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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考宪法知识点: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2015司考宪法知识点: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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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考宪法知识点: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2015司考宪法知识点: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正在紧张进行,要重视基础知识的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讲义,作为考生复习的参考资料。

一、经济制度的概念

经济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为核心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总称;它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各种经济成分的相互关系及其宪法地位、国家发展经济的基本方针、基本原则等内容。

自德国1919年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当然,不同国家的宪法以及同一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对经济制度的规定具有较大差异性。一般说来,资本主义宪法通常只规定对作为私有制基础的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而社会主义宪法则较为全面、系统地规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一)经济制度的发展是推动宪法产生与发展的重要因素

从历史发展来看,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与该社会形态的经济基础相联系的经济制度;经济制度的发展应与生产关系的发展相适应。近代以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对经济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由此促成了更权威、更有效、更能反映其本质并促进其发展的法律化经济制度的产生。因此,近代以来的经济制度主要表现为相互联系的法律规范和经济政策体系。

(二)宪法是经济制度的基本表现形式

从经济制度各种表现形式的关系来看,经济制度是国家确认为调整经济关系的制度,它由宪法、法律、政策等构成。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制定一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依据。在确认经济关系的诸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宪法是最基本的形式。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对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个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三)经济制度是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

经济的发展是推动宪法产生与发展的重要因素,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又为经济制度的法治化创造了条件。从宪法发展史来看,无论是近代宪法还是现代宪法,无论是资本主义的宪法还是社会主义的宪法,尽管其对经济制度规定的内容和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毫不例外地涉及生产关系方面的内容。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规定经济制度已成为宪法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经济体制即国家的经济管理体制。199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对1982年宪法第15条的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再次通过对宪法序言的修正案,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任务写进宪法。

(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是国家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在中国实行的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甚至决定性作用的一种经济体制。它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既具有与其他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又具有与其他市场经济体制不同的特性。法律教育网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表现在经济活动市场化、企业经营自主化、政府调节间接化以及经济运行法制化等方面。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性,是指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而形成的制度性特征,主要表现在:(1)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2)在分配制度上,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

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2013年2月3日,国务院批转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3)在宏观调控上,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

(二)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现行宪法第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是保障工人阶级实现对国家的领导和加强工农联盟的基础。

1.全民所有制经济。

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是指由代表人民利益的国家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所有制形式。我国的全民所有制经济是通过没收官僚资本、改造民族资本以及国家投资兴建各种企业

等途径建立起来的。同时,由于土地等自然资源是国有经济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所以我国现行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根据宪法第10条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但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在我国,国有企业和国有自然资源是国家财产的主要部分。此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队等全民单位的财产也是国有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1993年以前,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一般被称为国营经济。如1982

年宪法第7条曾规定:“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营经济的巩固和发展。”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营经济”修改为“国有经济”,其意

义主要在于:(1)从概念上看,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最本质的特征是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2)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大中型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体制发生了变化,不再由国家统一进行经营管理。将国营经济等同于全民所有制经济已与客观隋况不相符,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全民所有制经济经营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和转轨。(3)最重要的还在于国营经济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市场经济体制存在矛盾。

国有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优势地位,具有主导作用,控制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决定着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对此,宪法第7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2.集体所有制经济。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它的特点在于,生产资料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共财产,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互助合作关系,但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结合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范围之内。我国的集体所有制经济最初是在土地改革基础之上,通过对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起来的。当前城镇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主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现行宪法第8条第2款规定:“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现阶段我国农村的主要经济形式。宪法第8条第1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此外,现行宪法还规定,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山和滩涂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力量。它不仅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大量资金、原料和产品,而且吸纳大量的城乡剩余劳动力,因而它对国家经

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宪法第8条第3

款规定:“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文化和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所以在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还必须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因此,宪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在我国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劳动者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

劳动者个体经济是指城乡劳动者依法占有少量生产资料和产品,以自己从事劳动为基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是劳动者个体经济在法律上的具体表现。根据我国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依法享有其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在法律规定和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此外,还可根据法律和合同享有场地使用权、物质供应权、商标权以及法律规定情况下的税收减免权等。

私营经济是指生产资料由私人占有,并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一种经济形式。私营经济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劳动者个体经济规模不断扩大、雇工日益增多的基础上形成的。私营企业可以采用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三种形式。农民,城镇待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辞职及退职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和其他人员,均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

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存在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对于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拓宽就业渠道,安置社会闲散人员和接纳下岗职工,提供多种多样的商品和服务,增加国家税收,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宪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

