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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犯失火罪的,处3年~7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消防责任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7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责任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7年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7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或者7年以下有期徒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四类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按照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的原则维护公共安全原则、诚实守信原则。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业、客观公正、公平竞争、奉献社会、保守秘密、提高技能。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自我反思、向榜样学习、坚持“慎独”、提高道德选择能力

《消防法》设有6类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依法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3万元~30万元罚款。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10万元罚款。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10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5万元以下罚款;

火灾的分类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C类火灾气体火灾

D类火灾金属火灾

E类火灾带电火灾

F类火灾烹饪物火灾

仓库火灾事故案例

仓库火灾事故案例 一、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调查报告 8月18日,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杨焕宁同志(时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现任安全监管总局局长)任组长,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全国总工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爆炸、消防、刑侦、化工、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46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运二道95号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北纬39°02′22.98″,东经117 °44′11.64″。地理方位示意图见图1)运抵区(“待申报装船出口货物运抵区”的简称,属于海关监管场所,用金属栅栏与外界隔离。由经营企业申请设立,海关批准,主要用于出口集装箱货物的运抵和报关监管)最先起火,23时34分06秒发生

第一次爆炸,23时34分37秒发生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事故现场形成6处大火点及数十个小火点,8月14日16时4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 (二)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按受损程度,分为事故中心区(航拍图见图2、示意图见图3)、爆炸冲击波波及区(示意图见图4)。事故中心区为此次事故中受损最严重区域,该区域东至跃进路、西至海滨高速、南至顺安仓储有限公司、北至吉运三道,面积约为54万平方米。两次爆炸分别形成一个直径15米、深1.1米的月牙形小爆坑和一个直径97米、深2.7米的圆形大爆坑。以大爆坑为爆炸中心,150米范围内的建筑被摧毁,东侧的瑞海公司综合楼和南侧的中联建通公司办公楼只剩下钢筋混凝土框架;堆场内大量普通集装箱和罐式集装箱被掀翻、解体、炸飞,形成由南至北的3座巨大堆垛,一个罐式集装箱被抛进中联建通公司办公楼4层房间内,多个集装箱被抛到该建筑楼顶;参与救援的消防车、警车和位于爆炸中心南侧的吉运一道和北侧吉运三道附近的顺安仓储有限公司、安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储存的7641辆商品汽车和现场灭火的30辆消防车在事故中全部损毁,邻近中心区的贵龙实业、新东物流、港湾物流等公司的4787辆汽车受损。 爆炸冲击波波及区分为严重受损区、中度受损区。严重受损区是指建筑结构、外墙、吊顶受损的区域,受损建筑部分主体承重构件(柱、梁、楼板)的钢筋外露,失去承重能力,不再满足

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案例分析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完成了《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 一、事故回放 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所在的胶州路教师公寓小区于2010年9月24日开始实施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建设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总承包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设计单位为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外立面搭设脚手架、外墙喷涂聚氨酯硬泡体保温材料、更换外窗等。 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承接该工程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子公司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佳艺公司),佳艺公司又将工程拆分成建筑保温、窗户改建、脚手架搭建、拆除窗户、外墙整修和门厅粉刷、线管整理等,分包给7家施工单位。其中上海亮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出借资质给个体人员张利分包外墙保温工程,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姆公司)出借资质给个体人员支上邦和沈建丰合伙分包脚手架搭建工程。支上邦和沈建丰合伙借用迪姆公司资质承接脚手架搭建工程后,又进行了内部分工,其中支上邦负责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的

脚手架搭建,同时支上邦与沈建丰又将胶州路教师公寓小区三栋大楼脚手架搭建的电焊作业分包给个体人员沈建新。 2010年11月15日14时14分,电焊工吴国略和工人王永亮在加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10层脚手架的悬挑支架过程中,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引发火灾,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 二、原因查明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应邀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经过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明,该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 直接原因:在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在10层电梯前室北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9层位置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块、碎屑引发火灾。 间接原因:一是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和转包、违法分包。二是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乱。三是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四是上海市、静安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缺失。五是静安区公安消防机构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不

