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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教育简介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教育及导师简介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硕士点简介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以海商法的教学与研究为特色,有一批在航运界、保险

界有影响的教授和研究人员,多名教师具有律师资格证书并参加法律实践,教学密切联系实际是该院办学特色。法学院现有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三个硕士点。海商法为上海海事大学的特色专业。2000 年海商法专业被列为上海市重点专业。2005年法学专业被列为上海市教委教育高地建设专业。2007 年法学院所属海商法研究中心成为上海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学院招收的研究生超过90%是公费生。

※国际法学硕士点上海海事大学自建校以来一直设有以海商法为核心的国际法学类课程,界权威魏文翰、魏文达教授的带领下,首开我国高等院校海商法教学与科研的先

在海商法河。1979年,我校开始招收国际法学研究生,1981 年成为我国首批获得国际

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迄今已经培养毕业法学硕士一千多名,为我国的法学教育、海事审判、律师以及港航、外贸、保险等行业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本硕士点教学科研力量强,梯队结构合理,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处于前沿地位。尤其是本学科带头人於世成教授和蒋正雄教授、胡正良教授等积极参加我国航运法律的制定活动,对我国《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海事法律的出台发挥了重要作用。我校国际法学科具有历史悠久、基础扎实的明显优势。

※民商法学硕士点上海海事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点于1998年获准设立,2000年开始招生。民商法学

在我校的教学与科研始于著名的民法学家林我朋教授,其后高文彬教授对本学科的建设也作出了重要贡献。我校民商法学硕士点注重自己的专业特色,目前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授2 名、副教授5 名,研究领域包括物权法、债权法、国际贸易法、保险法、破产法、票据法、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部门。民商法硕士点学科带头人为沈秋明教授。本硕士点的指导教师已经完成和正在从事的科研项目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司法部等省部级项目,并出版和发表有相当数量的学术著作和论文。民商法学专业迄今共招收研究生一百余人,已毕业学生主要从事司法、律师、保险、金融、公司法务及大学教师等工作。

※经济法学硕士点上海海事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点于2007 年开始招生。依托上海海事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的悠久历史,基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教学积累和办学特色,借助人才流动所引进的新鲜血液,我校经济法硕士点具有鲜明的专业特色和很强的研究实力。目前本硕士点共有6名硕士导师,教授2名,副教授4名,研究对象包括经济法理

论、金融法、航运法、公司法、物流法、法律与经济等内容。本硕士点研究实力雄厚,每位硕士导师均多次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主持和参与过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在国内外知名法学刊物上发表过大量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在国内外出版过若干学术著作,并有多项省部级课题在研。

、法学院学科建设

※学科建设成果确立教改项目8 个项目已验收结题主办全国高校海商法教学研讨会,全国31 所高校参加出版教学法研究论文集,教改论文30 多篇

三、法学院科研成果

※出版刊物《海大法律评论》自2005 出版至今已经连续出版四年,一直坚持学术自主、自律的原则,秉承严谨、开拓、求真、务实的精神,按照学术期刊的要求,每年公开出版一卷。四年来不断创新,追求鲜明的特色,办刊质量和来稿质量得到不断提升。

※课题项目

2009年组织出版学术专著6 部、学术论文出版20 篇;2009年组织聘请多名校内外专家进行学术讲座。完成交通部立项项目《美国航运政策、法律与发展策略对我国航运法制定影响的研究》,达到国内同领域领先水平。基本完成交通运输部立项项目《<联合国统一运输法公约>的制定对我国的影响与我国应采取的对策之

研究》,作为前期研究成果,向交通部和商务部提交了UNCITRAL〈〈鹿特丹规则》

有关工作建议的报告,作为中国代表团参加UNCITRAL会议的主要参考材料。

四、法学院学术交流

2010 年4 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孙宪忠教授访问法学院,为法学院师生们作了题为“民法典立法技术与逻辑问题研究”的讲座。

2009 年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黄进教授受聘为我院客座教授并为法学院师生作学术报告

