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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实施细则

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实施细则

根据陕建发[2001]121号文件“关于印发《陕西省文明工地(验收)表》的通知要求,我项目部编写此细则。望各项目经理部严格按此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在实施中望各项目经理部将意见收集后报基建办,以便今后进一步修订完善。

1 实施措施

1.1 组织措施

1.1.1 项目经理部组织创建省级文明工地领导小组,由6-7人组成,项目经理任组长,设副组长2~3人,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1.1.2 文明工地领导小组应经常与现场监督员、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各项目部保持密切联系,请他们多提建议,并接受他们的监督检查,共同创建文明工地。

1.1.3 文明工地领导小组要专门安排一名副组长与省市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新要求、新信息、适当的时候请省市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的同志来现场检查指导,以提高创建文明工地的水平。

1.1.4 根据陕建建发[2001]121号文件《陕西省省级文明工地检查(验收)表中5个方面31个项目141个检查内容,237个扣分标准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创建文明工地施工组织设计和创建文明工地管理网络图。

1.2 具体措施

1.2.1 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化

1.2.1.1 围档

①大门

采用钢质封闭大门,刷白色油漆,大门的布置统一、合理、美观。进门处

有“施工现场,闲人免进”牌,大门上面搭彩门,布置灯箱,插彩旗、灯箱上写横幅标语:“陕西建工集团第XXXXX公司航天基地项目部”。两边可布置适当的对联,如:“创文明工地,树行业新风”。“建优质工程,树精品丰碑。”(采用白底、蓝字,环境保护监督栏和总公司的简介为1000mm*1500mm,上下各100mm

,徽标800mm*800mm)。

②现场围墙

施工现场围挡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有缺口,高度大于1.8m,围墙内外墙面抹灰刷白,墙面布置宣传标语,压顶采用和红砖砌花格压顶砖刷蓝墙底刷蓝。

③建筑物围护

建筑物四周立面采用建设部推荐的密目网防护,围护整齐、美观无漏挂、脱落。

④门卫

门卫必须设专人值勤,并制定门卫制度,建立门卫进出登记薄。

1.2.1.2 场容场貌

①道路

现场主干道和料场必须硬化,基层2:8灰土20~30cm厚,面层用C100-150mm厚随打随压光。道路设计符合现场要求,不起泥、不起土、不积水,有条件的要进行路边绿化。

②排水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域必须设计排水系统,要求合理、畅通、沟槽必须硬化,达到雨天施工不积水。

③构件材料

A、现场所进的构件和各种材料,必须按现场布置图堆放整齐,并分类分规

格堆放。

B、砂石场砌370厚1.2m砖挡墙,上设标志牌,注明产地、日期等,并按规定堆放整齐,怕潮怕晒的物料按规定要求存放或入库保管。

C、钢筋必须放在指定地点,分规格、品种堆放整齐,挂牌标明,如场地小可上架分规格品种堆放,挂牌标明,现场使用后多余钢筋及时清理归堆,主体结束后剩余的钢筋应及时清场。

D、现场需要的周转工具要按总平面布置要求集中堆放,分门别类堆放整齐,脚手架管一头齐、扣件、配件要入池、入库、脚手板、模板按长短规格堆放整齐。

E、使用后的周转材料要及时整理归堆,清点数目,及时退库或转移至下道工序,严禁用钢、木模板,脚手钢管铺垫道路或移作它用。

F、砼构件、木制构件、成形钢筋、予埋铁件等材料应分类、分型、分规格堆放整齐、稳固;木制品应防雨、防潮、防火;特殊材料、装饰材料均应按保管要求,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加强管理。

G、水泥应分清标号,按进场先后时间堆放整齐,专人管理、限额发放,牌物相符,库容整洁、干净。

H、有毒材料设专库存放,专人保管,建立保管制度,并有明显的有毒标志。

I、楼层楼面堆放各种材料必须按规定堆放符合规范要求,不允许超标。

④文明施工

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净,谁施工谁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头,有检查制度。

1.2.1.3 标牌标识

1)六牌一图。大门处或进门醒目处挂六牌一图(1、施工现场标识牌;2、岗位责任牌;3、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4、施工现场纪律牌;5、施工现场管理要求牌;6、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图表按省质监总站统一要

求制作挂设,要求美观大方。

2)施工区域安全标志醒目。安全标志有:1、当心触电;2、必须戴好安全帽;3、禁止吊篮载人;4、禁止烟火;5、禁止入内;6、当心吊物;7、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8、当心落物等,分别悬挂于相应位置。

