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概论名词解释
1、司法制度:.司法制度是指执行和解释法律,把法律应用到具体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中的制度。
2、监禁:监禁是指剥夺罪犯一定时期的人身自由并予以关押的刑罚方法。
3、民事侵权:民事侵权是指可通过请求未定量赔偿的普通法诉讼得到救济的违约和违反信托义务之外的民事过错。
4、庭外和解:双方达成协议,解决双方的民事纠纷并撤消诉讼。
5、庭内和解:双方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转化为法院的命令,这样一旦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对方便可
透过司法程序执行法院命令而毋须就案件重新进行诉讼。
★1.习惯法是指被认可并上升为法律的传统风俗习惯。在香港,主要表现在关于家事法、土地法和继承法方面的规范。
1、★判例法(case law)——从法院在判词内所列出的理据所推论出来并累积产生的法律原则和规范。★2.串谋罪是指两人以上协议实施不法行为或协议以不法手段实施合法行为。★3.“雷兰与弗莱彻法则” 是英国判例法所确立的一项民事侵权法律规则,这项法则所规定的是绝对责任(严格责任),不以行为人的故意或疏忽为责任条件。
★4.民事诉讼的非正审程序是指正式审讯前的诉讼程序。一般在高等法院的内庭由司法常务官进行聆讯,不传召证人。
★1.衡平法是指由英国原来的衡平法法院的大法官在处理申诉案件时,为避免过分重视令状
和程序方面的技术性问题,而集中考虑案情的理据得失,由此而发展出的有别普通法的法律规范。
★2.罪刑法定原则是香港刑法的基本原则,即犯罪与刑罚由法律明文规定。其内核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
★ 3. 事实自证法则是由马洪诉奥斯本案所确立的原则,是指如果损害事实本身即足以说明被告存在疏忽,原告即可免负举证责任。
4. 可撤销婚姻即可使无效婚姻,是指一段一直被法律认定为是有效而持续的婚姻,直至被法院判定为无效,才被废止或撤销的婚姻。
普通法源自英国。它是指由判例衍生出来并适用于全国的普遍性法律。香港律师制度是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支柱,律师在香港立法和司法及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大律师的不可拒聘原则——是指只要当事人所委托的事务属该大律师的执业范围,而该当事人又愿意支付该大律师一般收取的费用时,大律师就必须接受这宗委托,不能因为他个人对当事人的观点或因其他不应考虑的因素而拒绝接受聘用。
法律援助制度是香港法治精神的基石。香港法治成功的一面,是重视和推行全面的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是为符合资格的申请人提供代表律师或大律师(有需要时),代表他们在香港的法院进行诉讼。刑法是关于刑事罪行的界定和惩罚的法律。“刑法并非为实施道德,而是为维护社会秩序而设的”比如:通奸、婚前性行为、同性恋违反道德而刑法不禁止,非法入境、在不通知警方的情况下游行并不违反道德但刑法则禁止。
犯罪是指触犯或违反法律而有刑罚之规定的行为。犯罪的特征: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意图——被告人故意或鲁莽地(罔顾后果地)触犯刑事法律,或被告人对他的责任有严
重的疏忽。
犯罪行为一一行为人在犯罪意图支配下实施的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一一是指行为人有意识
地、自愿地实施法律禁止实施的行为。不作为一一是指行为人有特定义务实施某种行为却有 意不采取这种行为
共同犯罪一一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 (主犯:在案件中担当最重要角色的人。
从犯:
主犯以外的协助、教唆犯罪的人) 未遂罪行一一不完整的罪行。
1、 煽惑罪——是指被告人煽惑另一人去触犯法律。
2、 串谋罪一一两人以上协议实施不法行为或协议以不法手段实施合法行为。
3、 ★企图罪一一被告人作出的某项行为只超乎该犯罪行为的预备作为者。
香港的家事法 是中西文化融合的典型例子。1971年10月7日为香港婚姻制度的“分水岭”, 之前,实行的是中国传统习俗婚姻,之后,实行的是现代法律婚姻。
