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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分公司

年产1万辆重型载货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拟投入5000万元人民币与西安交通大学等院校开展天然气、二甲醚汽车工程研究工作。

鉴于卡车市场的竞争,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立足当地资源特色和交通物流的需求,第一步生产柴油重型载货汽车;第二步积极发展天然气、二甲醚燃料的汽车,锁定包头、呼市和鄂尔多斯三市之间的物流及煤炭运输专线,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项目总投资15亿元,规模为年产1万辆重型载货汽车。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焊装、涂装、总装及检测车间,厂址位于鄂尔多斯市装备制造基地,厂区占地249032m2。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委托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通过现场调查及工程分析,并依据环评导则及有关资料编制出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

1.2采用标准

1.2.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乌兰木伦河执行Ⅲ类标准;

(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5)《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3类标准;

(6)二甲苯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

(7)非甲烷总烃参照“以色列大气环境标准”中的短期标准,标准限值为5.0mg/m3。

1.2.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排入二级污水处理厂);

(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的燃气锅炉Ⅱ时段标准;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6)《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1.2.3 其它标准

(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2008年6月6日);

(2)《汽车制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5—2000);

(3)《清洁生产标准汽车制造业(涂装)》(HJ/T293—2006)。

1.3评价重点

本评价在加强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价重点为:环境空气现状及影响评价、废水排放影响分析、污染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及达标排放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对噪声、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及其它评价内容进行一般分析。

2.建设项目概况

2.1 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2.1.1 项目名称

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年产1万辆重型载货汽车项目。

2.1.2 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2.1.3 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基地中南部汽车制造工业园,用地四周均为基地道路:东北侧—

2.2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为柴油重型载货汽车,年产量为1万辆,待技术成熟后逐步实现新能源汽车的生产。

2.3工程建设内容

厂区占地24.90h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检测调试车间,以及油化库、空压站、天燃气调压站(柜式)、10kV配电所、污水处理站等公用辅助设施。项目组成及任务见表2—1。

2.4建设进度安排

利用现有成熟的建设模式、先进的生产技术及科学的管理方式,预计建设期1.5年,2010年3月投产运行。

3.工程分析

3.1 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材料为金属材料、外协冲压件,辅助材料有阴极电泳漆、面涂漆、罩光漆、稀释剂、磷化剂、密封胶、PVC胶、齿轮油、机油、防冻液等。3.2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特点

3.4.1 生产工艺

3.4.1.1 焊装车间工艺

焊装车间承担年产1万辆载货车驾驶室总成和2000辆货箱焊接、喷漆的生产任务。

采用以点焊为主熔化焊为辅的焊接生产工艺。焊接标准设备通常指悬挂式点焊机和CO2焊机。焊接标准设备以节能、高效、通用为原则,以接触焊机为主,CO2焊机为辅。

货箱采取手工清理,无前处理工序、无阴极电泳,仅喷面漆不罩光。货箱喷漆为干式喷漆室结构:喷漆室是由室体、空调机组、钢结构平台、排风系统、电控系统等组成。室体上部设有上风室,其上铺设钢板网在其上铺设F7高效空气过滤棉。室体下面下卧600mm深,骨架分别用型钢焊接而成,中央铺设两条18#轻轨,其余部分全部铺设格栅板,格栅下部铺设导风板,导风板上铺设活性炭毡,再其上铺设漆雾过滤棉。外部空气进入空调机组入口,经过空气过滤装置,将空气中的灰尘滤掉,洁净空气在室内不小于0.5m/s的风速带着漆雾流向室体的下部的漆雾过滤装置即活性炭毡,有效吸附空气中的漆雾和有机气体,其余的通过排风机和管道、排气筒达标排放。

货箱烘干采用四元体(燃烧、过滤、风机、废气处理)天燃气加热系统,热风循环,产生的烘干废气被引到燃烧器内燃烧处理后排放。

3.4.1.2 涂装车间工艺

本车间任务是完成年产1万台载货车驾驶室的涂装。根据产品特点及涂装质量的要求,本车间属大批量、高质量涂装生产,拟采用二涂层、二烘干涂层体系,即阴极电泳底漆、面漆涂层。喷漆采取人工喷涂。

