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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有效)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有效)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有效)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支付结算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在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其它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拥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出投资款等外部存款。

第三条适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四条原则

公司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公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所有收支都必须符合审批程序,出纳才能办理。

第二章现金收支业务管理

第五条基本原则

1、公司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本制度的规定。

2、财务部是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的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财务部统一办理,禁止其它部门受理现金收支业务。

3、会计、出纳人员应严格遵守职责分工。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营业收入的现金由收款员负责办理。

第六条现金收支、保管规范

1、行政性现金收入(非营业性收入)须由出纳人员开出收据,经主办会计复核无误签字确认后作为收款凭证,出纳点验现金后,在收据或正式发票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后方可入账。

营业性现金收入须由开票员开具正式发票,收款员复核点验现金后在正式发票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后方可入账,开票、收款不兼容。

如收到假钞,应及时向财务部经理汇报,并由收款人负责赔偿损失。

2、营业现金收入要当天入账,当天送存银行。银行已下班后收取的现金在2万元以下的,经财务部经理同意后,可在第二天上班后1小时内送存银行,禁止坐支;超过2万元时需报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在第二天上班后1小时内送存银行。

交存或提取现金在10000元以上时,应使用公司车辆,公司行政部应保证财务部交存或提取现金使用车辆。交存或提取现金在50000元以上时,应由财务部两人以上同往。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参照上述程序办理送存银行手续。

3、各事业部库存现金限额不得超过20000元,须提高库存现金限额的必须报公司批准。特殊原因需提取大额现金(50000元以上)应提前与开户银行预约。在节假日期间,严禁存放5000元以上现金。

4、出纳人员应做好保险柜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险柜钥匙必须随身携带,禁止在办公室抽屉过夜或任意乱丢。保险柜密码不得告知他人,同时另外封存一份留存档案室保管。

5、现金支出业务必须经过资金使用审批流程且提供在授权范围内批准的付款、报销申请单,出纳才能付款。款项付讫后,在付款、报销申请单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后入账。现金付款所附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未经上述审批程序,或未经授权人批准,或越权审批,或违法、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出纳人员必须拒绝付款,否则由出纳人员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6、现金的使用范围: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严禁超范围使用现金。

⑴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⑵个人劳务报酬;

⑶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⑷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⑸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⑺经核准的特别备用金(各事业部日常零星支出、行政部经理、采购员采购备用金)。

⑻退客户余款不足1000元及以下的支付,其原为现金收入的预收营业款项。

7、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做到日清月结。

8、出纳人员应每日盘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核对,每月末主办会计会同出纳人员一同盘,出纳人员填制现金盘点表,由主办会计复核。保证账款相符,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财务部负责人。长款一律归公,短款由出纳和主

办会计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人,并由责任人负责赔偿。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财务部负责人及主办会计每月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抽查方法同上,以保证账款相符。

9、借款或报销等业务使用现金凡一次金额在10000元以上(含)的,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出纳人员,以便出纳人员筹款备付。

第七条借款与报销规定

1、公司及各事业部不准发生对个人非公用途的任何借款。

2、零星采购、业务招待、预付费用、差旅费(包括参加外部会议或培训)和经核定的特别备用金,从公司各事业部借支。

3、各事业部的特别备用金应根据实际需要,每年核定一次额度,在核定的额度范围内周转领用。如借款人工作岗位调整需办理还款重借手续,年度终了时,借款人应当结清年度的备用金借款,次年凭核准的备用金额度办理借款手续。

4、预付费用和业务招待性质的借款应当在借款之日一周内报销或还款,购买物品在借款之日起一个月内报销或还款,差旅费借款应当在出差归来7个工作日内报销或还款。

5、凡因公需要借用现金,借款人应先填写借款申请单,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借款事由及“借款”字样,经其所在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对其用途等严格审核,报经有审批权限的负责人批准后,交财务部出纳,出纳据此办理付款手续。

6、费用报销票据的填写与粘贴。报销人凭有关原始票据填写报销申请单,要求数字准确规范、书写清晰、合计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并应将票据分类整齐地粘贴在单据粘贴联上(应让出左上角)。

⑴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阿拉伯金额合计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

⑵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者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阿拉伯数字,不得用符号“——”代替。

⑶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

⑷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⑸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阿拉伯金

额数字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6、超过期限(指第七条第2项规定)未办理报销手续或还款手续的,财务部应进行催收。经催收无正当理由仍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财务部有权从其工资中将所欠款项扣回,但每次扣款应以不超过本人当月工资的20%为限,直至扣回全部借款款项;无正当理由超过借款期限处以相应罚金。

当年的费用必须在当年内报销,跨年不准报销。

7、财务部门对原借款未结清又重新借款的,有权拒绝办理付款手续。

8、财务部门应当坚决抵制、及时汇报无视费用报销审批手续、支付手续的行为。同时应当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报销人符合规定的报销手续情况下,应当随时给予报销。费用报销(含审批过程)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其它工作时间不予报销费用。

9、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费用报销的审批和支付手续,不得借故逃避、刁难财务的监督,更不得打击报复财务人员。

