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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西安海关关于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关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非经营性资产是指我关为完成海关业务所占有、使用的资产。经营性资产是指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是指我关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部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

第三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主要范围:

(一)办公楼附属用房对外出租、出借;

(二)朱雀大街老办公楼、招待所对外出租、出借;

(三)单身公寓多余房间对外出租、出借;

(四)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四条下列资产不准转作经营性使用:

(一)国家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

(三)维持事业正常发展,保证完成事业任务的资产。

第五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程序:

(一)单位申报。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可行性论证,向总署办理申报手续,填报《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报审批表》。

办理申报手续时,须提交下列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

1.向主管部门申请报告;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出租、出借的意向书、草签的协议或合同;

4.拟投出资产的清单;

5、关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6.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材料。

(二)主管部门审核。

1.对申请报告的批复;

2.其他需要出具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我关对批准转作经营的资产,享有收益权;承担投入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监督责任。

第八条我关对转作经营的资产要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一)专项登记。建立转作经营资产的台帐,如实登记和反映转作经营资产的数量、价值、投资形式、投入单位的名称等;

(二)专项考核。建立经营性资产管理考核的指标体系,对投出资产的经营和收益分配进行严格考核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对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以实际转作经营的国有资产总额为基数、按季(或年)度收取一定比例的国有资产占用费。

第十条事业单位在申办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主管部门不得出具伪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得徇私舞弊。对违反本实施办法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对用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不履行报批手续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予产权登记和年检,按违反财经纪律进行处理,并收缴其投出的资产及所得收益。

第十一条本实施办法由关务保障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对非经营性转作经营性的资产加强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对已转作经营性的国有资产,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调剂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服从。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收支,应当纳入本单位财务收支

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收入,应当用于弥补本单位办公经费和事业

经费的不足。

第十五条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足额征收国有资产占用费,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行政事业单位转作经营性资产的生产、经营活动终止。应向同级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由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转作经营性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对造成

国有资产流失的,由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由市、县(市)、区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主管领导或直接责任人员由本单位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的, 由市、县(市)、区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以应缴纳费用一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并由财政部门从其应拨经费中扣减应缴纳的国有资产占用费。

第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收支未纳入本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或未按本办法规定用途使用的,由财政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九条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施行前,行政事业单位已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补办审批手续。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0年2月1日起施行。

越秀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

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根据国家国资局《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国资事发〔1995〕89号)、区政府《关于转发越秀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越府办〔2005〕7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非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国家行政事业任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占有、使用的资产。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使用的一种行为。

第三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主要方式有:

(一)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初始投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兴办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二)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投资、入股、合资、合作、联营;

(三)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注册资金,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兴办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附属营业单位;

(四)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

(五)经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四条为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法定职能工作的正常执行,属于应保障其法定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资产,不得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五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程序:

一、单位申报。

(一)行政事业单位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需提交下列资料:

1.《越秀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报审批表》(出租出借类,见附表1);

2.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意见,包括公开招租方式等;

3.租金定价方案,包括定价依据、租赁期限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用非经营性资产进行投资、入股、合资、合作、联营的,需提交下列资料:1.《越秀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报审批表》(其他类,见附表2);

2.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意见;

3.可行性论证报告;

4.拟开办经济实体的章程;

5.投资、入股、合资、合作、联营的合同(协议)草稿;

6.拟投出资产的清单;

7.单位近期财务报表;

8.其他需要出具的文件、证件及材料。

上述表格可复制或到区财政局综合财务科领取。

二、主管部门审核。

属下有独立核算基层单位的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项目,核实资产,并对申报单位提供的文件、材料出具审查意见。

三、财政部门审批。

区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和综合财务科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文件、材料和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审批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使用的行为。

四、如涉及对外投资事项的还须报区政府批准。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经区财政部门审批后,还须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的工作。

(一)用房屋物业对外出租的,应通过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广告、中介、代理、招标等多种形式公布招

租信息,实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原承租方。

出租物业的租金应根据租赁市场供求情况、周边同类同等物业的租金水平等信息以及有关税费合理确定。

凡物业租赁期超过三年或以上的均应在租赁合同中列明租金调整条款,该条款应体现为每年或每阶段按一定的幅度上浮租金。

(二)已签订的投资或租赁合同(协议),以及变更的投资或租赁合同(协议)应在签订或变更后30日内,报区财政局综合财务科备案。

第七条已出租的物业或其他资产在租赁合同期内,如承租方提出减租的,由原申报单位报主管部门和区财政局审批。

第八条物业或其他资产租赁合同期满需续约或重新招租的,应按本实施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办理。

第九条用非经营性资产进行投资、入股、合资、合作、联营的,必须按《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十条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坚持有偿使用原则。

