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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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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参考文书样式

一、立案审批表

二、询问笔录

三、检查(勘验)笔录

四、抽样取证通知书

五、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六、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七、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八、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九、陈述、申辩笔录

十、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十一、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十二、听证笔录

十三、听证报告

十四、调查终结报告

十五、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十六、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通用)

十七、行政处罚决定书

十八、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十九、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二十、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

二十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十二、行政违法案件移送函

二十三、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二十四、案卷封面

二十五、案卷目录

立案审批表

案件来源

案由

当事人公

姓名性别职业

住址联系电话

名称

法定代表

人(负责

人)地址联系电话

案情及

立案理由

承办人

意见

签名:执法证编号:

年月日

承办机构

意见签名:

年月日

行政机关

负责人审批意见签名:

年月日

询问笔录

案由: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被调查(询问)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职务:电话:

住址:邮编:

调查(询问)人及执法证编号:、记录人:

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证件及为被调查(询问)人确认的记录:我们是××(执法机关名称)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并记录持证人员姓名和证件号),请您过目确认。

被调查(询问)人对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的确认记录:

告知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

询问内容:

(以下是调查(询问)笔录尾页)

应注明“调查(询问)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

被调查(询问)人签字:年月日

调查(询问)人签字:年月日

记录人签字:年月日

第页共页

检查(勘验)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被检查(勘验)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检查(勘验)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职务或职业:电话:住址:邮编:

其他见证人:职务:单位或住址:

检查(勘验)人及执法证编号:、记录人:工作单位:

告知事项:

现场情况:

(以下是检查笔录尾页)

被检查(勘验)人或现场负责人注明:“笔录上述内容,情况属实。”

被检查(勘验)人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年月日

检查(勘验)人签字:、记录人签字:

第页

共页

抽样取证通知书

罚抽证通字[ ]第号

:

你(单位)因

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地点或场所)的下列物品予以抽样取证。

附:抽样取证物品清单

名称数量品级规格型号形态备注

被抽样取证人:年月日

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证编号:、年月日

行政机关名称(印章)

年月日

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罚抽处通字[ ]第号

本机关于年月日向你(单位)作出(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通知书(罚抽证通字[ ]第号),对等物品进行了抽样取证。现根据调查(检验、检测、鉴定)结果,依照《××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对被抽样取证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

附:抽样取证物品处理清单

名称数量品级规格型号形态处理意见

被抽样取证人:年月日

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证编号:、年月日

行政机关名称(印章)

年月日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罚登存通字[ ]第号

因你(单位)(案由)

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法》第××条、第×款的规定,(为防止证据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以方式,存放于。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转移证据。

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

名称数量品级规格型号形态备注

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年月日

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证编号:、年月日

行政机关名称(印章)

年月日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罚登处通字[ ]第号

本机关于年月日向你(单位)作出了《(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罚登存通字[ ]第号),对等物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保存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现根据《××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对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物品作出如下处理:

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清单

名称数量品级规格型号形态处理意见

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年月日

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证编号:、年月日

行政机关名称(印章)

年月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罚先告字[ ]第号

你单位因,违反了《××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法》第×条、第×款、第×项,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日内向我机关提出陈诉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行政机关名称(印章)

年月日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参考文书样式九

陈述(申辩)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陈述(申辩)人: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电话:

住址:邮编:

与本案关系:

记录人:工作单位:

陈述(申辩)的目的:

陈述(申辩)的事实和理由:

应由陈述、申辩人注明“陈诉申辩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

陈述(申辩)人签字:记录人:

第页共页

参考文书样式十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罚听告字[ ]第号

你单位因,违反了《××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法》第×条、第×款、第×项,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如果不要求举行听证,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日内向我机关提出陈诉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行政机关名称(印章)

年月日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参考文书样式十一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罚听通字[ ]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并应你(单位)的听证要求,我单位决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就一案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经本机关负责人指定,本次听证会由担任主持人,担任听证员,担任书记员。

请你(单位)届时凭本通知准时参加,也可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并明确代理权限。

在参加听证前,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准备:

1.携带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

2.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书前来;