10、现金支出和费用报销时,违反本规定,出现下列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处以经济罚款直至行政处罚:

⑴报销时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除退回所报销金额外,还应根据公司《过失处罚管理细则》规定进行处罚;

⑵借款超出时限,无正当理由不报销又不还款的,除可以从其工资中扣回所欠款项外,超出时限的天数每天处以借款人所借金额1‰的罚款。

⑶越权批准用款,财务人员、不抵制、不汇报的,批准人和相关人员按公司《过失处罚管理细则》规定进行处罚。

⑷滥用职权,借故逃避、刁难财务监督,甚至打击报复财务人员的;违背原则、放弃监督,甚至同流合污的按公司《过失处罚管理细则》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禁止行为

本制度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超出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

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

3、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4、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5、利用账户替其它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6、将公司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7、设立“小金库”或保留账外公款。

如发生上述行为,除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外,还应按公司《过失处罚管理细则》进行处罚。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

第九条除了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可直接使用现金进行结算的项目外,其它收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第十条银行账户管理

1、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公司的银行账户(含网上银行, 下同),其它任何部门不得以公司名义开立银行账户。

2、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公司经营活动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3、财务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及时清理销户。

4、银行账户印鉴(简称预留印鉴,下同)由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章组成,预留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制;即:财务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公司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章由出纳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代管,财务负责人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并将其委托代管人报告上级领导。

5、银行存款发生支出业务时,对各项原始凭证,如发票、合同、协议和其它结算凭证等,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和主办会计复核、具有相关审批权限的事业部领导审核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6、银行存款发生收入业务时,所有银行入账单据、收据、发票等收款凭证必须有经主办会计复核。

7、出纳人员应逐日、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

第十一条银行票据管理

银行票据是指现金支票、银行转帐支票、银行电汇凭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

㈠支票:支票包括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支票。

1、支票使用范围,必须严格按以下范围使用支票:

⑴提取备用金;

⑵办理转账支付职工工资及各种工资性津贴;

⑶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手续;

⑷办理支付同城货款结算;

⑸办理客户还款;

⑹经总经理批准的特殊情况(如网上银行操作系统临时性损坏时急需支付款项可采用转账支票进行支付)。

超过现金、支票使用范围规定的各项支出,不得签发支票,一律通过网上银行操作平台或以汇票进行支付。

2、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人员负责,并登记支票购买、领用登记簿,《支票购买、领用登记簿》由主办会计保管。出纳人员购回支票后必须进行登记,登记购买日期、开户行名称、购买支票起止号码等内容。出纳人员不得同时保管一本以上同一开户行的支票,未启用的支票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出纳应按支票号码顺序按本领用,领用时应将上本已使用完的支票的封皮和作废的支票交回,并由主办会计核对支票使用登记簿,确认支票都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如发现支票使用异常,应立即向财务部负责人汇报,由财务部负责人负责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印鉴、支票不得与现金及有价证券存放于同一保险柜内。

4、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对签错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㈡银行电汇凭证

银行电汇凭证管理同支票管理。

㈢银行承兑汇票

1、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流程:出纳人员根据复核审批手续齐全、付款方式注明“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字样的付款、报销申请单,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申请书”、“银行承兑协议”(一式肆份)、“开立保证金申请书”(一票一份)、“保证金收款通知书”(一票一份),并附齐银行要求提供的资料。经主办会计复核无误后,申请用印及签发转账支票(一票一份)。

银行要求提供的资料包括:付款方式注明“银行承兑汇票”字样的销售合同、发票(发票联)、上月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等,均为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银行承兑汇票办理完毕后,出纳人员必须当天通知用款申请人,用款申请人领用银行承兑汇票时,出纳人员必须要求其在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并注明“原件已收妥”字样。收款单位从用款申请人处领取银行承兑汇票时,用款申请人必须要求对方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专用收据”或在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并签字签收,方可将银行承兑汇票交付收款方。银行承兑汇票专用收据或签收的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必须于当天送交出纳人员。

3、业务部门取得银行承兑汇票时,应检查下列事项是否完整;是否经过背书,背书是否连续完整。对事项不完整、背书不连续或涂改的汇票应予以拒收。业务部门必须当天将银行承兑汇票送交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负责送交银行验票,防止收受假票。

⑴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⑵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⑶确定的金额;

⑷付款人名称;

⑸收款人名称;

⑹出票日期;

⑺出票人签章。

4、出纳人员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应立即登记“应收票据备查登记簿”,逐笔登记每一张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票面金额、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贴现日、贴现率、贴现净额、收款日期、收款金额等事项。并将复印件移交主办会计入账。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出纳人员必须将银行承兑汇票提交银行办理托收手续。

5、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批准的付款/报销申请,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栏处填写被背书人全称,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后并复印,登记应收票据备查簿。交接手续同第十一条第㈢款第3条。

6、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公司流动资金不足时,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可将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办理贴现。出纳人员填写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申请书,并附齐银行要求的相关资料。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栏加盖预留印鉴。银行要求提供的资料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财务联)、上月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等,均为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登记应收票据备查簿。

