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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的分类及开户条件

银行账户的分类及开户条件
银行账户的分类及开户条件

银行账户的分类及开户条件

银行账户是各单位为办理结算和申请贷款而在银行开立的账户,银行账户是各单位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信贷以及现金收支业务的主要工具。具有反映和监督国民经济各部门经济活动的作用。凡新办的企业或公司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后,可选择离办公地点附近的银行申请开设自己的结算账户。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账户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四种。

1、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它是各独立结算单位或实行独立核算企业在银行开立的主要账户。按照规定是每一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此账户办理。

(1)开设基本存款账户的当事人应具备的资格。

①企业法人;

②企业法人内部单位核算的单位;

③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④实行财政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⑤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⑥外国驻华机构;

⑦社会团体;

⑧单位附属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⑨外地常设机构;

⑩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承包户和个人。

(2)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所需证明文件,按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①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③军队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

④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⑤驻地有关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⑥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⑦个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2、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在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情况的存款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并须提供以下的证明文件。

(1)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2)与基本存款人账户的存款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可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基本存款户的存款人同意其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3、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外地临时机构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

(2)临时经营活动需要的单位个人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出具当地有关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文4、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特定用途而开立的账户。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存款人特定的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开户银行出具相应证明可开立该账户。特定用途的资金范围包括基本建设的基金,更新改造的资金。特定用途并需要专门管理的资金。

(2)存款人须向开户银行出具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或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等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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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

定义: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是存款人的主要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性质:存款人在银行的主要存款账户,各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使用范围:存款人日常经营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定义:存款人的辅助结算账户,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通过该账 户办理。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该账户开立数量没有 限制。 (1)开立银行:只能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开立 (二)一般存款账户(2)使用范围: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3)能否支取现金:可以缴存现金,但不得支取现金。 (三)专用存款账户 定义: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下列账户如果需要支取现金,必须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4)银行对粮、棉、油收购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资金的使用负有监督义务。 (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可以支取现金。 定义: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因异地临时经 营活动需要时,可以申请开立异地临时存款账户,用于资金的收付。 (四)临时存款账户(1)使用范围: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 (2)存续期间:最长不得超过2年。 (3)能支取现金,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应出具工商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资金账户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资金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本账户、贷款账户、专项资金帐户、保证金帐户、网银支付账户等。 三、本制度所指资金账户仅为银行存款账户,主要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项存款账户。 四、公司财务部为银行账户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管理。 五、银行账户开立、撤销需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核,银行账户变更需上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 六、所有银行账户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专户专用。 第一章银行账户基本信息管理 七、公司建立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开立和使用的银行账户必须全部纳入银行账户管理信息范围。 八、公司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户名全称 2、开户银行全称 3、银行账号、币种(指人民币、美元、港币等不同币种) 4、账户类别(指基本户、一般户、外债户、资本金户和其他) 5、账户属性(指对公账户) 6、账户用途(指综合、收款、付款、其他等) 7、开户日期、账户变更日期、销户日期 8、网银U盾数量和权限 九、财务部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基本信息的建立、日常维护和管理。

十、财务部应及时收集和更新信息库的内容和记录,保证及时、全面的反映公司银行账户的真实情况。财务部应该定期对银行账户管理信息库的数据记录进行全面的核对和清理。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 十一、银行账户管理直接责任人为出纳,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十二、直接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素质,并依照本制度,正确办理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年检手续以及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本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档案。 十三、银行账户必须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开立,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 十四、公司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必须填写《银行开/销户申请表》,获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五、财务部门应保管好银行账户对应印章、网银U盾(详细请遵照《印章管理制度》,确保银行账户安全。 十六、公司银行账户主要用途分类如下: 1.基本账户为综合性账户,可用于缴税、提现、工资薪金及日常经营费用支出等; 2.一般帐户用于核算各公司经营性业务收支,专户专用; 3.专项资金帐户用于核算公司专项资金收支; 4.贷款账户用于公司对外借款、融资等; 5.资本金账户用于投资入股、验资等; 6.其他类主要用于上述以外业务。 十七、银行账户管理人员应确保账户信息安全,未经批准,严禁对外提供账户相关任何信息。 第三章银行账户开立 十八、银行账户开立实行总经理审核制。 十九、公司应按如下规定设置管理银行账户: 1.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代表公司开立银行账户,并负责对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 2.公司银行账户户名全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一致;