大厦重大火灾案例分析

大厦重大火灾案例分析 一、起火场所基本情况 吉林商业大厦位于吉林市船营区珲春街与河南街交汇处,1987年经消防审核合格后开工建设,1990年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于1993年、1995年两次扩建。大厦共有业户64家,其中个体工商户57家,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7家,日常管理由商业大厦负责。该大厦东侧为商业区、西侧为影院、南侧为居民楼、北侧为联通大厦。吉林商业大厦建筑高度为23.9m,长121.5m,宽99m,为“L”型建筑,总建筑面积42000㎡,共5层,每层分3个经营区,主要经营家电、服装、鞋帽、家具等。其中1楼2区摊位出租经营服装百货。二、起火简要经过及初期火灾处置情况 2010年11月5日9时17分32秒,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调度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吉林商业大厦一楼服装区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支队调度指挥中心共调出市区11个公安消防中队的53台消防车、310名指战员,吉林吉化公司消防支队的18台消防车、66名指战员和相关社会联动应急救援力量,并及时向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指挥中心报告。总队接到报告后,全勤指挥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同时调动邻近的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100部空气呼吸器和100个备用气瓶以及9台消防车,45名指战员进行跨区域增援。经过12个小时的英勇奋战,大火于17时30分被控制,于21时30分被扑灭。在此次火灾扑救中,公安消防部队共营救被困人员91人,有效保护了商厦一区的一、二、三层的全部和四、五层的局部,商厦二区和三区的一层门市、三层鞋城和五层健身房,保护建筑面积26000 ㎡,保护商厦内商品价值6000余万元。 三、火灾伤亡及损失情况 此次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火灾烧毁商场内部分日用百货商品,火灾过火面积15830 ㎡,直接财产损失1560万元。 四、火灾成因分析及主要教训 火灾发生后,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共抽调公安消防、刑侦人员32人组成调查组。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专家也到现场指导调查工作。调查组对69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询问笔录160份。 经现场勘验、调查访问和对火灾痕迹物证的鉴定,调查组综合分析认定这起火灾的起火原因系吉林商业大厦一层二区精品店仓库顶部的电气线路短路所致。

“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中新网7月11日电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日前已经国务院批复结案,今天发布。《报告》披露,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全文如下: 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 “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1.蒋铁铀,宝源丰公司工厂厂长,工厂生产管理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有效的安全防护制度措施,未开展安全检查;未对员工开展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未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2.周绍岩,宝源丰公司工厂动力部主任,工厂生产车间电气管理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未按规定对电气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检测,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二)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1.贾玉山,中共党员,宝源丰公司董事长,企业唯一出资人。严重违反《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追求企业和自身经济利益而忽视员工生命安全。在工程建设期间违反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为节省自身投资而偷工减料,擅自更换厂房保温材料;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混乱,未依法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进行过安全检查;未按规定