汇票贴现金额=汇票到期金额-贴现利息

汇票到期金额=汇票票面金额×(1+汇票票面利率×汇票期限)

贴现利息=汇票到期金额×贴现天数×(贴现月利率÷30)

贴现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

㈣商业承兑汇票。

原则上不收取商业承兑汇票,收取商业承兑汇票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商业承兑汇票管理参照银行承兑汇票执行。

第十二条网上银行管理

1、网上银行业务范围。用于货款、费用的电汇、转账支付,不符合规定的均不得进行网上银行业务交易。

2、严格执行一人一卡二密(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制度。复核员和制单员、主管和制单员必须无条件地分设身份,分开保管卡、密,实行一人一个身份,一个USBKEY,二个密码制度。

3、坚持操作员分级授权制度。针对不同的复核员和制单员,应有相应的资金限额,超过限额的,由计算机直接认定信息无效。复核员权限在10万元以内,超过10万元由主管审批授权。

4、坚持定期不定期的换密制度。每一个操作员都必须经常更换自己的密码,并由财务部经理进行监督检查。按以下过程操作:

⑴先由操作员当面(当着换密检查员的面)以旧密码进入网上银行系统,此时检查员已知晓旧密码。

⑵检查员暂时回避,操作员修改密码,完成后退出系统。

⑶操作员再当面以旧密码进行操作,此时若系统不准进入,则表明密码已更换,检查员做好有关记录,双方签字。

5、及时注销制度。一旦发生普通操作员遗失USBKEY,由主管立即对该用户进行注销处理,重新办理登记,并做好记录;发生主管遗失USBKEY,应立即到银行办理注销处理,重新办理USBKEY。发生密码泄露则应立即更换新密码。

6、建立替岗制度。对于各操作员因休假或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相关职责时,需要建立替岗制度。替岗人员的设置仍要遵循一人一卡一密原则,同时应做好交接记录。

7、事后稽核制度。复核(或主管)应于每月末打印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与网上银行系统的银行账进行业务和余额的核对,以及时发现差错,进行更正。

第十三条 POS结算管理

1、POS机由出纳或收银员负责保管,出纳和收银员要对POS机的操作员号和录入密码,要严格保密不得外涉,严格禁止其它人员操作。

2、客户在消费时,要客户提供身份证,核对身份证与银行卡持卡人是否一致。

3、出纳或收银员必须仔细核对消费发票金额与输入POS机的消费金额是否一致,打印“厦门银联签购单”交持卡人确认签字,作为会计原始凭证,同时再打印一联“厦门银联签购单”交客户。

4、出纳或收银员在当日营业结束,打印POS机当日交易记录,与银收日报表和银行入帐记录核对无误。

5、出纳或收银员不得代客户或其它人员用POS机刷卡套取现金。

6、与公司相关联业务交易的,如代收挂牌费、代收保险公司保费等,为方便客户,要相应收取0.1%的手续费。

第四章资金计划、执行、报告

第十四条基本原则

1、公司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

2、年末根据预算编制下一年度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的批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随预算的调整而调整,调整程序同预算调整。

第十五条资金计划的编制

1、每月25日前各部门按照规定的格式在预算内编制下一月度的资金使用计划(见附件二),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财务部,财务部经理进行初审,平衡汇总后报事业部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下发执行。

⑴售后服务收入、车间设备购置、设备维修、工具采购等款项由售后部编制资金计划;

⑵整车、精品、新车保险收入、整车采购支出由销售部编制资金计划;

⑶备件、精品、辅料采购支出、外协加工费用等由备件部编制资金计划;

⑷办公设备购置及设施维修、办公用品采购、人力资源费用(含保险、公积金)由行政部编制资金计划;

⑸财务费用、税费支出由财务部编制资金计划;

⑹其它费用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编入本部门资金计划,如相关部门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资金计划包括资金收入计划和资金支出计划两部分(资金收入是指预计的各项收入;资金支出是指经营中采购支出、税费支出、固定资产支出、以及各项费用等)。

第十六条资金计划的执行

1、各部门应该由专人负责制定资金计划和记录使用情况,定期与财务部对账。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资金的使用负领导责任。

2、未编入资金计划的支出,原则上财务部可以拒绝办理。确因外界情况变化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而且是必须的支出,经审批后财务部予以安排资金进行支付。

第十七条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1、财务部出纳人员每日编制资金收支日报,经主办会计复核,报财务部负责人。

2、财务部负责人每月总结当月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报总经理,并在办公楼会议上公布。

第五章资金使用的审批

第十八条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严格的资金审批制度,对于违反审批程序的资金使用申请,财务部必须拒付。

1、各部门的资金使用,实行“年度预算、月度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

2、各类资金使用无论是业务经办前的计划性借款与预支、还是事后报销均遵循谁经办业务谁办理支出的原则;

3、各项资金使用遵循先到票后付款的原则,预付款项的支付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

4、整车、备件采购货款支出以汇票、电汇结算,预付款额度由事业部总经理掌握;外购件如精品、辅料等先提货按次月或销后结算;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付款方式首选为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期限3个月以上;

