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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开支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开支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开支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开支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包括:境外旅费(含国际旅费、国(境)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国(境)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地区)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上述费用依照相关规定据实报销。

住宿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境)外发生的住宿费用。伙食费是指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公杂费是指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办理出国(境)的签证(注)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具体标准如下:

工会经费支出标准及预算

2018年公司工会经费支出标准及年度预算 公司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为工会会员按工资总额2%计提的经费,2018年公司工会经费支出由公司工会经费承担。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会办发〔2017〕32号)研究制定2018 年公司工会经费支出标准及年度预算如下。 一、职工宣教支出共约xx万元 (一)职工培训费用约xx万元 拟组织x次职工培训,外请授课人员酬金约xx万元。 (二)工具书和材料费用约xx万元 购买工会工作工具书约xx万元,印制工会工作制度、规范性文件汇编手册约xx万元。共约xx万元。 (三)亲情开放日费用约xx万元 拟组织x次亲情开放日活动,按xx人/次、工作餐xx元/人计,约xx万元。 二、业务支出共约xx万元 (一)职工活动区建设费用约xx万元 公司工会按一定比例将部分工会经费划拨给各部门,用于购买服务职工的小型健身器械、书籍等文体用品,因地制宜建设职工文体活动阵地,组织小型文体活动等支出。按照公司2018年节日慰问品发放人数xx人,xx元/人·年计,约xx万元。 各部门应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会办发〔2017〕32号)合理合规使用,相关费用报销应提供正规发票和支出明细,支出明细需部门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由公司工会履行审批报销手续。 (二)评选表彰费用约xx万元

评选表彰一批公司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证书制作费用约xx万元。 三、职工文体活动支出共约xx万元 (一)电影卡费用约xx万元 电影卡发放范围为公司工会会员,由公司工会统一办理,其 中新入职人员应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电影卡额度为每人每年xx元,按照公司慰问品发放人数xx 人计,统一办理约xx万元。 (二)外请教练费用约xx万元 太极拳每周一次,x小时/次,课时费为xx元/小时;乒乓球每周二次,x小时/次,课时费为xx元/小时。xx年全年课时费约xx 万元,由公司工会与教练按课时据实结算。 (三)球类场租费用约xx万元 1.篮球场租单价为xx元/x小时,按全年x场(周六或周日)计,共约xx万元。 2.羽毛球场租单价为xx元/x小时,每次使用x块场地,按x 场计,约xx万元。 租金根据季节可能有所波动,单价出现变化时活动负责人应提供相关说明。租金每年分两次以支票或转账形式支付给场馆或体育服务公司。 (四)体育用品费用约xx万元 购买篮球约xx万元、羽毛球约xx万元,共约xx万元。由每项活动负责人根据体育用品采购计划和经费预算进行采购。 (五)参加比赛费用约xx万元 参赛人数按xx人计,其中按xx元/人标准购买服装约xx万元,护具约xx万元,饮用水和伙食补助约xx万元。

工会经费收支范围样稿

工会经费收支范围 工会收入 1、会费收入=工会会员本人工资收入*0.5%(工资收入不包含 津贴、补贴、奖金等) 2、拨缴经费收入=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 3、上级工会补助收入 4、行政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 7、其他收入(盘盈、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利息收入、接受捐 赠收入) 工会经费支出 一、职工活动支出 (一)职工教育支出(培训、教材资料、用品、场地租金、授课费按《上海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二)文体活动支出(职工文体活动购买服装的按每人每三年不超过1000元标准执行,团体奖金(奖品)人均不超过 500元,单项奖金(奖品)人均不超800元,未设奖项 的,每人实物奖品不超过100元,活动伙食补助不超过 人均50元;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开展春秋游

费用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 不足可用工会经费弥补,不超过当年会费收入的3倍(三)宣传活动支出(举办竞赛、比赛、宣传活动) (四)其他活动支出(逢年过节:国家法定的 7个节日,发放实物,发放金额不超过当年经费的50%;生日300元蛋 糕券、婚丧嫁娶(结婚和生育头胎,实物不超800元, 二胎实物不超1000元;会员生病住院1000元慰问金, 大病2000元慰问金,会员本人去世慰问金3000元,直 系亲属去世慰问金1000元,可同时购实物200元;退休 离岗不超过1000元的实物慰问;劳模及先进职工疗休养 补贴等) 二、维权支出 (一)劳动关系协调费(仲裁、咨询) (二)劳动保护费(职业病防治) (三)法律援助费 (四)困难职工帮扶费(对会员本人及家庭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 (五)送温暖费(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六)其他维权支出(参加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支出) 三、业务支出 (一)培训费

