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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上帝时代的生命意义探寻:从尼采体验的“永 恒回归”解读《血色子午线》

World Literature Studies 世界文学研究, 2018, 6(2), 45-54

Published Online June 2018 in Hans.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a14930801.html,/journal/wls

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0a14930801.html,/10.12677/wls.2018.62007

Quest for the Meaning of Life in the

Post-God Era: On Blood Meridia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ietzsche’s Eternal

Recurrence

Ruige Jing

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Cultures,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Fujian

Received: May 28th, 2018; accepted: Jun. 7th, 2018; published: Jun. 14th, 2018

Abstract

Blood Meridian is the masterpiece of Cormac McCarthy, a well-recognized American contemporary write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n anonymous kid, the novel offers a poignant representation of historical slaughters that took place on the US-Mexico border during the 1850s. By looking into the eternal recurrence proposed by Nietzsche, this paper attempts to discuss McCarthy’s quest for the meaning of life in the post-God era and draws the conclusion that only by realizing the inevita-bility of the eternal recurrence and being willing to voluntarily and positively experience the re-currence, can one create the meaning of life and be the hero of life. Besides, the inclusive and hu-manistic concerns McCarthy shows in the novel may well indicate a promising way for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American Southern Literature which suffers from a decline in the contemporary world.

Keywords

Blood Meridian, Eternal Recurrence, Post-God Era, Meaning of Life

后上帝时代的生命意义探寻:从尼采体验的“永恒回归”解读《血色子午线》

荆瑞歌

厦门大学外文学院,福建厦门

收稿日期:2018年5月28日;录用日期:2018年6月7日;发布日期:2018年6月14日

荆瑞歌

摘 要

《血色子午线》是美国当代著名作家科马克·麦卡锡的重要代表作。小说从一个没有姓名的孩子视角出发,用犀利的笔触再现了十九世纪中期美墨边境真实发生的种族屠杀事件。本文试从尼采体验的“永恒回归”视角出发,考察麦卡锡在其创作中对信仰坍塌的后上帝时代所进行的生命意义的探寻,并由此得出结论:只有意识到永恒回归的必然性,主动并乐于体验这种循环运动,人类才有可能获得属于自己的生命意义,成为生命的强者。而麦卡锡在小说中所表现出的包容性哲思,也为日渐衰落的美国当代南方文学的发展指明了道路。

关键词

《血色子午线》,永恒回归,后上帝时代,生命意义

Copyright ? 2018 by author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a14930801.html,/licenses/by/4.0/

1. 引言

《血色子午线》(Blood Meridian or The Evening Redness in the West , 1985)作为美国当代著名小说家科马克·麦卡锡(Cormac McCarthy, 1933-)从南方小说到西部小说的转型之作,近年来一直受到国外评论界的关注。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称赞《血色子午线》是美国真正意义上的启示录小说,并直言“任何其他仍然在世的美国小说家,包括品钦,都无法给我们带来像《血色子午线》这样分量十足且令人难忘的作品”[1],认为它代表着麦卡锡所有作品中的最高成就,而麦卡锡本人更是被布鲁姆誉为福克纳和海明威的继承人。

《血色子午线》取材于十九世纪中期发生在美国得克萨斯州与墨西哥边界的真实的历史事件。小说讲述了一个十四岁的田纳西州男孩,在被卷入一个由格兰顿上尉和霍尔顿法官带领的专门屠杀印第安人并靠剥下的印第安人头皮获取赏金的组织之后的血腥经历。由于小说充满了各种暴力、血腥、和骇人听闻的屠杀场景,不少学者都致力于探讨小说表现出的虚无主义。但也有另一部分学者认为小说其实是暗含道德价值取向的,比如丹尼斯·桑塞姆(Dennis Sansom)就认为《血色子午线》批判了“人类历史的神圣决定论”(divine determinism of human history) [2],也有学者将这本小说解读为有带有强烈反战意图的政治潜文本。此外,由于小说包含大量的历史事实,一些学者比如约翰·罗思罗克(John Rothfork)就关注在小说“历史和真相”[3]的研究。反观相关研究相对滞后的国内学术界,反战思想、解构美国神话、暴力叙事、历史意识、生态书写、互文性等与国外相似的研究主题也屡见不鲜,对此国内麦卡锡研究的前驱陈爱华教授在其论文《科马克·麦卡锡国内外研究评析》[4]中已有深入探讨和总结。