5、董事会成员、股东可以查阅公司各项财务审批事项。

第十九条资金使用类别

采购支出:指公司经营活动中,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业务所发生的支出。

费用支出:指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具体有办公费、办公用品购置、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劳务费、会务费、办公日常维修维护费、车辆费用、保险费、利息支出等。

税费支出:指公司经营过程中需支付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资本支出:指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固定资产采购、新建工程、技改工程、大修工程等业务所发生的支出。

对外投资:指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增加公司价值为目的,将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等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而获得一项股权性资产或债权性资产的行为,比如公司购买股票、债券、投资于其他公司等。

非经营性支出:指公司用于捐赠、咨询、租赁业务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条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

资金使用审批权限表

符号说明:△经办、草拟、提出;○复核、审核;√报备、备案;☆批准、核准。

注:①“预算内”是指在年度(单项)预算中符合明细项目名称、资产(设备)名称、型号的明细项目内容和金款。

②“采购付款”是指符合预算中的车型和配件、精品辅料必须品种单价、供应商名称,且整车和配件、精品、辅料的付款去向必须是品牌代理的制造厂和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企业,并与预算的供应商一致。

③“预算外”是指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事项;

④以“√”符号报备的,属预算内的事后按月列明细表报备;预算外的必须事先报备。

第二十一条资金使用申请必须提供相关附件资料,相关附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已签署的合同及其附件;

2、支付进度款的,必须提供进度证明;

3、设备、材料、固定资产、其它办公用品等购置类付款须有验收人签字,并提供验收单;

4、收款单位提供的合法正式发票;

5、收款单位与合同单位不一致时,须合同单位向我司提供付款合法委托书;

6、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的事项必须有同对方单位达成的补充协议;

7、其它能够说明该项付款真实、准确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原始证明文件、法律文件;

8、法人单位之间(指汽车公司、贸易公司、工业公司之间)的资金调拨须法人单位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签批的资金调拨申请函。

9、事业部(专营店)之间在一个法人单位内资金调拨由法人单位的总经理签批的资金调拨申请函。

10、其它财务部门认为必须的资料。

第二十二条资金使用审批一般流程。

资金使用类别不同,资金使用申请审批流程不同(详见附件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图),资本支出、非经常性支出审批流程参照费用支出审批流程,同时不得违反以下基本原则。

1、经办人在申请支出时,必须就支出的原因予以说明,附全所有资金使用的附件资料;

2、各职能部门经理应对本部门资金使用申请的真实性负责,并签字确认;

3、财务部对提交的资金使用申请应就其合规性、合法性、预算额度进行审核,财务复核人应就资金使用的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签字确认,财务部经理应就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预算额度进行审核,签字确认;

4、经办人持财务部门签认的付款、报销申请单根据审批权限送交审批;

5、出纳根据批准后的付款/报销申请单办理记账、付款手续;

6、收款人签字确认款项收妥(转账以银行凭条为准)。

第二十三条资金使用审批特殊流程

特殊流程仅适用银行代扣代缴的水电费、通讯费(含传真、小灵通、手机、固定电话)的支出。

银行代扣代缴的委托收款手续由财务部负责办理申请手续,经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向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手续。

银行代扣代缴的款项扣款后,出纳人员在扣款的次日内向行政部提供扣款证明、发票,没发票的行政部根据扣款证明向相关单位索取发票,并负责复核发票内容的真实性与正确性,按资金使用一般审批流程进行签字批准后,主办会计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预付账款”。

第二十四条每项付款必须经过有审批权限的公司领导签字和财务部经理签字确认后,出纳人员方可办理。如审核、批准人不在公司,款项又必须支付,出纳必须通过电话向审核、批准人请示,待其同意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同时应在审核、批准人返回公司后的当天补办审核、批准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00八年八月三日

附件一:

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图—采购支出

附件二:

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图—费用支出

附件三:

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图—税费支出

附件四:

部门: 申请月份: 编制日期:

批准: 财务: 部门: 制表: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资金运用程序,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上海电气《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关于加强资金基金集中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主要规定了公司对货币资金管理的责任、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等管理规定。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 第五条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企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企业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

