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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结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结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结

峨眉山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XX镇XX村

工作报告

、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第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的“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

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搞好农村土地确

权、登记、颁证工作” 。精神,贯彻《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和《土地登记办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展,进一步夯实农业农

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 号文件), 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维护集体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决定按照四川省、乐山市的统一部署开

展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峨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了本次峨眉

山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资料收集

1.已有的土地权属方面的资料;

2.已有的政区划资料、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图;

3. 已有的1:500 地形地籍图;

4.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DOM E射影像图;

5.已有的村、村民小组界线;

6.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形成的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

三、作业方法

1、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采用198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基准: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图形比例尺:1:500 ;

2、工作底图

峨眉山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采用的DO贓字正射影像图,具有分辨率高、现

势性强、影像清晰的特点,统一将影像放大到1:5000,根据影像分辨率和辖区

大小的情况,甚至将影像放大到1:3000 或1:2000 比例尺使用,作为本次宅基地确权外业调查的工作底图。具体制作与应用为:

(1)叠加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中的农村居民点图斑、线状地物、乡(镇)村行政界线、1:1 万标准分幅结合图表,以村或局部区域制作1:3000 或1:2000

比例尺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2)外业调查工作底图用于确定外业调查路线,逐居民点图斑开展外业调查,防止漏调、重调,提高外业工作效率。

(3)结合数字正射影像图的特点,在外业实地测量过程中,采集影像中明显的道路、田坎、沟渠等线状地物的交叉点和拐点、自然地块拐角点等明显地物点作为外业测量控制点(控制点坐标可通过内业直接从DO肿提取),对于测区附

近无明显地物点的,可通过RTK或全站仪从其他已知点引控制点。从影像中采

集控制点。

(4)测量完成后,将数字正射影像图与测量的宅基地图形进行坐标套合,可对宅基地确权成果数据做进一步核实,确保没有漏调宅基地,核实测量所采用的坐标是否正确,能否与影像套合。

3、测量方法

以全站仪配合皮尺丈量(手持测距仪)方法进行逐户测量。外业地形测量与地籍调查同时进行。每调查一宗在DOM影像图上进行预编号,同时在测量草图是进行预编号、并记录户主姓名。DOM影像图上的预编号与测量草图编号对应。

4、户籍资料收集

在对每个村组进行宅基地调查前先收集户籍资料、再进行进地形测量、地籍调查工作。收集到的户籍资料包括以下资料:户主声明书、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

复印件。

5、宗地图

统一使用峨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宗地图、宗地草图模板。图内宗地周围不同地类之间以地类界线表示,宗地权属界线与主体房屋墙角为准;宗地草图:宗地编号采用“镇- 村- 组- 户”的格式填写,例如九里镇兴阳村一组第一户

的宗地编号是:103-203-1-1 ;在宗地编号下方加入土地坐落,** 镇* 村* 组(有

小地名加入小地名);宅基地总范围线采用白色虚线表示;宗地草图中要保留界址线边长;图内字体注记统一用宋体表示;

6、地籍调查表

(1)地籍调查表封面上方“编号”采用“镇- 村- 组-户”。

(2)土地所有者一栏:法人代村表填写组长姓名。

(3)土地使用者项:家庭成员填写原家庭成员,若成员填不下,可以在下面的

说明栏进行补充剩下的家庭成员。

(4) 四至:东:邻** 村** 组或邻宗地户主姓名)

南:邻** 村** 组或邻宗地户主姓名)

西:邻** 村** 组或邻宗地户主姓名)

北:邻** 村** 组或邻宗地户主姓名)

(5)批准面积:1987年之前的按现在实际测绘的住宅面积填写,87 年之后无农房用地审批通知书的批准面积栏为空;

(6) 总面积填写宗地图上虚线范围内的面积。住宅面积填写住宅实际占地面积,其他面积填写=总面积-住宅面积后的剩余面积。

(7) 地籍编号:采用“镇- 村- 组- 户”

7、坐标转换

由于峨眉山市地跨3度分带的34带和35带,在DOM E射影像图上进行套图时,要先进行跨带转换处理,将35 度带转换到34 度带进行处理(因为峨眉山

80%以上区域都属34度带),统一坐标。

四、技术要求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解决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存在的政策问题,严把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关口。

1、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2、严格执行城镇居民禁止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3、对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及有关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

机构审查并负责。

4、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规定的标准,对宅

基地超占面积的,在办理登记时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 1987 年以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2)1987 年以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其面积超过当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目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法律规定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

