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吉林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22

吉林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22

吉林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22
吉林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22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22

DB22/JT××-2015

内击沉管压灌桩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hammer-bottom-driven

cast-in-place pile with pumping pressure concrete

2015年月日发布2015 年月日实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内击沉管压灌桩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hammer-bottom-driven cast-in-place pile with pumping pressure concrete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5年月日

吉林人民出版社

2015.长春

前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办〔2012〕20号)的要求,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经过调查、试验研究,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勘察和设计;4 施工;

5 检查和验收。

本规程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吉林建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办公室(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19号;电话:0431- 88932615;邮政编码:13004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吉林建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吉林绿地兴合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吉林建筑大学

长春工程学院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勘测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毕建东董旭恒袁志仁王秀丽朱达明公尚彦

侯慧实王振东孙广利殷亚军李向群吴耀栋

蔡虹刘丹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高文生王树诚杨红卫张海泉陶乐然全喜林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勘察和设计……

3.1 勘察……

3.2 设计……

4 施工……

4.1 一般规定……

4.2 施工准备……

4.3 机具……

4.4 钢筋笼加工……

4.5 混凝土制备……

4.6 内击沉管……

4.7 压灌混凝土……

4.8 其它……

5 检查和验收……

附录A:桩管、垫板示意图……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使内击沉管压灌桩勘察、设计、施工和检查、验收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持力层为强风化、中风化岩且长度不超过20m的内击沉管压灌桩的勘察、设计、施工和检查、验收。

1.0.3 内击沉管压灌桩的勘察、设计、施工和检查、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JD-A桩 JD-A pile

内击沉管压灌桩的简称,是用内击沉管、压灌混凝土后振插钢筋笼形成的异形截面的钢筋混凝土灌注桩。

2.1.2 桩管 pile pipe

JD-A桩施工用的核心装置,见附录A,主要由一个较大直径的主管及其两侧较小直径的灌注管、护管和底板整体焊接而成。

2.1.3 垫板 underboarding

JD-A桩施工时垫在桩管底板下的钢板,见附录A,由厚度不小于2mm的薄钢板和厚度不小于20mm的圆形堵头板焊成;薄钢板与桩管底板外形相同、周边大出不小于10mm;沉管到位后,垫板留在桩底。

2.1.4 内击沉管 hammer-bottom-driven

用提锤装置驱动主管内的柱形重锤锤击底板,将桩管沉入土中的施工过程。

2.1.5 10击贯入度 ten drive penetration

重锤锤击底板10次,桩管沉入土中的下沉量。

2.1.6压灌混凝土 pumping pressure concrete

通过桩管上的灌注管,向桩孔泵送混凝土的施工过程。

2.1.7 自密实混凝土 self-compacting concrete

具有高流动性、均匀性和稳定性,浇注时无需外力振捣、能够在自重作用下流动并充满桩孔的混凝土。

2.2 符号

D

——按等面积原则换算的JD-A桩的等效直径;

e

?c——成桩工艺系数;

N——修正后的标准贯入锤击数。

3 勘察和设计

3.1 勘察

3.1.1 勘探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中风化岩为桩端持力层时,勘探孔深度应超过中风化岩顶面下不小于2m;

2 以强风化岩为桩端持力层时,勘探孔深度宜达到中风化岩顶面;当强风化岩层厚度很大时,勘探孔深度应超过预计桩底端下不小于3m。

3.1.2 标贯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下土层或岩层均应做标贯试验:中密~密实砂层、硬塑~坚硬粘土层、残积土、全风化岩、强风化岩等,各类土层标贯试验点的竖向间隔不应大于2m;拟作为桩端持力层的岩层,间隔不应大于1m;

2拟作为桩端持力层的岩层,当修正后的标贯锤击数已达70击而贯入深度不足100mm时,可终止标贯试验;

3按修正后的标准贯入锤击数判断风化岩的风化程度可参考下式:

全风化岩:30≤N<50;强风化岩:50≤N<100;中风化岩:N≥100。

3.1.3 对于粘性土、砂类土,亦可采用静力触探试验;对于碎石类土,可采用动力触探试验。

3.1.4 JD-A桩的勘察除应符合本节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1的规定。

3.2 设计

3.2.1 JD-A桩的设计,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基础设计等级,综合考虑结

构类型、施工条件、工程造价及使用要求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方案优化。

3.2.2 桩的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应根据试桩确定。

3.2.3 当初步设计估算桩端持力层为中风化岩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桩的极限端阻力标准值可取40~45MPa;桩侧为中风化岩时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可取200~250kPa。

3.2.4 JD-A桩最小中心距离宜满足表3.2.4的规定。

表3.2.4 JD-A桩的最小中心距

e

3.2.5 JD-A桩的强度等级不宜高于C60;采用自密实混凝土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采用普通混凝土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50。

可按下列规定取值:

3.2.6 JD-A桩的成桩工艺系数ψ

c

1采用自密实混凝土时,ψ

=0.9;

c

=0.8。

2 采用普通混凝土时,ψ

c

3.2.7 JD-A桩的配筋应满足如下规定:

1 钢筋笼底端进入硬塑粘性土或中密砂层或全风化岩等类似土或岩的深度不宜小于(2~3)D e,且钢筋笼长度不宜小于3/4桩长。

2桩顶以下6D e长度范围内,纵筋配筋率宜提高20%~30%。

3.2.8 JD-A桩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节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及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规定。

4 施工

4.1 一般规定

4.1.1 JD-A桩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文件和资料:

1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及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

2桩基础的施工图纸及会审纪要;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桩机及其配套设备的技术性能资料;

5桩机的质量检验合格证;

6施工工艺的参考资料;

7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及其制品、外加剂,须有质检合格报告。

4.1.2 JD-A桩施工可能影响附近管线、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消除影响;必要时,应对这些管线、建(构)筑物进行监测。

4.1.3 对有基坑的工程,宜先开挖基坑,后施工JD-A桩。毗邻基坑边坡内击沉管时,应随时注意施工对边坡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边坡稳定。

4.1.4经试桩确定承载力、施工工艺参数后,方可施工JD-A桩。

4.1.5 JD-A桩的施工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83、《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T 10、《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 8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 18的规定。

4.2 施工准备

4.2.1 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及设计要求,合理选择桩机型号及数量、桩管长度及锤重;采用可施工JD-A桩的静压桩机时,应合理配置配重。

4.2.2 确定桩机进场路线,进场组装后应先试运转。

4.2.3 根据施工现场条件,确定混凝土的供应路线,制定保证混凝土质量的相关技术措施。

4.2.4 查清施工场地及周边区域内的地下与地上管线、地下建(构)筑物及障碍物,清除场地内影响施工的高空、地面及地下障碍物。

4.2.5 施工场地地面应平整,排水通畅,坡度不宜大于1%;场地土的承压能力应满足桩机正常运行的要求。

4.2.6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设置坐标、高程控制点及轴线定位点。

4.2.7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会审施工图纸。

4.2.8 供电、供水、照明、临设房屋等应满足施工要求。

4.2.9 向施工操作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4.3 机具

4.3.1制作桩管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4.3.2桩管总长度不宜超过30m,单节长度不宜超过15m。

4.3.3 桩管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 桩管制作的允许偏差

4.3.4桩管制作时底板焊接及管底补强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底板焊接时应校正桩管垂直度,保证底板平整度;

2所有焊缝均应进行探伤检查。

4.3.5桩管应进行抗锤击能力检验,检验方法应符合如下规定:用与该桩型工

艺要求相同的重锤,落距加大不少于50%、锤击次数不少于300次,经肉眼检查没有变形、损伤,且焊缝探伤质量合格。

4.3.6桩管运输、吊装过程中应合理设置支点或吊点,防止桩管损伤、变形。

4.3.7 采用可施工JD-A桩的静压桩机时,静压桩机应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静压桩机液压油缸的数量、直径、率定后的压力表读数与压桩力的对应关系应明确;夹持机构的夹持形式、夹持能力应满足静力下压、上拔桩管的要求;吊机的吊装能力、吊装半径应满足JD-A桩的施工要求。

4.3.8 静压桩机上应安装具有扶管、挂管线功能的桩架,其安装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0.2%;桩架高度应与桩管高度匹配。

4.3.9静压桩机上应有插筋孔。

4.4 钢筋笼加工

4.4.1 钢筋笼的材质、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4.4.2钢筋笼直径不应有正偏差。

4.4.3钢筋笼宜全焊接通长制作;当需要分段制作时,接头应采用焊接。

4.4.4 加劲箍可焊在主筋内侧。

4.4.5 应采用纵筋外侧焊镀锌薄钢片的方法保证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片厚度不宜小于0.2mm、宽度不宜小于20mm,沿钢筋笼环向间距不宜大于200mm、长向间距不宜大于3m。

4.5 混凝土制备

4.5.1 根据桩身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应通过试验确定混凝土配合比;石子最大粒径不宜超过20mm,且应有良好级配。

4.5.2自密实混凝土的坍落扩展度不宜小于600mm。

4.5.3应根据现场条件确定合理的混凝土保塑时间。

4.6 内击沉管

4.6.1 桩机就位后须稳固、调平,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倾斜和偏移。桩管上需设置控制深度的标尺,施工中应作观测记录。

4.6.2 应在主管内放置缓冲材料,缓冲材料厚度宜在100~150mm之间;施工期间检查缓冲材料的时间间隔不宜超过一天。

4.6.3 桩管中心应与垫板、桩位中心重合;桩位、桩管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6.3的规定。沉管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桩管垂直度,当垂直度偏差超过要求时,应找出原因并采取可靠方法纠正。

