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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四川内江市中区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4下半年四川内江市中区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4下半年四川内江市中区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4下半年四川内江市中区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方式及要求2014下半年四川内江市中区事业单位招聘105人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报名

为拓宽考聘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11月13日截止到24:00时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信息及资料(含照片)的更改。

2 、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考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和有关证明等。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和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考聘公告》,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温馨提示:

⑴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⑵对《2014年下半年内江市市中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后填报。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手续必须符合考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4年11月6日至11月14日(11月14日截止到24:00时止)。

资格初审:考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照片审核:考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市中区人社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1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者须在照片审核时间内(11月14日24:00时以前)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将不能选择其他岗位再进行报名。对通过照片审核的人员,负责审核的单位必须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审查和考察使用。

5、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必于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1月15日(11月15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面试缴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6、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和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应及时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7、打印笔试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14年12月1日至12月5日(12月5日截止到24:00时止)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可提前一天到达熟悉考试地点,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责任自负)。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或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4年下半年内江市市中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和申请加分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截止时间(即2014年11月13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处罚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内江市市中区马鞍山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排版

内江市市中区马鞍山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2013—2022年)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三月

目录 一、前言 (1) 二、发展现状和形势 (3) (一)老工业区发展现状 (3) (二)面临形势 (14) (三)整体搬迁改造的重要意义 (17) 三、总体思路 (20) (一)发展定位 (20) (二)基本原则 (21) (三)实施目标 (22) (四) 实施进度 (24) 四、空间布局 (28) (一)功能分区 (28) (二)市政设施建设 (29) (三)用地布局 (30) 五、主要任务 (31) (一)工业企业调整改造 (31) (二)新产业培育发展 (35) (三)腾空厂区厂房设施改造 (36) (四)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扩改建 (38) (五)生态环境治理 (41) (六)棚户区拆迁改造 (43)

(七)社会事业发展 (48)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50) 七、组织实施 (50) (一)配套政策措施 (51) (二)组织保障 (55) 附表 表1、马鞍山老工业企业调整改造项目表 表2、马鞍山老工业区新产业培育发展项目表 表3、马鞍山老工业区腾空厂区厂房设施改造项目表 表4、马鞍山老工业区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扩改建项目表 表5、马鞍山老工业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表 表6、马鞍山老工业区棚户区拆迁改造项目表 表7、马鞍山老工业区社会事业发展项目表 附图 图1、马鞍山老工业区区位图 图2、马鞍山老工业区企业现状布局图 图3、马鞍山老工业区企业搬迁与留置布局图 图4、马鞍山老工业区棚户区改造布局图 图5、马鞍山老工业区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布局图 图6、马鞍山老工业区市政设施改造与重建布局图 图7、马鞍山老工业区规划用地布局图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之令狐文艳创作

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二期工程 令狐文艳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青岛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十工区项目经理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青岛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十工区项目经理部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建立分层次、全方位的建设协调机制,依法、有序、快速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岛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十工区项目经理部征地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及中国交建13号线项目总经理部关于建设青岛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的决定,积极依靠地方政府支持,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新的建设理念,努力创造和谐的外部建设环境。 第三条征迁工作内容是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配合业主、协助地方,紧密围绕施工进展情况,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征地拆迁、三电迁改、地下管线迁改、地方协调、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为施工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十工区项目经理部征迁工作实行定岗定责、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管理机制。 1.十工区项目经理部党支部书记亲自主抓、负责工区的建设协调、征地拆迁的全面工作。 2.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协调工区的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对外协调工作。 3.项目经理部征迁人员根据施工需要,编制征地拆迁计划及

资料汇总,处理征迁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协调、贯彻落实地铁办各项工作要求,协调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关系。 4. 项目经理部征迁负责人负责与当地政府及沿线各企业产权单位联系,落实工区征地拆迁的全面工作。 5. 项目经理部征地拆迁协调员负责上报信息报表、周报表以及业主要求上报的其他资料。 6.项目经理部必须认真按照青岛市地铁办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执行,加强与工区所在地有关区、镇及企业产权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做好工区征地拆迁工作的落实,负责协调解决施工现场遇到的具体问题,遇到问题难点要逐级上报,由总经理部统筹协调解决。 7. 工区拆迁负责人及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8.工区负责征地拆迁人员定期想总经理部上报征迁情况。 第五条工区征迁负责人及全体职工必须顾全大局、步调一致,共同搞好与地方的协调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遵纪守法,文明施工;自觉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和生活习惯,紧紧依靠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路地共建活动,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 第三章征地拆迁的办理原则 第六条青岛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按青岛地铁集团的指示执行,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按有关规定及签订的协议执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县人民**负责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有关部门和城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保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

