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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的两种思潮——罗尔斯与诺齐克之比较分析

自由主义的两种思潮——罗尔斯与诺齐克之比较分析
自由主义的两种思潮——罗尔斯与诺齐克之比较分析

自由主义的两种思潮——罗尔斯与诺齐克之比较分析

伊卓琳张智博(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沈阳,110034)摘要: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自由主义挑起了古典自由主义右派与福利国家自由左派之间的政治哲学大争论,罗尔斯和诺齐克是当代自由主义的重要代表,他们之间的分歧支配了西方政治哲学的发展,确定了西方政治思想的主线。他们在思想上有着共同点,同时也存在着多种差异,本文对两者的思想进行比较分析,探讨罗尔斯与诺奇克思想的关联和分歧。

关键词:正义自由平等权利中图分类号:I206.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355(2012)09—0202—01罗尔斯与诺齐克是当代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他们就平等问题与正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罗尔斯主张,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而正义意味着平等。他认为。

所有的“社会基本善”都应该被平等的分配,除非某些不平等的分配有利于“最少受惠者”。诺齐克肯定了罗尔斯的正义首要性,不同的是,他主张正义在于权利,而权利是不可侵犯的。

一、学术立场罗尔斯和诺齐克都是以康德哲学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康德主张用先验论代替实在论与经验论,从而在更为抽象的层次上探讨人权与社会正当性的道德基础。康德对罗尔斯有这深远的影响。在罗尔斯《正义论》中,罗尔斯订立契约的出发点是主体间性,订立契约的人是理性的人。

这一点彰显了康德的印记——人是自由,平等的理性的存在物,

近代中国自由主义思潮之发展

人 文 论 坛169 INTELLIGENCE ············ ············近代中国自由主义思潮之发展 厦门大学政治学系 程丽文 摘 要:近代之后,皇权崩溃、文化危机及中产阶级的出现和成长,为提倡个性 解放和个体主义的自由主义在中国发展提供了机遇与空间。中国近代自由主义是以英美自由主义为蓝本,开始于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学说的介绍,然后逐步过渡到自由主义性质的实际活动,是一个自由主义观念在中国逐步现实化的过程。本文依时间脉络,通过中国近代自由主义发展过程的重要节点,对这一过程进行了梳理。 关键词:自由主义 中国近代政治思想 自由主义在近代中国发展成为一种社会思潮主要是由两种因素促成的,首先是中产阶级的出现和成长。自由主义者要求实施民主政治、保障个体自由、主张在政治和社会改革中采取渐进方式,这些原则与中产阶级的利益是天然一致的,这些主张正好成为了在外国资本、本国封建势力和官僚资本压迫的夹缝中生存的中产阶级的理论武器,中产阶级构成了中国自由主义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基础;其次是皇权崩溃和文化危机。皇权崩溃导致儒家价值观念的失范和权威没落,为提倡个性解放和个体主义的自由主义思想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中国近代自由主义思想的发生和传播走的是一条与西方,尤其是英国自由主义截然不同的道路。总的来说,中国近代自由主义是以英国和美国的自由主义为蓝本,首先开始于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学说的介绍,然后逐步过渡到自由主义性质的实际活动,是一个自由主义观念在中国逐步现实化的过程。因此,中国近代自由主义思想的发生和传播是外来思想本土化的过程。 一、自由主义与思想启蒙 霍布豪斯在分析早期自由主义的特征时指出:“自由主义最初是作为一种批判出现的,有时甚至是一种破坏的、革命性的批判。在长时期内,他的消极作用是主要的,它发现人类受到压迫,立志要使其获得自由。”[1]自由主义进入中国之后,无论是国民性改造思潮还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它首先扮演的仍然是破坏的角色,实质上都是知识分子运用自由主义思想对国民劣根性进行批判的思想运动。 1859-1898年的维新运动与自由主义的关系可以归结为两点[2]:(1)西方自由主义观念是作为救亡图存的工具被引进的,因此“民族自救”成为贯穿中国近代自由主义思想的内容;(2)维新运动的发展为自由主义的传播提供了机遇,与“救亡图存”观念的结合减少了自由主义为中国传统观念所接受的阻力。认同西学价值是以梁启超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家的一个十分典型的特征,在维新运动之后,他们为自由主义在中国的传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尽其所能把西学介绍给中国,二是尝试运用其中的一些原则对国民性改造等具体问题展开讨论。具体来说,1870年代兴起的重民思潮中,人们普遍认为没有新的国家就不会有新的国民,因此那个时代批判的目标主要是独断专行的君主专制制度。经过戊戌维新之后,士大夫逐渐意识到当时的国民品质还不足以为建立和运作一个新的制度提供保障.以梁启超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家认为,与西方相比,国民的劣根性在于爱国心之薄弱、独立性之柔弱、公共心之缺乏、自制力之欠缺。于是他们关注的焦点由转变政体过渡到对国民性格的塑造,指出“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无新国家。”[3] 1905年前后,中国思想界发生了一次转向。由于日俄战争的爆发以及清朝假立宪等事件的影响,拒俄、排满运动迅速发展,此后一直到辛亥革命前期,中国自由主义虽然没有完全消失,却几乎淹没在了民族主义的巨浪之中。 新文化运动时期是我国自由主义蓬勃发展的时期。自由主义在这时已不是少数先知者的呐喊,而是新文化运动倡导者们整整一代人的追求。从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发展来看,新文化时期可视为文化批判时期,积极上说是要介绍自由主义观念,消极上说则是批判中国传统观念。这一时期的自由主义表现为:政治上提倡民主,要求政治自由;思想上反对尊孔,提倡思想、信仰自由;人生观上,反对以家族和国家为本位的团体主义和国家主义,提倡以个人为本位的自由主义。这一时期自由主义的高涨不仅表现为伦理、道德革命和白话文运动,而且在教育领域也产生了回响。但是,这一时期的中国自由主义者还没有意识到西方有英国(洛克)传统和法国(卢梭)传统的区别。到了新文化运动后期,有的自由主义者产生了认同法国传统的倾向。就新文化运动中的自由主义者主动接受西方文化影响以及启蒙思想的逻辑结构构成而言,与世纪之交的国民性改造思潮的不同之处在于,国民性改造更加注重培养国民的公德心、责