银行卡一类二类三类账户怎么区分

银行卡一类二类三类账户怎么区分? (2016年12月银行新规定) 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卡新规开始实施,其中包含了银行卡一类二类三类账户分类的问题,下面一起来了解清楚~ 12月1日起,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据了解,银行在现有个人银行账户基础上,将个人银行账户分为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和Ⅲ类银行账户(以下简称Ⅰ类户、Ⅱ类户、Ⅲ类户),其中Ⅱ类户和ⅲ类户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请开户。这将大大减少银行的柜面压力,促使传统银行加快转型。“我们以前在柜面开设的账户被归为Ⅰ类户,属于全功能的银行结算账户,安全等级最高,可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在此基础上,为便利存款人支付,增设了Ⅱ类、Ⅲ类户。” Ⅱ类户满足直销银行、网上理财产品等支付需求,与Ⅰ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消费支付和缴费也有限额,单日最高不超过1万元,但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限。 Ⅲ类户则主要用于快捷支付比如“闪付”“免密支付”等,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不得办理其他业务,户内余额不超过1000元。Ⅱ类、Ⅲ类户都没有实体卡片。“对Ⅱ类、Ⅲ类户限额,主要是有效控制客户资金风险。” “Ⅰ类户还是要通过柜面办理,如果通过远程视频柜员机或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开户,必须有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通过电子渠道开通ⅱ类户需要绑定一个Ⅰ类户Ⅲ类户只要转入任意金额激活即可使用。”

与Ⅰ类账户必须到柜台当面办理不同,Ⅱ类、Ⅲ类账户可以通过“绑定”Ⅰ类账户的办法在网上开设。 第一类:全功能银行结算账户 通过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提交开户申请,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身份信息的,存款人可以开立I类户,Ⅰ类户是全功能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可以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支取现金、转账、消费及缴费支付等。 第二类:可电子划账、买理财产品 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提交银行账户开户申请,银行工作人员未现场核验身份信息的,存款人仅可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Ⅱ类户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办理资金划转、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办理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 Ⅱ类户与Ⅰ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对Ⅱ类户还设置了单日支付限额10000元。 第三类:专注小额快捷、免密支付 Ⅲ类账户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业务,Ⅲ类账户设有1000元的资金限额。 Ⅲ类户与Ⅱ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不得办理其他业务。

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三类管理(图)

央行12月28日公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小额支付偏重便捷、大额支付偏重安全的思路,对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三类,每类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限额不同。Ⅰ类账户主要适用于客户小额、临时支付。为兼顾便捷性和安全性,Ⅰ类账户的交易限额相对较低,但支付机构可以通过强化客户身份验证,将Ⅰ类账户升级为Ⅱ类或Ⅲ类账户,提高交易限额 中国人民银行12月28日公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央行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小额支付偏重便捷、大额支付偏重安全 问:这次出台的办法的监管思路与主要监管措施是什么? 答:人民银行确立了坚持支付账户实名制、平衡支付业务安全与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推动支付创新的监管思路。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清晰界定支付机构定位。坚持小额便民、服务于电子商务的原则,有效隔离跨市场风险。二是坚持支付账户实名制。这也是反洗钱、反恐融资和遏制违法犯罪活动的基础。针对网络支付非面对面开户的特征,强化支付机构通过外部多渠道交叉验证识别客户身份信息的监管要求。三是兼顾支付安全与效率。本着小额支付偏重便捷、大额支付偏重安全

