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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半月评论、新华时评和人民日报合集

第一编新华时评

●公开真相会引发恐慌?荒唐!

新华网北京7月21日电(记者周芙蓉)近日,“钴60将爆炸”的谣言在河南杞县流传,造成部分群众恐慌,逃离家乡,前往附近县市“避难”。

网上谣言源于一个多月前杞县利民辐照厂发生的卡源故障。6月7日,该厂在完成辐照辣椒粉作业后,因被辐照的货物倒塌,造成放射源护源架倾斜,致使放射源未能降入源井内,发生了卡源故障。卡源故障会不会造成辐射和污染、会不会影响群众生命健康,是群众最急切想知道的。

然而故障发生后一个多月内,当地政府始终没有公开发布信息。直到7月13日,开封市政府才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而正是在这一个多月里,“钴60将爆炸”的谣言借助互联网在当地传播,部分群众逃离家乡“避难”。

迟到的政府新闻发布会,面对已经四处蔓延的谣言,显得软弱无力。17日,“杞县发生核泄漏”“杞县核泄漏造成多人死亡”等谣言仍在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流传。当天下午,一些群众乘坐出租车、三轮车、拖拉机等交通工具从多个方向离开杞县。

为什么事发一个多月,政府不公开发布信息辟谣?开封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解释:一方面是因为情况不严重,没有辐射和污染;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引起恐慌。对这样的解释,人们恐怕只能报以荒唐可笑的评价。

谣言止于公开真相,这是极其浅显的道理。杞县利民辐照厂卡源故障是否属于“核泄漏”、是否会造成环境污染、是否危及当地群众生命健康,政府最有条件了解事情真相,最有责任及时、详细地公布事情真相。只要及时公布真相,群众自然会作出正确反应。即便真的发生了“核泄漏”事故,及时公布真相也有利于及时疏散群众、保护群众。反之,掩盖问题、回避矛盾,只能使谣言满天飞,社会秩序混乱。

杞县部分群众选择相信谣言,不是他们不愿意相信当地政府,而是当地政府不相信群众、不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在中央高度关注民生问题的今天,当地政府的这种行为令人痛心。

●让社保的阳光普照全民

“要是‘老保’真的能跟着人走,那以后我们农民工再也不用‘退保’了,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2009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一位人民网网友在留言中表达了对这两个文件的美好期待。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县级统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难以完全适应劳动力大规模流动的状况,导致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在跨地区、跨城乡就业时,由于无法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而只能“退保”的现象。上述两个《办法》的出台,规定了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有望从制度上终结“退保”现象,有利于社会保障政策的相互衔接和统筹协调,在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迈出坚实的一步。

为何要让社会保障覆盖城乡居民?

社会保障,经常被人形象地称为“人民生活的安全网”、“收入分配的调节阀”、“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器”。作为国家和社会为保证其成员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助的一种制度,社会保障对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是社会公平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新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自“一穷二白”起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陆续探索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并逐步完善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制度。进入新世纪,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越来越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等相继建立。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这是我们党在科学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的新的发展目标。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

关键时期,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程度,实现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任务。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体现。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生活中,每一个人时刻都有可能遭遇各种各样的自然、经济、社会等风险,单靠个人或家庭的力量一般难以化解。而社会保障事业能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在遇到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等问题时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大的影响,使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意外灾害的群众有生活来源,满足基本生存需求。可见,社会保障事业为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保驾护航,与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和切身利益直接相关,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要求。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也产生了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趋势。特别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还在继续扩大,城乡发展不平衡较为明显。社会保障制度具有调节收入的再分配功能,通过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充分发挥这一功能,弥补市场的失灵和缺陷,有效调节中高收入群体的部分收入,提高最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标准,从而减少贫困,适当缩小社会成员、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让全体人民都能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在一定意义上,社会保障水平决定着社会和谐稳定的程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使得劳动者的就业、生活面临着更多不确定的风险和压力,广大农村居民、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群、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职工、退休人员权益缺乏保障的问题日益凸显,一旦处理不好就容易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完善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各种风险保障,帮助他们消除和抵御各种市场风险,避免和缓解因生活缺乏基本保障而引发的矛盾和冲突,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同时,社会保障制度能够通过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方式,协调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和谐共处的社会氛围,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

特别是受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提高社会保障程度,有利于扩大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从而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长期以来,在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消费、投资和出口三驾马车中,消费一直相对不足。据统计,2007年,我国消费率在36%左右,低于世界中等收入国家55%的比例,更低于世界发达国家70%的比例。而社会保障与居民消费之间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有助于稳定城乡居民支出预期,减少他们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预防性储蓄,增强他们的消费信心,刺激他们的消费需求。有研究表明,城市家庭每增加一个有保障的人口,家庭消费支出每年可增加1041元;农村家庭每增加一个有保障的人口,家庭消费支出每年可增加483元。因此,现在通过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可以达到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和推动经济增长的积极效果。

如何看待我国社会保障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

时下,浙江嘉兴农村流行一句口头禅:“送礼就送养老金。”说的是不少子女掏钱为年老的父母上养老保险的新鲜事。2008年10月1日,嘉兴正式实施《嘉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将社保范围扩大到城乡所有人群。农民、未参与保险的城镇居民、有暂住证的外来人员均可参保,近90万城乡群众为此受益。此举使嘉兴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地级市。嘉兴城乡居民对这一政策交口称赞,一对参保的老两口高兴地表示:“以前总担心老了会拖累子女,现在有养老金可拿,没有后顾之忧了。”

嘉兴推行的“全民老保”政策,只是近年来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一个缩影。经过长期努力,我国社会保障有了长足发展,最突出地表现在各类参保人数的增长上:截至2009年6月底,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4亿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7亿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3亿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0亿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0.98亿人,成为世界上参保人数最多的保险计划。农村社会保障也取得明显成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人数达到4291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农民达到8.14亿人,参合率达到91.5%,基本达到全覆盖,在

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经济发展起点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造成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还有不适应之处,与人们的期待和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社会保障覆盖面小。我国虽然相继建立了针对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但是不少保障制度刚刚起步,覆盖范围小,覆盖率不高。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保障的人口大概在3亿人左右,目前参保人数为1.18亿,参保率只有39.3%。此外在养老保障方面,还有农民、农民工和城乡无保障老人三个群体,无法纳入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范围还未覆盖全民。

社会保障水平低。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只有6%左右,与发达国家20%以上的水平相距甚远。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比例只有12%左右,也远低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由此造成群众享受到的保障待遇偏低,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只有30%左右,城乡低保标准总体偏低等。

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还不够健全,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一方面,该建立的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比如,我国尚无一部社会保障基本法,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还不健全,致使社会保障领域的很多工作因没有法律规范而存在着无法可依的现象。另一方面,该统一的制度也未完全统一。比如,受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影响,我国存在着各地区社会保障制度不统一的问题。各地都分别制定并统筹安排仅适用于本地的政策、标准、措施,导致社会保障关系在不同地区之间的接续、转移阻碍重重。这与市场经济对劳动力自由流动的要求是极不相符的,使得大量流动就业人员难以正常享受养老和医疗待遇。

如何让社会保障体系覆盖每一位城乡居民?

细心的人们可能会发现,进入2009年,我国加快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进程。2008年年底至2009年2月,对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09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3月,《政府工作报告》在推进社会保障建设方面再出大手笔:2009年中央财政拟投入社会保障资金2930亿元,比上年预计数增加439亿元,增长17.6%。4月,新医改方案公布,确定今后3年各级政府拟投入8500亿元推进医改,还明确提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3年内参保率均要达到90%以上,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环境之下,这一项项重大举措的推出,明白无误地表达了这样一个信号: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正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大好时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推进。目前,无论是从经济基础还是从制度基础、社会环境来看,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而当前我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形势,也为我们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提供了契机。同时也要看到,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难点多问题多,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我们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城乡、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配套推进,积极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推动社会保障体系事业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适应统筹城乡发展要求,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要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正是适应这一发展趋势提出的重要战略目标和任务。要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对城乡各类群体作出符合其就业状况和收入特点的制度安排。当前的重点是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当务之急是抓紧出台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尽快启动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适应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的要求,建立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当前,中国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为应对这一挑战,要在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的基础上,适时在全国

普遍推开,真正发挥统账结合、部分积累的制度优势,努力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抓紧研究制定投资运营管理办法,努力实现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适应大规模人口流动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要求,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政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我国人力资源市场呈现出流动性强、就业方式多样化等新特点。我们要适应这一要求,着力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争取在2009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发挥社会保险的互济和调剂功能;抓紧制定出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解决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社保关系接续难的问题;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乡社保衔接问题;在设计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时,充分考虑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