2010年王国华教授应邀出席在新加坡召开的“中国新加坡海事仲裁研讨会” ,并作了仲裁协议的准据法及司法实践中仲裁协议的相关问题的报告。

2009 年法学院邹盈颖副教授应邀出席联合国《全程或者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签字庆典并在国际海事委员会的论坛作主题发言

2009 年与英国斯旺西大学联合主办“海上货物运输法律最新发展:《鹿特丹规则》与租船合同国际研讨会” ,邀请中国大陆、英国、荷兰、比利时、新加坡、韩国、香港著名海商

法专家作主题发言

五、法学院教学科研条件

※学院大楼竣工日期2007年3月,占地面积6286平方米,建筑面积4712平方米,法学院

楼建筑层数为4 层,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造价为1790 万元,设计车位12 辆,临水一层为大空间用房,用于安排报告厅、模拟法庭、仲裁室和教室。

※海商法研究中心资料室面积约180 平方米,分为专业书籍陈列阅览区,期刊、报刊阅览区,网络信息查询区,共设有60席阅览座位,10组书架,1组珍品书橱,2组期刊架,4组报刊

架,法学相关专业书籍四千余册,其中外文书籍近一千余册,法学类期刊三十多种。

六、法学院研究生教师和导师队伍

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点教授11名,副教授4 名,博士讲师1 名

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点教授 2 名,副教授5 名,博士讲师3 名

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点教授 1 名,副教授2 名

国际法学导师名录:於世成教授、蔡存强教授、蒋正雄教授、胡正良教授、王国

华教授、杨召南教授、姚洪秀教授、尹东年教授、李云章教授、徐国平教授、时

平教授、邹盈颖副教授、★卢敏、★徐捷、★黄顺刚、★林源民、余少峰副教

授、唐兵副教授、于耀东副教授、章博博士讲师

注:打“★”的为外聘硕士生指导教师

民商法学导师名录

沈秋明教授、沈禹钧教授、沈晓明副教授、张江艳副教授、陈芳副教授、吴俐副教授、王铁雄副教授、蒋涛博士讲师、朱体正博士讲师、宋旭明博士讲师

经济法学导师名录

康锐教授、郏丙贵副教授、徐大梅副教授※法学院名导简介

於世成教授

於世成,男,上海海事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博士生导师,海商法学科教授,中国航海学会副理事长、交通部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律师。主编"九五"现代法学教材《海商法》1997 年法律出版社,《当代海商法的理论与实践》副主编,1997年

人民交通出版社;公开发表"论欧盟的海运竞争法"1994

年《中国海商法年刊》,"The Maritime Code: A legislative Landmark, An Introduction to the Maritime Code of the P .R.C"1998, KInwer Law Int 等论文十多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起草工作,现正参加《港口法》、《航运法》的起草工作。

1991 年获中国海员工会第五届"金锚奖" ,被授予优秀教育工作者;1997 年获国家教委人事部"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同年又被选拔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

程第一层次人选。1994 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蔡存强教授

蔡存强,男,上海海事大学副校长,交通运输工程学科(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博士生导师。任职期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编著《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导论》、《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释义》、《值班与避碰》、《船舶运输安全学》、《碰撞案例》等教材与专著。公开发表30 多篇学术论文,参加并完成〈船舶碰撞仿真及责任判析〉、〈交通行业执法综合实施模式研究〉、〈教育部面向21 世纪高等工程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长江江苏段水域适用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法律的研究〉、〈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宝山港区第四代集装箱船进出港池及掉头方案研究〉、〈中燃海滨油库码头外推对上海东方储罐有限公司的安全和经济效益影响的研究〉、〈华能电厂码头航道安全评估〉等一系列交通部、上海市、江苏省以及航运企业等课题。

蒋正雄教授

蒋正雄,男,法学教授,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1982 年毕业于上海海事大

学远洋运输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5 年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海上货物运输法、租船合同、海上保险法、海事法。1985 年起在上海海事大学任教,先后担任海商法教研室主任、法律系主任,2001 年任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副院长。2002年8月-2003年8月在英国南安普敦

