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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

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皖发[2010]2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02.01

【实施日期】2010.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

(皖发[2010]2号)

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出发,促进中部地区掘起、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速倔起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认真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全面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特作如下决定。

一、明确指导思想,增强示范区建设的使命感

建设示范区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创新体制,完善

机制,扩大开放,着力深化泛长三角地区发展分工,创新合作方式,推动区域联动发展;着力打造产业承接平台,增强产业承载能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探索科学承接新途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综合竞争力;着力促进创新资源整合,完善自主创新体系,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着力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着力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各地、各部门特别是示范区各市、县(市、区,下同)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造承接环境,做好转移文章,发挥示范效应,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战略步骤,努力把皖江城市带建设成为合作发展的先行区、科学发展的试验区,中部地区掘起的重要增长极、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

二、坚持科学引导,构建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体系

围绕产业升级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瞄准长三角等沿海地区迫切需要转移的产业,积极吸纳资本、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大力振兴汽车、家电、装备制造、冶金、化工、非金属材料、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跟踪国内外产业发展新动向,着力培育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公共安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提升物流、金融、文化、服务外包、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构建特色鲜明、综合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编制出台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各地发挥比较优势,明确产业承接重点,构建“一轴双核两翼”的产业空间布局,形成合理分工、有序承接、错位发展的新格局。

三、加快园区建设,打造功能完善的产业承接平台

各开发园区要根据示范区产业布局,加快扩区扩容和转型升级,加强基础设施和能源、环保、物流、通关等公共配套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类要素向园区集聚,努力实现园区项目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功能集成。依托中心城市,突破行政区域制

约,跨江发展,南北联动。适时启动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建设。加强与沿海地区政府、开发园区、龙头企业的合作,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探索合作共建模式,建立互利共赢的利益分享机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皖政办〔2009〕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不断扩大现代服务业规模,实现服务业平稳较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促进服务外包企业健康发展 (一)开展我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工作。由省商务部门会同信息产业、科技等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出台我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方法。对于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的,其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年营业额达到50万美元或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占其主营业务达到30%的,可以直接认定为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对于承接中国境内跨国公司和国内百强企业服务外包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相关政策优惠。 (二)落实服务外包企业税收优惠。服务外包企业经省以上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给予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服务外包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四)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和技术改造。对服务外包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并使用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购进软件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五)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对服务外包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依法免征关税。 (六)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申请相关国际资质认证。对取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 MMI)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

安徽籍省部级以上领导人2018

安徽籍省部级以上领导人 (2018年12月) 正国级 李克强1955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安徽定远汪洋1955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安徽宿州副国级 刘奇葆1953年全国政协副主席 正部级 车俊1955年浙江省委书记 倪岳峰1964年海关总署署长、党委书记 王志刚1958年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 袁曙宏1958年司法部党组书记安徽舒城 叶冬松1958年河北省政协主席 江泽林1959年吉林省政协主席 徐立全1956年湖北省政协主席 副部级 吴存荣1963年重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靖平1963年吉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梁桂1964年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时光辉1970年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常松1962年黑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琦1961年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 齐静1963年北京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何忠友1965年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邢善萍1965年山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安徽和县

刘莉1959年安徽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安徽六安孙云飞1962年安徽省委常委、六安市委书记安徽明光宋国权1960年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安徽太和姚玉舟1960年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安徽枞阳虞爱华1965年安徽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安徽天长张家明1963年北京市副市长、东城区委书记 吴清1965年上海市副市长 陆克华1964年重庆市副市长安徽无为 朱从玖1965年浙江省副省长 彭佳学1965年浙江省副省长 刘凯1969年河北省副省长安徽巢湖 方春明196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 张韶春1963年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 王翠凤1963年安徽省副省长安徽芜湖 张曙光1966年安徽省副省长安徽涡阳 田静1960年国家保密局局长 胡静林1964年国家医保局局长 吴曼青1965年中国电科集团总经理 潘功胜1963年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彭树杰1963年国务院副秘书长 张小影1959年经济日报社社长 徐平1957年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曹建国1963年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南平1961年科技部副部长 唐承沛1964年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安徽省人民政府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文件 皖政…2007?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等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快我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全民创业,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和重点 1、发展目标。坚定不移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服务,改进监管,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不断提升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力争到2010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全省个体工商户达到150万户,非公有制企业户数达到26万户,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1000户、10亿元以上的100户、50亿元以上的10