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社会保障作为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经济制度,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障。当前,重点是加快社会保险法立法步伐,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与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的法律体系。

适应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的要求,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社会保障离不开财政支持。要建立社会保障预算,逐步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比例达到20%左右。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支持中西部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特别要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投入,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实现公共财政均等化,不断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

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蓝图已经绘就,可以相信,经过不懈的努力,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美好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公车送新生是最糟糕的“开学第一课”

一组曝光湘潭大学门口大量公车送新生上学的图片在网上热传,照片显示,湘潭大学门口简直是公车大聚会,从公检法用车到国土、卫生监督用车,甚至血防专用车,无所不有。同时,记者还注意到这样一个学生,一个人担着行李,走了10多公里来报到的新生。因为怕迟到,这个农村男生早上6点多就起身了,他之所以不搭车,就是因为怕花钱,走10公里路,至少把中午的饭钱省出来了(9月2日《广州日报》)。

新学年开学了,各式各样的“开学第一课”也纷纷走入了课堂,教育部甚至组织全国中小学生收看专题片《开学第一课》。在这种开学气氛之下,“公车送新生”在全国各地集体上演的闹剧,无疑是最为糟糕的“开学第一课”。

不必讳言,对于国内的绝大多数寒门学子来说,每年的新学年开学之际,都会亲眼目睹到“公车送新生”这一幕。此时此刻,寒门学子一定会在心中打翻了“五味瓶”:是艳羡,是妒忌,是不平,是辛酸,是屈辱,还是愤怒?

与此同时,那些脱离了普通学生身份的权贵子弟,悠然端坐于父辈权力所驱驰的公车中,一瞥之间望见窗外肩扛手拎的寒门学子,又会升腾起怎样的心情呢?是骄傲,是得意,是不忍,是羞惭,还是麻木?

无论如何,一条根植于“代际效应”的“心理代沟”,已不经意地在校门口一划而过,把同一个屋檐下的学子划分得泾渭分明:一边是“富二代”,另一边是“贫二代”;一边是少数特权家庭的成员,另一边是大多数普通民众的阵营。

一瞬间,我们心中仿佛于无声中听见一声惊雷,所有关于诸如“人人生而平等”的教育,都将在公车驶过之后被碾压得一地粉碎。在显意识或潜意识里,学子们会再次确认自己的“身份”和“权利”,明白自己位于不公平处境中的哪一端。

一年又一年,类似的一幕总是在不断上演,所有的学子也都会渐渐麻木。无论是车中人还是车外人,都对呼啸而过的公车见惯不怪。然而,所有的学子也许都会认定:这个社会是不公平的,并且也是不可改变的。这正是最糟糕的结果。

事实上,面对最为强有力的社会现实,一切说教和口号都是苍白无力的。学校外堂而皇之呼啸而过的一辆公车,顿时让学校内的谆谆教导都变得可笑。这对于学子们树立人生观、世界观,无疑将会造成极为深刻的隐伤。

所以,“公车送新生”是最糟糕的“开学第一课”,关键在于它确认并强化了社会不公正,不

利于广大学子树立积极向上的信念。这一点,必须引起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会同全社会一起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取缔这个最糟糕的“开学第一课”。(浙江宣华华)

●少用“不明真相”是地方政府和媒体的责任

云南省陆良县近日发生群体性事件,百余群众与维持秩序的民警发生冲突。在当地个别新闻报道中,称“不明真相的群众在一小撮别有用心的农村恶势力煽动下……”。借此,云南省委宣传部下发通知,要求省内媒体在报道类似突发公共事件时,禁用“刁民”“恶势力”等称谓,不得随意给群众贴“不明真相”“别有用心”“一小撮”等标签。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发布有关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时,爱用“不明真相人员”“不明真相群众”等词句。像云南如此明确媒体在群体性事件中禁用“不明真相”等形容词,在我国还是头一次。云南省委宣传部要求当地媒体,“对于没有充分事实依据就给群众乱扣帽子、乱贴标签的行为,即使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提供的新闻稿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说法,新闻媒体也应该拒绝报道”。此做法值得其他地方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借鉴。

对于群体性事件,一些地方至今还有“捂”的惯性思维。云南省委宣传部提出“快报事实”的主张,有利于避免谣言传播,有利于消除群众怨气,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内部矛盾中大多数群众的共同诉求都有合理的地方,在互联网普及、信息传播便捷的今天,掩盖矛盾往往是掩耳盗铃,其结果不利于及时制止损害百姓利益、忽视群众诉求现象,反而有可能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发布群体性事件原因,不能张嘴就来。云南省委宣传部提出,各种公共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虽然诱因复杂,但往往与党委政府决策不当、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有关。《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要对“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在事件尚未完全平息、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尚未得到圆满解决、权威调查结论尚未做出的情况下,一些地方领导干部随意用“不明真相”等词句给事件“定性”,有敷衍视听、推卸责任之嫌。这不利于社会稳定,不利于事件处理,不利于相关责任人吸取教训。

当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少用“不明真相”等词句、少指责成百上千的群众,实际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平息民怨。这是新闻媒体的责任,更是对地方政府提出的要求。

●风险时期考验治理真智慧

当前我国发展正处于一个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频繁发生的集体上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以及关乎公共安全的卫生、环境和灾难等事故,昭示着高风险时期的来临,对各级政府应对危机的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从近期发生在湖北石首、吉林通钢的群体性事件可以看出,有些地方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仍然欠缺,利益协调、信息公开和风险预警等机制亟待完善。

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人均GDP迈上了1000美元的台阶。从一些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这意味着社会公共安全进入了高风险时期。从整体上看,当前我国社会是和谐稳定的。但也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们的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导致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高风险发展阶段特征明显。

风险时期的主要标志是各种群体性事件呈高发态势,规模和影响不断扩大。仅在过去一年,全国就发生了一系列轰动性群体性事件,如贵州瓮安、云南孟连、甘肃陇南先后发生激烈的警民冲突……

今年初,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当前涉及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涉法涉诉、退伍军人安置等方面的上访和维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因非法集资、大学生就业、医疗养老和环境污染等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正在增多。遏制群体性事件多发态势是一项艰巨任务。

值得警惕的是,一部分群体性事件往往因一些偶然事件引发,参与人员没有明确的组织,许多人并非利益相关者,主要是发泄不满情绪,而冲击对象往往是党政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贵州

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都呈现出以上特征。

风险时期的另一特征是涉及公共安全的卫生、环境和灾难等事故频繁发生。从非典危机到甲型流感,对我国传染病控制体系提出了严峻考验;松花江苯污染、阳宗海砷污染,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忽略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思路敲响了警钟;地震、洪涝和台风等自然灾害及安全生产事故,对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应对公共危机,消极懈怠必酿大祸

从去年以来先后发生的一些影响较大的公共安全事件可以看出,有些地方政府应对危机的能力仍然欠缺,化解矛盾消极懈怠,贻误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致使矛盾激化酿成大祸。

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石家庄市政府于2008年8月2日接到三鹿集团公司关于三鹿牌奶粉问题的报告后,在8月2日~9月8日的38天中,未采取积极补救措施,从未就三鹿牌奶粉问题向河北省委、省政府做过任何报告,也未向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酿成举国震惊的重大食品安全卫生事件。

今年6月17日晚,湖北省石首市某酒店门前发现一具男尸,当地警方调查后初步认定为自杀。由于对死因表示怀疑,亲属将死者尸体停放在酒店内,引起数千名群众聚集围观,随后引发激烈的警民冲突。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迅速演变成重大群体性事件,深刻教训是:事发后民间谣言流布,政府却没有及时出面澄清事实;围观群众开始聚集时,政府也没有足够重视,主要领导更没有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当然,也有些地方领导很委屈,因为公共危机发生后,他们很卖力地“迅速反应”过。今年5月湖南省浏阳市镇头镇发生镉污染死人事件后,浏阳市委市政府迅速组织专家进行镉检测,随后湘和化工厂被永久性关闭,工厂法人代表被刑事拘留,浏阳市环保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被停职。与此同时,浏阳市积极对话村民和死者家属,协调治疗、赔偿等相关善后事宜。尽管如此,7月29日,仍有数百名村民涌到镇政府,要求检查身体与生活补助。第二天,上千村民围堵镇政府、派出所。