表4.6.3 桩位、桩管垂直度的允许偏差

4.6.4 灌注管下口与堵头板间须安放密封圈,防止泥、水进入灌注管。

4.6.5 如果先期用桩机下压桩管时,应控制夹持力,防止夹坏桩管。

4.6.6 沉管应以贯入度控制为主,标高控制为辅;应严格控制收锤时的最后10击贯入度,不得大于试桩确定的贯入度;沉管过程中如果贯入度异常,应暂停沉管,找出原因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后再继续沉管。

4.6.7 打桩顺序宜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密集桩群,自中间向两个方向或四周对称施工;

2当一侧毗邻建筑物时,由毗邻建筑处向远离建筑方向施工;

3根据基础的设计标高,宜先深后浅;

4持力层深度变化较大时,宜先施工长桩后施工短桩;

5宜先施工场地局部有硬夹层的区域;

6相邻桩应跳打施工,相邻桩施工时间间隔不少于2~3天。

4.6.8 中心距不大于3.0 D e的桩施工时,应加强对已施工完的桩顶和地面土体的竖向和水平位移的监测。对于大面积密集桩群,应加强对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线的监测。如果发现异常,应找出原因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后再继续沉管。

4.6.9 当地表层遇有大块石头、混凝土块等回填物时,应先清除再施工。

4.7压灌混凝土

4.7.1 应根据桩径选择混凝土泵的型号,泵管布置宜减少弯道;混凝土泵与桩机的距离不宜超过60m。

4.7.2 混凝土泵送应连续进行,泵管宜保持水平;当长距离输送时,泵管下部应垫实。

4.7.3 压灌混凝土时应保持灌注管上的排气孔畅通。

4.7.4 合理控制混凝土泵出口压力,调整混凝土流量,应通过灌注管上的液位传感器,使混凝土泵送量与拔管速度匹配,保证桩管底板下混凝土保持合理的正压力,相关参数应结合试桩确定。

4.7.5 JD-A桩的充盈系数不宜小于1.1;桩顶混凝土超灌高度不宜小于0.1m。

4.7.6 用桩机上拔桩管时,应控制夹持力,防止夹坏桩管。

4.7.7 泵送结束后,应回抽泵管内的混凝土;长时间停置时,应用清水将混凝土泵、泵管、灌注管清洗干净。

4.8其它

4.8.1 起吊钢筋笼前,应将钢筋笼上的土或其它杂物清除干净。

4.8.2振插钢筋笼时,应保证插筋孔、桩孔、插筋器中心准确对位。

4.8.3 压灌混凝土结束后,应立即振插钢筋笼至设计深度。

4.8.4 压灌混凝土结束后、振插钢筋笼前,桩机移动不得踩压、挤压桩头。

4.8.5桩管内不得进水。

5 检查和验收

5.0.1 JD-A桩桩身完整性检验可采用低应变动测法,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验应采用静载试验法。

5.0.2中心距小于3.0 D e的所有桩均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验。

5.0.3 中心距不小于3.0 D e的桩,桩身完整性检验数量宜满足下列规定:

1甲级不少于相应桩总数的50%;

2乙级不少于相应桩总数的40%;

3丙级不少于相应桩总数的30%。

5.0.4 低应变动测法检验桩端土为强风化或中风化岩的桩身完整性时,桩底不应有明显反射。

5.0.5 在桩身混凝土质量满足设计等要求的前提下,当试桩时的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标准值由桩身混凝土压坏决定时,JD-A桩在验收时的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的加载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规定的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检验标准确定。

5.0.6 静载试验桩的桩头宜采用长度不小于1.5D e、厚度不小于5mm的钢管加固,同时找平;钢管套入桩头长度不宜小于1.0D e;钢管内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桩身。

5.0.7严禁在桩头未作处理的情况下进行静载试验。

5.0.8不宜用工程桩作静载试验时的锚桩。

5.0.9 静载试验时,至少应在桩或桩头加固钢管的长、短轴上对称安置四个位移计;每个位移计的沉降值与平均沉降值的差,不宜超过平均沉降值的3%。

5.0.10 JD-A桩的检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及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 9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 106的规定。

附录A:桩管、垫板示意图

本规程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

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1

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 94

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 106

5《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T 10

6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 81

7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 18

8《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83

工程类别划分

(二)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类工程(1)跨度30M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平地方M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3)层数30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M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12000平方M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6)高度100M以上的烟囱;高度60M以上或容积100立方M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立方M以上的池类。 二类工程(1)跨度30M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M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 6.5T/H以上或蒸发量20T/H以上的锅炉房。(3)层数16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M以内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8000平方M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内的体育场。 (6)高度100M以内的烟囱;高度60M以内或容积100立方M以内的水塔;容积3000立方M以上的池类。 三类工程(1)跨度24M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M以上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上或蒸发量1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上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M以上的公共建筑。 (5)高度50M以内的烟囱;高度40M以内或容积50立方M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M以上的池类。 (6)栈桥、砼贮仓、料斗。 四类工程(1)跨度18M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M以内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内或蒸发量10T/H以内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内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M以内的公共建筑。 (5)高度30M以内的烟囱;高度25M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M以内的池类。 (6)运动场、砼挡土墙、围墙、保坎、砖、石挡土墙。 注: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两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多跨厂房或仓库按主 跨划分。 2.层数:指建筑分层数。地下室、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2.2M以内的技术层,不计层数。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