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未采取措施保持车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未对员工开展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工作和组织员工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6月14日被批准逮捕。 2.张玉申,宝源丰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兼任工厂厂长。作为总经理,严重渎职。未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职责;未组织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按规定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未对员工组织实施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和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6月14日被批准逮捕。 3.贾铁金,辽宁大河重钢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至2011年任辽宁大河重钢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介绍宝源丰公司违规借用长春建工集团施工资质办理建设手续;组织人员进行宝源丰公司项目钢构部分施工并指派其公司内部无资质人员为宝源丰公司项目做了项目设计,违规挂靠到辽宁纺织工业非织造布技术开发中心并办理手续;参与宝源丰公司项目违规变更阻燃材料。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4.刘升,长春建工集团职工。联系经办与宝源丰公司签订施工合同,违规借用长春建工集团资质为宝源丰公司项目办理施工手续的事项,从中提取管理费。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5.刘振江,中共党员,2005年7月任长春建工集团吉兴管理公司经理,2012年3月病休。经刘振江同意,宝源丰公司项目借用长春建工集团资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办理了相关建设手续。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6.张新明,无业。联系经办宝源丰公司违规挂靠瑞城监理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事项。代表瑞城监理公司对宝源丰公司项目建设进行监理,同时代表宝源丰公司进行技术管理,从双方领取报酬。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7.姚改政,中共党员,宝源丰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分管生产工厂以外的消防、安全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未协助公司负责人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公司安全管理混乱。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犯失火罪的,处3年~7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消防责任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7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责任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7年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7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或者7年以下有期徒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四类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按照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的原则维护公共安全原则、诚实守信原则。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业、客观公正、公平竞争、奉献社会、保守秘密、提高技能。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自我反思、向榜样学习、坚持“慎独”、提高道德选择能力 《消防法》设有6类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依法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3万元~30万元罚款。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10万元罚款。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10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5万元以下罚款; 火灾的分类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C类火灾气体火灾 D类火灾金属火灾 E类火灾带电火灾 F类火灾烹饪物火灾

火灾等级标准

公安部内部传真电报 公传发[2007]245号签发人:胡家福 等级: 特急发电时间值机员 抄送: 刘金国副部长。 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 公消[2007]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贯彻执行国务院4月6日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有关火灾事故的统计和报告工作。经部领导批准,现依据《条例》有关规定对火灾等级标准调整如下: 一、火灾等级增加为四个等级,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 承办单位:七局电话:0 共3页 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二、根据《条例》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的等级标准分别为: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火灾事故等级标准调整后,《重要火灾和处置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及处理规定(试行)》(公消[2004]306号)中有关特大、重大火灾的上报要求相应调整为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火灾的上报要求,死亡1至2人的火灾及其他重要火灾继续按照现行要求上报。 四、新的火灾等级标准从2007年6月1日起执行,各地要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按照新的等级标准报送火灾信息,并从2007年6月份起采用新的等级标准汇总、统计和公布火灾数据。 特此通知。 公安部办公厅

火灾事故等级划分国家标准

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火灾事故主要分为四类:一般火灾、较大火灾、重大火灾、特别重大火灾。其中特别重大火灾是指火灾造成了30人以上的人员伤亡,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的了解下火灾事故等级划分的知识,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 一、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 (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 (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二、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根据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各类的标准如下: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处理决定公布

“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处理决定公布 经调查认定,该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 司法机关已对26名事故主要责任人员采取了司法措施 根据事故责任调查结果,28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新华网上海6月9日电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完成了《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灭火,千方百计搜救被困人员,千方百计做好伤员救治工作,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受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委派,国务委员孟建柱率国务院工作组连夜赶赴事故现场,亲切慰问遇难者家属及受伤人员,指导抢险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俞正声、韩正等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第一时间全力组织灭火救援,迅速成立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伤员救治、遇难者家属安抚、受灾群众安置及人员抚恤、财产赔付等善后工作。通过积极努力,整个善后处理工作平稳有序。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报经国务院同意,11月17日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应邀派员参加调查。事故调查组经过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明,该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在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在10层电梯前室北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9层位置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块、碎屑引发火灾。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和转包、违法分包。二是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乱。三是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四是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缺失。五是静安区公安消防机构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六是静安区政府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领导不力。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54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26 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的26名责任人员是:静安区建交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高伟忠;静安区建交委副主任姚亚明;静安区建交委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静安区建交委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权;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瞿幼棣;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周峥;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项目经理范玮民;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项目安全员曹磊;上海佳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佩信;上海佳艺公司副总经理马义镑;上海佳艺公司项目经理沈大同;上海佳艺公司项目安全员陶

