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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播电视节目(政府奖)参评标准指南(试 行)

四川省广播电视节目(政府奖)参评标准指南(试  行)
四川省广播电视节目(政府奖)参评标准指南(试  行)

四川省广播电视节目(政府奖)参评标准指南(试行)宗旨:为各级广电学会评优和评委评奖提供参考依据

目录

总标准1

奖项设置说明2

具体要求4

一、优秀电视剧5

二、优秀戏曲电视剧5

三、优秀电视动画节目5

四、优秀播音与主持作品6

五、优秀音乐节目10

六、优秀文学节目11

七、优秀综艺节目13

八、优秀戏曲节目18

九、优秀原创歌曲节目19

十、优秀科普节目20

十一、广告节目21

十二、优秀广播剧24

十三、优秀长篇连播节目25

十四、优秀少儿节目26

十五、优秀消息27

十六、优秀专题34

十七、优秀评论37

十八、优秀纪录片39

十九、优秀现场直播42

二十、十佳新闻栏目(含新闻节目编排)44

二十一、优秀对外新闻47

二十二、优秀新闻访谈节目48

二十三、优秀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49

总标准

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三贴近”原则,促进我省广播影视节目的发展与繁荣。

奖项设置说明

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要求中广协会改进评奖工作,提出了“减少数量,增加权威性”的评奖工作要求。2005年,省委宣传部根据中宣部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的有关精神,经深入调研,出台了《全省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总体方案》。为此,将原来设立

的“四川广播电视新闻奖”、“四川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奖”和“四川广播电视文艺奖”3个全省性评奖,整改压缩成“四川广播电视节目奖”,为四川省级政府奖,下设23个子项,仍由省广电局主办,省广电学会协办,评选工作两年一次。新闻类节目评选因要与中国记协和省记协组织举办的“中国新闻奖”和“四川新闻奖”对接,仍为每年评选一次。新的奖项设置和评奖方式,秉承了“发挥正确导向和示范作用,有利于多出精品”的任务,增强了政府奖评选的权威性和科学性,也保证了评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中国新闻奖”是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全国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是经中宣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常设性新闻奖,从1990年起,每年评选一次。

具体要求

一、优秀电视剧

基本要求:凡经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核准,并报经广电总局备案公示,取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评奖年度内在各级电视台播完的各类电视剧(单集、短篇、中篇、长篇),均有资格参评。

报送材料包括:分集故事梗概、主创人员和演职人员名单,完整节目DVD碟两套。

时长:电视短剧30′以内;短篇电视剧2集以内(含2集);中篇电视剧3集至8集;长篇电视剧9集以上。

二、优秀戏曲电视剧

要求同优秀电视剧。

三、优秀电视动画节目

基本要求:凡经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核准,并报经广电总局备案公示,取得《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评奖年度内在各级电视台播完的动画作品,均有资格参评。

送评要求:作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趣味性俱佳,并拥有深受观众喜爱的动画形象。

报送材料包括:分集故事梗概或创意说明、主创人员名单、完整节目DVD碟两套。

时长:时长不限。

四、优秀播音与主持作品

播音与主持是广播电视行业中特有的职业,二者都是涉及关于语言运用的艺术,但因发声技巧的不同、作品使用语言量比例、人称不同,而分成了播音与主持2大类别4个子项,含广播电视播音作品与广播电视主持作品。在评价作品时,播音与主持作品还应遵循导向性、思想性、艺术性的共同标准。播音与主持作品的评选不接受外籍、业余或未取得相应等级上岗证书的播音员、主持人的参评作品。

(一)广播电视播音作品

广播电视播音作品是指按规范的播音发声方法创作的以有声语言交流为主的广播电视节目。播音创作的重点是针对语音进行,评价播音优劣的主要指标是口腔控制和吐字归音的技巧。

基本要求:播音作品是由一名或两名播音员在忠实原作品内容的基础上,以稿件为基础的二度创作。并严格按规范的播音发声方法进行语言交流的节目。参评作品限新闻专题、新闻栏目、节目编排和社教类、文艺类作品。广播播音作品须强调有声语言的表现力,电视播音作品还应要求播音员的体态语言要恰当展现。

送评要求:①发音标准,语言规范,语流顺畅,具有感染力;

②情绪饱满、基调恰当准确,能出色地体现原作品的思想、风格;

③播音员播出有声语言部分不能少于节目总长度1/3。

时长:30′以内(含30′)。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二)广播电视主持作品

广播电视主持作品是指以谈话体语言为主与受众进行模拟直接交流的广播电视节目,主持工作多以本色创作为主。要求主持作品做到“以谈话体语言为主,具有直接交流的情态,体现主持人驾驭节目进程的能力”。电视作品同时还要求播音员或主持人在表情、着装和举止上与节目风格相统一。主持工作的重点是如何在即时录制或播出的节目中准确使用词汇和语法,语音虽要达到规范性标准,但不需要使用如播音一样复杂的发声技巧,以求保持贴近生活原貌的自然质朴的感觉。

基本要求:主持作品是指由一位或两位固定的真实人物为听众或观众主持的语言节目。“真实、固定、主持”是主持作品不可或缺的要素。“真实”包含主持人是非角色化的真实自我,叙述的事实

是非艺术虚构的真实事实;“固定”包含节目(栏目)名称、播出时间、节目主持人;“主持”是指节目主持人对整个节目的主导和驾驭作用。“广播对话”、由专人串联的临时性节目、偶尔露面的编辑、记者采访的现场节目不能列入评选。

送评要求:①作品内容适合主持;②主持人以第一人称“我”的身份与听(观)众交流;③主持人语言表达方式应是接近生活,又经提炼的流畅的谈话语体,且语音准确、基调恰当;④主持风格独特,与节目定位协调,电视节目主持人的体态语言展示得当;

⑤主持人有声语言部分不能少于节目总长度1/3。

时长:30′以内(含30′)。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五、优秀音乐节目

以鉴赏音乐作品,介绍音乐人物、音乐活动、音乐品种,讲述音乐故事,制作带音响的专题音乐评论,或围绕某一主题的特定专题音乐节目等为内容的节目。

时长:30′以内(含30′)。报送完整文字材料或文案。

六、优秀文学节目

(一)广播文学节目

以赏析文学作品、介绍文学人物、评介文学创作、讲述文学故事或围绕某一特定主题组创的专题文学节目。

时长:30′以内(含30′)。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二)电视文学节目(含散文)