5、严格按照图形测绘要求,即宅基地房屋测绘以墙体为基准,界址线以主

和圈舍。

体房屋墙体测绘圈定,宅基地总面积范围包括房前屋后的晒坝、厕所、

6、成图方法:全解析法数字化成图。

7、成图软件:南方CASS7.1;

8、图式标准:《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 GB/T20257.1-

2007 );

9、比例尺:1:500

五、典型问题的处理

1.调查登记的范围

(1) 具有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其面积符合合法面积;

(2) 目前为城镇户口,但房屋修建时属于本组的村民,并且属于合法建设用地,包括当兵,读书、就业等情况;

(3)城镇人口依法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个人住宅,该住宅不属于违法占地的。

2.修建时为一户人,因婚嫁、上娶、出生等原因进行了分户,房屋的主体没有

发生变化,依据分家协议按共用宗处理,分别申请进行调查。

3.已离婚,但由于公安局户籍冻结,未办理户口分户,在提供离婚协议和离婚

证明进行核实后,进行分别登记。难以分割房屋的按共用宗进行登记。

4.四合院:四面是房屋,中间是晒坝的如图:

宗地权属界线与房屋外围的房角为准,住宅实际建筑占地面积等于权属界线面积减去中间晒坝面积,晒坝在宗地图中注记“坝”

5.一户住宅两个房屋主体连接在一个点上的情况

10.2

1

分别圈两个闭合的宗地界线,住宅实际建筑占地等于两处宗地面积相加, 界址点连续编号,并且界址点成果表合并,两组界址点之间空一行表示。

6.檐廊较宽的依然以墙角为基准点进行面积计算。

7.修建房屋时有3个人,建房用地审批通知书已丢失,现在分为两户的分为两

户登记。如果房屋不能分割则以共用宗处理,批准面积也应进行分摊处理。

8.两个老人先跟到大儿子,申报了住宅面积,几年后户口又到小儿子那边去了,

又申报了面积,两户的建房通知书都已丢失,按:

大儿子:父母做以迁出处理,批准面积和实际面积分别登记

小儿子:父母做登记,批准面积和实际面积分别登记。

9.1987年前的房子,由1户分成了5户,5户人都各自有独立的户口,建房说

明中人员按各户现有人员填写,并表明继承。

10.由于征地,留下未满18岁的小孩为户主,当时修房时为3人,父母已迁出

农转非,以小孩确权颁证。父、母作为代理人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明。

11.父亲申请了建房面积(有农房用地审批通知书),父母去世后,弟兄分家,

两个人达成协议后,平摊批准面积,提交资料时两户都要附建房用地审批通知

12.老人有三个儿子分别在本组不同地方修建了房子,但由于特殊原因户口未分

开,事实已经分户的,村组出具分户证明材料提供合法的手续,分别进行登记,

13. 户主身份证遗失的本人写出遗失声明,村组签字盖章后进行办理。

14.87 年后不能出具建房通知单,批准面积不予填写。

15. 户主已经死亡,按其儿子进行确权颁证,在说明栏做说明,并出具父亲死亡说明,村委会盖章。

16.户主下落不明,无身份证复印件,以现有的人员来登记,家庭成员推举其中一员来代理户主,并写出说明。

17.1 组有一户在二组范围内,地籍调查表中,土地所有者是否填1 组,土地坐落是否填2 组;若为换地、调地,由农民私自变换的,土地所有权不变,只是使用权发生变化,即土地所有者和土地坐落都填2 组,此时若能出具换地证明则可以进行登记。

六、单位统计

七、质量控制

本次确权登记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量大、政策性强、精度要求高的专业工作,其成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着登记成果的今后应用,甚至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等。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控制必须贯穿于项目始终,制定严格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质量一次性达标。

1、严格有效运行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将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纳入项目管理,确保ISO9001 质量体系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在工作中始终贯彻落实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随时分析和预防可能出现的问题。以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实行动态的质量控制与跟踪,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2、统一规范作业标准和方法。项目实施前制定详细和切实可行且规范的技术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技术标准、技术方法、工作成果

等。对参与的全部人员进行技术、质量教育及培训、考核,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心。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技术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作业,并且针对参与项目的全体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统一技术标准、操作程序、技术方法和要求,确保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成果的准确、统一、规范。

3、加强过程质量监控。强调质量控制贯穿项目全过程,对项目的每一个阶

段进行质量监控,建立完善的、切实可行的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在各阶段明确质量控制内容、指标以及质量检查方法等,使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明确目标。通过控制每一个阶段的质量,达到项目质量的总目标。过程质检人员与作业人员同步,抓好每个作业阶段的质量,规范作业人员的作业方法,从源头上保障项目成果的质量。