户。 2、发展重点。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进入以大企业为核心的分工协作网络和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和引导一批非公有制企业,通过自身发展和资本运作做强做大。鼓励和引导产业集群发展,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鼓励和引导现代制造型、科技创新型、农产品加工型、劳动密集型等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 二、放宽市场准入 3、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设置限制条件。凡实行招投标的领域和项目,涉及数量(额度)控制的领域和项目,涉及资格资质管理、区域规划管理、行政审批项目,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实行同等市场准入条件。 在项目申请、投资核准或备案、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政府采购、人才引进、职称评聘、资格认定、证照办理、收费标准、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4、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对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领域中的自然垄断业务,非公有资本可以参股等方式进入;对其他业务,非公有资本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皖政〔2005〕6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皖单位: 为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现就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被征地农民的数量不断增多。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已经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突出任务。 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稳定的生活来源和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问题,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客观要求,对于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全面、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政府要把大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 二、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合理确定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对象。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对象原则上为城市(含建制镇)规划区内,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征地后,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农用地的农业人口。 城市(含建制镇)规划区外,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征收或征用后,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或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自愿调剂后不再占有农用地且当地人民政府无法给予异地移民安置的农业人口,也应列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对象。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对象确定的具体标准和划定年限,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具体对象确定的程序为,由被征地农民个人申请,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讨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研究公示后,经劳动保障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地要把促进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农民就业,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和解决贫困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同时也要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土地被征收、征用而降低,确保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科学测算,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各地要在充分调查研究,详细占有资料,弄清征收土地和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情况、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统筹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近、中、远期利益的平衡关系,统筹考虑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与其他城镇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统筹考虑不同被征地年限、城市规划区内外、不同原因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保障,经过科学测算,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切实可行的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具体措施,明确操作程序和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2015)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2015)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现将调整后的《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简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 一、自2015年3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域(区片)的,按周边区域(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 三、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四、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调整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调整周期与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周期相同。 五、新征地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8日 附件1 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地区 区片 征地补偿标准(元/亩)

历任安徽省委常委名单

历任安徽省委常委名单 【2014-15】 安徽省委常委中的中央委员及候补委员:(带编号的为候补委员) 2012年11月十八时: 张宝顺(50,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 斌(54,女,省委副书记、省长) 94沈素琍(女,1958)省委统战部长 127孙金龙(1962)省委副书记 十八及全国两会后: 张宝顺(50,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学军(52,省委副书记,省长) 94沈素琍(女,1958)省委统战部长 【127孙金龙(1962)省委副书记】 省委常委变动情况(2011年10月省党代会以来): 书记: 张宝顺(50,中委,书记) 副书记: 【李 斌(54,中委,女,省长,-13.03)】 王学军(52,中委,省长,13.03-)

【孙金龙(62,副书记,-13.04)】 李锦斌(58,副书记,13.04-) 常委: 【余欣荣(59,副省长,-12.03)】 徐立全(56,政法委书记) 王宾宜(56,纪委书记) 詹夏来(55,常务副省长) 【王 炯(64,组织部部长,-14.08)】 唐承沛(64,秘书长) 沈素琍(58,候补中委,统战部部长) 曹征海(60,宣传部长,12.06-) 宋海航(55,省军区政委) 陈树隆(62,副省长) 吴存荣(63,合肥市委书记) 邓向阳(61,组织部长,14.08-)自山东副省长历任省委常委名单: 书记 曾希圣1952.01—1962.02 李葆华1962.02—文革初 李德生1971.01—1974.12 宋佩璋1975.05—1977.06