3.通知有关证人作证,并事先告知本机关联系人;

4.如申请主持人回避,须及时告知本行政机关并说明理由。

届时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联系电话:

行政机关名称(印章)

年月日

听证笔录

案由: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听证方式:

听证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工作单位:职务或职业:身份证号:

住址(住所):邮编:电话:

委托代理人:性别: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职务:电话:

委托代理人:性别: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职务:电话:

其他参加人:

案件调查人:工作单位及职务:

案件调查人:工作单位及职务: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人:

工作单位:

听证笔录(正文):

尾页:在有关参加人对听证笔录审阅后,应注明“上述听证笔录内容已阅,记录属实。”

听证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其他参加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案件调查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听证主持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听证员(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记录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听证报告

案由:

听证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听证地点:

听证主持人:记录人:

听证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案件调查人:、工作单位:

当事人申辩质证的主要内容:

争论焦点问题:

主持人意见和建议:

听证主持人签名:

听证员:

年月日

调查终结报告

案件调查的来源、调查经过(概括交代案件由来,包括案件来源、登记时间、立案时间和批准立案的机关等;调查经过,包括办案人员的组成、调查方式、调查时间等)。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记录(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包括其从事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目的、手段、情节、违法所得、危害后果等,要客观真实,所描述的事实必须得到相关证据的支持)。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和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依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定性,引用法律条文要具体到条、款、项、目以及结合当地的自由裁量规则进行裁量的内容)。

案件调查机构的处理建议(办案机构提出的对案件当事人的具体处罚意见,包括明确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办案人员(签名):

年月日

参考文书样式十五

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案件名称:案号: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集体讨论原因:

主持人:职务:记录人:职务:

参加人员:

列席人员:

案件承办人汇报案件情况:

听证主持人汇报听证情况:

参加讨论人员意见和理由:

结论性意见: 参加人员签名:年月日

参考文书样式十六

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通用)

申请

事项

文书编号案由立案日期

当事人情况公

姓名

身份证号码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简要案

情及申

请理由

依据和

内容

承办人

意见签名或盖章:执法证编号:年月日承办

机构

意见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法制

机构

审核

意见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行政机

关负责

人审批

意见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参考文书样式十七

行政处罚决定书

罚决字[ ]第号当事人基本情况:

根据,本机关于年月日对你(单位)

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单位)(陈述违法事实。载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构成要件、危害后果等内容)。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法》第×条第×款第×项关于“…………”的规定。具体有(列举证据形式,阐述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等证据为凭。(阐述陈述、申辩和听证意见及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如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等情形的,应进行描述并阐述理由)现依据《××法》第×条第×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x x x

2、x x x(其中为罚款处罚的,罚款数额应大写)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如: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银行××营业部(地址:××路××号),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名称)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如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确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依法律规定有自行强制执行权的可以写“强制执行”)。

罚没许可证编号:

行政机关名称(印章)

年月日

参考文书样式十八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罚责改通字[ ]第号

根据(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内容)

的有关规定,本机关于年月日对你单位(你)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相关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内容),现责令你单位(你)对以上问题立即改正(在月日时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本机关将依据《××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行政机关名称(印章)

年月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节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粤财工[2014]36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9.19 【实施日期】2014.09.1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5)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的通知 (粤财工〔2014〕362号) 各地级市以上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顺德区财税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制定了《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9月19日 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等规定,结合我省节能降耗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推进全省节能降耗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涉及多个业务管理部门,按《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联席审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联席审核。专项资金牵头主管部门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以下称为牵头部门),参与管理部门包括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称为参与部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等关于网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等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 流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网约车119 【发文字号】交办运[2016]143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6.11.03 【实施日期】2016.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家网信办秘书局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 工作流程的通知 (交办运〔2016〕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网信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的规定,为优化服务、