4、明确质量控制指标。成立专门的项目队伍,切实贯彻执行项目的各项技

术质量管理要求,认真进行项目各阶段的自检、互检和专检,建立规范的项目管理模式、完善项目管理体系。对作业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均制定明确的质量控制指标,每一个阶段工作的成果都必须经过严格质量检查,并详细填写质量检查记录表,由项目组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进入下道工序。

5、设岗定责、责任到人。按照“设岗定责,以制度管人,各负其责”的总

体原则,明确项目质量岗位职责,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作业过程中作好相应质量记录,使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和最终完成的质量等有据可查。项目部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1 人, 专职质量检查员4 人。

6、实行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具体为:作业技术员对自己的作业成果进行即时全面自检;项目小组长负责对小组内的技术员提交的检查成果进行至少

50% 的质量复检;项目总负责人和院总工办对各项目小组成果进行至少20%的质

终检。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将贯穿整个项目的各个阶段。

7、加强资料和数据管理。由于本次确权工作涉及3.5 万余宗地,数据和档案资料非常多,为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安全和有序规范,在作业过程中,我们将加强资料和数据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资料的管理和数据的存储,数据和资料

均以乡(镇)、村、村民小组、宗地四级进行逐级式目录管理,将宗地的所有资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数据放入一个宗地文件夹中,确保不发生资料遗失和混乱的现象,从而保证测绘成果质量。

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 权登记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X〕101号)、《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X〕60号)、《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X国土资登发〔X〕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计划,科学审慎选择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 (二)尊重历史,结合实际。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 用地使用权确权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 使用的实际情况。 (三)规范调查,依法登记。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查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每一宗土地和房屋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形成完善的地籍和

房屋调查成果,为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依据,并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四)便民利民,维护稳定。进一步优化职能,建立和完善配套服务平台和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在权属调查和纠纷处理工作中,应尽可能考虑各方利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不重不漏,全部覆盖。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要覆盖全县,不重不漏。 二、工作任务 以权属调查及登记为主线,在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的同时,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纳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作范围,依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统一登记。确保在X年底前完成全县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一)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为基础,按照《地籍调查规程》要求,调查农村范围内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状况(含每一宗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信息),并形成完整的地籍调查成果。 (二)同步开展农村房屋调查。在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

2017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2017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土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下面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2017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范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2017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1】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市局工作任务部署后,我县高度重视,县领导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采取措施,把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上了工作重要议程。 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出台了《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二是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措施及步骤,落实了交通工具和业务经费。 三是组建专门作业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业人员,负责整个工作的进度、质量、联络和协调。为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县国土局选派了三名工

作人员派驻项目工程部,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掌握技术人员、设备到位情况,把握工作推进情况。 四是加强了人员培训,工作中,我们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政策标准、统一时间进度、统一技术要求。为此,我们先后根据不同时段有针对性地举办了三次专题培训活动,分别在试点工作之初、全县土地所有权调查核实全面铺开之前、全县土地所有权测量登记和镇(办)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登记开始。每一次培训都是依照技术方案、地籍调查规程,根据市局的部署和监理部提出的技术要求,结合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有的放矢的培训。 五是明确了政策界限。为了加快工作进度,统一政策界限,县国土局会同县法院、县政府法制办出台文件,注销废止了2012年6月15日之前,全县范围内已经发放的没有界址点坐标成果表的《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集体土地权利证书,明确了这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时限、政策标准,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对于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它

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梳理 (1)

宅基地与耕地是广大农民得以安身立命、实现“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这一基本生存保障的两大支点,宅基地与耕地的所有权或用益权制度,也因之成为保障广大农民的生存利益的根本性制度。在我国漫长的农业社会发展史上,倡议或实施不同的宅基地与耕地制度,对于国家政权的稳定与变迭,社会发展的进程与走向都有着十分巨大的影响。事实上,我国新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便是由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开始的以“分产到户”为表征的耕地制度的改革开始的,并由此衍生和推进了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与政治制度文明建设,其成功有目共睹。可以说,建立和健全完善的农村宅基地以及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用地制度,事关我国八亿多农民的生存品质,事关我国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发展大局,也事关目前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在农业用地方面,我国于2002年通过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用法律的形成明确地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以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并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保护与流转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但在农村宅基地方面,虽然新分布的《物权法》在第三编“用益物权”专章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并于第一百五十二条对宅基地使用权作了法定定义,即“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但根据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目前仍显得零散、紊乱,缺乏系统性与周全性。本文拟通过对现行宅基地制度的梳理,勾划其结构框架,进而论证其完善路径。 一、对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梳理 经过对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现有全部涉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问题的政策、法律、规章等[[1]这些政策、法律、规章等主要有1950年6月28日《土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流程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流程 一、权属调查 权属调查是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核心,是保障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的关键。 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191 号)文件要求,对于已完成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开展补充房屋调查;对于已完成地籍调查尚未登记发证但符合发证条件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对原有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核实,并对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进行补充调查,形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对于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均未开展过权籍调查的,应开展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 ①权属调查主要包括:调查核实宗地和房屋的权属情况、实地指界、设置界标、丈量宗地界址边长和房屋边长相关距离、绘制宗地草图及房屋权界线示意图、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等。 ②土地权属状况调查 a、宗地状况调查。应根据《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要求,借助工作底图和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结合现场核实,调查每宗地的土地坐落与四至。 b、宗地权利人状况调查。包括调查核实权利人或实际使用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单位性质、行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明、代理人姓名及其身份证明等,属于宅基地的,除了调查记录土地权利人的情况外,还应调查权利人家庭成员情况,复印权利人家庭户口簿等资料。 c、宗地权属状况调查。调查核实确定土地权属性质、使用期限