第四章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业建筑工程 钢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30 >16000 >18 >10000 ≤18 ≤10000 其他结构 单层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24 >10000 >18 >6000 ≤18 ≤6000 双层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50 >10000 >30 >6000 ≤30 ≤6000 民民用建筑工程 公用建筑 砖混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 — 30<檐高<50 6000<面积<10000 ≤30 ≤6000 其它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60 >12000 >30 >8000 ≤30 ≤8000 居住建筑 砖混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 — 8<层数<12 8000<面积<12000 ≤8 ≤8000 其它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18 >12000 >8 >8000 ≤8 ≤8000 构筑物工程 烟囱 混凝土结构高度 砖结构高度 m m >100 >60 >60 >40 ≤60 ≤40 水塔 高度 容积 m m 3 >60 >100 >40 >60 ≤40 ≤60 筒仓 高度 容积(单体) m m 3 >35 >2500 >20 >1500 ≤20 ≤1500 贮池 容积(单体) m 3 >3000 >1500 ≤1500 单独土石方工程 单独挖、填土石方 m 3 >15000 >10000 5000<体积≤10000 桩基础 工程 桩长 m >30 >12 ≤12 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业与民用建筑 四星级宾馆以上 三星级宾馆 二星级宾馆以下 单独外墙装饰 幕墙高度5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下 (含30m )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Ⅰ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体砼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Ⅰ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Ⅱ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小于600m3,大于50m3按构筑物Ⅲ类工程计算;小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8)新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工程类别: ①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10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 ②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为Ⅱ类工程。 ③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饰),套用价目表中相应项目的计费价格,合计后除以被装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⑤单独外墙装饰,每平方米外墙装饰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下,20元以上的,为Ⅱ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2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吉林市市情

吉林市市情 一、吉林市的基本情况 吉林市坐落在长白山麓、松花江畔,是我国唯一省市同名城市。全市幅员面积27120平方公里,总人口450万,城区人口200万,辖4区5县(市)、2个国家级和15个省级开发区。 (一)吉林市是一座适宜人居的城市 自然条件优越。吉林市原名“吉林乌拉”,满语意为“沿江之城”。松花江呈反“S”型穿城而过,俨然一幅天然的太极图形;城外四面环山,“前朱雀、后玄武、左青龙、右白虎”,犹如四神拱卫。回转的江水和环绕的群山,赋予吉林市“四面青山三面水,一城山色半城江”的天然美景。 生态环境优良。吉林市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城区大气质量良好,全年好于二级以上空气环境质量达到320天以上;水质优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5%。松花江两岸百里“清水绿带”精品工程,构筑了著名的城市生态走廊和天然氧吧。良好的城乡生态体系,为这座城市赢得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文化底蕴深厚。吉林市是我国史前文化发源地和满族重要发祥地之一,有高句丽古城遗址、乌拉古城、吉林文庙、北山古庙群等文物古迹。吉林市巨商牛子厚创办的喜(富)连城社,培养了梅兰芳、周信芳等京剧名家,享有“中国京

剧第二故乡”的美誉。吉林市歌舞团从1997年起连年荣登央视春晚舞台、“吉林市电视剧现象”、松花湖浪木根雕等文化品牌,成为吉林市流动的城市名片,展示着充满生机的现代文明。 旅游资源丰富。吉林市春可踏青、夏可避暑、秋赏红叶、冬戏冰雪,具有独特的北方山水城市特色。与黄山云海、泰山日出、钱塘潮涌并誉为中国四大自然奇观的吉林雾凇,世界石陨石之王的吉林陨石,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松花湖,曾举办过亚冬会的北大湖滑雪场,使吉林市成为夏季避暑度假的胜地、冬季冰雪旅游的乐园。 城市功能完善。市区道路经纬分明,中心成网、周围成环、内外通畅。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水、电、气、热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齐备,国家级高新区和经开区以及15个省级开发区实现了“七通一平”,城市集聚和项目承载能力持续增强。 (二)吉林市是一座适宜创业的城市 区位优势明显。吉林市位于东北亚几何中心,是吉林省第二大城市、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重要腹地城市、第三条欧亚大陆桥的节点城市。与国内23个城市及日本、韩国、俄罗斯、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直接通航的龙嘉国际机场,长吉、沈哈高速公路,长吉、吉珲城际快速铁路,沈哈复线铁路,功能完善的内陆港,连接所辖县市的一小时经济圈,构成了

吉林地方标准

吉林省地方标准 《全生物降解聚乳酸材料和制品中聚乳酸快速定性定 量鉴定试验》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任务来源:吉林省技术监督局 任务编号:DBXM104-2014 归口单位: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吉林大学、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二、标准编制的目的