的管理思路,根据交易验证安全程度的不同,对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限额作出了相应安排,引导支付机构采用安全验证手段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四是突出对个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引导支付机构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健全客户损失赔付、差错争议处理等客户权益保障机制,有效降低网络支付业务风险。 五是实施分类监管推动创新。对支付机构及其相关业务实施差别化管理,引导和推动支付机构在符合基本条件和实质合规的前提下开展技术创新、流程创新和服务创新。 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有明显不同 问:管理办法中提到的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有何不同? 答:支付账户最初是支付机构为方便客户网上支付和解决电子商务交易中买卖双方信任度不高而为其开立的,与银行账户有明显不同。 一是提供账户服务的主体不同,支付账户由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主要用于电子商务交易的收付款结算。银行账户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客户开立,账户资金除了用于支付结算外,还具有保值、增值等目的。 二是账户资金余额的性质和保障机制不同。支付账户余额类似于预付费卡中的余额,是支付机构以其自身名义存放在银行,并实际由支付机构支配与控制。该余额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一旦支付机构出现经营风险或信用风险,将可

银行I,II,III类账户

银行三类账户使用方法举例 三类基本用不上,因为有微信/支付宝进行小额支付更为方便。 一类卡,积蓄全部放在一张卡里,就是大额的比如几十万以上这种,买理财定期等等大额交易。 二类卡,可以申请多张,还可以办实体卡,日常消费可以使用的,绑支付宝微信。万一被盗刷最多损失也就几千块。其实二类卡就是防盗刷的,一类卡是减少使用频率,减少大额被盗风险。 1、一类户是全功能账户,是我们熟知的借记卡,可以办理存款、转账、消费缴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支取现金等,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个人的工资收入、大额转账、银证转账,以及缴纳和支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金、公积金等业务应当通过一类户办理。 2、二类户可以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二类户还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其中二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3、三类户可以办理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三类户还可以办理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其中,三类户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日累计限额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为10万元消费和缴费支付,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10万元。 工行 按照账户类型划分,个人银行账户(不含信用卡)可分为I类账户、II类账户和III类账户。I类户是全功能银行账户,使用权限最大,具备存款、购买理财产品、转账、消费、缴费、支取现金等功能,可开立储蓄卡或活期存折;II类户是理财类账户,具备投资理财、限定金额的消费、缴费、转账、存取款(仅限实体卡)等功能,可开立储蓄卡或电子账户;III 类户是“钱包”账户,主要用于在线消费等小额支付,具备限定金额的消费、缴费、转账等功能,目前只能开立电子账户。2016年12月1日起,您在我行只能开立一个I类户,如已持有I类户,可选择办理II类实体储蓄卡,之前已开立的储蓄卡或存折会被自动识别为I类账户,仍可继续使用。如需开立电子II类账户,请您登录手机银行,选择“最爱-账户申请-申请II类账户”功能,或登录网上银行,选择“全部-银行卡.账户-账户服务-账户申请”功能办理,

企业银行账户的分类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 1、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 ◇简介: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并且在其账户内应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存款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实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 凡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同时,有些单位虽然不是法人组织,但具有独立核算资格,有自主办理资金结算的需要,包括非法人企业、外国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等,也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非独立法人公司是指未取得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只是取得的营业执照的公司。 ◇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非独立法人)开立单位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需提供的资料

◆一般存款账户 ◇简介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辅助结算账户,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通过该账户办理。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该账户开立数量没有限制。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 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的单位和组织。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都可以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非独立法人)开立单位银行一般存款账户需提供的资料 ◆专用存款账户 ◇简介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企业银行账户的分类教案资料

企业银行账户的分类

企业银行账户的分类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 1、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 ◇简介: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并且在其账户内应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存款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实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 凡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同时,有些单位虽然不是

法人组织,但具有独立核算资格,有自主办理资金结算的需要,包括非法人企业、外国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等,也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非独立法人公司是指未取得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只是取得的营业执照的公司。 ◇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非独立法人)开立单位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需提供的资料 ◆一般存款账户 ◇简介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辅助结算账户,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通过该账户办理。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该账户开立数量没有限制。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 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的单位和组织。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都可以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非独立法人)开立单位银行一般存款账户需提供的资料 ◆专用存款账户 ◇简介