规范操作,方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者,现将网约车经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一)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 1. 技术研发和维护部门架构及人员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技术能力证明及工作合同等材料;拟从事网约车业务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的采购或者租赁协议,服务器托管协议或互联网接入协议;平台软硬件及最大处理能力、数据库最大存储能力等情况说明。 2. 面向乘客和驾驶员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的信息内容和服务功能。 (二)具备供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 3. 配合依法查询、调取相关数据信息的功能设计、工作制度和责任机构、责任人以及联系方式等。 (三)数据库接入情况。 4. 提供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数据库具备接入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条件的情况说明。只为本地提供服务的平台公司,可提供由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具备数据库接入当地监管平台条件的情况说明。 (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 5. 网络应用、数据等所有服务器机房地址、接入地址、IP地址、用途分工等情况说明。(五)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文本。 6. 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备案证明及测评报告。 7. 网络安全防护水平、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措施满足通信行业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8. 具有完备的用户真实身份认证管理制度、措施,个人隐私数据保护措施和数据跨境流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行政处罚参考文书样式 一、立案审批表 二、询问笔录 三、检查(勘验)笔录 四、抽样取证通知书 五、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六、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七、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八、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九、陈述、申辩笔录 十、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十一、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十二、听证笔录 十三、听证报告 十四、调查终结报告 十五、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十六、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通用) 十七、行政处罚决定书 十八、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十九、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二十、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 二十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十二、行政违法案件移送函 二十三、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二十四、案卷封面 二十五、案卷目录

立案审批表 案件来源 案由 当事人公 民 姓名性别职业 住址联系电话 单 位 名称 法定代表 人(负责 人)地址联系电话 案情及 立案理由 承办人 意见 签名:执法证编号: 年月日 承办机构 意见签名: 年月日 行政机关 负责人审批意见签名: 年月日

询问笔录 案由: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被调查(询问)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职务:电话: 住址:邮编: 调查(询问)人及执法证编号:、记录人: 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证件及为被调查(询问)人确认的记录:我们是××(执法机关名称)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并记录持证人员姓名和证件号),请您过目确认。 被调查(询问)人对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的确认记录: 告知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 询问内容: (以下是调查(询问)笔录尾页) 应注明“调查(询问)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 被调查(询问)人签字:年月日 调查(询问)人签字:年月日 记录人签字:年月日 第页共页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产业园扩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信园区[2016]7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6.03.29 【实施日期】2016.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项 目计划的通知 (粤经信园区〔2016〕76号) 各有关地市及财政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3〕2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15〕74号)规定和有关资金评审情况,现随文下达2016年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项目计划,资金额96500万元。具体如下: 一、经评审,下达深圳(河源)产业园等16个省产业园招商选资专题项目计划6.2亿

元(扶持依据为33个招商选资项目,详见附件2)。 二、经评审,下达东莞(韶关)产业园等9个园区共12个企业创新专题(以奖代补类)项目计划510万元(详见附件3)。 三、对由汕头、湛江、茂名、揭阳四市自建的汕头产业转移工业园、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茂名产业转移工业园、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等4个园区,各安排年度帮扶资金5000万元,共2亿元。 四、下达揭阳市中德金属生态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贷款贴息资金1640.92万元,还本资金11155.33万元(含2016年度还本资金1亿元、2017年还本资金1155.33万元);汕头市潮阳区贵屿环境综合整治和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贷款贴息资金余额1193.75万元(2015年度已下达贴息资金405万元)。 上述资金除企业创新专题(以奖代补类)资金和贷款还本贴息资金外,其余资金均采取股权投资支持方式,由省产业园所在地政府通过委托有资质的受托管理机构管理或直接注资方式投入园区开发公司,实行公司化运营管理。具体由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订股权投资方案报所在地政府审批后实施。 各地股权投资实施方案应在省财政资金下达后一个月内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请各地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及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相关检查及评价情况将作为以后年度资金申报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园区扩能增效方向安排资金汇总表 2.省产业园招商选资专题项目计划表 3.省产业园企业创新专题(以奖代补类)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责边界清单

附件1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责边界清单序号编码边界事项名称涉及部门、单位 1100102 清洁取暖和天然气 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100103节能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局 3100205 教育招生考试安全 保障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省法院、省卫生健康委、省国家安全厅、省委宣传部、省通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 4100401电动自行车监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 安厅