等,以及宗地是否有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和共有情况;宗地批准用途和实际用途等。 d、权利人和宗地界址清楚,四邻无争议,因不符合相关政策不能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的,可依实际使用情况记录实际使用人和实际使用范围,在《地籍调查表》说明栏中,注明“该权利人为实际使用人,因不符合XX 规定暂不予确权登记。”将调查成果录入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 e、存在权属争议的,划为争议宗,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待权属争议解决后再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 ③房屋权属状况调查 a、房屋权属来源调查。应依据房屋产权人提供的房屋建设批准手续、符合规划材料等,以及房屋买卖、互换、赠与、受遗赠、继承、查封、抵押等其他房屋产权证明,记录产权人,并将产权证明留复印件或拍照留存。产权共有或有争议的,记录共有或争议情况。 b、房屋状况调查。宅基地范围内的房屋,调查主要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层数、墙体归属、建成年份等。主要建筑物指具有上述合法权属来源材料、主要用于居住的房屋。附属设施如仓库、圈舍、门房等不用作权属界线但为永久建筑结构的,可在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中简要记录其相关信息,说明其位置、用途、数量等。 ④界址调查 a、宗地界址调查。按照《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要求做好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属调查指界,实地设置宗地界标并丈量边长和关系距离,确保宗地权属清楚、界址清晰(界址空间相对位置关系准确)。 b、对土地权属来源资料齐全,界址明确,经实地核实界址无变

土地确权工作总结3篇

土地确权工作总结3篇 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尽快规范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实际确定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稳步实施”的工作思路,祝畈村被确定为祝站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在镇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配合和测绘公司的辛勤工作下,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历经四个月的时间,圆满完成了试点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和成功经验,现将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祝畈村位于祝站镇中部,1个自然湾,3个村民小组,村民人口535人,劳力310人,耕地面积378亩。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主要做法 1、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小组,由总支负责,按照镇委、镇政府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指导统筹确权登记工作。成立由村干部、熟悉村内情况和德高望重村民等15人参与的工作组,参与权属指界、农户地块确认等具体村里开展的工作。 2、前期调查和信息收集

测绘公司工作人员8月13日进村对祝畈村137户家庭进行初步登记,驻村干部及村干部配合测绘公司进行田块登记,正确登记农户的田块多少和大小,并进行编码,方便下一步的农户指认。 3、动员培训 8.22 日参与镇委、镇政府组织的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培训会,让基层干部、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晓确权登记的意义、内容、方法、步骤和好处,广泛宣传发动,保证干部与群众的参与率,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小组全体党员干部都要掌握政策,积极稳步推进,认真负责,确保工作落实。 4、村工作小组指认阶段 从测绘公司获取祝畈村初步田块图,由村工作组德高望重熟悉情况的村民对初步田块图进行地界标注,承包责任人标注,确认地块四至和收集相关共有人信息、承包地块的原面积等,为下一步农户指认打下基础。 5、农户指认 测绘公司凭借上一轮村工作组确定的工作底图到村和村干部、驻村干部一起逐户指认地块,对于农户不认可的权属登记信息进行到田地实测,确实存在问题的进行修改变更,对认可的田块由原承包责任人进行签字按指纹确认,为下一步公示打下基础。 6、公示

2020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2019农村宅基地新政策_2018-2019-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范文模板(5页) 2018-2019-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范文模板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本文为word 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下面是整理的关于201X 年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农村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 第四条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

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 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下山移民、脱贫小区集聚;鼓励统建、联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控制独立式住宅。