政府为何吃力不讨好?浏阳市副市长蒋国平在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认为,化解民怨需要准确理解群众诉求,否则也是一种消极懈怠。镉超标到底对身体有多大影响,应该怎么治疗?当地村民未来生产生活会受到多大影响,如何修复?在对群众进行物质补偿的同时,是不是应该更多一些精神安慰?这些更需要政府深入了解受害群众真实诉求,才能把问题解决到点子上。

利益协调和信息公开是关键

高风险时期,预防和处置各类风险,首先必须要有高度的预见力,及时制定各类风险应急和长期预案。

尤其对于目前群体性事件频发的态势,各级党政部门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将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汉柏总结说:“各种群体性事件虽然诱因复杂,但矛盾的焦点都集中在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关系上,往往与党委政府决策不当、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有关。”

其次,在各类风险“变现”之时,政府应该加强执行力,迅速作出反应化险为夷。特别是在资讯传播速度空前加快的高风险时期,各级政府化解危机的执行力正在经受严峻的考验。有专家指出,很多让网络炒得沸沸扬扬的事件,原本可以低成本收场,却始终没有出手,最后变成了网民做主政府埋单,付出了极大的社会治理成本和政府形象修复成本。

此外,沟通能力也是一些地方政府目前存在的很大弱项。领导干部应该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综观各种群体性事件的背后,往往存在领导干部作风飘浮、漠视群众利益和干群关系紧张等问题。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曾就孟连事件痛斥道:“说话没人听,干事没人跟,群众拿刀砍,干部当到这份儿上,不如跳河算了!”

决策透明、信息公开是对政府沟通能力的又一有力考验。杭州“飙车案”一审判决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审判长对判决结果进行详细解读,供公众议论、审视、评判。一些社会事件发生后,公众之所以不信任事发地执法、司法机关,正是因为这些部门长期以来总是认为自己对事件的处置具有天然的权威性,极端漠视群众的知情权。西湖区人民法院的

上述做法,正是在改变这种心态,以坦诚换取公众信任。(记者伍晓阳)

水价上涨的最大推力并非“外资”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及有关专家正在就水价在部分城市调研。此前,中国多个城市上调水价,外资水务企业被认为是涨价的操纵者,并被指垄断了中国水务市场。

关于水价上涨的各种说辞,已谈论颇多。此次住建部出面将外资作为重点对象展开调研,足见水价上涨一事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关注。其实,关于“水价上涨乃外资操纵之嫌”的论调早前也有人提过,但是,基于我国目前水务市场现状,外资虽占有份额但仍然较低,能否达到垄断之势有待考证,若说间接影响或不为过,然致以“操纵”一词,或冠以“外资威胁论”之名,恐言之过重。

单从市场行为角度来看,外资进驻我国部分城市的水务市场,对效益低下的企业实施合并重组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虽说操纵之嫌言之过重,但论及水价上涨的幕后推手,倒确实有些问题值得深思。

首先,出于战略考虑,外资自然要不惜血本拿出远高于企业净资产的价钱实现其跨期收益,但是,深入思考,受益者绝不只是外资一家。诚然,长期来看,外资在既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的确要通过提价来收回成本,但这与水价上涨的关系间接性强,而直接性弱。

近几年来,大规模的外资高溢价战略之所以屡试不爽,根本上是地方政府短期行为所致。一方面,外资合并让地方政府攫取了短期的溢价收益,并巧妙地利用水价上涨将外资水价成本转给了消费者;另一方面,外资合并以后,水务企业冗员庞大的包袱,也同时转让给了外资。

其次,供水的根本症结尚未破题。从公共用水的受益范围来看,属于全国性公共品,若再加上国家安全的战略考虑,水资源供应理应由中央政府来提供。而从我国当前的情况来看,水务行业管理重心却在地方,水价调整的决策权归于各地省级政府。而更值得注意的是,绝大部分省又把决策权下放到城镇政府。地方政府提供供水的公共服务能力各异,且供水服务本身盈利水平低下,受政绩观的影响,地方政府自然更愿意把这个包袱转出去。

再次,水价形成机制透明度低,监督缺乏依据。从理论上看,构成自来水水价的基本公式为:水价=水资源费+(成本+正常利润)+污水处理费。但是,具体到每个环节都离不开地方政府和供水企业的“捂捂盖盖”。目前,我国关于水价成本监审的法律法规尚未形成,无形之中又扩大了地方政府在调整水价时讨价还价的空间和自由裁量权。如果外资的利益诉求与地方政府政绩捆在一起,恐水价上涨的暗箱操作可能更大。

因此,水价上涨其背后最大的推力来自于谁,还不能简单地以外资操纵妄下定论。但也从另一个侧面给我们敲了一个警钟。

一是作为具有国家战略安全的水资源供给,政府要么创新机制,寻求更为有效的供给方式,要么在有效方式尚难找到的情况下,需要中央政府的积极介入,负责起全国水资源的分配和供给;

二是,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是与中央博弈的结果,政府失灵比市场失灵更可怕,治理水务市场,要下大改革力度,与地方政府政绩挂钩,供水企业减员增效是改革必经的过程,不可回避之;

三是,中央对于水务行业要上升到战略高度全面考虑,尽快采取措施,制定可行性办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否则,长此以往,地方政府定会竞相将城市供水企业纷纷外包。待到日后,外资大规模进驻之势形成之时,恐“外资威胁论”就不再是今天的“狼来了”。

时评:从昆明立法保障谈如何看待舆论监督

最近,昆明市拟将保障新闻舆论监督列入地方法规,有专家认为,将“文件支持”转为“立法支持”,是“破冰之举”。由此回首舆论监督之路,不禁感慨万千。进而想到我们对舆论监督究竟该怎么看的问题,以期能进一步形成共识,为舆论监督创造良好环境。

首先,舆论监督应当纳入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制度设计。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个阳光,首先应当是一种制度环境,指的是在制度设计上要充分体现对权力的制约、协调与监督。这个监督毫无疑问应包括舆论监督。同时,舆论监督应当作为监督权的一部分,和决策权、执行权一道,进入权力结构与运行机制的制度设计,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其威力与作用。

其次,舆论监督应被摆在重要位置。温总理曾经说过:“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由于舆论监督特别是媒体的舆论监督具有其先天性的内在优势,因而舆论监督是各类监督中最有活力和魅力也更具有潜力的部分。只有充分赋予媒体舆论监督的权力,只有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权力才不会不作为、乱作为、私作为、选择性作为和恣意妄为。

其三,舆论监督也是主旋律。一味的称颂只会让被称颂的人陶醉,身处危境、困境而不自知。对危险、矛盾、问题的视而不见,当驼鸟,只会坐等社会情绪发酵,等来的不会是社会的和谐稳定,反而是不和谐不稳定。惟有无处不在的眼神和声音,在睽视、在提醒、在提防、在瞭望,我们才能避过航行途中的险滩暗礁,风正气顺一帆悬。因而,主旋律,应当既包括报道真、善、美,也揭露假、恶、丑。对前者的崇尚和对后者的鞭挞,有机统一于社会的主旋律。二者的相互作用、协调、配合,才会形成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气度,凝聚一种力量,成为主流、主导,达致和谐、和美。对真善美的弘扬会激励人向上,对假恶丑的批评会迫使人向上,这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也是社会进步的辩证法。

其四,只有敢于进行舆论监督的媒体才更有公信力和影响力。在互联网、手机等新技术条件下,一个地理位置上极为偏僻的地方发生的一件事,只要其本身具有足够的社会关注度,要不了多久,地球人都会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主流媒体如果对一些不正常的现象、问题不揭露,对一些事件背后的隐性矛盾不分析,公众就不太会信任你,最终还会离开你。不断失去读者,主流媒体就会逐渐边缘化。而这,将直接导致党和政府的主张、意图、决策等不能有效地传递。

●企业改制重组必须维护职工权益

新华网北京8月14日电(记者王敏)中华全国总工会14日发出《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这对于当前的企业改制重组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只有充分尊重职工、紧紧依靠职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改制重组才能顺利推进。

受金融危机影响,伴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企业改制重组愈加频繁。许多企业通过改制重组获得改革发展的动力,重新焕发生机。但值得关注的是,一些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忽视职工民主权利,企业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在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甚至在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实施,结果事倍功半,甚至事与愿违。

企业改制固然是经济行为,但操作者、执行者、受益或受损者都是具体的人,有时上万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成千没有广大职工的充分理解和积极支持,改制不可能成功。除商业秘密外,企业改制的一切事项,从企业的总资产、总负债到职工关注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裁员安置等问题,都应及时向职工公开,充分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要充分发挥企业职代会的作用,在改制重组中严格履行民主程序。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企业要依法将改制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广泛听取职工意见,保障职工各项民主权利的落实。