菜等含淀粉的农副作物发酵生成。聚乳酸不仅具有生物可降解的优点,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和物理性能,更有防油、防潮、密闭性良好等优良特性,而且常温下能保持稳定性能,在环境中分解的产物为二氧化碳和水,具有对环境无毒无害,不污染环境等优点。因为制备聚乳酸的原料乳酸来源于农作物,可再生且来源广泛,因此聚乳酸被看做是新型的环保材料之一。 最近几年以来,聚乳酸在医药领域,化纤纺织领域以及绿色材料包装等方面被广泛应用,国内外针对聚乳酸的研究、开发、制备势头迅猛,取得了众多颇有深远意义的研究成果。鉴于聚乳酸成品市场的日趋成熟,从保护生态环境,惩治假冒伪劣产品,完善标准体系出发,有必要建立聚乳酸制品的快速定性与定量检测方法,有效地监测聚乳酸制品中是否含有聚乳酸以及聚乳酸的含量,从而对产品给出准确的判断。 三、编制原则和依据 本项技术标准主要的编制原则是快速鉴定聚乳酸材料和制品中是否含有聚乳酸及聚乳酸的含量,与其他同类方法相比更具简便、快捷和通用的优点。 基本依据目前国内外相关文献,主要文献举例如下:

1、“碱测定法”定量测定聚乳酸纤维(PLA)和棉混纺产品。吴洪林,正降生纺织测试中心。 2、聚乳酸酯(PLA)纤维溶解性能及定量分析方法的研究。任春华,郑跃君,周玮琪,连大英,陈娅妮,吴雄英。 3、聚乳酸纤维定量分析方法的研究。徐云,浦松丹,戴景,李璇,薛永梅。 目前为止,国内外有聚乳酸纤维及其纺织制品成分定性的标准:SN/T 2681-2010《聚乳酸纤维制品成分定性分析方法》,而聚乳酸材料和制品中聚乳酸的快速定性和定量测定方法尚属空白。 本标准编制遵循“先进性、实用性、统一性、规范性”的原则,尽可能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严格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 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的要求编写的。 四、标准制定的主要过程 标准批准后便成立了标准起草组并围绕标准制定进行详细分工,工作组首先针对现有聚乳酸材料和制品中聚乳酸的定性和定量的测定方法进行标准查新并查阅大量文献,根据标准及相关文献内容并结合实验条件初步确定聚乳酸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28342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四类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见下表) 分类指标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民用 建筑 公用建筑(单层)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8m >24m >3000m2 >15m >18m >1500m2 >12m >12m ≤1500m2 ≤12m ≤12m 公用建筑(多层) 建筑面积 高度 >10000m2 >30m >6000m2 >24m >3000m2 >18m ≤3000m2 ≤18m 住宅及其她建筑 建筑面积 层数 >12000m2 >12层 >8000m2 >8层 >4000m2 >4层 ≤4000m2 ≤4层 工业建 筑 单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5m >33m >3000m2 >12m >24m >1500m2 >9m >18m ≤1500m2 ≤9m ≤18m 多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6000m2 >24m >4000m2 >18m >2000m2 >12m ≤2000m2 ≤12m 单炉蒸发量 总蒸发量 >30T/h —— >10T/h >20T/h >6、5T/h >12T/h ≤6、5T/h ≤12T/h 人防级别——>3级≤3级—— 构筑物 砼烟囱高度>100m >60m ≤60m—— 砖烟囱高度——>50m ≤50m—— 水塔高度——>40m ≤40m—— 贮仓高度——>20m ≤20m——贮水、贮油池单体容量>5000m3 >1000m3 ≤1000m3—— (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与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就是指按国家与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 m >24 >18 >12 ≤12 檐高 m >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 >8000 >5000 >3000 ≤3000 檐高 m >36 >24 >12 ≤12 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 >24 >15 >7 ≤7 面积㎡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 >20 >13 >5 ≤5 面积㎡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17 ≤17 特殊建筑 I级 II级 III级 IV级 构筑物烟囱高度m >100 >60 >30 ≤30 水塔高度m >40 >30 ≤30砖水塔 筒仓高度m >30 >20 ≤20砖水塔 贮池容量m3 >2000 >1000 >500 ≤500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吉林市工业百强企业名单