喷漆室采用上送风下吸风的水旋式(文丘里式)喷漆室。空调送风系统将经

过过滤净化、调温、调湿的空气由室体顶部经过动压室、静压室后均匀送入室体内。喷漆室内人工喷涂工段断面风速为0.5m/s,准备工段断面风速为0.2m/s。喷漆室底部为文丘里式湿式漆雾捕集系统,将水雾化后与含漆雾的空气充分混合,再通过档水板将含漆水与空气分离。在水中添加絮凝剂(三氧化二铝),将过喷油漆絮集、凝聚后用刮板系统刮出。废水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为了保证烘干温度均匀,提高涂层烘干质量,烘干采用辐射+热风循环对流烘干方式。加热热源采用天然气,烘干室温度可自动调节。废气采用自带直接焚烧系统,将废气中的VOC完全燃烧干净,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后排放。

3.4.1.2 总装车间工艺

本车间负责载货车的总装配、驾驶室内饰、调试返修和路试等工作。

3.4.1.3 检测调试车间工艺

本车间负责检测成品车质量和性能,包括:车速表校验、烟度检查、制动检测、喇叭检测、侧滑试验、淋雨试验等。

3.4.2 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

工程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汇总如表3—1所示。

表3—1 工程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一览表

3.3污染源治理措施

3.3.1 废气

本工程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大大减少了废气对环境的污染。废气处理措施具体表现为:

(1)焊接烟尘

焊装车间焊接废气中粉尘、CO、O3、NO2,设34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机,净化后的空气在车间内循环利用,所有焊烟净化机均采用滤筒式结构,焊烟的处理效率不低于98%。

(2)焊装车间喷砂室

喷砂室除尘系统采用沉降室加扁袋过滤两级除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8%,废

气最终通过1个高15m的排气筒排放。

(3)货箱喷漆室

货箱喷漆为干式喷漆,外部空气进入空调机组入口,经过空气过滤装置,将空气中的灰尘滤掉,洁净空气在室内不小于0.5m/s的风速带着漆雾流向室体的下部,室体下面下卧600mm深,骨架分别用型钢焊接而成,中央铺设两条18#轻轨,其余部分全部铺设格栅板,格栅下部铺设导风板,导风板上铺设活性炭毡,再其上铺设漆雾过滤棉,漆雾和有机气体的去除率可达95%,废气最终通过2个高15m 的排气筒排放。

(4)货箱烘干室

货箱烘干采用四元体(燃烧、过滤、风机、废气处理)天燃气加热系统,热风循环,产生的烘干废气被引到燃烧器内燃烧处理后排放,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可达98%,废气最终通过2个高15m的排气筒排放。

(5)面漆喷漆室

该喷漆室采用上送风下排风的文丘里式喷漆室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漆雾,漆雾的去除率为98%,非甲烷总烃的去除率为10%,二甲苯去除率为2%,最终经1个42m高的排气筒排放。

(6)电泳、面漆、胶烘干

烘干废气采用自带直接焚烧系统,燃料为天然气。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可达98%,废气最终通过4个(电泳、面漆/胶烘干各两个)高15m的排气筒排放。

(7)试车废气

试车工艺设备自带随动式尾气排放装置,排风管接出屋面。

(8)检测车间补漆间

返修车补漆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排风机排出室外,排气筒高度12m。

以上各生产废气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3.2 废水

本工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石油类、氨氮、Zn2+、Ni2+和PO43 -等。废水排放总量为250.28 m3/d,其中包括:涂装车间前处理、电泳及喷漆废水128.28 m3/d;除盐水系统排水40 m3/d;整车检测车间淋雨废水5 m3/d;生活废水

排放量为77 m3/d。

本项目自设污水处理站,按照废水的来源及污染特性采用分水质预处理再5进行后续处理的两步处理的方法,预处理投加NaOH、CaCl2、PAM降低废水中含有的重金属(镍离子在预处理排放口已达标)、磷酸盐,并选择芬顿氧化——混凝沉淀,气浮物化工艺进行处理,净化后污水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涂装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含盐废水、淋雨废水一同排放到基地污水处理厂。