2017年现行工会经费使用规范

附件1: 天津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中明确的“八不准”。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要认真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要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要加大工会经费面向基层、面向普通、面向弱势、面向急难的投入力度,要多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

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不断提高基层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三条按照全总规定,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即:全总、市总、区总工会(局、集团公司工会)、乡镇街总工会、基层工会。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 第四条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遵守中央规定、财经法律法规、全总和市委要求,认真执行工会会计制度和市总相关规定。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各项收入。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设立独立经费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

工会经费收支范围与标准

北汽()汽车有限公司 工会经费收支范围与标准 为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会财务工作,使工会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根据《工会会计制度》、《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费收支范围与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北汽()汽车有限公司工会经费收支范围与标准》。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镇江市总工会及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要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四)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按照北汽集团工会三级财务管理体制,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五)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

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 工会经费收入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按其来源分为会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一)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按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指单位行政依法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工会经费实行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划拔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1、回拨补助指上级工会拨付的经费不足补助。 2、专项补助指上级工会拨付的具有专门用途的项目补助。 3、超收补助指上级工会按有关超收增缴经费管理规定拨付的超收补助。 4、帮扶补助指上级工会拨付的帮扶困难职工的补助。 5、送温暖补助指上级拨付的用于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补助;夏季送清凉的补助。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第一条遵纪守法原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第二条经费独立原则。应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第三条预算管理原则。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将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第四条服务职工原则。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第五条勤俭节约原则。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条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二章工会经费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会经费收支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经常性收支由工会主席审批。工会重大决策、重大经费开支事项,由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批。

第八条工会设置会计、出纳、稽核各一人,相关人员须具有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第九条办理银行结算的工会社团法人代表印鉴、工会财务专用章及支票分开,由专人保管。 第三章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包括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应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算编制要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会工作的计划,以本年度预计收入为基础,根据“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的原则编制。 (二)预算要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 (三)拨缴经费收入预算,要在预算编制说明中,列明职工人数、年度工资总额、应缴工会经费数、地税代收返还本级工会经费比例及返还的经费数额。 (四)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体现工会工作特点,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组织职工活动、维护职工权益和为职工服务方面。“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四项金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本年度支出总额的80%。 (五)对上级工会给予的各专项补助,必须专款专用,在规定时间内使

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冀财外〔2014〕11号,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内部各级别因公出国(境)人员,包括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国家公派留学及访问学者、国家汉办外派教师、学院外派教师及留学人员等(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部门因公组派出国(境)团组要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规模,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 第四条因公出国(境)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学院财经处会同党政办(外事办)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总额。

(二)各部门要加强预算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条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认真履行因公出国(境)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团(境)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 (二)因公出国(境)要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三)学院党政办(外事办)要加强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审核、报批管理,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第六条各部门出国(境)经费的支付,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工会经费支出和控制范围

工会经费支出和控制范围 一、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 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缴 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 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 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 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 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 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 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 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 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 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需消耗的用品;工 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 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公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公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列支范围(餐费属不属于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工会费、职工教育经费等列支范围及税前扣除的详细说明(包括午餐费算不算福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工资薪金总额” 【国税函〔2009〕3号】是指企业按照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 【财企[2009]242号】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应取得什么样的单据,与补贴或支出的方向紧密相关。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 1.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外交部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二条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和其他费用。 交通费是指出国(境)口岸至入国(境)口岸旅费,境外城市间、城市内交通费。 住宿费是指出国(境)人员在国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餐饮费是指出国(境)人员在国外期间的日常餐饮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出国(境)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第三条交通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由于航班衔接等原因确需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的,应当事先报经本单位秘书长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二)出差申请流程通过后,方可购买机票。机票款应通过基金会指定第三方票务代理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有效票据注明的金额予以报销。机票、火车票、船票不得购买头等舱、商务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