(一)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所取得的收益扣除相关税费后,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区财政专户。

(二)用非经营性资产进行投资、入股、合资、合作、联营的,以实际转作经营的资产评估值为基数,每月按6‰的比例计算国有资产占用费,于每半年终了后20日内上缴区财政。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对批准转作经营的资产,享有收益权;承担投入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监督责任。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转作经营的资产台帐,如实登记和反映转作经营资产的数量、价值、投资形式、投入单位的名称等。

第十三条建立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监管申报制度。

从2006年度起,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填报《越秀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监管情况表》(见附表3,下称《监管情况表》),并于每年年度终了后30天内将《监管情况表》报区财政局综合财务科备案。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在申办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主管部门不得出具伪证。区财政部门有权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经济效益、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实施办法的,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建议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对用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不履行报批手续的单位,财政部门按违反财经纪律进行处理,并收缴其投出的资产及所得收益。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公房或非自有物业进行出租行为的,适用本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存量公有住房(指单位未房改出售的住房)的审批和管理,依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本实施办法实施前已经转作经营的资产,均应按本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办申报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各行政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实施办法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区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本实施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1 越秀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报审批表(出租出借类)

附表2 越秀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报审批表(其他类)

附表3 越秀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监管情况表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 行办法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91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5.10.27 【实施日期】1996.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第二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6月25日实施日期:2008年6月25日)废止(原因:已被省政府233号令修订并重新公布)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91号)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并于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蒋祝平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非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国家行政任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占有、使用的资产;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国有非经营性资产以出租、出借等形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主要方式有: (一)用国有非经营性资产作为初始投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兴办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二)用国有非经营性资产对外投资、入股、合资、联营; (三)用国有非经营性资产作为注册资金,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兴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营业单位; (四)用国有非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 (五)其他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的情况。 第三条凡需将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时,由提供资产的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西安海关关于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关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非经营性资产是指我关为完成海关业务所占有、使用的资产。经营性资产是指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是指我关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部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 第三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主要范围: (一)办公楼附属用房对外出租、出借; (二)朱雀大街老办公楼、招待所对外出租、出借; (三)单身公寓多余房间对外出租、出借; (四)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四条下列资产不准转作经营性使用: (一)国家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 (三)维持事业正常发展,保证完成事业任务的资产。 第五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程序: (一)单位申报。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可行性论证,向总署办理申报手续,填报《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报审批表》。 办理申报手续时,须提交下列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 1.向主管部门申请报告;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出租、出借的意向书、草签的协议或合同; 4.拟投出资产的清单; 5、关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6.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材料。 (二)主管部门审核。 1.对申请报告的批复; 2.其他需要出具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我关对批准转作经营的资产,享有收益权;承担投入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监督责任。 第八条我关对转作经营的资产要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一)专项登记。建立转作经营资产的台帐,如实登记和反映转作经营资产的数量、价值、投资形式、投入单位的名称等; (二)专项考核。建立经营性资产管理考核的指标体系,对投出资产的经营和收益分配进行严格考核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对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以实际转作经营的国有资产总额为基数、按季(或年)度收取一定比例的国有资产占用费。 第十条事业单位在申办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主管部门不得出具伪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得徇私舞弊。对违反本实施办法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对用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不履行报批手续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予产权登记和年检,按违反财经纪律进行处理,并收缴其投出的资产及所得收益。

建工集团及所属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移交

建工集团及所属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移交 沟通会会议纪要(之一) 时间:2018年8月17日(周五)上午8:30-10:00 地点:房地集团第五会议室 参加单位:北京房地集团非经接收部:费清、王劲松、郎红艳等; 北京建工集团行保部、法律事务部:林东、杨玉强、孙延生,周宇尘。 会议主要内容: 一、双方就《非经营性资产移交接收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进一步解释和明确,主要有: 1、综合补助费如采取分期支付方式,建工集团或所属企业(以下简称:移交方)应在移交合同签订后,积极向市财政、市国资委申请综合补助费中50%的市财政补助,并承诺在财政补助到位后及时足额支付房地集团(以下简称:接收方)。 2、针对移交方非经资产复杂的现实情况,双方同意在无相关政策明确界定的情况下,移交方将企业自行修建无规划手续或权属证明的资产按现状移交房地集团,交接后被政府管理部门认定为违建的房屋按《非经营性资产交接协议》中关于“违法建设”处理的有关约定执行。 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及移交方实际情况,双方同意将移交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移交的非经资产的权证完成过户之日止,为交接工作的过渡期。在此期间:

移交方承担名义产权人责任。接收方应及时与所接收资产所在属地政府部门进行对接,同时承担管理责任,对此,移交方应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住户需开具与房产相关证明文件时,原则上由接收方负责办理,但如需移交方开具证明,接收方向移交方开具工作函后,移交方应积极配合办理。 需开展房改售房时,移交方应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办理售房方案审批等手续,接收方积极配合办理。因移交方人力不足无法开展相关工作时,可经双方协商一致,授权委托接收方代为开展相关工作。 4、接收方应在所移交房产产权过户完成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移交方,同时接收方应及时为承租住户办理承租手续变更,原则上应在三个月内变更完毕。如需要,移交方应积极配合。 5、建工集团对其所属企业移交非经资产工作过程负总责,负责监督各企业落实非经资产的移交工作,指导各企业非经资产移交的调研、协议签订、费用支付、材料移交、实物及账务的交接等工作,并协调资产移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工集团各所属移交企业就其所移交的资产,按交接协议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二、针对松榆西里资产移交后小区的物业管理方式问题,双方将积极沟通,以保证该处资产顺利移交。 三、为平稳快速推进资产移交、接收工作,双方同意建立及时、有效的沟通机制,对特殊情况、历史问题等“一事一议”,以会议纪要形式进行明确,并将会议纪要作为双方《非经营性资产移交接收协议》的补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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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占用费征收帐务处理的通知 【标 签】征收帐务处理通知,经营性资产占用费,非经营资产转经营性 【颁布单位】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云地税发﹝1998﹞360号 【发文日期】1998-07-27 【实施时间】1998-07-27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占用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国资事 字[1997]58号)文精神。我们制定了地税部门代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占用费征收管理的具体帐务处理办法,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代征国有资产占用费核算单位的科目设置及帐务处理 (一)科目的设置类别总帐科目二级科目应征国有资产占用费按“户”设资金国有资产占用费收入按所属级次设多缴国有资产占用费按“户”设国有资产占用费暂存户存款按“征收单位”设资金占用类国有资产占用费财政预算外专户存款按所属级次待处理国有资产占用费损失按“户”设 (二)帐务处理 1.“国有资产占用费”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计帐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以“权责发生制”为计帐基础,采用“借贷记帐法”反映资金的运动变化情况。 2.具体的帐务处理 ①当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转来“缴款通知书”时:借:应征国有资产占用费――××单位贷:国有资产占用费收入――××(如“州级”)

②单位申报缴费时:转帐缴费借:国有资产占用费暂存户存款――××(如“州级”)贷:应征国有资产占用费――××单位用现金缴费时:借:国有资产占用费现金――××单位贷:应征国有资产占用费――××单位将现金存入暂存户时:借:国有资产占用费暂存户存款――××(如“州级”)贷:国有资产占用费现金――××单位 ③划入财政预算外专户:借:国有资产占用费财政预算外专户存款――××(如“州级”)贷:国有资产占用费暂存户存款――××(如“州级”) ④发生多缴“国有资产占用费”时:借:国有资产占用费收入――××(如“州级”)贷:多缴国有资产占用费――××单位退还占用费时:借:多缴国有资产占用费――××单位贷:国有资产占用费暂存户存款――××(如“州级”) ⑤发生国有资产占用费损失时:借:待处理国有资产占用费损失贷:应征国有资产占用费――××单位核销时:借:国有资产占用费收入――××(如“州级”)贷:待处理国有资产占用费损失 (三)帐簿设置备核算单位必须根据总帐科目设置总分类帐,根据二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资产经营管理办法年

资产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海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行使所有者权利。作为出资者对投入各公司的国有资产运作情况实行全面监督,并按照投入的资本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条总公司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主体,其所有者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接受李沧区人民政府和国资委的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总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遵循的原则和途径,是自觉运用价值规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控股、参股和股权交易等手段,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范围 第五条总公司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包括: (一)总公司直接占有的国有资产;? (二)所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 (三)所属进行股份制改组后控股或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四)所属集体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第三章国有资产的界定 第六条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国有企业中下列资产为国有资产: (一)各级人民政府、国家行政部门或国家事业单位以各种形式的实物、货币和所有权应属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等,向企业投资形成的国家资本金。 (二)运用国家资本金及在经营中借入的资金形成的税后利润,经国家核准留给企业作为增加投资部分,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三)由国有企业担保,完全由国内外借入资金创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 (四)国有企业以企业法人财产兼并,购买其它企业、单位所取得的产权和权益。 (五)国有企业用集资和筹资形式形成的资产,凡实行还本付息的,其资产所有权应属国家所有。 (六)国有企业将企业法人财产租赁给集体或个人经营,但不能改变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归属。 (七)国有企业因接受馈赠或其它收益形成的各项帐外资产。? (八)国有企业中党、团、工会组织等使用的财产,除以个人缴纳的党费、团费、会费结余购建的资产外,均应视为国有资产。 第七条国有企业中下列资产应界定为国有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流程手册