对改制企业而言,应更加重视工会组织的作用,让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之家”,使职工可以依托工会组织反映自身合理诉求,畅通利益沟通渠道。企业也可以通过工会对职工开展细致、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让工会真正成为联结职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与纽带。

广大职工含辛茹苦为企业发展奉献了智慧和汗水,企业改制重组必须让广大职工成为受益者。任何企业改革都应把“保障职工利益”作为首要任务,由职工全员参与重组方案协商确定。只有坚持以职工为企业之本,把职工作为企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顺利实现企业改制重组,获得新发展。

●政府信息公开不能总像“挤牙膏

湖北云梦县国土资源局在法定期限内对当地一公民马某的信息公开申请置之不理,被诉至法院后才重视起来,就马某申请的土地登记程序、收费标准等事项详细解答。此非个案。北京昌平区李某在申请镇政府公开拆迁信息遭拒后,通过诉讼维护了自己的知情权。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已一年多,在一些地方仍然磕磕绊绊。老百姓向有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吃闭门羹的情况屡见不鲜,似乎只要老百姓不紧逼,政府就不着急。

“挤牙膏”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现象说明,“衙门作风”在一些地方相当顽固。至今仍有一些

基层领导干部把政府信息公开当包袱,漠视群众的知情权,认为政府信息要不要公开、什么时候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不是要看百姓需要,而是要看政府意愿,由政府说了算,实际上当然是他们自己说了算。

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衙门作风”,摆错了政府与群众的位置,也摆错了政府意愿与法律规定的位置。政府的权力来自群众,是代表群众行使社会事务管理权,而不是替群众作主、作群众的主;政府只有依法行政的责任,没有超越法律、无视法律的权力。政府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哪些事,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从根本上讲,遵循法律规定就是尊重群众意愿。在这个问题上,各级政府干部都应当切实转变观念,摆正位置。

面对群众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各级政府都应当在“第一时间”予以重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精神依法办理。等到老百姓提起诉讼、司法程序启动后才被动地公开信息,结果只能是办了事情却落不着好。

一个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政府,必然是一个公开透明的政府。能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及时地向群众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改革高考加分制度势在必行

新华社记者王金涛、茆琛

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7日宣布,取消31名违规加分考生的高校录取资格,媒体对此事中民族成分造假行为后果的热议将因此而告一段落,但相关讨论还在继续,一个主要问题是:高考加分制度该何去何从?

高考加分制度是为了纠正高考选拔人才中“一刀切”偏差而建立的,有其合理性。但这项制度在推行过程出现了加分项目过多、弄虚作假等问题,从而对其公平性形成了冲击。今年高考前后被曝光的浙江、重庆等地加分造假事件就是明证。面对这些问题,主管部门应该顺势而为,通过改革完善高考加分制度,从根本上杜绝造假事件,维护高考的公平性。

改革高考加分制度,首先应当精简加分项目,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争议较大、监管难度大的加分项目,应该有“壮士断腕”的魄力和勇气。从浙江省航模生加分造假一事不难看出,这样的加分门槛偏低,市场化组织的参与也使此类特长培训成了“富人的专利”。再比如,北京大学去年录取的24名重庆考生中,有17人为加分考生,其中13人凭借“二级运动员”加分,4人凭借少数民族成分加分。而在一些地方,花钱就能买到“二级运动员”证书。对这类加分项目,即使要保留,也应严格审批程序,控制规模。

健全监督机制、增加透明度,也是改革高考加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公平来自公开,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高考加分造假现象严重,与决策、执行不公开有直接关系。造假事件曝光后有关地方加强了加分公示,但公示制度还很不完善,对造假责任人的处理也存在模糊地带。如何在这方面切实改进,是主管部门应当尽快解决的问题。

要杜绝高考加分造假行为,社会监督不可缺少。重庆31名民族成分造假考生被查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事件中,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始终对查处不积极,执行政策不彻底,在舆论持续不断的压力下,事件处理才向正确方向发展。由此看来,在民意表达渠道越来越通畅的今天,任何部门都应以科学、客观、虚心的态度对待民意诉求和社会监督,一意孤行或模棱两可,都很难蒙混过关。

●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才能可持续发展

“2009中国工业经济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26日在京举行,19家经过“精挑细选”的企业和协会发布了自己的社会责任报告。这是国内首次集中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表明履行社会责任已逐步成为我国工业企业和行业的自觉行动。

当前,我国经济结构尚不合理,增长方式仍较粗放,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大,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突出。这些都要求企业在发展生产经营的同时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提高发展质量,注重社会效益。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当务之急是促进就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市场需求下降,一些企业开工不足甚至停产,出现减薪裁员,部分农民工不得不下岗返乡,今年又将有610万名大学生

进入就业市场,形势严峻。

越是困难的时候,越是凝聚人心的好时机。骨干企业、龙头企业可以借此机会深挖潜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也可以妥善安排职工培训,为下一步发展做好人才储备。世界上历次经济危机都证明,不轻易牺牲员工利益的企业更有生命力,更能早日从危机中复苏。我国一些履行社会责任较好的纺织企业,春节后返工率高达110%,员工干劲足,忠诚度高,为企业长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安全生产、诚信经营是底线。现代社会有法律和道德规范,任何企业都不能逾越规范底线。不顾职工和消费者利益,片面追求利润的企业,可能得一时之利,但不可能有大的发展。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对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外依法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企业才能有竞争力。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长期任务。有限的能源资源、脆弱的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更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是企业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唯有注重技术改造和创新,降低能耗物耗,减少污染排放,加强产品回收利用和可再生资源开发,企业才能与自然、社会协调发展。

第二编人民时评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驾车者该如何尊重生命

一些恶性交通肇事者对公民生命权的漠视,深深刺痛了公众的神经,挑战着社会的底线和人们的良知

最近,浙江杭州和江苏南京的两起车祸,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前者导致了一名风华正茂年轻人的死亡,后者则造成无辜市民5死4伤的悲惨后果。

7月15日,随着杭州“5·7”车祸肇事者被起诉,以及南京“6·30”车祸肇事者被批捕,人们对这两起车祸的关注再度升温:同样是飙车致人死亡,为什么南京“6·30”车祸肇事司机被批捕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杭州肇事司机被公诉的罪名则是交通肇事罪?

应该说,社会高度关注这两起车祸的背后,是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诉求。而对肇事者“该当何罪”、如何量刑等相关法律问题的讨论以及意见表达,则反映出人们权利意识的觉醒和法治意识的增强。

司机驾驶车辆上路,就意味着进入了公共空间。相对于“弱势”的行人,其驾驶如果违规操作,就可能会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带来威胁。每一个驾驶者,都应该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在两起案件中,酒后驾车、严重超速乃至在闹市区飙车,这些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是完全可以预见的,但上述案件中的当事人却都采取了放任自己行为的态度。

从媒体报道来看,两起车祸惨案中,被害人被撞身亡完全属于飞来横祸。肇事者的行为,表面看是对相关交通法规的公然违反,但杭州那个司机无动于衷的表情、他的朋友们在现场的说笑、南京那个司机连撞9人后打算逃逸的行为,却暴露出对于他人生命权利和尊严的巨大漠视。

正是上述种种漠视深深刺痛了公众的神经,挑战着社会的底线和人们的良知。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基本权利,对公民生命权的尊重程度和保障水平,折射出一个社会的法治水平和文明程度。在法治社会,一切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都必须首先紧紧围绕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展开。

近年来,酒后驾车、严重超速乃至在闹市区飙车的事时有耳闻,而其对受害者以及社会带来的伤痛更是久久难以愈合。当这种漠视和伤害演化成某种普遍性的社会现象,刺痛公众神经、引发社会不满时,它直接考验的,是我们的执法部门和立法、司法机关。比如,对酒后驾车,是否存在量刑过轻?对于飙车行为,如果等到交通事故发生后才能处罚,是否会让一些人心存侥幸?

