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款函
东莞市傲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贵公司尚有我公司2013年4月份安装的巡更设备款¥3800.00元,(大写:叁仟捌佰元)及电脑维修款¥350.00元(叁佰伍拾元),合计金额¥4150.00元(大写:肆仟壹佰伍拾元)尚未付给,请将款项汇入我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将存款回单
传给我公司(或电话通知)。货款金额及银行账号如下:
开户行中国银行东莞聚福支行户名东莞市松琦安防
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6483 5773 7505 卡号
金额肆仟壹佰伍拾元整(¥4150.00元)
手机133******** 传真0769-********
供应商签章:采购部确认:
传真:
日期:2013年04月日日期:201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