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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运用

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运用
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运用

科技成果的转化与知识产权的运用

创新驱动发展的本质是通过创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核心是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高水平大规模创造与有效转化运用。然而,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出来。日前,国务院同意并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在允许高校、科研机构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许多重大突破。但现行科技法律仍缺乏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足,相关法律和相关政策仍没有解决影响和制约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运用的突出问题。

目前面临的五个突出问题

首先,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是影响制约转化运用的核心问题。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严重降低创新收益的预期,从而降低创新投入和先进技术的引进。现行法律法规缺乏惩罚性规定,《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赔偿实行“填平原则”,《转化法》草案也规定对虚假欺骗转化行为实行“填平”原则,对权利人的保护力度较弱。知识产权实际侵权赔偿标准过低严重影响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的积极性。据统计,我国专利侵权实际赔偿额平均只有8万多元,商标只有7万元,著作权只有1.5万元,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的标准。

我国虽然建立了与世界一致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仍缺乏统一标准。在北京、上海、广州试点建设知识产权法院取得重大进展,但仍没有解决知识产权侵权审判标准不统一和赔偿标准不统一问题。同时,我国还缺乏高素质的专业化知识产权法官队伍,行政执法缺乏调查和法定处罚手段,而且行政与司法衔接不够。

第二,供需矛盾问题是影响制约转化运用的根本问题。科技成果不能有效转化,知识产权不能有效运用,其重要原因在于存在严重的供给与需求矛盾,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高校和科研机构原始创新能力不足,重大科技成果和核心知识产权供给不足,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企业也存在创新能力弱,对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需求不足的问题。但主要的问题是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供给不适应市场需求,很多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是国家战略、规划、工程、计划甚至是领导人指示的产物。

市场需求是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的根本动力,任何科技成果转化都必须识别市场需求和符合有效需求。实际上,现有的很多科技成果转化是通过合作或者委托研发合同方式进行的,如德国弗朗霍夫学会85%的研发资金来自于企业,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是主要的转化方式。

第三,缺乏有效转化运用模式是影响制约转化运用的突出问题。机构团队和能力是促进转化运用的重要条件,我国高校科研机构没有

建立一家像发达国家那样,具有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技术转移和投资功能的技术转移办公室。知识产权权利分散是制约转化运用的突出问题,国外一些基于技术标准的专利池或专利组合运营企业,为企业提供一揽子许可协议,极大提高了转化运用的效率,而我国没有一家专利池或专利组合的许可企业。产学研合作是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的重要途径,而我国创新联盟、技术联盟等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的有机组合问题尤其是专利池或专利组合许可、共享与收益分配问题。信息和风险不对称是制约转化运用的客观问题,而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大多是简单第三方模式,缺乏有效解决信息与风险不对称问题的手段和能力。创业难是制约转化效率的主要瓶颈,国际经验证明,知识产权转化的最好方式是对它进行投资,而我国绝大多数转化运用机构缺乏投资功能,投资基金又与转化运用机构分离,现有法律政策缺乏对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创业落地环节的支持。

第四,缺乏合理利益分配制度是影响制约转化运用的关键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必须对职务发明人和所在单位同

时进行有效的激励。国外高校科研机构的收益分配政策兼顾了各方积极性,职务发明人基本可以分得扣除成本后收益的1/3左右。然而,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坚持合同优先原则,没有兼顾各方利益,没有规定奖励报酬上限,导致一些单位和地方给发明人的奖励比例过高,一些地方甚至高达95%,影响了单位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不利于转化运用组织机构、人才团队和能力建设。职务发明人的奖励和报酬实际

上都是国有资产的流失,虽然一些法律允许给予职务发明人奖励和报酬,但这并不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本意,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建立根据职务发明人本职工作和实际贡献的职务发明权利共有制度。

第五,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完善是制约转化运用的重要问题。我国转化运用的有关法律可操作性存在不足,原则性和上位性规定较多,缺乏实施细则,而且大量使用政策性语言,缺乏限制和规范性规定。科技法、知识产权法之间存在交叉重复和冲突问题,概念各不相同、知识产权处置权不一致,职务成果奖酬比例也不一致。我国缺乏有效促进转化运用的政策体系,财政投入政策用纯投入方式促进转化运用会扭曲市场。允许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知识产权事务费的政策也不利于高校科研机构转化运用机构、团队和能力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知识产权服务业增值税税率实际高于以往的营业税税率,高校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收入营业税税收起征点过低,非职务成果转化收入一次性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负过高。缺乏支持转化运用的保险和再保险政策。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2011 年废弃后,最重要的需求端创新政策陷入困境。将知识产权作为国有资产要求实现保值增值,而忽视了其维持成本和价值时效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在价值评估、入股等方面均存在不少制度性障碍。简单化的科技评价导向机制导致大量低质量知识产权产生,国家科技计划等往往将知识产权数量作为验收指标,科技论文和知识产权数量已成为科研人员职称晋升与评聘的主要指标。