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流程 手册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流程手 册 (组织人力版)流程编号:P 版本号:2002-1 项目 办公用品配置管理流程 生效日期修改版本编制人: 失效序号 序号日期 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办公室对电脑、桌椅、办公设备等非经营性资产管理 控制目的 合理使用资源,降低企业的整体运营成本 执行部门 经理办公室、各资产使用部门、总经理或董事长 关键控制点 真实性:各非经营性资产使用部门在填写资产登记表时,应如实填写本部门使用非经营性资产的数量、规格及使用情况等 效用性:经理办公室在制订综合计划时,在保证满足各部门需要的前提下,把握成本的增加,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最大效益;

手册 (组织人力版)版本号:2002-1 步骤负责部门具体操作 1.1.1各使用部门在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求, 制订本部门电脑、办公设备等的需求计划,具体包 括品种、数量等; 1.1.2经理办公室汇总各部门的需求计划,并依据上年度的实际运做 和下年度公司的整体经营规划,平衡各部门的需求 并制订公司整体的需求计划;并将整体需求计划报 送总经理审批; 1.1.4总经理总经理对经理办公室提出的整体需求计划进行审 定,如需与董事长进行沟通,则经与董事长商定后 进行最终审定。审定结果回交至经理办公室;1.1.5经理办公室经理办公室接到总经理批复后,按批复要求统一购 置,并下发各使用部门;同时,全面、系统地记录 各部门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总量、分布、及构成情 况,建立相关资产管理登记帐册; 1.1.7各使用部门各使用部门在资产管理登记帐册上签字确认;1.1.8经理办公室按各使用部门已签字确认的登记帐册造表,提交财 务部。经理办公室自留一份备案。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加强非经营性 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是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发展的物质保证。加强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有利于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有利于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节约财政开支、降低行政办公成本,有利于防止贪污腐败的滋生。 一、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0年止,我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246517.4万元,其中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为59097.52万元,约占总资产的25%。随着办公现代化的推进,非经营性资产在国有资产中的比重将日趋增大。 近几年来,我县在加强和改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根据2009年宜府办[2009]11

号文件,县国资局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了摸底登记,把经营性资产纳入了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管理。2010年县财政部门制订了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系统方案,专门成立了实施领导小组。资产信息系统的实施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查,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奠定了基础,积累了一些经验,资产管理状况有了一定的好转。但总体状况不容乐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仍存在家底不实、账物不符、重钱轻物、产权不清、职责不明及资产的价值和效能观念淡薄等问题。 二、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家底不清,部分资产游离账外。单位账面资产小于实际拥有资产的现象普遍存在。其原因一是由于资产量大面广;二是来源五花八门;三是未坚持每年清产核资,也未进行国有资产年检;四是财务会计上从账面到账面,造成账实不符。账外资产的存在,一是游离于监管范围之外,二是流失具有隐蔽性,三是处置具有随意性。 2、重购轻管,使用效率低,损失浪费时有发生。各单位在争取经费购置资产时,积极主动,频繁更新,重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流程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 资产运营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负责公司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固定资产 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条负责公司管辖楼宇小型工程(100万元以下)维修、维保 工作;

资产运营部会议制度 为严格贯彻落实高新区管委会的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卫星应用产业园所管辖公司资产管理,明确各种会议的范围和内容,结合南京软件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实际情况,特制 会。 6、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会议组织单位负责逐项督办工作,并 将执行情况及时向领导或上级汇报。 7、对已经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坚决执行、抓紧办理。在执

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积极协调解决;对涉及其他单位或部门经协商仍解决不了的,要如实向主管领导反映并提出建议,由领导协调解决。 二、会议组织与内容 1、资产运营部部门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前一周完成的主要

资产运营部工作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履行资产运营部工作职责,依据管委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经多方协商,就公司所管辖楼宇小型工程维修、维保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2、资料包括:工作联系单、小型零星工程任务委托单、相关图纸、实验资料、竣工报告、竣工图纸及竣工决算等。 七、质量管理与控制 —45—

1、资产运营部对维修、维保工程质量实行跟踪负责制,督促实施单位严格按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和管理。关键工序的施工, 资产运营部代表全程监控; 2、资产运营部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工程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维修、维保质量检查结果情况 给予通报; ; 2、整改完全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后,各方代表共同参加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符合标准后,填写《工程验收鉴定书》,各方代表会签盖章,同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十、结算准备 1、竣工验收交付后的一周内,维修维保单位应编制工程结 —46—

