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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大宗物资采用集中采购,加强我局施工项目供应链管理,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大宗物资指由我局施工项目的消耗数量大的物资和价款巨大的物资。目前特指钢材,商品混凝土。

第三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原则是:公开透明原则,降低价格原则,资金统筹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五条本办法作为局程序文件中《物资控制程序》的补充,与《物资控制程序》配套使用。本办法未涉及部分按照《物资控制程序》执行,两者相抵触的,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北京地区大宗物资采购实行局、办事处,事业部,项目三级管理。局设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小组,由主管领导,局法务合约部、局工程管理部、局资金部、局财务部、局纪检检查部负责人组成。管理小组负责《局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制订,负责局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总体实施,负责局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监督。

第七条局北京办事处设专人(下称物资采购主管)负责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办事处应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原则上应由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各事业部物资采购负责人组成。负责北京办事处所属项目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

第八条各事业部负责本单位集中采购物资的总计划提供,与办事处进行财务对帐,资金结算。负责本事业部项目物资管理的监督,接受局办事处的集中采购管理。

第九条项目部负责项目集中物资的月计划编制、上报,施工现场物资收发存管理,负责本项目物资成本控制,对事业部负责。

第十条北京办事处采购小组应实行例会制度,每月例会不少于一次,综合协调处理集中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下一步工作。

第三章集中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二)邀请招标:对于时间紧急,来不及公开招标的采购情形可以采用;

(三)单一来源采购:用于甲方指定厂商或者项目特殊需要的物资。项目经理部必须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据经工作小组认可。

第十二条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中,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第四章合格供应商

第十三条办事处采购小组成员应将各自掌握的供应商名单报小组进行评议,选定合格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格式按照《物资采购程序》

(R14-02)。

第十四条拟选用的供应商必须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第十五条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所供应产品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有要求时要有产品准用证),并且能够提供良好的服务;

(四)参加我局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而且与我局合作良好,没有起诉我局的情况。

第十六条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第十七条在采购供应过程中如出现供应商以次充好,或者串通有关人员虚报数量,行贿有关人员或者由于资金不到位起诉我单位的任意情形的,该供应商应纳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三年内全局各单位不允许与其合作。

第五章采购程序

(一)计划

第十八条局逐步实现大宗物资集中采购信息化管理。在软件没有正式使用之前,要求物资需用计划的上报方式为书面报表(或传真)。

第十九条各事业部应指定计划员,项目中标后七日内,各事业部编制、提供该项目集中采购物资的总需求计划,报办事处。格式按照《物资采购程序》(R14-03)。

第二十条项目部应在每月20日前向所属事业部提供次月需求计划。格式按照《物资采购程序》(R14-03)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应在每周五前向办事处物资采购主管人员提供下周物资需求计划。格式由办事处物资采购负责人制订。

第二十二条需求计划应该力求准确。实际情况与提供计划有差异的,应提前三天将变更计划上报所属事业部和办事处。格式由办事处物资采购负责人制订。

第二十三条由于项目计划不及时,或者计划错误造成的供货不及时或失误由所在项目负责。并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采购

1、招标

第二十四条每次招标采购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挑选参加投标,每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为增加竞争力度,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要有虽在合

格供应商名录内但没有合作过的单位或名录之外的供应商,名录之外的供应商需具有比其他供应商明显的优势,经工作小组对其以往经营业绩、信誉、供应能力等进行考察,方可参加投标,领取招标文件。

第二十五条每次招标,由物资采购主管负责统一组织,工作小组必须拟定并向有关供应商发放统一的招标文件,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全过程参与招标、开标、谈判,签约并保守秘密,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工作小组成员在招标过程中必须根据所掌握的市场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积极地与投标供应商谈判。

第二十七条招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对不同类别、规格的材料的报价;付款要求;根据市场波动、批量、付款时间等情况而相应的单价变动、及其他要求等。(招标书见附件一)

第二十八条为体现公开、公平原则,供应商填写后的招标文件一律用快递或信封等密封形式。

第二十九条有预付款的采购应要求供应商出具等额的预付款担保。

2、评标

第三十条工作小组公开拆标。

第三十一条工作小组应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第三十二条工作小组应按照评标表格中标准根据各投标单位投标书认真公正评分,汇总后,按照得分高低选定谈判供应商。

3、谈判

第三十三条谈判应在公开公开拆标后两日内进行。工作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人不得向供应商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4、确定供应商

第三十四条谈判结束后,工作小组应将结果向办事处主要领导上报评标结果,待主要领导批准后,将结果通知供应商。

5、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第三十五条大宗物资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十六条领导小组审批确定供应商后,工作小组应在七日内以电话、传真、快递等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前来签订合同。

第三十七条工作小组根据评标和谈判结果,在7日内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

第三十八条物资采购主管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日内将结果公布与各事业部和项目部。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物资采购主管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局法务合约部备案。

