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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购回_案例

老王年近四十,经营着一家中型文具公司,平时喜欢做一些证券投资,在国信证券开户并交易时间长达五年。2012年5月底,由于原材料价格面临上涨的风险,老王决定出资200万元用于囤积原材料及相关商品。但考虑到其大部分闲置资金(逾500万元)已投入证券市场,且对于后市的收益率预期较高,老王陷入了卖与不卖的纠结之中。纠结的老王来到营业部,找到业务经理。业务经理向他推荐了国信证券新推出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建议老王将证券以约定价格(市价的一定比例)卖给国信证券,获得资金,并在未来一日期向国信证券买回证券。

该业务的优点是:

1、买回价格仅与约定价格有关,不受买回时市价的影响。

2、在证券卖出期间,证券的相关权利仍然为老王所有,并于权益登记日划转至老王账户。

老王听后颇为心动,在详细了解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知识、规

则和风险后,决定申请办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办理资格审查和授信审批

5月29日,老王到营业部提交了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原件以及5月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查询版)。在柜台打印

老王的“约定购回”经

的资金对账单显示,老王的普通账户有现金资产20万元,持有A股票10万股最新市值为158万元,持有B股票10万股最新市值为360万元,账户总资产538万元。

营业部审核老王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指导老王填写《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申请表(个人版)》及在《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风险揭示书》上抄写风险揭示内容及签字,并对老王进行适当性评估和分类评级,办理营业部初审手续。经初审无异议,老王预签《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客户协议》。

营业部通知老王等候最终审批结果。随后,国信证券总部对老王进行资格审查、等级评定和授信审批。老王申请额度260万元,其提交的国信资金对账单资产总额538万元,最后获批额度260万元。老王资格与授信审批通过后,国信证券总部办理《客户协议》签署手续,并将客户联、营业部联寄送回营业部。营业部通知老王最终审批结果。

办理交易

1、初始交易

老王于6月8日持有效证件到营业部领取客户协议,并同时申请将

其持有的B股票10万股用于91天的约定购回。由于B股票6月7日收盘价

为38元,折扣率为0.6,则初始交易金额上限=100000×38×0.6=228

万元,老王的初始交易金额为200万元。按国信证券6月8日公布的91天

约定购回利率9.15%计算,老王的到期购回金额=2000000×(1+91/365×

0.0915)=2045624.66元。

营业部核实老王身份,指导其填写《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协议书》,办

理《交易协议书》签署和《一般交易审批表》初审手续。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部根据营业部上报的《交易协议书》和《一般交易审批表》,履行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后,在交易时间内向交易所进行委托申报。老王提出交易申请至委托正式发出期间,其帐户内B股票10万股足量。

在收到交易所成交回报后,交易即告成立。当日B股票收盘价为38.5元,则老王的履约担保比例=(100000×38.5)/2000000=192.5%。

2、追加履约担保

6月19日,B股票跌到25.8元,此时履约担保比例=(25.8×100000)/2000000=129%,进入风险处置状态。营业部在当日收市后通知老王在2个交易日内采取履约保障措施,包括提前购回或追加履约担保,使履约保障比例超过150%。

老王于6月20日持有效证件到营业部,申请将其持有的A股票5万股用于追加履约担保,其普通账户内剩余现金资产20万元,A股票5万股。

营业部核实老王身份,指导其填写《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协议书》,办理《交易协议书》签署和《一般交易审批表》初审手续。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部根据营业部上报的《交易协议书》和《一般交易审批表》,履行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后,在交易时间内向交易所进行委托申报。老王提出了交易申请至委托正式发出期间,其帐户内的A股票5万股足量。

在收到交易所成交回报后,交易即告成立。当日A股票收盘价13.4元,B股票收盘价26.5元,则追加成功后履约担保比例=(13.4×50000+26.5×100000)/2000000=166%,处于正常状态。

3、购回交易

(1)到期购回

9月7日合约到期,老王普通账户内现金资产220万元,A股票5万股,到期购回金额足额。国信证券融资融券部在交易时间内向交易所进行申报。在收到交易所成交回报后,交易即告成立。

(2)提前购回

7月2日,B股票公告涉及要约收购,营业部通知老王在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提前购回该笔合约。

老王于7月4日持有效证件到营业部申请提前购回。营业部核实老王身份,指导其填写《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提前购回交易协议书》,办理《提前购回交易协议书》签署和《一般交易审批表》初审手续。

老王普通账户内现金资产220万元,A股票5万股,提前购回期限为26天,提前购回利率按原到期购回利率9.15%计算,提前购回金额=2000000×(1+26/365×0.0915)=2013035.62元。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部根据营业部上报的《提前购回交易协议书》和《一般交易审批表》以及老王账户内资金足额情况,履行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后,在交易时间内向交易所进行委托申报。在收到交易所成交回报后,交易即告成立。

(3)延期购回

老王要求延期至2012年12月7日购回,须至少在原合约到期前5个交易日(含)持有效证件到营业部申请延期购回。

老王于8月28日持有效证件到营业部申请延期购回。营业部核实老王身份,指导其填写《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延期购回交易协议书》,办理《延期购回交易协议书》签署和《延期交易申请审批表》初审手续。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部根据营业部上报的《延期购回交易协议书》和《延期交易申请审批表》,履行审批的程序。

若审批通过,融资融券部根据《延期购回交易协议书》内容,在交易时间内向交易所申报委托。在收到交易所成交回报后,交易即告成立。延期后合计购回期限为182天,延期购回利率按国信证券6月8日公布的182天约定购回利率9.35%计算,则延期购回金额=2000000×(1+182/365×0.0935)=2093243.84元。

若审批未通过,融资融券部向营业部反馈审批意见,营业部通知老王于9月7日进行到期购回。

(资料来源:国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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