个人银行账户实行分类管理

个人银行账户实行分类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25日宣布,对个人银行账户实行分类管理,分为Ⅰ类、Ⅱ类、Ⅲ类账户,不同类别的账户有不同的功能和权限。新的分类出来后,老百姓的银行账户到底该怎么用? 个人银行账户为啥要分三类? 个人银行账户看上去是件不起眼的日常小事,实际上是很重要很严肃的事情。它不仅是经济金融活动的基础,而且是打击违法犯罪的保障。 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个人经济活动的丰富多元,对个人银行账户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央行此次通知要求,银行在切实落实账户实名制的前提下,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及风险评级,审慎确定银行账户功能、支付渠道和支付限额,并进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 “这次把传统上在柜面开设的账户设为Ⅰ类账户,属于全功能的银行结算账户。在此基础上,为便利存款人支付,增设了Ⅱ类、Ⅲ类账户。”央行支付司司长谢众介绍,Ⅱ类账户满足直销银行、网上理财产品等支付需求,Ⅲ类账户主要用于快捷支付比如“闪付”“免密支付”等。 与Ⅰ类账户必须到柜台当面办理不同,Ⅱ类、Ⅲ类账户可以通过“绑定”Ⅰ类账户的办法在网上开设。 新划分三类后,原有的银行账户怎么办?记者从央行支付司了解到,对于之前的账户,银行根据开设时的材料进行分类,只要是当面开设的都会成为Ⅰ类账户。今后再开设账户,就会明确让客户选择是哪类账户。不过由于涉及到银行系统的升级,新的管理办法的完全落实可能需要一个过程。 多了两类账户该怎么用? 对于习惯了一种银行账户“包打天下”的老百姓来说,还真的要好好研究一下Ⅱ类、Ⅲ类账户怎么用。 根据人民银行新出台的规定,存款人可通过Ⅱ类账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办理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存款人可通过Ⅲ类账户办理小额消费和缴费支付。 “打个比方,Ⅰ类账户就像是老婆用的,什么金融业务都能办;Ⅱ类账户就像是自己用的,只能投资理财缴费不能取走现金;Ⅲ类账户就像是给小孩用的,只能做一些小额支付。”业内人士用这样的大白话“翻译”。

银行帐户管理办法

银行帐户管理办法 银行账户可以分为基本账户、专用账户、辅助账户三类。下文是银行帐户管理办法规定,欢迎阅读! 银行帐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帐户的开立和使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国境内开立人民币存款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以下简称存款人)以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外汇存款帐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帐户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存款帐户分为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 第四条基本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帐户。 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帐户办理。 第五条一般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帐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帐户 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开立的帐户。 存款人可以通过本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第六条临时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帐户。

存款人可以通过本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第七条专用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帐户。 第八条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银行也可以自愿选择存款人开立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存款人在银行开立或使用帐户。 第十条存款人在其帐户内应有足够资金保证支付。 第十一条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保密,维护存款人资金自主支配权,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帐户内存款。国家法 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监督项目除外。 第十二条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口许可证制度。银行对存款人开立或撤销帐户,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报。 第二章帐户设置和开户条件 第十三条下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一、企业法人: 二、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三、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四、衽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五、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六、外国驻华机构; 七、社会团体; 八、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九、外地常设机构;