7、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工作小组在物资供应出现问题或项目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而急需某种物资时,执行小组可视情况例外采购。

(三)物资供应与验收

第四十条物资供应由物资采购主管人员根据项目计划及时供应至项目指定地点。

第四十一条物资到达地点后,项目收料人员要按合同、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及时验收、下货,并要求随货的质量证明材料,认真填写收料单,作为物资采购主管和供应商结算的依据。

第四十二条现场收料员要及时向物资采购主管反馈供应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产品、物资不能及时到场以及服务情况,每月向物资采购主管提供供应商评价记录。

第六章资金结算与付款

第四十三条办事处物资采购主管人员与供应商以项目部物资供应对帐清单为凭按月进行货款结算。

第四十四条办事处财务人员应根据项目对帐清单和供应合同与事业部按月进行结算。

第四十五条物资采购主管根据供应合同,开列货款付款计划并上报办事处领导审批,交办事处资金经理执行付款。

第四十六条为了使物资集中采购工作能够长期有效地进行下去,必须保证采购资金的正常调配。局资金部根据采购需求,拨付一定的资金或银行票据作为集中采购的启动资金。

第四十七条办事处资金经理按照项目同业主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和市场情况适当扣回,但扣款的比例不得低于甲方付款的相应比例。

第四十八条确定为垫资的项目,各事业部应按照投标时资金流量表中拟垫的资金与已完工程量的比例相应扣回。

第四十九条主体结构封顶一个月内,办事处资金经理应将采购资金在项目工程款中100%扣回,特殊情况需经办事处主要领导批准。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条局管理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物资集中采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大宗物资采购办法的执行情况;

(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五十一条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采购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采购的有关人员与验收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

第五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要求工作小组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五十三条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对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等事项进行考核,并定期如实公布考核结果。

第八章奖罚

第五十四条工作小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局有关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采用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擅自提高采购价格的;

(三)未发布有关采购信息,拒绝接受采购管理小组实施监督检查的。

(四)一年内不按时提供计划超过三次的事业部和项目部。

第五十五条采购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一)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第五十六条事业部或者项目经理部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第五十七条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接受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小组的监督检查。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执行物资采购程序。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谈判记录、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第五十八条物资管理小组根据物资工作小组实施效果,可以根据实施集中采购的成本降低额进行奖励,奖励控制在降低额的10%之内,采购主管占奖励金额的20%,其余部分由工作小组进行分配。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适用与局在京地区2003年10月份后开工的直营公司和以局名义承接的项目。

第六十条本办法自2003年11月1日起实行。

集中采购工作流程图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贯彻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方针,规范股份公司集中采购行为, 完善集中采购管理机制,促进企业管理提升,特制订《中国建筑股 份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 《办法》是各级企业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指导性文件。 1.2适用范围 1.2.1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中国建筑或股份 公司)范围内所属各分子企业。海外企业可按所在地区的特点,在 执行本《办法》时适当修改。 1.2.2股份公司所属企业需制订相应的细则、办法、程序、规定等可控性 文件作为执行本办法的配套文件。 1.3管理原则 1.3.1理念:价值发现,合作共赢,阳光透明; 1.3.2管理方针; 总体部署,过程把控;规范运作,标准统一; 信息引领,高效协同;战略互惠,整体提升。 方针内涵解释: 总体部署,过程把控: 由股份公司统一对集团采购管理进行设计和规划,做好服务、引领 和监督工作。 规范运作,标准统一: 按照股份公司要求的“统一的机构,限定的模式,规范的流程”实 现采购。

信息引领,高效协同: 以应用网络交易平台为核心举措,统一采购体系,实现资源高度共 享,适时收集基础数据,高效分析实施结果,指导采购管理持续改 进。 战略互惠,整体提升: 不断引进和发展高端资源,推行战略互惠合作,实现股份公司总体 采购管理水平的提升。 1.3.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集中采购管理须做到机会公平、过程公正、结果公开。 1.3.4诚信履约原则: 股份公司各分子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恰 当的行使权利,诚信履约,重视和维护中建企业品牌及合法权益。 1.3.5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原则: 股份公司各分子企业应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 定实施细则。 1.4主要对应的风险 本办法所对应的“风险”是指: 1.4.1供方风险 供方资源不足,选择不当,可能导致企业遭受损失,对其监控不严, 质量低劣,可能导致质次价高,损害公司利益。 1.4.2制度风险 制度不完善,没有分级授权管理,不相容职责分离不适当,易导 致舞弊情况发生侵损公司利益。 1.4.3计划风险 缺乏科学合理的计划,市场变化趋势预测不准确,可能导致项目 施工进度受阻或窝工或浪费等不利局面。 1.4.4合同风险 在合同中对供方的业务范围、安全、质量、进度、付款条件、验收、 保密、赔付、监控等方面约束不严,不利于合同履约。 1.4.5管理风险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大宗物资采用集中采购,加强我局施工项目供应链管理,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大宗物资指由我局施工项目的消耗数量大的物资和价款巨大的物资。目前特指钢材,商品混凝土。 第三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原则是:公开透明原则,降低价格原则,资金统筹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五条本办法作为局程序文件中《物资控制程序》的补充,与《物资控制程序》配套使用。本办法未涉及部分按照《物资控制程序》执行,两者相抵触的,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北京地区大宗物资采购实行局、办事处,事业部,项目三级管理。局设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小组,由主管领导,局法务合约部、局工程管理部、局资金部、局财务部、局纪检检查部负责人组成。管理小组负责《局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制订,负责局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总体实施,负责局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监督。 第七条局北京办事处设专人(下称物资采购主管)负责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办事处应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原则上应由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各事业部物资采购负责人组成。负责北京办事处所属项目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