万里1977.06—1980.03 张劲夫1980.03—1982.04 周子健1982.04—1983.03 黄璜1983.03—1986.04 李贵鲜1986.04—1988.04 卢荣景1988.04—1998.09 回良玉1998.09—2000.01 王太华2000.01—2004.12 去向:中宣部郭金龙2004.12—2007.12 去向:北京市长王金山2007.12—2010.05 去向:全国人大张宝顺2010.05— 副书记,省长 曾希圣1952.08—1955.03 黄岩1955.03—文革初 李德生1968.04—1974.12 宋佩璋1974.12—1978.01 万里1978.01—1979.12 张劲夫1979.12—1981.03 周子健1981.03—1983.04 王郁昭1983.04—1987.06 卢荣景1987.06—1988.02—1989.04 傅锡寿1989.04—1994.12

安徽省人民政府领导简历

安徽省人民政府 王三运——安徽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孙志刚——安徽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赵树丛——安徽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黄海嵩——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唐承沛——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倪发科——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谢广祥——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致公党中央常委、安徽省委主任委员 花建慧——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梁卫国——安徽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兼) 王三运——安徽省委副书记、省长 王三运:男,汉族,1952年12月生,山东省单县人,197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中央党校政治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68.12——1974.08,贵州省织金县绮陌公社插队知青,县一中代课教师 1974.08——1977.09,在贵州省贵阳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77.09——1983.05,贵州省贵阳师范学院党办工作人员 1983.05——1984.08,贵州省委组织部秘书 1984.08——1987.12,贵州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副处长(其间:1984.10—1987.11,挂职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委副书记) 1987.12——1990.02,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委书记 1990.02——1990.07,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云岩区委书记 1990.07——1992.12,共青团贵州省委书记 1992.12——1995.09,贵州省六盘水市委书记(其间:1992.09—1993.01参加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1995.09——1995.10,贵州省贵阳市委书记 1995.10——1998.08,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 1998.08——1998.10,贵州省委副书记、贵阳市委书记 1998.10——2001.07,贵州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其间:1998.09——2001.07参加中央党校政治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1.07——2002.10,四川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关于对省委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范文最新推荐------------------------------------------------------ 关于对省委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省第八次党代会以来,省委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促进了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特别是去年,省委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创近年来最好水平,安徽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最好的时期之一,全省上下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淮南和全省一样,近几年逐步步入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去年全市生产总值比2001年将近翻一番,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创近10年来最好水平,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并提前一年完成了“十五”计划目标。这些发展成就的取得,离不开省委常委会的关心和支持。省委常委会始终关注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我市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给予了大力支持,指导和帮助战胜困难,开拓前进,可以说,没有省委常委会的支持,没有今天的好形势。 现在,安徽已到了一个发展为上、再创辉煌的重要时刻。在去年召开 1 / 23

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发出了“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的号召,极大地振奋了全省人民的精神,使我们加快发展的意志更加坚定、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围绕安徽崛起这一目标,针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实际,我们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注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皖北崛起步伐。从区域角度讲,科学发展观是高度重视区域发展不平衡矛盾,并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为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的发展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安徽崛起应该建立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之上。皖北地区土地总面积3.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800万,分别占全省的27.8%和30.5%,处于我省承东启西、南联北进的关键地带,区域内农业资源、煤炭资源十分丰富,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也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改革开放以来,皖北地区的发展滞后于全省,南北发展特别是沿江与沿淮发展差距拉大。2004年,皖北六市gdp总量为1407亿元,仅占全省的29%;人均gdp为5030元,比全省水平低2478元;财政收入总量为126.5亿元,仅占全省24%,平均增幅为16.2%,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0个百分点。这种状况如果不改变,我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就无法实现,安徽崛起就可能落空,合肥及沿江等地区的发展也会受到严重制约。在全国“两会”期间,郭书记明确提出把“以能源建设为重点,促进皖北地区发展”作为安徽崛起的重点任务之一,这对皖北发展具有凝聚人心、鼓舞斗志的强大号召力和凝聚力,必将激励皖北人民为之不懈奋斗。目前,皖北发展已经呈现出良好的