吉林市工业百强企业名单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吉林市工业百强企业名单 序号法人单位名称 1 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2 吉化集团公司 3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吉林市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5 吉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6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吉林轻型车厂 7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 8 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龙潭热电厂 10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11 通化钢铁集团磐石无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12 吉林市经纬钢铁制造有限公司 13 吉林市九鑫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14 白山发电厂 15 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6 吉林江北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7 吉林华岐制管有限公司 18 丰满发电厂 19 吉化集团锦江油化厂 20 吉林新力热电有限公司 21 吉林热电厂 22 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23 华润雪花啤酒(吉林)有限公司 24 吉林省昊宇石化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5 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26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红石林业分公司 27 吉林绰丰柳机内燃机有限公司 28 桦甸市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9 吉林永大集团有限公司 30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第5704厂 31 吉林市原进筑路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32 吉林镍业集团大黑山钼业有限公司 33 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 34 吉林市富康木业有限公司 35 吉林市东关热电厂 36 吉林远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7 吉林省龙达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38 巴斯夫吉化新戊二醇有限公司 39 吉化集团公司水泥厂 40 桦甸市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41 吉林省白石山林业局42 舒兰矿务局 43 吉林龙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44 吉化集团吉林市星工贸有限公司 45 吉林龙山有机硅有限公司 46 吉林科龙电器有限公司 47 吉林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48 吉林市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 49 吉林省夹皮沟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50 吉林省舒兰合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1 吉林市松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2 吉林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 53 吉化集团吉林市龙山化工厂 54 吉林市伊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55 吉林娃哈哈莲花山食品有限公司 56 吉林市锦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57 舒兰市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58 正大永吉实业有限公司 59 吉林中信化工有限公司 60 吉林沱牌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61 吉林北方铁合金联营公司 62 吉林大龙饲料有限公司 63 桦甸市隆兴铁矿 64 吉林济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吉林省地方标准

吉林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内业管理标准(暂行) 前言 根据省地方标准编制计划要求,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照国内外省市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内业管理标准(暂行)》。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安全资料内容要求及管理职责;2.1安全资料管理;2.2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内容与要求;2.3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2.4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内容与要求;2.5安全监理工作记录2.6监理单位管理职责;2.7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内容与要求;2.8脚手架安全管理内业资料;2.9土方、基坑、模板工程安全管理内业资料;2.10“三宝”“四口”防护安全管理内业资料;2.11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内业资料;2.12塔吊与起重吊装安全管理内业资料;2.13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外用电梯安全管理内业资料; 2.14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内业资料;2.15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内业资料;2.16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编制与组卷;2.17施工单位管理职责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施工企业,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遇到的问题及建议及时报省建设厅安全监督管理处。 1总则 1.0.1为了统一规范、执行国家和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的要求,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在吉林省辖区内从及建设工程的所有建筑业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由建设企业组织实施,县或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机构负责监督、管理。 1.0.3建筑业企业必须加强内业资料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并指导、监督、检查本标准的执行情况,工程竣工后整理归档。 1.0.4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内业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的规定。 2安全资料内容要求及管理职责 2.1安全资料管理 2.1.1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逐级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岗位责任制,对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2.1.2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并延续至工程竣工。2.1.3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主管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应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 2.2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内容与要求 2.2.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2.2 在槽、坑、沟上方开挖前,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有关资料。移交资料内容应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盖章认可。2.2.3 建设单位应对支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进行统计。 2.2.4 夜间施工审批手续 2.3 建设单位管理职责 2.3.1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上、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3.2 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并负责统计费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第一节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标准执行。其他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

应类别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二)局部装饰工程(装饰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50%)按第一条规定,降低一类执 行,但不低于四类。 (三)仅进行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幕墙、外墙饰面等局部装饰的工程按三类标准执行。 (四)除一类工程外,有特殊声、光、超净、恒温要求的装饰工程,按原标准提高一类执行。

第二节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繁简、施工难易程度,按我省建筑市场历年来实际施工项目,并结合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确定。 2、一个单位工程中由几种不同的工程类别组成时,其工程类别按从高到低合计占总建筑面积为50%寸的工程类别确定。 3、凡有钢筋砼地下室的单位工程(不含半地下室),且地下室建筑面积占底层建筑面积的60鳩上,其工程类别按其单位工程类别(除一类工程外)高套一级。 4、建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滴水高度(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 楼梯间、水箱间、塔楼、屋面天窗等的高度),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构筑物顶面 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大于标准层面积50%勺顶层计算高度和层数。 5、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科研单位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6、公共建筑工程: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建设的非生产性建筑物,如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医院、宾馆、商场、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除此以外为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7、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8、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其单项取费只适用于单独承担桩基础施工的工程。 9、大型土石方工程和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单独编制概预算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不能挖、填相加)在4000m3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10、框、排架结构不低于三类工程取费。锯齿形屋架厂房,按二类工程取费。锅炉房, 单机蒸发量大于等于20t或总蒸发量大于等于50t时执行一类工程取费,小于以上蒸发量时分别以檐高或跨度为准。单独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执行一类工程取费。冷库工程执行一类 工程取费。造型相似的普通别墅群执行四类工程取费,造型独特的单个别墅执行三类工程取 费。 11、砼、木构件制作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按附属的建筑工程类别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m >24 >18 >12 ≤12 檐高m >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8000 >5000 >3000 ≤3000 檐高m >36 >24 >12 ≤12 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24 >15 >7 ≤7 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m >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20 >13 >5