3)危险区域禁令标志明显。在基坑边、坑井口、通道口、配电室、电气焊车间、发电机等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禁令标志。

4)设备一机一牌。现场要求所有的机械设备均做到一机一牌制,写清安全操作规程及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

5)在办公区与生产区结合处“进入施工现场,请您戴好安全帽”,在安全通道处有“请您注意安全”的提示性文明礼貌用语。在临街、楼面处有文明礼貌标语,例如:“施工给您带来不便,请您原谅”、“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您戴好安全帽”等。

6)施工管理人员挂牌上岗。全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二、三线配合人员、后勤人员、服务人员均挂牌上岗;牌上内容有:姓名、照片、职务、工种、项目经理部名称、编号等,管理人员为红色牌,其他人员均为蓝色牌。

7)安全帽标志:白色—管理人员;黄色—质监人员;蓝色—特殊工种;红色—施工人员。

8)服装:项目经理部统一制作工作服,上班时统一着装。

9)产品标识

①标识牌规格,在同一施工现场用统一尺寸,且不小于500×500mm;待检状态采用白底黑字,标识牌注明“未经检验,禁止使用”字样。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换为白底红字标识牌,并注明“检验合格”字样,如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采用红底黑字的标注明“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字样。

②采用的各类产品一般采用实体标识。挂牌标识,标签标识和纪录标识等方法,标识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采购时间等。

③钢材的标识,必须注明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数量、质量标准、检验依据、进货时间。

④水泥的标识。必须注明厂家、标号、质量标准、检验依据,进货时间。

⑤地材的标识。必须注明产地、规格、质量标准。

⑥建筑产品标识,如:浇注的砼柱、抹好的墙面面层,标识内容:品名、操作人员姓名、单位、检验人、检验结果。

1.2.1.4 作业条件与环境保护

1)地面工作的如:木工、钢筋、成品半成品等必须设工作棚,各种机械设备设防雨棚。

2)现场必须对污水、粉尘、废弃物以及噪音、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制定相应措施。

3)建筑垃圾

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应做到边做边清,日做日清,工完场清,现场生活区和办公区域合理设置垃圾堆放点,砌1m高砖墙围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出现场,建立“工完场清”的管理制度,并落实专人进行定期检查。保证现场的干净、卫生。

1.2.1.5 防火、防爆、防毒

1)防火、易燃、易爆管理,项目部应制定相应管理规定,成立防火义务消防队,并与各业务组(部门),各作业队签订综合治理协议书,定制度、建责任。现场仓库、油料库、木工棚等易燃区按规定设置不同性能的灭火器,由保卫部门统一管理,定期检查,保证消防器材有效使用,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2)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地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一、二级动火按陕西省有关管理规定办理。三级动火作业由班组申请,工地领导批准,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有效期限为7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否则按无证

动火论处。高层建筑(30m以上)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设消防水源接口。

3)现场使用乙炔气,氧气瓶、乙炔安全帽、防震圈必须齐全,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4)施工现场严禁作业场所吸烟,特别是易燃、易爆处,如:木工棚、油料库、配电间等禁止吸烟,现场可设吸烟室(处),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5)现场有毒材料,必须建立保管、发放、使用管理制度,设专人专库管理,使用必须有保护措施。

1.2.1.6 施工组织设计与管理

1)工程开工必须有按规定审批签字的施工组织设计,现场临时用电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创建文明工地组织设计,管理网络图等。

2)项目经理必须持证上岗,所有管理人员要有相应的法定执业资格,特别是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1.2.2 施工安全达标

1)安全管理

①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项目部必须成立现场安全领导小组,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形成竖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网络,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设部关于《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通知及公司制定的安全保证手册及有关规定。

②项目安全管理要实行目标管理,项目部与各业务部门,各作业队签订安全责任书,定目标、定措施、确保安全达标。

③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必须坚持由项目经理亲自带队的每旬进行一

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现场安全员必须进行每日巡检,检查必须有书面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能够做到定时、定人、定措施及时整改。

④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对参加施工的工人进入岗位前,均要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并对全体场内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后的经常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1、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操作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3、特殊工种的安全知识及自我保护措施;

4、新工艺、新技术实施中特定的安全技术规定;

5、特定环境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6、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性的安全技术要求;

7、事故发生后的安全再教育,在工程分包合同及所附的安全生产协议中应明确安全教育的形式,内容及相关责任。外包工享受同等的安全教育。

⑤建立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对有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一次整个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人员对施工对象从设计情况,建筑结构特点,技术要求到施工工艺等方面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以便科学的组织施工和合理地安排工序,避免发生技术指导错误或操作错误。