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八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九条公司应按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使用现金,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须对外支付的款项在2000元(含)以上的应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对于支付给个人超过2000元(含)的,则通过网上银行划入个人的账户。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对于库存现金的规定如下:集团本部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20000元,其他分公司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10000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结账时必须将库存现金与日记账余额核对,月终时与总账核对,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实一致。 第十三条现金盘点采取每周盘点和每月盘点两种方式。每周盘点的时间为每周五下班之前,每月盘点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之前。 如遇节假日或有特殊事项导致在规定的盘点日无法盘点的,可以报请领导批准后调整盘点日。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之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强化企业资金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范围 适用于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工作。 3、职责 财务中心负责货币资金管理,各部门配合执行。 二、现金业务管理 1、现金业务核算程序 (1)、审批 对现金资产实行严格的限制接管措施,业务经办人员办理现金收、付业务要得到授权许可,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审核 在编制现金收款或付款凭证前,主办会计审查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基本内容的完整性,处理手续的完备性,经济业务的合规、合法性,并签字盖章以示审核。 (3)、收付 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款和付款凭证收款或付款,收付完毕,在现金收款或付款凭证以及所附原始凭证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并签字盖章以示收付。 第 1 页共 5 页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之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4)、复核 记账前,由复核人员审核现金收付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基本内容的完整性,处理手续的完备性,经济业务内容的合规、合法性,以及所反映的收支内容和金额与原始凭证的一致性,并签字盖章以示复核。 5)、记账 ( 一切现金收付业务都应及时按先后顺序入账,避免由于日期的颠倒、任意调剂来掩盖不正当的挪用现金或者舞弊行为的出现。设置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总账。 (6)、对账 主办会计与出纳人员核对现金日记账与总账的发生额和余额;出纳人员核对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的实存数量,并签字盖章以示核对。 (7)、清点 出纳人员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实有数,并与日记账余额相互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8)、盘点 主办会计和出纳应当定期(每月月初盘点上月)或不定期地清查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2、现金业务内部控制管理 (1)、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日常管理,不得兼管或临时代理凭证的录入和会计稽核;不登记除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外的其他帐簿或台帐;不参与任何购、销业务和实物收发;对保管的有价证券的安全 第 2 页共 5 页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之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负责。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规范资金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的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如各类票据保证金)。 2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原则 2.1 严格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 2.1.1 财务部设置出纳岗位,负责现金的保管与收、支业务,其他人员不得保管和支付现金;出纳不得兼任稽核、往来帐项的管理及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2.1.2 出纳暂时离岗时,可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会计人员代为收款,出纳返岗后,必须立即将款项交给出纳,并办理交接手续。 2.2 内部稽核制度 2.2.1 各类收款凭据必须连续编号,使用时按编号顺序开具,不得跳开。 2.2.2 各类收、付款凭据一经开出,应即加盖收讫、付讫印章,收、付款人签名,防止重复收付款。 2.2.3 所有收、付款单据严禁套开、涂改,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2.2.4 严格按公司规定审批权限和支付流程进行付款,对审批手续不

完整或原始单据不合规的付款业务,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2.2.5 货币资金业务原始凭证必须于次日转交会计,并随时登记货币资金流水账。 2.3 盘点与报告制度 2.3.1 财务部必须每月组织现金不定时盘点,并填写《库存现金盘点表》;财务负责人有权随时核对出纳库存现金,并将核对情况作出书面报告。 2.3.2 每月10日前由出纳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人员负责审核,及时清理未达账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3.3 出纳必须定期向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汇报资金情况,每周上报资金周报。 3 现金管理制度 3.1 营业款管理必须遵循公司收费管理制度。 3.2 库存现金管理 3.2.1 库存现金使用范围:支付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各种奖金、劳务费、劳保、福利费、差旅费、2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3.2.2 严禁公司各部门设立小金库,严禁私自收款,严禁公款私存,一经发现按公司收费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及流程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及流程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货币资金业务主要包括: (一)现金收支; (二)银行存款收支; (三)其它货币资金收支; (四)现金盘点及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调节; (五)票据及印章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要实现的控制目标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设置明确。 (二)货币资金业务流程合理、完整。 (三)货币资金业务都经过适当级别的批准。 (四)货币资金业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和准确。 (六)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章岗位职责及授权批准 第四条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应当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的岗位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稽核; (四)票据的保管与印章的保管。 (五)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货币资金业务的相关岗位职责与授权审批: 部门或岗位职责与权限 总裁(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批; (2)对《资金支出计划表》以外的 支出申请进行审批; (3)对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 (含1万元)资金支付每月进行复 核; (4)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金 支付审请的审批; (5)各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的批 准; (6)销户申请的批准。 总经理(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核; (2)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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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18 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制订本制度。 “公司”)及其成员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微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企 业的货币资金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规,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等制订。 第四条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实施货币资金业务管理中,应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关键环 节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2、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核对、清理应当 严格有效,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记录;银行 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五条本制度所述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岗位分工和授权审批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货币资金业务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 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牵制和监督。做到: (1)钱账分管; (2)收付款申请人、批准人、会计记录、出纳、稽核岗位分离,不由一人办理 收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3)出纳人员不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 登记工作。 第七条公司关于货币资金业务实行归口办理的办法,具体如下: (1)公司的一切收付款业务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并且只能由出纳办理; (2)非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公司的货币资金; (3)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立的结算户办理; (4)收款的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的专人开具。 第八条公司货币资金使用按金额大小、业务性质及责任大小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 度。财务部门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批准制度。

财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财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的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的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1)金额在1 000万元以下的,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2)金额在1 00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3)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2次。 (4)办理汇票须提前2天通知财务部。

XX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200929022615)

厦门福慧达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货币资金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制订。 第四条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货币资金业务管理中,应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 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审批流程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 科学合理; 2. 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 核对、清理应当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 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 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五条本制度所述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货币资金业务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牵制和监督。 1. 钱账分管; 2. 收付款申请人、批准人、会计记录、出纳、核查岗位分离,不由一人 办理收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3. 出纳人员不兼任核查、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