盘点完整全国重大火灾事件

盘点2015年全国重特大火灾事件 近几来,我国平均每年发生火灾约4万起,死2000多人,伤3000-4000人,每年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10多 亿元,尤其是造成几十人,几百人死亡的特大恶性火灾时 有发生。特别2015年,我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更是给全国 造成了惨重的损失。 下面为大家简介2015年几起重特大火灾案例: 1、哈尔滨仓库火灾事故 2015年1月2日13时14分,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头道街的北方南勋陶瓷大市场的三层仓库起 火,过火面积1.1万平方米。发生火灾的仓库位于一栋总 层高11层的居民楼,其中1—3层为仓库,4—11层为居民楼。火灾扑救过程中,起火建筑多次坍塌,坍塌面积3000 平方米,造成5名消防员遇难、14人受伤。

2、台州:玉环1·14火灾 1月14日凌晨,玉环县解放塘社区一住宅楼室外停车棚内电动车起火,因浓烟向楼道蔓延,造成往楼道逃生 的8名人员死亡,死亡原因均为吸入过量浓烟。年龄最小 的遇难者仅有4岁。 3、莆田沿街6层民房发生大火 1月21日晚10时50分左右,莆田市区莆阳路南门段一沿街6层高民房起火,火势从一楼店面向上蔓延至三楼。至22日凌晨2时许,大火被全部扑灭。其间,消防云梯车成 功将4楼被困的一家5口人救出。不幸的是,65岁的蔡老太 及其11岁的孙女在火中身亡。

4、昆明农产品商贸中心大火3月4日4点38分,昆 明市官渡区彩云北路1502号东盟联丰农产品商贸中心发生一起火灾,50余间商铺被烧毁。经初步查勘,现场过火面积3300余平方米,50余间商铺被烧毁,火灾已造成9人死亡,10人受伤,其中7人正在医院救治,3人经治疗后已出院。 5、河南康乐园老年公寓失火

典型火灾案例分析

典型火灾案例分析 随着城市得发展变化,消防隐患、火灾类型也在随之变换面孔,但火因还就是老话题,火灾并未远离我们,在城市防火条件日渐改善与消防战斗力不断增强得今天,市民不应被各种规定、消防活动或消防日牵着才能警醒,必须真正在头脑里将消防安全防线筑实筑牢,才能防患于未然。在这里摘录了几个较为典型得案例,以供借鉴。 案例一: 别让高校宿舍火灾悲剧重演 2008年11月14日,发生火灾得602宿舍阳台被大火熏黑、当日早晨6时10分许,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宿舍楼602女生寝室失火,过火面积达20平方米左右。因室内火势过大,4名女大学生从6楼寝室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当场死亡。大火目前已被扑灭,火灾原因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4日早晨6时10分许,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4名女生从6楼宿舍阳台跳下逃生,当场死亡。大火目前已被扑灭、 经警方初步调查,当日早晨6时10分许,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宿舍楼602女生寝室失火,过火面积达20平方米左右。因室内火势过大,4名女大学生从6楼寝室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当场死亡。 中国消防在线新华社?据报道,14日早晨6时10分左右,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一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4名女生从6楼宿舍阳台跳下逃生,当场死亡,酿成近年来最为惨烈得校园事故。宿舍火灾初步判断缘起于寝室里使用“热得快”导致电器故障并将周围可燃物引燃。 任何一条生命都就是弥足珍贵得,何况4名学生竟殒命于本可规避得火灾、悲情之余,笔者思忖学生为何铤而走险使用“热得快"?为什么4名学生无一例外地选择了跳楼逃生?问题背后暴露了在突发事件面前逃生通道得不畅,逃生教育得尴尬,宿管体制得痼疾。 纵观校园安全事故,令人悲哀得就是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校园似乎总缺少应急预案,导致如今尴尬困局得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应试教育让消防安全教育、逃生训练淡出,致使管理缺位,学生灾难意识与防灾心理准备不足。而一些发达国家,都有完善得、系统得安全教育,从小教学生如何应对火灾、地震等,相关教育与演习已经融入其生活与学校文化之中。 其二,扩招后学校重节资轻安全,且安全措施滞后。对递增得扩招大潮,一些学校左支右绌、诚如该校学生在上得描述:楼道中没有消防设备,譬如灭火器与消防龙头等。事实上这种现象绝非个例,如有得学校安装得灭火器与消防龙头已锈迹斑斑,仅就是一种摆设;有得学校不愿意支付过高得保安费用,而在楼边拉铁丝网,或一锁了之。 其三,陈旧得宿管体制掣肘了学生得正常需求,譬如用电方面,随着大功率电器普及,很难完全杜绝学生私用电器,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加强巡视抽查,不断更新宿舍配电设施?如经常检修线路,更换大负荷得电线,在宿舍配置漏电保护器等、