大学作访问学者。2008 年,任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主要著作:《集装箱运输学》(第一作者),《海商法大词典》多式联运卷主编,参编《中华法学大词典》。

主要论文有:《集装箱运输十大法律问题导论》,《论发货人的法律地位》,《“零运费”与相关法律问题》,《FOB货物出口的风险及其对策》,《CFS交接一集装箱运输的一个弊端》等。

王国华教授

王国华,女,法学博士,法学教授,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海商法、国际私法和海事国际私法等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1991

年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97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访问学者(2000-2001 年);香港大学访问学者

(1996-1997 年)。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理事,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出版了《海事国际私法研究》等专著和教材多部,发表了“论海事的法律冲突”等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多篇。主持司法部项目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

上海海事大学优秀共产党员(2007-2009 学年);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2008 年)。

胡正良教授

胡正良,男,法学博士,法学教授、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1-199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1995-200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法》(1995 年至今)、《交通部水路货物运输规则》(1998-1999 年)等法律法规的起草;2006年12月至2008年9月任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中国《海商法》、《港口法》、《航运法》、航运条例和规章的起草人之,政府航运政策和法律顾问。1989 年起从事海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租船合

同与提单、海损事故(包括碰撞、海洋污染、人身伤亡、救助与打捞)、船舶抵押、船舶建造与买卖、多式联运与物流、港口作业、航运投资、航运政策、海事诉讼与仲裁。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及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杨召南教授

杨召南,男,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81 年上海海事大学国际经济专业研究生毕业,1986 年至1987年在美国路易斯安娜州杜兰大学法学院进修海商法。现

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航海学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主讲《海商法》、《海事法》、《海上保险》等课程。担任《海商法大辞典》副主审,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条文释义》的编写。主要著作《海事法教程》(大连海运学院出版社)、《海商法》(法律出版社)、美国《海商

法》(译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海事法》(中央编译出版社)、《海上保险法》(法律出版社)等。

姚洪秀教授

姚洪秀,男,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75 年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远洋系,并

留校任教。上世纪八十年代在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专修海商法,纽约海利-贝利

海事律师事务所实习。长期来从事本科生和研究生海商法教学与研究,其中提单法和租船合同法为专长,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英语熟练。多次参加国内外国际海商法研讨会,并发表和演讲论文,作为访问教授赴香港理工大学、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海商法研究生学院、俄罗斯太平洋大学讲授中国海商法。出版学术著作

海商法条文释义》(合著)、《航次租船合同和租船实务》(合著)、《国际航运和海商法专业英语》(合著)等,参与编写《海商法大辞典》、《水运技术词典》、《英汉航海轮机大辞典》等。在国内外刊物公开发表的主要代表论文有《On Carrier “s

Liability for Delay Damage Claims under the Chinese Maritime LaW (希腊第四届海商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浅谈海运提单所证明的权利属性》(1997 年中国海商法年刊,获奖论文)等。主要科研成果有《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研究》(租船合同分项目负责人)。

尹东年教授

尹东年,男,教授,1960年大连海运学院毕业,1965 年进入上海海事大学任教,曾任国际航运系主任。1979.8?1981.4在挪威航运科学院访问学者、1984.11

1985.4美国旧金山选题事务所进修。目前的研究方向为海商法、远洋运输业务。

现任中国贸促会海事仲裁员、中国海商法协会海商会主任委员。主讲"海商法"、"国际货运法"、" 租船实务与合同"等课程,出版《海商法概论》、《海运法规》、《中

国海商法释义》等近十部著作和教材。科研成果主要有" 中国海商法起草小组成员"以工作人员身份出席七届人大常委会26 次、28 次会议,中国港口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水运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航运法起草小组成员等十几项国家级、省市级项目。1992 年起享受国务院颁发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徐国平教授