诺齐克的政治思想

诺齐克的政治思想 书《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 罗尔斯是平等的自由主义者,诺齐克是极端自由主义者。 一、罗尔斯与诺齐克的共同点: 1.自由主义者 2.主张权利优先于善,反对功利主义。 3.重视维护人的权利,主张人是目的,而反对把人当成手段。 4.都以个人为基础,强调人的差别性和多样性。 5.都强调自由的优先性。 6.都求助于康德的伦理学。 二、罗尔斯与诺齐克的不同点。 1.罗尔斯主张正义在先,诺齐克主张权利在先,任何正义的命题都必须建立在权利的基础上,个人拥有权利,有些事情任何人或任何群体都不能他们做,否则会侵犯他们的权利。2.罗尔斯强调正义原则的首要性,诺齐克强调权利的首要性,个人对于自己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和神圣不可侵犯的。 3.诺齐克认为权利是道德约束、边界约束,反对权利的功利主义。 4.个人是惟一的实体,个人的生命和存在具有不可超越的价值,而社会或国家既不是实体,也不是生命。存在着不同的人,他们分享着不同的生命,从而没有任何人可以为了别人而被牺牲。 5.国家是中立的,国家只是一个手段。 6.反对契约论,赞成程序主义。 7.分配正义。 8.平等问题。 三、诺齐克要解决的三个问题 1.反驳无政府主义,证明最低限度的国家的产生是符合道德的。 2.证明最低限度的国家是功能最多的国家,比它功能更多的任何国家都是不道德,都会侵犯人的权利。 3.证明这种最低限度的国家同时也是乌托邦,拥有美好的前景。 4.看不见的手的解释,从自然状态发展为支配性的保护社国;通过禁上,形成了超低限度的国家,再通过赔偿原则,又达到了最底限度的国家。以此反对国家的再分配,以此证明国家的起源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道德性。证明国家的产生过程没有侵犯任何个人的权利。四、资格理论 1.持有的最初获得,或对无主物的获取。 2.持有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的转让。 3.对最初持有和转让中的不正义的矫正。 4.历史原则与非模式化原则。 五、乌托邦的多元性。 1.人们是有差别的。 2.所有的善不可能同时实现,但实现善的机会平等。 3.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乌托邦。

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主要特征

(二)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主要特征 尽管新自由主义分为很多学派,但是他们在理论基础上具有一致性,即他们都是强调生产自行决定需求,因此他们的理论表现出很多共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市场有效论,极力鼓吹市场调节作用的万能性 他们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完美的,可以有效地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作为连接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媒介,不仅可以把消费者的信息通过市场传递给生产者,并且生产者之间通过竞争,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他们认为市场经济是完美的资源配置方式。也因为如此,他们认为应当让市场机制主宰人类的经济活动甚至是政治经济活动。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制度也许不是尽善尽美的,但是唯一可行的制度,是人类目前最好的制度(自由并且有效率的)。因此,新自由主义坚持放任自由的政策,他们相信这样可以达到经济的协调发展。 2.强烈反对政府干预 新自由主义学者都是反凯恩斯主义者。新自由主义者认为,如果政府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运行,市场主体之间就不能正确地传达信息,必然会导致市场信息的失灵。另外,政府干预社会经济生活,更是破坏了社会成员的民主,还侵犯了社会成员的个人权利,但是他们也不是完全拒绝政府的干预,只是主张政府能够尽量减少对经济的干预,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他们认为政府的经济职责主要是提供公共物品,削减政府的社会福利开支和预算规模,减少政府债务和财政赤字,取消或放松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管制,把企业从政府中解脱出来,使得他们成为自由的经济主体。 3.大力推行私有化 他们认为私有制是市场经济调节机制的内在前提,因为只有私有制才能刺激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因此私有经济才是内在稳定的经济。他们认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对个人利益的追求,私有产权制度最适合人的自利本性,/每个人都是自己财产的最好监护人0,私有产权是最明晰的产权,因而是最有效的产权制度。因此他们主张把国有企业出卖给私有投资者,把资源尽可能地从公用部门转移到私有部门,他们认为这样做的好处可以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罗尔斯与诺齐克的正义理论异同分析