毕竟,立法和司法的目的在于预防和减少犯罪,而不是事后惩罚。如何正确看待并积极回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于法治的新需求、新期待,是所有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的重要使命。

●人民日报:酒驾者为何敢上路

人们无法从车窗外分辨出哪个驾车者是酒驾司机,但各地屡屡传出的酒驾伤人消息,不得不

令每一位出行者心怀恐惧。

酒驾危险本是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酒驾威胁行人的出行安全,威胁司机的驾驶安全,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平安幸福。一起酒驾肇事惨案,如果撞死的是孩子,断送的将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如果死亡者是成年人则可能造成一个家庭丧失了“顶梁柱”。有数据显示,北京今年因酒后驾车已酿成81起死亡事故,其中,醉酒开车死亡86人,酒后开车死亡11人。

日常生活中潜伏着这样一群会开车、有车开的人,他们明明知道喝酒驾车将被公众指责,一旦被查出将被罚款、扣分;如果肇事还将面临判刑坐牢的危险……但让人悲哀的是,面对着血淋淋的酒后肇事惨案,这个群体并没有缩小的迹象。

酒驾者为何敢上路?原因有三:

一是公众教育缺失,交通安全意识培养不到位。有媒体报道,不少驾车者在暗访中自信地宣称饮酒不会影响自己的“车技”、“只要意识清醒,开车不会出事”。这种侥幸心理从何而来?纵观酒驾前后涉及的方方面面,不论是作为消费场所的酒吧、饭店,还是作为消费者的驾车者、坐车者,对酒驾无一不是抱有“无所谓”的态度。显然,我们的社会尚未形成“酒后不驾车”的氛围。而这种安全意识的培养,应该是从学校,包括大学、中学、小学,甚至幼儿园做起的。国外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二是社会公德缺失。尽管交警部门几乎天天严查酒后驾车,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些饭店甚至推出“提醒”服务——安排专人在饭店周边路口查看是否有交警执法,并提醒饮酒后的驾驶员逐一避开周边易被临检的线路。媒体曝光的酒驾肇事案中,很多肇事车辆已有多次交通违章记录。但一些酒驾者仍然抱着“钱能摆平一切”、“出事后能搞定”的心理不放,不但反映了自身缺乏起码的道德意识,也反映了整个社会公德的共同缺失。

三是违法成本低,法律对酒驾者惩治力度不够。各个城市路口成千上万,即便交警夜夜查、日日检,酒驾被查的几率仍然很低。原因是“交警警力有限,检查通常集中在热闹路口、高架路口,走小路可以避检”。目前,我国对酒驾等违法行为规定的最重处罚为治安拘留15天、罚款1500元、扣证6个月和记12分。只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才会被追究刑责。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城市扩张,经济提速。每年流入市场的新车数量剧增,驾驶车辆的人也越来越多,据统计,全国1.3亿人有驾驶执照。人、车、道路之间越来越紧张的关系,正对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形成新的挑战和制约。这不但提醒我们,提高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已刻不容缓,还呼唤着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树立全体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及尊重他人、尊重生命的意识是多么的迫在眉睫。

严查严管为何仍有人“顶风酒驾”

根据公安部的部署,自8月15日起在全国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然而令人吃惊的是,在交警部门的严查严管态势下,一周来仍有不少人“顶风作案”。统计数字显示,至20日8时,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1696起,醉酒驾驶1637起,因酒后驾车造成的恶性交通肇事案仍有发生。(8月23日新华网)

为什么在如此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不少人“顶风作案”、甚至因酒驾造成的恶性交通肇事案时有发生?我看诚然有警方加大查处力度使得受查处者数量增多和相关处罚宽松成本较低形不成足够威慑力之外,一个不容忽视、也是突出的因素还是相关的查处信息不够透明,对受查处者的社会曝光力度过于软弱,最终导致了酒后驾驶的反弹。

许多人都注意到了这样一则新闻:番禺榄核镇纪委书记梁某19日晚上因醉驾超标3倍被交警逮个正着,但其当晚竟被有关领导“领”回了家,次日傍晚才在媒体报道的压力下被拘留。令人忧虑的是,梁某成为经媒体曝光的广州被查处的醉驾公务员第一人,但事实上醉酒驾驶被查处的公务员中梁某并不是第一人,其他公务员“幸运地”没有被曝光又不见被抄告,这不正说明了由于相关信息的不够公开透明结果导致了一批特殊人群“被超度”了吗?

很显然,能够被媒体曝光的酒驾者毕竟有限,作为严查严管的交警部门也不该依赖媒体曝光来加大的自己工作力度,主动将被查处酒驾者的信息公之于众,可以说越早越利好,越快越主

动。既可以通过自己内部的“上网机制”,敦促所有执法人员在查处相关人员时于第一时间上传违法者的姓名、违法记录,又可以通过公开的网站公布出来,即便是同步公开可能造成的错误,也可以通过随时更正得到群众的理解。同时,不妨限定一个时段,最多不超过一周向社会公开曝光所有被查处者的违法记录和处罚结果。对于公职人员更应体现“曝光优先”原则,绝不能网开一面放纵其逃脱社会监督。

形成长效的社会曝光制度,一方面可以极大地减轻交警部门的压力,迅速地堵住说情风的干扰,还可以起到“累积监督”作用,因为一年中如有两次醉驾的除拘留罚款外,便要吊销驾照,这样的公示无疑是堵住了内部“调整”的漏洞,使得酒驾查处面前人人平等越加体现;另一方面则是最佳的宣传教育方式。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许多醉驾者并不在乎“赔点钱蹲几天监”,但一旦向社会公开也就等于将之推上道德审判台,其社会信用度必然受损,其他人也会从中考量醉酒驾车的社会信用成本,进而审慎地对待自己的酒后驾车行为。

令人可喜的是,从8月5日开始,杭州市交警部门已经开始将酒后驾车人员的姓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值得在全国各地的交警部门适用推广。从综合作用来看,这样的公开曝光根本上还是有助于社会监督,严查并公示酒后驾驶的坚持不懈,必然会让酒后驾车者无处遁形,即便是通过说情或者逃脱了处罚和公示者,也可能在公众有效监督之下难以藏身。只有对这些没有社会公德者做到充分曝光,让他们抬不起头来,同时规范警方执法行为,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这场全国行动才会更加有力有威有为。(周稀银)原题:加大社会曝光让酒驾无处遁形 人民日报:政府不应和媒体玩“躲猫猫”、捉迷藏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如何对待媒体、如何回应民意,是各级领导干部不能回避的敏感问题。在这方面我们有很多好的经验,也有不少深刻教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事件真相,就会赢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相反,处理不及时,信息不公开,就容易错过舆论引导的最好时机,陷入被动局面。

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有的政府部门应对失据,扯皮推诿,不但不利于解决问题,反而会越“捂”越乱、越描越黑。面对公众和媒体的关注,有的地方与媒体“躲猫猫”,希冀避过风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有人认为媒体是在帮倒忙,添乱,不仅不配合媒体采访,反而在路上设卡堵截记者,到旅馆查房驱赶记者,影响十分恶劣。在三鹿集团“毒奶粉”事件中,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报道、追查,不知道还有多少儿童会受到毒害,不知道黑幕还会“捂”多久。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得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公平、公正,其重要标志就是记者能否自由采访,媒体能否参与调查,能否及时刊播消息、发表评论。从这个意义上说,新闻媒体不但不是“麻烦制造者”,反而是政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不可或缺的好帮手。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又不期而至,一些矛盾和问题就会以各种形式凸显出来,甚至以突发公共事件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与媒体和公众沟通的通畅渠道,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满足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社考察时强调,新闻媒体要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时效性,增加透明度,牢牢掌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因此,各级政府部门要适应时代要求,重视民意,善待媒体,配合记者做好重大问题、敏感问题和热点问题的解疑释惑工作,做好公共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适应信息公开化的要求。

突发公共事件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和危机性的特点,因此,公众的信息需求比平时更为急迫。作为信息资源的拥有者,政府部门应该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及时向媒体和公众披露和报告真实情况,积极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相反,如果政府部门漠视群众的信息需求,让公众置身于深不可测的信息“黑箱”,就给谣言的传播、扩散留下了可乘之机。诸多事例充分说明,政府部门信息发布缺位,群众就容易被不明确、不真实的信息所煽动、误导,容易诱发更大的群体事件,破坏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报道突发公共事件,是耳目的任务、喉舌的责任,是与党和人民的利益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

门主动和善于与媒体打交道,交朋友,这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党性的体现。在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问题上,再也不要和媒体玩“躲猫猫”、捉迷藏之类的游戏了。 (余清楚)

●人民日报:由石首事件看政府如何应对群体事件

近日,湖北石首市一名酒店青年厨师的命案,在种种传言的发酵下酿成冲突。与此前发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相比,石首的局面更为复杂,但背景似曾相识。

今年两会期间,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总结瓮安事件时说,瓮安事件发生之初,网上有许多谣言。但是通过媒体披露事件真相后,群众的质疑得到了回应。坚持信息透明是迅速平息瓮安事件的最重要原因。他还强调,主要领导干部第一时间到群众中间倾听群众呼声,并借助舆论监督、启动干部问责制,才能平息事态。