基本要求:通过电视手段的屏幕造型运用,将文学语言与镜

头语言结合起来,把握创作的一般规律,形象地反映生活,塑造人物,抒发感情,给受众以文学审美情趣的作品。从外延上,这类作品包容了屏幕上的一切文学表现形式,但在内涵上,它主要包括将书面文学作品过渡与变换成为以影像、音乐、演员的表演,画外解说、演绎情景再现,音响效果等为表现手段的一种电视节目样式,进行形象的创作思维,根据文学题材的需要,强调镜头的写意与写实。

送评要求:①思想健康、能满足受众积极的审美期待;②画面剪辑流畅、声画风格协调;③视听表现手段丰富,时空节奏处理得当;④具有较强的社会意义和美学价值。

时长:电视诗歌、电视散文时间在15′以内(含15′),其它节目时间均在30′以内(含30′)。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七、优秀综艺节目

(一)广播综艺节目

基本要求:以文艺欣赏为主旨,由多个艺术品种(至少两个)组合而成,文艺作品欣赏的时间长度占整个节目时段的一半以上。包括文艺晚会、歌舞、娱乐类、影视剧录音剪辑等。

送评要求:①内容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②主持风格平和、大方、灵活、机智,主持人语言轻松风趣,给人印象较深刻;③节目内容丰富,主题突出,观点正确,富有哲理;④艺术性、知识性、趣味性较强,能拓展知识面,互动交流气氛活跃,节目给人温馨、亲切的感觉;⑤增强故事性和情节性与节目

的融合。

时长:时长不限,送完整的节目,审听30′。报送节目串联单或文案。

(二)电视综艺节目

基本要求:用视听、形体语言阐明音乐主题、内容、意境、意念的一种电视表现的风格,电视化手段运用充分,并以音乐、形体语言为其抒情表现的一种艺术方式。这类作品以画面内部运动为其烘托渲染的手段,展示音乐、舞蹈的深刻内涵。在编辑上多以象征性、意象性、表现性的画面为主,让观众产生想象,在愉悦中激发某种艺术审美思维,使其在另一个层面上去理解把握作品的思想、情感。包括文艺晚会、歌舞、娱乐类、实况节目等。

时长:时长不限,送完整的节目,审看30′。报送节目串联单或文案。

(1)文艺晚会

基本要求: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按照一定的主题或线索进行策划创意,采用多种表现方式和多种艺术形式,将音乐、歌舞、戏曲、曲艺、杂技、小品、诗歌、故事等文艺节目种类以及灯光、舞美、服装、化妆等进行综合表现;也可以选择其中部分,根据内容需要,加以自由灵活的编排、组合,充分运用电视手段,构成具有艺术观赏性的综艺节目。此类节目应将传播时效性、新闻纪实性、文学艺术性融为一体,具有观赏、趣味、知识、宣传、审美相结合的特点。同时,须注意既要雅俗共赏,也要阳

春白雪,以满足观众的多种审美需求,文艺晚会包括歌舞晚会,综艺晚会是运用文艺素材组合,具有编辑形态的综艺节目,这类节目关键应在后期编辑上下功夫。

送评要求:①必须是艺术形式的综合、艺术功能的综合,而非仅仅是内容的综合;②内容和形式具有积极的审美价值和较高的艺术品味,力避低俗、庸俗、媚俗倾向;③应体现“信息传播、新闻纪实、艺术表现”三大功能。

(2)实况节目

基本要求: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由导演、摄像等主创人员充分运用电视手段进行二度创作,将舞台演出或广场演出等原文艺形态全方位地传送给观众的节目,分实况直播和实况录像。

——实况直播:具有强烈的时效性和现场气氛,要求编导者在直播节目的总体设计、艺术处理上,既保留原有文艺形态的艺术价值,又充分发挥电视的特殊艺术功能,使其产生多功能的审美效果。

——实况录像:须在完整录制文艺演出实况的基础上,经过后期重新加工和制作,特别是对电视画面艺术的剪接,对文艺节目中的细节部位的放大表现,以及对文艺节目局部和整体的协调统一,使其具有强烈的纪实性和观赏性。

送评要求:①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具有较强的时代感、民族性、思想性、创新性;②表现手段丰富,具有较强的艺术魅力;③个性特色浓郁,信息量大,可视性、娱乐性强。

时长:时长不限,送完整的节目,审看30′。报送节目串联单或文案。

八、优秀戏曲节目

含曲艺节目。

基本要求:优秀戏曲节目是集音乐、舞蹈、表演、文学、美术等艺术因素于一身的综合艺术,讲究“唱、念、做、打”的四功。

时间:专题和板块节目时间在30′以内(含30′);戏曲故事、戏曲录音剪辑和戏曲广播剧时间在60′以内(含60′),可分上、下集。报送节目串联单或文案。

九、优秀原创歌曲节目含MTV。

基本要求:电视MTV中音乐与画面视觉内容应有机结合。

时长:时间不限,审听(看)一首完整的歌曲。报送完整曲谱、歌词。

十、优秀科普节目

基本要求:科普节目是以科普、教育为报道题材的各种形式的节目,主要目的是帮助受众认识自然界的奥秘。节目在制作中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丰富的表现手段,活跃科普节目形式,扩大科普节目外延。电视科普节目还可通过动画特技、三维、数字合成等手段,把抽象概念变得具体化,满足受众的视觉享受,起到传播科普技术、传授科技知识、推广科技成果的目的,以此引导

和服务科技生活,促进人民群众接受科技知识,应用科技知识,推动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

送评要求:①具有时效性、知识性、服务性、接近性;②讲述科学知识、分析科学现象时引证材料要规范、真实、准确,尤其是传播的思想观念符合科学性;③专业性与通俗性相结合;④广播电视元素运用充分,灵活多样。

时长:时长不限,送完整的节目,审听(看)20′。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十一、广告节目含公益广告、商业广告、形象宣传片。