安徽省人民政府通信地址

邮寄:合肥市长江中路22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室(收) 邮编:230001 邮寄:合肥市长江中路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室(收) 邮编:230061 邮寄: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01 邮寄:合肥市巢湖路287号省科学技术厅 办公室(收)

邮寄: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收) 邮编:230001 邮寄:合肥市庐江路77号省名族事务委员会 办公室(收) 邮编:230061 邮寄:合肥市安庆路282号省公安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01 邮寄:合肥市长江中路39号省监察厅 办公室(收)

邮寄:合肥市霍邱路87号省民政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01 邮寄:合肥市淮河路335号省司法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61 邮寄: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省财政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01 邮寄:合肥市长江中路22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收)

邮寄:合肥市黄山路619号省国土资源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01 邮寄:合肥市长江西路8号省环境保护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01 邮寄: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22 邮寄:合肥市屯溪路528号(金环大厦)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收)

邮寄:合肥市美菱大道421号省农业委员会 办公室(收) 邮编:230022 邮寄: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省水利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01 邮寄:合肥市无为路53号省林业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62 邮寄:合肥市金寨路389-399号盛安广场省商务厅办公室(收)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厅局级干部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厅局级干部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皖发〔1980〕55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1980.04.22 【实施日期】1980.04.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厅局级干部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 (1980年4月22日皖发〔1980〕55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参照有关规定,本着既反对领导干部生活特殊化,又反对绝对平均主义的原则,从我省的经济情况和保证工作需要出发,对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部、委、办、厅(局)和人民团体的厅局级干部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宿舍 (一)每户只能有一处,不得同时占用两处,调到外地工作时,应将原宿舍交回。家属子女不能随迁的,宿舍原则上由其工作单位安排,如所在工作单位一时确实安排不了的,也可以由原宿舍管理单位按同等职工住房标准另行安排,原住宿舍交回;对于在省

直机关和合肥市区范围内的工作调动,搬迁宿舍时,家属子女应随迁,不得占用原宿舍。 (二)一户宿舍使用面积,一般约五—中至七十平方米。已工作的子女可以同住,如不能同住,则由其子女所在单位解决。今后不得以解决已工作子女的住房为理由,要求扩大自己的住房,或要本人所在单位为其子女安排住房。 (三)严禁利用职权,动用国家物资、人力为个人建造单户住宅,宿舍的维修,由有关管理部门按制度办理(按规定自费建房、买房的除外)。 (四)已安排宿舍的,不准再占用宾馆、招待所,已经占用的应限期迁出。否则,住房费由个人自付。 (五)干部逝世后,原宿舍在一、两年内收回,其家属的住房,有工作单位的,原则上由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安排,无工作单位的原宿舍管理单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皖政〔2012〕6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政府决定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现将调整后的《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域(区片)的,按周边区域(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 三、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四、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订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每两年调整一次。 五、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1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皖政〔2009〕13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有关规定,现将《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以下简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1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域(区片)的,按周边区域(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