2018-2019-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范文模板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和利用山体切坡建房,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治理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建造。 第六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 第七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范文3篇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范文3篇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高仁乡共有耕地39612.45亩,其中国有土11043.2亩(不在确权范围)。本次我乡共丈量耕地面积27097.68亩,农村土地确权的外业调查已结束,内业统计工作已完成微机录入,现在分户汇总完成工作量的75%。这次土地确权工作以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平罗乡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我乡实际,充分发挥和调动了乡、村、队三级干部和党员的积极性,依法按照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在公开、公正、透明.民主的原则下顺利完成了土地确权工作。截止目前,全面核实工作已经结束,张榜公示正在进行。 一、宣传动员 为使土地确权的外业调查登记工作开展顺利,我乡在5月20日就召开了乡、村、队三级干部动员大会,会后各村依照会议精神和实施方案,队队召开群众大会由乡村干部进行宣传讲解,使群众在土地登记确权之前就能够清醒地了解和认识到这次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 性和必要性。 二、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乡上成立了土地确权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一是乡长任组长负总则;二是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

体负责,三是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直接参与和指导所包村队的工作任务。为使此项工作能够按时间、要求、技术、质量完成任务,乡上和各村层层签订了土地确权工作责任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同时还抽调全乡所有干部,协助村队逐田块丈量,使外业调查工作做到户不重名、户不漏块、块不漏户、块户相符、丈量准确、数据真实、登记无误,为内业统计汇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具体做法 1、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为了做好外业调查前的准备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乡设7个组,每个工作组都有一名副科以上的干部担任组长,4个行政村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时间安排合理。有效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3、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问题梳理归类。在宣传动员前,一是做好宣传资料的印制工作;二是搜集准备宣传讲稿,讲稿内容要符合实施方案所涉及的内容;三是做好宣传记录的准备工作,把农户提的问题、疑难问题、有共性的问题、尖锐突出的问题一一梳理归类。分别给予解决。 4、外业调查汇总。外业工作开展后,各村认真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实地丈量,丈量做到:户不重名、户不漏块、块不漏户、块户相符、丈量准确、数据真实、登记无误和公开、公正、透明。外业调查结束后,及时将田块按户汇总。

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一)

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一)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用益物权/物权 内容提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存在许多缺陷,亟待完善。Abstract]Therighttousetheruralresidentialbasesisaspecialandindependentusufructinourcountry.Iti sarightthatruralresidentsmakebuildingsandancillaryfacilities,andpossess,useandrestrictedlydispos ethebasesthattheruralresidentslegallygetfromthecollectiveeconomicorganizations.Thecharacterist icsofitarerestrictedofidentitynature,usingforfree,usingforever,dependencyandrangebeingstrict,an dsoon.Thewaystogetitareoriginalformandsuccessiveform;thewaystoabolishitareabsoluteformandrelativeform.Therighterhasrightsandburdenobligations.Th esystemoftherighttousetheruralresidentialbasesinChinahasmanydeficiencies,whichneedsimprove d. Keywords]therighttousetheruralresidentialbases;usufruct;realright2005年6月26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6次会议第三次审议通过的物权法草案(以下简称“三审稿”)设专章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但由于我国目前在城市还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国有土地上只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以“三审稿”以及后来的“四审稿”中的“宅基地使用权”实际上就是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到目前,众所瞩目的物权法还没有出台,但草案中关于“宅基地使用权”部分的规定应该不会有多大变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所涵盖的内容很多,单靠寥寥无几的几个法条是无法全面概括的。况且,我国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极其不完善,存在许多漏洞,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处于并列地位,它是中国法律特有的内容,对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起着重要的作用。沈宗灵先生说过:“法律概念在法律体系中具有其独特的功能,它对法律的制定、执行和适用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与权利和义务紧密关联,要构建现代国家的法律体系,其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设定一整套符合逻辑的、和谐而无矛盾的法律概念体系。”1]因此必须在物权法中明确定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三审稿”在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这一规定并没有直接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下定义,只是通过对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的规定影射出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依据法律解释学,从体系上、文义上对这一条文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仅为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而规定的;(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仅指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虽然在城镇规划过程中,存在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的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转变后的城镇居民仍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因为此时的土地已从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国有土地不设立宅基地使用权;(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有:依法取得、占有、使用土地,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和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在行使权利时不得妨碍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等。但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还应当包括权利人可以有限制的处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因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权利人可以对它进行处分,考虑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特殊性,权利人的处分应当是有限制的,而这一点在“三审稿”第一百五十八条中却没有涵盖。综上所述,应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如下定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特