第八条各事业部负责本单位集中采购物资的总计划提供,与办事处进行财务对帐,资金结算。负责本事业部项目物资管理的监督,接受局办事处的集中采购管理。 第九条项目部负责项目集中物资的月计划编制、上报,施工现场物资收发存管理,负责本项目物资成本控制,对事业部负责。 第十条北京办事处采购小组应实行例会制度,每月例会不少于一次,综合协调处理集中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下一步工作。 第三章集中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二)邀请招标:对于时间紧急,来不及公开招标的采购情形可以采用; (三)单一来源采购:用于甲方指定厂商或者项目特殊需要的物资。项目经理部必须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据经工作小组认可。 第十二条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中,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第四章合格供应商 第十三条办事处采购小组成员应将各自掌握的供应商名单报小组进行评议,选定合格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格式按照《物资采购程序》 (R14-02)。 第十四条拟选用的供应商必须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第十五条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所供应产品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有要求时要有产品准用证),并且能够提供良好的服务;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有效降低规模采购成本,确保大宗材料采购质量,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以规范、严谨、合法的招标采购方式降低采购环节,杜绝违约、违规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及下属部门物资采购,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招标采购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成立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第五条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公司财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广州公司常务副总、佛山公司常务副总 第六条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经理 副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副经理、合约设计部经理 成员:合约部主任、设计部主任、仓库管理部经理 工作小组负责物资招标、评标的组织工作。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大宗物资招标采购重大事项的决策、明确招标采购方式和规则。 2、辅助监督、指导本级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的招标、评标工作。 3、对招标采购的招标文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开评标程序进行审查。 4、对工作小组的评标报告进行审定,确定中标单位。 5、执行评标纪律,对违规人员或违规事件进行处理。 第八条招标采购工作小组职责 1、辅助市场和供应商调查、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 2、制定开标议程、评标流程及办法。 3、根据所招标采购的物资的技术参数,制定评标标准。 4、负责成立当次物资招标采购评标小组。 5、组织评标小组进行技术和商务答疑、澄清等工作。 6、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就投标物资的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价格、付款方式、供货周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集体谈论后形成评标意见,推荐中标单位,报领导小组审定。 7、依据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审定意见,完善并实施后续程序,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物资采购部门签订合同并实施。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T18769-2003 来源:发表时间:2010-2-1 本标准是对GB/T 18769-2002《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的修订。本标准与GB/T18769-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明确指出标准的适用范围是现货领域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活动(见引言和第1章); --交易商的资格明确限定在现货领域(见3.3.1和3.3.2); --修改了电子交易的业务程序,尽可能与现货交易过程相对应(2002版的第8章;本版的4章); --明确提出了对物流配套服务的要求(见3.2.3和3.4.3); --对标准的结构进行了调整,将分别描述的对参与各方要求的章节进行了合并(2002版的第3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9章、第10章;本版的第4章); 本标准是我国物流领域涉及仓储、商品交易、增值服务方面的标准之一,与本标准同期制定或将要制定的相关标准有: --数码仓库应用系统规范; --物流业仓储业务服务规范; --物资银行业务服务规范; 本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储物流在线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商业联合会、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物资储运协会、广西食糖中心批发市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国强、冯耕中、于洋、李雯峰、黄久久、牛海东、周南、刘旭渤、张朋柱、张娥、吕良宝。 引言 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借助互联网进行电子交易已经成为必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要求我们尽快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传统产业、有形市场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模式以应对国际竞争。本标准是在广泛收集国内大宗商品交易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现货电子交易的特点,依据国家已颁布的合同法、拍卖法、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条例的内容而制定的。本标准是管理技术标准,涉及市场主体行为的法律规范依据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 本标准用于规范大宗现货电子交易方式,使现货批发市场在适应现代经济技术的发展过程中健康有序,促进现货批发市场的提升,发展物流配送,推动流通现代化建设。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的参与方要求和电子交易的业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现货领域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活动,尤其是现货批发市场开展电子交易活动,不适用于期货交易。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大宗商品Bulk Stock 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 注:大宗商品是本标准中从事电子交易的标的物。 2.2 数据电文Data Electronic Text 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等。 2.3