序号编码边界事项名称涉及部门、单位 5*100403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 项目管理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6*100404 电动汽车以及充电 设施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管局 7*100405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 监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 8101204重污染天气应急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气象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9101310无障碍环境建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残联、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省广电局 10101503 用水定额地方标准 制(修)订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 11*101505节约用水管理 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 12101703成品油监管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税务局、中石化山东分公司、中石油山东销售公司

2019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

2019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7个内设机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和纪检组、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 主要职能 1、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引导、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5、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对口部门及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及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

广东经济和信息化委及委属单位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及委属单位 普法责任清单 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责任处室(单位) 1.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提供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相关工 作台帐、公告公示以及文件通知。 法规处会各处室、各委 属单位 2.坚持党委(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 领导,将普法工作列为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主管领导,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和人员。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规范。 提供相关简报、图片。 法规处、人事处、机关 党办、办公室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3.根据普法责任以及新法新规,制定本 单位年度普法计划方案和重点推进事项,并报普法主管部门备案。提供相关文件通知报告、制度规 范。提供相关简报、图片。 法规处会各处室、各委 属单位 4.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本单位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提供相关学法制度文件以及年度 学习计划。提供培训班、专题讲 座学法记录以及相关简报、图片 或视频。 法规处、人事处、机关 党办会各处室、各委属 单位 5.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 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供相关制度文件。提供党章和 党内法规学习记录以及相关简 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机关党办会各 处室、各委属单位

6.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法律咨询 制度,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相关制度文件。提供相关简 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会相关处室、各 委属单位 7.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 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提供相关制度文件、通知。提供 相关考核记录、档案、台帐。 人事处、机关党办、纪 检监察、法规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8.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 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提供相关制度文件、通知。提供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统计情况,培 训通知、教材,以及相关简报、 图片或视频。 人事处、法规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责任处室(单位) 9.组织本单位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一次学法用法考试。本部门单独组织学法用法考试的,报送相关情况。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年度学法考 试通知、试卷、成绩,以及相关 简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人事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10.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察 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正式任职的重要参考。依照法律提供相关制度文件、通知。提供 相关考核记录、档案、台帐。 人事处、法规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关于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八个单位的评议意见

关于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工作的评议意见市安监局、市财政局 市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 市商务局、市教育局 浏阳市人大代表官渡镇评议小组 (2011年6月16日) 各位代表、各位同志: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部署,我镇组织市镇人大代表深入选区,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选民等形式,广泛征求选民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八个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走访选民人,召开座谈会5次,共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条。现将评议意见综述如下: 一、被评议单位的主要成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强了园区建设、产业升级、技术改造、环境优化等方面的组织调度,积极开展“两帮两促”活动,不断解决企业面临的难点、热点问题,为全市工业生产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抓住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的黄金期和国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机遇,把工作的主战场摆在了高速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建设上,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市安监局:认真履行职责,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三年以来,全市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扎实,监管有力,全市安全生产保持了平稳态势。 市财政局: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财政收入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财政运行逐步规范;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基本上做到了:确保干部职工的工资发放,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正常支出,确保国家重点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市建设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建设管理职责,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化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建设秀美浏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市环境保护局:在贯彻执行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各项决议以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履行本部门职责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我市环境质量的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市商务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强力推进“三产富市、外向拉动、和谐商务”的内外贸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市场体系建设、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促进对外贸易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和富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 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信节能函[2013]43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2.01 【实施日期】2013.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3〕436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行业协会:现将《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有意愿参评2013年能效对标试点行业的省行业协会,于3月20日前按方案要求将申请材料报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2月1日

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任务的意见》(粤府〔2011〕122号)和《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4号)精神,推进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活动,提高各行业整体能效水平,特制定此方案。 一、开展能效对标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能耗大省和人口大省,常规能源资源十分匮乏,全省煤炭、油页岩、油气和水能等一次常规能源储量折算成标准煤约29.45亿吨,仅占全国储量的0.4%,是国内常规能源资源最短缺的省份。虽然我省单位GDP能耗一直处于全国最低行列,但由于经济总量基数全国最大,对能源消费的需求居高不下,并且我省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能源供给压力与日俱增。 “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学技术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市等16个城市(群)开展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发改办高技[2013]3017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发布日期】2013.12.11 【实施日期】2013.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市等16个城市(群)开展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 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3]3017号) 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新疆自治区、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广播影视主管部门:

你们报来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均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经研究,原则同意北京、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郑州、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克拉玛依、厦门、青岛、深圳等15个城市开展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同意长沙、株洲、湘潭3个城市联合开展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群建设,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 二、请各示范城市把建设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培育新兴产业、转变发展方式、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抓手,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示范城市要在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

河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企业 技术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冀工信规(2011)200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市石油化工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河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7

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冀政办〔2009〕2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为我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机关,按照规定权限开展技术改造管理工作。 第三条技术改造(以下简称技改)是指在坚持科学进步的前提下,把科学技术成果应用于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用先进的技术改造落后的技术,用先进的工艺和装备代替落后的工艺和装备,实现内涵式扩大再生产,达到增加品种、提高质量、节约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技术改造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以及检测、研发和管理手段的更新改造;工程设施、建筑物的更新改造,以及与生产性主体工程配套设施的建设;现有生产线的改建、扩建。 (二)现有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水平或产品档次而建设的新的生产装置和生产线。 (三)现有企业为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治理“三废”污染、资源综合利用或防止职业病而建设的工程设施。 (四)现有企业由于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或专业化协作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2020)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20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相关企业: 移动物联网(基于蜂窝移动通信网络的物联网技术和应用)是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5G、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决策部署,加速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有力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现就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准确把握全球移动物联网技术标准和产业格局的演进趋势,推动2G/3G物联网业务迁移转网,建立NB-IoT(窄带物联网)、4G(含LTE-Cat1,即速率类别1的4G网络)和5G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综合生态体系,在深化4G网络覆盖、加快5G网络建设的基础上,以NB-IoT 满足大部分低速率场景需求,以LTE-Cat1(以下简称Cat1)满足中等速率物联需求和话音需求,以5G技术满足更高速率、低时延联网需求。 到2020年底,NB-IoT网络实现县级以上城市主城区普遍覆盖,重点区域深度覆盖;移动物联网连接数达到12亿;推动NB-IoT模组价格与2G模组趋同,引导新增物联网终端向NB-IoT和Cat1迁移;打造一批NB-IoT应用标杆工程和NB-IoT百万级连接规模应用场景。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移动物联网网络建设。 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继续深化4G网络覆盖,支持Cat1发展;进一步加大NB-IoT网络部署力度,按需新增建设NB-IoT基站,县级及以上城区实现普遍覆盖,面向室内、交通路网、地下管网、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应用场景实现深度覆盖;着力做好网络运维、监测和优化等工作,提升网络服务水平。 (二)加强移动物联网标准和技术研究。 1.制定移动物联网与垂直行业融合标准。推动NB-IoT标准纳入ITUIMT-2020 5G标准;面向智能家居、智慧农业、工业制造、能源表计、消防烟感、物流跟踪、金融支付等重点领域,推进移动物联网终端、平台等技术标准及互联互通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提升行业应用标准化水平。 2.开展移动物联网关键技术研究。面向不同垂直行业应用环境和业务需求,重点加强网络切片、边缘计算、高精度定位、智能传感、安全芯片、小型化低功耗智能仪表、跨域协同等新兴关键技术研究,并开展相关试验。 (三)提升移动物联网应用广度和深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 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工信厅科函[2018]105号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18.03.21 【实施日期】2018.03.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18〕10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将于近期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对2015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进行复核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2015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材料要求

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组织相关企业做好评价材料(见附件3)填报工作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word/excel格式电子版光盘一份)。有关数据指标请按2017年底数据填写,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17年会计报表填写。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对企业填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汇总后于5月15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来函请注明相关负责人员的联系方式。报送函和评价材料收集工作委托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战略与规划研究所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管理办法》,复核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将公告撤消称号并摘牌。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并借此机会,对本地区、本单位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深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丹(010)68205231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战略与规划研究所 联系人及电话:牛江蓉(010)8837922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邮编:100037 附件:1.2015年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2.2015年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材料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局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十三五规划思路