3.3.3 噪声

本工程主要声源有点焊机、剪板机、液压折弯机、空气压缩机、汽车分/总装线以及风机和水泵等噪声源,噪声值为78~100dB(A),但仅局限在车间内环境,对厂区外影响不大。又由于项目厂址地属基地工业用地内,周边将来多为工厂企业,周围不设居民区。项目对噪声高的设备分别采用消音罩或消音器、独立基础、减振垫的降噪措施,同时墙壁采用吸声材料也可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同时在厂区道路及院墙沿线种植乔、灌木、草坪结合的绿色立体防噪林带,更加提高了降噪能力。这些治理措施是可以达到降低噪声效果的,也是国内治理噪声常用的方法。

3.3.4 固体废弃物

(1)危险废物

本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委托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包括:货箱喷漆室产生废活性碳11t/a、废漆雾过滤棉12t/a;涂装车间喷漆室产生的漆渣33 t/a;涂装前处理磷化工序产生的磷化渣2.8t/a;脱脂废液预处理产生的废油2 t/a;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32t/a;废擦料产生量6t/a。

(2)一般废物

焊装车间喷砂室收集的金属粉尘35.28 t/a,外售再利用。焊装车间滤筒式焊接烟尘净化机产生的废滤芯0.6t/a和241t/a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基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由于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目前还在建设中(预计2009年开始运行),正常情况下可以提前于本项目(2010年3月投产)运行。本评价要求企业

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规范要求设专门的危险废物储存间,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若与企业投产发生滞后现象,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不能及时地送往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情况下,暂时储存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储存量按1年的产生量考虑。

本项目采取的治理措施具体见表3—2。

表3—2 治理措施一览表

4.东胜区机械制造业基地规划

4.1 功能定位

基地功能定位为现代机械加工,汽车配件加工、工程机械、高新技术产业、信息中心、贸易、研发、现代物流。

4.2 基地性质

东胜区机械装备业制造基地是以机械加工制造、高新技术产业、汽车整车和零部件加工制造为主导的,集环保型、生态型、科技型、集约型为一体的现代化示范型基地,成为城市转型的中坚力量。

4.3 发展目标

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服务”的原则作为建设出发点,将东胜机械制造业基地打造成为西部最好的机械加工制造、高新技术产业、汽车整车和零部件加工制造的基地。

4.4 用地结构规划

用地结构:该地区结构为—三心、双环、双轴、十街坊的构成。

双轴:是整个园区的核心景观和公共活动的轴线。其中一期西端,靠近中央公园区域为研发空间。中部为展示展览空间,东部为信息交流中心。二期周边集中建设研发区以及公共服务设施。每组建筑犹如一颗颗明珠散落在广阔的草原之上,几何形的曲线以及建筑充分展现现代工业风采,成为园区的景观中心。南北向轴线结合泄洪渠的流向设置为生态轴线,使园区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为创建生态园区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双环:依据地势形成园区的基本格局,双环由外向内开发强度逐渐降低,职能逐渐转变为公共开放空间。双环的设置既联系了各个区域,同时又使各区域相对独立。

三心:三心之一它是工业园区信息发布、管理、交流中心,位于园区入口处,建筑高度为80m,是园区最高的建筑。绿心:为一二期结合部的中央公园,依山傍水,是整个园区的休闲休憩中心,为园区工作的市民提供了优美的室外环境,区域可设置交流中心、休闲娱乐、培训接待等设施。科技心:为二期园区中心,可建设园区的研发信息中心。

4.5 功能分区规划

厂房区: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东北部为机械加工园区,西南部为汽车零部件制造园区。按厂房来分,由外至内分别为:大型厂房区、中型厂房区、小型厂房区以及标准厂房。一期建设区域内场地较为平整,多数用地坡度在20%以下,为较好建设区域。大、中型厂房多为一层建筑,按照目前通用的分层厂房标准设计,建筑面积为15000m2,小型厂房和标准厂房利用1-4层通用办公建筑,层高加高为4.5m,可适应多种生产线装配和变化需求。地块可灵活拆并,一个街坊可分为四个厂区,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多种可能性。企业的办公管理区等可设置在临街一侧,根据企业的具体功能灵活设计,丰富了沿街景观,突破了传统工业厂房呆板单调的形象;厂区放置在地块后部,中间为卸货区。