中小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制度

xxx中小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制度 为了规范我镇中、小学校的大宗物品采购管理,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治理商业贿赂,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据《xxx县教育系统大宗物资采购监督规程》,结合我镇中、小学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的基本原则: 1、保证质量,保证物品价格合理。 2、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办事,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3、统一办理、批量购买,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维护学校利益。 二、采购的范围: 1、教育装备类:普教仪器、电教设备。 2、行政办公类:各种办公设备及用品、印刷。 3、图书资料类:图书馆订阅的各种杂志与图书资料、教辅资料。 4、饮食服务类:食堂各种物品。 5、其它大批量物资。 三、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的主要内容 1、对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督。各学校凡使用教育预算资金、专项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购买单件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批量价值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教育、教学、办公、生产、生活用仪器、设备、设施、图书资料、粮油食品及各种原料材料等物资,必须先制定计划、编入学校预算,并上报局纪工委和中心校备案。 2、对大型仪器、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论证工作的监督。凡单件或批量价值10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各学校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并将论证报告上报送局纪工委和中心校备案,方可纳入招标工作程序。 3、各学校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釆购项目,必须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再由本学校不少于6人参加的采购小组进行釆购;3万元以上(含3万元)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要通过邀请招标或议标确定中标单位,再由本学校不少于5人参加的釆购小组进行釆购;1万元以上(含1万元)3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要由本学校不少于4人参加的釆购小组进行市场调研,通过邀请招标或询价、比价等方

【爆款】农村商业银行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doc

农村商业银行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大宗物资采购的评审、采购、管理和监督,做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防止浪费和违规、违章、违纪行为的发生,在同等质量、技术和服务的情况下,优先确定价格低的工程和优先采购价格低的物资或接受费用低的服务。同时,采购评审和物资采购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根据省联社《法人行社采购评审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成立评审和采购的管理机构 农商银行成立大宗物资采购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大宗物资采购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委员会),大宗物资采购委员会下设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采购小组)。 ㈠评审委员会:1.建立评委库。由农商银行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和支行行长组成。2.评委人数。①公开招标(含邀请招标)的评审项目,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办、申请部门评委和随机抽取的评委按不少于7人的单数组成;②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项目,评审委员会可组成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由采购办、申请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按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③委托专业招标公司进行招标的项目,评委人数由招标公司按相关制度规定确定。3.评委的产生。①农商银行自行组织评审的招标项目,评委一般由采购办于项目评审当天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抽签产生(项目申请部门负责人采取回避制度)。评审人员采取一次一组建的原则随机抽取;②评审项目专业性较强的,可聘请外部专家担任评委,但必须实行回避制度;③委托专业招标公

司进行招标的项目,农商银行派出的业主评委需主任委员同意,且具备履行相关评审项目的能力。4.会议召集人可根据项目审议的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列席会议,并现场质疑和解答,但不具有表决权。 ㈡采购委员会:主任:行长;副主任:副行长;成员:行长助理、办公室、后勤部、财务部、内审部负责人(列席)和物资申报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㈢采购小组:采购委员会下设采购小组。组长:主管财务的副行长;成员:行长助理、财务部、后勤部、内审负责人(列席)及物资申报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㈣评审委员会、采购委员会和采购小组在后勤管理部设办公室(简称采购办),后勤部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物资采购的报告受理、项目复查、提请研究、会议记录、审批传阅、批复通知等日常采购的评审工作; 二、评审和采购的范围 ㈠购置大、中型计算机设备,网络建设、软件开发、批量购置微型计算机设备和外围设备,以及设备(系统)的维保服务等; ㈡除基建工程之外的办公设备、材料的采购和服务项目等; ㈢批量大额案防设施、消防设施、安保设施等; ㈣批量大额办公用品的采购等; ㈤省联社和法人行社有关制度办法规定需要进行招标或竞价采购的项目; ㈥其他需要进行采购评审的项目。 三、采购评审的权限 按单批累计金额确定采购评议的权限。单批累计是指须购买的本次审批之前未曾审批的各种物资的金额总和。本次审批之后须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规定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规定第一条为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面向国际的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建设,规范交易活动,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13〕38号)以及《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第3号),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大宗商品现货市场,是指由买卖双方进行公开的、经常性的或定期性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活动,具有信息、物流等配套服务功能的场所或互联网交易平台。 本规定所称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经营者(以下简称“市场经营者”),是指依法设立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制定市场相关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并为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及相关配套服务的法人。 第三条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商务委”)负责大宗商品现货市场行业管理,指导自贸试验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规划布局,加强物流仓储标准化制度建设与管理,促进市场建立健全交易、交收、仓储、信息发布、风险控制等业务规则与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负责加强与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指导做好大宗商品现货市场资金存管、清算和结算等相关工作,规范市场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推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联动发展。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制定自贸试验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规划布局,加强市场设立及运行中的政策协调,建立健全自贸试验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信息和统计监测机制,加强市场规范监管。 第四条申请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的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XXXXXXX有限公司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XX(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类公司承建工程项目时的大宗物资(钢材、沥青)采购管理。 第三条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 (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业务计划; (四)协调联络各直管项目部机料科和授权采购公司,综合掌握物资信息。 (三)负责建立和维护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 第六条集团公司授权XX公司负责钢材采购工作,授权XX公司负责沥青采购工作,各公司按照业务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授权,组织本专业有关物资采购工作,负责大宗物资等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二)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直属及控股分子公司机料科负责本公司(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本项目部大宗购物资需求建议计划; (三)负责本项目部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项目部物资质检、仓储、配送管理和物资统计工作; (五)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在项目部的应用。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建立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 第九条集团公司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和集团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它生产经营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集团公司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集团公司与重要的大宗物资战略供应商,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订立战略合作协议,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物资供应商准入由工程部组织专业分公司、使用单位评审确定。 第十二条工程部和各直属项目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交货数量、物资质量、合同履约、诚信经营等。考评结果作为确定供应商是否继续准入的有效依据。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费用。 第四章采购管理 第十四条大宗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所有采购物资的需求建议计划必须依据工程项目生产进度计划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应综合平衡库存,工程进度、期货价格等进行编制。第十五条编制物资采购需求计划须明确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时间、目前库存,采购方式、标准等内容。