必须进行转化运用体制机制的综合改革

一是要从体系化高度完善科技法律制度。要对相关法律实行系统修改,法律规定之间应不交叉、不重复、不冲突。法律要坚持市场决定原则,规定面向市场需求的转化运用模式并引导发展。规定政府、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国有企业转化运用的责任、义务。提高法律规范性,增强法律规范、限制功能,增加程序性规定和处罚性规定,尤其要加大对虚假转移转化行为的惩处力度。及时制定法律实施细则,重点解决在法律中没有解决的制约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的突

出问题。

二是构建完善促进转化运用的政策体系。系统设计促进转化运用投入政策,主要以贴息和后采购等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支持方式。要有意识采购一批国内外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并推广应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创意服务业实行低增值税税率,并提高高校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收入应税起点额度。制定非职务发明人转化激励政策。将对新产品采购作为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替代政策,并恢复中小企业创新产品采购、首台首套采购和绿色采购。

三是推进转化运用组织机构、人才团队与能力建设。理工类大学和科研机构都应建立内部技术转移机构,支持将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管理和投资功能三合一。支持以技术标准为依托,以专利池或专利组

合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科技中介发展第三方支付和担保功能。

四是加大对知识产权创业环节的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要加大对风投、保险和担保机构参与转化运用的支持。降低创新引导基金的政策门槛,发展专利混合质押贷款模式。制定支持转化运用的保险和再保险政策。

五是推动建立合理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法律要坚持遵循兼顾合同和各方利益平衡原则,对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个人、部门和单位共享利益制度,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按份共有制度。

六是引导加强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完善产学研合作政策,明确专利池或专利组合构建中知识产权声明、许可、收益分配和管理的措施。

七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应允许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有一定范围的浮动而不视为国有资产损失。主管部门要在备案中核查是否遵循了国内产业或中小企业优先原则。

八是完善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科技计划、能力评价、机构认定、人才选拔使用等知识产权评价政策,增加知识产权质量与转化运用指标,如专利实施率、许可合同数量与金额等。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方案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方案 为促进科技成果在、国家自主创新示区(以下简称“自创区”)转移转化,提高技术源头供给能力,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依据《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设立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树立“四棒接力”的科技成果转化思维,着力打通“基础理论研究——实验室研究——中试放大及功能验证——工业化生产”四个接力环节,重点解决第三棒缺位或接力不足的问题,全力推动一批短中期见效、带动力强的重大科技成果在自创区落地转化。到2022年,培育市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0个,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机构40家,培养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至少100名,转化重大科技成果100项以上,建成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区。 二、建设容 (一)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转化平台 1.科技成果征集。开发“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系统”,科易网、科技大市场等省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科技成果、企业需求、科技项目、科技专家等数据库,积极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征集科技成果,鼓励各类用户在网络系统实名注册,登记科技成果,逐步将全国乃至全球的优质科技资源纳入系统。

2.科技成果筛选。建设自创区科技创新专家智库,建立科技成果筛选机制,对已征集的科技成果进行分类、评价、筛选,遴选出成熟度高、适于转化、市场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定期发布优秀科技成果和技术推广目录,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创业者等在区进行投资转化。 3.科技成果交易。广泛开展创新论坛、科博会、科交会、项目路演等交流对接活动,为成果“提供方”和“需求方”实地对接提供沟通平台。建立科技成果专业化、市场化定价机制,指导科技成果所有方以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协议出让、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技术成果交易。 4.科技成果落地。将完成交易的科技成果列入跟踪培育对象,对完成实验室研究阶段的项目,引导投资转化方进入自创区孵化器;对完成中试熟化阶段的项目,引导其进入企业加速器或直接落地产业园,培育和扶持科技成果在区就地转化。 (二)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5.建设小试平台。对高校、院所、企业现有的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等进行资源统筹,按功能定位分类,构建开放共享的小试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方提供数据积累、工艺优化、二次研发等服务,提出适合中试生产和投放市场的产品路线。 6.建设中试基地。围绕生命健康、新材料、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支持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介机构等,通过升级、自建、协同合作等方式,建设一批

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运用

科技成果的转化与知识产权的运用 创新驱动发展的本质是通过创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核心是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高水平大规模创造与有效转化运用。然而,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出来。日前,国务院同意并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在允许高校、科研机构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许多重大突破。但现行科技法律仍缺乏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足,相关法律和相关政策仍没有解决影响和制约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运用的突出问题。 目前面临的五个突出问题 首先,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是影响制约转化运用的核心问题。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严重降低创新收益的预期,从而降低创新投入和先进技术的引进。现行法律法规缺乏惩罚性规定,《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赔偿实行“填平原则”,《转化法》草案也规定对虚假欺骗转化行为实行“填平”原则,对权利人的保护力度较弱。知识产权实际侵权赔偿标准过低严重影响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的积极性。据统计,我国专利侵权实际赔偿额平均只有8万多元,商标只有7万元,著作权只有1.5万元,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的标准。