核心商务办公区:位于机械园区的中部,主要为展览展示、信息交流、休闲游览、贸易谈判等公共只能建筑。建筑形态现代,带状开场的绿地成为园区的景观、人文、产品展示的载体,建筑面积达50×104m2。

中心服务区:位于机械园区的入口区域,建筑呈带状“一字”展开,中部入口为园区信息交流中心大楼,代表整个园区的形象,南部为商贸区,可集中建设商品展示以及贸易洽谈的区域。北部为商务酒店区,可接待园区参观以及贸易的客人。

5.规划符合性及厂址选择合理性

本项目厂址位于鄂尔多斯东胜区机械装备制造业基地一期工业用地内,项目的建设符合《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符合《鄂尔多斯东胜区机械装备制造业基地规划》以及相应的建设规划、产业布局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等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厂区的总平面布置合理、工艺流程顺畅;项目的建设依托基地规划中的铁路、公路规划、给排水规划、供电规划等,具有良好的外部条件。据环境现状调查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满足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可以维持现有环境功能,因此,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6.环境现状及评价

(1)环境空气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厂址区域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均未检出;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中SO2和NO2浓度值没有出现超标现象,环境质量较好;TSP和PM10污染相对较重,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30和0.41倍。造成TSP和PM10超标主要原因与与基地基础设施和部分项目建设施工,本地区气候干燥风大,地面扬尘大有关。

(2)地表水

机械制造业基地内没有水库、湖泊等地表水体,仅在东部发育吉鲁庆河沟、西部阿布亥沟,均呈树枝状分布,属于季节性河流,平时地表无水,只有在雨后会形成短暂的洪流。监测资料表明基地附近地表水5个断面的污染物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

项目厂址区域地下水中总硬度和大肠菌群指数两个监测项目超标,其余指标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的要求。该地区总硬度超标是由于当地地质条件造成的,大肠菌群指数超标是由于浅层地下水受污染引起的。

(4)噪声

本项目厂址周围较为空旷,厂界噪声现状测量值昼间在42.2~44.5dB(A)之间,夜间在37.6~39.5dB(A)之间,声环境质量较好。

(5)土壤

厂址土壤环境较好,pH、Hg、As、Cd、Pb、Cr、Zn7监测项目的含量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7.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和二甲苯的浓度预测值远低于标准要求,涂装车间卫生距离(400m)范围内没有居民区。因此本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2)废水

涂装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含盐废水、淋雨废水一同排放到基地污

水处理厂,同时满足该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处理规模和进水水质的要求,对基地污水处理厂不会造成冲击影响。据现场调查,基地污水处理厂正处于前期准备工作,预计2009年11月建成投产,可以满足本项目的需要,如果基地污水厂建设进度滞后于本项目,不具备接纳本项目排放废水条件时,评价要求本项目不得运行投产,不能排放任何废水。

因此,本项目废水可以做到不排入水环境,基本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3)固体废弃物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处置措施,特别是危险废物在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成前均采取了妥善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已经降至最低。

(4)噪声

对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工程产生的噪声经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昼间厂界噪声预测值分布范围为46.43~49.37dB(A),夜间厂界噪声预测值分布范围为3.59~5.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因此,工程实施后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厂区和机械制造基地内,对周围居民区几乎没有影响。

8.清洁生产

本工程生产工艺装备水平、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涂装污染物产生指标均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以上,但原材料个别指标仅能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本项目清洁生产基本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9.总量控制结果

本工程选择清洁生产工艺,在废气方面从源头控制了污染物的产生,同时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治理,本工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均符合有关排放的标准要求,其污染物得到最大程度的降低;废水最终实现中水回用,不外排至地表水;固体废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安全贮存、无害化处置。报告书建议项目投产后总量指标控制在SO2:9.22×10-3 t/a、非甲烷总烃:21.18 t/a、二甲苯:10.22 t/a、COD:15.73t/a(排入基地污水厂)以内。

10.环境风险评价

项目本身没有重大危险源,但仍存在泄漏、火灾、爆炸等环境风险事故,报告书提出防护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对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的事故,及时控制危害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居民防护和组织撤离,消除后果的预想方案。