区第一中学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区第一中学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区第一中学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大宗物品采购行为,强化采购管理,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学校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大宗物品采购管理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进行。采购应当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二、大宗物品是指价格在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图书、教材、药品、原材料等。 三、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和分散询价采购相结合。部门根据需要提出大宗物品购买请示报告,请示报告的内容包括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具体用途等,经学校后勤处审核报分管校长同意和校长审批,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内(不含三万元)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三万元以上(含三万元)要进行公开招投标。 四、采购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复后,由后勤处安排采购员、教师代表等成立三人以上五人以下的采购小组,具体办理采购事宜。采购人员在办理采购事宜前,要详细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和技术要求,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与有关厂家联系,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产品的价格、质量、性能等,写出购买报告,提交学校领导研究通过后,方可组织购买。 五、凡适于招标的,由办公室和后勤处组织评委进行招投标,学校工会负责监督,程序严格按照招投标办法进行。 六、物品采购部门要按照《合同法》规定与供应方签定严密的订购合同。 七、大宗物品一经到货,采购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实物验收要根据订货合同、装箱单的内容与实物逐样核对,认真填写实物验收单。技术验收要根据产品的技术要求对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进行详细检查,并认真填写技术验收单。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做出退货、换货、索赔处理。 八、有关人员要恪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当的购销行为。严禁商业贿赂,违者将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九、本办法由学校后勤处负责解释。 感谢您的阅读!

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解决方案

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解决方案 1.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1.1.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现状 1.1.1.大宗商品信息资讯和电子商务技术与应用环境日趋成熟 大宗商品(BulkStock)是指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在金融投资市场,大宗商品指同质化、可交易、被广泛作为工业基础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属、农产品、铁矿石、煤炭等。 电子化、网络化等现代化技术高速发展正在促进企业的营销方式的转变,形成新的营销理念和贸易方式。我国大宗商品流通企业信息化建设较为活跃,部分大型企业还直接上马企业ERP系统。电子化、网络化的发展,亦为大宗商品的价格中心、信息中心、交易中心的产生奠定了基础。网络高速发展,使网络环境下的交易和工作环境呈现便利性,网络操作的便利性使用户更易接受。 1.1. 2.钢材、矿石、煤炭等行业适宜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钢材、矿石、合金、废钢、化工、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的流通领域适用于电子商务,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钢材、矿石、合金、废钢、化工、煤炭、有色金属等商品的价格区域差异大,不同区域间商业信息沟通不畅,需要第三方的行情报价服务; 2)钢材、矿石、合金、废钢、化工、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具有较规范的行业标准和质量标准,一般情况无需看货,更便于通过In ternet进行商务 信息传递; 3)钢材、矿石、合金、废钢、化工、煤炭、有色金属等贸易属于大宗贸易,其传统贸易与电子商务在物理配送方面基本没有区别,电子商务还可以 利用其信息沟通,尽可能实现就近配送,减少物流距离和库存量; 4)传统的生产性大宗商品贸易大都米用先付款后提货的贸易方式,与电子商务的付款方式一致; 5)各行各业对钢材、矿石、合金、废钢、化工、煤炭、有色金属的需求较大, 参与交易的单位众多,交易的层次也较多,往往一笔交易要经过多次转手之后才能到达最终用户手中,导致交易成本较大,而电子商务由于 具有信息更加公开的特点,可以减少交易次数,从而减低交易成本,提高工 作效率; 6)电子商务可以为生产企业提供以销定产方面的信息服务; 7)电子商务通过快速提供大范围的信息服务和订货服务,可以大大节省企业的订货时间,进而减少货物的仓储时间,达到节省仓储成本的目的; 8)为企业的“无库存管理”理念提供技术基础,达到尽可能减少库存的目的。 1.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中国正在成为世界工厂,中国的贸易量在世界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国