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五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方式、期限等;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概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标准、新建安置房屋平面设计图和地点、临时过渡方式及具体措施等。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额度不少于被拆

迁房屋总建筑面积乘以上一年同类地段、同类性质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拆迁人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可以折价计入。 第六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房屋拆迁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不得超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用地范围。 第七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八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扩大或者缩小拆迁范围、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

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助与补偿标准暂行办法

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助与补偿标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对城市房屋拆迁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过渡期)和经营性用房停产、停业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以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权属档案记载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计算。 第四条被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实行回迁安置的,按协议约定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五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给房屋承租人。 第六条拆迁住宅房屋,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的标准为: (一)设区的市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下同)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200—300元;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支付搬迁补助费7—10元。 (二)县(市)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150—200元;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支付搬迁补助费5—7元。 (三)建制镇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90—200元;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支付搬迁补助费3—5元 第七条拆迁非住宅房屋,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的标准为: (一)设区的市商业营业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5—20元,生产用房每平方米支付20—25元,办公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0—12元,仓储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5—20元。 (二)县(市)商业营业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0—15元,生产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5—20元,办公用房每平方米支付7—10元,仓储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0—15元。 (三)建制镇商业营业用房每平方米支付7—10元,生产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0—15元,办公用房每平方米支付5—7元,仓储用房每平方米支付7—10元。 第八条实行货币补偿和现房产权调换的,按照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支付搬迁补助费;实行期房产权调换的,按照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支付两次搬迁补助费。 第九条被拆迁人自行过渡的,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的标准为: (一)设区的市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120—200元;超过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4—6元。 (二)县(市)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90—150元;超过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3—4元。 (三)建制镇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60—100元;超过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2—4元 第十条拆迁经营性、生产型非住宅房屋或者拆迁许可证颁发前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发布的上一年度纳税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包括工资补偿和经营补偿两部分。经营补偿金额按照实际纳税额计算;没有纳税的,不予补偿。 拆迁公告发布前,虽已获取营业执照,尚无纳税行为的不予补偿;拆迁公告发布前,已停产、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模范 【发文字号】内府发[2014]41号 【发布部门】内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15 【实施日期】2015.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府发[2014]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内江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已经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江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5日 内江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劳动模范的评选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更好地激发全市人民建设幸福美丽内江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事项适用本办法: (一)内江市劳动模范的评选表扬、待遇落实、服务管理; (二)全国劳动模范、四川省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待遇落实、服务管理; (三)按照规定享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的待遇落实、服务管理。 第三条内江市劳动模范的评选和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内江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劳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劳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联系工会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市劳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劳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劳动模范评选、表扬、管理等具体工作,以及市劳模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劳动模范的培养、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精品范本

关于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2009-12-4 京包高速公路是市政府迎奥运重点工程。京包高速公路途经城南街道辖区南郝庄、北郝庄、邓庄三个行政村。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切实做好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城南街道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城南街道成立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城建科、财政科、经济管理科、监察科、宣教中心、信访办、社保所、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会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北郝庄村村委会,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由各主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十个征地拆迁工作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中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村工作队队长是各村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承办人。

二、政策依据 1、《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2、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东区成本测算和京包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07]24号)文件; 3、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建设拆迁安置问题专题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05]50号)文件; 4、《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令第4号); 5、《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绿化局市国土局关于遏制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行为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20号)文件; 6、《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 三、工作安排 征地拆迁工作具体实施阶段(2007年7月5日至8月31日)的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7月20日前,成立征地拆迁组织机构,完成相关政策的查找和咨询工作,完成树木、苗木的清登、

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 第145号 《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业经2002年9月29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臵的,适用《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县(含县级市,下同)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部门(以下统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相互配合,保证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五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应当持下列资料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房屋拆