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分类 一、固定资产可以按其经济用途、使用情况、产权归属、实物形态和使用期限进行分类核算。 1.按经济用途分为生产经营用和非生产经营用两类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固定资产,如厂房、机器设备、仓库、销售场所、运输车辆等。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而是为了满足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福利需要的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浴室、医务室、图书馆以及科研等其他方面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2.按使用情况分为使用中、未使用、不需用三类 使用中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正在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包括由于季节性和大修理等原因暂时停用以及存放在使用部门以备替换使用的 机器设备。未使用固定资产是指尚未投入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和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不需用、准备处理的固定资产。 3.按产权归属分为自有、接受投资和租入三类 自有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所有权的各种固定资产。租人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从外部租赁来的固定资产,租人固定资产又可分为经营租赁资产以及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经营租赁资产所有权不属于承租人,而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在到期后,所有权归承租人,承租人可以视为自有资产进行管理,要计提折旧。

4.按实物形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五大类 5.按固定资产最短使用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 最短使用期为5年的如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固定资产;最短使用期限为10年的如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短使用期为20年的如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企业在对固定资产最短使用期限分类时,不能将不同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划为一类,以免影响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正确性。 二、一般来讲固定资产可分为八大类,各企业的后勤部门还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规定各类固定资产目录。 分类 1. 房屋和建筑物 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办公室(楼)、会堂、宿舍、食堂、车库、仓库、油库、档案馆、活动室、锅炉房、烟囱、水塔、水井、围墙等及其附属的水、电、煤气、取暖、卫生等设施。附属企业如招待所、宾馆、车队、医院、幼儿园、商店等房屋和建筑物,产权是企业的。 2. 一般办公设备

登康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流程手册

登康非经营性资产管理 流程手册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流程手 册 (组织人力版)流程编号: 版本号:2002-1 项目 办公用品配置管理流程 生效日期修改版本编制人: 失效序号 序号日期 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办公室对电脑、桌椅、办公设备等非经营性资产管理 控制目的 ?合理使用资源,降低企业的整体运营成本 执行部门 ?经理办公室、各资产使用部门、总经理或董事长 关键控制点 真实性:各非经营性资产使用部门在填写资产登记表时,应如实填写本部门使用非经营性资产的数量、规格及使用情况等 效用性:经理办公室在制订综合计划时,在保证满足各部门需要的前提下,把握成本的增加,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最大效益;

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流程 手册 (组织人力版)流程编号: 版本号:2002-1 步骤负责部门具体操作 1.1.1 各使用部门在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求, 制订本部门电脑、办公设备等的需求计划,具体包 括品种、数量等; 1.1.2 经理办公室汇总各部门的需求计划,并依据上年度的实际运做 和下年度公司的整体经营规划,平衡各部门的需求 并制订公司整体的需求计划;并将整体需求计划报 送总经理审批; 1.1.4 总经理总经理对经理办公室提出的整体需求计划进行审 定,如需与董事长进行沟通,则经与董事长商定后 进行最终审定。审定结果回交至经理办公室;1.1.5 经理办公室经理办公室接到总经理批复后,按批复要求统一购 置,并下发各使用部门;同时,全面、系统地记录 各部门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总量、分布、及构成情 况,建立相关资产管理登记帐册; 1.1.7 各使用部门各使用部门在资产管理登记帐册上签字确认;1.1.8 经理办公室按各使用部门已签字确认的登记帐册造表,提交财 务部。经理办公室自留一份备案。

经营性用房管理规定

长春工业大学经营性用房管理暂行规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进一步规范学校经营性用房的管理,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校园服务性经营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经营性用房是指学校授权委托服务性经营资产管理工 作小组管理的用于对外出租或从事各类经营性活动的房屋。 第二条服务性经营资产管理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服务性经营资产管理办法的制定,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经营业态、租金标准的审核,经营性用房招租,对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监督经营性用房租金、水电费、取暖费等费用的收缴情况; 4.监督经营性用房的日常维修维护,确保学校公房的正常安全使用。 第三条经营类资产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经营性用房的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并逐步完善经营性用房管理制度; 2.负责经营性用房经营业态的制定及招租需求的提出; 3.负责租金标准的拟定; 4.负责经营性用房租赁合同执行情况的管理; 5.负责经营性用房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监管; 第四条经营性用房的经营管理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原则上应开展与教职工和学生生活服务相关的经营项目,经营者自行办理各类经营许可证照,依法持证经营,规范服务,自觉接受政府工商、税务、食药监、消防等执法部门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经营性用房的租金必须科学合理。应参照学校周边相同经营业态价格和兄弟院校校内价格拟定招标底价,原则上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价格。 第六条经营类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起草经营性用房租赁合同 文本,要做到用语规范、格式统一。首次合同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面积较大的经营性房屋期限可适当延长。合同到期后,服务性经营资产管理工作小组要视情况(价格因素、遵章守纪情况、经营业态特殊性等)采取合同续签或重新招租,同等条件下老租户优先。新上出租项目原则上必须公开招标,严禁私下出租、转租等违规违纪行为。合同执行期内若出现有关异动情况,经营类资产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向管理小组通报。 第七条经营类资产管理办公室应协同学校相关部门加强经营 性用房区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商家安全用水用电行为(依据学校的水电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标准,防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区域内的防火防盗管理,维护区域内及周边的良好秩序和清洁卫生,定期或不定期对经营性用房经营活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情况,应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第八条资产管理处具体负责经营性用房的招租工作。 第九条经营性用房的租金全部上缴学校,按合同价格由财务处直接收取。 第十条后勤处负责经营性用房水电费的收取,日常维修维护,保证房屋的正常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服务性经营资产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非生产性资产管理规定