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的物资设备采购管理,降低工程成本,保证物资设备质量,保障供应,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国铁建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设物[2011]144号)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项目部(指挥部)。本办法所指的物资设备包括构成工程、产品本体的材料、设备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供长期反复使用的机械、车辆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三条利用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和集团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对计划统计、招投标、合同及供应商的信息化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共享信息资源,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 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区域优势、资源优势和集团品牌效应,以“集中采购、统一支付”为主线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积极支持集团内部工业、服务企业,坚持优先采购、使用内部供应商生产的产品。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

第四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按照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 第五条成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及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采购方案和结果,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负责日常工作。 集团公司设立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物资分公司做为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的延伸机构,具体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指挥部)协同实施集中采购。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集中采购职责: 1、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修订)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2、参与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供应商评价工作,选定集团公司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公布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组织建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评标专家库。 3、向股份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审核、报批项目部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负责考核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项目部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技术学院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经费使用效率,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仪器设备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仪器设备运行规程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并参照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我院近几年的实践,特修订本办法。一、采购原则 1、坚持公开招标或邀请议标,实行公开报名; 2、坚持公开标准,明确质量体系指标及要求; 、坚持公开程序,实行规范招标:购用分离、购验分离; 3 4、坚持质优不奢侈、价廉物要美、性价择优中标原则。 二、采购金额与组织 5万元以内由使用部门组织采购;5万元以上的教材图书教学仪器设备等由使用部门提出要求、教务处牵头负责成立院招(议)标组负责招标;其它如固定资产类由后勤处牵头成立院招(议)标组负责招标;使用部门成立3—5人验收小组负责验收。具体规定如下: 1、1万元以内, 由使用部门自行组织采购,确定2人或2人以上参与询价比价,询价不得少于3家,并填写《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市场调研(询价)记录表》,按编号顺序保存归档,以便查核。 2、1—5万元经分管领导同意,由使用部门负责确定3—5人参照院级采购方 式进行招标采购和验收(必须有兼职或特邀监察员或支部纪检委员参加); 3、5万元以上的招标,除监察部门、财务部门、招标部门、使用部门各参加1人外,还根据金额的大小抽取一定的评委组成招标组成员。

(1)5—10万元招标组成员5—7人;(另请领导1人); (2)10—30万元招标组成员7—9人(领导至少1人); (3)30万元以上招标组成员7—11人(领导至少2人) 说明:凡达10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一律按规定进入市招标市场公开招标。三、招标原则 坚持民主讨论、民主决定,实行同质(即不大可能出现次质、劣质或偷工减 1 料等情况)低价或异质综合评分(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高者中标。 四、采购程序 (一)常规采购程序 、使用部门申请购物,填写《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申请表》,同1 时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交负责招(议)标部门(教务处或后勤处)。 2、使用部门作为“业主”事前应进行市场调研咨询,必要时也可请招(议)标部门人员参与,了解掌握有关供货商的品牌、质量、价格和信誉等情况,以供招(议)标定标决策参考。 3、使用部门应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含购物要求、产品参数、规格、评标办法、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及违约处罚等内容),且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送招(议)标部门。 4、招标书经招(议)标部门审查符合发标条件后,对外发布采购物品的招标函(名称、规格、性能、质量、数量等信息)或邀标函,要求有意向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且提供权威资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经营许可证、业绩等)、样品、标书等;最终入围投标单位由使用部门和招标部门共同确定【注:使用部门应对每次招标

建筑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方案P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股份公司“一个中心、两个加强、三个集中”的战略发展思路,落实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规范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行为,完善内部物流市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标准》等文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物资集采专供应从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以降低工程项目成本为目的,对大宗物资实行集采专供,形成规模采购与物流,整合采购与物流资源并着眼于双赢,进一步明确物资工贸公司与项目部合同关系,合理支付采购与物流服务费用,保证集采专供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3条集团公司主管物资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物资集采专供工作;集团公司物设部是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总体策划、过程管理、监督检查,设立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任组长,物设部部长、物贸公司总经理任副组