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2.“三资”企业。

宪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三资”企业就是根据宪法的这一规定,经我国政府批准而举办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是一种股权式合营企业,是由外商与中国的企业等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

同经营,并且按照出资比例共负盈亏的一种经济形式。

中外合作企业是一种契约式的合营企业,一般由中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厂房、设施和劳力,由外商提供资金、技术和设备,双方依法根据事先达成的协议进行合作经营。

外商独资企业则是指外商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独自投资、独立经营的企业。

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它们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三、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

(一)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宪法保障

社会主义公共财产是公有制经济的物化形式,是国民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提高我国各族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物质源泉和实现公民各项权利和自由的物质保障。因此,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第9条第2款还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

合理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这些规定都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重要内容,也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基本义务。

(二)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3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些规定表明,我国宪法不仅将私有财产权明文确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将私有财产权的平等保障上升为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调:“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变更诉讼请求—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3-37)

变更诉讼请求—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3-37) 李某驾车不慎追尾撞坏刘某轿车,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将车修好。在诉讼过程中,刘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针对本案的诉讼请求变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诉的诉讼标的同时发生变更 B.法院应依法不允许刘某变更诉讼请求 C.该诉成为变更之诉 D.该诉仍属给付之诉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请求是基于法律关系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作出特定裁判的要求。在诉讼过程中,诉讼标的不允许任意变更,但在不变更诉讼标的的前提下,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本案的诉讼标的是侵权法律关系,刘某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后,诉讼标并未同时发生变更。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据此可知,原告有权变更诉讼请求,法院应予以允许。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在给付之诉中,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的给付义务既可能是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财产,也可能是为或不为某种特定的行为。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刘某变更诉讼请求后,仍属于给付之诉,而非变更之诉。 欢迎考生关注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官方微信(chinalawedu_com)、手机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0b14194152.html,/)随时关注司考信息! 精彩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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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标语横幅

2016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标语横幅 6 2016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标语横幅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2、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3、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4、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5、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6、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7、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8、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9、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10、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们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11、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2、一切权利属于人民。13、认真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14、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xq。15、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16、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推进克拉玛依市法治化进程。17、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民族团结的义务。18、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19、实行依法治国坚持执政为民20、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21、宣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22、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23、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24、增强全民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保证宪法的正确贯彻实施25、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权利义务观念26、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27、弘扬民主法制精神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28、高举宪法旗帜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29、学习宪法、掌握宪法、运用宪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0、增强宪法意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3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2、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33、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3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35、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36、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37、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38、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39、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40、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们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41、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4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43、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 44、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45、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46、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47、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8、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 49、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50、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51、增强宪法意识,推

2014年司法考试试题(宪法)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下列表述中与全民守法精神相符的是()。 A法律虚无主义、法律工具主义思维 B有一些人利用“特权”违背法律行事 C以侥幸心理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利用种种手段逃避法律制裁 D公民积极主张和捍卫自己拥有的法定权利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A.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C.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D.经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关于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B.只有国务院才有权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C.地方政府有权制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D.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都有权制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不包括()。 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 C.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D.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是遵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出自()。 A《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B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 C《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D《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A.安全警示标志 B.安全合格标志 C.安全使用标志 D.安全检验检测标志 7、有关公民信用记录的说法正确的是()。 A加强阳光记录,全部公开透明 B在惩戒与隐私保护之间保持平衡,避免公民信用记录被违法利用。 C信用记录事项应当不分标准,一视同仁, D任何国家机关都有权采集公民信息。 8、下列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职责履行说法错误的是()。 A.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B.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C.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D.无须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 9、募集设立是()。 A.有限公司设立的一种方式 B.两合公司设立的一项原则 C.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一种方式 D.以上均不对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 2、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 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 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 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 3、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4、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 B.《刑法》第一百七十条未将单位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 C.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成立单位犯罪 D.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对此,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

5、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口角进而厮打,推搡之间,不慎致乙死亡。检察院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提起公诉,乙母丙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可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 B.如甲与丙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C.如甲提出申请,法院可组织甲与丙协商以达成和解 D.如甲与丙达成刑事和解,其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6、关于结果加重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故意杀人包含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 B.****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 C.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乙无力还债,深夜跳楼身亡。甲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 D.甲以胁迫手段抢劫乙时,发现仇人丙路过,于是立即杀害丙。甲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他人,因抢劫致人死亡包括故意致人死亡,故甲成立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7、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 8、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 B.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 C.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 D.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 9、3万元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带答案和解析