银行账户的分类及开户条件

银行账户的分类及开户条件 银行账户是各单位为办理结算和申请贷款而在银行开立的账户,银行账户是各单位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信贷以及现金收支业务的主要工具。具有反映和监督国民经济各部门经济活动的作用。凡新办的企业或公司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后,可选择离办公地点附近的银行申请开设自己的结算账户。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账户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四种。 1、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它是各独立结算单位或实行独立核算企业在银行开立的主要账户。按照规定是每一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此账户办理。 (1)开设基本存款账户的当事人应具备的资格。 ①企业法人; ②企业法人内部单位核算的单位; ③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④实行财政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⑤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⑥外国驻华机构; ⑦社会团体; ⑧单位附属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⑨外地常设机构; ⑩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承包户和个人。 (2)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所需证明文件,按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①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③军队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 ④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⑤驻地有关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⑥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⑦个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2、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在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情况的存款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并须提供以下的证明文件。 (1)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2)与基本存款人账户的存款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可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基本存款户的存款人同意其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3、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资金账户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资金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本账户、贷款账户、专项资金帐户、保证金帐户、网银支付账户等。 三、本制度所指资金账户仅为银行存款账户,主要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项存款账户。 四、公司财务部为银行账户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管理。 五、银行账户开立、撤销需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核,银行账户变更需上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 六、所有银行账户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专户专用。 第一章银行账户基本信息管理 七、公司建立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开立和使用的银行账户必须全部纳入银行账户管理信息范围。 八、公司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户名全称 2、开户银行全称 3、银行账号、币种(指人民币、美元、港币等不同币种) 4、账户类别(指基本户、一般户、外债户、资本金户和其他)

5、账户属性(指对公账户) 6、账户用途(指综合、收款、付款、其他等) 7、开户日期、账户变更日期、销户日期 8、网银U盾数量和权限 九、财务部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基本信息的建立、日常维护和管理。 十、财务部应及时收集和更新信息库的内容和记录,保证及时、全面的反映公司银行账户的真实情况。财务部应该定期对银行账户管理信息库的数据记录进行全面的核对和清理。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 十一、银行账户管理直接责任人为出纳,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十二、直接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素质,并依照本制度,正确办理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年检手续以及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本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档案。 十三、银行账户必须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开立,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 十四、公司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必须填写《银行开/销户申请表》,获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五、财务部门应保管好银行账户对应印章、网银U盾(详细请遵照《印章管理制度》,确保银行账户安全。 十六、公司银行账户主要用途分类如下: 1.基本账户为综合性账户,可用于缴税、提现、工资薪金及日常经营费用支出 等; 2.一般帐户用于核算各公司经营性业务收支,专户专用;

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省直各事业、行政单位、省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各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省辖各分行、监察局、审计局: 为加强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进一步做好事业、行政单位综合预算管理工作,尽快实现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 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事业行政单位现有银行账户进行清理 各事业、行政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并将清理情况分别填列在《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自查表》(见附件一)中,本单位、开户银行、财务主管部门分别盖章后,由财务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填列在《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自查表(汇总表)》中,分别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管辖人民银 行和同级行政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各一份。 二、重新开设银行账户 各事业、行政单位按照《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开设银行账户。新开设的银行账户,由管辖人民银行重新颁发《开户许可证》,旧《开户许可证》交同级财政部门。人民

银行颁发的事业、行政单位《开户许可证》工本费,由同级财政部门解决。 三、现有账户限时全部废止 事业、行政单位应在1998年11月30日前将原账户存款余额全部划转新开设的银行账户,1998年11月30日以后原有账户全部废止。 四、违规处理 事业、行政单位在1998年11月30日以后仍使用原银行账户或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的,一经查出,将视同单位“小金库”,按国家有关规定和人民银行《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及开户行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一: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自查表; 附件二: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自查表(汇总表); 附件三: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附件三: 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为加强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进一步做好事业、行政单位综合预算管理工作,尽快实现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要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金账户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资金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本账户、贷款账户、专项资金账户、保证金账户、网银支付账户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资金账户仅为银行存款账户,主要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项存款账户。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为银行账户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管理。 第五条银行账户开立、撤销需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审核,银行账户变更需上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 第六条所有银行账户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专户专用。 第二章银行账户基本信息管理 第七条公司建立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开立和使用的银行账户必须全部纳入银行账户管理信息范围。 第八条公司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户名全称; 2、开户银行全称; 3、银行账号、币种(指人民币、美元、港币等不同币种); 4、账户类别(指基本户、一般户、外债户、资本金户和其他); 5、账户属性(指对公账户); 6、账户用途(指综合、收款、付款、其他等); 7、开户日期、账户变更日期、销户日期; 8、网银U盾数量和权限。 第九条财务部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基本信息的建立、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十条财务部应及时收集和更新信息库的内容和记录,保证及时、全面的反映公司银行账户的真实情况,应定期对银行账户管理信息库的数据记录进行全面的核对和清理。 第三章银行账户管理 第十一条银行账户管理直接责任人为出纳,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直接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素质,并依照本制度,正确办理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年检手续以及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本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档案。 第十三条银行账户必须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开立,统一管理,

