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小学期末考试
实施细则
一、冶父山镇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小学期末考试领导组
组长:吴明亮
副组长:王亚平高家平
成员:卢昌旭徐荣国章长存徐志强苗福扣
二、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1、元月10日前:召开各校负责人会议,安排考试有关工作,核对考生学籍。
2、元月15日各校领取考务手册,召开各考点负责人会议。
3、试卷领取:
元月16日上午7:00各校到中心学校领取小学一至三年级试卷,元月16日下午将当日试卷交中心学校。
元月17日上午8:00各校到中心学校领取小学四至六年级试卷,元月17日下午将当日试卷交中心学校。
5、2014年元月18日:阅卷、复查。
6、2014年元月19日:中心学校组织登分,上报成绩(外镇)和本镇授课教师名单。
7、2014年元月20日:复查试卷.
8、县测算成绩,及时反馈,各校认真核对。
三、考试有关问题及要求
(一)考前准备:
1、核实学生数。以中心学校出具的学籍表为准(此表代替准考证),如有变动,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家长和学校共同申请,教研室确认),否则以“零”分计入学科总分。
2、书写考生座位号,一律填5位,前3位为考场号,后2位为座位序号(分校从01开始续编)。如某考生为二年级学生,安排在第三十考场第十五号,则座位号为03015。
3、对学生加强纪律教育。所有学生只准带文具和草稿纸,不得带书籍和其他资料。
4、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尤其是途中交通安全。
(二)考务工作:
1、考场安排
要求:单人单座,座位桌肚一律朝讲台,座位之间要拉开距离。考场安排表要在考试之日交监考组长。具体考场数见后。
学校安排学生座位时,要在课桌左上角贴上座位号标签,在考场门口贴上考生姓名和座位号,并提醒学生在试卷姓名后填写座位号。
座位编排顺序按照S形走向排列(多年级合并的学校要将同年级集中编排)。
2、各考点主考原则上由校长担任,教导主任留本校处理日常工作。各校除留一名后勤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在学校逗留。具体安排见后。
3、考试需用草稿纸由各校准备,交监考组长分发。
4、学生答题在草稿纸上一律无效;告知学生不得用铅笔答题(一、二年级和绘图除外)。
5、各校考务工作由考点主考和本校教导主任共同负责。分发试卷,要有考点主考、教导主任、监考教师3人在场,多余试卷一律封存上交。考试结束后,按照座位号顺序(由小号到大号),做好试卷整理工作(“随班就读”学生试卷一并装入,若“随班就读”未能考试,装空白试卷),《考场记录表》不要填写,分班级按要求装订,分袋密封(用规定封面封条装订),经主考验收无误后,当日下午由主考集中报送中心学校。
(三)纪律要求:
1、监考人员应在考试之日上午7:30之前到达所监考学校。
2、监考时,监考教师一般不准出考场,无监考和其它工作任务的教师不得进入学校,其他人员(除考点主考及上级纪检人员外)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3、考试期间一律不准饮酒。
4、做好试卷保密工作:每科试卷分发时,各考点主考与该校留校负责人共同查验签字以示负责,确保试卷密封完好无损。
5、参加阅卷人员,由学校通知在当日上午8:00之前到达中心小学。
四、考场及监考教师安排
2、四至六年级各考点考场数及对调监考安排2014年元月17日
注:每个考场2名监考教师,请以上考点主考于元月15日15:00到中心小学参加考务会议。
3、镇外监考
科目:五年级语文
时间:元月17日上午9:00—11:00
地点:白湖中学
监考人员:李正江(带队)沈玉菊秦迎春洪晓平吴绘宏
五、阅卷、统分、复查:
(一)阅卷(具体分工临时通知)
1、时间:2014年元月18日上午8:00;
2、地点:中心小学
3、抽调人员:
(1)中心小学(10人):孙文三吴礼琼洪晓平张霞王自怀刘文娟叶海燕秦迎春秦平王保翠
(2)平安小学(6人):夏宝生洪晓燕甘润清张海云王丽君袁红
(3)冶山小学(3人):夏寿松夏登迎吕丽丽
(4)罗岗小学(2人):高岳山吴小兵
(5)乔院小学(4人):查晓林黄友惠郑美玲汪道华
(6)分水小学(2人):徐俊龙宛云
(7)铺岗小学(8人):张凤萍孔金国韦春华丁成云张丽娟罗金晶王娟孟华(8)明圣小学(1人):范期田
(9)石山小学(9人):刘琳李绍福左秀凌夏玉菊胡红应刘丽陈松龙高慧君宋媛琴
(10)凤岭小学(2人):王旭东顾小芳
(11)马岗小学(1人):符义忠
(12)梁岗小学(1人):胡昌亮
(13)魏岗学校(6人):沈海涛王莹陈树霞陈媛媛沈庆明周永青
(14)田埠学校(3人):张尚雨王群聂茗
(58人)
(二)县抽阅卷:
1、阅卷时间:元月18日上午8:00
2、地点:临时通知
3、抽调人员:中心小学沈玉菊吴绘宏
(三)统分
1、统分时间:元月19日上午8:00
2、地点:中心学校办公室
3、抽调人员:孙文三夏宝生王旭东张尚雨
(四)本镇试卷复查
1、中心学校19日(前)将各班成绩公布在QQ群、学校邮箱,
2、元月20日上午,各校教导主任(中心小学、石山小学、魏岗学校、铺岗小学、平安小学、田埠学校可再安排一名责任心强教师参加)集中到中心小学查阅本校试卷,填写好《冶父山镇试卷勘误表》,中心学校集中到县局勘正分数,逾期不予办理。
六、有关制度、职责
(一)主考职责
1、主考在中心学校的领导下,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试,留校负责人协助主考工作。
2、负责培训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