返机票。 (三)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第四条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基金会秘书长批准,财务部门备案。未列入出国计划、未经本单位秘书长批准的,不得在国外城市间往来。出国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 第五条住宿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住宿标准参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 516号文件中的标准执行,具体见附件。 (二)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当按照住宿费标准执行。 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当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 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基金会秘书长和财务部 门批准。 第六条工作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用餐应当勤俭节约,项目组对外原则上不搞招待,确需招待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工作餐标准参照财政部、外交部关 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 文件中的标准执行,具体见附件。 (二)项目组除工作餐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餐费需自理,不由基金会承担。 第七条出国签证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等费用凭有效原始票据实报实销。根据到访国要求,出国人员必须购买保险的,应当事先报经批准后,按照到访国驻华使领馆要求购买,凭有效原始票据实报实销。 第八条出国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须凭有效票据填报内部个人报销流程。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 第九条财务部应当加强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的经费核销管理。对因公临时出国项目组提交的出国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工会经费支出范围解读

工会经费支出范围解读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这一规定,为工会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提供了依据。经费开支范围是指工会经费开支的界限,规定哪些费用由工会经费开支。根据工会工作的任务和活动内容,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办法规定了九项经费开支范围: ①、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组织会员活动日经费、郊游活动费(与公款旅游区别开来,基层工会完全可以组织会员开展一些短时短途的旅行)、联欢会、参观展览会、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如职工会员观影活动(电影票发票)、参观或观看演出(门票发票)、郊游(公园门票发票) 慰问职工的费用(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如职工会员慰问两节:元旦、春节,暑期送清凉慰问一线职工会员茶叶、不含酒精的清凉饮料。只有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发放现金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 ②、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如组织各类比赛活动(歌唱比赛、体育活动比赛、节日联欢会) ③、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 ④、事业支出。用于工会所属为职工服务的非独立核算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单位的费用以及对独立核算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⑤、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⑥、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财行[2013]51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 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硬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条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明确责任,谁派出、谁负责。 (二)因公临时出国应当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三)各级外事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

国企工会经费列支范围有哪些

国企工会经费列支范围有哪些 国企工会经费列支范围有哪些 1、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误餐费、夜餐费等。 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馆、阅览室、读报组所需图书、报刊以及工会广播站的消耗用品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的费用。如: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等。3、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4.事业支出。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5.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6.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三、国家规定由行政承担的费用开支根据《工会法》、全总、财政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下列费用应由行政列支: 1、基层工会办公用房、文艺、体育、教育和服务等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及其维修取暖等费用。 2、基层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医疗、补贴、劳动保护费用及其他福利待遇。

2020年工会经费支出标准及年度预算

2020年公司工会经费支出标准及年度预算 公司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为工会会员技工资总额2%计提的经费,2020年公司工会经费支出由公司工会经费承担。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会办发〔2019)32号) 研究制定2020年公司工会经费支出标准及年度预算如下。 —、职工宣教支出共约xx万元 (—)职工培训费用约xx万元 拟组织x次职工培训,外请授课人员酬金约xx万元。 (二)工具书和材料费用约xx万元 购买工会工作工具书约xx万元,印制工会工作制度、规范性文件汇编手册约xx万元。共约xx万元。 (三)亲情开放日费用约xx万元 拟组织x次亲情开放日活动,技xx人/次、工作餐xx元/人计,约XX万元。 二、业务支出共约XX万元 (—)职工活动区建设费用约XX万元 公司工会技一定比例将部分工会经费划拨给各部门,用于购买服务职工的小型健身器械、书籍等文体用品,因地制宜建设职工文体活动阵地,组织小型文体活动等支出。按照公司2020年节日慰问品发放人数xx人,xx元/人?年计,约xx万元。

各部门应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会办发〔2019)32号)合理合规使用,相关费用报销应提供正规发票和支出明细,支出明细需部门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由公司工会履行审批报销手续。 (二)评选表彰费用约xx万元 评选表彰一批公司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证书制作费用约XX万元。 三、职工文体活动支出共约XX万元 (—)电影卡费用约XX万元 电影卡发放范围为公司工会会员,由公司工会统一办理,其中新入职人员应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电影卡额度为每人每年XX元,按照公司慰问品发放人数XX人计,统一办理约XX万元。 (二)外请教练费用约XX万元 太极拳每周一次,X小时/次,课时费为XX元/小时;乒乓球每周二次,X小时/次,课时费为XX元/小时。XX年全年课时费约XX万元,由公司工会与教练技课时据实结算。 (三)球类场租费用约XX万元 1.篮球场租单价为XX元/X小时,技全年X场(周六或周日)计,共约XX万元。 2.羽毛球场租单价为XX元/x小时,每次使用x块场地,技X场计,约XX万元。 租金根据季节可能有所波动,单价出现变化时活动负责人应提供相关说明。租金每年分两次以支票或转账形式支付给场馆或体育服务公司。