(一)公益广告

基本要求:以反映社会公德操行,树立地域品牌,表现健康向上为目的,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道德等发展起积极的战略宣传和引导意义。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相比,是针对社会公共问题的出现所采取的一种社会教化方式,用传统广告的形式引起社会对公共问题的关注与思考。它所起到的引导作用、规范公民道德的作用,是商业广告无法承载的。公益广告是由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制作的,反映主题多为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如节约能源、美化环境、助人为乐、弘扬正气等,是传播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有效宣传方式。

(二)商业广告

基本要求:是电视艺术宣传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向公众推介产品,为各类企业开展营销、树立企业形象服务,也为广大群众

提供商品信息服务。

送评要求:①创意与策划周密,能体现对象的个性特征;②真实性、新颖性、独特性相结合,禁止虚假广告,言过其实;③严格遵守《广告法》的各项规定。

时长:15″—5′(含5′)。报送广告创意或文案。

(三)形象宣传片

基本要求:为电视台及其频道、栏目、节目、影视剧以及大型活动、重大节日、特定地域等精心制作的富有创意的文艺性宣传推介电视片,它应具有主题鲜明、定位准确、风格独特、制作手段丰富、艺术感染力强,欣赏性与功能有机结合等特点。

送评要求:①宣传目的明确,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和相关规定,具有非商业性;②形式独特,表现手法多样,创作理念清晰,艺术内涵丰富,社会效果显著。

时长:15″—5′(含5′)。报送广告创意或文案。

十二、优秀广播剧

含单本剧、连续剧、儿童剧、短剧。

(一)单本剧:总长度在60′以内(含60′)的广播剧(可分上、下集)。

(二)连续剧:3集以上(含3集),每集30′以内(含30′);送评3集,第1集和任选2集。

(三)儿童剧:以儿童视角观察事物,体现童心、童趣的广播剧。时间不限,连续剧送评3集,第1集和任选2集。

(四)短剧:20′以内(含20′)题材不限。

均报送分集故事梗概、主创人员和演职人员名单。

十三、优秀长篇连播节目

含中、长篇小说、传记文学、纪实文学、报告文学或中、长篇评书的连续播讲。

送评要求:选送2集,每集时间在30′以内(含30′)。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十四、优秀少儿节目

含社教、文艺类少儿节目、栏目。

基本要求:适应当今未成年人的特点,能满足未成年人的收听收视兴趣,兼新闻、知识、服务、趣味为一体,或集同类内容和不同类内容于一身,根据需要播出的固定性节目、栏目。节目形式丰富多彩,题材新颖生动、新奇有趣,包括有益智竞技、知识竞赛、话题辩论、技能操作、知识娱乐等,应具有对象针对性、内容特殊性,形式多样性等特点。

送评要求:①对象感强,针对性强,个性特色鲜明,真正做到寓教于乐、寓乐于教;②节目要用未成年人的视角来观察社会,让未成年人在玩或参与的过程中去学习伦理规范,在创造中实现自我价值。

时长:时间不限,审听(看)20′。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十五、优秀消息

含短消息、长消息、连续(系列)报道。

(一)广播短消息

基本要求:运用有声语言、实况音响,迅速及时、简明扼要地报道最新发生(或发现)的事实,主要突出最能反映事物发展态势的信息,以再现事物及其现场的瞬间状态和情景为主要表现目标。

送评要求:报道迅速,事实清楚,叙事流畅,现场感强。

时长:1′30″以内(含1′30″)。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二)广播长消息

基本要求:运用有声语言、实况音响,快速、简明、客观地报道最新发生(或发现)的事实,展现事实的发生发展过程,恰当介绍必要的背景材料。事件性消息应富有现场感,非事件性消息应具有新闻由头。

送评要求:题材新颖,主题深刻,结构严谨,语言明快,时效性强。

时长:1′30″—4′以内(含4′)。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三)广播连续(系列)报道

(1)系列报道

基本要求:在一段时间内,围绕同一新闻主题,运用不同题材,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进行三次以上(含三次)持续报道的形式。它以展现事物之间横向联系为特点,可以不按事物客观进程组织材料,而讲究多集报道之间逻辑的连续性。

送评要求:①各集报道的内容应具有典型性、新颖性、互补

性;②每集报道形态应具有相对的完整性;③广播语汇丰富,听觉效果好。

(2)连续报道

基本要求:对处于进行时态的新闻事件,以事件发生发展的时间为线索,以最快速度持续进行三次以上(含三次)追踪报道的形式。它以展现事物之间纵向联系为特点,突出事物发展进程中的最新变化,以体现报道的典型意义。

送评要求:①具有时新性、递进性、显著性、完整性;②应展现事件的完整过程或一个相对完整的阶段;③广播语言简洁明快、动态性强。

时长:系列、连续报道送年度内播出节目的首、中、尾三集,每集5′以内(含5′)。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四)电视短消息

基本要求:运用电视表现手法迅速及时、简明扼要地报道最新发生(或发现、正在变化)的事实,主要突出最能反映事物发生的主体以及背景,发展态势的信息,以再现事物的瞬间状态和情景为主要表现目标。

送报要求:①报道迅速,事实清楚,同期声及现场感强。②正确使用电视语言、镜头语言富于表现力。③图像清晰,色彩丰富。真实感强。

时长:1′30″内(含1′30″)。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五)电视长消息

基本要求:运用电视表现手法,快速、简要、客观地报道最新发生(或发现、正在变化)的事实,重在突出新闻的主体事实和最新动态,展现事实的发生、发展过程,恰当地介绍必要的背景材料,事件性消息应富有现场感,非事件性消息应具有新闻由头。

送评要求:①题材新颖、主题深刻、事例典型。②新闻由头和切入点符合内容的需要,结构清晰。③镜头语言富于表现力,时效性强。

时长:4′以内(含4′)。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六)电视连续(系列)报道

(1)系列报道

基本要求:在一段时间内,围绕同一新闻主题,运用不同题材,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进行三次以上(含三次)持续报道的形式。它以展现事物之间横向联系为特点,这类体裁可以不按事物客观进程组织材料,而讲究多集报道之间逻辑的连续性。