我国虽然建立了与世界一致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仍缺乏统一标准。在北京、上海、广州试点建设知识产权法院取得重大进展,但仍没有解决知识产权侵权审判标准不统一和赔偿标准不统一问题。同时,我国还缺乏高素质的专业化知识产权法官队伍,行政执法缺乏调查和法定处罚手段,而且行政与司法衔接不够。 第二,供需矛盾问题是影响制约转化运用的根本问题。科技成果不能有效转化,知识产权不能有效运用,其重要原因在于存在严重的供给与需求矛盾,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高校和科研机构原始创新能力不足,重大科技成果和核心知识产权供给不足,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企业也存在创新能力弱,对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需求不足的问题。但主要的问题是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供给不适应市场需求,很多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是国家战略、规划、工程、计划甚至是领导人指示的产物。 市场需求是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的根本动力,任何科技成果转化都必须识别市场需求和符合有效需求。实际上,现有的很多科技成果转化是通过合作或者委托研发合同方式进行的,如德国弗朗霍夫学会85%的研发资金来自于企业,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是主要的转化方式。 第三,缺乏有效转化运用模式是影响制约转化运用的突出问题。机构团队和能力是促进转化运用的重要条件,我国高校科研机构没有

知识产权条款

关注企业技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 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合同主要分为这四大类: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公司员工在签订技术合同时,特别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首先要弄清楚签订的是哪一类型的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的类型不同,权利义务内容也有差别。若选择不正确,不仅影响技术合同的履行,而且容易引起争议。正确的选择合同类型,关键在于对各种类型的技术合同有正确的理解。下面对这几类型的技术合同作一简要分析。 技术开发合同 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它具体又可分为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委托开发合同, 是一方进行物质投资和经费投入,另一方从事研究开发。 合作开发合同中 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合作各方可以共同进行全部的研究开发工作,也可以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分工,分别承担不同阶段或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一方仅提供资金、设备、材料等物质条件或者承担辅助协作事项,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属于委托开发合同。 委托开发合同与合作开发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 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人提供经费供另一方研究开发,其目的是为获得研究开发成果,用于其生产领域,获取经济效益;研究开发人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报酬。而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共同的,各方的目的一致,通过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是共有的。 2、合同主体一般也不同。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各方大多为专门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科研单位,而委托开发合同,则一般是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委托开发合同的成果所有权依合同的约定在当事人之间进行不同程度的分享。 3、合作开发合同,研究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风险通常由各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委托开发合同,其开发风险则一般由委托人承担,也可依合同约定由双方分担。 4、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平行的,即当事人都承担类似的义务,又都有权请求和、监督另一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委托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相对的,即委托人的主要义务也就是研究开发人的主要权利;研究开发人的主要义务即委托人所享有的权利。 技术转让合同 是指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包括其他有权对外转让技术的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或者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就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或者不涉及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秘密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所订立的合同则不属于技术转让合同。

关于举办2019年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关于举办“年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专业人才”培训班通知 各学会、基金会: 为认真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首都北京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在科研机构汇聚、科技成果丰富、科技人才众多的资源优势,中关村天合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作为北京市科协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拟在年举办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专业人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着眼解决中国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五大瓶颈”(多数科技成果转化条件不成熟、多数企业需求承接条件不精准、转化项目供需双方对接不持续、转化项目实施路径设计不科学、转化项目所需多元资源不到位)的问题,采取举办系列培训的形式,精心设计课程,精心安排授课,精心组织实操,通过集中培训学习,强化参训学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科技与市场相融合的理念,使参训学员系统了解掌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服务、常见问题解决、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方案编撰、转化评价体系等内容,为相关单位培养一批“懂政策、懂法规、懂流程、会实

操”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专业人才,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更好地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培训课更加专业、实操性更强,专业技能培训课有所增加。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北京市科技进修学院 支持单位:北京科技报 三、培训内容 .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最新理论及政策法规解读; .一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操经验介绍; .三套科技成果转化系统评价体系操作技能实操培训; .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服务平台体系架构、业务模型、运维管理、典型案例; .科技成果数据信息服务技能培训; .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服务技能及金融投资服务技能培训; .实案操作及专家点评、互动(课程设置,详见附件)。