罗尔斯与诺齐克正义理论的异同分析 ——探索一种更具普适性的正义理论【摘要】:约翰·罗尔斯于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打破了政治哲学领域一个多世纪的沉寂,引发了一场关于正义问题的持续讨论,从而为政治哲学的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在这场影响深远的讨论中,罗尔斯与诺齐克两位哈佛同僚之间的论战无疑吸引了最广泛的关注。诺齐克被认为是罗尔斯的最著名的批评者。他于《正义论》出版三年后出版了自己的专著《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矛头直指罗尔斯所构建的“作为公平的正义”。本文立足于罗尔斯与诺齐克二者的基本正义理论,就其中主要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对二者理论的若干方面提出疑问,旨在探索一种更具普适性的,或者说对中国更加有借鉴意义的整合性正义理论。 A Study on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John Rawls and Robert Nozick’ s Theory of Justice ----- Probing for A Better Explanation of Justice Abstract: John Rawls’ masterpiece --- “a theory of justice” --- was a great shock in 1970s, which not only caused a continuing discussion on justice, but also injected new blood into the study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The controversy between Rawls and Nozick has attracted a lot of attention. Nozick had his works --- “Anarchy,State and Utopia”---- published in 1974, which was directed against Rawls’“Justice as Fairness”. This paper is on the basis of Rawls and Nozick’s theory of justice, has some discussion on them and on the purpose of probing for a better way ---- or more properly way to China ---- of explanation of an integrated theory of justice. Key words:Rawls, Nozick, Justice, Difference, Similarity

西方新自由主义政治思潮析评

西方新自由主义政治思潮析评 【标题注释】【作者】李立锋/金太军/高成富 【作者简介】作者单位:江苏省行政学院等 【译者】【分类号】D0 【分类名】政治学 【原文出处】内蒙古社会科学 【原刊地名】呼和浩特 【原刊期号】199806 【原刊页号】14~19 【复印期号】199902 【关键词】【内容提要】【英文标题】【英文关键】【英文摘要】【摘要题】【编者按】【正文】发韧于17世纪的英国自由主义政治思潮(注:一般认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政治 思想家洛克是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他在《政府论》(下篇)和《论宗教宽容》这两部著作中首次系统地阐述了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1.个人自由神圣不可侵犯;2.建立在社会契约基础上的有限政府论;3.推行代议制民主,实行分权制度。),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到19世纪成 为西方占主导地位的政治思想体系和正统价值准则。但从19世纪后半期开始,资本的垄断趋 势加剧,经济危机频繁爆发,有产者与无产者之间的冲突日趋激化,以维护和发展个人自由,限制政府干预权力为理论核心的古典自由主义,已难以适应垄断时期的西方社会的需要。必须有一种既能承袭以往政治传统,又能适应新的社会政治要求的新思想,来挽救西方社会的危机。于是以倡导国家积极干预、实现个人自由和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为特征的新自由主义政治思潮便应运而生,并在美、英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付诸实践,极大地推动了西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同时也扩大了新自由主义在欧美的影响,使之在现代西方政治思潮中独领风骚达半个世纪之久。 一、积极的自由观 积极的自由观是新自由主义政治思想的出发点和基础。 文艺复兴以来,古典自由主义一直以理性主义和个人主义眼光看待人类,断定个人具有充分的理智和自治能力,只要在多样化的现实世界里得到选择的自由,他就能随意发展自己的个性,决定自己的命运,因此古典自由主义要求给予个人自行其是的权利,反对一切形式的强制,不管来自国家、教会还是社会习惯势力。 新自由主义也认为,自由为人类本性上的要求,与人类生存息息相关。但它摒弃了传统自由主义的“绝对个人主义”、“个人至上”的倾向,赋于自由以新的内涵。 首先,自由应符合道德准则。不管出自个人还是集体,自由的行为都于他人有益,自由的人有协调的个性,其激情和冲动与良知和道义感不相冲突,所有社会成员应平等地分享自由,否则就不是自由而是特权了。 其次,自由必然包含着一定程度的约束或强制。古典自由主义是在“任其自然”的意义上理解自由,把自由理解为约束的解除。新自由主义者则认为,自由并不必然与约束相对立,相反,没有一定程度的约束就没有个人的真正自由。英国新自由主义先驱托马斯·希尔·格林说:“自由不是仅仅摆脱了限制或强制的自由,不是恣意妄为而不顾后果的自由,也不是为某一个人或集团所独享而剥夺别人的同等权利的自由”。(注:格林:《论开明立法与 契约自由》,转引自《格林文集》伦敦朗曼公司1941年版,第199页。)格林的学生伦纳德