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臵资金存款证明;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涂改、伪造、转借、买卖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拆迁人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拆迁范围;确需扩大或者缩小的,应当依法重新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需要延期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拆迁期限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拆迁规模、拆迁项目性质确定。 第九条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再委托拆迁业务。 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丹东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拆迁补偿标准全文.doc

2019年丹东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拆迁补偿标准(全文)丹东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拆迁补偿标准(全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已经5月15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丹东市人民政府 8月3日 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4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

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振兴区、元宝区和振安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第三条对被征收人补偿的内容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四条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房屋的装饰装修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被征收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第六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第七条被征收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下列办法实施: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广告管理 【发文字号】内府发[2008]70号 【发布部门】内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12.25 【实施日期】2009.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府发〔2008〕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内江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08年12月16日经内江市五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内江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江城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维护市容整洁美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内江城区范围内(高速路道路两侧30米以内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规划、设置)的户外广告设置,均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水域、道路、车站、码头、交通工具、公共设施、空飘物、充气物等载体上利用文字、图像、电子显示牌(屏)、实物实体造型等表达方式设置、张贴、书写、嵌入、悬挂广告的行为,包括霓虹灯、灯箱、橱窗、标识牌、公告栏、宣传栏、阅报栏、画廊、指示牌、实物造型、招牌、标语、条幅等独立或附属式广告。 本办法所称的大型户外广告,是指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户外广告。 第三条内江市城市管理局是内江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区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管理监督、综合协调等工作。市安监、规划和建设、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办法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优质、高效的完成京沪高速铁路六标段征迁工作,按照项目部的全面部署,特制定本办法。 1.2征迁工作的依据是: 12.1征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物权法》、《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1.2.2铁道部与江苏省、上海市区人民政府签定的省部《会谈纪要》、《京沪高速铁路江苏省境内征地拆迁实施协议》、《京沪高速铁路上海市境内征地拆迁实施协议》。江苏省铁办[2008]5号、6号文件。 1.2.3 经铁道部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及设计院与地方政府商定的有关附件。 1.2.4本标段沿线省、市及各地市在征地、拆迁、电力改造、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1.2.5京沪高铁苏州指挥部指挥部与地方各级政府商定的会议纪要及有关文件。 1.2.6京沪高铁苏州指挥部《征地拆迁工作安排和要求》,京沪高速铁路征地拆迁研讨班主题资料。 2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在工程部设征迁办,全面协调、管理本标段内征迁工

作。各工区设置工区征迁办,负责本工区征迁工作和与施工用地相关的内外协调工作。 3工作内容 3.1征迁办主要工作内容是: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配合业主、协助地方,紧密围绕施工进展情况,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征地拆迁、三电迁改、地下管线迁改、地方协调、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为施工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2具体包括:根据施工用地需要,编制审核用地、征(改)迁计划,征迁资料汇总,代表经理部处理征迁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协调、指导、督促项目部各工区贯彻落实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协调工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关系。 4工作职责 4.1征迁办工作职责 4.1.1执行京沪高速征迁培训班的有关培训内容。 4.1.2执行省铁办的有关文件规定(苏铁办[2008]5、6号文),落实京沪高铁苏州指挥部征迁工作的安排和要求。 4.1.3严格按照京沪高铁苏州指挥部审核通过的清点核量规定的签字人来确认现场的清点成果,并例行签字手续。 4.1.4由于此次征地拆迁费用由地方筹资以入股的方式计入投资,征地拆迁的清点核量工作须经多方签证认可,程序复杂,周期较长,项目部征迁工作要做到遵循程序、不越位。 4.2项目部征迁办工作职能范围划分:

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c2537761.html, 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 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4-08-16 生效日期: 2004-09-01 发布部门: 安徽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有合法房屋租赁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四条市、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以下简称拆迁管理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应当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第五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实施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服从建设需要,在规定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应当向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批准方案;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政府储备的土地在出让前需拆迁的,由土地储备机构作为拆迁房屋的单位,免交前款(一)、(二)项规定的资料。 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公告。 第七条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拆迁范围、方式、期限; (二)拆迁范围内房屋的结构、用途、建成年代、建筑面积、产权产籍等基本情况; (三)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概算,补偿安置资金落实情况;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 1、关于货币的职能划分中,主要有“五分法”和“四分法”,其中“四分法”指的是货币的()职能。(多选题) A、价值尺度 B、流通手段 C、贮藏手段 D、保值系数 2、刘易斯拐点是指劳动力由短缺向过剩的转折点。() A、正确 B、错误 3、航天器空间自动交会对接和手动对接二者互为备份,缺一不可。() A、正确 B、错误 A、正确 B、错误 5、贸易条件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的进口商品价格与出口商品价格之间的比率。() A、正确 B、错误 6、社会立法的宗旨是保护公民享受到社会权利。() A、正确 B、错误 1、【答案】ABC。解析:货币职能的“五分法”,将货币的职能分为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货币职能的“四分法”认为,世界货币不是货币的独立职能。世界货币只是货币的一种形态或种类,因此“四分法”中缺少了世界货币的职能。故本题答案为ABC。 3、【答案】A。解析:在航天器自动对接出现问题时,航天员将会进行手动对接,二者互为备份,缺一不可。故本题说法正确。 4、【答案】B。解析: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党和各项任务的中

心环节,是我们党和社会主义的重要政治优势。艰苦奋斗是我党的传家宝。故本题说法错误。 5、【答案】B。解析:贸易条件是用来衡量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出口相对于进口的盈利能力和贸易利益的指标,应该是出口比进口。故本题说法错误。 6、【答案】A。解析:宪法对社会作了较详细规定,确认社会权是公民普遍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社会立法的宗旨是保护公民享受到社会权利。故本题说法正确。 1、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 A、中心 B、核心 C、中心 D、关键 A、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生存保险 B、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生存保险 C、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 3、决策者在制定决策时需要仔细衡量不同备选方案所要求做出的牺牲,这种做法是原理学中的()。 A、时机原理 B、时效原理 C、机会成本原理 D、贴现原理 4、20世纪30年代,民族企业上海章华毛绒纺织厂“因爱国运动之激昂……注重产品质量,讲究信誉,产品销售遍于南 北。”“军政机关之制服材料,亦纷纷采用。”这一时期,该厂发展的原因有()。(多选题) A、反帝爱国运动推动 B、政府支持 C、列强放松侵略 D、企业经营有道 A、它开拓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 B、它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 D、它形成了新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

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办法

康平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镇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行为,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切实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根据《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县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臵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有合法承租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县城乡建设管理局是本县房屋拆迁改造的行政主管部门,县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房屋拆迁与补偿遵循程序正当、补偿公平、惠及民生的原则。 拆迁前,县拆迁管理办公室会同土地、工商、国税、地税、房产等部门对拟拆迁区域的房屋、附属物等情况和企业经营、纳税等情况进行联合普查,集体签字后生效,保证结果真实性。普查结果作为拆迁人制定补偿方案的基准依据。

对拆迁工作人员违反拆迁政策、法规的行为,经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调查时被拆迁人提供虚假材料和凭证以欺骗方式取得补偿和安臵的,一经查实,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章房屋拆迁补偿补助 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对有产权登记的居民私房进行补偿或安臵,补偿金额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有使用证的公有住宅房屋、“三资”房屋(指由财政、单位、个人出资建设的房屋)可以先进行房改,然后给予补偿、安臵,也可以保持原产权性质回迁安臵。 对仓房、煤棚、地下室、院墙等附属设施,以及果树、杂树、花卉等地上物不做产权调换,实行货币补偿,补偿金额由县城乡建设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拆迁具有合法产权登记的办公室、仓库、厂房实行货币补偿,补偿金额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拆迁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该建筑重臵价格,结合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