农村宅基地确权范文

一、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3、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5、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6、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7、按照确权规定,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8、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9、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2011年11月,《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办(农工部、农委、农工委、农牧办)、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农业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一:关于农村土地确权情况汇报 XX镇XX村农村土地确权情况简介 一、基本情况, XX村位于县城东南部,全村面积XX平方公里,耕地面积XXX亩,人均耕地面积XX亩,下辖XX个村民小组,XX户,总人口XX人,全村人均纯收入XX元。 二、XXX村土地承包确权工作开展情况 XXX村土地承包确权外业调查及制图等工作由XXX具体负责。该公司于XXXX年XX月进行了外业调查,经调查该村第二轮承包地块2389块,面积亩;调查承包户数633户,外业调查使用图件为XX年卫星遥感影像及地理国情普查资料,分辨率为,精度小于米。XX年11月航拍的最新影像成图,精度为米,影像质检已经报送省地理信息中心等待质量鉴定。4月23日开始对XX村进行第一轮公示,第一轮公示主要工作,一是填写发包方调查表及收集村领导班子换届文件(一式三份);二是让承包方在公示图上确认地块及无异议后填写公示无异议声明书(一式三份)、承包方调查表(一式一份)、承包方委托他人的填写承包方代表委托书(一式三份),三是在地块图上按手印、图边签字并按手印拍照片,公示表上签字并按手印拍照片。四是承包方申请变更户主的,填写承包方代表变更申请书(一式一份),有村上领

导审核后加盖村委会盖章作作为依 据并同步变更图表一致,收集变更后的承包方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资料,更新该户的信息文件夹。五是对漏登、错登地块、合户的进行反复认定,经确认后在图上标注并对电子版同步变更,做到图、表、册一致。六是对新增加的承包方地块进行确认登记续大号、填表、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做到图上标注与电子版一致。七是对承包方不认可的地块取消编号,从地块调查表中划掉并改正错误地块及属性录入。 对公示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错改正后准备第二轮公示。 篇二: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华福村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总结 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尽快规范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结合实际确定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稳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华福村被确定为净潭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来自: 小龙文档网: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总结)作试点。在乡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配合和测绘公司的辛勤工作下,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历经四个月的时间,圆满完成了试点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取得了

房屋确权登记的办理程序

房屋确权登记的办理程序: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2、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 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复审;市房产交易所复审后,当事人全部到场,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3、办理房产租赁登记。 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审批,填制租赁许可证,委托区房管局将租赁许可证发给申请单位(人)。 4、办理军队、涉外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申请单位(人)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登记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发给产权单位(人)。 5、办理军队、涉外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 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调查,当事人一起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后,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6、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军队、涉外房产租赁登记。 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审批书或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批,填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租赁许可证并发给申请单位(人)。

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情况多种多样,宅基地确权的处理原则也是各种各样的,为了能够解决大部分人关于宅基地确权的疑问,现在对相关的宅基地确权的方案进行细说。1、现 宅基地处于养殖园区有老宅基地证的情况如何处理?对在养 殖园区已有宅基地证的,调查核实后按原宅基地权属、面积确权登记,但已将养殖业用地用途改变为宅基地,且无宅基地证已进行居住的,如符合宅基地使用批准条件的(本村农业户、一户一宗),先进行权属调查,待上级政策允许时,将该养殖用地批转为宅基地后,方可登记发证(闲置的除外)。2、原使用权证书土地权利人、证书编号、证书面积与国土局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调查核实后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确认后予以更正。3、外来人员在本村购买或迁移至本村的情况?先将户口迁入本村后,属于本村农业户的,按审批登记程序办理,否则不予确权登记。4、原宅基地统一拆迁后修建小康楼如何确权?原宅基地证作为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实测总土地面积及总建筑面积,按发证面积分摊后,不得大于原宅基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发证。5、村集体统一为村民建设的多层住宅小区,多层如何分摊,如何制作地图?用小区总土地面积除以总建筑面积,求出每户分摊系数,乘以每户建筑面积,确定每户分摊土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但无法分户 制作宗地图,土地证记事栏注明共用宗地,不附宗地图。6、