徐国平,女,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海上保险法/船舶污染

法。主要学术著作为《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独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年3 月,《海商法问题专论》(合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年,《海上保险法》(合著),法律出版社2009年4月,主要学术论文为“船舶油污损害赔偿

法基本原理”,《中国水运》2008年第4期,“船舶油污自然资源损害” ,《中国航

海》2008 年第1 期,“船舶油污中长期损失赔偿” ,《上海海事大学学报》2007

年第3期,“论船舶油污利润损失的因果关系判定标准” ,《人民司法》2007年第19 期,“对海上保险最大诚信的再思考” ,《海商法保险法评论》2007 年,“海商法专业体系和教育述评” ,《海大法律评论》2006年,“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

律制度构想”,《中国水运》2006 年第11 期,“论船舶油污纯经济损失的赔偿范围”,《法学评论》2005年第1期,“船舶油污自然资源损害赔偿:法律制度障碍”,

武大国际法评论(第二卷)》,“试论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义务主体” ,《武汉大学学

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 年第3 期;主要科研项目成果为司法部“船舶污染法律制度研究”,上海市教委“海事环境法研究” ,浙江省海洋文化研究中心“船舶污染预防法律制度研究” 。

时平教授

时平,男,教授,研究生导师,上海海事大学海洋文化研究所所长,军事理论研 究室主任,兼任中国船史研究会副会长、上海郑和研究中心主任。 于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兼江苏省暨南京郑和研究会副秘书长、 《郑和研究》编

辑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主要从事海权和海洋文化研究。曾于 2003—2005 年担 任国家纪念郑和下西洋 600 周年活动领导小组顾问、 2004—2005 年担任国家纪 念郑和下西洋 600 周年国际学术大会专家组专家。 出版《中华海权与历史文化》 、

帆鼓西洋》等 6 部著作,海内外发表论文 80 余篇,目前承担国家“十一五”

“908”专项浙江海洋文化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设计和制定、

《上海海洋文化的 塑

造》等课题。 沈秋明教授

沈秋明,男,法学硕士,教授,主要从事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的教学和科 研工作。 1997年 7 月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兼任上海市法学 会常务理事、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 上海市台 湾研究会理事、 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理事、 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航运政 策与法律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上海市泛洋律师事务所律师、顾问。出版著作《海 商法学》(合著)、《海商法案例评析》、《律师办案常见民事疑难指导》、《WTO 法 律规则与中国纺织业》 、《中国涉外经济法》 (合著)、《律师民商事代理实务全书

海商卷)》、《海峡两岸婚姻家庭继承制度的法律比较、 《乡镇企业外向型法律问 题研究》等。在国内外刊物公开发表的主要代表论文有 《我国涉外海上货运合同 法律适用问题探讨》《船舶抵押权若干问题探讨》 《有关股东派生诉讼范围及诉讼 当事人确定的探讨》《评美国海关CSI 及24小时舱单规则》《特许经营法律问题

探讨》等。主要科研成果有《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地方立法研究》 市建交委课题负责人)、《民商事惯例研究》 (上海仲裁委员会课题负责“海事惯 例”研

究)、《乡镇企业外向型法律问题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参与)、《特许 经营法律问题研究》(上海市教委课题负责人) 。

沈禹钧教授

沈禹钧,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商法 、国际贸易法、国际金 融法。主要著作有《国际金融实务与法律》 、《中央银行概论》、 《国际贸易法概 论》。发表《股权转让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论“反向混淆”侵权的界定》 、《信 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适用》 、《探讨和应用“学生自主学习”教学模式》 、《证券不 实陈述民事责任归责方

法》 、《信用证下买方义务分析》 等。重大研究项目有司法 部《信托法在我国发展研究》课题、上海哲社《上海建设物流仲裁中心研究》课 题。

康锐教授

1984 年毕业 上海

康锐,女,经济学博士,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商法等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1999年7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得法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2002年国家留