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公司关于货币资金业务实行归口办理的办法,具体如下: 4. 公司的现金收付款业务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并且只能由出纳办理; 5. 非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公司的货币资金; 6. 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立的结算户办理; 7. 收款的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的专人开具。 第八条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原则上三年换一次。 第九条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按金额大小、业务性质及责任大小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 1. 一般经营支付须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发生的费用由董 事长审批。总经理如需对其他人员授权,则由公司以文件的方式由总经理签字明确授权事项; 2. 发生的重要资金支付须经总经办集体决议后报董事长审批,如该事项 按章程规定需要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则须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经审议通过后执行; 3. 公司对外投资支付按公司章程和投资内控制度的规定执行; 4. 公司总部及控股子公司间资金调度,由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 审批,未经公司总部履行审批决策程序,所属控股子公司不得因任何理由对外提供拆借资金。 第一零条对货币业务有批准权的审批人,应按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及财务部门均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部门报告。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及流程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业务主要包括: (一)现金收支; (二)银行存款收支; (三)其他货币资金收支; (四)现金盘点及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调节; (五)票据及印章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要实现的控制目标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设置明确。 (二)货币资金业务流程合理、完整。 (三)货币资金业务都经过适当级别的批准。 (四)货币资金业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和准确。 (六)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章岗位职责及授权批准 第四条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应当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的岗位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稽核; (四)票据的保管与印章的保管。 (五)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货币资金业务的相关岗位职责与授权审批: 部门或岗位职责与权限 总裁(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批; (2)对《资金支出计划表》以外的支 出申请进行审批; (3)对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 (含1万元)资金支付每月进行复核; (4)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 金支付审请的审批; (5)各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的批 准; (6)销户申请的批准。 总经理(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核; (2)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 (含1万元)资金支付申请的审批; (3)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 金支付审请的审核; (4)销户申请的审核; (5)长期未达账项或不符事项的 处理批示。 财务经理(1)检查现金及支票按时交存银 行; (2)《资金支出计划表》的编制; (3)资金支付申请的审核; (4)审核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凭 证,审核无误点击“审核”签字; (5)对《货币资金周报表》复核 并签字; (6)不定期的对库存现金进行监 盘; (7)销户申请的审核; (8)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进行复核并签字;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暂行)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川烟工财〔2007〕19号 关于印发《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分厂: 为加强货币资金、专项资金的控制和管理,加强公司财务监管、提高经济效益,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局、川渝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暂行)》,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ΟΟ七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规章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2007年8月7日印发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暂行)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控制和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工作。 2 职责 2.1 财务管理部----负责公司货币资金使用的审核、支付及货币资金的 日常管理。 2.2 审计部----负责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 机构及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2.3 各分厂----负责各分厂货币资金使用的审核、支付及货币资金的日 常管理。 2.4 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及月度资金预算,安排本部门的资金 支付,并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填写付款申请单,对发 票、合同等附件进行合规性审核。 3 货币资金的范围及管理原则 3.1 货币资金包含以下范围: a)现金; b)银行存款; c)外币资金 d)其他货币资金 3.2 公司货币资金应加强计划管理,控制货币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遵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本节包括两部分内容:货币资金管理及监管制度、集团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及监管制度 (一)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公司实行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各核算主体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公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支付申请。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未被批准的付款申请退回原申请人。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和《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 第五条公司办理有关货币资金的收入、支付、保管事宜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原则与依据 第六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实施资金预算制度,资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批严格遵循资金预算流程的规定。 (一)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资金预算,对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起指导性作用。 (二)公司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月度工作计划,编制月度资金预算,是公司月度资金管理的指令性标准。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设资金管理岗,负责收集和各部门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公司的月度资金预算,提交公司月度工作会议讨论批准。 第八条批准后的月度资金预算是公司下月资金使用的准则,必须严格遵守。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由使用部门申请,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共同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办理。

第九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围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册。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与本制度的规定。 第十二条财务部是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的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财务部统一办理。 第十三条会计、出纳人员应严格职责分工,出纳人员的资格由财务部和企管部审查认可,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十四条现金收入要当天入账,当天联系存入银行,禁止坐支。邮寄、邮汇的收、付款应有专门登记簿登记,记录汇款来源及汇款去向,经济业务事项、金额、转交和签