长,组员由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 第4条“中铁一局物资采购供应中心”(以下简称:物供中心)与“中铁一局物资工贸公司”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具体实施机构,负责对集团公司投资、直管项目、重点区域项目实施集中采购和配送供应服务。 第5条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物资部门应建全两级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职能,明确职责,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上下贯通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和专业优势突出,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 第6条集团公司物设部职责: 6.1负责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制定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收集国家物资政策、法律法规、物资技术标准方面资料; 6.2 负责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采专供工作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协调指挥部、各子(分)公司及时提供主要物资需求计划、物资价格资源及结算价格信息工作。 6.3 负责对物资需求计划、主要物资价格结算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通报。 6.4 负责组织成立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物资招(议)标工作小组。组织物资集中采购评标工作,包括: ——审定物资集中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组建物资评标专家,建立专家库,审查评标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研究和决定物资集中采购过程中的有关重要事项。 ——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委员会独立于物设部和物供中心,专家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行独立的评判,并对结果保密,物设部对抽取的专家组成员保密。

商业银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宗物品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采购质量,根据国家招标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按照省联社的文件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宗物品采购的范围,根据采购物品、设备等的性质、类别、采购范围分为以下五类: (一)印刷品及出纳用品类:打印纸、复印纸、印刷品、点钞机、档案柜等。 (二)安全保卫类:电视监控工程、报警器、防弹运钞车和GPS、防弹玻璃、防弹衣、防弹头盔、金库门、联动互锁门、保险箱(柜)、各类防盗设施、消防器材、计算机安全设备等。 (三)电子、网络设备及耗材类:计算机设备(包括PC机、打印机、UPS、ATM、打码机、终端、磁条读写器、密码器、指纹仪等)、相关配件、耗材(包括色带、磁盘、硒鼓、墨盒等)、网络设备(包括MODEM、DTU、路由器、多路复用器等)。 (四)基建、装修类:基建工程和装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五)办公设备、家具及其他类。办公用品、复印机、汽车维修、社服、宣传用品、家具、电子利率屏、户外宣传广告及其他大宗物品、服务等。 第三条大宗物品采购必须公平、公开、公正,遵循竞争、择优、效益的原则,在操作上实行使用人、审批人、监督人分离的制度。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以下项目由总行集中统一购买,各网点不得自行采购:大宗印刷品及纸张、点钞机、安全保卫器材、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设备及耗材、网络设备、社服、户外宣传广告、宣传用品、监控系统、车辆、基建及装修项目(包括基建工程和装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汽车维修。 第五条第四条规定采购范围外的物品(项目),本行可根据数量、金额、管理要求等因素决定是否进行集中采购。 第六条总行成立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行长担任,副组长由副行长担任,组员由综合管理部、财会科技部、稽核部、监察保卫部等部室负责人组成,具体审查和批准全行年度大宗物品采购计划及批量的大额物品采购。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一)印刷及出纳用品类采购小组,由财会科技部牵头,综合管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 Bulk Stock Electronic Transaction Specification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对GB/T 18769-2002《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的修订。本标准与GB/T186769-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明确指出标准的适用范围是现货领域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活 动(见引言和第1章); ——交易商的资格明确限定在现货领域(见3.3.1和3.3.2); ——修改了电子交易交易的业务程序,尽可能与现货交易过程相对应(2002版的第8章;本版的4章); ——明确提出了对物流配套服务的要求(见3.2.3和3.4.3); ——对标准的结构进行了调整,将分别描述的对参与各方要求的章节进行了合并(2002版的第3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0章;本版的第4章); 本标准是我国物流领域涉及仓储、商品交易、增值服务方面的标准之一,与本标准同期制定或将要制定的相关标准有: ——数码仓库应用系统规范; ——物流业仓储业务服务规范; ——物资银行业务服务规范; 本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储物流在线有限公司、中国商业联合会、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物资储运协会、广西食糖中心市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孟国强、冯耕中、于洋、李雯峰、黄久久、牛海东、周南、刘旭渤、张朋柱、张娥、吕良宝 引言 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借助互联网进行电子交易已经成为必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要求我们尽快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传统产业、有形市场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模式以应对国际竞争。本标准在广泛收集国内大宗商品交易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现货电子交易的特点,依据国家已颁布的合同法、拍卖法、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条例的内容而制定的。本标准是管理技术标准,涉及市场主体行为的法律规范依据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 本标准用于规范大宗现货电子交易方式,使现货批发市场在适应现代经济技术的发展过程中健康有序,促进现货批发市场的提升,发展物流配送,推动流通现代化建设。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的参与方要求和电子交易的 业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现货领域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活动,尤其是现货批发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XXXXXXX 有限公司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 XXXXXX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 规范采购行为, 发挥规模 优势, 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类公司承建工程项目时的大宗物资(钢材、沥青)采购 管理。 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 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业务计划; 四)协调联络各直管项目部机料科和授权采购公司,综合掌握物资信息。 三)负责建立和维护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 第六条 集团公司授权 XX 公司负责钢材采购工作,授权 XX 公司负责沥青采购工作,各公 司按照业务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授权, 组织本专业有关物资采购工作, 负责大宗物资等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 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 发挥规模优势; 三)规范采购行为, 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 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二)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工作;第七条直属及控股分子公司机料科负责本公司(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本项目部大宗购物资需求建议计划; 三)负责本项目部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项目部物资质检、仓储、配送管理和物资统计工作; 五)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在项目部的应用。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建立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 第九条集团公司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和集团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它生产经营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集团公司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集团公司与重要的大宗物资战略供应商,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订立战 略合作协议,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物资供应商准入由工程部组织专业分公司、使用单位评审确定。 第十二条工程部和各直属项目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交货数量、物 资质量、合同履约、诚信经营等。考评结果作为确定供应商是否继续准入的有效依据。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费用。 第四章采购管理 第十四条大宗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所有采购物资的需求建议计划必须依据工程项目 生产进度计划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应综合平衡库存,工程进度、期货价格等进行编制。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篇一《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制度》 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制度 1、总则: 1.1为保证公司及各产业采购过程高效、透明,采购的物资优质、价廉,切实降低采购成本。 1.2大宗物资采购工作按照总体控制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股份公司与产业两级控制的模式。 1.3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采用比价与招投标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1.4招投标工作办法详见《招投标管理细则》。 2、范围: 大宗物资采购主要指采购物资一次性支付金额较大或年累计采购量较大,需谨慎对待的采购行为。具体范围的确认如下:

2.1股份公司参与比价范围: 2.1.1公司总部:一次性采购价值超过两千元或一次性采购低于两千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三万元的采购行为。 2.1.2各产业:基本建设、设备及技术改造、固定资产购置、海运和整车运输,以及一次性采购价值超过一万元或一次性采购低于一万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十万元的采购行为。 2.1.3果蔬公司采购果品原料、石材公司外协荒料及板材可以先不履行比价手续,但应报备股份公司,由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进行事后监督、检查。 2.2各产业自行比价范围: 2.2.1各产业一次性采购价值高于五百元但低于一万元的。 2.2.2各产业一次性采购低于五百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一万元低于十万元的。 2.3上述范围内符合招标条件的,按照《招投标管理细则》实行招标。

3、组织机构: 3.1股份公司成立招投标工作小组和采购比价工作小组。 3.2招投标工作小组,直接参与股份公司及产业的招投标工作。 3.3采购比价工作小组由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和产业比价员组成,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负责股份公司及各产业的大额采购比价工作;产业比价员由各产业财务人员兼任,对股份公司管理范围以外的本产业物资采购进行比价和监督。 4、工作方式: 4.1比价:电话询价、网络询价、市场调查 4.2招投标:公开招标(竞标)、邀请招标(竞标) 5、职责:

大宗商品交易流程(DOC)

大宗商品交易 大宗商品交易,特指专业从事电子买卖交易套保的大宗类商品批发市场,又被称为现货市场,比如中国花生商务网是由市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批准设立,并由商务部发改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它将降低经营成本并能帮助企业与客户、供货商以及合作伙伴建立更为密切的合作关系,能够在增加收入的同时建立起客户忠诚度,通过提高订单处理效率得以降低成本。 中文名 大宗商品交易 外文名 Commodity trading 交易所 渤海商品交易所在国务院赋予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政策鼓舞下,在天津市委、市政府支持鼓励下,在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在控制市场风险的同时,秉承创新服务宗旨,在发展和完善市场交易方式、保证金结算方式、实货交割方式、客户服务方式等交易所业务创新的同时,不断创新推出既符合国家战略利益,又符合国内、国际市场需求的交易品种。经过二三年时间创新开拓,渤海商品交易所、渤海商品交易所华东服务中心将会发展成具有国际重要影响力的多商品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 市场状况 2013年5月30日,国际大宗商品普跌。虽然上一交易日美国消费者信心指数利好,且房地产数据验证美国经济复苏势头,但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无疑给市场刚刚燃起的信心浇了一盆冷水。受此影响,欧美股市全线翻红(国际盘为绿涨红跌),其中欧洲股指暴跌,国际原油大幅下挫。美元指数回落,黄金价格回弹。伦敦有色金属普涨,个别产品走软;美国大宗商品集体下探。 中国产业洞察网的统计资料显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将今年全球经济增长率预期由此前预计的3.4%下调至3.1%,将英国经济增速预期由0.9%下修到0.8%,其对今年欧元区经济的萎缩幅度预期则由0.1%扩大至0.6%。同一天,希腊中央银行表示,该国经济今年将衰退4.6%,但有望在2014年恢复增长[2]。 此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报告,下调中国今年经济增长预期,由此前预计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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