账户分类

第八章账户分类 一、内容提要 账户是具有一定格式,用来序时、连续、系统地记录经济业务,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及其结果的一种工具。本章是在第六章企业主要经济业务的核算内容介绍的基础上,研究了个别经济业务核算方法,个别账户的内容、用途和结构之后,着重研究账户的分类,即从具体到一般。通过研究账户的分类,掌握各种账户的共性,探讨各账户之间的内在联系,理解各个账户在整个账户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各类账户在提供会计信息方面的规律性,以达到正确设置和运用账户的目的。每一个账户都有其特定的核算内容,只能运用于特定的经济业务核算,只能对某项经济业务的会计数据进行分类记录,只从某一个侧面来反映会计要素的变化过程及其结果,任何一个账户都有其独特的经济性质、用途和结构,一般不能用其他账户来代替。为了正确的设置和运用账户,就需要从理论上进一步认识各个账户的经济内容、用途结构及其在整个账户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了解各账户特性的基础上,了解各账户的共性和相互之间的联系,掌握各账户在提供核算指标方面的规律性,从而正确的设置和运用账户,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相应的会计信息,为此就必须研究账户分类的问题。账户分类的标志一般有:按账户的经济内容分类、按账户的用途结构分类、按账户与会计报表的关系分类。科学的进行账户分类,具有如下的作用:(一)便于设置完整的账户体系,全面的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资金运动情况;(二)便于设置会计账簿的格式;(三)便于编制会计报表。 账户按照不同的标志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 (一)账户按其经济内容的分类。账户的经济内容,是指账户所反映的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因而账户按其经济内容的分类,实质上是按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即资金运动的分类,可以分为:1.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各种资产的增减变动及其结余情况,按照资产的流动性又可以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账户如“原材料”账户,反映非流动资产的账户如“固定资产”账户;2.负债类账户——核算企业各种负债的增减变动及其结余情况的账户,按照负债的流动性又可以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账户如“短期借款”账户,反映长期负债的账户如“长期借款”账户;3.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核算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及其结余情况,按照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和构成又可以分为反映所有者原始投资的账户如“实收资本”账户,反映所有者经营积累的账户如“盈余公积”账户;4.收入类账户——核算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取得的各种经济利益的账户(注意这里的收入是广义的收入),按照收入的不同性质和内容,又可以分为反映营业收入的账户如“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非营业收入的账户如“营业外收入”账户;5.费用类账户——核算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的账户(这里的费用是指广义的费用),按照费用的不同性质和内容又可以分为反映营业费用的账户如“生产成本”账户,反映非营业费用的账户如“营业外支出”账户;6.利润类账户——核算企业利润的形成及分配情况的账户,又可以分为反映利润形成情况的账户如“本年利润”账户,反映利润分配情况的账户如“利润分配”账户。 (二)账户按其用途和结构的分类。账户的用途,是指设置和运用账户的目的是什么,通过账户记录能够提供什么核算指标。账户的结构,是指在账户中如何记录经济业务,以取得必要的核算指标。按用途和结构分类的账户体系,包括基本账户、调整账户、成本账户和损益账户四大类。基本账户包括:1.盘存账户——核算监督企业各项财产物资和货币资金(包括有价证券)的增减变动及其实有数的账户,如“银行存款”账户;2.投资权益账户——核算企业投资者投资的增减变动及其实有数的账户,如“实收资本”账户;3.结算账户——核算和监督企业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往来账款结算业务的账户,具体又可以分为债权结算账户如“应收账款”账户、债务结算账户如“应付账款”账户、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如企业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账户,而将预收款业务在“应收账款”账户中进行核算,此时“应收账款”账户就是一个债权债务结算账户;4.跨期摊配账户——核算和监督应由若干个会计期间共同负担的费用,并将这些费用摊配于各个相应的会计期间的账户,如“待摊费用”账户。调整账户包括:1.抵减账户也称备抵账户——用来抵减相关账户(被调整账户)的余额,以求得被调整账户的实际余额的账户,其调整方式是:被调整账户余额-抵减调整账户余额=被调整账户实际余额,如“累计折旧”账户;2.抵减附加账户也称备抵附加账户——既用来抵减、又用来增加被调整账户的余额,以求得被调整账户的实际余额的账户,其调整的