工业和信息化局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十三五规划思路工业和信息化局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十三五规划思路 “十二五”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实施“南拓西接、扩容提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工业和信息化实现快速健康发展。 一、十二五工作总结 (一)工业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十二五以来,我局努力克服宏观经济发展不利因素影响,着重抓产业引导和扶持,抓项目建设,抓优质服务,抓调度协调,工业经济实现了平稳发展,发展能力不断提升。20xx-20xx年,我区规模工业总产值四年来分别为324亿元、398.7亿元、398.5亿元和433.7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8.7%、25.5%、11.6%和8.02%;规模工业增加值分别为82.7亿元、80.1亿元、103.9亿元和120.1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0.9%、21.8%、12.3%和7.5%,占全区G DP比重分别为15.4%、15.6%、17.6%和18.5%。规模工业企业数持续增长,从20xx1年的52家到20xx年的96家。规模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有所提升,实现利税总额从20xx年的46.1亿元增长到20xx年的63.1亿元。预计20xx5年底,全区规模工业总产值可达475亿元,同比增长8%左右,规模工业增加值可达133亿元,是20xx1年的1.85倍,同比增长85%左右。

“两化融合”深入推进。坚持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和(二) 信息化应用。着重发展太阳能光伏、电器产品、机械和电子、智能仪器仪表、网络和通信设备等电子信息制造业,以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建设为核心,加快发展物联网、云计算、软件产业;进一步深化了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经营和管理、销售以及生产性服务业的主要领域、主要环节的应用。加快推进数字建设,特别是推进“无线长沙”建设步伐,加快了信息技术应用推广步伐,20xx年至20xx年间,共建设移动网络基站1072个,WLAN热点4048个,数据宽带网专线526个,敷设光缆1300多公里。网络无缝覆盖天心区范围全境,为区内近50万人口提供优质网络服务。同时,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运用于电子商务、旅游等各个方面,构建全面共享的信息服务体系,开展了免费无线信号的试点工作,太平古街、天心阁等8个地区作为首批地区,桂花坪街道金桂社区作为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的试点地区,都在抓紧建设和落实中。 (三)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二五”以来,我区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变工业经济发展方式,注重发展高效、节能、环保的新型工业,大力培育发展信息产业,突出发展优势产业集群,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打造光伏、机械装备制造、电子电器等优势产业的集群基地,发展配套的上下游产业,引进和培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第33号公告 为有效保护稀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推动稀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要求,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稀土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 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对稀土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核准(备案)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环境影响评价、信贷融资、安全监管等工作时要以本准入条件为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7月26日附件: 稀土行业准入条件 为有效保护稀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推动稀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项目的设立和布局 (一)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金属冶炼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安全生产规划等要求。 (二)开采稀土矿产资源,应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企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计划进行开采,严禁无证、越界开采和使用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采选矿工艺。

(三)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不得建设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项目。 (四)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金属冶炼属于国家限制类投资项目,应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公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经核准后方可建设生产。 二、生产规模、工艺和装备 (一)生产规模 混合型稀土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20000吨/年(以氧化物计,下同);氟碳铈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5000吨/年;离子型稀土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500吨/年。禁止开采单一独居石矿。 使用混合型稀土矿的独立冶炼分离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8000吨/年;使用氟碳铈矿的独立冶炼分离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5000吨/年;使用离子型稀土矿的独立冶炼分离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3000吨/年。 稀土金属冶炼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2000吨/年(实物量)。 以上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20%。 (二)工艺及装备 混合型稀土矿、氟碳铈矿开发应建有完备的三废处理设施,专门的废石场和尾矿库。 离子型稀土矿开发应采用原地浸矿等适合资源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生产工艺,禁止采用堆浸、池浸等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选矿工艺。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车辆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及整车出厂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车辆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及 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冀工信产业[2010]185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10.05.06 【实施日期】2010.05.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车辆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及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的通知 (冀工信产业〔2010〕185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定市汽车办,省汽车工业协会,各有关车辆生产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08〕319号)、《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的通知》(发改产业〔2008〕761号)、《国家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进一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的通知》(发改产业〔2007〕158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车辆生产一致性和合格证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