5)科技成果转化

五、科技成果转化 1.概念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 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的概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科技成果转化应当包 括各类成果的应用,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技能的加强,效率的增加等等。因为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生产力包括人、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因此科学技 术这种潜在的生产力要转化为直接的生产力,最终是通过提高人的素质、改善 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来实现的。从这种意义上讲,广义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 科技成果从创造地转移到使用地,使使用地劳动者的素质、技能或知识得到增加,劳动工具得到改善,劳动效率得到提高,经济得到发展。狭义的科技成果 转化实际上仅指技术成果的转化,即将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成果从科研单位转移 到生产部门,使新产品增加,工艺改进,效益提高,最终经济得到进步。我们 通常所说的科技成果转化大多指这种类型的转化,所讲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就是 指技术成果的应用数与技术成果总数的比。 2.转化途径 科技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是提高综合国力的主要驱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科技政策的新趋势。科技成果转 化的途径,主要有直接和间接两种转化方式,并且这两种方式也并非泾渭分明,经常是相互包含的。 2016年1月,媒体报道,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30%,先进国家这一指标 为60%至70%。 全国政协委员、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带头人祝连庆表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需要政府、高校和研发机构,以及企业三方同时发力,唯有如此才能研发 出更适合实体经济发展的高科技成果,并进一步转化成高附加值的产品。”[1] 科技成果的直接转化 1.科技人员自己创办企业 2.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合作或合同研究 3.高校、研究机构与企业开展人才交流 4.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沟通交流的网络平台 科技成果的间接转化 科技成果的间接转化主要是通过各类中介机构来开展的。机构类型和活动方 式多种多样。在体制上,有官办的、民办的,也有官民合办的;在功能上,有 大型多功能的机构(如既充当科技中介机构,又从事具体项目的开发等),也 有小型单一功能的组织。 1.通过专门机构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2.通过高校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实施转化 3.通过科技咨询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论高新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论高新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高新技术产业,是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的知识密集、人才密集、资金密集的现代产业。在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发展将起着重要的作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无疑需要各方面条件的配合,良好的法律环境就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必备条件。而在法律环境中,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尤为重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必不可少的支撑环境。本文将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作一探讨。 1;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法律需求 如前所述,知识产权制度是发展高新技术必不可少的支撑环境。高新技术产业是以高新技术的开发、实施为基础的,而高新技术的开发、实施又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为必要的前提。没有知识产权法律的保障,高新技术的发展就缺乏强大的动力机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将成为无源之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法律需求,或者说,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是高新技术成果保护对象特殊性的要求。首先,高新技术产业是知识密集型产业,其产生、发展都要有高智力的投入,包括高层次的研究队伍和高水平的管理队伍。高新技术开发层所耗费的智力

劳动的比重是以硬件为主的传统产业所无可比拟的。高新技术产业智力密集型的特点是其特别要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重要基础。其次,高新技术开发具有投资高、产出高、风险大的特点。如果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开发者的高额投资将无法收回,进而会直接影响高新技术进一步发展。第三,高新技术产品具有易被复制、仿造,且成本低廉的特点。这一特点使得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侵权现象相当严重,特别需要知识产权制度的保驾护航。 1.2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动态过程的法律需求。第一,高新技术的形成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法律需求。高新技术开发有明显的阶段性,如何明确不同阶段各研究开发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风险的责任和分担、保密责任,都离不开知识产权法律的有效调节。第二,高新技术的利用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法律需求。高新技术的转让、实施及许可实施与一般技术相比,具有风险大、实施率低的特点。为确保高新技术转移、实施的顺利进行,必然需要知识产权法律提供保障。第三,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化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法律需求。产业化是高新技术发展的必由之路,这就要求高新技术产品要有一定的市场规模。产品市场化后,为了保障知识化产品的有序市场竞争,需要用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有力打击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假冒、剽窃、复制等侵权行为。 1.3是促进高新技术国际化的需要。高新技术贸易在国际贸易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方案word版本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 设方案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方案 为促进科技成果在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兰州自创区”)转移转化,提高技术源头供给能力,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依据《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设立兰州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树立“四棒接力”的科技成果转化思维,着力打通“基础理论研究——实验室研究——中试放大及功能验证——工业化生产”四个接力环节,重点解决第三棒缺位或接力不足的问题,全力推动一批短中期见效、带动力强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兰州自创区落地转化。到2022年,培育市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0个,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40家,培养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至少100名,转化重大科技成果100项以上,建成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转化平台 1.科技成果征集。开发“兰州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系统”,链接科易网、兰州科技大市场等省内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科技成果、企业需求、科技项目、科技专家等数据库,积极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征集科

技成果,鼓励各类用户在网络系统实名注册,登记科技成果,逐步将全国乃至全球的优质科技资源纳入系统。 2.科技成果筛选。建设兰州自创区科技创新专家智库,建立科技成果筛选机制,对已征集的科技成果进行分类、评价、筛选,遴选出成熟度高、适于转化、市场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定期发布优秀科技成果和技术推广目录,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创业者等在区内进行投资转化。 3.科技成果交易。广泛开展创新论坛、科博会、科交会、项目路演等交流对接活动,为成果“提供方”和“需求方”实地对接提供沟通平台。建立科技成果专业化、市场化定价机制,指导科技成果所有方以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协议出让、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技术成果交易。 4.科技成果落地。将完成交易的科技成果列入跟踪培育对象,对完成实验室研究阶段的项目,引导投资转化方进入兰州自创区孵化器;对完成中试熟化阶段的项目,引导其进入企业加速器或直接落地产业园,培育和扶持科技成果在区内就地转化。 (二)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5.建设小试平台。对高校、院所、企业现有的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等进行资源统筹,按功能定位分类,构建开放共享的小试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方提供数据积累、工艺优化、二次研发等服务,提出适合中试生产和投放市场的产品路线。

企业专利信息应用典型案例.docx

重视信息成果转化,提升自主创新水平 江苏XXX有限公司 江苏XXX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舰、船武器装备专用电动机的军工配套单位。近年来,在中国科协和省、市、区各级科协支持指导下,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应用科协配发的专利检索系统,组织会员积极实施有效的区外专利信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提升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水平,增强了企业科协活力。2014年,连续被授予全国和江苏省“讲、比”活动先进集体。 在信息推送和转化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就是“四落实”: 一、落实人员,工作流程化 XXX信息推送工作是从2012年11月参加XX市信息推送培训后开始进行的,这项工作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的支持。现在我们明确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名科技人员,一名公司办公室主任直接负责,从检索、下载,联系翻译,到落实各课题组消化吸收再创新,都按流程运行,保证环环有人过问,进度有人跟踪,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协调处理。 二、落实制度,运行常态化 为确保信息推送常态化,调动技术人员研究、从事信息推送工作的积极性,我们在相关管理制度中,增加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考核奖励内容,把信息推送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作为年度目标下达,确保信息推送正常有序开展。