内江市东兴区北环线三、四段道路工程

内江市东兴区北环线三、四段道路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西南交通大学 二一三年六月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江市东兴区北环线三、四段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性质:北环线三段为新建工程,四段为改造工程 建设内容:本项目起于内江市东兴区西林新区大千路北延线,由西向东止于盘龙冲转盘,新建和改造道路长米,其中北环线三段新建道路长米,宽米,北环线四段改建道路长米,宽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管网工程及附属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 工程已于年月动工,目前北环线三段新建道路已完成路基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网铺设等内容,现正在进行路面工程的施工;北环线四段改建道路路面、管网等主体工程已完成施工,并实现通车,现正在进行交通附属设施等后续工程。 地理位置及路线方案 内江市位于四川盆地中南部,介于东经°′~°′、北纬°′~°′之间。东部与重庆市荣昌县为界,南部与自贡市区、荣县、富顺县和泸州市泸县相连,北部与资阳市区、安岳县接壤,西部与眉山市仁寿县和乐山市井研县毗邻。东距重庆市,西离成都市。 本项目位于内江市东兴区,路线起于大千路北延线,终点为盘龙冲转盘。 根据内江市的地理位置关系,以及整个城市开发建设便捷和工程开发的经济投资合理性等因素,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已对本项目的路线走向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由于本项目线路方案受控于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线路走向明确,故无线路方案比选,拟建项目按照城市总规进行选线。 建设内容 北环线三段新建道路长米,宽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北环线四段改建道路长米,宽米,道路等级为次干道-Ⅱ级,设计速度;全线路面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路线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等。

一、征地拆迁实施办法

沪昆铁路客运专线工程设建征地拆迁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沪昆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紧紧依靠当地各级人民政府支持,依法保护铁路建设和沿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新的建设理念,提高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的意识,积极搞好征地拆迁工作。 第二条为规范沪昆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行为,明确各层次的职责范围,依法、有序、快速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征地拆迁的职责分工 第三条征地拆迁工作实行分层管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机制。 第四条在铁道部的统一领导下,公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解决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公司征地拆迁办公室及时与地方政府部门沟通联系,并按部省纪要和实施协议负责具体组织各省的征地拆迁工作。 第五条参建设计、咨询、监理单位要依据合同约定或公司委托,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征地拆迁工作。 第六条参建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按照部省纪要和实施协议,加强与各自标段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授权的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做好各自标段征地拆迁和当地政府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依据合同约定或公司的委托,负责协调解决施工现场遇到的具体问题。遇有部省纪要、实施协议及施工合同约定以外的特殊情况或问题,要及时上报公司,由公司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报请铁道部决定。不得擅自处理违背部省纪要和实施协议的特殊问题,擅自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违约处罚,擅自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七条沪昆客专铁路建设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开展征地拆迁,设计单位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并复核签认地界线,施工单位现场放线,监理单位监督检查,由公司配合地方政府统一协调实施。各参建单位要按各自职责,积极配合,顾全大局,服从协调,共同搞好征地拆迁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遵纪守法,文明施工;自觉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和生活习惯,紧紧依靠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路地共建活动,创造和谐的铁路建设外部环境。 第三章征地拆迁的办理原则 第八条沪昆客专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按部省纪要及实施协议的有关规定并经双方认可后作为资本金入股。 第九条沪昆客专铁路建设用地包括铁路正线和站线及其配套设施(含“四电”)等建设工程的永久用地和取弃土、桥梁预制场用地,用地范围及数量以施工用地图(含变更设计)为依据,经勘测定界后的永久用地,依据施工组织安排由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征用划拨。 第十条沪昆客专铁路用地范围内需要拆迁的所有建(构)筑物,经路地双方共同详细调查,确认类别、数量后,由地方主管部门组织按期拆除。 第十一条站后及“四电”工程用地,由所在标段土建施工单位负责统一办理,一次完成。变更设计增加的零星用地,必须提交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方能办理补征手续。 第四章征地拆迁工作的分工 第十二条沪昆客专铁路的征地拆迁工作实行逐级负责、相互配合的管理机制。 第十三条公司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征地拆迁的管理工作及日常工

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c2537761.html, 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 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3-08-12 生效日期: 2003-08-12 发布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被拆除房屋承租人以及其他占用被拆除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五条济南市房地产开发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拆迁办)是本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本市市区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规划、土地、房管、公安、工商、物价、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开发拆迁办做好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持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向市开发拆迁办申请拆迁冻结。 市开发拆迁办应当自收到申请后十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冻结条件的,由市开发拆迁办发布拆迁冻结通告。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冻结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 (二)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租赁、抵押、析产、分列房屋租赁户名; (三)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四)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市开发拆迁办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在冻结期限内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拆迁冻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建设单位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冻结期限届满时建设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冻结自行解除。 第八条建设单位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市开发拆迁办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考试试题附答案