一、固定资产: 1、各地区公司、集团总部各部要根据各自的总体经营计划,编制年度资产采购计划(含固定资产和非固定资产)。集团总部各部由集团发展总经理批准执行,地区公司由地区总经理批准执行。 2、固定资产(含增购部分或更换部分器件)的采购需由行政工作员工填报《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购置申请审批单》,经有权审批人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3、样板房的固定资产采购费用,在管理中属于销售费用开支,但其购置也应填报《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申请审批单》,经有权审批人批准后方可采购。 4、固定资产采购要遵循“货比三家”原则。 5、固定资产采购一般须签订购货合同。合同条款应包括“试用期、修缮保养、运输费结算方式、付款方式、附属设备明细清单等条款。 6、固定资产采购审批权限: 地区各部门/总部各部门:上报申请 地区总经理/集团发展总经理:批准(采购批量金额一万元以下)集团财务总监:批准(采购批量金额一万元以上)。 7、固定资产验收入库:

7.1固定资产验收时必须检查品牌与实物、合同数量与实收数量、质量与合同规定的一致性。 7.2固定资产应由行政工作员工负责验收,对专业设备等行政工作员工应组织有关专业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并如实填报《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单》,验收后如仍发现问题,行政工作员工和相关验收人应负全部的责任。 7.3固定资产的采购人员不允许同时是行政工作员工或其他验收员。 7.4所有购买的固定资产都必须经行政工作员工验收签字后,财务部方能予以报销。 8、固定资产编号、建卡、列帐: 8.1固定资产分类卡编号按一级分类类别、二级分类代码、三级分类流水号编制(见固定资产分类编号表)。 8.2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行政工作员工应按其科目分类完整填写固定资产分类卡。 8.3行政工作员工须建立[固定资产分类账],要求科目分类清晰、填写及时完整,科目设置详见(固定资产分类编号表)。 9、固定资产盘点: 9.1盘点时间:

说说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

一、从《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条文上来理解 第十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与委托方进行沟通,获得委托方关于被评估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的说明,包括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状况的说明。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适当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对被评估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进行单独分析和评估。 辨析:结合整个指导意见相关内容看,本条说明了以下几个问题: 1、联系第五章“评估披露”的要求,有关“被评估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的说明,包括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状况”属于应披露的内容,评估师应与委托方沟通并取得证据(如企业进行的资产清查); 2、联系16条,企业应作相关说明,在评估报告中可能需要增加“关于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的说明”的内容; 3、一方面,企业应进行单独说明及分析,另一方面,评估师应当在“需要及可能”的前提下单独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进行单独分析和评估。也就是说,要在了解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先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从企业整体中模拟剥离式的拿出来,将其进行单独评估后再放进去; 4、确定非经营性资产的主要依据应当是看其与现金流量是否相关联,能否贡献、能否带来现金流,应当考察其对于企业整体经营活动的影响或其重要性;溢余资产是否闲置资产?闲置资产一般与企业经营转向或企业存在的状况有关,而溢余资产则未必,它是资产相对其