诺齐克

西方近代自由主义的发展,大致上以穆勒(John S. Mill)为界,可以区分为古典自由主义与现代自由主义。穆勒的自由主义,正好是二者之间过渡的桥梁。古典与现代自由主义的差异,主要在于对政府功能的看法不同。前者主张政府祇应扮演一个「守夜人」的角色,不宜逾越消极性的功能;后者则认为政府不应局限于消极的角色,而应积极地谋求社会正义之实现,特别是在财富的分配方面,不宜放任市场机能之自然运作,而应谋所以调节之道。尽管当代重要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彼此见解不尽一致,不过大致上分布于上述两个系谱之下。以诺齐克而言,他是古典自由主义这一系谱在当代最著名的代表人物之一。 当代属于古典自由主义这一系谱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严守捍卫个人自由的观点,对于现代自由主义之转向平等(特别是财富平等)深致不满。因此,为了表示与现代自由主义(liberalism)之区别,他们根据"liberty"的拉丁字源"libertas",另创"libertarianism"一字,代表他们的自由主义。在此一自由主义观点之下,论述的主题集中在推究政府合法的功能究竟是什么?他们基本上以一种彻底的激进方式,来回答此一问题。 如同上述,当代此一新古典自由主义运动,不满于政府扮演积极介入财富重分配的角色,主张回归市场机能的运作。其倡导人之中,颇多主张自由经济的重镇,诸如密塞斯(Ludwig von Mises)、海耶克(Friedrich A. Hayek)、弗利曼(Milton Friedman)以及罗斯巴(Murray Rothbard)诸人。他们强烈主张维护个人权利,特别是财产权与契约自由原则。由于认为财富重分配不啻强制某些人为其它人劳动,乃是对个人权利的侵犯,因而加以拒斥。此一运动在二次大战之后,于美 国此一标榜自由立国的资本主义社会之中,获得重大的伸展。其在现实政治上的展现,则是英国首相余契尔夫人(Margaret Thatcher)与美国总统里根(Ronald Reagon),在1980年代的执政期间,达到了顶峰。 诺齐克这一本着作,基本上可以说是将此一以捍卫市场经济为主调的运动,推向一个严格底哲学论证层次。诺齐克的论证系统,以个人权利(individual rights)为核心,逐次展开,而归结于「最低限度的国家」(minimal state),乃是真正能在道德上被证成之理想的乌托邦架构。诺齐克在本书中的论证,分成三个部份。第一个部份是根据洛克式的(而非霍布斯式的)论证,指出国家的形成,溯自自然状态(state of nature)中个人权利的维护,需由个人自己来执行,难免诸多不便。不过,他没有遵循洛克契约论的模式,而以一种现代市场的观点,来解释国家的形成。他设想由个人自己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既有诸多不便,则必有提供保护权利服务的机构(protective associations)出现。这些保护机构彼此在市场中竞争的结果,最后可能祇剩下少数保护能力较佳的强势机构(dominant protective associations)。我们可以设想最后剩下两个强势机构,则可能的情况有三:一是这两个保护机构彼此争战,则常常赢的一方逐渐将输方的委托人吸走,使输方终归淘汰;二是这两个保护机构分属不同地理区域之强势机构,则委托人将会移居自己委托之保护机构所在的区域之内,形成一个地理区域之内一个保护机构的情况;三是这两个保护机构争战不已,而又相持不下。于是,他们同意设立一个仲裁者,并由此一仲裁者拥有最后决定权。如此一来,亦形成了一个唯一的强势机构。要之,不论是上述的任何情况,最后都将形成在某一个地理区域中的人们,在一个裁判彼此争执以保障个人权利的共同体系之下,国家之雏形于焉形成。 诺齐克此一国家形成之说明,使其将国家角色,定位在个人权利之保障。他虽然对无政府主义者主张个人有权管理自己,其权利不容侵犯深有同感,却不认可无政府主义者所强调任何政府的存在,都是对个人权利之侵犯。他的最低限度国家,基本上沿循古典自由主义「守夜人国家」(nightwatchman state)的基线,将国家功能定位在防止暴力、偷窃、诈欺,以及保障契约之履行等等。他认为此种最低限度的国家,为保障个人权利所必须,却不会造成无政府主义者所担心的侵犯个人权利之结果。不过,任何逾越此一最低限度功能之国家(ultraminimal state),则将不可避免地造成对个人权利侵犯之后果。

当代西方政治思潮——保守主义

当代西方政治思潮——保守主义 本堂课所讲的主题是当代西方政治思潮之保守主义,主要内容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一、保守主义的特征;二、保守主义的内涵;三、保守主义的类型;四、当代保守主义。 近代以来的主要意识形态或政治思潮为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无政府主义、女性主义、环境主义、宗教基本教义派。 保守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出现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文艺复兴以来的乐观主义认为:第一,世界的存在是有序的;第二,人类痛苦的来源并不是人的原罪,而是罪恶的社会。只要改造社会,痛苦就会最终从人类消失。保守主义的内涵指出,人类理解以及改变世界能力有限;罪恶,痛苦不仅仅是人类生活中暂时的因素,不仅仅产生于不公正的社会组织,而是人类生存中永恒的,不可消除的现象。保守主义两个基本涵义是:不完美主义和政治的有限性。保守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不完美是内在的,永久的,而不是暂时的。在这点上,保守主义不同于激进主义,也不同于反动派。保守主义,不是改变现状,也不是怀恋过去,而是保持现状。历史上的保守主义有:法国式,以梅斯特尔为代表的极端保守主义以及带有自由主义色彩的温和保守主义;德国式,发端可以追溯到早期政治浪漫主义,主要代表人物是诺瓦利斯;英国式,代表人物是柏可,其理论展示了保守主义的一些一般特性,如尊重传统,强调社会是有机体,是自然的产物,而不是人为设计的产物。保守主义的类型有,政治保守主义、文化保守主义、社会保守主义。政治保守主义,反对激烈变革,反对革命,维持现状。文化保守主义,强调传统文化的价值,反对自由主义的普遍主义理念,拒绝所有文化都会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的预测,拒绝承认某种文化代表了人类社会的前进方向。社会保守主义,在德国浪漫主义时期表现得最为典型。保守主义者厌恶现代化带来的社会后果,如人与人关系的淡漠,城市化,环境污染等,他们憧憬田园诗般的生活,憧憬传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没有一个自由主义者具备自由主义者的所有特征,其他主义者亦同。从1950年开始,出现了一场持续的保守主义革命,特别是美国。构成这种保守主义革命有多重势力:经济上的新自由主义;形形色色的文化保守主义;基督教右派;新保守主义。这些即为当代保守主义。在非西方国家中,则是世界范围的宗教与传统文化的复兴以及对启蒙运动的反动。当然在这些西方政治中的各种思潮,无所谓好亦无所谓坏,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在现代西方人眼中,我们不是他们所说的社会主义,而是共产主义。对于这些过