但是无论是研究小说虚无主义主题还是讨论小说对美国神话的解构,似乎都将这本小说的主题简单化了。细细研读小说文本可以发现,麦卡锡既不是单纯为了通过暗无天日的血腥与屠杀来表现荒诞、绝望的消极虚无主义,也不是简单为了向世人敲醒战争的警钟以暗示对美国神话的解构。在笔者看来,《血色子午线》力图探索的是在信仰缺失的后上帝时代,作为每一个个体存在的全人类应该怎样找到属于自己的生命意义。这不是对某个单一事件或者某个单一种族的考量,而是站在全人类的立场上做出的具有Open Ac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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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包容性的深度哲思。麦卡锡对这一哲学问题的思考,与究其一生都在追寻生命意义的生命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不谋而合。其实作为第一本研究麦卡锡的专著,维里恩·M·贝尔(Vereen M. Bell)在其1988年出版的《科马克·麦卡锡的成就》(The Achievement of Cormac McCarthy)一书中就已经指出《血色子午线》中暗含尼采的哲学思想,贝尔认为小说中的霍尔顿法官其实就是“同时代的尼采”[5]。事实上,为了深入探讨后上帝时代的生命意义,麦卡锡在《血色子午线》中通过分别记叙孩子在加入格兰顿帮前的生活,孩子在加入格兰顿帮后见证的对印第安人的血腥屠杀,以及孩子在格兰顿帮队员最终惨遭尤马人屠杀之后的经历,巧妙重现了尼采从发现上帝已死的事实,到经历上帝已死的代价,再到最后在后上帝时代体验到同一物的永恒回归(the eternal recurrence of the same)的顿悟的过程。可以说尼采体验的永恒回归在这本小说里找到了回声,而麦卡锡也在尼采体验的永恒回归的顿悟中找到了生命的意义。

尼采体验的永恒回归并没有得到尼采系统的阐述,但是在他的主要作品中几乎均有提及这一重要概念,而海德格尔更是将其看作是尼采思想的核心。永恒回归是尼采经历了自身一系列思想变革才最终在一次顿悟中领悟到的人所能达到的“最高肯定公式”。十九世纪的欧洲经历着重大的变革,宗教权威受到挑战,科技取得惊人突破,所谓正统所谓真理仿佛都在一瞬间土崩瓦解,而受人尊敬的牧师父亲却也因患脑部重病去世。这一切给年少的尼采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和痛苦,让他严重怀疑上帝是否存在。阅读亚瑟·叔本华(Arthur Schopenhauer)的著作《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The World as Will and Idea)进一步让尼采认识到无尽的苦难才是生活的真实状态,并最终在其著作《快乐的科学》(The Gay Science)中发出了“上帝已死”(the death of God) [6]的著名论断。尼采随之而来便意识到了“上帝之死”带来的严重后果——人们再也不受道德价值的约束,这代价是极为惨重的。于是,尼采开始了其在信仰坍塌的后上帝时代对生命意义的探索。这次,他提出了可能的解决方案——在永恒回归中找到生命意义。同样是在《快乐的科学》中,尼采第一次将永恒回归解释为:“你现在和过去的生活,你将再次经历,并且无数次地再来;你生活中没有新的东西,每种痛苦、欢乐、思想、叹息,以及一切大大小小、无可言说的事情都会在你身上重现”[7]。所以尼采的教义是:“你的生存方式必须是你渴望再次生存,这是你的职责——无论你将如何再次生存”[8],而这是建立在永恒回归的体验之上的,这也是尼采区别于叔本华、更区别于消极虚无主义的积极虚无主义。因此,尼采哲学探讨的生命意义不是对现代世界中的物质、名誉等世俗的社会价值的追求的实现,而是在信仰缺失的后上帝时代,人应该如何在这永恒回归的必然性中剔除消极的虚无主义,找到属于自己的生命力,并在每一次克服中得到心灵的升华,从而获得生命意义,成为生命的强者。