送评要求:①各集报道的内容应具有典型性、新颖性、互补性;②每集报道形态应具有相对的完整性;③视听语言配合恰当,有较强的可视性。

(2)连续报道

基本要求:对处于进行时态的新闻事件,以事件发生发展(或正在发生)的时间为线索,以最快速度持续进行三次以上(含三次)追踪报道的形式。它以展现事物之间纵向联系为特点,突出

事物发展、变化(或正在变化)进程中的最新进程,以体现报道的时效特征和典型意义。

送评要求:①具有时新性、递进性、形象性、完整性;②应展现事件的完整过程或一个相对完整的阶段;③动态感强,可视性强。

时长:系列、连续报道送年度内播出节目的首、中、尾三集,每集5′以内(含5′)。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十六、优秀专题

含新闻类专题和社教类专题。

(一)广播新闻专题

基本要求:充分运用有声语言和音响等多种表现形式,对最新发生或出现的,具有深入报道价值的人物、事件、经验、问题和社会现象等作生动、形象、具体的表述,以揭示主题的深刻社会意义。

送评要求:①事实真实,讲求时效;②题材典型,主题深刻;

③具有典型性情节和细节;④结构清晰,表现手法多样;⑤情感丰富,语言生动,感染力强。

时长:20′以内(含20′)。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二)广播社教专题

含公众节目、对象节目、特别节目等(少儿、科普节目除外)。

时长:20′以内(含20′)。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三)电视新闻专题

基本要求:调动电视的多种表现手段,对最新发生或出现(正在发生)的典型事实、人物、经验、问题和社会热点(尤其是社会关注的)进行生动、形象、具体的展现和表述,并具有报道价值和时效性,强调选题的深刻和深度报道,以揭示主题的深刻社会意义,现场连线、播报、评述恰当运用,并把握了切入点和新闻由头。

送评要求:①事实真实,讲求时效;②题材典型,主题深刻;

③具有典型性情节、细节,结构清晰;④电视语言丰富,表现手法多样。

时长:20′以内(含20′)。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四)电视社教专题

基本要求:充分运用电视的多种表现手段(电视的五个要素),即:图像、语言、音响、字幕、特技等,以声画对位为主要表达方式的一种叙议结合的体裁,较适宜:文献、历史人物、历史事件、重大庆典所引发的回顾、回忆等。从现实生活出发,由题材决定写意或纪实的表现风格。

送评要求:①题材典型,主题突出;②结构合理,声画对位流畅;

③视听语汇丰富,可视性与感染力强;④播音与主持驾驭能力强。

时长:50′以内(含50′)。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十七、优秀评论

(一)广播评论

基本要求:运用广播语言对新近发生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典型

新闻事实或社会现象、社会问题发表见解,表明态度,阐明观点,借以反映舆论,影响和引导舆论。广播评论应体现不同于文字评论和电视评论的语言和叙事特征,重在篇幅短小,表达清楚,合乎“听”的思维习惯,结构简单,表述简要,观点简明。

送评要求:①论点正确,论据充分,论理清晰;②语言规范,贴近性、亲和力强,可听性强。

时长:8′以内(含8′)。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二)电视评论

基本要求:调动电视丰富的表现手法,对新近发生(正在发生)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典型事实或社会现象、社会问题发表见解、表明态度,借以反映舆论,影响和引导舆论。与文字、广播评论相比,电视评论更注重遵循镜头语言的运用(包括外景记者、演播室主持人的现场评述等);与电视新闻专题相比,电视评论具有鲜明的论题和观点,它关注的不仅是新闻事实本身,更重要的是要体现新闻事实所引发的观点,阐明合乎当前主流意识和符合逻辑的理性思考。

送评要求:①论点正确鲜明,论据充分,论理清晰;②多用实证画面论证,多种电视表现手段运用灵活,可视性强;③逻辑严密,结构清晰、完整。

时长:15′以内(含15′)。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十八、优秀纪录片

含短(长)纪录片、系列片。

(一)短(长)纪录片

基本要求:根据题材的选取,主题的需要,运用电视的多种表现手段,鲜明、生动地传达主题意义或情感倾向,创作以真实为前提,声画合一的现场实景拍摄为主体的一种体裁。纪录片主要是以时间的延续,空间的扩展,信息的刺激,情节的变化,细节的描写和人物命运的变迁来吸引受众。同时故事性与悬念的纪实和创作,也会使节目不断增加兴奋点,更有魅力。

送评要求:①图像清晰,音响清楚,配置协调;②声画结合比例恰当;③电视语汇丰富,结构流畅,形象感人;④同期声语言应辅以字幕说明。

时长:短纪录片15′以内(含15′),长纪录片15′以上。报送完整文字材料。

(二)系列片

基本要求:题材重大,内容丰富,体系完整,结构清晰。围绕某一主题或中心进行全方位、多角度、体系化反映或阐释的三集以上(含三集)电视片。系列片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主题统帅下独立成篇的电视片,在事件和时间上不一定反映因果关系和连续关系;第二种是典型人物、事件和经验的“分段截说”,形成系列专题、系列纪录片。这个体裁在电视手段运用上一般是大场景、大制作,力求开掘多方面的形式和手段创新,以烘托深刻的主题,引发观众去理解、思考和评论。

送评要求:①思想深刻、文化内涵丰富,具有积极的审美价

评估新收费标准完整版

评估新收费标准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最新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中评协[2009]199号《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收费办法》尽快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的通知》 中评协[2009]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健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为贯彻执行《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是资产评估收费制度的重大改革。按规定收费关乎评估报告质量和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关乎国家财产和经济安全。各地方协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省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相关工作。 二、测定标准,统一参照。为了给各地制定具体的评估收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我会通过对全国资产评估行业收费情况的两次调查分析,并查阅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992至2008年各年的通货膨胀率,结合今后几年内经济增长、物价指数继续上涨,并参照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行业的收费标准等因素,提出了资产评估收费水平的测算标准。 (一)计件收费 计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六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表: 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