石首案的起因同样是一起非正常死亡案,面对诸多疑问,警方的解释未能成功说服死者家属和公众。在长达约80个小时内,一方面是政府的新闻发布语焉不详;一方面是网友借助非正式媒体发布信息、探寻真相。据不完全统计,在这段时间里,体现政府立场的新闻稿只有3篇;而一网站的贴吧中就出现了近500个相关主帖,在一些播客网站,出现了不止一段网友用手机拍摄的视频。

石首案再次提醒有关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如何妥善应对当今社会信息传播和意见表达多渠道、互动性的新局面。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传统媒体如报纸、电视台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近年来政府上网和党报新闻网站建设也取得长足进步,但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依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渠道,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有个形象的比喻,就是每个人面前都有一个麦克风。这对舆论引导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突发事件,政府和主流新闻媒体仅仅发布信息还不够,还必须迅速了解和把握网上各种新型信息载体的脉搏,迅速回应公众疑问,这需要政府尤其是宣传部门具有快捷准确的舆情搜集和研判能力。如果在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上缺席、失语、妄语,甚至想要遏制网上的“众声喧哗”,则既不能缓和事态、化解矛盾,也不符合十七大提出的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精神。

在互联网、移动通信支撑的社会多元表达平台上,政府发声和舆论引导需要比过去更高更强的能力。在这方面我们有过成功的经验,汶川地震紧急救援时期,政府一天一场、有时是好几场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放开新闻报道,互联网、手机、无线电、卫星通讯等新技术传播媒介也各显神通,保障了灾情和救灾工作的高度透明。信息开放的结果极大地振奋了民族精神,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也提高了政府的威望,加深了政府和人民的血肉联系。

信息透明有助于提升政府的公信力,这是汶川经验的启示。在中国社会转型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调整,各级政府理应发挥作用,促进社会各阶层意见和利益的均衡表达与顺畅沟通,促进干群之间的对话沟通,随时注意倾听民意、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陆侠)

●人民日报文化观察:高考加分何去何从

6月29日,重庆市巫山县召开县委常委会,决定对3名参与何川洋更改民族成份、骗取高考加分事件的干部分别予以免职或停职处理。至此,备受关注的重庆高考文科状元民族成份造假事件有了初步处理结论。

从汉族变成土家族,父亲承认身份造假,但称儿子并不知情

6月初,媒体曝出“重庆市巴蜀中学部分高考考生的少数民族成份造假”,随后成立的重庆市联合调查组表示,将对市直属7所重点中学具有少数民族加分资格的238名学生进行全面调查。6月22日,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该市有31名考生为获得高考加分,更改民族成份,将户籍迁入少数民族聚居地。不过,这31名学生的身份、学生家长是否任职于政府部门,又是通过何种渠道更改的民族成份,调查组并未透露。

6月24日,高考成绩公布,人们发现,就读于南开中学的何川洋成为今年重庆市文科状元。很快,又一条消息传出,何川洋土家族的民族成份属于造假;同时被披露的还有,何川洋的父母均在巫山县政府部门工作,父亲何业大任巫山县招办主任,母亲卢林琼为巫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在何川洋的志愿表上,填报的是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6月27日至28日,巫山县纪委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查,2006年上半年,在县招生办工作的何业大找到时任巫山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巫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的万民强,请他帮忙更改何川洋民族身份。卢林琼知道此事。何业大的妹妹何业清办理了所需资料,并于2006年7月12日将以上资料及申请书交到万民强手中。万民强没有按照《重庆市实施〈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办法》查看何业大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未进行严格审查,于2006年7月12日在何川洋的“民族身份更改申请审批表”上签注“同意报批”的意见,并报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进行审批。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于2006年10月9日批准申请,并发放了更改证明书。何业清凭更改证明书到公安机关办理了民族身份更改手续。

而在调查结果分布前,何业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儿子的民族成份造假,但反复申明,“更改民族成份这个事,跟娃儿一点关系都没有。”儿子的民族成份是其妹何业青改的,“那时我还是县招办的一名办事员,总出差,妻子也不在,我就把妹妹叫来帮我带娃儿。”

鉴于万民强、何业大、卢林琼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规定,巫山县纪委经研究并报县委同意,29日作出处理决定:对现任巫山县科协党组书记、主席的万民强,巫山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何业大作出免职处理;对现任巫山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的卢林琼予以停职。

31名更改民族成份考生中,有19名来自巫山,当地干部称另有隐情

6月27日,巫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贴出一条“关于网上反映涉及巫山考生民族身份问题的说明”,称巫山已“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由纪检、监察、公安、民宗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并表示,经调查核实若发现与其民族身份不合的,将宣布其少数民族身份无效,并坚决取消其加分资格。对涉及违规更改考生民族身份的直接责任人,将在调查核实后,进行严肃处理。

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要更改民族成份,须“报经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审批”。在巫山,更改民族成份的审批权属于巫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因此,巫山县纪委书记沈承平表示,“县纪委的纠风办将主要调查巫山县民宗局。”

有知情人称,在重庆市查出的31名更改民族成份的考生中,有19名来自巫山。沈承平与何业大都承认了此点,但表示学生家长身份并未确认,并且这19个人并不是在巫山报的名。

为什么巫山会占到如此大的比重?沈承平解释说:“巫山有个客观情况,根据渝府〔2002〕230号文件,重庆市政府同意撤销巫山县邓家乡、红椿乡,设立邓家土家族乡和红椿土家族乡。撤乡时,有些老百姓不想当少数民族,就报自己是汉族,后来看到少数民族有加分等优惠政策,又想变回来。所以这里面,可能有些人的民族成份发生了变化。”

何业大说他们家也属于这种情况,“当年让我的父母报民族,他们都报了汉族,但是其实他们也包头巾,背背篓,完全具备土家族的特征。”至于父母到底是哪个民族,何业大称不能确定。

教育部称对高考违规作假行为决不姑息,北京大学表示正进一步关注事态发展

在“百度重庆南开中学吧”里,有人贴出了何川洋的高考成绩:语文121,数学145,外语131,文综262,总分659。据何川洋称,他已与北大重庆招生组签下了预录取的协议。记者致电北大重庆招生组求证,一名冯姓老师称“不清楚此事”。

6月28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于高考违规作假行为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不久前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的通知》:“公民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亲或母亲的民族成份确定。父母双方均不属少数民族成份的,本人不得变更为少数民族成份。考生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报名时填写的民族成份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这位负责人表示,各级民族、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切实维护民族政策的严肃性。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考生民族成份确认工作明确到部门,落实到人员,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玩忽职守,违规将考生汉族成份变更为少数民族成份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一天,北大招生办公室主任刘明利表示,北大将坚决拥护教育部的政策,支持重庆市招办

的决定,绝不姑息错误的行为。“目前,北大招生办正进一步关注事态的发展,慎重对待每一位考生,力求不姑息、不冤枉,以此教育学生健康成才。”

人民日报评论:高考加分如何才能更加公平

近年来,围绕一些高考加分标准,引发了诸多热议。有些加分政策缺乏刚性的标准,留下较大的寻租空间;有些地方的加分标准,演变成了一种特殊的奖励政策;还有些加分项目,则演变成少数人的游戏……

怎么保证高考加分制度的健康、完善,从而保证高考制度的公平公正呢?记者展开了调查。

说起高考加分,最为学校、家长和考生关注的就是加分标准,即加分的项目、分值和适用范围。换句话说就是:什么样的人群,达到什么样的条件应该加分、应该加多少分合适。那么,当下,教育部和各省区市制定的高考加分标准是否符合公众心目中的公平公正的要求?记者展开了调查。

模糊标准惹争议加分异化需警惕

北京市海淀区教科所所长吴颖慧认为,比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缺乏刚性标准的加分政策,往往留下了较大的寻租空间,其合理性和操作方式都需要进一步论证。

这一论断和许多家长不谋而合。他们认为这些项目弹性较大,操作过程中很难用刚性的标准去衡量,老师的影响力、孩子的人缘甚至掌握较多社会资源的家长的人脉等因素会起到很大作用。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有些地方的加分标准,则演变成了一种特殊的奖励政策。比如,在一些地方高考中出现的海归子女加分、金融高管人才子女加分、博士子女加分、纳税大户子女加分、招商引资加分等。有专家认为,这是加分制度的一种异化。