集团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办法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建立规范的银行账户管理体系,完善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防范财务风险和信用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项目部开设和使用的所有人民币和外币银行账户(以下简称银行账户)。 第三条银行账户的管理内容包括:银行账户信息库的管理、银行账户开户管理、银行账户变更管理、银行账户撤销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和使用中的禁止行为及奖罚规定。 第四条银行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在满足经营业务需要的前提下,实现银行账户管理上的规范化和数量上的最小化。 第五条集团财务部为银行账户管理的主管部门,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项目部银行账户实行集中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单位负责人是银行帐户管理第一责任人。集团委派财务主管是执行本办法的责任人,其执行情况将纳入委派财务主管的业务考核范围。

第二章公司银行账户信息库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建立集团银行账户管理信息库,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项目部开立和使用的银行账户必须全部纳入银行账户管理信息库的登记备案范围。 第八条公司银行账户管理信息库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户名全称(包括外币银行账户的中文和英文户名); 2、开户银行全称(包括外资银行的中文和英文名称); 3、银行账号、币种(指人民币、美元、港元等不同币种); 4、开户许可证编号; 5、账户类别(指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的分类); 6、账户用途(指公司结算户、项目结算户、保证金户、税务专户、公积金专户、证券专户等); 7、开户日期、财务印鉴公章全称、印鉴私章姓名、账户使用部门、账户销户日期、账户变更注销日期(指账户发生变更事项时,对原有账户备案记录进行注销处理的日期)、开户经办人或联系人。 第九条集团财务部负责银行账户管理信息库的建立、日常维护和动态管理。 第十条集团财务部应及时收集和更新信息库的内容和记录,使其能实时、全面地反映集团公司银行账户的真实情况。财务部应定期(每年至少一次)与有关部门共同对银行账户管理信

史上最全面第三方支付分类标准

最全的第三方支付的分类 目前,无论是学术界、产业界还是监管部门,对第三方支付的分类都不尽相同,主要的分类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央行《办法》中对第三方支付的分类; 二是根据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的主体性质进行的分类; 三是根据支付服务的不同业务属性进行的分类。 这三种分类分别是从现行监管的便利、支付业务不同属性特点出发对主流的支付业务进行分类。这其中,《办法》的分类方式是将第三方支付按业务类型划分为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这种分类方式虽然符合一般大众的认识,但分类标准前后不尽一致,不同业务分类之间有交叉,不能很好的体现完整、严谨的监管意图。而按照支付机构性质、支付业务属性进行分类则角度太狭窄,分类也比较繁杂。 (一)《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的分类 1、网络支付 《 所谓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网络支付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为支付服务提供主体,以互联网等开放网络为支付渠道,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支付接口,在商户、消费者与银行之间形成一个完整的支付服务流程,基本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网络支付业务流程示意图 Fig. 1 Business procedure of network payment model 根据网络支付服务具体业务流程的不同,网络支付,尤其是其中的互联网支付中主要存在两种模式:“支付网关模式”和“虚拟账户模式”。