同样地,麦卡锡在近一个世纪之后似乎又重新经历了尼采的时代。如果说对上帝的信仰在尼采之后还能苟延残喘,那么第三次科技革命带来的对所谓真理的新一轮挑战和二战、越战、以及冷战带来的战争阴霾将是对宗教信仰的又一致命冲击。而信仰的再次沦陷也将引发对道德价值丧失的后上帝时代的生命意义的又一次深刻反思。相似的社会环境与相似的对生命意义的探索使尼采体验的永恒回归为深入解读《血色子午线》提供了重要的视角。因此,借助于尼采体验的永恒回归,本文通过分别探讨孩子在加入格兰顿帮之前就已初露端倪的后上帝时代的开端,在孩子加入格兰顿帮之后对印第安人的血腥屠杀背后折射出的后上帝时代的恶果,以及从最后格兰顿帮被报复屠杀后仅有的两位幸存者的命运中反映出的永恒回归的生命体验,得出结论:在生命只有无尽苦难的信仰坍塌的后上帝时代,只有主动接受并不断克服永恒回归的苦难,才能创造生命力并实现心灵升华,也才能在这永恒回归的体验中找到生命真正的意义,获得生命最高尚的尊严与自由,成为生命的强者。此外,本文认为麦卡锡身为一名南方作家,却能在《血色子午线》中突破时空、地域和种族界限,对全部人类个体的生命意义进行探索,这也为日渐萎靡的美国当代南方作家的创作指明了一条新的极富潜力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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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后上帝时代的开端:信仰动摇

上帝和基督教的正统权威受到挑战,揭开了后上帝时代的开端。在《血色子午线》中,这一时代的来临首先表现在小说中独特的动物隐喻和充满血腥的教堂。当上帝不再与羔羊、白鸽相联却总是出现在嗜血的动物隐喻之中,当本应作为神圣信仰载体的教堂不再有祷告却总是布满鲜血与尸骸时,上帝和信仰是否还存在就不能不引发人们的反思了。随着信仰的正统地位开始受到怀疑和挑战,后上帝时代也逐渐拉开了令人心惊的帷幕。

2.1. 嗜血的动物:初露端倪

《血色子午线》中独特的西部荒漠风光一直以来都是生态主义研究的重点关照对象。I·A·索夫廷

(I. A. Softing)就曾将麦卡锡笔下的西部荒漠看作是一幅“剥夺人性和人的价值的”[9]景观。索夫廷深刻

地剖析了西部荒漠的启示意义,但是正如许多其他学者在关注小说生态书写时同样会忽略的一点是,除去沙漠这一宏伟景观,小说中更出现了许多独特的动物意象,而正是这些动物意象构成的隐喻从微观层面构成了麦卡锡笔下西部景象的与众不同。

整本小说出现了许多动物意象,除了牛、马和狗这种常见驯养类动物,还包括蝙蝠、苍蝇、猫头鹰、鹰、狼、和猪等。其中最常出现的便是各种鹰类动物,小说总共出现了四种不同种类的鹰:鹰(hawk)、老鹰(eagle)、秃鹰(buzzard)、雄隼(falcon)。这些动物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是嗜血和食腐动物。

但在《血色子午线》中,麦卡锡却用这些嗜血动物作喻,将其与各种宗教思想和神职人员联系在一起,以此来表现已经不再正统、权威和正义的信仰。隐喻的实质是“用一类事物理解和体验另一类事物”[10],因此,能用一个事物比喻另一个事物是由于这两个事物具有某种同一性。麦卡锡不止一次地将嗜血动物与神职人员相互喻指,正是利用二者的同一性来表现日渐削弱的基督教信仰。

“以腐肉为生的鸟蹲在房屋最高的角落,翅膀朝四面八方张开,做出劝诫的姿势,犹如黑色的小主教”(p. 66)。主教负责监督教区工作和管理教区教众,是天主教会的高级圣职人员。如此高职位的神职人员在麦卡锡笔下却出现在一个嗜血动物的身上,这似乎有些牵强。但是通过考究主教一词的词源可以发现,麦卡锡此处安排不仅不算牵强反而很巧妙,如此隐喻的目的正是为了唤起并强调神职人员与嗜血动物的同一性。一方面,“主教”一词源于希腊语,原意是“由上往下的观察者”,即监督者的意思。而此处,食腐的小鸟站在房屋的最高角向下望去,正是呈现出一个由上向下的观察者和监督者形象,这是用主教的特点来理解食腐小鸟。另一方面,这个隐喻更重要的其实是用食腐的小鸟来体验主教这一神职人员,即主教也像以动物遗体为食的小鸟一样,只能寄生在已死的信仰和已逝的教众身上了。不仅如此,主教礼仪的服饰根据级别不同只有白色、红色和紫色三种,而此处却是用黑色的食腐小鸟与主教并置,这进一步体现出基督教的信仰已然陷入无尽的黑暗。换句话说,宗教信仰其实早已沦陷,“食腐的”“黑衣”主教便是证明。不仅如此,类似的隐喻曾多次出现在小说中——“众鸟以仁慈怪异的姿势展开它们的黑色法衣,而它们周围绳索上串着的被屠印第安人的干头皮顺风而飘”(p. 82)。同样的隐喻场景多次出现在孩子加入格兰顿帮以前,表明那时信仰的坍塌已初露端倪,而后上帝时代正在步步紧逼。

