靠人民群众。政法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走群众路线,虚心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是新时期做好政法工作,实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途径和保证,如果脱离了人民群众,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政法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就会耳不聪,目不明,就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处理;三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问题是一个历史范畴,不同社会,不同阶级有不同的人权观。我们党一直把实现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权作为革命和建议的重要奋斗目标。 三、公平正义是政法干警肩上的重任和永远追求的目标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和完成,则是我们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就必须要做到: 一是合法合理。公平正义的首要内容便是确保一切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二是案件与处理结果轻重幅度相当。三是同样情形同样处理。这一方面是法律自身的要求,更重要的是符合社会公众对公平合理的理解和期望。二是平等对待。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具体要求,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具体方式。平等对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反对特权,二是禁止歧视,不允许对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劣势地位的主体有歧视行为。 三是及时高效。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一个旷日持久的官司,可以把一个家庭,一个企业拖垮。因此在保持公平正义同时,必须着力提高时间效率,物质效率和制度的科学性,减少负面作用。 四是程序公正。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更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就是程序公正的重要价值所在。 四、服务大局是政法机关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因而必然也是政法机关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政法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就是保障和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其根本要求就是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和谐稳定。 五、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政法工作的根本保证

2019法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习题

1.下列行为中,不可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有:(C) A.罚款 B.没收 C.国防行为 D.强行摊派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务员,因其是以所在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的,(D) A.故成为行政诉讼的共同被告 B.故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C.故不能称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D.故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3.下列选项中属于可诉性行政行为的是?(D) A.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行为 B.行政机关内部人事管理行为 C.劳动争议仲裁行为 D.行政裁决行为 4.行政诉讼中的原、被告一般是(A) A.原告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B.原告是国家机关,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原被告均是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 D.原告是国家行政机关,被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行政案件原则上由(A)人民法院管辖。 A.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B.原告所在地 C.被告所在地 D.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D)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所在地 B.原告所在地 C.第三方所在地 D.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 7.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以(B)为行政诉讼被告。 A.该派出机构 B.该行政机关 C.该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

D.该派出机构和该行政机关 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多长时间内?(D) A.一个月内 B.二个月内 C.三个月内 D.六个月内 9.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C),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A.十五年,十年 B.十年,十五年 C.二十年,五年 D.二十年,十年 10.对国务院部门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应由(C)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A.高级人民法院 B.人民法院 C.中级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 11.根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不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是:(B) A.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B.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C.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D.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12.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律规定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C) A.及时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并送达当事人 B.以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为由,作出书面说明,不接收当事人的起诉状 C.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D.及时审查,若无法作出判断时,推断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 13.行政诉讼中,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不提交答辩状的(D) A.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 B.法院应裁定延期审理

中国法制史笔记

中国法制史笔记 公元前21世纪建立的夏朝,标志着中国国家的形成,中国法制的雏形相应出现,历经商、周,逐步定型为宗法制的法律制度。西周确立的“ 亲亲” 、“ 尊尊” 原则及有关制度,对后世封建法制有深远的影响。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巨变,各大诸侯国相继实行改革,公布了第一批成文法,并为此发生论争。战国时编撰的《法经》,是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法典。 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中央集权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末。维护和巩固这种君主专制,成为二千多年来传统法制的出发点和中心任务。三国两晋南北朝逐步引礼入律,礼律结合,为唐律“ 一准乎礼” 、礼法交融作了长期准备。封建制度至唐而鼎盛,封建法制也臻于成熟、完备。唐律不但为后世王朝奉为立法楷模,且被引进至东亚诸国。此后,封建社会进入后期,君主专制制度不断强化,而商品经济在重重抑制下,在宋、明、清各朝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封建法制也愈益缜密,经济立法和民事立法均颇有进展。 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20世纪初清政府“ 变法修律” ,到30年代南京国民政府陆续公布《六法全书》,标志着向半殖民地半封建法制的过渡和确立。这一时期的法制仿照德、日等资本主义国家大陆法系的形式,大量吸收其法律的内容,