盘点完整全国重大火灾事件

盘点2015年全国重特大火灾事件近几来,我国平均每年发生火灾约4万起,死2000多人,伤3000-4000人,每年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10多亿元,尤其是造成几十人,几百人死亡的特大恶性火灾时有发生。特别2015年,我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更是给全国造成了惨重的损失。 下面为大家简介2015年几起重特大火灾案例: 1、仓库火灾事故 2015年1月2日13时14分,位于省市道外区太古头道街的北方南勋瓷大市场的三层仓库起火,过火面积1.1万平方米。发生火灾的仓库位于一栋总层高11层的居民楼,其中1—3层为仓库,4—11层为居民楼。火灾扑救过程中,起火建筑多次坍塌,坍塌面积3000平方米,造成5名消防员遇难、14人受伤。

2、: 玉环1·14火灾 1月14日凌晨,玉环县解放塘社区一住宅楼室外停车棚电动车起火,因浓烟向楼道蔓延,造成往楼道逃生的8名人员死亡,死亡原因均为吸入过量浓烟。年龄最小的遇难者仅有4岁。 3、沿街6层民房发生大火 1月21日晚10时50分左右,市区莆阳路南门段一沿街6层高民房起火,火势从一楼店面向上蔓延至三楼。至22日凌晨2时许,大火被全部扑灭。其间,消防云梯车成功将4楼被困的一家5口人救出。不幸的是,65岁的蔡老太及其11岁的女在火中身亡。

4、农产品商贸中心大火3月4日4点38分,市官渡区彩云北路1502号东盟联丰农产品商贸中心发生一起火灾, 50余间商铺被烧毁。经初步查勘,现场过火面积3300余平方米,50余间商铺被烧毁,火灾已造成9人死亡,10人受伤,其中7人正在医院救治,3人经治疗后已出院。 5、康乐园老年公寓失火

5月25日晚7时55分,省市鲁山县一家名为康乐园的老年公寓(民办)发生火灾,目前已造成38人死亡,6人受伤。 6、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8月12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截至8月16日上午,公布的遇难人数达到112人,失踪95人,有较大幅度上升。

吉林中百商厦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吉林中百商厦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04年2月15日11时许,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大火于当日15∶30时被扑灭。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6万元。 ???中百商厦隶属市商业委员会,属国有商业企业,1995年投入使用,建筑面积4328平方米,耐火等级为二级。商厦一层(含回廊)经营五金、百货,二层经营服装、布匹,三层为浴池,四层为舞厅和台球厅,由146家个体商户承租经营。经国务院调查组技术专家组勘察确定,火灾系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工于洪新,于当日9时许向3号库房送包装纸板时,将嘴上叼着的香烟掉落在仓库中,引燃地面上的纸屑纸板等可燃物引发的。 ???二、灭火救援过程 ???2月15日11时许,中百商厦浴池锅炉工李铁男发现毗邻中百商厦北墙搭建的3号仓库有烟冒出,找来该库房的租用人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工于洪新打开仓库,发现库内着火,即进行扑救,但未能控制火势。据吉林市消防调度指挥中心电脑记录,直到11时28分,消防支队才接到路过商厦的吉林市勘测设计院员工吕焱华用手机报警。支队立即命令市区所有11个消防执勤中队和支队机关全体官兵以及吉化集团公司消防支队赶赴火场,并同时报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和120急救中心。经各方全力奋战,于15时30分将火灾彻底扑灭,抢救被困群众190人(其中未受伤66人)。火灾共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过火建筑面积204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426万余元。 ???火灾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省公安厅、卫生厅、经贸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总队领导都赶赴吉林市,对现场灭火救援、伤员救治、社会稳定、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等工作进行研究、指导和部署。吉林市委、市政府积极组织灭火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组织了有200名干部参加的8个专门工作组,及时处理遇难者尸体,并对受伤人员提供了最好救治服务。截止4月28日,70名住院伤者已治愈出院54人,特别是当时的14名重伤者均得到有效缓解并转入正常治疗,未新增死亡人数。商厦内140家经营业户已有133家与中百商厦签订了协议,待商厦修复后重新进入经营,其余几户已转迁其他商场经营。