诉讼法是指通过诉讼程序对犯下罪行的人定罪判刑或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律。 包括:刑事诉讼
法和民事诉讼法。
★ “邻舍原则”---如果我们可以合理预见到我们的行为可能直接地、在合理范围或在可预 见的情况下对他人造成损害,那么我们便对该他人负有谨慎责任。 这是由英国上议院法庭审
理的著名判例Donoghue v Stevenson 所确立的原则。 ★诽谤---诽谤是指任何对当事人(原告人)以外的人 (即第三者)发表有损原告人的陈述,
使他陷于憎恨、耻笑、蔑视等反感之中, 使他在社会一般正直人士心目中的地位被贬,
或成
为他们所回避的人。
家庭子女(children of family )是一个有特定意义的法律概念。 “家庭子女”不但指婚 姻双方的子女,亦包括被双方视为其家庭子女的孩子。 ★无罪推定原则一一任何人在法院判定其有罪之前, 假定其无罪。这一原则是“贯串整个英
国刑法制度的金线”,影响到刑事诉讼程序的每一环节。
“不自证其罪”原则 即不自我指控。这是被告人的一项权利, 由无罪推定原则引申出来。 包括其配偶不指证其夫或妻在内。
“一事不再理”原则一一一个人不能因为同一犯罪行为而受到第二次追诉。 被告人一旦被法
院判定为无罪而被释放,任何人或机构不得对同一行为进行第二次控告。 非正审程序一一指在正式审讯前的诉讼程序, 这是民事诉讼的一大特色。原告人和被告人均
可提出
披露文件程序一一是指与讼双方得向对方提交一份文件清单, 列出各自拥有与案件有关的所
有文件,不论这些文件是否对己有利。 无效婚姻是指一段从来没存在过的婚姻
、不定项选择题(请把正确答案的字母标号填在横线上, 每小题3
共24分)
1. 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法律的渊源为 CD
A 、普通法
B 、衡平法
C 、成文法
2?所有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是
B
。
A 、区域法院
B 、裁判法院
C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
3?香港刑法规定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
B _______ 。
A 、14岁以上
B 、16岁以上
C 、18岁以上 4. 香港合约法规定,任何合约的成立都必须有 —
BD
分,
D 、判例法
D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 D 、21岁以上
A、邀盘
B、出盘
C、还盘
D、受盘5?对他人动产占有的不法干扰行为,称为一A
A 、侵犯动
B 、侵占动产
C 、扣留动产
D 、干扰动产
6.
香港家事法中允许分居的形式包括 BCD 。
A 、诉讼分居
B 、协议分居
C 、制令分居
D 、颁令分居 7?香港的刑事诉讼奉行
ABC
原则。
A 、无罪推定
B 、不自证有罪
C 、一事不再理
&解决香港和内地的法律冲突的途径有 ______________ AB 。
A 、冲突法途径
B 、统一实体法途径
C 、司法协助
1?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系统中,
.B _____________ 是所有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
A.区域法院
B.裁判法院
C.高等法院
D.终审法院
2?香港的律师制度承袭英格兰的传统,分律师和大律师两大类,他们在
ABCD _______ 方面皆不尽相同,但却没有高低从属的关系。
A.工作性质
B.工作范围
C.专业训练
D.专业守则
3?根据香港相关刑事条例的规定,
被告人有以抗辩理由提出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而
这些抗辩理由中, ______________ D _____ 并非当然的抗辩理由。
A.精神错乱
B.自动症
C.被胁迫
D.自卫 4?在香港,只有年满 _____ C _______ 的人,才能作为民事侵权救济中的完全责任能力人。
A.
16 岁
B.18 岁
C.21 岁
D.23 岁
5?普通法一直依赖推定来确定一个人的父母亲身份, 其中,以CD_两种科学方法来断
定父母身份。
A.以母亲的婚姻为基础的推
B.从出生注册而衍生的推定
C.血型测试
D.血液DNA 测试
6?在香港刑事诉讼过程中,保释制度是一项较规范的制度,其中,警察保释的种类包括
BCD_。 A.财产担保
B.现金担保
C.自签担保
D.人事担保
7.