2.2. 血腥的教堂:预兆来临

比动物隐喻更为直接表现后上帝时代的来临的是破败和血腥的教堂。《血色子午线》中出现的教堂总是破败不堪的,再或是血流成河、充满各种尸骸和食腐动物的。血腥的教堂场景多集中在孩子加入格兰顿帮之前,而从孩子加入格兰顿帮后便鲜有教堂的场景出现,这预示着信仰正在一步步地丧失直至最后荡然无存。

教堂场景第一次出现时还只是破败不堪。“他在一个破败的教堂中殿醒来,睡眼惺忪看着拱顶和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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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花饰的墙壁、上面的湿壁画已经褪色。教堂的地面积着厚厚一层干掉的鸟粪、牛粪和羊粪”(p. 28)。对于一个有多种严格教会仪式的宗教来说,破败的拱顶和壁画以及满地的动物粪便充分说明这个教堂已经很久无人问津,连基本的建筑围护和教堂清洁都没有,更不要说有人来做礼拜了。基督教似乎早已不再是人们的信仰所在了,而教堂的内饰进一步证明了这一推测:“教堂正面凿着一些放在壁龛里的圣人,一些已经被试射来复枪的美军射烂了,有的缺耳有的少鼻,石头上点缀着氧化了的神色铅印。巨大的镶板雕门在合页上敞开,一座圣母玛利亚的石像怀抱着一个无头婴儿”(p. 29)。教堂不仅不再是人们拥抱信仰的地方,反而成了战争的见证者,而仁慈和母爱象征的圣母玛利亚的怀抱中居然只是一个无头的婴儿。这一切都是预兆,暗示着信仰正在悄悄流逝,后上帝时代正在逼近。

当教堂再次出现时,它不仅仅是破败,而是充满血腥与可怕的尸骸,记录着可怕的屠杀。“教堂里没有长椅,石铺的地板上堆着四十来具被割了头皮、拔了衣服、吃掉一部分身体的尸体,他们曾在上帝之舍里抵御异教徒”(p. 68)。充斥教堂的不再是上帝的圣灵,而只有污浊的鲜血和不忍卒视的尸骸。“遇害者的血汇成一个巨大的血泊,里面堆着所有人的尸体。血泊已凝成布丁模样......苍蝇爬满死者被割了皮的无发头颅,在萎缩的眼球上爬来爬去”(p. 68)。正如尼采不能相信上帝竟会夺走为宗教神职奉献一生的身为牧师的父亲的生命一样,假如上帝依然存在,他怎么会容忍这种惨绝人寰的屠杀场景的出现,还出现在自己的教堂内?除非上帝根本就已经死去了,即使他曾经的确存在过。而麦卡锡接下来所描述的一个教堂细节就证明了“上帝已死”的事实:“玻璃棺内的耶稣像也碎落在教堂高弹的地板上”,上帝之子的确是死了(p. 68)。

3. 后上帝时代的代价:道德沦丧

尼采并没有因上帝已死而感到轻松,相反,他感受到了这一事实背后潜在的巨大和可怕的后果。在《快乐的科学》中,尼采就这样表示过他对此的深刻忧虑:“上帝死了!上帝永远的死了!因为是我们杀死了他!我们该如何得到宽慰,我们这最最残忍的凶手?这个世间最神圣最伟大的存在竟在我们的刀下流血而亡!谁能来擦拭我们手中的鲜血?用怎样的水才能将我们洗刷干净?”[7]。上帝死后,原有的支撑整个西方社会的基督教信仰将不复存在。这一事实的代价便是,人类在脱离上帝的约束后,曾经的道德价值观念也必将荡然无存,与此同时,人类将陷入极大的道德的危机中。在《血色子午线》中,全知全能的法官便是上帝之死后的一种可能出现的潜在的新信仰,而惨绝人寰的屠杀则证明了人们对缺失的道德价值所付出代价之惨重。

3.1. 全知全能的法官:上帝化身

法官(the judge)可以说是小说中最受争议的角色,历来学者在对法官这一角色的研究上都难以达成共识,其中最常见的解读方式是将法官看作是战争或恶魔的化身。如约翰·埃米尔·史比奇(John Emil Sepich)在较早的一篇研究文章中就曾指出“法官在指导格兰顿帮制作火药时所展现出的天赋,其实就寓指着魔鬼摩菲斯特应允给浮士德的天赋一般”[11]。法官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具有魔鬼般的魔力与天赋,但是不同于以往学者所说的法官应为此受到批判,笔者认为法官的全知全能正是他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上帝、成为新的潜在信仰中心的象征。而这种极具不确定性的潜在信仰的出现,正是原有信仰丧失之后的必然代价。