3、布置考点及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4、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情况应及时报告中心学校负责人,采取应急措施,联系电话138********或87411091。
5、负责因违规需要终止其考试的考生和因违规需要终止其工作的考务工作人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6、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场试卷、装订并密封,整个考试结束后,将试卷送往指定地点。
7、各校要制定好安全工作预案,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中心学校。
8、考试结束后,向中心学校报告本次考试情况,上报考场记录。
(二)监考人员职责
1、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场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2、对考生进行考纪考风教育,宣读《考生守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3、督促考生填写校名、年级、姓名、座位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监督考生按规定答题,制止违纪舞弊行为,并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5、考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
6、制止非本考场考生或任何人(除主考、纪检人员)进入考场。
7、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报刊杂志,不抄题、做题、念题(有规定的除外),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8、每科考试最后15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抓紧时间答题。
9、在考生期间,手机不准有铃声,应调为震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10、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场。
(三)监考教师十四不准
1、不准迟到、早退,擅自换人。
2、不准在考场内吸烟、打瞌睡、闭目养神。
3、不准在考场阅读书报和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4、不准将试卷传出场外。
5、不准在一起谈笑。
6、不准抄题、做题和念题(有规定的除外)。
7、不准与考生坐在一起或在考生身边长时间逗留。
8、不准擅自离开考场。
9、不准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
10、不准与考生谈话,翻阅考生答题以及对试题作任何提示。
11、考试期间中午不准饮酒。
12、考试时间不准上厕所。
13、不准进入其他考场。
14、不准将手机调为铃声。
(四)考生守则
1、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刊、计算器具、稿纸,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水笔、圆珠笔、铅笔、三角板、圆规、橡皮和垫板等,违者以舞弊论处。
2、考生在每科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试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3、考生迟到2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考试期间一般不准上厕所。
4、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不涉及试题内容的,如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5、考生只能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年级、座位号、校名,不得在试卷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试题答案应写在试卷规定的空白处;作文一律写在试卷上,不允许用字条粘贴在试卷上。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离开座位,不准喧哗。
7、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8、交卷后,不准在考场外逗留,不准在考场附近谈论。
9、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好试卷,宣布起立后,有秩序地退出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生在考试中有夹带、抄袭、传递、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的视情节予以取消考试资格,试卷作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