三、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过渡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对于新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的,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原批准补偿标准低于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原批准补偿标准高于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按原批准补偿标准执行。 四、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订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每两年调整一次。 五、新征地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文档来源: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0d4754477.html,/lawrule_detail.jsp?row_id=2010010000000726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 (皖政〔2991〕3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社区服务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从总体上看,还处在起步阶段,设施少、规模小、档次低,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为加快我省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把社区服务业逐步培植成新兴产业,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全面推进我省城市社区服务业发展 社区服务是在改革开放中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是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方面,也是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拓展第三产业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从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以战略的眼光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区;重心下移,强化基层;以块为主,多方参与;市场导向,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的原则,把社区服务业这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 我省社区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十五”期间,各市所辖的区、每个县级市都要兴办(改建)一所功能齐全并具有指导示范、辐射作用的社区服务(指导)中心,建筑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85%的街道、县城镇也要兴办(改建)一所社区服务(指导)中心,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居委会普遍建立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形成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为依托,以社区服务中心等设施为载体,以为社区居民、特殊群体等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便民利民型、公益型和福利型服务为主要内容,社会共同参与,门类齐全,多种经济成份并举,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的社区服务网络。 今后5年内我省社区服务按照前3年打基础,求发展,后2年上规模、上水平的运作思路,培育典型,全面铺开;把社区服务业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发展第三产业、安置下岗职工结合起来,在全省初步形成以社会投入为主体,实体化、产业化运营为支柱,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的社区服务体系。 二、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加快社区服务业的设施、网点和队伍建设 坚持国家支持,集体、个人、内资、外资一起上的方针,采取有偿、低偿、无偿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加快社区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努力壮大社区服务专职队伍。要面向全体社区成员,开展多层面、多领域、全方位服务,使市、区、街、居相互衔接,相互配套,优势互补,形成系列,75%的城区和90%的街道要有一支稳定的、具有实践经验的专职社区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其中中心城区社区服务志愿者要达到本社区居民的1%以上。逐步实现市、区、街道、居四级社区服务需求与供给信息微机联网,形成配套齐全的服务网络。社区服务要走产业化、实体化、社会化之路,五年内80%以上的社区服务业要完成向实体化、产业化的转变,尽快成为具有较强活力的重要行业。 要着力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站)要根

安徽籍省部级以上高官

安徽籍省部级以上高官.txt有没有人像我一样在听到某些歌的时候会忽然想到自己的往事_______如果我能回到从前,我会选择不认识你。不是我后悔,是我不能面对没有你的结局。胡锦涛,安徽绩溪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 吴邦国,安徽肥东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 李克强,安徽定远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常务副总理。 - 汪洋,安徽宿州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 王胜俊,安徽宿州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 张平:安徽萧县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 李从军,安徽六安人,新华社社长。 - 汪光焘,安徽休宁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 储波,安徽桐城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 - 刘奇葆,安徽宿松人,四川省委书记。 - 王珉,安徽淮南人,吉林省委书记。 - 罗世谦,安徽望江人,上海市委副书记。 - 乔传秀,女,安徽寿县人,全国总工会党组副书记。 - 王华元,安徽宣城人,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 曹洪兴,安徽全椒人,贵州省委副书记。 - 杨多良,安徽颖上人,安徽省政协主席。 - 程幼东,安徽宁国人,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 - 胡晓华,安徽泾县人,辽宁省政府副省长。 - 张来武,安徽铜陵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 赵正永,安徽马鞍山人,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 周坚卫,安徽铜陵人,湖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

王厚宏,安徽宁国人,海南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 江泽林,安徽安庆人,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 - 袁贵仁,安徽固镇人,国家教育部部长。 - 蒋作君,安徽怀宁人,全国政协副秘书长。 - 张穹,安徽蚌埠人,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 张俊九,安徽阜南人,全国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 - - - 周坚卫,安徽铜陵人,湖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方兆祥,安徽安庆人,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 谢鸿光,安徽砀山人,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 倪岳峰,安徽岳西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江帆,安徽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 戴俭明,安徽巢湖人,中纪委、中组部第一巡视组副组长、巡视专员。 - 肖天,安徽人,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 宇如聪,安徽全椒人,中国气象局副局长。 - 汤黎路,安徽无为人,云南省政府省长助理。 - 张学平,安徽寿县人,安徽省委常委、秘书长。 - 臧世凯,安徽霍邱人,安徽省委常委。宣传部长。 - 孟苏铁,安徽砀山人,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 徐松南,安徽枞阳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郭永运,安徽淮北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