1、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 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 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 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 【答案】BCD 3、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2题) A.吊销 B.撤销 C.撤回 D.注销 【答案】B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4、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选项D错误。如果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答案】C 5、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2、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3、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 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 【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说法错误。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说法正确。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 5、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 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2016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宪法知识竞赛试题

2016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宪法知识竞赛试题 2016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宪法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0题) 1、我国现行宪法是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年通过的。 A、194 B、197、1978D、1982 2、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 A、组织国家机构 B、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维护社会秩序D、控制国家权力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生态平衡 B、生存环境 、自然环境D、生态环境 4、我国宪法规定,()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 B、生产资料公有制 、社会主义制度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相适应。 A、社会发展 B、社会资的增长 、生态环境D、社会发展计划 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坚持()的分配制度。

A、按劳分配 B、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相结合、按需分配D、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7、我国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下列哪一个国家机关?()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D、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 8、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A、主权 B、领土、主权和领空D、主权和领土完整 9、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A、宪法和法律 B、党、程D、法规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 A、公民 B、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D、工农联盟 11、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A、重要组成部分 B、必要补充、重要基础D、最具活力、最有前途的部分 12、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是()。 A、国有经济 B、集体经济 、私营经济D、个体经济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一及参考答案

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 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 1 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 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2。 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 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 3。 A。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立法部门就处罚幅度听取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 B。在《种子法》修改中,全国人大[微博]农委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征求果农、种子企业的意见 C。甲市人大常委会在某社区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推进立法精细化 D。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表决通过后直接由其公布施行 4。 A。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强化市县政府宏观管理的职责 B。明确地方事权,必要时可以适当牺牲其他地区利益 C。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促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权责、提高效率的有效制度

D。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加强宏观管理 5。 A。任何党政机关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均属于干预司法的行为 B。任何司法机关不接受对司法活动的干预,可以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C。任何领导干部在职务活动中均不得了解案件信息,以免干扰独立办案 D。对非法干预司法机关办案,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A。最高法院加强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B。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可以促进法庭审理程序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C。在司法活动中,要严格遵循依法收集、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 D。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是指司法人员仅在任职期间对所办理的一切错案承担责任 7。 A。通过《法在身边》电视节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以案释法,进行普法教育 B。印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表,把普法工作全部委托给人民团体 C。通过举办法治讲座、警示教育报告会等方式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 D。在暑期组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模拟法庭巡演”,向青少年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 8。 A。这表明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B。依照党内法规惩治腐败,有利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 C。要注重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进行有效衔接和协调,以作为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依据 D。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最新)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2012年12月4日,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据新华社北京2012年12月4日电) 材料二:2014年1月7日,总书记出席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据新华社北京2014年1月8日电)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涵义,谈谈你对构建和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的理解。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传闻证据—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26)

传闻证据—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26)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 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 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 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 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酒”的证言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所谓传闻证据,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书面传闻证据,即亲身感受了案件事实的证人在庭审期日之外所作的书面证人证言,及警察、检察人员所作的(证人)询问笔录;二是言词传闻证据,即证人并非就自己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而是向法庭转述他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情况。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这就是传闻证据规则。 选项A错误。专家辅助人就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可以认为是协助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实质性质证,不属于传闻证据。 选项B正确。根据传闻证据规则,证人证言必须当庭陈述,没有当庭陈述的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依据。但是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规定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只是部分地体现了该规则的精神。本题中,乙没有当庭陈述,乙的证人证言属于传闻证据。 选项C错误。丙所作的说明是在法庭上就自己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不属于传闻证据。

选项D错误。丁的证人证言是在法庭上陈述的,是就自己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不是向法庭转述他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情况,不属于传闻证据。 欢迎考生关注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官方微信(chinalawedu_com)、手机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0b14194152.html,/)随时关注司考信息! 精彩链接: 法律教育网官方国家司法考试QQ群 法律教育网2015年司法考试优秀学员高分榜 2015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网校辅导捷报频传 2016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火爆热招 2015年司法考试优秀学员经验交流活动嘉宾招募通知 精彩推荐:司法考试移动班每日一练司法考试真题在线模拟考场司法考试电子书