≤5 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m >67 >42 >17 ≤17 特殊建筑I级II级III 级IV级 构筑物烟囱高度m >100 >60 >30 ≤30 水塔高度m >40 >30 ≤30砖水塔 筒仓高度m >30 >20 ≤20砖水塔 贮池容量m3 >2000 >1000 >500 ≤500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单位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道路工程:车行道宽度m >14 >10 >7 ≤7 桥梁工程:单跨m >25 >20 >15 ≤15 隧道工程及地下通道工程全部--- 排水工程:干线管径mm >700 ≤700

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表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一)土石方工程 附属于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或填方量不超过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按土石方工程类别执行;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分别超过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执行专业土石方工程。 (二)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按道路交通功能分类: 1.高速干道:城市道路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车道, 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高速行驶的道路。 2.主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起骨架作用的道路。 3.次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区域性干路,与主干路相连接, 构成完整的城市干路系统。 4.、支路: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干路以外联系次干路或供区域

内部使用的道路。 5.、街道:在城市范围全部或大部分地段两侧建有各式建筑 物,设有人行道与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道路。 6.居民(厂)区道路:以住宅(厂房)建筑为主体的区域内道 路。 (三)桥涵工程 1.单独桥涵工程按桥涵分类,附属于道路工程的桥涵,,按道 路工程分类。 2.单独立交桥工程按立交桥层数进行分类;与高架路相连的 立交桥,执行立交桥类别。 (四)隧道工程 隧道工程按隧道类型及隧道截面宽度进行分类。 隧道截面宽度指隧道内截面的净宽度。 (五)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 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按单独排洪工程、单独护岸、护坡及土堤工程分类。 1.单独防洪工程包括明渠、暗渠及截洪沟。 2.单独护岸护坡包括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台阶以及 附属于本类别的土方附属工程等。 (六)给排水工程 给排水工程按管径大小分类。 1.顶管工程包括挤压顶进。

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的巨大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的巨大变化 11级英本4班李红11404040414 在家乡生活了二十年,我想对于家乡的变化还是有了一定的了解,所以改革开放以来家乡的巨变体现在每年的小小的变化中,渐变到巨变是一个过程,然而这个过程让我的家乡焕然一新。 6月11日,新华社吉林分社党组书记、社长朱海黎率领由分社各部主任和骨干记者共8人组成的新闻采访团,深入我市采访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科学发展、加快振兴的生动实践。 上午,市委书记张晓霈接受了采访团的采访。他向采访团简要介绍了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推进科学发展、加快振兴步伐的举措和成就,介绍了我市“牢牢把握第一要务,努力推动发展上水平;紧紧围绕第一目标,全面改善和保障民生;切实履行第一责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具体做法。采访团对我市在经济建设、社会事业方面取得的成就和城市面貌的巨大变化感触颇深。朱海黎说:“我曾经在吉林市工作过,后来多次到过吉林市。但是,这次我的感觉是既熟悉又陌生,这里的变化太大了。听了市委书记张晓霈的介绍,我更是感到惊喜。吉林市的经济逆风上行,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环保、文化建设等社会事业亮点频出,…一下四送?活动务实有效……”朱海黎表示,吉林市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有太多的经验、做法、典型,具有较强的新闻价值,为他们提供了生动的新闻素材,丰富了他们的新闻实践。 我可爱的家乡吉林的变化体现在方方面面,因为我是个农村的孩子,下面我就根据我的所见所闻来说说我的感受吧。听爷爷奶奶说,我们家的房子在他们闯关东过来的时候是个很简陋的草房,每次生火做饭都生怕有火星把房子点燃了。一大家子人住在一个房子里,生活条件可想而知。爸爸、姑姑们小学去上学,总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村子里每当下雨了,路都泥泞不堪,即使穿着雨靴也一样难走,这样的状况一直延续到我上中学的时候才得到改善。当然房子变成砖瓦的时候,是在爸爸妈妈结婚的时候,在那之后,家家都有了明显的变化。生活就一点一点的变的好了起来。 其实最明显的变化就体现在我们的吃穿住上,从价格来看,30年前的大米.面粉一般价格在0.17元,而现在的价格在1.30元左右,上涨了接近8倍。副食价格就很惊人,蔬菜价格由平均5分钱一斤上涨到平均1.50元一斤,涨幅30倍。肉食价格,以猪肉为例从0.82元到现在的平均6元,上涨了7倍还多。牛羊肉的价格至少达到10倍以上,食用油的涨幅大概也有7倍多。想一想,真的是很吓人啊。其次谈谈穿吧,现在一套象样的衣服怎么说也得一二百以上吧,30年以前,20元以内就可以解决问题。所以,衣服的价格相对于那个时代上涨了18倍。30年前的住的都是土房平房,烧的都是木材和煤炭,对环境污染很大。再看现在,家家都步入了电气化时代。都喜欢使用对大气没有污染的燃料。 人们的思想观念在转变,以前,大人们不重视学习的重要性,认为学与不学一个样。现在,每家每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走进大学校园,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尤其是农民,认识到了科技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全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定: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含地下室)。但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内部设施如为同一企业施工应并入该单位工程一并划类。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价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刨根问底吉林市】一起去看看吉林市的十座大门