运用来说的溢余;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对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贡献”的资产。企业不是所有的资产对主营业务都有所贡献,有些资产可能对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贡献,如长期投资、在建工程等。企业的长期投资是企业将自身的资产通过让渡给其他人拥有或使用,而本身收取投资收益,该投资收益与企业自身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作为针对企业主营业务来说的为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另一种形态为:暂时不能为主营业务贡献的资产,如在建工程。 溢余资产主要是不生产现实现金流的资产,主要包括闲置资产和超过经营需求的的各种资产,以及对应的相关负债(溢余负债)。 5、实践中,评估师需要考虑将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状况与行业的水平进行比较。 6、闲置资产可以用传统方法进行评估。 二、关于实际操作中的考虑 溢余资产--企业存在的不需用资产,这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因企业调整经营方向或市场转向等原因,企业可能会有一部分资产因不适用而闲置,或者,企业历史上因盲目投资而导致的资产闲置。评估中,需要了解企业近期的规划等,充分获取相关的资料进行判断分析。与溢余资产先对应的概念是溢余负债,评估中也需要联系溢余资产进行鉴定和区分。 评估实践中需要对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及其相关负债进行假设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发文字号】沪国资行[1998]39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1998.03.04 【实施日期】1998.03.0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的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国资行[1998]39号) 各委、办、局,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现印发《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试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附件: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三月四日 附件: 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条为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国家事业发展计划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占有、使用的资产。 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不影响完成行政事业任务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使用以获取利润的一种经济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弥补行政经费的不足和解决富余人员的分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中将非经营

非经营性资产移交协议

非经营性资产移交协议 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和B市人民政府(下简称“B市政府”),其地址在:____省B市。 C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下简称“C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D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双方”或“各方”。 鉴于: 1、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文批准,A公司实施股份制改造; 2、C公司系A公司的惟一出资人; 3、根据C公司及A公司之间的股份制改造方案,A公司解散,C公司以A公司清算后的净资产作为出资,与D公司共同组建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新公司”);A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不进入新公司,而是直接移交给B市政府或由C公司接收;

4、新公司成立后,C公司与B市政府将委托新公司经营或管理其从A公司接收的部分非经营性资产;故此,各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非经营性资产的范围 1、1 本协议项下非经营性资产的范围包括:(1)学校(包括A 公司子弟小学、中学);(2)A公司后勤服务公司;(3)A公司工人文化宫;(4)A公司职工医院;(5)A公司职工住宅。 1、2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非经营性资产的移交和接收包括对该资产所对应的人员的接收。 第二条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 2、1 学校 2、1、1 A公司将其所属的A公司子弟小学、中学(下合称“学校”)所对应的资产(包括校舍、土地和教学设备等)及其工作人员(约78人)一次性直接移交给B市政府。 2、1、2 上述移交工作完成后____年内,A公司每年向学校拨付办学经费人民币______万元,B市政府同时亦每年向A公司所在地区中小学教育社区化管理委员会足额拨付上述学校的办学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上述移交工作完成____年后,学校的全部办学经费均由B市政府承担,A公司不再承担学校的办学经费。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余姚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优化调整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以上三类企业以下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市政府依法代表国家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第五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出资人对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第六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通过建立财务、审计、职工民主监督等企业内部监督和委派监事、财务检查、审计、监察等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

式开展监督。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市国资办根据市政府授权,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市国资局为市国资办的日常工作机构,承担市国资办日常工作。 第八条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府直属企业,下同)根据市国资办委托,负责对本部门下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 第九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依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对本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第三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十条新设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经主管部门初审后,出资人向市国资办提出申请,由市国资办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减少注册资本,股权转让,发行债券,解散、申请破产,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非公司制企业由企业负责人会议决议,下同),经主管部门初审,由市国资办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管理作业指引

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管理作业指引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1.流程概况

2.工作程序 2.1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 2.1.1行政管理部/项目公司综合办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码,标签贴于资产显著位置,标签的 内容设置设备编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时间、使用人、使用部门六项内容。标签是用于资产管理、盘存核实的重要标志,使用者不能将它撕下或破坏。 2.1.2代码构成:一级代码+二级代码+三级代码+年份+月份+流水号 1)一级代码:集团名称简称,统一为HJ 2)二级代码:集团各公司简称,以地区简称加公司性质简称,公司性质分为地产、汽车、 物业三种公司性质。如:集团总部: JTZB;遂通公司:STQC;东莞物业:DGWY 3)三级代码:资产类别简称。 房屋建筑:FW,主要包括自用或出租的自有物业。 运输设备:YS,主要包括汽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电瓶车等的交通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DZ,主要包括冰柜、冰箱、消毒柜、电视机、空调等电子设备。 办公家私: JS,主要包括沙发、办公卡位、班台、屏风、职员椅、大班椅等家私。 其它设备:QT,主要包括字画、神龛两种。 办公设备:BG,包括:除以上四类外的其它所有设备。 4)年份+月份+流水号:所有类别从0001编号起按顺序编排。 如:HJJTZBFWJZ-0001,汇景集团总部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0001号 HJDGDCGDZ-2010070003,汇景集团东莞地产电子设备2010年7月0003号 2.2资产的购置 2.2.1固定资产的购置:公司相关部门填写《行政物品需求申请单》,报行政管理部/项目公司综 合办审核;行政管理部/项目公司综合办根据公司现有资产情况,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如需采购,则按照下表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采购。2.2.2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立项采购审批程序如下: 集团总部