三、落实内容,方案针对化 我们XXX产品结构70%是舰、船用电动机,主要配套于海军各型战斗舰艇和辅船,30%是民用产品。为加速企业转型升级,我们实施保军转民策略,在信息推送过程中主要围绕军品生产的难题、难点,掌握检索技巧,一是带着问题检索,二是前瞻性预览检索,三是增加检索深度。 我们围绕电机产品在生产工艺、研制设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公司技术人员对信息库中国外发达国家专利信息进行分类检索,从中选择与本公司产品相关或认为有启发的部分专利进行下载,打印,请合作高校东南大学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企业的研究生工作站以及科技服务站的专家教授帮助翻译,进一步进行深度分析,然后结合公司正在研制的产品,对原设计方案重新进行审视,及时改进工艺流程,优化方案设计,确保引进区外专利的针对性。 四、落实措施、狠抓信息成果转化 1.我们为海军新型舰艇研制的深潜干湿两用舰船电动机由于是在舰船飘移不定的特殊环境下使用,历经海风、海浪的巨大冲击,对电动机强度、耐冲击、密封性能具有很高的要求。原设计样机在北海试验场进行测试时二次均不能让军代表满意。带着这个难题,我们进入专利检索系统,搜索到电气机械中的大量数据和简图,借鉴了一种美国专利US6481975B1开关磁阻电动机用于泵抽液体的方法和德国专利DE102004011094A一个电动机械

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及应用项目申报书

编号: 顺义区 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及应用项目 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 手机: E-mail: 北京市顺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10月制

填表说明 1.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张。 2.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表中各项内容。 3.带“□”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打√。 4.表内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写“无”。 5.单位性质包括:机关、企业、团体等。 6.项目知识产权情况填写单位所拥有的、用于本项目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情况。知识产权类别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技术秘密等。 7.项目所购买的技术成果情况填写企业用于本项目成果转化的技术合同名称及交易编号。 8.签字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 9.填表格式及填表要求由顺义区科委负责解释。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单位性质 注册时间注册资金(万元)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状况 (万元) 销售收入上缴税金利润研发费用投入2017年度 2018年度 是否上市□是国内A股(板块) □否新三板 境外资本市场 (板块)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所属领域□新能源智能汽车□第三代半导体□航空航天□产业金融□商务会展□文创旅游□临空经济□智能制造□其它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已投资额(万元) 2018年投资额(万元)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成果来源□自主研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其他:

项目成果原始形式□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国家级新药□植物新品种□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农作物品种□其他 项目购买 技术成果情况 技术合同名称交易编号 项目获北京市新 技术新产品(服 务)认定情况 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名称认定时间 项目知识产权 情况(含在申) 类别名称授权编号(申请号) 一、科技成果基本情况 (介绍科技成果来源、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及行业先进性等。 二、科技成果在顺义区中试转化情况 (介绍中试转化的实施阶段、相关投入、已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三、科技成果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 (论述成果转化应用的市场前景,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情况,实现税收情况等。)四、中试转化团队情况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若干问题研究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若干问题研究 项目代码 : BG2051 完成单位 : 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研究人员 : 赵慕兰罗瀛谢强华 获奖情况 : 本课题以促进我国科技成果的转化为目标,力图从产权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出发来探求知识产权权属的界定与安排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与影响,进而分析我国现有关于国有机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权属界定与安排的制度性规定的现状和问题。 (一)产权的基本概念 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排他性权利。也可以说,产权是指“一系列用来确定每个人相对于稀缺资源使用时的地位的经济和社会关系。”完整的产权应包括: (1)使用权:旨在法律上允许的范围内以各种方式使用财产; (2)处分权:包括有权在物质形态上改变乃至毁坏财产; (3)收益权:即直接以财产本身或经由契约关系从别人那里获取收益; (4)转让权:通过出租或出售把与财产有关的权利让渡给他人。 由上可知,在同一产权结构内并存着多种权利,每一种权利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超出一定范围就会对其它权利造成危害。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社会通过对产权的界定也就实现了对资源的配置。 (二)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特性与其界定的特殊性 科技成果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等智力创造性活动的产品。科技成果是知识产权的客体,而知识产权是科技成果的产权表现形式。当然二者的外延并不完全重合,这首先表现在,并非所有的科技成果都可以成为知识产权的客体,例如作为医学研究成果的疾病的诊断方法,各国的专利法都不对它授予专利;其次,并非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属于科技成果,比如商标等标识性知识产权以及商业秘密本身并没有科学研究或创造性劳动的属性,因此不属于科技成果范畴。 作为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具有以下的突出特性:①无形性;②独占性; ③财产权与人身权一体的双重性;④期限性;⑤不完全公共品特性。