(二)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四档,各档计时收费标准如下: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300-3000元/人?小时;合伙人、部门经理:260-2600元/人?小时; 注册评估师:200-2000元/人?小时; 助理人员:100-1000元/人?小时。

2018年四川省职称评选政策以及认可期刊

医药卫生学术期刊A类一览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R 综合性医药卫生A类专业期刊一览表(36种) 编号期刊名称主办单位 1中华医学杂志中华医学会 2第一军医大学学报第一军医大学 3第二军医大学学报第二军医大学 4第三军医大学学报第三军医大学 5第四军医大学学报第四军医大学 6北京大学学报医学版北京大学 7解放军医学杂志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 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8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 大学 9复旦学报医学版复旦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医学版(原 10 同济医科大学 名:同济医科大学学报) 11吉林大学学报医学版(原名:白白求恩医科大学

求恩医科大学学报) 中南大学学报医学版(原名:湖 12 湖南医科大学 南医科大学学报) 四川大学学报医学版(原名:华 四川大学 13 西医科大学学报) 苏州大学学报医学版(原名:苏 14 苏州医学院 州医学院学报) 15广东医学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16上海医学上海市医学会 17军事医学科学院院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18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学报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19中国医科大学学报中国医科大学 中山大学学报医学科学版(原 20 中山医科大学 名:中山医科大学学报)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原 西安医科大学 21 名:西安医科大学学报) 22江苏医药江苏省卫生厅 23新医学中山医科大学 24天津医药天津市医学科技信息研究所 山东大学学报医学版(原名:山 25 山东医科大学 东医科大学学报) 26南京医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南京医科大学

27军医进修学院学报解放军总医院军医进修学院28陕西医学杂志陕西省卫生厅 29中国现代医学杂志中南大学 31山东医药山东省卫生厅 3 2郑州大学学报医学版(原名: 河南医科大学学报) 河南医科大学 33哈尔滨医科大学学报哈尔滨医科大学 34安徽医科大学学报安徽医科大学 35北京医学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 36医学与哲学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 R1预防医学、卫生学A类专业期刊一览表(25种) 1中华流行病学杂志中华医学会 2中华预防医学杂志中华医学会 3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中华医学会 4卫生研究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5营养学报 中国营养学会,卫生学环境医学 研究所 6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7中国职业医学中华预防医学会,华南区域劳动

《辽宁省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辽价函[2007]37号)

辽宁省物价局 辽价函[2007]37号 关于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 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交通厅,各市物价局: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国家发改委《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发改价格[2004]893号)等有关规定和省交通厅的申请,2005年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辽价函[2005]15号),对我省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 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规范和调整,并试行一年。根据省 交通厅《关于申请核定辽宁省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标 准的函》(辽交质监[2006176号)的要求,以及2005年交通部陆续修订出台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和机电工程分册)和材料试验规程,对2005年制定的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 后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辽宁省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本规定适用于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和技术 监督部门计量认证的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三、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试验

检测机构应本着用户自愿委托的原则,在用户填写“试验检测委托书”后,按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对工程量较序号试验检测项目试验规程单位单价(元) 备注 小、投资规模小的工程,收费标准可适当下浮。 四、本规定从文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到期后如 需继续收费,请在本规定到期前三个月重新提出申请。 五、各执收单位在收费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或变更《收费许可证》,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时使用税 务票据,接受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辽宁省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标准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辽宁省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标准 一、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项目

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附件: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一)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无损检测费另计): 1、锅炉产品 注:①锅炉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被检锅炉产品出厂价(不包括鼓、引风机、除尘器及给水设备价值)的百分比收费;若出厂价明显低于市场销售价的,按市场销售价的百分比收费。 ②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按0.7MW(60×104Kcal/h)折算为1吨/时,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m2折算为1吨/时。 ③每台锅炉最低收费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450,000元。 ④进出口锅炉按锅炉出厂价的1.2%收费。 2、压力容器产品 (1)固定式压力容器 (2)移动式压力容器

注:①被检压力容器产品(含搪玻璃、环氧树脂、橡胶衬里等容器)出厂价包括本体和安全附件的价格,气瓶包括瓶阀等附件的价格。 ②一、二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200元,三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300元。 ③被检产品如需要在安装现场组焊时,现场监检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30%。 ④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复充装气瓶。 ⑤医用氧舱的监检收费按一类容器收费标准执行。 ⑥进出口压力容器按其出厂价的1.2%收费。 3、压力管道元件产品 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被检验产品出厂价的0.8%收费。 4、机电类特种设备产品 注:游乐设施销售价格超过500万元的,按产品销售价的0.4%收费。 (二)特种设备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1、锅炉安装: 注:①锅炉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安装锅炉设备(包括汽水、

燃烧、烟风及除尘系统、炉墙砌筑及安全附件)及安装施工总造价乘以收费系数计算收费,且最少不低于500元。 ②修理改造检验费按修理改造费用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 2、压力容器安装 按设备及安装施工总造价的 1.3%计算收费。一、二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三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5%收费,且不低于500元。 3、压力管道安装 注:①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包括管道组成件、支承件(安装件、附着件)、保温材料费及附属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费等。 ②压力管道检验现场工作位置高于地面且没有工作平台的,高于地面3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20%,高于地面5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50%;高于地面7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100%。 ③压力管道维修改造按维修总造价的5%收取费用,且不低于500元。 4、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 注:每台氧舱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最低不少于1000元;医用氧舱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收费按其工程造价的5%计算。 5、机电类特种设备验收检验

中评协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实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

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第七条实行计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按照完成资产评估业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评估项目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确定。 第八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其上下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制定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以资产评估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金、合理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对资本市场、社会公众的影响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提出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确定收费标准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和执业成本; (二)评估业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一条资产评估机构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规定。

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发文标题: 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尽快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评协[2009]199号 发文部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09-12-04 实施时间: 2009-12-04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全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为贯彻执行《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是资产评估收费制度的重大改革。按规定收费关乎评估报告质量和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关乎国家财产和经济安全。各地方协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省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相关工作。