11.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工程厂址选择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机械装备制造业基地内,符合鄂尔多斯市总体规划和基地规划要求,也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同时生产工艺过程中选用了清洁能源,设计考虑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喷涂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碳吸附、文丘里式喷漆室和直接燃烧的处理工艺,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大的影响。焊装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机处理,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生产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净化达标后,排入机械制造基地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并回用,其排水量和水质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影响,无废水排入水环境。固体废物和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环境风险不大,同时采取了防范措施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大多数公众对本项目持赞成态度。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行政权力阳光统建平台运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行政权力阳光统建 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机关 【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15]55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12 【实施日期】2015.03.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行政权力阳光统建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5〕5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镇江市行政权力阳光统建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镇江市行政权力阳光统建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强化平台系统应用水平,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全市行政权力阳光统建平台(以下简称“统建平台”)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发建设,并负责日常运行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 2.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统建平台的技术保障、安全管理和网上政务大厅的运行维护。市监察局具体负责行政监察平台的运行和维护,综合协调和组织开展各项电子监察工作。市法制办具体负责权力库的运行和维护,审核权力事项的变更及调整、工作流程图变动;负责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的运行和维护;负责法制监督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监督。市政务服务办具体负责所有进政务服务中心事项网上办理的运行和管理。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资金,落实统建平台建设和维护的相关费用。 3.各级政府、市级部门所有行政权力,从权力事项的受理到办结的全过程,必须在统建平台中完成,并接受网上监察监控管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统建平台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4.统建平台在镇江市电子政务内网上运行,电子政务内网与互联网等公共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二、行政权力库运行管理 5.行政权力库包含全市行政权力目录,以及行政权力基本信息、外部流程图、内部流程图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6.各级行政机关在网上公开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必须经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确认后,录入行政权力库。录入时,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流程图等相关信息应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提高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提高省以上劳 动模范待遇意见的通知 【文 件 号】苏政办发[2009]14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颁布时间】2009-01-24 【实施时间】2009-01-24 【时 效 性】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林厅《关于提高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提高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 (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林厅2009年1月) 关心和爱护劳动模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提高省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下同)待遇,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放农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对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省以上农民劳动模范发放荣誉津贴。具体标准为:全国劳动模范每月100元;省(部)级劳

动模范每月80元。荣誉津贴不计入低保收入。所需资金由农民劳动模范所在的市、县(市、区)财政解决,同级工会发放。 二、建立劳动模范特殊困难帮扶资金。特殊困难指因病、因灾造成的生活困难。省(部)级劳动模范特殊困难帮扶资金以每人3000元标准,按7%的困难面计提,由省财政厅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全省各级工会具体实施帮扶。 三、对低收入劳动模范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省(部)级劳动模范在职、在岗,其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企业在岗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水平的,按当地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予以补足;已退休,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平均水平的,按当地平均水平予以补足;下岗或失业,其生活补助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当地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予以补足;农民劳动模范,其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按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予以补足。 以上所指的基本养老金、工资和生活补助等收入不包括劳动模范的荣誉津贴。各市、县(市、区)工会和人事部门提出享受上述待遇的劳动模范人员名单和补助金额,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后,由劳动模范所在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核拨经费,同级工会发放。 四、调整省(部)级劳动模范春节慰问金标准。省(部)级劳动模范春节慰问金由原来的每人300元调整为50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支出。 省以上劳动模范的就业、医疗、住房等待遇仍按有关文件执行。各地已出台的劳动模范优惠待遇高于上述规定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2009-09-14 10:21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在网上潜水很长时间才找到的全文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及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结合江苏实际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重点、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 江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突出公益公平,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确保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医疗服务领域改革取得突破。同时,在改革中要力求协调好“三个方面关系”:一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促进医药卫生事业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优先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二是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的关系。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是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的关系。注重统筹兼顾,协调城乡、区域发展,兼顾各方利益,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深化改革,使人民群众看得到变化、感受到实惠,真正体会到医疗设施改善了,服务质量提高了,寻医就诊方便了,看病费用降低了,有效保障人民健康、增进社会和谐。 《实施意见》分别确定了到2011年和202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 到2011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充分体现,公平性和可及性明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政府免费提供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比较完善,建成城乡15分钟健康服务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保(参合)率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有效实施,个人医药费用明显降低;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城乡居民平等获得安全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积极进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医疗服务明显改善。 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比较科学,运行机制具有活力,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 为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实施意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江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重点推进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一是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重点推进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工作。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苏办发[2011]4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中共江苏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9.09 【实施日期】2011.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苏办发〔2011〕41号2011年9月9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