但仍掺杂了不少封建传统法律。清末政府、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更实行独裁专制,实行秘密的非法镇压和军事统治。 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不断创造新型的法制。太平天国农民革命政权进行了首次尝试。辛亥革命后建立的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惟一的一系列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性质的法律。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革命根据地建立的人民民主政权创设了人民民主法制,历经曲折艰辛,逐步走向成熟,并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前驱和渊源。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论文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论文 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浅思 理念是指“一种理想的、永恒的、精神性的普遍类型。”法治理念是人们对法治本质及其规律的理性认识与整体把握而形成的一系列理性的基本观念,是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和对法律价值的解读而形成的一种认知模式。在中国的历史上,居于指导思想的往往是一种实用主义、经验主义、功利主义的思想,很少在精神层面上思考问题。由于欠缺高远的理念指导,在制度建构和改革过程中,往往显得理念准备不足、甚至完全没有经过理念上的论证。纵观中国的法律,历代法律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局限于立法技巧、编纂体例、实施方法等经验实用性领域,而无法朝着法的价值的高层次发展。任何法律都包含着理念和制度两个层面,只有制度层面的法律,而没有精神理念层面上的法律,这样的法律必然是残缺的。改革开放后,我国建立起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制度。但值得注意的是,当制度建设在量上有了惊人积累后,法律权威的缺失却构成了目前制约法治进展与水平的关键性问题。制度的构建必须要有理念支撑。推进现代法治,既要重视制度构建与制度创新,更要注意发掘、培植与发展法治理念。理念是推动法治进步的一种内在的、隐性的但非常巨大的动力。法治的实现与否,关键不在于法律制度表层的建构,而是依赖于人们的自然习性和逐步养成的法治理念。

如今我国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改革在某种意义上讲实质上就是对司法理念进行变革。理念似乎是看不见的,但它却决定了我们目前正在进行的,以及以后将要进行的司法工作的效果和成败,没有正确的理念指导或支配,司法改革就难以深化或推进。树立法治理念必将对我国法治建设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中国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法治理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了一项重大决策: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检察干警作为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中的司法力量,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运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行为。如何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实践呢?笔者认为:首先,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准确把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基本内涵。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

【法学】自考中国法制史笔记共(7页).

“中国法制史”讲义 中国历代主要法律 一、奴隶制社会的主要法律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吕命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此外,注意郑国铸刑书;竹刑。 二、封建社会的主要法律 (一战国时期-《法经》掌握其作者、篇目、意义,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最系统的封建法典。 (二秦朝-《睡虎地秦墓竹简》 (三汉朝-约法三章的原始意义; 九章律; (四三国、两晋、南北朝主要是分裂割据的时期,但法制建树较大 1.魏律注意改具律为刑名 2.晋律又称泰始律,分刑名为刑名和法例两篇。 3.南朝法律沿用晋律 4.北朝律 5.麟趾格改科为格 6.大统式提高式的地位 7.北齐律定律12篇,影响深远;合刑名、法例为名例律;规定重罪十条;规范刑罚。

注意从战国法经的具法;战国秦以及秦汉的具律;到曹魏时改为刑名;到晋律中分为刑名和法例两篇;北齐律又合为名例律的发展过程。 8.北周律建树不大 (五隋 1.开皇律定十恶;定五刑(笞、杖、徒、流、死 2.大业律 (六唐 (七五代 (八宋掌握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刷的法典;编敕;编例 (九元 1.《至元新格》元朝第一部法律 2.《风宪宏纲》有关纲纪、吏治 3.《大元通制》元朝比较完备的法律 4.《元典章》地方官府所汇的法律 5.《至正条格》最后一部 (十明 1.《大明律》改篇目为7篇,被后世沿用。 2.明大诰重典治民,重典治吏的体现 3.大明会典