公司知识产权专利工作总结

2017年**公司 知识产权工作总结 一、2017年总体情况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公司根据**下达的《关于印发**的通知》(**93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围绕公司的科研和生产任务,认真部署了知识产权工作,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并设专人管理知识产权工作。 专利指标完成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底,公司2017年共新申请专利**件,其中发明专利**件;获得授权的专利**件,其中发明专利**件。公司目前拥有有效专利**件,其中发明专利**件。其他专利转化*、专利奖励申报指标任务均按期完成。 专利培训。2017年4月和10月,公司两次分别邀请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来公司进行专利培训,以提高公司工艺技术人员的专利点挖掘及技术交底书撰写能力,并拓宽知识产权业务知识。同时,公司积极参加**举办的专利培训,并安排知识产权主管参加了**市组织的知识产权培训。 专利奖励和资助申请。公司实时关注国家、省、市、区的知识产权政策动态,积极申报各科技口的专利奖励和补助。2017年,公司

的发明专利《**》专利号**获2017年度**省专利三等奖;今年共计申请到省、市、区的专利补助及奖励共计**万元。 知识产权贯标。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使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更进一步,公司于2017年**月正式启动了知识产权贯标工作,预计于2018年完成知识产权贯标外审。 (二)主要经验和体会 知识产权是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保障,同时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由技术副总直接负责公司的专利工作,每年划拨专门的经费,用于技术研发和知识产权投入。 公司把企业发展规划与知识产权工作紧密结合,制定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对专利的申请、管理等进行规范,同时对有积极贡献的专利及发明人进行奖励。 (三)存在的问题 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工作进展较缓。尽管公司专利的申请数量呈递增趋势,但同时应该看到,真正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专利技术还不多,且目前公司的专利转化渠道仅限于本单位及湖南航天下属单位,转化渠道相对较窄。这就使得公司的一些专利技术走向产业化面临着一些实际的困难。 因此,公司应更加注重实用型和具有应用前景的技术专利的申请

科技成果转化 百科

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一、概念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的概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科技成果转化应当包括各类成果的应用,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技能的加强,效率的增加等等。因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生产力包括人、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因此科学技术这种潜在的生产力要转化为直接的生产力,最终是通过提高人的素质、改善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来实现的。从这种意义上讲,广义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科技成果从创造地转移到使用地,使使用地劳动者的素质、技能或知识得到增加,劳动工具得到改善,劳动效率得到提高,经济得到发展。狭义的科技成果转化实际上仅指技术成果的转化,即将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成果从科研单位转移到生产部门,使新产品增加,工艺改进,效益提高,最终经济得到进步。我们通常所说的科技

成果转化大多指这种类型的转化,所讲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就是指技术成果的应用数与技术成果总数的比。 二、转化途径 科技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是提高综合国力的主要驱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科技政策的新趋势。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主要有直接和间接两种转化方式,并且这两种方式也并非泾渭分明,经常是相互包含的。 2016年1月,媒体报道,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30%,先进国家这一指标为60%至70%。 全国政协委员、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带头人祝连庆表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需要政府、高校和研发机构,以及企业三方同时发力,唯有如此才能研发出更适合实体经济发展的高科技成果,并进一步转化成高附加值的产品。”[1](一)直接转化

科技成果及专利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一)

科技成果及专利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一) ——科技成果对企业的重要意义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科技成果登记制度和专利制度也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发生着碰撞,引起深刻变化。 一、科技成果的定义及基本特性 1、科技成果的定义 成果是人们劳动和工作的收获,它包括社会科学成果和自然科学成果。自然科学成果又称科技成果,它是人们在生产劳动和工作中对 自然界生产工具和生产方法,探索、认识、生产、总结过程中所取得 的收获。它涉及工农业生产,物质的微观与宏观结构,航空航天,交 通运输,通信,化工,生物医学工程,自然资源的勘探、开发与综合 利用,日常生活等领域。 2、科技成果的基本特征 A、新颖性与先进性:没有新的创见、新的技术特点或与已有的同类科技成果,不能作为新的科技成果。 B、实用性与重复性:实用性包括符合科学规律、具有实施条件、满足社会需要。重复性是可以被他人重复使用或进行验证。 C、应具有独立、完整的内容和存在形式,如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以及科技报告等。 D、应通过一定形式予以确认:通过专利审查、专家鉴定、检测、评估或者市场以及其它形式的社会确认。 二、科技成果的鉴定