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商业大厦重大火灾案例分析

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商业大厦重大火灾案例分析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商业大厦重大火灾案例分析一、起火场所基本情况 吉林商业大厦位于吉林市船营区珲春街与河南街交汇处,1987年经消防审核合格后开工建设,1990年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于1993年、1995年两次扩建。大厦共有业户64家,其中个体工商户57家,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7家,日常管理由商业大厦负责。该大厦东侧为商业区、西侧为影院、南侧为居民楼、北侧为联通大厦。吉林商业大厦建筑高度为23.9m,长121.5m,宽99m,为“L”型建筑,总建筑面积42000㎡,共5层,每层分3个经营区,主要经营家电、服装、鞋帽、家具等。其中1楼2区摊位出租经营服装百货。 二、起火简要经过及初期火灾处置情况 2010年11月5日9时17分32秒,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调度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吉林商业大厦一楼服装区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支队调度指挥中心共调出市区11个公安消防中队的53台消防车、310名指战员,吉林吉化公司消防支队的18台消防车、66名指战员和相关社会联动应急救援力量,并及时向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指挥中心报告。总队接到报告后,全勤指挥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同时调动邻近的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100部空气呼吸器和100个备用气瓶以及9台消防车,45名指战

员进行跨区域增援。经过12个小时的英勇奋战,大火于17时30分被控制,于21时30分被扑灭。在此次火灾扑救中,公安消防部队共营救被困人员91人,有效保护了商厦一区的一、二、三层的全部和四、五层的局部,商厦二区和三区的一层门市、三层鞋城和五层健身房,保护建筑面积26000㎡,保护商厦内商品价值6000余万元。 三、火灾伤亡及损失情况 此次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火灾烧毁商场内部分日用百货商品,火灾过火面积15830㎡,直接财产损失1560万元。 四、火灾成因分析及主要教训 火灾发生后,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共抽调公安消防、刑侦人员32人组成调查组。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专家也到现场指导调查工作。调查组对69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询问笔录160份。 经现场勘验、调查访问和对火灾痕迹物证的鉴定,调查组综合分析认定这起火灾的起火原因系吉林商业大厦一层二区精品店仓库顶部的电气线路短路所致。 (二)主要教训。

全国十大典型火灾案例

全国十大典型火灾案例,经验教训值得记住! 案例1:河南东都商厦火灾2000年12月25日21时35分(圣诞狂欢夜),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75万元。 案例2:哈尔滨天鹅饭店火灾1985年4月18日深夜,哈尔滨天鹅饭店11楼发生火灾。大火波及21间客房,其中6间全部烧毁。在大火中有10人丧生,其中有外国客人6人,重伤7人,其中有外宾4人,直接经济损失约250000元。 案例3:央视北配楼火灾2009年2月9日(农历十五元宵节)20时27分;位于北京市央视新址北侧配楼“文化中心大楼”工程发生火灾,火灾造成1名消防人员死亡,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5亿元。 案例4:吉林宝源丰禽业液氨爆炸2013年6月3日6时10分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丰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案例5:上海教师公寓火灾2010年11月15日,位于上海静安区胶州路707弄1号胶州高层教师公寓引发火灾,此次火灾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 案例6: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火灾1994年11月27日13时28分左右,位于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发生火灾,这起火灾共造成233人死亡(其中男性133人,女性100人). 案例7:大连“5.21”火灾事故2016年5月21日11时许,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开发区三堂村三堂街292号发生火灾,位于一家商店二楼的补习班着火,造成三名六年级学生死亡。 案例8:北京隆福商厦火灾1993年8月12日22时左右,位于隆福商业大厦旧楼一层礼品柜台处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148.9万元。 案例9:新疆乌鲁木齐德汇国际广场火灾2008年1月2日20时许,位于新疆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发生火灾。此次火灾使投资1000万元安装的建筑消防设施,形同虚设。过火面积达65000平方米,导致1046家商户的财产化为灰烬,有3名消防官兵殉职,火灾财产损失约5亿元。 10: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火灾1994年12月7日,此次火灾造成323人死亡,烧伤130人,其中重伤68人,直接经济损失210.9万元。