(十一清 1.《大清律例》共7篇,436条 2.《大清会典》 三、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一太平天国 1.《天朝田亩制度》体现平等、平均的思想。 2.《太平刑律》主要规定太平天国所定的一些罪名和一些刑罚。 3.《资政新篇》超前的成分很大,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尤其是战乱的环境下,无法实现。 (二清末(1840-1912年 1.宪法性法律钦定宪法大纲;十九信条 2.刑法大清现行刑律的特点:根据大清律例删改而成;对民事条款予以分出,不再科刑;解除同姓相婚的禁令。它是过渡性的刑律。 大清新刑律是新型刑律。分总则和分则两编;规定了新式的刑法原则;规定新刑罚,区分主刑,从刑;规定了一些新罪名。这些内容要重点掌握。 3.民律草案共五编,1911年完成,未及公布实行。 4.商律(略 5.《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 6.《法院编制法》规定各级审判厅的设置,实行四级三审制。 (三南京临时政府

马工程《中国法制史》课本期末重点笔记整理

《中国法制史》 第一、二章 一、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国之大事,在祀与戎。(p17) (一)战争与法律 (二)祭祀与法律 二、奴隶制五刑的具体内容 1、大辟:死刑 2、膑辟:剔去罪犯的膝盖骨 3、宫辟:损害罪犯的生殖器官 4、劓:割去罪犯的鼻子 5、墨:在罪犯的脸额部位刺字 6、刖:砍掉罪犯足 第三章 一、西周的《九刑》 九刑有两种含意: 1.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即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 2.《九刑》是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 流:中国古代称流刑为流。指把罪犯押解到边远地方服劳役或戍守,不得离开该地区的刑罚。赎:赎刑用财物抵免刑罚。 扑:扑刑是一种身体刑,包括笞、鞭、杖。笞用竹,鞭用革,杖用荆。扑刑在古代为教刑,用来督责官吏,又称为官刑。 鞭:鞭刑(在古代)全部都体现在刑讯上 二、明德慎罚的思想 “明德慎罚”是“以德配天”政治思想的自然延伸,“以德配天”主张“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也就是说“民心”即“天意”。“明德”就是提倡“德治”,注重教化的作用;“慎罚”就是指立法、司法、刑罚处罚要宽缓、慎重。明德慎罚就是强调要将教化和刑罚结合起来。崇尚德政,提倡德教,谨慎地使用刑罚。此思想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中的“重德”、“仁政”传统三、西周的质剂与傅别 (一)质剂:买卖契约 质:买卖奴隶、牛马等贵重的活物用较长的契约 剂:买卖兵器、珠宝等贵重器物用较短的契约 (二)傅别:借贷契约 傅:书写别:中分,借贷双方各执一半 四、七出与三不去 (一)七出 1、无子:妻子未能生子 2、淫泆:妻子生活作风淫乱 3、不事舅姑:不孝顺公婆