二、测定标准~统一参照。为了给各地制定具体的评估收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我会通过对全国资产评估行业收费情况的两次调查分析~并查阅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992至2008年各年的通货膨胀率~结合今后几年内经济增长、物价指数 1 继续上涨~并参照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行业的收费标准等因素~提出了资产评估收费水平的测算标准。 (一)计件收费 计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六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表: 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 (二)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四档~各档计时收费标准如下: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300-3000元/人?小时, 合伙人、部门经理:260-2600元/人?小时, 注册评估师:200-2000元/人?小时, 助理人员:100-1000元/人?小时。 三、严密组织~认真贯彻。各地方协会要严密组织~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迅速转发各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实施。

建设工程材料及构件检测服务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材料及构件检测服务收费标准 新计价费[2002]89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计委 (物价局)、建设局,各地州、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局(建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自治区建设系统近年来检测试验成本和有关费用的实际情况,为了统一规范建设工程材料及构件检测试验的收费标准,我们本着“保本微利,结构性调整”的原则,并参照内地有关收费标准制定本收费标准。(具体标准附后) 本文自二○○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执收单位接本通知后,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变更手续,亮证收费,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材料及构件检测试验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服务收费。根据自愿和委托单位(个人)付费的原则,建筑行业的检测机构可接受委托检测,按本办法收取费用。 第三条对检测规程规定作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质量检测的,复检从第二次起按70%收费。 第四条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检,其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由于检测机构的责任,未按规定的期限出具检测报告的,超出规定的时间5~10天的,减收检测费用的10~30%;超出规定时间11~20天的,减收检测费用的30~50%;超出规定的时间21~30天的,减收检测费用的50~100%。

第六条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果发生差错,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应根据具体情况减收或免收检测费。 第七条由于检测机构的原因,造成样品丢失或损坏,需重新抽样时,其检测费和样品费均由检测机构支付。 第八条检测单位与受检项目不在同一市区或路程在10公里以外,检测单位人员往返的交通费、差旅费均由委托单位(个人)(同一城市有多家委托单位(个人)采取分摊)负担。检测单位自备车辆交通费:10公里以上部分按每公里1.00元计收,检测期间交通费按每天120元计收,委托单位(个人)出车接送或路程10公里以内的不收取交通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检测人员到现场后由于委托单位(个人)的原因而不能按期进行检测,检测人员的交通费、差旅费等按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收取。 第十条本标准规定检测项目的检测数量,如组、点、批、樘、测区,应根据相应的标准、规范进行抽取。 第十一条超出本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其收费标准按附件作价公式确定。 建设工程、材料及构件检测收费计算办法 一、计算项目 建筑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实施检测的收费计算项目包括:材料费、水、电燃料费、检验用房维修费、仪器设备折旧费,仪器设备维修费、管理费、税金七项。 (—)材料费(低质易耗品) 原值 500元以下,使用寿命不超过一年者均列入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使用的一次摊入成本。多次使用的可分期摊入成本。 (二)水、电、燃料费 水、电、燃料费是指在检验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油、煤气、煤等费用,但不包括公用采暖,照明等能源费用。 (三)检验用房维修费

评估新收费标准

最新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中评协[2009]199号《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尽快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评协[2009]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为贯彻执行《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是资产评估收费制度的重大改革。按规定收费关乎评估报告质量和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关乎国家财产和经济安全。各地方协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省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相关工作。 二、测定标准,统一参照。为了给各地制定具体的评估收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我会通过对全国资产评估行业收费情况的两次调查分析,并查阅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992至2008年各年的通货膨胀率,结合今后几年内经济增长、物价指数继续上涨,并参照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行业的收费标准等因素,提出了资产评估收费水平的测算标准。 (一)计件收费 计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六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表: 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

(二)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四档,各档计时收费标准如下: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300-3000元/人?小时; 合伙人、部门经理:260-2600元/人?小时; 注册评估师:200-2000元/人?小时; 助理人员:100-1000元/人?小时。

四川省级科研院所类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5:省级科研院所类项目申报指南 省级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创业,扎实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支撑引领、全面小康”的科技工作总体思路,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提高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增强科研院所的综合实力。根据《省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重点和额度 (一)支持重点:重点支持我省七大优势产业和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广应用项目。支持省级有关科研院所基础条件好、技术水平先进、投资科学合理、具有市场前景、经济及社会效益较好的成果转化项目,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实施项目。 (二)支持额度:根据以上经费支持的重点方向,本项目经费支持额度设定为: 1.重大项目,约占本项目总经费的30-40%,每项支持金额为200万元。 2.重点项目,约占本项目总经费的30-40%,每项支持金额

120万元。 3.一般项目,约占本项目总经费的40-20%,每项支持金额60万元。 申报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类支持额度申报,如本类项目未获得立项支持,也不在其它类给予支持。 二、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归口科技厅管理部门预算的省级科研院所(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好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不正当行为,凡发生违规行为的,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已拨付项目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同时取消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二)每个单位可申报二个项目,该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同年度其他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项目周期为2016-2017年。项目负责人须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拥有博士学位。 (三)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还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报本项目。 (四)对于分年度实施的项目,本年度预算安排采取一次申报、分年度拨付经费的方式立项。

渝价[2011]258号--重庆市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重庆市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渝价【2011】258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精神,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经过反复研究,多方协商,于2011年7月14日联合印发了《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渝价【2011】258号),公布了重庆市资产评估具体的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与之前的收费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特点有: 一、新收费标准与重庆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提出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收费标准的适用范围; 三、规定了评估的最低收费标准,收费额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保证小额评估项目有合理报酬; 四、明确了计时收费标准并对执业人员和助理人员分别划分档次,体现了服务能力与报酬的匹配性; 五、明确了计件收费和计时收费标准为基准费率,上下浮动幅度为30%。 重庆市新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出台,将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评估收费不能真正体现评估执业人员价值,劳动报酬水平偏低的局面。对规范本地区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吸引和留住资产评估人才,促进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也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新收费标准得到确实有效的执行。

附件:《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二: 一、计件收费标准 说明:1、按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例如:某企业整体资产评估,账面值3000万元, 收费金额为100×10‰万元+900×4.5‰+2000×1.2‰=7.45万元 2、计费基数按账面值,无账面值按评估值; 3、适用于整体资产评估和除土地、房屋以外的各类单项资产评估; 4、本表基准费率上下浮动不超过30%; 5、证券期货业务不适用本标准。 二、计时收费标准