简论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世界影响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第1期 NO.1,2012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J O U R N A L O F Y U N N A N I N S T I T U T E O F S O C I A L I S M 218 简论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世界影响 杨荣国 (兰州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摘 要: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兴起,新自由主义逐步转变成一种为国际垄断资本主义征服世界服务的右翼意识形态,并在世界范围内不断蔓延,不仅影响到发达国家的经济政治生活,也对发展中国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本文试图从新自由主义的“华盛顿共识”、“休克疗法”和“意识形态渗透”三个表现形式出发,对新自由主义思潮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做一剖析,以期对新自由主义有更为深刻的认识,进而维护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 关键字:社会思潮;新自由主义;影响 中图分类号:F0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2811(2012)01-0218-2 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是资本主义由私人垄断阶段发展到国家垄断阶段出现的一种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宣扬资产阶级价值观的社会思潮。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随着科技革命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兴起,资本主义经过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发展到国际垄断资本主义。为适应这种需要,新自由主义开始由经济学术理论向国家意识形态转变,并积极为实现国际垄断资本统治的全球一体化服务。1989年“华盛顿共识”的达成,标志着新自由主义的政治经济理论得以付诸实践,拉美、俄罗斯以及东欧等地区自此成为新自由主义进行对外扩张、输出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制度的“试验场”,同时,我国意识形态安全也面临着来自新自由主义的挑战。 一、“华盛顿共识”——新自由主义在拉美地区的实践 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 Consensus)是指20世纪80年代,美国政府、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陷于债务危机的拉美国家提出的以减少政府干预、促进贸易和金融自由化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经济改革方案和对策,是一整套针对拉美国家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新自由主义政治经济理论。正如美国著名学者诺姆?乔姆斯基在《新自由主义和全球秩序》一书中指出的那样:“新自由主义的华盛顿共识,由美国政府及其控制的国际经济组织所制定,指的是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一系列政治经济理论……简单地说,保持贸易自由化、保障市场定价,消除通货膨胀,维护私有化是新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 [1](P26) 20世纪80年代,拉美地区经济出现衰退、萎缩,拉美国家陷入债务危机和经济衰退的恶性循环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新自由主义乘虚而入,迅速在作为美国“后院”的拉丁美洲传播和扩散。在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作用下,拉美国家经济出现复苏,畸形的经济结构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变,一些国家甚至跃入新兴工业国的行列,这极大地刺激了整个拉美国家加快新自由主义改革的步伐和力度,再加之美国政府及其主导下的国际经济组织不断对拉美国家施加的影响,使得“华盛顿共识”迅速在拉美得到了推广和实施。 90年代初,拉美各国纷纷采用新自由主义的处方来发展经济,开始了由贸易自由化、经济市场化、国企私有化、政治分权化、发展外向化五大内核为主要内容的新自由主义改革。由于各国改革进展参差不齐,许多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并未完成,经济发展水平仍处于低级层面,经济对外依赖性强并且十分脆弱,外部世界一有风吹草动,拉美就可能患上“感冒”。90年代短短十年,拉美的墨西哥、巴西、阿根廷相继发生金融危机。1994年底至1995年初,墨西哥突然爆发大规模金融危机;1996年,墨西哥和阿根廷的经济增长率与1995年相比,分别下降了7%和2.5%;1997年末,东南亚金融危机开始波及拉美地区,巴西货币雷亚尔汇率受到投机者攻击,1998和1999年拉美经济增长率分别下降2.1%和0.4%;从2001年3月开始,由于长期经济衰退,阿根廷开始出现无法按期偿还外债的趋势,其货币面临强调贬值压力,最终引发了新一轮金融危机。 拉美新自由主义改革总体上是失败的,大多数拉美国家沦为新自由主义危害的重灾区。实践证明,新自由主义本质上是为少数发达国家和国际垄断资产阶级服务的,发展中国家不可盲目地采取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否则将有可能成为发达国家和国际垄断资产阶级主导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牺牲品。 二、“休克疗法”——俄罗斯东欧国家转型的痛阵 20世纪70年代末,新自由主义取代凯恩斯主义(Keynesian)成为西方世界的主流经济思潮,而时值“苏联东欧的改革家们普遍地失望于在社会主义体制框架下各国改革进程的停滞不前,在这种情况下,以哈耶克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理论成为前苏联学界一时之圭臬”。[2](P6)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发生了历史性的制度巨变,各国陆续放弃了社会主义制度,走上了资本主义发展道路。苏联东欧巨变后,这一地区立即开始实施从原有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转型。俄罗斯东欧各国为了彻底摧毁原有的政治经济体制、保证改革的“不可逆转”性、迅速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 开始强制推行了新自由主义的“休克疗法”(Shock Therapy)式经济转轨方案。其基本内容为经济的自由化、私有化和稳定化,通过这“三化”完成对经济制度的改造。 第一、实行市场和贸易迅速自由化。各国政府首先通 过自由化废除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价格自由化、企业经营自由化、对外经济活动自由化和外汇自由化,缩减政府对经济的调控作用;第二、主张国有企业全盘私有化。在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影响下,各