小说中的法官无所不在,他的每一次出场似乎都能带来全场骚动,而他每一次发表演讲也都能让几乎所有在场的人为之信服。在被格兰顿帮的人问到是否曾听到过关于法官的消息时,孩子说“我以前见过他,在纳科多奇斯”,但是令人倍感意外的是前牧师托宾却对此微笑着回应道“队伍里每个人都说在其他什么地方见过那个黑心肠的王八蛋”(p. 142)。通过小说前面章节的叙述我们知道孩子并没有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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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确实曾经不止一次在多个地方见到过法官,由此可以合理推测,队伍中所有人确实都是在不同地方见到过法官的。虽然理论上法官不可能同时在不同地方出现在不同人的面前,但是这似乎就是事实,换句话说,法官其实就是无所不在的,就像上帝一样。而法官在小说中的第一次出场就印证了这个说法。法官在《血色子午线》中的第一次出场是在小说第一章的第二小节,而他第一次出场就成功让正在众人面前布道讲经的基督教牧师格林失去了威信,因为法官说格林牧师其实根本大字不识一个是个冒牌牧师,他还曾强暴过十一岁的女孩,甚至在一周前曾与山羊性交。法官讲述故事的口吻就好像是他亲眼见证,因而在场的人无不义愤填膺甚至高喊要吊死格林牧师,这个“流动的上帝之舍”也随之陷入一片混乱,而法官却在此时悠然离开去了酒馆。当被问到他是如何知道格林牧师在史密斯堡的那些罪行时,法官却说“我这辈子都没去过史密斯堡。估计他(格林牧师)也没去过……我今天第一次见到此人。从来就没听说过他”(p. 7)。当然,这一情节可以理解为是证明了法官具有极强的蛊惑力。但是,正如以往研究很可能忽略的一个重要事实是,格林牧师其实是那段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并且历史上的那位格林牧师也的确犯过法官指控他的那些罪行[12]。这也就是说,法官随口的诽谤居然是事实,这也再次证明了法官的无所不在和全知全能。而笔者认为麦卡锡如此精巧而隐蔽的设计,就是想要告诉人们法官其实就是在上帝死后又一无所不在的神秘信仰,尽管他可能很危险,甚至是不道德的,但这就是代价。

其次,小说中的法官更是无所不能,正如前牧师托宾所说:“天哪,这个人就是个舞蹈家……他是我见过的最棒的小提琴手……他还会探路,用来复枪,骑马,追鹿。他全世界每个地方都去过”(p. 141)。

不仅如此,法官还熟知各种语言,经常为周围的人讲述或地质、或宇宙,亦或是各种案件的知识。简而言之,他似乎拥有如上帝一般的非常人所能掌握的所有知识,而这最集中地体现在法官与格兰顿帮的第一次相遇上。法官与格兰顿帮的第一次会见出现在小说的中间部分,是由前牧师托宾口中叙述的。而正是法官的这第一次出现便拯救了整个格兰顿帮所有队员的性命,充分体现其无所不能。当时仅有十九的人的格兰顿帮被上千阿帕契人追杀,正当格兰顿帮就要被阿帕契人追上之际,法官突然出现,带领所有人一起利用火山口上的硫磺石神奇地制作成了火药,并因此顺利击退了追击的阿帕契人。值得格外注意的是,整个事件中有一段十分重要的描写含有极强的《圣经》典故意味:“法官只是摆摆手,继续研磨,然后叫我们过去把牛角和火药筒都装满,我们一个接一个地照做了,像领受圣餐的人一样从他身旁绕过”

(p. 152)。在《圣经·约翰福音》第六章,耶稣也同样施神迹为五千门徒发放圣餐,使他们免于饿死。这种直接将法官与耶稣形象的并置,说明法官至此已经完成对上帝的取代。