近十个知名火灾案例分析

1、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随意游戏厅大火 2月18日14时20分,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的开滦建材厂家属区一非法游戏厅发生重大火灾,死亡17人。死者大多是十几岁的孩子。游戏厅的业主凌玉铁(37岁),唐山市热电厂工人。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承租了开滦建材厂简易平房5间,开办游戏厅,命名为随意游戏厅。1997年3月开业。此后的3年间曾先后两次被公安、工商部门检查、查封。然而,凌玉铁在利益驱动下,雇人偷偷将游戏厅所有窗户及部分墙壁进行改造伪装,于2002年2月12日(正月初一)偷偷开业,五天之后,游戏厅内放置在木箱内的变压器因长时间通电过热,引起周围可燃物发生大火,业主的父亲也在大火中毙命。凌玉铁等4人均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主犯凌玉铁被判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其妻姐刘跃敏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 2、四川省南充市副食品批发市场大火 3月1日凌晨3时许,位于四川省南充市市府街125号的大亨副食品公司副食品批发市场发生大火。造成19人死亡,23人受伤,烧毁房屋面积3000平方米,楼内副食品及小商品全部烧毁。后经调查证实,大火是由于市场雇工潭建忠、冯学强、蒲冬梅在2层库房里卸货,由于该库房货物码放过高,遮挡了过道上的光线,潭建忠便违规在仓库内点燃蜡烛,并将其固定在塑料饭盒上,放于货箱上,蒲冬梅、冯学强对此没有制止,继续在该库房内点货、码货。货物搬运完后,潭等未将蜡烛吹 灭,便相继离开库房回家。结果这支小小的蜡烛引发了特大的火灾,而保安人员王玉军、黄之宇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务,未制止潭等在库房内使用明火,火灾发生后,也未采取有效措施扑灭初期之火。潭等5人被南充市顺达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7年。 3、北方航空公司B2138号客机大火 5月7日20时37分,北方航空公司的一架MD82飞机B2138号执行6136次航班任务,从北京飞往大连。飞机在距离大连机场东侧约20公里处,机长报告塔台地面指挥机舱内起火。21时24分,飞机与空管部门失去联络,并在雷达显示屏上 消失。机上共有乘客103人、机组人员9人全部遇难。通过调查并周密核实,认定这次空难是由于张丕林放火造成的。乘客张丕林生于1965年,1983年就读于南京大学物理系。大学毕业后到大连工作,两年后下海经商,生意经营惨淡。事发当日,他乘机从北京返回大连,并在购买机票时购买了7份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亡保险。 4、云南省寻甸县三元庄小学大火 6月9日23时30分,云南省寻甸县羊街镇三元庄小学发生大火。经消防员奋力扑救,至次日凌晨2时30分才将大火扑灭,从火场救出9名学生。由于起火房屋

