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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迁改施工方案

胶新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

(电力专业)

电力迁改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胶新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施工指挥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工程项目名称:胶新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

施工合同段:胶新铁路电气化改造站后标段编号:

电力迁改施工方案

1、施工项目简介

电力迁改工程是对影响电气化改造的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采用架空线路或电缆向铁路外侧平移迁改和对影响站场1050改造的既有升降式投光灯塔进行拆除的作业。属于邻近营业线C类施工项目。停电作业时,需要供电段配合。

2、编制依据

1)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

2)济南铁路局颁发的《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济铁总发【2013】66号);

3)胶新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电力专业相关设计图纸;

4)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5)铁路电力工程技术指南。

施工地点及范围详表如下:

各车站影响1050站改的投光灯塔距离线路距离表

4、组织机构

5.迁改方案

5.1架空改架空平移

5.1.1原架空线路平行于铁路线,距铁路距离在10-15米之间,本次迁改采用LGJ-70导线向田野侧平移。

5.1.2根据施工图纸,定测、复测记录,标记杆坑、拉线坑位置、转角方向及相关地形及土质情况,施工前对桩号进行复核。

5.1.3、根据定测记录,进行架空线路的改迁施工,工序包含基坑开挖、立杆、回填、拉线制作、杆顶组装、瓷瓶安装、导线架设、接地制作等。施工完成后,对改迁线路进行绝缘及接地电阻测试。

5.1.4在供电段确定的停电检修范围内,对线路停电验电,外侧段挂接地封线。完成倒接后,清理并逐段复查现场,消点作业。埋设接地装置和电缆标示桩,并进行相关的接地电阻测试。

5.1.5配合供电段现场人员检查无误后,恢复送电。

5.2架空线改电缆

5.2.1原架空电力线路平行于铁路,距铁路线在10-15米之间,本次施工采用YJV22-10 3*95型电缆线路向田野侧迁改。

5.2.2根据定测的位置,进行电缆施工,包含电缆沟开挖、电缆敷设、回填、电缆标桩埋设、标桩喷字、接地等。施工完成后,进行绝缘测试、接地电阻测试及耐压试验等。

5.2.3贯通线路停电拆除,之后进行改迁后线路与原线路连接、杆上设备安装;施工完成后,进行绝缘测试、接地电阻测试等。

5.2.4在供电段确定的停电检修范围内,对线路停电验电,外侧段挂接地封线。完成倒接后,清理并逐级复查现场,消点作业。

5.2.5在供电段现场人员检查无误后,恢复送电。

5.3架空线路改为电缆线路与架空线路结合

5.3.1原架空线路平行于铁路线,距铁路线在10-15米之间,本次施工采用电缆线路与架空线路相结合的方式迁改,电缆线路为YJV22-10 3*95、架空线路导线LGJ-70。

5.3.2根据施工图纸设计的线路路径,定测、复测;

5.3.3根据定测的位置,分别进行电缆和架空线路施工。

1)电缆线路施工项目包含:电缆沟槽开挖、电缆敷设、回填、电缆标桩埋设、

标桩喷字、接地等。施工完成后,进行相关试验,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测。

2)架空线路的施工项目包含:基坑开挖、立杆、回填、拉线制作、杆顶组装、瓷瓶安装、导线架设、接地制作等。

5.3.4架空线路施工项目包含:停电拆除既有架空、与改迁后线路连接、杆上设备安装;施工完成后,进行绝缘测试、接地电阻测试及耐压试验等。

5.3.5在供电段确定的停电检修范围内,对线路停电验电,外侧段挂接地封线。完成倒接后,清理并逐级复查现场,消点作业。埋设防雷接地装置和电缆标示桩,并进行相关的实验。

5.3.6在供电段现场人员检查无误后,恢复送电。

5.4、既有投光灯塔拆除

5.4.1本次拆除的既有投光灯塔为升降式组装型式,距铁路20米以外。施工中采用分段拆除。对于既有距铁路20米以内的灯塔做专项方案,本次不施工。5.4.2施工方法:先切断灯塔电源,然后拆除灯具、升降装置及附属,再从上至下分段拆除塔身角钢。