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意见》(组通字〔2011〕33号)和全省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忠诚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修养,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义和目的 公务员是治国理政的主体,承担着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和社会事务的重要职能,公务员队伍建设事关江苏“两个率先”全局。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公务员更好地服务群众、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公务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本领、开创江苏科学发展新局面的现实需要。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省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切实做到坚持为民宗旨不动摇、求真务实不放松、清正廉洁不含糊、高效服务不懈怠,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法规类别】科技成果鉴定奖励 【发文字号】镇政发[2017]33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14 【实施日期】2017.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镇政发〔2017〕3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产业强市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根据《镇江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镇政规发〔2016〕2号),在推荐申报、专家评审、项目公示基础上,决定授予李国权等2人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授予江苏仅一包装技术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2016年度镇江市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奖;授予“大容量中压直流断路器”等68个项目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21项,三等奖

40项。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勇攀高峰、争创更大佳绩。全市各单位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单位和个人学习,深入贯彻全市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大力实施产业强市战略,高树苏南标杆,弘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在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方面取得更大突破,为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4日附件 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 一、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1.李国权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2.许文林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2016年度镇江市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奖 1. 江苏仅一包装技术有限公司 2. 中船动力有限公司 三、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特等奖(2项)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镇政办函[2017]191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8.14 【实施日期】2017.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政办函〔2017〕19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培养绿色、文明、健康的现代安葬观念和行为习惯,依法依规整顿殡葬市场,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我市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办发〔2014〕8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曹丽虹副市长 副组长:张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尹卫民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吕仁卿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国祥市科技局副局长 季成宾市公安局副局长 潘志坚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严明礼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朝晖市国土局副局长 刘金祥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施仁新市住建局副局长 史健洁市规划局副局长 贺建国市城管局副局长 余雷市旅游委副主任 郜大浩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传德市农委副主任 ***中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邵教市卫计委副主任 赵剑萍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彤明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俊美市民宗局副局长 凌继堂市文明办副主任 褚冬平市中级法院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潘志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1. 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 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镇江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镇江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镇政发[2015]11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30 【实施日期】2015.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镇江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镇政发〔2015〕1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1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积极投身镇江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批先进模范人物。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许生炎等200人镇江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劳动模范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希望全市广大劳动者以劳动模范为榜样,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同心同德、励精图治,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

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镇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镇江市劳动模范名单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0日附件 镇江市劳动模范名单 许生炎万新光学集团技术部主任 周彩琴女江苏丹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 张丽琴女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 胡晓鸣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 徐云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分公司技术员 姜玉香女丹阳广播电视集团节目总监 夏秀华女丹阳市佳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技术科长 韦俊芳女丹阳市丹盛纺织有限公司挡车工 郭建明江苏天工国际有限公司班组长 殷来大丹阳荣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戴建平江苏建亚树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常国民江苏常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国平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曦女江苏华燕船舶装备有限公司管理中心主任

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先进集体 北京市 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侦支队六大队一队 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技术队 天津市 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刑侦支队 河北省 石家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文安县公安局 山西省 阳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内蒙古自治区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扎鲁特旗公安局 辽宁省 锦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铁岭县公安局 省公安厅行动技术总队 省公安厅监管总队 吉林省

和龙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镇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 佳木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大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上海市 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刑侦支队重案队 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刑侦支队重案队江苏省 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 南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镇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苏州市第二看守所 省公安厅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办公室浙江省 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九大队 余姚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刑侦大队 江山市公安局 安徽省 — 2 —