4、口舌:妻子搬弄是非离间亲属关系 5、盗窃:妻子暗蓄私财 6、妒忌:妻子争风吃醋 7、恶疾:妻子罹患恶性传染病 (二)三不去 1、有所取无所归,不去:结婚时妻子有来处,休妻时无归处 2、与更三年丧,不去:妻子与丈夫曾经共同为公婆之一守满丧期 3、前贫贱后富贵,不去:结婚时丈夫贫贱,休妻时夫已富贵 五、五听 案件审理中,法官兼听诉讼双方的供词,并以经验辨别双方供词的矛盾与真伪,即为五听。五听指五种观察方法。 一曰辞听(观其出言,不直则烦):言词是否矛盾 二曰色听(观其颜色,不直则赧然):脸色是否异常 三曰气听(观其气息,不直则喘):呼吸是否急促 四曰耳听(观其听聆,不直则惑):注意力是否集中 五曰目听(观其眸子视,不直则眊然):眼神是否游离 六、西周对刑事、民事诉讼似已做了区分,刑事诉讼称狱,民事诉讼称讼 第四章 一、最早公布成文法的国家 1、郑国是最早公布成文法的诸侯国,公元前536年,在执政子产的主持下,郑国率先以“刑鼎”形式公布成文法。 2、公元前513年,在执政赵鞅、荀寅的主持下,晋国把范宣子制定的刑书铸在鼎上,以刑鼎形式加以公布。 3、公元前501年,郑国大夫邓析自己制作了一部“刑书”,把其内容书写在竹简上,被称为“竹刑” 二、《法经》:中国第一部内容比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法典 (一)产生背景 李悝变革,制定法经巩固改革成果 1、政治:“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的规定,废除世卿世禄制,不再以身份来获赏、禄 2、经济:实行“尽地力之教”,充分调动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使封建式的小农经济得到巩固发展 3、军事:严格对官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还要给予优待 (二)体例内容 1、《法经》由六篇构成,依次为《盗法》、《贼法》、《囚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 2、第一部分是专门打击盗贼犯罪的法律规定:《盗法》、《贼法》、《囚法》(网法)、《捕法》《盗法》:打击侵犯财产权犯罪的法律规定 《贼法》:打击侵犯人身权犯罪的法律规定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构成,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一)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 人民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广大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党的十七大把“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任务。 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和政治前提。依法治国的前提是要有法可依,依法治国的“法”应当是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的“法”,而不是当权者的个人意志和工具。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是唇齿相依、相辅相成的。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组织形式,也是依法治国的主要组织保障。 (二)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 法治完备是指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和统一。法律制度是法治的基础,完备的法律制度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先决条件。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首要目标。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和前提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制完备首先是指形式意义上的完备,即法律制度的类别齐全、规范系统、内在统一。实质意义上的完备则指法律制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要求。 (三)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是指宪法和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得到广泛的认同和普遍的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调控社会生活方面发挥基础和主导的作用,一切国家权力和其他社会规范只能在宪法和法律的支配下发挥作用。主要内容有:(1)宪法法律是人民利益的集中表达和体现,是党巩固执政地位的法制保障。(2)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对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根本的意义和作用。(3)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必须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一和尊严。(4)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必须树立和维护执法部门的权威和公信力。

年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七年级下册期末达标测试卷 一.积累与运用(19分) 1.下列加横线字注音及字形完全的一项是()(3分) A.阴薶(mái)琥珀(bó)奢侈(shē)熹微(xǐ) B.苍穹(qóng)贬骨(biān)斫痕(jīn)迸进(bèng) C.纤维(qiàn)掰开(bān)和煦(xù)殉职(xùn) D.旌旗(jīng)婆娑(suō)颀长(qì)丛莽(mǎng) 2.修改下列词语中错误的字(4分) 坚持不谢千辛万苦风餐露宿海市蜃楼 A.邓稼先是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孕育出来的有最高奉献精神的儿子。 B.“神舟”六号飞船遨游太空,两位宇航员动人的事迹和牺牲精神在广大人民心中传扬。 C.历史的道路,不全是平坦的,有时走到艰难险阻的境界,这是全靠雄健的精神才能冲过去的。 D.我们要与自然和睦相处,保护好属于我们人类的自己的家园——地球。 4.搭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马》——《自然史》——布封——英国博物学家、作家 B.《伟大的悲剧》——《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茨威格——奥地利作家 C.《孙权劝学》——《史记》——司马迁——西汉史作家 D.《最后一课》——小弗朗士——都德——德国作家 5.填入下列横线上的词语万物按正确的一项是(3分) 这声音与我平常听到的羊叫迥然不同,没有的颤音,没有的媚态,也没有的叹息,音调虽然也保持了羊一贯的,但沉郁有力,透露出某种坚定不移的决心。 A.柔和甜腻绝望平和B.激动烦人忧愁特点 C.柔和甜美失望平静D.温柔蚀骨婉转沉稳 6.下列词语或字解释有误的一项是()(3分) A.哽(声气阻塞)咽兀兀穷年:劳苦的样子 B.宿(长久从事某种工作)儒踌躇:犹豫 C.迥(差得远)乎不同鲜(新鲜奇异)为人知 D.苍穹:天空瞬(短时间)间 二.拓展与表达(23分) 7.《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选自鲁迅的散文集《》 8.《最后一课》的作者是,他是国人 9. ,寒光照铁衣。 10.山际见来烟,。