3.2. 惨绝人寰的屠杀:道德危机

如果要为《血色子午线》添上一个最显著的标签,那一定是其中最赤裸裸的屠杀场景了,“其血腥和残酷程度使得许多电影制片都不敢触及以免引起大众的心理不适”[13]。而小说中的暴力和屠杀也成了历来学者,尤其是国内研究最为关注的话题。根据CNKI数据库的统计,在国内仅有的有关《血色子午线》的26篇研究文献中,就有13篇研究将小说中的暴力作为直接的研究切入点。但是类似研究存在很大的一个漏洞是,他们几乎都把暴力作为解读麦卡锡用来批判和解构美国神话的依据,这就忽略了这本小说主题的包容性和麦卡锡对普遍人类的广泛关注性。笔者认为,小说中的暴力不仅仅局限于美国人施加在印第安人和墨西哥人的身上,相反,小说中其实包含大量的不同种族之间的相互屠杀,甚至有同伴之间的屠杀。也就是说,麦卡锡并没有受到种族的局限,因为在这些暴力事件中,无论黑人、白人、印第安人或墨西哥人,他们在血腥的屠杀面前均表现出了道德意识的缺失,并因此所承受了同等的代价。

借此,麦卡锡可以说明全部人类,无论地域种族的界限,无不承受着信仰坍塌的危机和代价。

格兰顿帮内的暴力事件可以说明麦卡锡所关注的是全人类的道德危机,而并非仅仅局限在种族话题上。小说中出现的第一次帮内谋杀是发生在一对同样名为杰克逊的白人和黑人之间,黑人杰克逊谋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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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人杰克逊。通过小说叙述可以得知,此次谋杀的起因确实源于两人显著的种族差异,白人杰克逊对黑人不断的言语攻击造成了他最后的被杀,而这次谋杀也是残忍至极。“黑人走上前,一刀砍下他的脑袋。两股很粗的暗血和两股细血像蛇一样从他脖子的切口迸出,划着弧线喷到火里,丝丝作响。头往左一滚,停在前牧师的脚边,惊恐的眼睛大睁”(p. 123)。但是从帮内其他人尤其是首领格兰顿的反应来看,他们并没有将这个看作是种族问题,而只是个人争端,先下手为强。如果这是种族问题,那么在白人居多的格兰顿帮里一定会有人站出来与黑人杰克逊对抗,但在谋杀发生后麦卡锡只是轻描淡写地叙述了帮内人的反应:“格兰顿站了起来。队伍成员离开。无人做声”(p. 124)。有人临走时甚至还把死去的白人杰克逊的抢拿走了。在他们眼中,生命好似一文不值,甚至如此残忍的谋杀也不值一提。上帝曾借摩西之口向他的信徒规定了十条不能违背的戒律,其中第六条便是不可杀人。但在信仰已经丧失的格兰顿帮,生命只如草芥,想杀便杀。这就是为什么同为格兰顿帮成员的布朗在受伤后除了孩子没有一个人愿意帮他把箭拔出来,而这也同样解释了为什么格兰顿帮会在屠杀现场把受伤的兄弟开枪打死后甚至还要剥下他的头皮。

更为残忍的屠杀还发生在不同种族之间。“一个特拉华人从烟中冒出双手各提着一个裸婴蹲在一圈围着垃圾的石头旁提着他们的脚轮流甩动把脑袋猛摔在石头上血淋淋的脑浆穿过卤门迸出而着了火的人像狂暴战士一样尖叫着跑出被骑手们用大刀砍倒而一个年轻女人跑上前来抱着格兰顿战马血淋淋的前蹄”(p. 176)。作者在叙述屠杀场景时通常是整段甚至整页的不加任何标点,读来令人有窒息之感,再加之本就血腥的场景,作者笔下的屠杀可谓是给人带来了剧烈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冲击。而这背后反映的就是人类的道德价值的绝对丧失。而这种丧失是需要付出沉重代价的,甚至格兰顿上尉自己也意识到了他们即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极大的代价:“格兰顿知道,在此处的每一刻随后都会在沙漠中遭遇报复,他骑到队员中间,催他们离开”(p. 177)。果然,他们所承受的报复在作者笔下很快就到来了,这次,格兰顿帮成了被屠杀的对象。“老人抡起斧头,一举劈开约翰·约珥·格兰顿的脑袋,直至咽喉”(p. 306)。不分种族、不分年龄,所有的人在这后上帝时代都失去了道德价值的约束,迷失在坍塌的信仰中,付出了生命般惨重的代价。