登康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流程手册

登康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流 程手册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流程手 册 (组织人力版)流程编号: 版本号:2002-1 项目 办公用品配置管理流程 生效日期修改版本编制人: 失效序号 序号日期 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办公室对电脑、桌椅、办公设备等非经营性资产管理 控制目的 ?合理使用资源,降低企业的整体运营成本 执行部门 ?经理办公室、各资产使用部门、总经理或董事长 关键控制点 真实性:各非经营性资产使用部门在填写资产登记表时,应如实填写本部门使用非经营性资产的数量、规格及使用情况等 效用性:经理办公室在制订综合计划时,在保证满足各部门需要的前提下,把握成本的增加,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最大效益;

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流程 手册 (组织人力版)流程编号: 版本号:2002-1 步骤负责部门具体操作 1.1.1 各使用部门在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求, 制订本部门电脑、办公设备等的需求计划,具体包 括品种、数量等; 1.1.2 经理办公室汇总各部门的需求计划,并依据上年度的实际运做 和下年度公司的整体经营规划,平衡各部门的需求 并制订公司整体的需求计划;并将整体需求计划报 送总经理审批; 1.1.4 总经理总经理对经理办公室提出的整体需求计划进行审 定,如需与董事长进行沟通,则经与董事长商定后 进行最终审定。审定结果回交至经理办公室;1.1.5 经理办公室经理办公室接到总经理批复后,按批复要求统一购 置,并下发各使用部门;同时,全面、系统地记录 各部门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总量、分布、及构成情 况,建立相关资产管理登记帐册; 1.1.7 各使用部门各使用部门在资产管理登记帐册上签字确认;1.1.8 经理办公室按各使用部门已签字确认的登记帐册造表,提交财 务部。经理办公室自留一份备案。

(完整word版)经营性资产的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经营性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经营性资产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含利用国有资产进行有偿服务项目)、经营性 资产的使用、处置、保值增值、考核与评价等。 第四条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方式主要有委托经营、承包经营、股份制经营、独立经营、租赁经营等五种。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对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资产管理处是公司资产的主管部门,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在资产管理处指导下进行。经营性资产的建账、建卡、核算、处置、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等由资产管理处按规定统一办理。

第七条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是经营性资产的主管部门,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代表公司行使经营性资产所有者的权力。对公司各类经营性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营性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进行监督实施。 2、负责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及公司其它经营性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统计、评估、检查、公司收益的催缴等产权管理工作,明晰公司内部产权关系。组织公司经营性资产的年检工作,编制经营性资产汇总报告,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经营性资产变动及效益状况。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或学校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产核资工作。 3、调查研究公司各类经营性资产的现状和变动情况。参与公司开办的经营项目论证,监督经营性资产的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 4、负责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申报、划转,评估、评价和考核及监督检查等管理。参与公司改制的资产评估及法人离任或企业破产审计、清算工作。 第八条公司经营性资产由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公司资产从事经营或有偿服务活动。

固定资产分类

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学习 GB/T 14885-94《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分类、代码及计算单位,供参考,非强制。企业可自行选择固定资产的自编号。大概分为以下几类: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TDJZ-001~xxx) 二、通用设备(TYSB-xxx) 三、专用设备 四、交通运输设备 五、电气设备 六、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 七、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八、文艺体育设备 九、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十、家具用具及其他类 八、九、十如果数量不多,可统一归类为其他设备可以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进行划分,如果您是行政,建议您听取财务部意见,一般财务部都有分类 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可以按其经济用途、使用情况、产权归属、实物形态和使用期限进行分类核算。1.按经济用途分为生产经营用和非生产经营用两类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固定资产,如厂房、机器设备、仓库、销售场所、运输车辆等。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而是为了满足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福利需要的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浴室、医务室、图书馆以及科研等其他方面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2.按使用情况分为使用中、未使用、不需用三类 使用中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正在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包括由于季节性和大修理等原因暂时停用以及存放在使用部门以备替换使用的机器设备。未使用固定资产是指尚未投入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和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不需用、准备处理的固定资产。 3.按产权归属分为自有、接受投资和租入三类 4.按实物形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五大类 5.按固定资产最短使用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 最短使用期为5年的如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固定资产;最短使用期限为10年的如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短使用期为20年的如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企业在对固定资产最短使用期限分类时,不能将不同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划为一类,以免影响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正确性。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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