评估收费标准

青海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我省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法定资产评估服务的业务指: (一)资产占有单位进行资产拍卖、转让,企业注册、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资产抵押及其担保,企业租赁,企业清算,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合资或者合作经营企业; (二)各类企业的股东以及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资产;

(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的业务指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以外的市场主体供需双方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 第七条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第八条实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没有账面原值或没有作价入账的资产可按评估值计算。 第九条实行计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按照完成资产评估业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评估项目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确定。 第十条制定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以资产评估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金、合理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对资本市场、社会公众的影响等因素确定。 第十一条政府指导价的计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六档,各档差额计费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为:

四川省地方标准-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

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桥式起重机安全评估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组 二〇一四年十月

《桥式起重机安全评估规程》是2014年成都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之一,由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和成都市标准化院联合起草。起草组在起草过程中,充分结合了成都市实际情况,并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协调、论证、修改,同时还广泛地征求了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单位以及检验机构和监察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现在的《桥式起重机安全评估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现将《标准》编制中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简况 1.必要性 起重机械作为八大类特种设备之一,广泛使用于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已成为社会生产不可缺少的生产设施。截止2014年1月,成都市在用起重机械2万多台,其中桥式起重机高达1万4千多台。数量众多的桥式起重机特别是一些使用年限已较长的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1、使用管理水平低下;2、维护保养未及时跟进,不能落实到位;3、设备服役时间长,工作等级高,结构及机构损耗大。多方面因素导致了该类特种设备存在不同程度的带病运行。 目前,我市大部分桥式起重机的使用单位严重依赖特检机构每2年一次的定期检验。而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是国家法定的强制性检查工作,该项工作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手段都是检验技术规程所规定,只能反映起重机械静态的安全状况,即设备检验当时的状况。由于使用工况的繁重,加之维护保养水平、使用管理水平、工作环境和相关设备参数的不同,该类特种设备的综合安全状况不能通过定期检验工作体现出来。显然,要彻底解决起重机械的安全问题,仅仅依靠每次的定期检验是无法满足的。因此,如何通过技术手段,对一些使用年限已较长的桥式起重机的安全状况进行预测评估,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保障该类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已是摆在我们面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为全面掌握桥式起重机该类特种设备的实际工作状态,加强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宏观控制,变该类特种设备的安全事

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

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成都市社区用房建设规范》(征求 意见稿)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工作组 二〇一四年九月

一、工作简况 1.编制背景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各项制度改革的深入,居民的生活观念、方式和需求不断发生变化,城乡居民对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逐步增强,对社区管理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构建和谐城区迫切需要通过社区建设整合社会资源,拓宽服务领域,建立服务平台,强化服务功能,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的社区服务保障。而社区服务保障是建立在具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基础之上的,社区用房(或称社区公共用房)是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条件,目前,我市社区用房存在建设不均衡,面积差异较大,功能布局不科学,服务不完善,标识标牌不统一等问题。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在规范社区建设方面先后出台了文件,并做出了具体要求。如(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要求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并与社区卫生、警务、文化、体育、养老等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社区服务设施综合覆盖率达到90%,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基本建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2)四川省委办公厅于2013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创新管理服务的意见》(川委办〔2013〕22号), 明确提出到2015年,每百户居民拥

有的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3)成都市委办公厅于2013年出台了《2013—2017年全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方案》(成委发〔2013〕3号),明确要求城区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不低于300平方米,涉农社区及村的办公和服务用房不低于400平方米。为推动社区用房的规范化建设,成都市民政局在综合成都市社区用房现状和政府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提出了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成都市社区用房建设规范》研制工作,并委托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起草标准。 2.编制目的和意义 为了保障社区服务功能的建立和完善,使社区居民在寻求社区公共服务和休闲娱乐等方面得到应有的服务,对社区公共服务用房进行标准规范是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的基础。 本标准对成都市各类社区用房的总建筑面积做出了明确要求,并针对社区应具备的服务功能,按照办公空间最小化、服务功能最大化的原则提出了社区用房分类及其相应面积要求;为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和保障社区用房的稳定,本标准对社区用房的标识标牌、管理和维护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目前国外的管理体制和对社区所赋予的服务功能不同,在社区公共用房方面没有相应规定;国内部分省市虽然在社区用房上出台了相应的规定,但基本都是从宏观层面对社区用房总面积提出了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本标准则是从具体层面提出了更具操作性的要求,

辽宁省最新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辽宁省最新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辽宁省物价局 辽宁省财政厅 辽价发[2010]129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资产评估机构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重新修订和发布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根据《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资产评估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见附件一)和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评估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见附件二)和本《通知》有关规定开展资产评估业务。 二、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其收费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见《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三、《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分“计件收费标准”和“计时收费标准”。资产评估机构可根据评估业务的特点和难易程度,与当事人协商确定计费形式。 四、计件收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评估项目的复杂程度、资产结构和类型、时间要求等因素,以政府指导价为基准价上下浮动20﹪收取;证券、期货资产评估业务收费标准最高可上浮30﹪;无形资产、破产清算、法律纠纷等较复杂资产评估业务,根据评估项目复杂程度、时间要求、风险责任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高于上述收费标准。 五、实行计件收费的评估资产无账面原值或账面原值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评估机构应与当事人协商,可采用评估值作为计费依据,或实行计时收费。 六、资产评估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各评估机构在按本《通知》规定收费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或变更《收费许可证》,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时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接受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通知》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到期后根据我省实际执行情况,重新核定。原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

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2012版)试行

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 (2012版) 试行

编制说明 为统一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建立健全规范化、科学化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体系,推动实现全国范围内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法规[2010]1538号)要求,充分考虑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2012版)》试行(以下简称《省标准》(2012版)),作为我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设置专家分类、招标人选择专家类别、网络抽取终端随机确定符合要求的评标专家的依据。 《省标准》(2012版)评标专业的设置按照全国统一编码进行分类,避免重复设置,有利于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同时结合我省原专业分类,在国家《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 《省标准》(2012版)分为工程、货物、服务三大类,共计30 个一级类别、262个二级类别、1469个三级类别。 一、编码A,工程类 专业类别划分为A01规划、A02投资策划与决策、A03勘察、A04设计、A05监理、A06工程造价、A07项目管理(含代建)、A08工程施工、A09其他工程等9个一级类别,107个二级类别,854个三级类别。在《国家标准》基础上,补充了下列专业: (经济类2/3 造价) 1、《省标准》(2012版)新增专业“水工遂洞工程”,分别设于