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推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 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皖发…2008?19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推动全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放宽准入领域,实行公平待遇 1、放宽准入限制。贯彻“非禁即入”的原则,推进公平准入,实行同等待遇。允许和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垄断行业、市政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领域和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投资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投资金融、科技、咨询、创意产业、培训、物流、快递、会展、信息、租赁和旅游、商贸、休闲娱乐、社区服务、社会化养老等服务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对非公有资本准入的领域设置地区、所有制、行业经验、从业年限等限制条件。 2、放宽注册资本和冠名限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可分期到位,首期缴纳申报注册资本的20%

即可注册登记。允许投资者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出资比例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凡依法申办的企业,可自行选择规范的企业名称、字号,冠省、市、县名不受注册资本规模和组织形式的限制。支持规模较大的公司制企业申请使用无行政区划、无行业限制的企业名称。 3、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在符合规划、环保的前提下,利用租赁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只要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即可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4、放宽注册、登记前置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行政审批外,其他前置行政审批一律取消。对前置行政审批非关键条件暂时欠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发给3至6个月期限的筹备期营业执照,有关部门应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理好前置审批手续。 二、激发创业活力,鼓励全民创业 5、鼓励科教人员创业。支持科教人员的研究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省应用技术研发专项资金择优给予贴息和资助。创办并经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从其开始获利年度起的2年内,对其征收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按收入归属级次由财政部门按其当年增量部分的额度全额奖励给企业。允许国有、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到非公有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 励支持力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9 【发文字号】皖政办[2017]10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26 【实施日期】2017.0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 (皖政办〔2017〕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 知》(国办发〔2016〕82号)精神,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省政府决定,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每年大督查、日常督查情况,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支持。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激励支持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在改作风抓落实中加大督查力度,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

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实际情况看,一些地方和部门知责明责、守责尽责,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实现了预期发展目标。但也有少数地方和部门对抓落实的认识还有偏差,作风不够扎实,工作落实不到位。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督查激励长效机制,对愿意干、干得好的地方进行表扬激励,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各地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竞相发力、主动破难前行的工作劲头和态势,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激励措施 (一)对推动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工作及时到位、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优先纳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试点,并在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监管工作中予以支持。(省工商局负责)(二)对超额完成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任务的市(企业),梯级奖补资金与超额完成化解产能任务挂钩,省财政及时测算拨付梯级奖补资金,用于职工分流安置。(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三)对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落实外贸回稳向好及外资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市,根据考核评价结果,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或调整区位,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且已进入培育期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提前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商务厅负责)(四)对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成效较好的市、县(市、区),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科技一般转移支付资金中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一定倾斜,用于支持其行政区域内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 (五)对积极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的市,支持该市或其辖内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在同等条件下对其辖内符合政策要求的金融创新业

政界安徽人

政界: 安徽籍现任省部级以上领导(不包括人大与政协) 胡锦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安徽绩溪人 吴邦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安徽肥东人 李克强:中共中央委员 辽宁省委书记 安徽定远人 汪光焘:中共中央委员 建设部部长 安徽休宁人 储 波:中共中央委员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安徽桐城人 刘奇葆:中共中央候补委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 安徽宿松人 王 珉:吉林省委书记 安徽淮南人 罗世谦:中共中央候补委员 上海市委副书记 安徽望江人 乔传秀:女 中共中央候补委员 浙江省委副书记 安徽寿县人 王华元:广东省委副书记 安徽宣城人 曹洪兴:贵州省委副书记 安徽全椒人 骆惠宁:青海省委副书记 安徽当涂人 杨多良:安徽省委副书记 安徽颖上人 程幼东:黑龙江省副省长 安徽宁国人 胡晓华:辽宁省副省长 安徽泾县人 张来武: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安徽铜陵人 赵正永:陕西省委常委 常务副省长 安徽马鞍山人 周坚卫:湖北省委常委 常务副省长 安徽铜陵人 王厚宏:海南省常务副省长 安徽宁国人 江泽林:海南省三亚市委书记 安徽安庆人 汪 洋:重庆市委书记原国务院常务副秘书长(正部长级) 安徽宿州人张 平:国家发改委副主任 安徽萧县人 贾成炳:中央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 安徽合肥人 李从军:中宣部副部长 安徽六安人 袁贵仁:教育部副部长 安徽固镇人 蒋作君:卫生部副部长 安徽怀宁人 张 穹: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安徽蚌埠人 张俊九:中共中央委员 中国全国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书记处第一书记安徽阜南人 倪岳峰:国家海洋局副局长 安徽岳西人 袁曙宏: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 安徽舒城人