(完整版)酒店火灾案例分析

全球酒店业每天都有火灾发生,酒店火灾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酒店的生死存亡。所以,我们从事酒店事业的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探讨火灾的规律;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消防工作,把火灾这只猛虎消灭在“下山”之前。通过对15 年来全球酒店火灾的案例研究,我们认为,三个百分之七十是其中重要规律。 一、百分之七十的火灾是由电气引发。由于现代化酒店的主要能源是电,用电设备多。整个酒店是一个大的带电体,用电设施的完好,线路的老化,人员造作的失误都易造成短路起火。电气的管理使用不当。是酒店火灾的头号杀手。占酒店火灾的百分之七十以上。 2005 年6 月10 日,汕头市华南宾馆,由于电气线路短路故障引燃可燃物,造成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1 人死亡,28 人受伤,过火面积2800 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81 万余元。 2010 年7 月16 日凌晨,伊拉克北部苏莱曼尼亚中心一家酒店,由于电气短路造成特大火灾,造成43 人死亡,23 受伤。 所以,用电设施的规划布局,设备的完好,人员的电气操作和管理是减少和杜绝酒店火灾的关键之一。 二、百分之七十的火灾是用火不慎。 火不只给人们带来光明,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灾难。这里的关键是谨慎正确的用火,所有用火人员都必须严格操作规程,百分之百的慎之又慎。用火设施任何时候都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否则就容易酿成大祸。 2004 年2 月1 日,洛阳经济开发区深森宾馆,由于值班人员用煤炉取暖,煤炉引燃值班人员的大衣而造成特大火灾,烧死10 人,其中女服务员7 人,烧伤摔伤16 人。 2007 年7 月26 日晚辽宁省朝阳市百姓楼酒店,酒店人员擅自使用一个没启用的柴油灶,操作严重违规,导致重大火灾发生,造成11 死亡,16 受伤。 所以,涉火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要十分高,九分不行,九点九分也不行,非十分不可。再加上不断检查维修用火设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是防止酒店火灾的重要环节。

央视大楼火灾事故案例讲解

1、央视大楼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件简要经过 2009年2月9日晚20时27分,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工地发生火灾,熊熊大火在三个半小时之后得到有效控制,在救援过程中造成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333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490平方米,楼内十几层的中庭已经坍塌,位于楼内南侧演播大厅的数字机房被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83万元。 (事故现场熊熊燃烧的大火) (事故后被烧毁的大楼 二、事故工程简介 发生火灾的大楼是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电视文化中心,高159

米,被称为北配楼,邻近地标性建筑的央视新大楼。央视新台址工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中央商务区(CBD)核心地带,由荷兰大都会(OMA)建筑事务所设计,并于2005年5月正式动工。整个工程预算达到50亿元人民币。 三、事故原因分析 9日是中国农历正月十五,是传统节日元宵节,人们有闹花灯、放焰火的习俗。根据北京市政府定,这一天也是今年春节期间五环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最后一天。此前,北京已连续106天没有有效降水,空气干燥。但北京气象专家9日晚说,目前央视新址大楼所在区域的地面风速为每秒0.9米,属于微风,基本上不会形成风助火势的严重状况。由于风力的影响,大大减小了本次事故的损失。 本次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建设单位: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大型礼花焰火燃放活动; 有关施工单位:大量使用不合格保温板,配合建设单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监理单位: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采购、使用不合格保温板的问题监理不力; 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对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工程中使用不合格保温板问题监管不力。 四、事故调查处理 2009年2月9日在建的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园区文化中心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中央电视台副总工程师、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央视新址办副主任王世荣,央视国金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高宏等44名事故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给予时任国家广电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电视台台长、分党组书记、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主任赵化勇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李晓明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法对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罚款300万元。 五、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元宵之夜的央视新址大火,过火场面触目惊心,不仅让一位尽职尽责的消防战士付出了年轻的生命,还给国家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本次事故被认定为是一起责任事故。 希望所有担负着安全生产职责的人们,都能从这起事故中汲取教训,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责任明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制度化、长期化、细致化,防患于未然,全力避免任何一起可能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损害的事故发生。 加强火灾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按有关规定建设完善消防设施。建设单位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均应符合消防的相关规定。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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