5.4.3拆除的灯具、角钢等材料采用滑轮或绳索运输到地面,严禁抛掷。

5.4.4每座灯塔拆除工作当天完成,将拆除灯具、角钢等及时运离施工现场。

5.4.5施工前检查好防护用品,过程做好防护,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6、安全措施

6.1安全目标

杜绝发生任何铁路交通事故,杜绝人身事故,确保安全行车。

6.2安全保证措施

6.2.1工前准备工作

对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铁道部、济南铁路局下发的“铁运(2012)280号”和“济铁总发(2013)66号”文件中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定。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对所有参加本次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法规教育,使他们掌握营业线施工安全的基本知识和深化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训完考核合格方能上岗,考核不合格者坚决拒绝上岗。

6.2.2安全组织机构

安全组织机构图见下页。

安全组织机构图

6.2.3主要措施

(1)必须严格遵守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济南铁路局颁发的《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济铁总发【2013】66号)等规定,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防护员。严格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有关作业标准和卡控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防人身伤害: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防止机车车辆伤害的“五必须”、“五不准”卡死制度,听从指挥,注意防护信号,及时避让车辆。必须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方可作业,并配备可靠的通信联络工具、防护标志。驻站联络员每次发出列车运行动态的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现场防护员应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现场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信号的同时,应加强警戒,注意了望,监视来车。员工必须正确配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八禁止”的有关规定和其它安全卡死制度。

(3)施工时要接触带电设备时,要在停电后必须安全接地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在尚未确定设备停电的情况下,不允许施工。

(4)在不停电施工的情况下,施工人员必须保证满足各电压等级的安全距

离。

(5)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6)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常用的工具应系在身上。所需材料或其它工具必须用牢固结实的绳索传递,禁止用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

(7)高空作业人员要佩带安全带,挂妥安全带钩,防止跌落。

(8)为了防止高空坠物发生危险,所有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登高作业人员要穿胶鞋或软底鞋,不准穿拖鞋、硬底鞋以防滑倒和摔下。

(9)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7、应急预案

7.1应急组织机构

指挥部成立营业线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孙克炎

副组长:毛哲轩、肖波、赵中华

成员:刘竹青、石明辉、程鸿博、肖涛、叶忠楚、左大军

预备队员:指挥部其余员工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186********

传真:0539-*******

7.2危险源分析

1)根据本次施工特点,分析本次施工危险源如下表。

危险源分类表

2)危险源的预防与预警

根据本次施工的实际情况和危险性分析对中等及以上的危险源采取盯控措施,每次施工均派专人盯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7.3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发现险情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以便于小组做出正确决策,同时报告建设指挥部。影响行车的,还应立即向驻站联络员和行车运营部门报告。

应急小组组长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影响。

7.4 行车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当挖断电缆时,应迅速采取隔离措施,与设备管理部门联系,并组织有关人员协助抢修。如影响行车,应立即向车站报告,时刻保持与车站的联系,确保行车安全。

2、发生行车事故应立即向现场施工负责人和驻站联络员报告,迅速组织清理故障,尽快恢复列车通行。

如侵限设备不能及时移除,需立即采取防护措施,通知车站驻站联络员,设法通知两端车站,并在事故地点设置停车信号,如瞭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或夜间,还应点燃火炬。设有固定信号机时,应先使其显示停车信号。并在故障地点两端不少于八百米处的钢轨上设置响墩,发现来车应急速奔向列车,用红色信号(昼间用红旗、夜间用红色灯光)拦停列车;没有红色信号时,可用红色物品或两臂高举头上,向两侧急剧摆动。

做好事故记录、包括事故时间、地点、经过及损失等情况。

7.5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发生触电及人生事故立即向建设指挥部领导报告。

2)应急小组立即组织抢险队伍,进入应急状态,控制事故蔓延发展。

3)救护小组及时联络救援人员,车辆和物资。

4)正确快速地引导救援、救护车辆。对伤员尽早施救。

5)保护事故现场。

附图表:一、施工方案示意图

铁路

方案(二)

既有电杆

电缆线路

田野侧

铁路

方案(一)

新建架空线

新建电杆 既有电杆

田野侧

二、施工作业防护

作业标

单位:

m

铁路

方案(三)

新建架空线

新建电杆 既有电杆

田野侧

电缆线路

铁路

方案(四)拆除投光灯塔

灯塔电源线

灯塔

三、电力迁改流程图

四、安全关键卡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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