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考试试题附答案 综合知识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你对综合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整理关于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考试试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考试试题(一) 1、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关键是( )。 A、发展文化产业 B、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要 C、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 D、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不以物喜,不以已悲告诉我们,不因外物的好坏和自己的得失或喜或悲,其出自( )。 A、《岳阳楼记》 B、《长恨歌》 C、《水调歌头》 D、《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3、人畜共患病是严重危害畜牧业发展和人类健康的疾病,其疾病传染源是( )。 A、人 B、动物 C、人和动物 D、寄生虫 4、世界唯一不变的是变化,这一论断的含义( )。 A、变是世界的本质 B、世界上只有变,没有不变 C、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 D、变与不变是绝对对立的 5、竞争是商品静记得必然产物,是市场经济的特征,是商品交换得以进行的前提,是市场经济有效运动的必要条件,其作用表现在

( )。(多选题) A、对生产经营者形成外在压力 B、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C、为生产者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D、促使生产者和经营者自觉遵守公平竞争原则 6、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包括( )。(多选题) A、平等 B、团结 C、互助 D、和谐 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考试试题参考答案与解析1、【答案】C。解析:报告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故本题答案为C。 2、【答案】A。解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出自北宋文学家范仲淹的名著《岳阳楼记》,意思就是不因外物的好坏和自己的得失而或喜或悲。表示了古仁人(古时品德高尚的人)的处事深远与豁达胸襟。该句用了互文修辞手法。故本题答案为A。 3、【答案】C。解析:人畜共患病传染源有两类:一是患疫病的动物和人,在发病期排出的病原微生物数量多,毒力强,传染性大,是主要的直接传染来源;二是带菌(毒)畜禽,包括潜伏期带菌(毒)、病愈后带菌(毒)、健康动物带菌(毒)三种,这些动物可向体外大量排出病原微生物,是隐蔽的、危险的传染来源。故本题答案选C。 4、【答案】C。解析:题干中所说的变包括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不变是指静止。运动是事物所固有的属性,变化是无条件的、绝对的,静止是有条件、相对的。物质的运动并不否认静止,变与不变是相互

实例讲解-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细则

实例讲解-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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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实例 为确保工程项目征用、收回土地和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妥善安置、补偿被拆迁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引用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三.《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 四.《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五.《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4]73号); 六.《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4]74号); 七.《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武土资耕[2004]317号); 八.《关于制定我市中心城区房屋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等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5]75号); 九.《关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增加房屋拆迁补助费的通知》(武规拆字[2003]14号); 十.《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5]11号)。 十一.《关于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宅基地区位补偿标准的通知》 十二.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监控管理规定>的通知》 十三.《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十四.《武汉市房屋分类分等标准》 十五.《武汉市房屋成新率评定标准》 (二) 被拆迁房屋整体状况介绍: 被拆迁房屋位于硚口区汉丹铁路以北500米处,邻近长风大道,东面古田二路,西面古田一路,北面三环线,南面江发路. 周边环境:周围的主要建筑及单位有长丰乡政府,华美超级娱乐渡假村,长丰机械厂,华泰汽车修配厂,长丰通讯设备厂,市三印万达分场,市煤气管道变电站等。公交路线主要有2路车,222路,505路,508路,512路,531路,546路,548路,621路,737路,806路。交通条件较位便利,周边辅助设施比较完善。 将东北方,西南方,东南方建筑依次编号为A,B,C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txt43风帆,不挂在桅杆上,是一块无用的布;桅杆,不挂上风帆,是一根平常的柱;理想,不付诸行动是虚无缥缈的雾;行动,而没有理想,是徒走没有尽头的路。44成功的门往往虚掩着,只要你勇敢去推,它就会豁然洞开。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府发〔2009〕2号 信息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内江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已经内江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方面和途径。 各地、各部门要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保障准确执法、文明执法,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政务环境、服务环境和舆论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政府。贯彻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解释。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 内江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川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下同)在依法享有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对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进行裁量的权限。 第三条本市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幅度内,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本规定制定本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活动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具体标准和程序要求,作为本系统各级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工作依据。 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根据本规定,在上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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