?在分项工程及每项任务施工前,由工程项目生产副经理和施工员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包括施工工艺、规范规程要求、材料使用、质量标准及技术安全措施交底。特别是新技术、新工艺和重点部位、特殊要求等,更要着重交待,以使施工人员能抓住重点把住关键部位的技术质量安全关。

?安全技术交底除书面交底外,必要时还可以用图表、实样、小样、现场示范操作等形式进行,同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纪录单”参加交底的有关人员和被交底人员必须签名。

⑥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工地所有特殊作业均必须持证上岗。人劳部门建有特殊作业人员名

单档案,并负责其培训和换证工作。

?上岗证由人劳部门统一保管存档;接受检查时由人劳部门提供复印件。

⑦班前安全活动遵章守纪。

?项目部要制定《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主要内容有:班组每天开展上岗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10分钟。

?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主持进行,或由班组长安全员及指定技术熟练、重视安全生产的老工人讲解。班前安全活动的内容和出席情况应明确班内专人逐日记录、备查。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对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的情况,负有指导、督促的责任。

?班前活动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a. 交底要做到有针对性和及时性,可从“五看”着手:看“天”(天气)、看“地”(环境)、看“人”(思想情绪)、看“物”(机械设备)、看“对象”(任务)。

b.必须要求个人上岗安全自查,查安全意识、查自身安全风纪,查同接受任务相应的安全用具是否完好、齐全。

c. 必须开展操作岗位安全设施检查。每日上岗操作前要求每位成员对本岗位的安全设施作例行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采取必要措施后才能开始工作。

d.严禁带有不安全因素上岗,如不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戴好安全带等。

e.反对不做安全检查就操作。

⑧工伤事故处理。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部应及时向有关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当地劳动、检察等有关部门报告,与此同时,按公司安全保证手册,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及时处理图表程序进行处理。

⑨项目部在办理许可证开工十日内,必须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填表登记(具体由项目部负责填写)。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接到备案登记

后,应在封面盖备案登记专用章后,退回施工企业二份,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应向监督机构申请对该工程进行安全评价。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盖备案登记专用章后有效。质安监督机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1.2.2.2 脚手架与平台

1)脚手架的搭设形式必须符合施工要求,满足以下要求:

○1立杆必须有底座、底座下应设垫模(20m以内横模同架宽,25m以上顺长铺设垫模);

○2脚手架必须有扫地杆;

○3小横杆每道设一根用扣件扣上;

○4剪刀撑内杆用扣件与杆连结,外层剪刀撑支点用小横杆连结,水平方向每间都要与建筑物有一个拉接点,高度不大于4m。

○5外围用密目网(作业层);

○6脚手架栏杆1.2m、18cm踢脚板;

○7设卸料平台必须固定在建筑物上;

○8钢、模脚手架不能混用;

○9单排脚手架高度不得超过15m;

○10所有架子必须经过施工员、工长、安全员、架子工共同验收合格,

方可使用,否则不得使用。

2)高层脚手架和平台搭设必须有架子搭设施工方案,有设计计算书、有审批手续方可施工,搭设必须满足设计方案,符合规范规程要求,经现场工长、安全员、技术员、架子工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高度超过15m必须搭设双排脚手架,按双排脚手架规程要求搭设、验收。

4)附着式脚手架是落地式升降脚手架,是脚手架整体性好的一大进步,一般高层建筑适用较广泛,必须具备: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是当前高层施

工较先进的脚手工具,主框架要求<8m,宽立杆间距1.5m,主体框架之间设支撑框架见附图一。

主框架应与建筑物连结生根,升降不倾斜等条件要求做到以下六点:

?支撑框架不能用扣件联接,应焊接或螺栓联接;

?防坠装置不能与起重吊装放在一个梁上,应分设;

?上升下降时,架体要至少有两点与建筑物联接或者两点固定,悬壁端小于架体?高,小于4.5m;

?升降时架上体不得站人;

?不能使用手动葫芦(倒链)做升降设备;

?升降过程中,不得设置卸料平台。

1.2.2.3 施工用电

?临时用电在5台及5台以上设备总容量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设计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由电气工程师实施,电气总工或主任工程师审批。

?工地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满足现场使用要求,符合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采用TN-S系统配电,重复接地不少于三处(即:总配电箱、末端处、中间处),每处重复接地R≤10Ω。

?整个工地采用三级配电:总箱→分箱→开关箱。设二道安全防线(PE、TQ),采用二级FQ保护(总配电箱、开关箱)。

?箱与分配电箱距离要求≤30m;分配电箱距离开关箱≤3m,接线应严格接国标规定区分接线,具体规定如下:

A(L1)颜色为黄色;

B(L2)颜色为绿色;

C(L3)颜色为红色;

N 颜色为淡蓝色;

PE 颜色为绿黄双色。

?配电箱要求用绝缘板或1.5~2mm厚的铁皮制作;必须有箱门并配锁,向内配置安装板,配电箱进出口应按其正常竖直安装位置的下底面开圆孔,要光滑不许有毛刺,并设有固定卡,箱体尺寸应符合电气安全距离的有关规定,箱体安装保护接零(接PE)也可直接装PE端子板。

?接地与防雷设计,N工作零线4Ω,PE接地不大于10Ω,塔机防雷规定不大于30Ω。

?手持电动工具:

1)现场一般场所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零。露天、潮湿场所或金属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手持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

2)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若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应有人监护,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钢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8)施工现场照明:特别是地下室、潮湿场所,采用不超过36V安全用电;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临设工程的照明宜采用拉线开关,开关安装宜符合下列要求:

1)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拉线的出口应向下;

2)其它开关距离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严禁将插头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架上装设开关。

⑴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面资料;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技术交底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替管理,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⑵临时用电检查规定:建设公司每半年检查一次,工程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施工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⑶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1.2.2.4 “三宝”与“四口”

1)安全帽

?安全帽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不准把安全帽抛、扔或坐、垫;

?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安全帽。

2)安全带

?安全带必须符合GB6095—85规范要求,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安全带使用2年,必须全面检查一次,不合格不得使用,如合格,对抽样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使用频繁的绳、安全带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的坚硬物体。

?安全带使用应高挂低使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3)安全网

?安全网(包括立网和平网)必须符合GB57-85标准要求,建筑物周围围护用密目安全网,符合200目/100cm2标准要求,立网不能代替平网,安装时,每一个原结点上,边绳应与支撑物(架)靠紧,并用一根独立的系绳连接,系结点沿网边分布,其距离不得大于75cm,系结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而容易解开,受力后不会散脱的原则。

?多网连接使用时,相邻部分应靠紧或重迭,连接绳材料与网相同,强度不得低于其网绳强度。

?在输电线路附近敷设安全网时,必须预先请示有关部门并采取适当的防触电措施。

?首层设安全网,安装平网应与水平面平行或外高里低,一般以倾斜15o

为宜。

?安全网的负载高度一般不超过6m,但最大不超过10m,并必须附加钢丝绳缓冲等安全措施。负载高度5m(含5m)以下时,安全网应最少伸出建筑物或最边缘作业点2.5m,负载高度5m以上至10m时,应最少伸出3m,对使用中的安全网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当受到较大冲击(人体或相当于人体的其他物体)后最少更换安全网或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直至达到要求。

?必须经常清理安全网上落物保持其表面清洁。

4)“四口”、“五临边”防护必须规范。具体规定:

?“四口”防护,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楼层边沿、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物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电梯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平网。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边长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

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砼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

⑴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⑵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它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⑶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⑷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⑸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种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⑹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⑺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⑻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ф48×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以其它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焊按固定。

⑼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1.2.2.5 模板支撑。

1)模板工程施工前,要进行模板支撑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并经上一级技

术部门批准。设计不仅有计算书而且还要有细部构造的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边接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详细注明,方案应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程序,方法及安全措施。模板工程安装完毕,必须由技术负责人按照设计要求检查验收后,才能浇筑砼。模板支撑的拆除,必须确认砼强度达到拆模强度要求时,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模板堆放高度一般不超过2m,大模板存放必须有稳固措施。

2)基坑支护主要指施工现场的基坑,基槽施工,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按照土质情况和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对较深的沟坑,必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对于边坡和支撑随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按照规定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确需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3)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4)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变形超过规定,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5)支模应按顺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6)支撑4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m的,可使用马橙操作。

7)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8)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拆除时注意不得损坏模板和构件。完工后,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9)拆除薄腹、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斜。

1.2.2.6 塔吊提升设备

1)塔吊安拆作业由公司塔机安拆队负责,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拆必须由设备专业技术员制定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批方可有效。

2)建立拆装前零部件检查制度。由拆装工长组织人员对即将安装拆卸顶升、接高、锚固的塔吊进行详细的检查,重点是主体结构(焊缝变形)安全装置,电气和液压零部件,锚固联接件等。检查完毕后确认安全可靠后,要及时办理书面手续,方可进行拆装作业。