还有一些加分项目,本身并无不妥,却在一定程度上被扭曲了。

记者在山东、重庆、浙江等地部分高中采访时发现,奥数等特长班学生选修率最高,因为获奖者可在高考中获得保送或加分的宝贵机会,也有一些学校培养学生的科技发明、创新能力,目的就是瞄准科技创新大赛,以获加分。一些教育界人士认为,对学生创新能力、艺术专长等特殊才能的培养是一个慢功夫,最好别那么急功近利,不然,对社会和学生都没有好处。

还有些加分项目,则演变成了一部分人的游戏。拿航模来说,相关培训往往需要1万多元的费用,这对于家境一般的孩子,尤其是农村考生来说,是一笔不小的钱,久而久之,这种加分政策难免会成为“有钱人的游戏”,这无疑会损害社会公平。

加分标准待细化只减不增是趋势

针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对策。对比教育部颁布的2000年和2009年的加分政策,可以看出,10年前后,教育部公示的加分项目由未明确加分额度发展到明确加分额度和最高加分限度,由未要求面向社会公示发展到明确要求向社会公示,由相对粗线条发展到逐步细化。

比如,2000年规定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含省级)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单学科竞赛优胜者”,到2009年,笼统的奖项、竞赛已经细化为非常具体、明确的项目: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等。

以2009年许多省区市的加分政策为例,“只减不增”似乎已成为一种趋势。

重庆市下调高考加分的力度较大。该市教委一位负责人表示,“总的原则是,加分越少越好,范围越窄越好,尽量减少通过不当加分造成的不公平,减少钻空子现象。”重庆市规定,自2009年起,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2011年起,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等等。

吉林省将七项原照顾加10分的项目调整为5分,三项原照顾加15分的项目调整为8分。广东省在2009年也进一步规范了体育尖子生加分政策,从原来的50分和20分两个档次调整为20分一个档次。

此外,江西、湖北、江苏等省前几年取消了省级优秀学生保送或加分的政策。浙江省2008年取消了优秀学生干部的高考加分政策,原因在于“这一项目加分标准过于模糊,受益者大多为领导干部的子女”。

目前,针对“什么样的项目可以设置,分值怎么确定,测试标准是什么”仍然是教育部进一步规范和管理的刚性要求。不久前,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姜钢就表示,教育部将进一步与有关部门沟通,摸清情况,加强管理,通过高考加分政策,使真正学有所长的学生可以施展才华,实现全面发展。

高考事关千万家加分政策要公平

教育界人士认为,仅仅是缩减范围、细化标准,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问题的关键,恐怕还在于政策制定过程及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专家王学辉认为,必须通过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公开透明等途径,完善高考加分制度,真正杜绝金钱、权力购买及交换教育机会的行为。

公开透明的公示制度是群众有效监督的前提。浙江省2009年采取高考加分学校和省招考机构两级公示、省级测试的方法,将一批企图弄虚作假的“南郭先生”拒之门外。刚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浙江省2009年申请高考加分的4998名考生中,有483人未获得加分资格。

“高考事关千家万户,如何取消变质的加分项目、保留大多数人认可的项目?有关部门可以考虑举行高考加分项目听证会,邀请学生、家长、老师、学者和媒体等参与讨论,使这一政策更加合理、公开、透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说。

此外,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洪成文教授表示,要认真研究高考特殊加分的最终裁判权的问题。

第三编半月评论

●关键是要转换发展思路

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不降反升0.8个百分点。而在能源储量方面,我国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可采年限分别只有80年、15年和30年,这三者的世界平均水平分别是230年、45年和61年。

一方面是浪费惊人,一方面是资源短缺。如何破解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

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转变各级政府的思想偏差,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我国节能严峻形势的形成,有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原因,但首先是思想认识方面的主观因素。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节能的认识还有很大差距,对节能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

用上工业大项目推动高速增长,是一些地方的习惯性选择,对经济增长指标层层攀比,对约束性的节能目标却空谈应付;有的认为抓节能投入高,见效慢,费力不讨好,难显政绩;有的认为这是将来的事,眼下还是“增长”来得实惠;还有的认为节能应是市场行为,政府不该介入……

在节约能源工作方面,各级政府长期存在“重宣传、轻落实,重开采、轻管理,重处罚、轻整改”的“三重三轻”现象,并集中表现为“体制不适应、政策不配套、结构不合理、技术支撑不到位、法制不完善”等主要问题。如此,控制能耗的硬指标往往会变成软指标、高门槛会变成低门槛、重要性会变成次要性。

各级领导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切实按照中央的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

——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要求我们科学认识并顺应客观规律。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化急速推进,以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能源的需求注定是急遽、大量增长的。这是一个长期的、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节约能源,不能一味限制能源消费,而应化被动为主动,提高对能源战略意义的认识,探索我国能源战略的模式。

“十一五”节能目标要求5年内单位GDP能耗下降20%,意味着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十五”末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十一五”末的0.98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和统计口径),任务极其艰巨。

节约能源是我国重要的发展战略,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我国能

否建成现代化,也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必须认识到,节能降耗是一场持久战,必须进行一场深刻的改革,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节能,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又快又好地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而“又快又好”的重要体现就是在保持较高经济增长的同时,把过高的资源能源消耗降下来。目前这种高耗能、高污染、高浪费、低效益的发展模式,这种“竭泽而渔”的发展已难以为继。如果长此以往,我们只是得到了一大堆经济增长的数字,而不得不面对高能耗带来的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这和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将背道而驰。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行结构调整,是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的基本环节。能耗居高不下,反映了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艰巨性。结构调整没有到“伤筋动骨”的程度,必然加大降低能耗的难度。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不降反升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产业结构调整缓慢,能耗低的第三产业增速仍慢于工业,而能耗高的重工业占工业的比重又有所上升。让GDP变绿、让产业变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惟一选择。

——节能,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建立节约型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要有正确的政绩观,需要切实从根本上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节约型社会不是由市场自然形成的。市场很难全面反映节能的真正价值,很难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在世界上能源资源也从来不是完全靠市场配置的。实践表明,节约型社会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由政府主导、法律强制和社会参与共同形成的。

节能是国家发展战略。要完善政府节能管理、监督和服务体系,形成统一负责、分工协作的节能管理体制。明确国家鼓励节能的经济政策和具体措施,建立“谁节能,谁受益”的机制。将节能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为实现国家节能目标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保障。

具体而言,要建立以节能为导向的财税价格政策体系,建立以节能为导向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节能目标责任制、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建立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降低政府机构和建筑领域的能耗,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尽快修订有关法律,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

正视官德缺失之痛

即将于9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问题。干部的作风问题是党建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建的一项长期任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加大对官员道德修养的教育、培训、约束力度,使其真正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做人要讲道德,做官要讲官德。对领导干部而言,道德门槛应该比普通百姓更高一些。然而,时下一些为官者的行为举止,不仅脱离了官德的水准,而且连做人的道德底线也屡屡突破。官德缺失之痛,在撕扯着公众敏感神经的同时,也在考验着执政党如何解决这一难题的勇气和智慧。

官德与官相连,官与权相连。所以,官德的核心,就是如何用权的问题,就是权为谁用的问题。权为谁用?作为官员肯定能张口就来。然而现实又是怎样呢?

抛却我们习以为常的“权为己用”的贪污腐败案不说,请看看某些失德官员的言行:近年来披露的案件一再证明,玩弄女性已经成为堕落者的一种生存状态,贪官们不以为耻,反而把情人的姿色和数量当做炫耀的资本;原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猥亵11岁女孩,还大骂群众“算个屁”,“你知道我是谁吗?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面对陷入尘肺病痛苦之中的农民工,某些官员面无表情,推三阻四,不理不睬。无奈之下,病人只好“开胸验肺”。古人云: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而如今,某些“父母官”的心肠却比石头还硬,有人将之称为官场“心硬化”。

我国是一个具有德治传统的国家,官德建设作为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受到重视和强调。《论语》中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荀子》中说,“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领导干部的道德行为具有放大效应和示范效应,一言一行都受人关注,一举一动都有导向作用。

历史事实也告诉我们,官德建设始终与政权安乱、国运兴衰、百姓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官德兴,政权安,国运旺,百姓幸福;官德衰,政权乱,国消亡,百姓遭殃。