范忠信《中国法制史》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1-6章)(圣才出品)

第一编起源时期的中国法制(远古至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制) 第一章关于中国法律起源的传说与事实 1.1复习笔记 一、关于上古无法制时代的追忆 古代贤哲们认为,上古时代起初是没有法制的。 《管子》云:“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未有夫妇妃匹之合,兽处群居,以力相征。” 《商君书》云:“古之民朴以厚”,“黄帝之世,官无供备之民。”“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 《淮南子》云:“神农无制令而民从。”《孝经》云:“三皇设言而民不违。” 二、关于中国法制起源的猜度和观念 关于中国法制起源的猜度和观念,古代哲人们大多是通过谈论法律产生的紧迫必要性——“禁暴止乱”、“定分止争”——来表达,从下面的逻辑思路来讨论礼乐制度或法制文明的起源。 1.人类早期曾有过如禽兽一般相互争斗、暴乱不已的野蛮时期。 《管子》说:“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未有夫妇妃配之合,兽处群居,以力相征。于是智者诈愚,强者凌弱;老幼孤独不得其所。” 2.争斗祸乱产生的原因 这些争斗祸乱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人性恶,天生好利恶害,损人利己; (2)生存资源不足以养活众多人口,不能不争; (3)个人之间因“义”主张)不同而互相非难。 《荀子》说:“礼起于何?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古之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 3.制定礼乐法制定纷止争 必须赶快创立礼乐制度或法制来确定每个人的名分和利益,制止暴乱或禽兽般生活,使人类不至于同归于尽,进而升华至文明境界。 《管子》说:“故智者假众力以禁强虐,而暴人止;为民兴利除害,正民之德,而民师之。是故道术德行出于贤人,名物处违是非之分,则赏罚行矣。”故“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4.有能力来制定礼乐法制拯救人类的,只有圣人。 《商君书》说:“故贤者立中正,设无私,而民说(悦)仁。当此时也,亲亲废,上(尚)贤立矣。” 5.圣人是依据天地自然之暗藏法则来制定人类社会的礼乐制度的。 《尚书·皋陶谟》说:“天叙有典,勒我五典五悖哉;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同寅协恭和衷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天叙”、“天秩”、“天命”就是上天的意志和法则,“五礼”、“五服”、“五刑”是人类的法制。把天法变成人法的是圣人,他们是天人之间的桥梁,上天把他的委任和法则授予圣人。 三、关于中国法制起源的事实追忆

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2012年)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 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 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 【答案】A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 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 【答案】C 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

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答案】B 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答案】C 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D.社区网格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一样,属于基层群众性自

最新10月全国自考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解析.docx

??????????????????????精品自学考料推荐?????????????????? 全国 2018 年 10 月自学考试中国法制史试题 课程代码: 0026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5 分 )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 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发明楔形文字的是 () A .阿卡德人 B .苏美尔人 C.阿摩利特人 D .亚述人 2.对楔形文字法的发现和认识始于20 世纪初成功解读的出土石刻和 () A .木刻 B .铜器 C.泥版文书 D .纸草文书 3.古代印度法的种姓制度严格实行职业世袭和() A .族内婚 B .族外婚 C.同辈婚 D .同姓婚 4.古印度的继承法规定,长子有权继承父亲的一切遗产,其他诸子的生活依赖于() A .母亲 B .家族 C.宗族 D .长子 5.经考古发现,公元前15 世纪,古希腊法的萌芽始于刻在泥版上的() A .迈锡尼法 B .克里特法 C.提秀斯法 D .阿提卡法 6.古代雅典刑事法律制度中,最严重的犯罪是() A .诽谤罪 B .杀人罪 C.虐待罪 D .国事罪 7.罗马国家的第一部成文法是 () A .《法学阶梯》 B .《十二表法》 C.《学说汇纂》 D .《引证法》 8.罗马国家出现的最早的所有权形式是() A .最高裁判官所有权 B .外省土地所有权 1