3)拆装检测验收制度

①塔吊安装完毕,需进行自检和交检。自检由拆装组自检,合格后进行交检,交检由工长和机长进行,内容包括:金属结构、绳轮钩系统、传动系统、电气系统、安全保护装置等,并进行试运行,还包括:顶升、接高、锚固等作业的验收。

②验收合格后,作业工长填写验收单,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和写出检验意见。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起重设备检测中心验收发证后方可使用。

4)技术安全交底制度

①按照编制的拆装方案分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②拆装工长根据方案及作业条件,制定本次作业中应遵守的安全条例

和技术条件要求。

③作业前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个人知道自己的作业内

容及安全注意事项和技术要求。

5)塔吊实行三级保养制度

①每班保养以检查、清洁和润滑为中心,由司机按工作前,工作后进行;

②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中心,按润滑表加油,通过检查,由司机负责执行;

③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正为中心,由专业保养人员承担,司机协助。

6)塔吊的管理制度

①对使用年限较长,接近报废年限的塔机,使用时必须减速,减负荷运行,并派素质高的司机操作。

②加强塔机的维修保养作业,定期作好安全检查,确保塔机技术完好,特别是四限位装置齐全有效,防止事故发生。

③塔机停置时间超过三个月,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司施工技术、质安处等有关部门检查鉴定,认可后方可使用。

7)提升设备的安装

①必须按高处作业人员要求,经过培训上岗;

②根据提升机的类型制订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和检修制度。

③对每台提升机要建立设备档案,其内容应包括验收检修、试验及事故情况。

④配备经正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⑤提升机的天梁应使用型钢,宜适用两根槽钢,其截面高度应经计算确定。

⑥提升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小于6m。提升机应具有下列安全装置并满足其要求:

?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

?断绳保护装置。

?设置吊篮安全门。

?上料口防护棚,低架提升机应>3m,高架提升机应>5m,其材料采用50mm 厚跳板或采用二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不小于600mm。

?设置超高限位装置。吊篮提升到最高处时,吊篮离天梁(应不小于3m)处,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

?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

⑦设信号装置。由司机控制各楼层使用提升机装卸物料人员清晰听到。

高度较长时间可采用对讲机传递信号。高架提升机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设置下极限位器;?设置缓冲器;

?超载限位器;?设通讯装置。

⑧提升机电气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同时在主动机的主回路上装设短路、失压过电流保护装置。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运行必须大于1000Ω/V。

⑨提升机附墙架必须设置在建筑物的楼板、砼柱上固定,其间隔一般不大于9m。(且在建筑物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⑩龙门架的缆风绳应设在顶部高度在20m以内时设置一道缆风绳,超过20m,但小于30m时应加设一道缆风绳。

⑴缆风绳必须用钢丝绳(直经不小于9.3mm)严禁用铅丝、钢筋、麻绳等代替。

⑵缆风地锚可采用木直径不小于200mm,埋深不小于1.7m,并在桩的前上方和后下方设两根横档木。当采用钢管(φ48×3.5)或角钢(L75×6)时,不少于2根,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少于1.7m,桩顶都有缆风防滑措施。

1.2.2.7 中小型机械设备

1)现场使用的主要设备有:变压器及配电装置、塔吊、外用施工电梯、砼布料机、搅拌机、电焊机、电锯、电刨、自动刨、打夯机、振动棒、平板振动器、钢筋对焊机、切断机、弯曲机、钢筋竖向电渣焊机、水泵、电气焊设备等。

2)以上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等均应遵照JGJ33—8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

3)严禁国家强制淘汰机械设备的使用。

4)以上设备的进场必须经过检查维修保养,经验收合格方可安装使用。

5)操作以上机械的特殊工种均持证上岗,做到一机一牌、定岗、定人、定机、责任明确,保证机械的正常安全运转。

1.2.3 工程质量创优

1.2.3.1 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根据建设部印发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制》和公司制定的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项目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制、总分包质量责任制、技术交底制度、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挂牌制度、过程检测制度、质量否决制度、成品保护制度、质量文件记录制度、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等,制定奖罚措施。

1)制定《消灭质量通病和消灭不合格工程的措施》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应该根据以往施工过的工程经常发生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通病,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工程项目质量计划时,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通病的预防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②施工人员在技术交底中,重点应向班组交底防治通病的部位和主要方法。在实际施工中,经常检查施工人员是否严格按规定的工艺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③施工班组要针对消除质量通病,认真学习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在常见的通病部位精心施工,保证质量。班组成立QC小组应把防治质量通病作为课题,运用PDCA的方法,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使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得到改进;

④质检员对质量通病部位,要认真检查,及时反馈质量信息,使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时掌握措施的有效性,调整措施、控制质量。

2)质量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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