其中“虚拟账户模式”还可以细分为“信用中介型虚拟账户模式”和“直付型虚拟账户模式”两种。下面是对各支付模式的详细分析。 (1)支付网关模式 支付网关模式又称为网关支付,是电子商务中使用最多的一种互联网支付服务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在网上商户和银行网关之间增加一个第三方支付网关,由第三方支付网关负责集成不同银行的网银接口,并为网上商户提供统一的支付接口和结算对账等业务服务。在这种模式下,第三方支付机构把所有银行网关(网银、电话银行)集成在了一个平台上,商户和消费者只需要使用支付机构的一个平台就可以连接多个银行网关,实现一点接入,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多种的银行卡互联网支付服务。 - 以电子商务B2C交易场景为例,支付网关模式的一般业务流程如图2所示。 图2 支付网关模式业务流程示意图 Fig2 Business procedure of payment gateway model (2)虚拟账户模式 虚拟账户型支付模式是指第三方支付机构不仅为商户提供银行支付网关的集成服务,还为客户提供了一个虚拟账户,该虚拟账户可与客户的银行账户进行绑定或者对接,客户可以从银行账户等资金源向虚拟账户中充入资金,或从

央行一类、二类、三类账户新规最全解读

央行发布《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为银行账户体系界定了清晰的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指引。中国电子银行网邀请部分银行专家对《通知》进行独家解读! 中国银行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董俊峰 2015年12月25日,央行发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新规,将原有的银行结算账户从开立渠道、功能、限额等维度分为三级,针对每一级账户体系界定了清晰的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指引。 个人理解,其核心监管理念是三个,一是加强并如何坐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有关身份核实的要求,满足合规和金融安全保障诉求;二是在网络支付场景日益丰富的情况下,给银行在线开户提供一个可操作的标准,与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体现监管对等;三是提供了代理开户的实施规范,突出了银行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人本理念。笔者想尝试从消费者、银行和监管三个角度,对此次监管新规出台后的影响做一些粗浅的个人解读。 第一,对消费者的影响:银行账户服务将更加体现普惠和人性化。

一是拓展出一类全新的银行账户,并增加了此类银行账户的开户渠道。除了银行柜台之外,消费者可以在电子渠道开立有一定功能和金额限定的银行账户。客户可以基于之前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在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第三级账户,用于限定金融的消费、缴费支付,但不能用于现金交易。 二是可以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并确定了明确的代理开户流程和规则。对于行动不便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客户,新规规定了一系列规则,可以由银行上门服务,或由授权人委托直系亲属或者法定代理人,持委托书或其他法律文本到银行代理开户。这一相对人性化的规定,大大提升了这一特定人群的金融服务需求满足程度。 三是网银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未来可能走向限定额度内免费服务的趋势。新规鼓励银行因渠道运营成本的不同,而采取财务差异化的收费策略,银行可以自行调整网银和手机银行免费服务的限额。 第二,对银行的影响:加强账户分类管理,提升客户服务体验 一是新规要求开户银行坐实银行账户开立的实名制要求。尤其是在线上开户时,检验客户身份的工具要加强交叉验证

企业账户类别

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任何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同时开立多个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单位的现金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但需在基本存款账户上登记。根据规定,只要存款人具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都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要强调的是,一般存款账户不能在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指同一营业机构)开立。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专用存款账户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存款人具有特定用途需专项管理的资金,要纳入专用存款账户使用和管理。 为体现专户存储、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专业监督的指导思想,适应新经济形势下国家对各类特定用途的资金专项管理的要求,对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的资金的明确规定如下: (1)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需要专项管理的资金,如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必须纳入专用存款账户使用和管理。 (2)具有专项投资用途的资金,如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信托基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等,为加强其使用和管理,保障投资人利益,一并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3)其他需要专设账户管理的资金,如金融机构存放同业、党团工会的组织机构经费等,也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对下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款人可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1)基本建设资金; (2)更新改造资金; (3)财政预算外资金; (4)粮、棉、油收购资金; (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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