1、科技成果的鉴定 科技成果鉴定是指由科技主管部门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做出相应鉴定结论的科技管理活动。 科技成果鉴定是现阶段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对科技工作实行宏观管理的手段。科技成果鉴定对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提高,鼓励广大科技人员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科技成果鉴定的作用 (1)辨别科技成果的真伪,为市场提供可信的鉴定意见; (2)审查科研成果,对科研成果的先进性、创新性、新颖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价; (3)对科技人员科研工作业绩的肯定与激励; (4)为科技奖励、享受有关政策、科研计划立项等需要服务,提供必备的依据; (5)评价科研院所的科研和开发实力依据; (6)标志着一个科研项目周期的完结,并为其完结提供鉴定评价结论。 3、科技成果鉴定的意义 (1)保证科技成果的质量,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2)促进科研工作的深化和提高; (3)有利于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4)有利于交流科技信息,避免重复研究; (5)有利于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方案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方案 辽源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方案 ,2012年8月21日, 辽源经济开发区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快提升承载科研项目的能力~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中小企业以及创业者对孵化平台的需要~经过考察和论证~开发区拟在兴国湖附近软件园地块建设辽源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及中小企业孵化园区。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一,该项目建设是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需要。 近年来~开发区在招商引资和引进项目过程中~高度重视对大企业、大集团的联系洽谈以及对发达地区成熟产业的转移承接工作~但由于在政策、用地、环境、服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不足~洽谈成功的科技转化项目相对较少。 中国有大量的科研单位和高等学府~每年产生大量的高科技成果~但是能够得到产业化应用的却很少。吉林省的科研成果中每年获奖项目就有六百多项~而其中能转化到企业应用的不到二百项~很多科技成果没有合适的土壤和环境进行转化。 辽源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及中小企业孵化园区的建立~就是致力于“转化科技成果、孵化科技企业、培育科技企业 - 1 - 家”~通过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为科技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服务~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 ,二,该项目建设是承接科技成果转化、吸引人才的需要。 通过提供优越的共享空间、共享服务、人才引进政策、企业扶植政策等软硬件设施~可以尽快聚集起一批新型科技企业~形成产业集群效应~进而吸引更多的优

秀人才落户辽源、服务辽源。用有效的服务、政策、资金支持~加快项目研发、转化速度~促进企业快速成长和发展壮大~为辽源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三,该项目建设是提升城市科技竞争力、推动形成创新型城市的需要。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多次考察和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科技创业活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没有创新的创业活动不可能得到持续稳定的发展~缺乏创业精神也同样不可能有重大的创新产生~只有创新与创业的有机结合~才能不断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辽源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成后~将主动承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成果转化~提早介入项目研发和转化~畅通产学研项目渠道。通过引进重点实验室~建设科研平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将创新与创业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本市科技竞争力和吸引力~以此吸引更多投资者、优秀科技成果和企业 - 2 - 入驻~从而改善辽源的产业基础和产业结构~更快地推动创新型城市的形成。 辽源经济开发区正在努力进入国家级开发区行列~该项目建设将引领开发区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增加开发区“造血”功能~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幅度提高开发区科技实力和竞争力。 二、规划设计 ,一,命名:将“辽源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及“中小企业孵化园区”一并建设~拟命名为“辽源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简称“高创中心”。 ,二,投资主体:实行多元化合资或合作创办~初期由开发区与麦达斯铝业合作进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逐步吸纳各相关政府部门、企业、投资公司、大学、科研机构等合资或者合作。 ,三,营运模式:成立辽源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对高创中心进行企业化管理。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作用的认识与思考

改革发展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 保护作用的认识与思考 张海戈,张 宁,周 立,胡 伟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嘉兴 314006) 内容提要: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企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随着科技成果转化量的不断攀升,如何减少科技成果转化中遇到的争议、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得到较高评价的科技含量价值,从而有效将科技成果转化并实现产业化是关心的问题之一。本文着重分析了科技成果在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结合高校科技成果特点,分析了科技成果转化中成果评价的争议和矛盾,认为,充分认识和重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科技成果的转化才会获得更高经济效益,同时也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争议和可能出现的纠纷。特别是在国际范围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与交流,知识产权保护更显得重要。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大学资源 中图分类号:D923 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0)05-0114-03 一、概述 20世纪末以来,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商品化市场的高度发达,人类社会已经步入了 知识经济时代 ,科技资源作为稀缺的和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竞争的焦点。在这种大背景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大力推动形成全球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试图通过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保持其竞争优势,限制发展中国家的赶超进程,具体体现为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 IPS)的签订。TR IPS协议的最终签订,一方面表明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规则的制定过程中具有强大的话语权,发展中国家目前尚无法扭转这种现状;另一方面也迫使发展中国家认清了这样一个现实,即只有形成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够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权。 那么,如何才能够在这种不利的 游戏规则 下形成强大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呢?我们认为,首先要转变一个观念,那就是不能因为 游戏规则 是发达国家所倡导的,就忽视对 游戏规则 的研究和运用。目前,在我国仍然普遍存在着漠视知识产权的现象,无论是科技界,还是企业界,相当普遍地认为知识产权是华而不实的摆设,是锦上添花的物件。 其次,为了在不利的 游戏规则 下形成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除了要熟悉和掌握规则本身以外,还要充分提高科技产出与投入的比率,即提高科技投入的回报率。当前我国对于科学技术的投入主要在高等院校和国有科研院所,如何将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就成为提高科技投入回报率亟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科研成果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要对其进行有效的使用和管理,就必须借助知识产权的形式进行,而知识产权的确立、实施和转让等均是以一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为依据的,根据TR IPS协议的规定,签约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要符合协议规定的最低标准,也就是说,要提高我国科研成果的现实转化率,就必然涉及如何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实现科技成果这一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最大化的问题。 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与探索 (一)清华大学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探索 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方面,清华大学的基本模式如图1 : 图1 清华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模式[1]