C.市民法所有权 D .外来人土地所有权 9.蛮族法典中,在当时有很大权威性,并有着广泛影响的是() A .《尤列克法典》 B .《撒利克法典》 C.《伦巴德法典》 D .《里普利安法典》 10.日耳曼法为严格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保证债务履行经常使用的方法是() A .宣誓 B .决斗 C.扣押人身 D .扣押财产 11.教会法规定一律处以死刑并没收财产的犯罪是() A .强奸 B .杀人 C.破坏家庭 D .信奉异教 12. 13 世纪下半叶,教会法学家援用了“利息”一词来表示贷款人可以索要的合法利益,该词来源于 () A .罗马法 B .日耳曼法 C.希腊法 D .伊斯兰法 13.中世纪早期城市法的唯一渊源是() A .城市判例 B .城市习惯法 C.城市立法 D .城市特许状 14.中世纪西欧城市法中最为首要的内容是() A .城市市民权 B .城市工商管理 C.城市自治权 D .城市行政管理 15.伊斯兰法中,以服兵役为条件的土地占有形式是() A .米克尔 B .瓦克夫 C.圣地 D .伊克特 16.很多学者认为,英国法的真正历史始于() A .诺曼征服 B .盎格鲁时代 C.罗马征服 D .撒克逊时代 17.现代英国法律发展中确立了“衡平法上之不得自食其言”原则的是() A .玛利瓦禁令 B .高树案 C.安东·皮勒命令 D .玛丽案 18.开创了北美殖民地制定公约的先例,并与弗吉尼亚议会一道被称为美国立宪政治两大 2

北京大学中国法制史笔记讲解学习

北京大学中国法制史 笔记

中国法制史 授课:北大法学院赵昆坡、人大法学院王琳霞,政法大学刘广安老师 说明: 1、学习中国法制史要善于归纳,如历代法制指导思想、某某第一的容易考,有关民事、经济的章节一般不会考大题,可只做一般准备。法制史涵盖四个方面:一是立法、二司法、三刑法、四民法和经济法,四个方面中,前三个是主要的,立法往往占一半以上,那些有争议的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一般不出,学习中,应以这四个方面为纲、以年代跨度为纬,本着删繁就简、深入浅出、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基础知识和基本问题为重点掌握对象,同时、还应详尽掌握大纲的内容。中国法制史的主要内容在清末以前,包括:1)立法情况(形式和活动);2)司法制度(中央司法机关、职责、变更情况);3)其他代表性知识点。尤其强调立法,立法方面是我国法制史学界研究最为成熟而稳定的部分,因此特别重要! 2、按照200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样题的规定,中国法制史在综合考试中共占30分,分别是单项选择题10分、判断题10分、分析题10

分。由于中国法制史研究包括中国奴隶制法律制度、封建制法律制度、清末及中华民国法律制度、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在内的上下几千年的法制发展历史,涉及的知识点非常多,记忆难度很大。在复习时要理清历史脉络,把握各个时期的重点法律制度和重要法律事件,形成自己的法制史学习框架,根据法制史的框架体系清点自己的重点学习成果,再补充和完善次要的知识内容。 3、中国法制史以历史发展为纵线,分为奴隶制法律制度、封建制前期法律制度、封建制中期法律制度、封建制后期法律制度、清末及中华民国法律制度、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等六个大的时期;以各个时期的法律制度为横线,包括法制指导思想、立法活动、刑事法律制度、民事经济法律制度、司法制度等五个方面。在考试中,主要考查法律思想的内容、立法的时间和特点、具体法律和司法制度发展的内容和特征。 导论中国法制发展史概述 老师觉得绪论有些超出基本知识以外,若没有时间,这一部分可以不看。可在学完整个法制史后借本章回顾全部内容。 第一章奴隶制的法律制度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