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 B.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 C.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批准他的专利申请 D.甲国不得要求张某必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 【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选项A正确。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选项B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 选项C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及第6条的规定,关于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或商标注册,应由各成员国依本国法决定,而不应受原属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的决定的影响。专利的申请和商标注册在成员国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的专利,在后申请是否提供保护、申请的结果如何,与在先申请没有关系。据此可知,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获得了批准,并不当然导致其在甲国的申请就会获得批准。 选项D错误。《巴黎公约》要求缔约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给予缔约国的国民和在一个缔约国领域内设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非缔约国国民以国民待遇。一切不得损害公约特别规定的权利。国民待遇的例外是各成员国在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以及选定送达地址或指定代理人的法律规定等方面,凡工业产权法有所要求的,可以保留。如有的国家的工业产权法要求外国专利申请人必须委派当地国家的代理人代理申请,并指定送达文件的地址,以利于程序的进行。据此可知,《巴黎公约》允许各缔约国在国内法中就委派代理人作出相关规定。 【答案】A 2、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总体要求,谈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推进严格司法的意义。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 (一)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一方面,宪法法律对所有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利予以平等保护,对受侵害的权利予以平等

首个“国家宪法日”宪法知识试卷及答案

2016年宪法z知识答题试卷 单位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现行宪法是于()12月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 A.1982年 B.1988年 C.1993年D,1999年 2.( )根据新形势新经验,提出《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主张把实践中取得的、并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重要认识和基本经验写入宪法。 A.党的十六大B.党的十六届一中全会 C.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D.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 3.宪法修正案在宪法关于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A.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 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D.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4.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头一条即第三十三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 A.人权B.人格C.公民的权利D.公民的基本权利5.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三条修改为:“公民的()不受侵犯。” A.财产B.私有财产C.合法的私有财产D.合法的经济收入 6.根据宪法修正案,乡、镇人大的任期为()。 A.三年B.四年C.五年,D.八年

7.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批准对全国人大代表逮捕和刑事审判的机关是()。 A.国家主席B.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 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D.全国人大常委会 8.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召集。 A.委员长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主席团D.委员长会议 9.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对私营经济实行()。 A.监督和管理B.限制和管理 C.鼓励、支持和帮助D.引导、监督和管理 10.我国现行的政党制度是()。 A.一党制B.多党合作C.多党制D.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2004年修改宪法总的原则是()。 A.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B.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 C.体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 D.把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人宪法 2.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条第三款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上地实行()或者(),并给予补偿。” A.征收B.征用C.划拨D.没收 3.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其原因是()。

2014全国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

2014年全国司法考试《二卷》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2.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应当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避免法治活动的任意性和随意化。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只要程序公正就能实现实体公正 B.刑事程序的公开与透明有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 C.为实现程序的约束作用,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均应予以排除 D.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流会限制程序的约束作用 【答案】B 23.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体现。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这一原则? A.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B.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 C.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 D.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答案】A 24.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刑事诉讼价值观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

B.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的因素形成的 C.职权主义诉讼构造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D.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 【答案】A 25.关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公诉案件立案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对因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权获得补助 C.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答案】D 26.钱某涉嫌纵火罪被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诊断患严重疾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同时决定予以监外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决定监外执行时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 B.钱某监外执行期间,应当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C.如钱某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应当予以收监 D.如法院作出收监决定,钱某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答案】D 27.关于证据的关联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联性仅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即具有可采性 C.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决定证据证明力的大小 D.类似行为一般具有关联性 【答案】C

2015年司考真题及答案解析word版卷三

试卷三 获取更多司考冲刺必备经验及资料请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学法网APP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 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 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 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5.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6.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

2015行政法司考真题及解析

一、单选 43.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原则的要求? A.合理行政 B.高效便民 C.诚实守信 D.程序正当 44.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A.公道正派 B.忠于职守 C.恪守职业道德 D.参加培训 45.甲市某县环保局与水利局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关于异议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提请双方各自上一级主管机关协商确定 B.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C.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并由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县政府决定 D.提请县政府提出处理方案,经甲市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甲市政府批准 46.某地连续发生数起以低价出售物品引诱当事人至屋内后实施抢劫的事件,当地公安局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性质? A.履行行政职务的行为 B.负担性的行为 C.准备性行政行为 D.强制行为 4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一药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接举报称,该药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该局在调查中发现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关于对许可证的处理,该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撤回 B.撤销 C.吊销 D.待有效期限届满后注销 48.公安局以田某等人哄抢一货车上的财物为由,对田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处罚,田某不服申请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田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 B.公安局对田某哄抢的财物应予以登记 C.公安局对田某传唤后询问查证不得超过12小时 D.田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个月 49.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与甲达成执行协议。事后,甲应当履行协议而不履行,行政机关可采取下列哪一措施? A.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B.恢复强制执行 C.以甲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 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 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 2、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选项B错误。《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可以另行规定收费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而不包括规章。 选项C错误。《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据此可知,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是法律和法规,不包括规章。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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