【刨根问底吉林市】一起去看看吉林市的十座大门 素有“四面青山三面水,一城山色半城江美景”的吉林市,是一座有着4000多年历史的古老城市,散落各处的文化碎片,在城市的发展中不断的聚合,发展,放大,熠熠生辉。我们的城市有多少鲜为人知的故事?那些古老的文化印记 您可都一一知晓?从2016年1月1号起,都市110《松江潮声》推出特别报道《刨根问底吉林市》,为您讲述家乡更 多的精彩。您知道吗,在清朝吉林市曾经有十座大门,迎恩门-福绥门-德胜门-致和门-北极门-巴尔虎门-北新开门-朝阳门-新开门-东莱门。这些门分别是现在的什么地方呢?今天的《刨根问底吉林市》,记者棪琳就和您一起踏查一下 这些城门的遗址。 在吉林市地方志办公室,指导处副处长赵建敏拿出了《吉林市街图》指给记者看,从上面可以清晰地看到十座大门在我市的具体位置,连接城门的是连排的城墙。城墙和松花江圈出一片封闭区域。这片封闭起来的地方,就是城区。城墙往外,就是当时所谓的乡下了。城墙外靠近城门的位置在当时可是繁华的所在,但是再往外,就越发荒凉了。而城区里,居住的大多都是行政官员、水师军官和富商等。 老吉林城的旧图片市地方志指导处副处长赵建敏:第一个门是迎恩门,然后紧接下来就是福綏门,去往北山的

必经之路,然后就是德胜门,现在的德胜门,然后就是致和门,致和门过去就是北极门,然后就是巴尔虎门,北极门最开始叫大北门,后来改成北极门,然后巴尔虎门最开始叫小北门,后来变成现在这个巴尔虎门,巴尔虎门下面就是北新开门,北新开门下面就是朝阳门,朝阳门下面就是新开门,现在公安局这个位置,再往下面就是东莱门,现在的天主教堂的位置。 现在还能在网上搜索到的吉林市的旧城当时的水 师营就在如今的西关宾馆附近。我们现在熟知的临江门当时被称做迎恩门。包括当时城门的匾额上书写的也是迎恩门。迎恩门的名字,缘于康熙皇帝和乾隆皇帝曾通过此门进入吉林城而得名。市地方志学会副秘书长赵磊:临江门名字由来跟清代皇帝巡幸吉林市有关,清代有两个皇帝先后三次,巡幸了吉林城,第一个就是康熙皇帝,他分别于清康熙21年也就是1682年,和清康熙37年也就是1698年巡幸了吉林城,清康熙21年的春天,吉林城的西门上就悬灯结彩,悬挂了三个大字,迎恩门。迎是欢迎的迎,恩施恩宠的恩。吉林城内的将军副都统首领这些文武的大小官员都出城,跪拜在新铺的黄沙路上迎接康熙皇帝进城,这个迎恩门就是在建城时在西边开的门,原来的西门也因此改名为迎恩门,迎恩门这个名字后来也有所更改,这个名字延续了230多年,直到民国17年1928年改称为临江门。清朝时的临江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位混凝土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I类工程计算:单位混凝土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II类工程计算;单位混凝土体积小于等于600m3且大于50m3,按构筑物III类工程计算;小于等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8)强夯工程,均按单独土石方工程II类执行。 3、装饰工程有关说明: (1)民用建筑中的特殊建筑,包括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高级会堂等建筑的装饰工程类别,均按I类工程确定。 (2)民用建筑中的公用建筑,包括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等建筑的装饰工程类别,均按II类工程确定。 (3)一般居住类建筑的装饰均按III类工程确定。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规定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Array工程类别划分标 准 (三)工程 类别划分说明 建筑工程的 工程类别按工业 建筑工程、民用 建筑工程、构筑 物工程、单独土 石方工程、桩基 础工程、装饰工 程分列并分若干 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 筑工程:指从事 物质生产和直接 为物质生产服务 的建筑工程。一 般包括:生产(加 工、储运)车间、 实验车间、仓库、 民用锅炉房和其 他生产用建筑 物。 (2)民用建 筑工程:指直接 用于满足人们物 质和文化生活需 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 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位混凝土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I类工程计算:单位混凝土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II类工程计算;单位混凝土体积小于等于600m3且大于50m3,按构筑物III类工程计算;小于等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8)强夯工程,均按单独土石方工程II类执行。 3、装饰工程有关说明: (1)民用建筑中的特殊建筑,包括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高级会堂等建筑的装饰工程类别,均按I类工程确定。 (2)民用建筑中的公用建筑,包括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等建筑的装饰工程类别,均按II类工程确定。 (3)一般居住类建筑的装饰均按III类工程确定。 (4)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等工程,均按III类工程确定。 (5)单独外墙装饰,包括幕墙工程、各种外墙干挂。 二、安装工程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