工会经费列支范围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的项目 企业拨付给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应主要用于工会各项活动的开展以及为职工提供的各种公益性、救济性服务项目,具体可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建立职工之家,开展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用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种会议,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等费用。 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 企业工会组织的财产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由企业提供的办公设施,其财产所有权属于企业,不属于工会;二是从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和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形成的财产,这些财产所有权属于工会组织,不再属于企业。所以工会组织的活动经费通常包括三部分:1,由企业向工会组织提供的办公设施。包括工会日常活动所必需的房屋设备,以及有关水电、办公用品等设施,通常由企业提供,其维修费用通常也由企业承担。 2,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企业每月应按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2%向本企业工会拨交工会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但必须收到专用收据才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3,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会员每月按基本工资的千分之五交纳会费。

(二)工会经费上交的管理 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本企业工会留用比例不少于60%,拨交给上级工会的比例不应超过40%.其中:拨交给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市(县)总工会两级的留用比例应不超过35%,其余5%上交给全国总工会。 (三)工会经费的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职工的教育和工会活动,其开支范围如下:1,宣传活动支出。包括工会组织日常的学习、劳动竞赛,举办各种报告会、展览会、讲座和其他技术交流的宣传费用,以及各种宣传工具的购置维修和集体订阅的报刊杂志等支出。 2,文艺活动支出。包括工会开展业余文艺活动所需的设备购置费和维修费,举办联欢会,艺术展览到这些文艺活动的经费;还包括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工人图书馆的设备购置维修和日常经费。 3,体育活动支出。包括工会举办的各种体育活动的设备购置维修费、经费、运动用品和服装费。 4,工会干部训练费,是指培训工会专职人员的费用。 5,工会行政费有关支出。包括工会专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 6,补助支出。包括工会会员的困难补助和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费用。 7,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由工会经费开支,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财行[2013]516号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外事局: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我们对《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办法》基本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并于2014年2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由所在省、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4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 财政部 外交部 2013年12月20日附件: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 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模版

1总则 1.1为加强*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 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按照《工会法》及全 国总工会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工会及其所属各级工会组织。 2经费收支管理 2.1工会经费的来源 2.1.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1.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2%向工会拨缴的经 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 基层工会的经费。 2.1.3工会所属的企业的收入。 2.1.4企业行政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2.1.5上级工会补贴助的款项。 2.1.6工会对外投资收益、存款利息、接受捐赠等其它收入。

2.2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各级工会要按照规定的经费 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缴经费。留成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 展工会活动,支出范围包括: 2.2.1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 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 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 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2.2.2 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行政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 法 篇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我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根据全国总工会、省市总工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会实际,现就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的相关事宜,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依据。《工会法》、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全总财务部《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江西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赣工办发〔2015〕8号)、贵溪市总工会转发省总相关文件(贵工字〔2015〕7号)。 二、开支原则。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开展工作和职工服务的方向,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

费真正惠及职工和工会会员,活跃职工文娱生活,凝聚正能量。 三、主要开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的支出: (一)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原则上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干部职工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控制在1200元以内。节日慰问品只可从工会经费中开支,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 (二)发放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发放不超过200元的指定蛋糕店的生日蛋糕券。 (三)职工文体活动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工会经费举办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文体活动可以以单位名义租用场地;参加体育比赛,如有需要可购买运动服装(人均不超过500元),可对获奖人员予以适当奖励(人均不超过500元)。 (四)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活动相关费用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组织春游秋游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确需在外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 (五)组织会员观看电影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等集体活动,用会费组织看电影时,应

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工会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 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

上海交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根据《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各机关部处、院(系)及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境)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境)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 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报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 第五条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单位应当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明确责任,谁派出、谁负责。 (二)因公临时出国(境)应当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第三章经费管理 第六条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 住宿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境)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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