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货币资金是中小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流动性最强、应用最广的资产,然而目前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不少的问题,导致货币资金被挤占、挪用或侵吞,造成不良恶果;本文对货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关键词]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问题对策 正文: 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冯玲 (广西植物研究所 ,广西桂林 541006) 货币资金是中小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是企业的流动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的货币资金可以随时用来购买企业所需的商品或劳务,可以用来清偿债务等;可以说货币资金的收付涉及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一过程和各个领域。然而,目前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予以重视,不采取相应的对策将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有的甚至会危及中小企业的永续经营。 一、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领导认识不足,管理水平不高 中小企业的有关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对财务管理了解得很少,没有认识到货币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尤其是小企业里的一些领导总觉得钱是他们赚回的,想怎么管就怎么管,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无视国家的财经法纪法规,货币资金的管理制度没有很好地得到执行,从而货币资金管理漏洞很多。 (二)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在中小企业中,一些单位的会计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系统的会计专业学习,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平时也不注意学习积累,会计方面的知识少得可怜,她们所做的帐是糊涂账,别人根本无法看懂,会计资料乱、缺、脏现象严重。有的会计法制观念不强,职业道德差,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时有发生。 (三)货币资金内控制度不健全 1、会计出纳岗位职责不清 有的单位的出纳除了担任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等本职工作外,同时还兼保管会计凭证、账簿及所有的会计印章等工作;甚至有的会计也收取现金,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还有的单位会计、出纳一身兼。这无形中就给了有关人员公款私存、私自放贷获取利息,甚至是侵吞公款以可乘之机。 2、原始凭证虚假现象严重 一些单位的业务经办人,想方设法逃避会计监督,现金付款凭证中存在着大量的虚假凭证,行贿、送礼,开成业务招待费;滥发款物,开成购买原材料、

企业制度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企业制度货币资金管理规 定 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南京斯佳特科贸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1、由出纳保管定额备用金,库存现金的日常零星开支限额为2000元; 2、现金收入和支出必须及时入账,出纳每日下班前均进行账实核对; 3、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 4、支付现金,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5、公司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6、所有的现金支付业务必须通过总经理周涛签字后,方可执行。 7、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既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得设置“小金库”; 8、按月盘点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9、库存现金必须存放在专用保险箱内; 10、出纳收取现金时,应先收款,再开票;付款时,应先记账,在付款。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中心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不得随意开立多个账户,禁止未经审批自行开立银行账户。对不需用、未使用的银行账户要及时做好清理、撤消工作。 2、按月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月初由出纳编制上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会计审核签字。出纳和会计应及时清理,核对未达账项。 3、支票的签发、银行电汇等业务的办理,必须通过总经理周涛的批复,方可执行; 4、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业务不得开具现金支票,该类业务通过转账支票办理; 5、作废的支票不得丢弃,应作为附件予以保存; 6、定期打印银行对账单,查清银行存款余额不定期向董事长李晓峰汇报;印章、票据的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出纳员命章由出纳保管; 2、支票、汇票、信用证等结算票据由出纳保管、填制并加盖出纳保管的印鉴,会计对填制的结算票据进行审核后,加盖会计保管的财务专用章; 3、票据和收据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领用空白支票和收据必须登记;授权与审批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XXXX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微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成员企业的货币资金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规,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等制订。 第四条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实施货币资金业务管理中,应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2、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核对、清理应当严格有效,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五条本制度所述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岗位分工和授权审批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货币资金业务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牵制和监督。做到: (1)钱账分管; (2)收付款申请人、批准人、会计记录、出纳、稽核岗位分离,不由一人办理收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3)出纳人员不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公司关于货币资金业务实行归口办理的办法,具体如下: (1)公司的一切收付款业务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并且只能由出纳办理; (2)非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公司的货币资金; (3)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立的结算户办理; (4)收款的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的专人开具。 第八条公司货币资金使用按金额大小、业务性质及责任大小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财务部门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批准制度。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资金运用程序,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关于加强资金基金集中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主要规定了公司对货币资金管理的责任、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等管理规定。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企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企业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公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八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

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九条公司应按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使用现金,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须对外支付的款项在2000元(含)以上的应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对于支付给个人超过2000元(含)的,则通过网上银行划入个人的账户。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对于库存现金的规定如下:集团本部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20000元,其他分公司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10000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结账时必须将库存现金与日记账余额核对,月终时与总账核对,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实一致。 第十三条现金盘点采取每周盘点和每月盘点两种方式。每周盘点的时间为每周五下班之前,每月盘点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之前。如遇节假 日或有特殊事项导致在规定的盘点日无法盘点的,可以报请领导批准后调整盘点日。 第十四条在盘点结束后,应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并由盘点人员和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 第十五条任何部门一律不准私设小金库,一切现金收入包括废旧物资出售或其他现金收入等都必须交回资产财务部,不得私自截留、自行处理,更不

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总结

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总结 1.1 根据国家要求,为了加强公司技改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司设备(物资)采购行为,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公司技改、技措、基建、非标设备制造等项目涉及决算程序、价格监督、合同管理、付款规定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2 技改投资决策原则 2.1 科学化民主化原则 2.2. 经济效益原则 2.3可行性原则 2.4 系统性原则 2.5 责任到人原则 3 程序 3.1 公司在计划年度内发生的技改、技措、基建、非标设备制造等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应按技改项目投资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3.1.1 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后,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共同审核批准。 3.1.2 投资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后提交