浙江大学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浙江大学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浙江大学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学校”)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正确处理师生员工与学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利益关系,规范学校师生员工的科研行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所属单位”,是指学校的各学部、学院、系、所、校机关各部处、直属单位和校办企业、后勤及附属单位等一切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师生员工”是指学校在编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生和本科生,以及以学校名义从事科研活动的访问学者、进修教师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国(境)外”是指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在国内的外国人或外国机构。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技术秘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定义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内容。 第二章权属

第六条师生员工为执行学校任务或主要利用学校的物质和技 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属职务发明创造,其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学校。师生员工在学校授权下履行职务发明创造的管理职能,不得将职务发明擅自作为非职务发明申请或私下许可实施、转让。 上述“师生员工为执行学校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在完成科研计划课题或合同课题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自选课题、自筹经费完成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离休、退休、退职、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学校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上述“师生员工利用学校物质和技术条件”是指利用学校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试验条件和场地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技术基础,以及利用学校的名义筹集或获得的物质或技术条件。 第七条派遣出国、赴外单位访问、进修、学习及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的师生员工,对其在学校已进行的研究,而在外单位可能完成的发明创造而获得的知识产权,应当与派遣的单位签订协议,确定其发明创造及其他知识产权的归属。

浙江大学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文档要点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知识产权转化与技术产业化一直是国家实行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从发达国家科研事业的发展来看,在知识经济社会中,技术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据统计,发达国家技术进步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20世纪初为5%~20%,20世纪中叶上升到50%,目前已高达60%~80%。而我国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却仅有39%,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 就在于高校科研院与企业缺乏有效的市场沟通。现阶段,高校科研部门往往是先产出专利,再拿着专利去寻找市场,结果却往往是四处碰壁。而我国大量企业受资金、科研人才的限制,仍缺乏自主研发的能力,从高校引入专利并实施商品转化仍是我国多数企业实现产品研发和升级换代的最有效途径之一。据统计,我国约有80%的专利产生于高校和科研院所,而科研成果商品化率尚不足10%。由于现有科技知识产权转化模式的制约,导致我国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间无法形成紧密的产业链合作关系,使得大量科研产品成为游离于市场之外的“无用”成果,造成了科研资金、人员精力的极大浪费。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借助信息技术,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知识产权管理与转移服务,是改变当前现状的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途径。 我国建设最早也是目前发展比较好的网上技术市场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与科学 技术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合办,由浙江电信公司承建的。该网站于2002年月正式运行,是以网络技术为支撑的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化、集约化的现10. 浙江大学 代技术市场。它以买方需求拉动卖方参与竞争,以企业难题招标为龙头,优化科技招投标活动。政府通过科技资源、科技政策的引导和相应的配套措施,促进企业难题招标活动的有效实施,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活动的注意力引向了企业。在该网站运行的最初3个月,在线企业就已经达到30351家,高校和科研机构达34356家,共发布技术难题招标项目7826项,提供研发经费50.1 亿元,签约项目1855项,效率远远高于传统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可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对于我国科研事业、甚至是国民经济的发展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 目前,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浙江大学虽然在各地建立了30个技术转移中心,2009年技术转移、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企业合作项目也在3000个以上。但这与我校拥有的知识产权绝对数量相比,还是太少。高校和企业之间供需信息交流不通畅,已成为制约我校与企业技术合作的一个瓶颈;因此建立一个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对于帮助学校科研人员掌握企业技术需求,帮助企业寻找技术资源,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与奖励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研潜能,根据公司技术中心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公司技术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二、基本原则 公司对于参与产品开发的各项目小组,依据承担科研任务的比 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按股份制形式进行成果收益的分配。 三、成果收益 成果收益主要体现为如下两种形式: 1、技术中心将研究成果向本公司外的企业进行转让获得成果转 让费。 2、研究成果在本企业使用获得生产效益。 四、奖励对象 1、在公司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工艺改进等领域的基础研究、 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等方面投入科研经费的企业。 2、为研究过程提供软硬件支持的公司相关部门。 3、核心参与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工艺改进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工作,获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且在应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研究人员。 五、成果收益的整体分配 1、研究成果收益分配主要体现科研经费投入主体、科研软硬件

平台、科研人员三个方面。 2、当科研成果收益体现为成果转让费时,按如下规则进行收益 分配: 科研经费全部来自公司的,成果收益的20%归技术中心,20%归科研人员,60%归企业所有; 科研经费来自合作企业或者其他科研机构的,其在成果收益中占40%,公司技术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2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40%; 研究经费来自国家纵向科研经费的,技术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4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60%。 3、当成果收益体现为合作企业的生产效益时,企业须将生产效 益的8%作为本公司技术中心的成果收益,12%作为公司技术中心研发人员的成果收益。 六、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 1、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主要依据研究人员承担科研任务情况, 采用“事先认定、事后调整”的方式进行。承担任务比重及对科研成 果的贡献程度。 2、事先认定:在研究工作开展之前,依据研发人员的研究内容重要性、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等确定其收益比例。 3、事后调整:在研究工作完成后,按照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确定最终的收益比例。 七、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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