4. 后上帝时代的探索:意义重构

上帝已死,信仰坍塌,这之后将如何在独自面对自己的命运时找到生命意义成了当务之急,而这也是尼采穷其一生都在试图探索的问题。在《快乐的科学》中,尼采曾描述过这样一个著名的思维实验:假设一个恶魔在你耳边说,你将会在永劫之中不断轮回,背负所有的痛苦和伟大,你会跌坐在地上咬牙切齿的诅咒那个恶魔,还是你会觉得那个恶魔其实就是神,而他的话语也都是神圣的呢[7]?正是源于对这一思维实验的思考,尼采顿悟了永恒回归在实现生命力与心灵升华中的重要性,“永恒回归就是对生命力的肯定”[14]。尼采认为永恒回归是一种必然性,所有的经历不论痛苦还是快乐必将重新经历,只有主动去体验并乐于不断地体验这种永恒回归,才能在每一次克服苦难后创造生命力并获得心灵升华,这种循环运动才会因此而有价值,而人生也才能够在这循环的体验中获得生命意义。在《血色子午线》中,麦卡锡通过宇宙意象的循环表达出他对永恒回归的认同,而笔者认为借助小说两大主角孩子和法官之间的较量,麦卡锡也试图给出了自己应对这种永恒回归的态度,那就是要乐于接受并不断体验,从而成为生命的强者。

4.1. 轮回的天体意象:永恒回归之必然

《血色子午线》明显区别于以往西部小说的是,书中出现了许多宇宙意象,这些宇宙意象多为会循环出现的天体,很大程度是暗示了生命的永恒轮回的必然性。不仅如此,宇宙天体的渺茫与神秘也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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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出人类在宇宙天地面前的渺小。

在小说开篇介绍孩子身世时,出现了很不同寻常的一段描述:“你降生那夜,一八三三年。狮子座流星雨。众星纷坠,何其壮观!我仰望天空,寻找烛天黑色的洞口。北斗破漏”(p. 1)。事实上是史比奇首先注意到这一宇宙意象的重要意义的。在他著作《<血色子午线>笔记》(Notes on Blood Meridian)中,他通过联系史料和星座知识得出结论,孩子是天蝎座,而天蝎座“对鲜血有着无所顾忌的喜好”同时却又“有一种神秘和善良”,借此史比奇认为这一宇宙意象暗含了对小说人物性格及命运的暗示。但是史比奇没有关注到的是,这一宇宙意象其实是会循环出现的,即这是一种永恒回归的天体运动。事实上,小说一共出现了两处类似的天体运动,另外一次出现在小说十八章的开头:“巨蟹座、处女座和狮子座在黄道上相互追逐,进入南方的夜色,北方的仙后座在苍穹的黑底上像女巫的签名一般燃烧”(p. 285)。

而正是这次循环出现的天体运动表现出人物命运其实同样在体验着永恒回归,因为正如第一次宇宙意象预兆着血腥和暴力,就在这次天象出现后,新一轮的暴力又将回归,而正是这次报复性屠杀使得格兰顿帮几乎全军覆灭。

显然,正如天体运动具有回归性一样,暴力、血腥、和各种苦难等人类经历也会再次出现,这就印证了尼采所说的永恒回归的必然性。正如人类无法左右天体运动和宇宙意象,永恒回归也是一种必然性。

但是人类在这种永恒回归面前并不是无能为力,因为尼采体验的永恒回归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宿命论,即无论你做什么都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相反,虽然人类不能阻止体验的永恒回归,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主动接受永恒回归,并努力克服每一次的重复体验带来的痛苦或失败,因为“痛苦是为了激发更大的创造性快乐”,生命意义也就能在这回归运动中实现[14]。麦卡锡对这一点的认同也可以在法官和孩子贯穿全书的较量中找到依据。

4.2. 孩子与法官的较量:生命意义之所在

法官和孩子是格兰顿帮经过尤马人的屠杀后仅剩的两位幸存者,多年后孩子长大成了男人,两人再次相遇时,法官将男人杀死。于是,法官成了整个事件的唯一幸存者。法官与孩子贯穿全书的较量最终以法官胜出为结局。很多人对作者这一安排表示不解,当然也有学者比如詹姆斯·多桑(James Dorson)就认为法官代表的是“一种律法的隐喻,打破了现代社会对理性的幻想”[15]。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其实还是对法官的最终胜利的不满,因为这些学者并没有对法官的胜利这一安排表示认同。但是通过法官与孩子的多次多方位的较量可以发现,麦卡锡至少在某些层面是赞同法官的,笔者认为是法官身上那种极强的生命力以及对生命意义的追逐是麦卡锡所认同的。