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实施。 3.1.3 技改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属公司重大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由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实施。 3.2 各个职能部门在决策方案论证中,职责分工如下: 3.2.1 工程部门负责编制书面的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名称、投资目的、投资依据、市场预测、拟建规模、生产性质和工作制度、人员设备及生产面积安排、工艺流程、总图贮运与公用动力、环境保护、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作出规划。 3.2.2 资产经营部门负责投资预算及经济效益预测的分析,并作出书面可行性报告。 3.2.3 销售、技术、生产、工程、设备制造、人力资源、质量、财务、工艺等部门及相关制造分厂须对两方面内容进行论证:对项目建议书在本职责范围内的内容进 共4页第1页 行评价;对项目建议书总体方案提出意见。要求每个部门签注书面意见,并由每个部门的第一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上报。 3.3 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论证依据,因此各类技改项目投资决策之前的预算编制及相关部门的可行性论证是重要的环节,必须有准备地组织,以便在方案论证时,用数据提供决策依据,避免(减少)决策盲目性。 4 价格管理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doc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1、强化企业资金预算管理。企业应依据市场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企业的经营发展需要和企业资金资金的实际状况来科学合理的编制企业资金预算。企业要严格按照资金预算来筹集、使用和管理企业资金,不可随意的筹集使用资金,确保企业的资金预算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的资金管理,对企业资金的有效管理发挥作用。资金预算管理有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规范货币资金的管理程序,确定货币资金执行的审批权限和制度,超限额或重大事项资金支付要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或超审批权限的资金支出。严格企业内部资金收入和支出审批程序以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为手段,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减少人为因素,实现高效率的信息化管理。加强对货币资金、会计凭证、原始的管理,要依法建账,及时核对银行账目,认真履行定期对账、报账的制度,建立定期进行检查的制约机制。不符合审核程序不能支付资金,按规定实事求是报账,不作假账。但如果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确实发现了预算的不合理,可以对于企业的资金预算进行全面的考察并结合企业决策者的意见了合理的修订企业的资金预算,以确保企业的资金预算更符合企业的需要。 2、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日常资金管理。(1)企业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编制企业资金制度,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包含资金预算制度、资金审批制度、资金筹集制度、资金日常使用制度、资金投资制度、资金核算制度等。企业应将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体系运用于企业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任何资金环节都有有章可循且必须按章办事,保证资金收支的高度集中,确保

有限资金用到重点上,使计划外开支、无效益支出得到严格控制,不该花的钱决不乱花,该花的钱每一分都用到刀刃上。(2)强化企业资金的日常管理。企业应严格控制资金开支范围,杜绝一切无计划的、不合理的资金开支,减少资金浪费,促进企业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在企业内部划分责任中心,对各职能部门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使其树立资金有偿使用的观念,使各部门自觉的加强其资金使用的管理并控制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尽可能的减少和避免资金的浪费和无效使用.同时.企业应建立各部门的资金考核制度,定期对各部门的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有效的奖惩处理,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与职工的切身利益相结合,使企业的所用员工都树立资金管理意识,确立资金成本的观念并调动其资金管理的积极性,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以保证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3、完善资金管理监督制度,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完整。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资金管理人员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制度,合理设置会计、出纳及相关的工作岗位,确保各岗位职责分明、相互制约。会计、出纳岗位应相互分离,不允许一个人办理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控制制度,强调内部审计与监督对于企业资金管理的有效控制,把监督关口前移,将更多的精力放到资金管理审计中去,强化资金事前计划和事中控制,保证企业资金在严格的程序下进行。 上一篇:卫生评比制度 下一篇: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制度

【企业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精品资料推荐………………………………………………… 南京斯佳特科贸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1、由出纳保管定额备用金,库存现金的日常零星开支限额为2000元; 2、现金收入和支出必须及时入账,出纳每日下班前均进行账实核对; 3、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 4、支付现金,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5、公司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6、所有的现金支付业务必须通过总经理周涛签字后,方可执行。 7、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既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得设置“小金库”; 8、按月盘点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9、库存现金必须存放在专用保险箱内; 10、出纳收取现金时,应先收款,再开票;付款时,应先记账,在付款。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中心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不得随意开立多个账户,禁止未经审批自行开立银行账户。对不需用、未使用的银行账户要及时做好清理、撤消工作。 2、按月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月初由出纳编制上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会计审核签字。出纳和会计应及时清理,核对未达账项。 3、支票的签发、银行电汇等业务的办理,必须通过总经理周涛的批复,方可执行; 4、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业务不得开具现金支票,该类业务通过转账支票办理; 5、作废的支票不得丢弃,应作为附件予以保存; 6、定期打印银行对账单,查清银行存款余额不定期向董事长李晓峰汇报; 印章、票据的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出纳员命章由出纳保管; 2、支票、汇票、信用证等结算票据由出纳保管、填制并加盖出纳保管的印鉴,会计对填制的结算票据进行审核后,加盖会计保管的财务专用章; 3、票据和收据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领用空白支票和收据必须登记; 授权与审批制度: 一般金额支出在2000元以下的由会计审批,出纳审核;当金额支出达到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会计审核,并由会计直接上报董事长。当金额支出超过20000元的由董事长审批,出纳审核。 09审计实务(单) 陈馨 1

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编制: 单位: 部门: 审核: XX年XX月XX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

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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