罗尔斯与诺齐克的正义之争及其在中国的适用

正义在很多研究领域内都可谓是永不褪色的话题。上世纪70年代,罗尔斯的《正义论》和诺齐克的《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这两本观点相斥的书一经出版,便引起了理论界的激烈争辩,它们彻底改变了政治哲学分析的蓝图,成为学术界内的两朵奇葩。罗尔斯和诺齐克通过严密的论证,捍卫了各自的分配正义和持有正义,而后许多国家在其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内的改革也都绕此展开。研究二者的正义观,对引导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正确处理个人权利与政府权利,改革和完善社会分配制度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罗尔斯的分配正义 西方政治、经济领域曾一度信奉边沁的功利主义,并将功利主义的原理应用于制度和政策的制定。按照边沁的看法,每个人都是社会这一团体中的一份子,社会全体的幸福是由组成此社会的个人幸福的总和,整体幸福衡量的标准是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边沁认为人性的一种必然倾向就是致力于自己的最大幸福,不管对自己以外的全体幸福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他都会竭尽全力地去追求。当个人都在追求一己之力时,便自然而然的促进了全社会的利益。如果增加社会的利益即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的倾向比减少的倾向大,这就适合于功利原理。 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旨在“确定一个能够代替一般的功利主义、从而也能代替它的各种变化形式的作为一种选择对象的正义论”。1罗尔斯以契约论作为基点,阐明了自己作为公平的正义与古典功利主义的三个方面的对照,即“契约论在其完全意义上认可我们有关正义优先的信念,而功利主义则试图把它作为一种在社会交往中有用的幻想来解释他们”;2“功利主义者把个人的选择原则扩展到社会,而作为公平的正义则持一种契约论的观点,认为社会选择的原则(因而也是正义的原则)本身是一种原初契约的目标”。3“功利主义是一种目的论的理论,而作为公正的正义却不是这样。”4在此对照的基础上,罗尔斯确立了其分配正义学说。 分配正义,分配什么?罗尔斯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研究社会基本结构在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合理的利益或负担之划分方面的正义,借此解答 1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1页 2 同上书,第28页 3 同上书,第28页 4 同上书,第29页

当代西方政治思潮

当代西方政治思潮 一绪论: 何为政治___xx哲人的政治理解 1是进步还是回归. 2何为政治 3哲学与政治 第一章自由主义政治思潮 一自由主义的基本内涵: 自由主义属于某个时代的大背景 在我看来,自近代以来,没有比自由主义更丰富的概念了,自由主义的历史就是整个西方的近代史.它与资产阶级革命\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美国立宪与建国等西方的标志性事件都有着本质性的关联,甚至中国的近现代革命史都与自由主义脱不了干系.所以要理解自由主义的精神就首先要理解人类自身的世界及其历史.因为在我看来,人类的标志性事件不可简单的划归为自由主义的结果,也许存在着某种所谓的命运的到来___人类的历史也许是由人类的开端景象(整体)所决定,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人类的基本事件体现了自由主义之精神.问题的关键是,这些人类的基本事件到底体现了那种意义上的自由及随之而来的自由主义?我之所以回头看,就是因为我们只有以这种回看的思想姿态才能剥离出自由的核心和自由主义之精神(哪个属于我们人类本质的伟大精神: 它一方面属于我们的杰作_卓越性,另外一方面属于某种命运般的恩赐____该命运会让自由成为自由的那个东西_界限_出现\或者说让有限性本身成为可能,因为毫无疑问,一种没有界限的自由绝对不属于人类本身.),从而剔除并厘清思想史上那些众多的对自由主义的理解.本人只是一种努力的尝试,基本内容还是以别人的教材为主,因为那里面有很多结论性的东西需要我们大家记住,这样让你们初学者对自由主义有一个基本的概念上的把握. 1自由主义理论渊源(基石)

首先,应该明确,自由(freedom)不同于自由主义(liberty liberism),自由和真理\善\正义\理性等概念一样,属于我们的自然(本性).我们有这样那样的自由,可问题是,那种意义上的自由才是对我们本性的体现.或者说,与自由相关的决断问题(比如在笛卡尔我思中的意志)和行动问题凭什么可以作为人相对于上帝\自然等卓越性的体现呢?或者干脆说,我们凭什么才能够自由?难道我们不害怕对自身自由相信会把我们人类自身带向一个深渊或什么危险的境地吗?或者说,难道自由带给我们的一定是幸福,而不是灾难吗?(为什么这样追问,这是因为人类的最终目的就是追求幸福和美好世界,这一点我前面已经说过.比如亚里士多德将个人的目的是幸福与城邦的目的相等同,并以此作为<政治学>的基本原则,还有苏格拉底的目的论\Spinoza\洛克\康德\马克思等) 对这个问题做出明确回答的哲学家很多(比如传统自由主义以人性论和个人主义为基础),但最具说服力的是康德.即理性与自由的结合.我们所谓的自由就是理性自由.我们之所以具有追求自我的权利和能力,是因为我们具有理性.真正的理性自由是自律的,而自由之为自由就在于自律的,即自己给出自己的法则.只有在这种自由中,人才自在,即在自己的位置上获得人自身的格位,从而获得人自己的尊严与权利(幸福).如果说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那么自由就是他律的.这是自由与理性的结合.其实,从康德以来,自由和理性从未分离.自由的基本含义就是理性自由.悖论的是,真正理解自由本质的思想家从来不是一个彻底的自由主义者(比如黑格尔\康德\马克思),而是一个界限的划定者和世界边界的勘察者(或者说世界图景的描绘者).在这个意义上,自由是属于我们自身世界之可能性的逻辑前提. 自由主义是一个政治思想观念,是一个基于我们自身理解(我们的先天\后天,我们的目的和幸福,我们的经验和理性,我们的社会与个人等)而形成的对历史\政治\国家\社会\经济\个人\集体等事实的看法.对自由的不同理解会形成不同的自由主义思想体系.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所说的自由是一种个人相对与国家和社会的自由,是个体自由的延伸和外在化,以此类推,一种属于国家和社会的自由也是完全有可能的(比如自由的商品经济).所以,这里的自由不只是个人之自由,还包括属于政治\经济\社会\国家等本身的自由.自由主义的思想基石就表现在对自由的不同理解之上.总起来说,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石主要有: 理性主义\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社会契约论\道德多元主义\.举例来说,自由理性主义的观点如下:

浅析中国现当代自由主义文学思潮

浅析中国现当代自由主义文学思潮 论文关键词:自由主义;本体观;特性;二律背反 论文摘要:自由主义思潮是一种思潮,在中国现代文坛表反映为要求“文学自由”的理论呼声与创作趋向。这股文学思潮发端于晚清,从五四刘建国前兴衰起伏三十年,建国后丧失生存空间,其特殊境遇中有着复杂的内蕴。文学上的自由主义思潮塑造了作家的独立人格,强化了作品人文精神和审美品格。然而它却面临着“功利主义和审美价值二律背反”的必然困境。 自由主义思想的萌芽,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而现代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则是17世纪以后才出现的。人们通常以洛克作为第一个真正具备自由主义特征的思想家。上这种极具平民性及广泛性的思想,在欧洲17世纪的科学革命和18世纪启蒙运动的催化下,从英国开始并迅速在欧美各地较发达的国家生根发芽,到”世纪达到全盛,直至20世纪才处于衰落状态(20世纪以后又获得新的发展)。自由主义所倡导的政治、公民(个人)权利以及对、自由企业和产权保护的提倡,对个人和自立观念的坚持等思想,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深刻影响了近代世界的历史进程。“自由”已构成了现代性的根本价值。 中国的自由主义思潮和运动可谓生不逢时,当它开始萌芽之际,正值欧美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思想处于衰落之时(正值社会逐渐沦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深渊之时)。与自由主义在欧美民众中的普遍接受不同,中国的自由主义思想主要存在于思想文艺界的知识分子中间。它代表性的人物主要是一部分从欧美留学归来、深受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影响的知识分子,如晚清时代的严复、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以及民国时期的胡适、周作人、朱光潜、林语堂、粱实秋、沈从文、徐志摩等人。以他们为核心,形成了中国近现代独具特色的时断时续的自由主义政治文化思潮。笔者这里所要论及的中的自由主义思潮是指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存在的,以那些深受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影响的作家为主体,以维护文学的独立品格和作家创作心

政治思潮

当代西方政治思潮 一、新自由主义(the New Liberalism) (一)新自由主义的思想来源:古典自由主义(两个阶段) 1、17—18世纪的主要观点(代表人物:约翰?洛克、孟德斯鸠、卢梭、潘恩、杰斐逊) 2、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主要观点(代表人物:边沁、密尔、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二)新自由主义的形成与发展 第一阶段: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代表人物:英国的托马斯? 希尔? 格林、霍布豪斯、霍布森和美国的沃尔特? 韦尔、路易斯? 布兰代斯、杜威) 第二阶段: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代表人物:美国的罗斯福和英国的凯恩斯) 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到现在(代表人物:罗尔斯) (三)托马斯?希尔?格林的新自由主义 格林是新自由主义的开创者。他的主要贡献: 1、论证了共同利益的存在。 2、论证了积极国家。 3、论证了积极自由。 评价:格林在共同善的基础上,论证了国家干预的合理性,调和了追逐个人利益与维护他人利益与自由的矛盾。 (四)霍布豪斯的新自由主义思想 1、自由主义具备八个基本的要素:公民自由、财政自由、个人自由、社会自由、经济自由家庭自由、民族自由和国际自由 2、批判古典自由主义把个人自由与社会割裂开来的观点,指出追求个人利益必然带来全社会的繁荣的假定是“过分乐观了”。 3、自由主义的核心在于:自由“主要是个社会利益的问题”。 4、20世纪的国家应该是积极国家。 (五)罗斯福的“新政”自由主义 1、在美国,垄断限制了自由竞争,威胁了机会平等,造成了经济上的不平等。 2、造成这种恶果的主要原因是一个时期以来政府所奉行的放任的自由主义政策。 3、必须依靠、通过国家强有力的干预来解决社会上出现的这些重大问题。 4、提出了被称为“新政”的一系列的法案和改革措施,对经济和社会进行强有力的干预和调节。 5、对新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做了进一步阐发,提出了著名的“四大自由”和《权利法案》。 四大自由:言论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每个人以自己方式崇拜上帝的自由;不匮遗乏的自由;不虞恐惧的自由。 权利: (1)从事有关工作和获得报酬的权利。(2)挣得足以提供充足衣食和娱乐收入的权利。 (3)一切农场主生产和销售产品足以保障自己和家庭在生活上过得去的权利。 (4)一切企业主,不分大小,在自由的环境中从事贸易。 (5)一切家庭拥有体面住宅的权利。 (6)享受充分的医疗照顾和有机会获得并保持健康身体的权利。 (7)享受充分保障,不必在经济上担心老、病、事故和失业的权利。 (8)获得良好教育的权利。 (六)罗尔斯对新自由主义的理论总结 代表作:《正义论》把正义作为研究的重点和核心。 1、正义是社会制度的基础,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2、正义的社会制度必须体现两条正义原则: 第一原则:平等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拥有与他人相同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 第二原则:社会经济中不平等应这样安排: (1)差异原则:对每个人都有利,并使以往收益最少者享有最大利益。 (2)机会公平平等原则:在社会的公平平等条件下,地位和职位向所有人开放。 3、提出了两个优先的原则:

新自由主义思想运动的三大特征

新自由主义思想运动的三大特征 [摘要]新自由主义产生政治、行政和思想界三大领域的斗争和合作。作为一场思想运动,新自由主义有三个特点。它发端于英美学术界,同时又具有跨国性;它在福利资本主义和冷战对立中历史性地孕育成长;它纯粹地强调市场的力量,认为市场是权力、报酬和自由的来源及判准,并蔑视政治、行政系统和福利国家。 [关键词]新自由主义;思想运动;跨国性;福利资本主义 在社会科学中,新自由主义是一个经常被提及却欠明了的概念。在澳大利亚学者曼弗雷德·史泰格和拉里·罗伊看来,新自由主义有三个维度:即意识形态、治理模式与政策。[1] 史蒂芬尼·李·马奇指出,新自由主义是政治、行政和思想界三大领域的斗争与合作的产物。[2] 作为一项思想运动,新自由主义的“新”有三层含义:(1)它的根基在英美学术界,同时又具有跨国性;(2)它在福利资本主义和冷战对立中历史性地孕育成长;(3)它纯粹地强调市场作为权力、回报和自由的源泉,并蔑视政治、行政系统和福利国家。下文对这三个特点分别论述。 一、基于英美的跨国性 新自由主义的思想之所以值得注意,部分是因为它的跨国性和超国家性——也就是说,它的活动中心和组织形式超越了民族国家的界限,也是因为它在地理上来说根基于英美知识界。 除参与直接的政治行动之外,新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还通过解释凯恩斯主义政策的失败、提出一套经济复苏的建议方案来为政治精英提供符号资源。通过能够在国际层面产生强迫性和规范性压力的政府和组织,如美国政府(或者在更一般性的意义上,富有的“核心”国家)、经合组织、欧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这些符号资源产生了不同的效果。 这些符号资源源自英美,由一批特别的知识生产者提供,他们各自有自己的专业兴趣。关于这一点,现有的文献将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英美中心主义描述为:(1)通过美籍和在美国接受教育训练的经济学家在拉美改革的直接干预,对自由市场思想进行政治上的合法化和专业地位的提升(在经济学领域);(2)经济学专业的国际化以及对美国学术界专业认证权的强化。 自由市场经济学家与保守共和党人、媒体及商界人士形成了一个“邪恶联盟”,并在全球的新政治运动中进行广泛的“投资”。一个很好的例子是,哈诺德·哈勃(芝加哥大学)通过美国国际发展署和一些慈善基金会资助国外的经济学系,如臭名昭著的“芝加哥帮”家乡的智利圣地亚哥天主教大学。芝加哥的南方同行也采用同样的手段去获取影响力:通过与美国的媒体和经济学家建立联系以便在本

罗伯特-诺齐克

罗伯特·诺齐克 一、诺齐克简介: 诺齐克(Robert Nozick,1938-2002),20世纪最杰出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诺齐克是二战战后至今最重要的古典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生前是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西方近代自由主义的发展,大致上以密尔(John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d15123308.html,l)为界而区分为古典自由主义与现代自由主义。两者的差异主要在于对政府功能的看法不同:前者主张政府只应扮演一个“守夜人”的角色,不宜逾越消极性的功能;后者则认为政府不应局限于消极的角色,而应积极地谋求社会正义之实现;特别是在财富的分配方面不宜放任市场机制之自然运作,而应谋所以调节之道。以此为标准,罗尔斯是现代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而诺齐克则是古典自由主义代表人物。 二、《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1974 这是诺齐克第一部出版的学术著作,也是其成名作和影响力最大,最广为人知的著作。它是继罗尔斯《正义论》之后出现的最重要的政治哲学著作之一。 《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一书,总的来说,这部著作就是一种国家理论,全书分为三编,讨论三大问题一是探讨一种最弱意义的国家是否能够以一种不侵犯个人权利的方式从无政府状态中自然而然地产生,其结论是肯定的,国家因而有其存在的正当性;二是探讨国家即上述最弱意义的、“守夜人”式的国家是否能够管更多的事,其结论是“功能更多”的国家必侵犯人们的权利,是不正当的;三是探讨最弱意义国家的魅力,认为它是“权利的理想国”。 本书以个人权利为核心,归结于“最低限度的国家”乃是真正能在道德上被证成之理想的乌托邦架构。诺齐克在本书中的论证,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根据洛克式的论证,指出国家的形成源自自然状态中个人权利的维护。个人权利的维护如需由个人自己来执行,难免有诸多不便。国家就是在解决这诸多不便的过程中形成的。此一国家形成之说明,使其将国家角色定位在个人权利之保障。他的最低限度国家,基本上沿循古典自由主义“守夜人国家”的基线,将国家功能定位在防止暴力、偷窃、诈欺,以及保障契约之履行等等。他认为此种最低限度的国家,为保障个人权利所必须,却不会造成无政府主义者所担心的侵犯个人权利之结果。不过,任何逾越此一最低限度功能之国家则将不可避免地造成对个人权利侵犯之后果。 第二部分,主要在揭示他的“赋予权利理论”,据以批判超越最低限度国家的各种观点。他认为探讨资源应如何分配才合乎正义的问题,应该考量资源是怎样形成的历史过程。根据此一历史的正义观,他的赋予权利理论包含三项原则:一、占取原则,即对于无主物的占取,来自我们的劳动力(属于人身的一部份)对无主物的改良,使我们对该无主物取得独占的所有权。二、转移原则,即资源之所有权的转移,无论是交换或赠与,皆必须基于彼此自愿的同意。三、矫正原则,如果对于所有物的占取或转移未依据上述二原则,即不合乎正义,而必须加以矫正,使其合乎此二原则。透过这些批判,诺齐克接续第一部分唯有最低限度国家才是道德上合法的论题,指出任何逾越最低限度的国家,皆无法在道德上被证成,并且无可避免地将侵犯了个人的权利。【持有正义三原则附后】第三部分,则在提出一个乌托邦的架构。诺齐克认为在最低限度国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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