学基金资助伦敦大学商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2007 年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兼任民主促进会上海法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学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兼职研究员等。出版著作《我国信托法律制度移植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独立专著)、《信托业发展困境的法律对策研究(1979-2007)》(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独立专著)、《当代中国金融法律

制度及其运作》(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 合著)、《海商法教程》(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 副主编)、《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 副主编)、

房地产法教程》(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副主编)、《国际经济法概论》(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 副主编)、《中国经济法律法规合同实用手册》(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副主编)、《保险法教程》(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撰写人)、《经

济法辅助教材》(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 撰写人)等。

七、法学院毕业生就业

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后大都在港航企事业单位工作,这些单位包括中远、中海、中外运、天津港、青岛港、上海港、宁波港、广州港、上海航道局、长航、上海海事局、上海救助局、上海打捞局、马士基航运、美国总统轮船航运、铁行渣华航运、法国达飞航运、日本邮船航运、韩进海运、宜家亚太物流、敦豪快递、大新华物流、中国平安保险、中国太平洋保险、中国租船、上海海事法院、各大律所等。

八、法学院丰富多彩的学习生活

第八届杰赛普(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中国)辩论赛于3月5日在中国人民

大学落下帷幕。法学院09 级研究生郝佳佳、熊卓钰、许燕南、张倾城和赵鑫星

5位同学代表我校参赛,取得了全国二等奖的好成绩。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辩

论赛是目前国际上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模拟法庭比赛,被誉为国际法学界的奥林匹克竞赛”。

法学院还举办研究生创新基地学术论坛。2009 年学术论坛研究生踊跃参加,分别就知识产权保护、农村信用社社员权保护、企业社会责任规制、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海商法、反垄断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地探讨,展现了各自的观点和见解。特邀嘉宾专家学者为论坛作点评,给出了宝贵的意见,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对研究生学术能力的提升有很大的帮助。

法学院还举行模拟法庭活动。模拟法庭选择案件事实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又有研究价值案见,

同学们可以通过学过的知识,全方面多角度考虑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持法律的公平和公正。在模拟法庭活动中,通过活动,不仅使同学们将已有的知识学以致用,更锻炼了大家的团队合作精神。

其他的丰富多彩的活动还有环滴水湖普法宣传、首届中国航海类院校研究生学术论坛、上海海事法院从我院研究生中聘请法官助手。

九、学院寄语

一千年前,在意大利北部诞生了人类第一所大学,这所大学成立的第一个学院对社会科学产生了伟大而深远的影响,她的毕业生总是身披法袍,履行着历史的使命,用自己的良知去诊治社会的疾病,她就是法学院!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于2008 年在国际航运中心上海正式成立!作为一个年轻而富有朝气的法学院,

在继承和发扬上海海事大学“开拓、进取、求实、创新”校风的基础上,我们凭借严谨务实之治学作风,不断开拓进取、锐意前行!上海海事大学大学法学院坚持“入主流、有特色、建亮点”的发展原则,秉承以人为本的宗旨,明确教育层次,突出学科重点,强调专业特色,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将海商法等作为法学院发展的重点方向和优势学科。国家昌盛有赖于法治,法治确立则有赖于法学的繁荣和优秀法律人才的培养。培养一流的人才需要一流的师资。

法学学科发展至今,尤其是法学院建立以来,法学院的师资队伍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我们已经拥有了一支由近50名全职教师、10 余名管理人员组成的业务精干、敬业好学、务实求新的师资和管理队伍。多名教授和副教授拥有国外的博士学位或具有旅欧多年的教育、学术背景,此外,还有若干教师正在攻读欧洲或者我国名校的博士学位,一批毕业于国内外知名法学院的中青年学者已经成为法学院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我们又聘请多位国内著名法学家为客座教授。目前,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已经形成了治学严谨、锐意进取的良好学术风气,在法学重要领域取得可喜成果,正在成为培育英才的摇篮和学术研究的基地。我们真诚地欢迎来自全国各地的考生报考我院研究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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