本村村民跨队修建房屋的如何填写登记信息?确权时以其身 份证或户口本上的住址为准。举例:1 队的人在2 队的地盘修住宅,确权其宅基地时按其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住址信息编写宗地号。 7、国家相关建设、公益慈善事业建设、村镇规划建设等导致拆迁的居民的情况?属于旧房屋拆除后又新建房屋(位置调整),但旧房有原宅基地使用证的,将原使用权证收回并注销,经村、乡(镇)、国土部门逐级审核,上报市政府审批后予以确权。8、只有宅基地证,但无住房或房屋已倒塌、灭失的怎样处理?不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按照(国土资发〔2009〕76号文件第4 条)规定,应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同时收回并注销过去已发的原宅基地证。9、对失踪或丧偶人员的宅基地如何确权?根据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或丧偶证明,原则按继承顺序先由第一继承提出变更或补证申请,其他家庭成员签字同意,所在村委会、镇乡审核无异议后进行受理。10、对近年来小康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自发移民以及其他情况未经审批建设的宅基地如何补办审批和发证手续?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 号)规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标准:使用水浇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二百七十平方米;使用平川旱作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四百平方米;使用山坡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五百四十平方米。对灌区占用水浇地的镇村,符合补报批条件的宅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总结报告改.doc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二、三标段) 工 作 总 结 报 告 *** 二〇一三年三月

报告名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三标段)总结报告 工程编号: 提交单位:** 大队长:** 总工程师:** 审定: 审核 工程负责: 编写: 提交日期:2013年3月20日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单位地址:* 电话:*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 三标段)总结报告 1、工作概况 按照***国土局要求,7月份以来,***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过各方面的协同配合和艰苦努力,截止到现在,我单位**个街道(**)、**个镇(****)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全面成。 1.1领导重视是关键 一是及时成立了指导小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立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调度、协调开展工作。同时,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列为2012年全区重点工作之一。 二是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制定方案。区政府多次组织召开由国土局、林业局、牧业局、水利局等各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门探讨、研究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方案,广泛听取意见,并多次易稿,做了大量的修改和补充,使工作方案更趋于科学、全面、合理。 1.2精选人员与配置设备是前提

每个工作组根据所包村的实际状况,划分10个工作区(9个镇和4个街道),确定指界人员,然后通过外业土地来源源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到内业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卡等各种表格及绘制宗地图、面积量算等程序,查清全县各类土地位置、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最终核发证书。 1.3 先行试点摸索经验 2012年,土地确权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各工作组随同的包村的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入驻村里正式开展工作。工作组克服了风沙大、道路泥泞、水土不服等各种困难,历时两个月时间完成了试点确权工作。试点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试点工作总结会议,总结经验并要求把试点经验应用于第一批次和全区土地确权工作中。在工作中,做到了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都进行了明确分工,村干部全员参与,与工作队协同作战。其间,所有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不畏严寒,白天外业,晚上内业,加班加点,克服各种困难。各乡镇党委、政府不等不靠,坚持一把手靠前指挥、亲临一线、亲自调度和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的原则,积极调配人员,迅速推进工作。各乡镇农村把确权工作质量作为考核村社干部的一项硬性指标,并与其工资待遇相挂钩,促进乡村社干部保质保量地完成确权工作各项任务。 1.4业务指导和群众支持是保障 由***为组长的业务指导组整日奔波于各工作组之间,在整个确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xxxx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检查验 收工作方案 按照《xxxx 工作方案》和《xxxx 工作方案》“到2020 年底前完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成果,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颁证率达90% 以上;补充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房调查,基本实现‘应登尽登' ,县级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基本建成,初步实现数据汇交,农村不动产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基本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为加快推进我州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确保如期完成任务,根据《xxxx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验收目的通过开展检查验收,促进xxxx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总体工作任务目标按时按质完成。 二、检查验收对象对各县市通过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形成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和登记发证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三、任务分工 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xxxx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按照县级检查验收、州级抽检备案、申请省级抽检三个层次,分权

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和登记成果检查验收两个阶段开展。 (一)县级检查验收任务 县级应对辖区内所有乡(镇)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检查比例:文字成果、数据库成果资料进行100 %的检查,权籍调查与登记成果资料检查覆盖每个乡(镇、街道)内不少于30%的村(居)委会,每个待检村委会内业检查 50 %的宗地、外业检查30 %的宗地。 xxxx 市权籍调查成果己于2018 年按照《xxxx 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成果省级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要求,通过了省级验收,可不再申请权籍调查阶段成果的检查验收,但在开展登记之前必须按《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内外业复核,并将复核记录表做为调查档案材料存档。登记阶段的验收按相关要求开展。 县(市)级可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对不动产测量和数据库等成果进行检查。 (二)州(市)级抽检备案 州(市)级抽检按照每个县(市)抽检乡(镇、街道)数不少于30 %。外业抽检率不少于县(市、区)总宗地数的5 %,内业抽查率不少于县(市)总宗地数的10 %,抽查范围与县(市)级检查验收范围不重叠的要求开展。 完成辖区内所有县(市)抽检备案后向省确权办申请省级抽检。 四、检查验收程序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结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结 篇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总结报告(改)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二、三标段) 工 作 总 结 报 告 *** 二〇一三年三月 报告名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 三标段)总结报告 工程编号: 提交单位:**