阜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六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安庆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一科 福建省 福州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 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晋江市公安局 永安市公安局 江西省 萍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上饶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山东省 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 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枣庄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省公安厅行动技术总队滨海支队河南省 鹤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信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焦作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周口市公安局沙北分局 — 3 —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命案重罪侦查支队湖北省 武汉市公安局侦破命案工作办公室 荆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 宣恩县公安局 湖南省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刑侦大队 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广东省 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韶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柳州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 海南省 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警大队 儋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重庆市 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刑警支队 黔江区公安局刑警支队 四川省 — 4 —

2021公安工作会议心得

2021公安工作会议心得 明确自己的身份,告诉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以中国共产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彻底改正自己毛毛糙糙的毛病,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工作,对待每一个人。 公安工作心得1 在我们参训的7天里,天气多变,但我并没有因为雨天或者烈日影响训练的热情,因为我深深明白,作为一名公安辅警,虽然我们不是正式的民警,但是我们却要用一名正式民警的要求来要求自己,收获成功经验,吸取他人沉痛教训,学习业务知识,钻研警务技能,是做好本职工作的起码要求。在整个训练过程中,再苦再累没有怨言,不愿浪费一分钟的时间;训练时刻苦做好每个动作,不吝啬一身汗水;一刻也不偷懒,我不能为自己所在的团队抹黑。 在这次训练中,我收获了一份成熟,而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学习最重要,训练是不仅仅是民警的必须课,也是我们辅警必不可少的训练课。即使培训结束后,我仍要继续学习,不断提高。我要不断加强学习和训练,以保持健康的身体,热情的斗志,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做好领导分配给我的工作。这就是我参加县局十五天应急处突训练已经过去七天的实战技能培训的收获。

回到自己工作岗位后,我将会继续保持这次战训中养成的良好作风,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办案和执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时刻以一名正式民警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履行好一名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篇二:十八大心得体会十八大心得体会:“三个坚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公安工作心得2 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的主体,但由于长时间放松了基础工作或同时承担大量非社区工作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一些地方社区民警工作水平不高,成效不好。下面,从社区民警应处理好的“五个关系”着手,谈一些个人对于提高社区民警工作水平的粗浅认识。 一、处理好社区工作与其他警务工作的关系 众所周知,社区民警确实很辛苦,虽然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不同程度上采取了为基层民警减负的各种措施,使社区民警相对单一地承担基础工作任务,专业性有所增强,但社区民警专属社区警务工作是绝大多数单位难以办到的。所以,社区民警要正确处理干好社区工作与完成非社区工作任务的关系,正确定位,找好角色,将主要精力用在社区工作上,轻视自己的主业。同时,派出所的领导要科学整合警力,合理部署任务,限度地把社区民警从非社区工作任务中解放出来,使社区民警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下社区工作,真正解决好社区民警“下不去”的问题。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工作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户籍与身份证 【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15]155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27 【实施日期】2015.08.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工作情况 的通报 (镇政办发〔2015〕15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月中下旬,根据副市长、市户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倪兴余指示要求,政府副秘书长、市户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伟清带队,市户改办组织市委农办、发改委、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和市政府督查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赴各地,采取听取汇报、工作问询、台账查阅以及实地调研座谈的形式,对全市户改工作开展了专题督查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回顾

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户籍制度改革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发展为宗旨,稳步实施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5年1-6月,全市新增城镇常住人口12594人(其中市内迁入6662人,市外迁入5932人)。登记录入流动人口47.6万人,比2014年底新增7.8万人,增长率为19.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66.63%(2014年全市城镇化率为65.4%)。 (一)充分调研论证,明确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目标方向。工作启动初期,市户籍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在比较分析我市现行户籍制度与同类型城市的特点差异,总结梳理近十年来我市户籍准入、迁移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客观影响的基础上,多次召集专题座谈和研讨会,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界群众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的意见》(镇办发〔2014〕90号,以下简称《意见》)提供了决策依据,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方向。即坚持以人的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为核心,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增强人口吸纳集聚功能,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使农业转移人口“愿意来、留得住、过得好”。到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左右;到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新增城镇常住人口10万人,其中市区新增常住人口5万人。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镇江主城区和辖市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为推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把镇江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山水花园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组织宣传,夯实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基础保障。坚持“早启动、稳推进、求实效”的工作方针,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强化保障。市政府成立了市户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规划户改各项工作。研究制定了《镇江市加快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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