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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作息制度

日常作息制度
日常作息制度

日常作息

一、作息

1、公司实行每周 5 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为: 8:30-12:00,13:30-17:30。

2、公司客服代表等岗位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请留意所定岗位的相关规定,或咨询入职引导人。

二、考勤

1、采用签到制。

每天上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后,均须在签到本上如实签到。客服代表在交班、接班时签到。

2、工作时间因公外出时,须在考勤员处登记。

三、请假

1、病、事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见附表一),获上级主管批准后交考勤员登记。请病假者须将医院的有关证明交予考勤员备案,无医院证明的病假按照事假执行。

2、一个月内病假累计超过 5 天(含 5 天)者,扣减当月工资的 20%。

3、普通职员请假审批程序:

(1)两日内的病、事假由部门(或者分支机构)经理审批;

(2)超过两日(含两日)不足五日的病、事假须由部门(或者分支机构)经理报分管副总裁审批;

(3)超过五日的病、事假须由副总载报总裁审批。

4、事假为不带薪假,当日累计超过一小时、半天内的事假,按半天计算。一小时以下(含一小时)的事假扣款 20 元。

5、副总裁及部门(分支机构)经理病、事假由总裁审批。

6、请假者应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若未能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及时告知相关负责人,待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已到上班时间未上班、超过十分钟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四、违纪

1、迟到、早退:

十分钟(含十分钟)以内,罚款 10 元;十分钟至三十分钟(含三钟),罚款 30 元;三十分钟至一个小时(不含一小时),罚款 50 元。若正常上签到(退)者,一次罚款 10 元。

2、迟到了不按迟到时间签到的罚款 200 元。未到公司而请人代签考勤的,代签人和当事人各罚款 200 元。

3、上班时间私自外出者,每次罚款 50 元。

4、旷工

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全部工资;累计旷工一天作为自动离职,公司予以除名;因旷工给公司工作上造成损失的将扣除当月工资作为处罚。

因特殊原因上班时间没有且没有请假的,需书面说明原因,经确认属于特殊情况的,除扣除没有上班天数资外,另扣减当月工资的 50%作为处罚。

五、加班

1、公司不提倡职员加班,但因特殊情况可能会临时安排职员加班,安排加班首先由(或者分支机构)经理事先向上级主管负责人提出,经上级主管同意后可以安排加班。员工加班优先考虑在一个月内给予调休,若因工作需求无法安排调休的,给予相应工资补偿。

2、由于公司客服代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公司将按客服代表考核办法,给予相应的调休或加班补偿。

3、公司对职员分配任务,根据工作岗位基本技能要求合理分配,如果职员在合理的任务分配条件下无法正常完成工作、自发的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不以加班论。

六、职工应自觉遵守公司作息制度,作息情况将作为公司考核职工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附表一

请假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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