大队长:** 总工程师:** 审定: 审核 工程负责: 编写: 提交日期:20XX年3月20日 资质等级:* 单位地址:*电话:*证书编号*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 三标段)总结报告 1、工作概况 按照***国土局要求,7月份以来,***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过各方面的协同配合和艰苦努力,截止到现在,我单位**个街道(**)、**个镇(****)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全面成。 1.1领导重视是关键 一是及时成立了指导小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立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调度、协调开展工作。同时,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列为20XX年全区重点工作之一。 二是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制定方案。区政府多次组织召

开由国土局、林业局、牧业局、水利局等各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门探讨、研究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方案,广泛听取意见,并多次易稿,做了大量的修改和补充,使工作方案更趋于科学、全面、合理。 1.2精选人员与配置设备是前提 每个工作组根据所包村的实际状况,划分10个工作区(9个镇和4个街道),确定指界人员,然后通过外业土地来源源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到内业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卡等各种表格及绘制宗地图、面积量算等程序,查清全县各类土地位置、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最终核发证书。 1.3先行试点摸索经验 20XX年,土地确权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各工作组随同的包村的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入驻村里正式开展工作。工作组克服了风沙大、道路泥泞、水土不服等各种困难,历时两个月时间完成了试点确权工作。试点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试点工作总结会议,总结经验并要求把试点经验应用于第一批次和全区土地确权工作中。在工作中,做到了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都进行了明确分工,村干部全员参与,与工作队协同作战。其间,所有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不畏严寒,白天外业,晚上内业,加班加点,克服各种困难。各乡镇党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 结 根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我市结合实际情况,统一思想、提前谋划、明确责任,把土地确权工作作为全市重点工作来抓,从组织领导、配备人员、落实经费等各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组织、协调、督查,推进此项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市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共涉及17个乡镇街道137个村约12.7万农户,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80.5万亩,国土部门第二次土地调查面积为170.9万亩,应确权面积为170.11万亩。经过招标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中测新图(北京)遥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威特空间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为测绘服务单位,中标测绘费用1711.8万元。共完成确权农户12.81万户,确权地块118.4万块,确权面积170.11万亩,完成了县级数据库建设和档案数字化工作,做到县级档案入馆,镇级档案入室,村级档案入柜,并于2018年9月20日提前通过省数据库质检。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坚持高位推进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余成林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程军才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农委、财政、国土、档案、法制办、信访、妇联等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委,负责土地确权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协作、上下工作整体联动的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为土地确权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保障了全市土地确权稳妥有序向前推进。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我市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的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的、意义、步骤和方法,营造良好氛围。统一编印《材料汇编》900余册,制作横幅近550条,张贴标语4200多条,印发《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5.5万份,确保政策宣传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共举办县级培训班10次,培训镇村干部1300人次;举办镇级培训班17期,培训人员2100人次;各村组也多次举办培训班,培训议事会工作人员9200人次。通过各级培训,让镇、村、组干部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确保规范操作。通过广泛宣传,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确权工作的主动性,为较好完成确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群众基础。

农村宅基地权属性质

【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权属性质 有观点认为,既然已依法以户主名义进行了土地登记并获颁土地证,物权已经登记公示,应属户主所有,受法律保护,得以对抗第三人,其他家庭成员仅有居住权,不享有物权;有观点认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仅具有物权的属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和福利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以户为单位而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家庭成员的集体经济组织资格和福利取得的,应属家庭成员共有。究竟是共有还是个人所有呢? 一、农村宅基地的权属沿革。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宅基地权属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社会条件等各项变革而发生了一系列演变,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土地改革初期。根据我国1950年的《土地改革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将依法没收或征收得来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建立了农民私人所有的土地制度。作为土地改革的成果,大部分地区的农民领取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土地所有权证书》。农民对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第二阶段,社会主义改造时期。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没有变更,依然是农民私有,但是土地从由个体农民经营转变为由集体统一经营。在这一时期,农民的宅基地仍然由农民保有绝对的所有权,对其自由处分没有禁止性规定。 第三阶段,农业合作社时期。伴随农业合作社的成立,确立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转变为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宅基地所有权也收归集体所有,农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 第四阶段,1979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制度至今。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九条等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仅有使用权,且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用途作出限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同时,仅允许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出租、出卖的处分,允许农民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适度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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