A04设计、A05监理、A08工程施工中,作为三级专业类别:A040810水工遂洞、A050808水工遂洞、A080810水工遂洞。 2、新增专业“作物遗传育种栽培”,分别设于A04设计、A08工程施工中,作为三级专业类别:A042113作物遗传育种栽培、A081808作物遗传育种栽培。 3、新增专业“普通工业工程”,设于A07项目管理中,作为二级专业类别:A0702普通工业工程。 4、新增专业“系统规划与管理工程”,设于A07项目管理中,作为二级专业类别:A0703系统规划与管理工程。 5、新增专业“设施规划与设计工程”,设于A07项目管理中,作为二级专业类别:A0704设施规划与设计工程。 6、新增专业“生产组织与管理工程”,设于A07项目管理中,作为二级专业类别:A0705生产组织与管理工程。 7、新增专业“标准化工程”,设于A09其他工程中,增加二级专业:A0910标准化工程,并设三级专业类别:A091001标准化工程。 8、新增专业“通用航空”,分别设于A04设计、A05监理、A08工程施工中,作为三级专业类别: A040608通用航空、A050607通用航空、A082910通用航空。 二、编码B、货物类 专业类别划分为B01机械、设备类、B02医疗器械、B03金属材料、B04石油及其制品、B05化工材料及其制品、B07建筑材料、B08药品、B09其他类等9个一级类别,84个二级类别,528个三级类别。

房产评估收费标准

房产评估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 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服〔2011〕90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资产评估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我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评估收费是指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委托开展资产评估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范围说明见附件。 三、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计件收费基准收费标准见附件,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评估工作的难易程度、工作量的大小及对评估人员的技能水平、评估质量和时间等要求,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照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低于经营成本的原则,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计时收费具体标准由省资产评估协会确定,报省物价局备案。 四、资产评估机构应在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五、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依法查处。 六、涉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资产评估收费,应按规定减半收取。 七、本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2年。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5〕6号)有关资产评估收费的规定停止执行。房地产评估收费、土地评估收费及资产评估中涉及的房地产评估收费、土地评估收费仍按浙价服〔2005〕6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浙江省资产评估基准收费标准 2.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范围说明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浙江省资产评估基准收费标准 档次计费额度(万元) 差额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7 2 100以上-1000(含1000) 3.5 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2 4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0.75 10000以上-100000(含5 0.15 100000) 6 100000以上 0.1 说明:1、计件收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计费基数为账面原值。 2、收费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算。附件2 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范围说明

DB510100T 073-2011--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

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 DB510100/T 073-2011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 2011-12- 01发布2011- 12 -01实施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10100/T 073—2011 目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3) 5 等级划分的内容及要求 (3) 5.1 住宅物业一级服务 (3) 5.2 住宅物业二级服务 (7) 5.3 住宅物业三级服务 (13) 5.4 住宅物业四级服务 (20) 5.5 住宅物业五级服务 (27) I

DB510100/T 073—2011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锦江区房产管理局、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成都市标准化协会、成都蜀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交大智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学明、袁庆华、唐宗伟、林希、任雁、郭馨、苟强、伍三明、唐飞、邱洪。

DB510100/T 073—2011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物业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等级划分的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服务的等级划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DB510100/T 054-2010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项目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JGJ/T 30-2003和DB510100/T 054-2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JGJ/T 30-2003和DB510100/T 054-2010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住宅 以个人或以家庭为生活单位供人们长期居住的房屋。 [JGJ/T 30-2003,定义5.0.18] 3.2 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它管理人接受委托,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3 业主 房屋的所有权人。 注1: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业主。 注2: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业主。 1

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

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 (1994年12月12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1994]2017号) 为促进土地价格评估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土地价格评估实行有偿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是房地产市场重要的经营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评估机构要按照“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开展评估服务工作,收取合理费用。 二、凡具备土地估价资格并经土地、物价部门确认的单位,可接受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委托,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并按本通知的规定收取土地评估费。 三、一般宗地评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即按土地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额,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目前一般宗地评估收费按《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附表一)执行。 四、城镇基准地价评估收费,由评估机构与委托城镇参照《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标准》(附表二)协商确定。 五、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每宗地评估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每宗地评估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土地价格评估委托单位付费确有困难的,通过双方协商,评估机构可酌情减收。 六、一般宗地评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标准。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同级土地管理部门制定当地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对经济特区的收费标准可规定高一些,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30%。 七、土地价格评估收费单位要认真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原则和标准,履行合同要求,切实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八、各级物价、土地部门要加强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监督检查,对随意简化工作程序和内容,达不到应有工作标准以及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四川省标准化专家库管理办法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川省标准化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质监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省级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四川省标准化专家库管理办法》已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年第2次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二O一O年五月六日 四川省标准化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省标准化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标准化专家库专家作用,推动我省标准化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负责四川省标准化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省质监局设立专家库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具体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条件 第四条入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标准化事业,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本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尽职尽责,公正廉洁,遵纪守法; (三)业务能力较强,从事标准化工作三年以上,熟悉国内外本专业领域产业、产品和标准化发展趋势,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熟悉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专业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能够熟练掌握标准的编写规则;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限)。 第三章申报 第五条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应向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向专家库管理办公室申报。 第六条申报程序: (一)进入省质监局门户网站,点击“四川省标准化专家库”; (二)按提示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四川省标准化技术专家推荐表”; (三)打印“四川省标准化技术专家推荐表”,并加盖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后报送专家库管理办公室。 第七条省级以上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的委员,可直接向专家库管理办公室申报。 第四章审查 第八条专家库管理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对拟入库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 第九条审查通过的专家,由省质监局批准入库并发布;审查未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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