生产一致性管理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确保企业持续生产出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产品的重要保证。各车辆生产企业要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把生产一致性管理贯穿到车辆的设计开发、零部件采购、生产制造、产品检验、销售、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要做到“五个一致”,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车型、用于试验的车辆样品、实际生产的车辆产品、产品的合格证和上传的合格证信息都必须相一致,车辆产品的技术参数公差值必须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二、严格产品合格证管理 产品合格证管理是生产一致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车辆生产企业要加强车辆产品的合格证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合格证管理工作体系,规范合格证的制作、配发及使用工作,完善合格证信息管理及合格证信息上传工作系统。各企业都应当建立合格证管理工作制度,要有固定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对合格证制作、配发及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出厂的车辆与合格证一一对应,建立产品合格证档案,做到在车辆的正常使用年限内可查。坚决打击倒卖、伪造、假冒合格证等违法行为。 三、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为加强车辆生产一致性和合格证监督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各车辆生产企业要按照《企业生产一致性自查内容》(附件1)和《企业产品合格证管理自查内容》(附件2)进行定期自查,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整改。省汽车工业协会要加强省内车辆准入企业的生产一致性和合格证管理及相关标准的培训工作,提高广大车辆准入企业生产一致性和合格证管理的紧迫性和自觉性。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将国家车辆生产一致性的有关规定及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各车辆生产企业,加强对企业生产准入管理的指导,督促企业加强生产一致性和合格证管理。在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厅产业政策处。省厅将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部署,适时对车辆企业生产一致性和合格证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创建省清洁生产技术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创建省清洁 生产技术中心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信节能函[2013]1894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3.07.16 【实施日期】2013.07.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创建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3〕189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科技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强清洁生产技术研发,促进清洁生产技术成果转化,提高行业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快推进我省清洁生产工作,根据《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和《广东省“十二五”清洁生产规划》等有关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将于近期开展创建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通过创建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加强行业关键和共性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设备

的研发,促进清洁生产技术转化和推广应用,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为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承担行业关键和共性的清洁生产技术攻关和研发,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为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二)参与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标准或评价方法体系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 (三)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四)储备和推广行业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搭建促进清洁生产技术交流的公共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平台。 (五)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开展清洁生产技术宣传推广应用和经验交流。 三、基本条件 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是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 (二)申请单位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技术中心组织机构健全,运作管理规范,清洁生产技术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明确; (三)申请单位研发设备配备和研发投入。申请单位是企业的,要求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近两年平均年研究开发经费不少于100万元;申请单位是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的,要求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四)申请单位拥有技术水平高、清洁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一支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其中,申请单位是企业的,须具有1名以上高级职称和5名以上中级职称并熟悉清洁生产审核的技术人员;申请单位是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的,须具有2名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 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化工科技物资管理 【发文字号】粤经信材料[2010]869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9.26 【实施日期】2010.09.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 (粤经信材料〔2010〕869号) 惠州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制定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惠州市人民政府 共同推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促进惠州优势传统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共同制订和实施本行动方案。 一、必要性与紧迫性 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惠州由以农业经济为主的落后地区发展成为南粤大地上的新兴工业城市,形成了以石化、电子信息为支柱产业,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和制鞋、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家用电器、食品饮料、制药等产业共同发展的多元化的现代工业体系,龙头项目带动效应明显,产业的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显著增强。2009年,惠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414.7亿元,同比增长13.2%;实现工业总产值3005亿元、增加值738.3亿元,同比增长23.3%和13%。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674.8亿元,同比增长19.2%。其中优势传统产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主导产品优势明显,品牌建设成效良好,产业发展专业化突出、市场活力强、配套日臻完善。尤其是纺织服装和制鞋业规模较大,目前全市拥有纺织服装企业3500多家、年产值达145亿元,制鞋企业6400多家、年产值达118亿元。2009年,全市纺织服装和制鞋、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家用电器等四大优势传统产业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84.55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12.5%(2008年经济普查,惠州四大优势传统产业工业总产值375.65亿元,占当年全市工业总值2759.29亿元的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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