法官与孩子的较量最直接的可以体现在二人迥异的外表上。小说开篇是这样描述孩子的:“所有的故事都在那张面孔上,三岁看老”(英文原文是:the child the father of the man),孩子的眼睛却有种异样的天真(the eyes oddly innocent) (p. 2)。而在描述法官时却使用了完全相反的表述方法:“他面色平静,长了一张孩子的脸,甚是奇异”(p. 5)。本该天真的孩子的脸却充满沧桑,天真的眼睛看起来反倒不和谐;

而本该老成的法官看起来却像孩子一般。这种极大的反差暗示了二人在对待生命的态度方面迥然不同。

每一次的暴力、血腥或屠杀都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永恒回归的苦难,在面对这种苦难是法官总是“微笑”,与其说这是一种无情,笔者更愿将其看作是一种主动并乐于接受的态度,所以每一次体验这种永恒的回归,法官都好似重生一般,因而他的脸庞总是看起来像小孩子一样,法官也因此获得了无限的潜能。而小说中的孩子却总是在逃避这种无尽的苦难。正如法官在杀死孩子前曾经对他说过的:“只有一个要求,那便是每个人须忘我而投身共同事业,但有一个人没有做到。你能否告诉我这个人是谁?”(p. 341)这个人就是孩子。其实在格兰顿帮被尤马人报复而几乎全军覆灭之后,孩子是有机会杀死法官的——“我(法官)一小时内两次从你(孩子)的准星前经过,还会有第三次”(p. 333)。但是在这场生死较量中,孩子却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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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没有开枪。这是因为他内心深处受到约束,或还有某种不切实际的期待,这使得他在这永恒回归的体验中始终没能突破自我战胜法官。尼采所鄙夷的正是孩子身上背负的重担,也正是为此孩子的潜能才被剥夺了,因为他本可以杀死法官的。孩子的每一次软弱当然可以看作是他某种仁慈的表现,但是真正仁慈的人是不会与此同时居然还如此热爱鲜血和暴力的,所以那不过是孩子不敢直面永恒回归的苦难而只有选择退却罢了。

但面对永恒回归的必然性,法官是主动接受甚至用尽全力来体验的,因此他能够成为生命的强者,也是格兰顿帮最后唯一的幸存者。法官曾说过:“人自己的宿命无法逃脱……任何认清自己的命运并因此选择某条相反道路的人最终只会在同样的指定的时间进行同样的结算”,这充分说明法官意识到了永恒回归的必然性(p. 368)。因而法官说:“如果死亡不是力量,还能是什么?”(p. 367)。在永恒回归的苦难面前,只有死亡能结束一切,所以叔本华曾认为面对人生无尽的苦难,没有出生才是最好的。但这不是尼采的生活态度,笔者认为这也同样不是麦卡锡对生命意义的解答。他笔下的法官视死亡为力量,是激励自己直面永恒回归的苦难的力量。所以在小说最后,法官“裸身跳舞……如同一个巨婴。他从不睡觉……他在光中舞动,在阴影中舞动,他大受欢迎。他从不睡觉,这位法官。他在舞动,舞动。他说他不死”(p. 373)。法官全力追逐生命力,用尽全力去舞动和跳跃,尽管他将会永恒体验这种苦难,但是通过不断克服永恒回归的苦难,他找到了生命力,甚至获得了永生,他的生命也因此有了意义。

5. 结语

本文基于尼采思想的理论构建,从尼采体验的永恒回归解读了麦卡锡在《血色子午线》中对后上帝时代的生命意义的探索。通过嗜血的动物隐喻和血腥的教堂场景、全知全能的法官和惨绝人寰的屠杀,本文分别讨论了小说中暗含的后上帝时代的开端和代价。而通过宇宙意象的循环运动和法官在与孩子的较量中的胜出,本文最终揭示了在信仰缺失的后上帝时代,只有直面永恒回归的必然性并乐于不断体验这种循环运动,才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生命力,实现生命意义,成为生命的强者。但是正如尼采的思想后来被德国法西斯所利用一样,麦卡锡视域内的生命意义同样容易受到误解。虽然二者都有肯定强对弱的战胜,但应该注意的是,这种战胜在本质上“不是具体的人屠杀人的战争”,而是“人类做出的抉择”,是人在其内部做出的积极虚无主义对消极虚无主义的战争[14]。所以,一旦冲破这一框架,将这种生命意义代入具体历史事件来实证时,对这种生命意义的追求就极易受到曲解。虽然如此,身为南方作家的麦卡锡在《血色子午线》中突破了时间、地域和种族的限制,表现出了对全部人类的生命和生存的关怀。这种富有包容性的主题不仅为当代文学注入了新鲜血液,更为日渐衰退的美国南方文学指明了潜在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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