香港民事诉讼法最基本的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准则, 是民事诉讼法
的基石,它是 D _____________ 。
A.辩论原则
B.和解原
C.处分原则
D.公平审讯原则
8?在香港,对于民商事案件,既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也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常 设的仲裁机构是 A ________________ 。
A.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B.香港总商会
C.劳资审裁处
D.小额钱债审裁处
三、判断正误(你认为正确的在括号内打;错误的打“X”。每小题2分,共16分)
1.
香港回归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取代《英皇制诰》和《皇室训令》 ,成为 香
港的现行宪法。(V )
2. 香港的律师和大律师虽然在工作性质及范围上不同,但却没有从属关系,遵守相同 的专业守则也相
同。(X )
3. 香港刑法制度下,控方必须毫无合理疑点地证明被告人有罪,而被告人则无须证明 自己无罪。(V 4?就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来说,最常使用的补救办法就是追讨利益。
(X )
5. 依据香港婚姻条例对结婚仪式的规定,婚礼非在婚姻注册处或特许礼拜场所举行, 该婚姻属无效。(V
6?不论是简易程序审讯还是公诉程序审讯,刑事检控均在裁判法院开始,在这两种程 序中,裁判法院担
当的角色是相同的。
(X
7?香港的诉讼法,宁纵不枉是刑事诉讼法的脉络,而程序方面的公平则是民事诉讼法 的基石。(V )
D 、三级两审制 D 、协商解决
(X )
8.在香港法院,外国法被视为事实,毫无例外地须由当事人举证。
1. 香港的成文法分为“条例”和“附属法例” ,“附属法例”则是立法会通过条例授权其他机关或个人在指定的范围内制定的法律。
(V )
2. 香港的立法制度的总体架构,在香港回归前与回归后并未发生变化,只在立法程序上略有变动。(X )
3. 香港的各类审裁处各司其职,但都由审裁官负责处理案件,并且一律不准当事人聘请
律师,如果当事人不服审裁官的处理,可上诉至高等法院原讼法庭。(X )
4. 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主要功能是向行政长官提供关于对法官的任命、升职以及罢免
的独立意见。(V )
5. 关于共同犯罪,香港的刑法理论表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和从犯两类,并且均可入罪。(X )
6. 民事侵权的认定,侵权人动机良好但却导致他人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反之,侵权人动机不好却未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V )
7. 对于其职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因违法行为致人损害,无一例外地,政府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X )
8. 根据《香港婚姻条例》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离婚的,法院只需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而不问离婚理由,即可解除婚姻关系。(V )
9. 由于香港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是实行“三审终审制”,因此,只要被告人不服下级法
院的判决,均可上诉至终审法院。(X )
10. 民事诉讼的双方处于对等地位,其证据标准是;显示其支持的事实存在的可能性高于不可能性。(V )
1.1997 年7月1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取代了《英皇制诰》和《皇室训令》,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法性法律。(V )
2. 在法律草案的咨询过程中,“白纸草案”刊登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法律副
刊第3 号”上。(X )
3. 除了香港本身的判例外,其他国家如英国、美国、新西兰、加拿大、法国、意大利等
的司法判例,也可在香港的法院被引用,具有参考价值。(X )
4. 由于香港法律规定,21 岁为成年年龄.故在香港,必须年满21 岁,才负完全刑事责任。( X )
5. 就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而言,最常使用的救济方法就是侵权人赔偿受害人的损失。(V )。
6. 在香港,凡非婚生子女均属私生子女。根据惯例,私生子女的亲生母亲有当然管教和抚养的责任。(V )
7. 在香港,陪审团制度是一项较为成功的制度,但只有在刑事案件的审讯时,才组成陪审团参加审讯。(X )