安徽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办公室文件 学位办函…2008?11号 关于2008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做好2008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成人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申请我省高校学士学位的夜大学、函授、全脱产等形式的应届成人本科毕业生均须参加此项考试;少数成绩优秀、具有本科学籍的在校成人本科生,经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推荐和学位管理部门批准,以及外省高校设在我省的成人高等教育站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设站省学位管理部门具文委托和我省同意,方可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外语统考合格证书,其在毕业申请学位时有效。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方法 采取网络报名与院校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安徽省学位课程统考办公室(以下简称

“省统考办”)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在规定的院校确认时间内,到报考者拟申请学位的院校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一般应在接受其学士学位申请的院校所在地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必须经接受其学士学位申请的院校同意,方可报名和考试。 (二)资格审查 各有关高等院校要主动组织具备资格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做好服务工作;严格审查考生提交的《考生登记表》,确保参加考试考生资格的有效性。 经省统考办认定为资格不符的考生,在参加考试后将得不到考试成绩,其责任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院校相关责任人和考生本人承担。对审查考生资格不严、甚至发现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学位授予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受理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三)考试时间及语种 考试时间为:2008年11月15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11时。 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非外语类专业成人本科生的应试语种为其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外语语种,外语类专业成人本科生的应试语种为其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语语种。 英语、日语考试命题依据为《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非英语专业)》(2005年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大纲(非日语专业)》(2006年版)(由部分省级学位办公室联合组织编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俄语、法语、德语考试命题依据为《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少数

中央中安徽的大官清单

中央中安徽的大官清单 胡锦涛: 政治局常委,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安徽绩溪人吴邦国: 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委员长,安徽肥东人 李克强:政治局常委,常务副总理,安徽定远人 汪洋: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安徽宿州人 汪光焘: 建设部部长,安徽休宁人 储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安徽桐城人 王珉:吉林省委书记安徽淮南人 刘奇葆:四川省委书记,安徽宿松人 王胜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安徽宿州人 张平:国家发改委主任,安徽萧县人 陈锦华:全国政协副主席,安徽青阳人. 罗世谦:上海市委副书记,安徽望江人。 乔传秀:浙江省委副书记,安徽寿县人。 王华元:广东省委副书记,安徽宣城人 曹洪兴:贵州省委副书记,安徽全椒人 骆惠宁:青海省委副书记,安徽当涂人。 杨多良:安徽省委副书记,安徽颖上人 程幼东:黑龙江省副省长,安徽宁国人 胡晓华:辽宁省副省长,安徽泾县人 张来武: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安徽铜陵人 赵正永:陕西省常务副省长省委常委,安徽马鞍山人 洪峰:陕西省副省长,安徽绩溪人 周坚卫:湖北省常务副省长省委常委,安徽铜陵人 王厚宏:海南省常务副省长,安徽宁国人 江泽林:海南省副省长,安徽安庆人 张平:国务院副秘书长,安徽萧县人 李从军:中宣部副部长,安徽六安人 袁贵仁:教育部副部长,安徽固镇人 蒋作君:卫生部副部长,安徽怀宁人 车俊: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安徽巢湖人 孙安华: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安徽长丰人。 郑少三: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安徽凤阳人 徐立全: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安徽合肥人 叶冬松:河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安徽无为人 沈北海: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安徽无为人 方兆祥:安徽省委副书记,安徽省政协主席,安徽安庆人 谢鸿光: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安徽砀山人 袁贵仁:教育部副部长,安徽固镇人 张穹: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安徽蚌埠人 贾成炳:中央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安徽合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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