官德的基础是信仰的确立。一个随时准备用生命去殉共产主义信仰的党员领导干部,必定能够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必定能够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相反,一个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为处世哲学的领导干部,也必定视民众为草芥,视公利为私利,专权跋扈、践踏法纪,最终官德尽丧,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常见这样的现象:一些领导干部本来信仰缺失、道德败坏,却大言不惭地说什么“社会变了”,自己不变就“跟不上潮流了”;本来作风霸道、横行乡里,却巧舌如簧地说什么“如今的老百姓难管了、不听话了”,全然不把群众放在眼里;本来作风腐化、挥霍无度,却牵强附会地说什么“大环境如此,只好随波逐流”,不顾羞耻为自己的恶行开脱;本来拜金主义、私欲膨胀,却颠倒黑白地说什么“市场经济就是要开放搞活”。这些事实说明,在时代发展、社会转型和改革攻坚的大背景下,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头脑清醒、谨言慎行,坚定政治信念,坚守政治操守,绝不能随波逐流,更不能丧失基本的党性立场和道德规范。

为官之道,在于恤民;尊道贵德,在于气正。中央领导同志一再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实际上,这正是官德教育的基本内容。一个领导干部只有体恤民情,才能体察民意、集中民智,做到“以人为本”,真正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为人民谋福祉上来;只有风清气正,才能严于律己、防微杜渐,不为名利所惑,不为声色所迷。

实际生活中,不少领导干部嘴上挂着“以德治国”,但常常忽略了“治国”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自己的官德修养。“其身不正,虽令不行”。不难设想,如果依靠一个官德失范的领导干部当权理政、号令百姓,民何以堪?德才兼备是我们党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要求,但在一些地方,提拔使用干部往往看重的还是“高学历”“高智商”,却忘记了做官“德”为先的根本要求,这些年个别地方重用的“学高德寡”干部祸国殃民,就是值得记取的教训。

官德正则吏治清。眼下,各地都在认真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旨在严格监督各级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责任到位,这固然是整肃吏治的有效方法之一。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把官德教育、党风建设、政务公开、评价机制和监督体系等行之有效的干部管理方式结合起来。

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曾指出,领导干部要有敬畏历史、敬畏百姓、敬畏人生的敬畏之心。约束官员之“德”,就是让他们有所敬畏,而不是为所欲为。约束官员之“德”,不全在所谓政绩指标,而在于“公开监督”,在于“群众满意度”。干部言行是否一致,权力是否滥用,道德修养如何,是否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把“考核表”交由民意来填写。这样,官员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就不会乱来,官德缺失现象也会一天天好转起来。

扎实推进我国农村养老制度建设

从党的十七大提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要求,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政策原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中国广大农村开始破题了。这不仅对中国农民来说是一件大好事,对当代中国实现和谐发展也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我们要提高认识,倾注感情,端正态度,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定要从政治高度去认识。

老有所养是人类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社会最基本的责任之一。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大部分农民还游离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外,这种状况的存在,与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符合;与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也有很大差距。胡锦涛同志指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无论物质成果,还是精神成果,都应该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所共享,都应该满足全体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农民,占中国人口数量的绝大多数。如果广大的中国农民不能或没有实现对改革发展成果的共享,就不能说真正实现了科学发展观。

进一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缺失也会严重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固然,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的制约,由于社会人力物力的制约,农村与城市间的绝对差距不可能马上消除,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福利差别也不可能完全拉平。但作为同一个国度内的公民,农民有权利要求最起码的公平正义,政府也有责任保障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如果这一问题解决不好,不仅会严重挫伤农民支持发展、投身建设的积极性,还会引起社会的对立和冲突。

再进一步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国民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也是有正面意义

的。农村内需不振很大原因是农民为了养老防病,即使有钱也不敢花。如果我们解决了农民养老这一后顾之忧,农村内需必能从根本上得到扩张,从而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带着真感情去投入。

把中国农民纳入养老保险,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说到底是要花钱的,甚至还要花一笔不算小的钱。没有基础性的资金作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就会流于空谈。对此我们是有教训的。

其实我国并不是从现在才开始考虑农民的养老问题,早在1986年就开始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但经过十多年的筚路蓝缕,到1999年无奈地宣布中止。没有成功的原因有很多,但是主要原因是政府投入不足,完全靠农民自己缴费的积累。以当时农民的收入状况,显然不可能完全支撑起这一保障制度。

前车之鉴告诉我们,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各级政府要舍得投入。政府财政是比较紧张,尤其是目前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更是雪上加霜。即使如此,只要我们带着感情来投入,正如一位地方领导干部所言,“政府少上几个项目,少搞几个政府工程,钱就可以筹措得到”。

对中国农民带着感情去投入不是一种施舍,而是基于良心的回报。中国农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他们的辛勤耕耘保障了我国的粮食安全;中国农民是我国工业化的付出着,数十年的剪刀差贡献,使得我国进入了工业化的中期;中国农民是我国城市化的支持者,城市建设用地让农民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城市的高楼大厦又凝聚着农民工的汗水。中国农民为我们的社会做出了这么重大的贡献,我们为什么不能拿出发展中积累的部分财富为自己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撑起一张老有所养的保障之网呢?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以务实的态度去推进。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我们从农民的角度,以务实的态度把每一个环节、每一种因素都考虑充分,照顾周全,制度才能有效运转。

首先,制度设计要简便易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涉及的人数众多,数亿农民要参保缴费,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要领取养老金。制度设计要做到缴费和领取时都简便易行。比如农民流动性比较强,要允许在不同地域参保缴费;农民收入不稳定,万一不能连续缴费时要能有变通办法等。

其次,政策出台要务实。政府确定农民个人缴费率时一定要实事求是。把农民个人缴费率定低了,固然影响保障水平,但定得过高会把农民吓走,而使得保障制度成为不可能。毕竟农民目前收入还不富裕,也不稳定。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低水平是一个客观现实。从低水平起步,逐渐提高保障能力。

再次,区域模式要协同。尽管各地基础不同,情况各异,制度设计可以因地制宜,不必整齐划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毕竟是全国范围内的一项制度安排,也只有在全国范围内通行才有意义。所以各个地方在进行本地制度设计时,一定要考虑到普适性和兼容性,避免出现农民工因为保障金不能异地转移而被迫退保的现象。

深化医改为民造福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造福民生的重大决策,是深化改革的宏大工程,必将成为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紧紧围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这个根本目标,不断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探索,取得了显著成就:人均期望寿命不断增加、婴幼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不断加强等。

但是最近10多年来,由于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保障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政府投入不足等原因,导致医药费用上涨过快,“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尤其是贫困边远农村地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健康权益。

要实现医药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维护和增进群众健康。亟须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来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新一轮医改明确了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深化医改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

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我国将通过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于我国国情而设计的这一卫生制度为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明了总体方向,确定了改革的基本框架,这在我国卫生事业改革史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与此同时,新一轮医改还拟定了近期工作的“路线图”,明确了近三年的五项重点工作,并以这五项重点工作为抓手着力解决当前老百姓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减少居民个人支出比重,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保证老百姓合理规范地用上安全、有效、价廉的药物,降低群众看病的医药费用;

——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让城乡居民公平地享受妇幼保健、疫苗接种、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预防疾病,力争使群众少得病;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合理设置看病流程等。

这一系列措施的最终落脚点都是为了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

“天地之间,莫贵于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新一轮医改中特别强调深化医改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这条主线,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要让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充分体现。

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坚持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将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改善民生,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将大大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国民健康素质的提升,必将推动国家经济的增长,因为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最根本的因素是人,没有全民的健康就没有全民的小康。

在当前经济困难的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毅然决定投入8500亿元深入推进医改,这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解决老百姓切身利益问题的决心,同时也是当前我国迎战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切实之举。一方面,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将直接拉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可以消除群众对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改善群众的消费预期,增加消费,从而达到拉动经济持续增长的目的。

目前,深化医改的总体方向和近期的具体任务已经明确,改革的航船已经驶上新的航程。然而,医改的深化毕竟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的主导、全体医务人员的积极参与以及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这样才能形成推进医改的合力。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将深化医改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可操作的政策和措施,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并注意总结和积累经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注民生是根本

为了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波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成为了今年必须完成的三项重大任务,我们对其中的任何一项任务都不能掉以轻心。但有越来越多的同志在实践中自觉地把工作重心放在了保民生上,还有更多的同志从理论上呼吁所有发展都要围绕民生展开,社会群众更是从感情上对民生建设寄予了很大的希望与期待。为什么呢?因为无论是体现发展目的还是破解发展难题乃至走出经济困境,关注民生都是关键、是核心、是根本。

首先,关注民生是体现发展目的,保证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试金石。

我们承认,没有一定速度的经济增长,就没有相应的物质财富的增加和社会就业的解决,民生的保障就无从谈起;没有相对的社会稳定,就没有发展所需要的基本环境与前提条件。但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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