8. 香港的刑事诉讼法的最基本的原则是实行“无罪推定”原则,而与之相配套的是实行沉默权制度。(V )
9. 对区域法院和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上诉至终
审法院。(X )
10. 香港现行的冲突法是解决不同国家或地区相互之间的民事法律冲突,而解决香港与内地的法律冲突的唯一途径是签定司法协助协定。(X )
四、
简答题
★判例法的效力依惯例:
(P50-51 )A:高等法院的判例对所有下级打援和自身具有约束力;
B区域法院法官不受本法院先前作出的判决的约束,但受上级法院判例的约束及自身
审理的上诉判决的约束;
C裁判法院受高等反员和终审法院判例的约束。
除了香港法院本身的判例外,所有普通法国家如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印度等的司法判例,也可在香港的法院被引用,具有参考价值。
★简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立法程序。
(1)“一读”一一由立法会的书记员在立法会议中,把法律草案的名称读出来。(2 分)(2)“二读”一一包括解释和辩论两个阶段。解释完后,立法会可将有关法案提交法
案委员会作深入研究。经过辩论后,如立法会大多数议员在原则上均支持这个草案,便可通过“二读” o(3 分)
(3)“三读”一一草案通过“二读”后,随即进入“委员会审议”阶段。审议结束后,草案便可进行“三读” ° “三读”通过后,由行政长官签署,条例便在下一期《香港特别行政区宪报》的“法律副刊第1号”上公布,条例即生效。(4分)
法院体系
★律政司司长的身份
A. 行政长官及香港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
B. 行政会议成员;
C. 法律改革委员会主席;
D. 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当然成员。
★法官的任命及罢免
委任: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行政长官任命。
★罢免法官的条件:1.法官因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责; 2.法官行为不检。
★香港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2分)
(2)主观与客观相统原则;(2 分)
(3)宁纵不枉原则;(2分)
(4)无罪推定原则。(3分)
★ 3. 简述可推翻婚姻的法定理由。
1、婚姻任何一方无能;
2、与讼人拒绝完婚;
3、婚姻任何一方并非忠诚同意结婚;
4、结婚任何一方是精神病者;
5、与讼人在结婚时患有传染性性病;
(6)与讼人在结婚时已怀有另一男子的骨肉
★ 1. 答:香港刑罚的辅助性措施包括:1、劳役中心惩戒;2、教导所改造;3、感化;
4、戒毒措施;
5、社会服务令;
6、守行为。
★ 民事侵权与犯罪行为的区别:1、法律依据不同2 、侵犯的对象不同3、主观要件不同4 、救济的目的和方式不同(注意:有些行为既是民事侵权又是犯罪行为。)
★ 2、构成无效婚姻的原因:
(1)血亲或姻亲结婚;(2)十六岁以下;(3)双方故意违反达成婚姻关系的规定;(4)
重婚;(5)婚姻双方并非一男一女。
★ 2.答:构成可使无效(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有:
(1)无能力圆房;(1 分)
(2)任何一方故意拒绝圆房;(1 分)
(3)非有效同意的婚姻;(1 分)
(4)精神紊乱使其不适宜过婚姻生活;(1 分)
(5)结婚时患有传染性性病;(1 分)
(6)女方怀有他人身孕。(1 分)
★ 享有逮捕权的执法机关有:(1)警务处、廉政公署、海关、入境事务处等。
(2)逮捕的条件包括:首先,逮捕人必须明确让被捕人知道后者的行动自由已受限制;(1.5 分)其次,在作出逮捕决定时,执法人员必须告诉被捕者他被逮捕的理由。(1.5 分)
★抗辩理由:1、精神错乱2 、自动症3 、被胁迫4 、自卫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1、无罪推定原则
2、“不自证其罪”原则
3、“一事不再理”原则
民事诉讼状书程序(pleadings)1、传讯令状;2 、原诉传票;3 、呈请书4 、动议书
★ 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三审终审制” :一审:裁判法院、区域法院、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二审: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三审:终审法院。
★解决香港和内地法律冲突的原则:促进和维护国家统一原则;“一国两制”原则;平等互利原则;促进和保障正常的区际民事交往原则。
香港法概论期末复习重点
★ 二、法律渊源
(一)来自香港外的法律渊源
1、《英皇制诰》(Letters Patent)和《皇室训令》(Royal Instructions)
两者均为皇室特权立法,是1997 年7 月1 日以前香港的宪法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