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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南京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试行)

为加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市公安局技防办参照相关国标、行标的要求,结合南京本地实际,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共同研究制定《南京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试行)》。2013年12月1日,该技术规范正式执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03 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 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39-2003 (T)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条文说明)GB/T 7964-2008 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

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T 2818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T 678-2007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

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ISO14443

3 术语与定义

GB 50348-2004、GB/T 217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住宅小区 home community

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套有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民生活聚居地。

3.2

公共区域 public area

除私人住宅以外的小区周界包围内的空间区域。

3.3

康乐场所 place of culture and entertainment

设置在住宅小区内的锻炼身体、文化娱乐场所,一般包括各类游泳馆、球场、晨练区域、美容美发、图书馆、歌舞厅、网吧、茶室、棋牌房、餐饮等场所。

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组成

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由周界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室内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实体防护装置以及小区监控中心组成。其中出入口控制系统由楼

寓(可视)对讲系统和识读式门禁控制系统组成。

5 系统技术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与小区的建设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5.1.2 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程序应符合GA/T75的规定,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设计要素、系统传输与布线,以及供电、防雷与接地设计应符合GB50348—2004第3章的相关规定。

5.1.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强制性标准和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并经安全认证、生产登记批准或型式检验合格。

5.1.4 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宜同本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建设相协调、配套,作为社会监控报警接入资源时,其网络接口、性能要求应符合GA/T 669.1等相关标准要求。

5.1.5 各系统的设置、运行、故障等信息的保存时间应≥30d。

5.1.6 小区技防设施基本配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配置

续表1

5.2 周界报警系统要求

5.2.1 系统的前端应选用不易受气候、环境影响,具备防拆、防破坏报警功能,误报率较低的入侵探测装置。

5.2.2 当系统的前端选用无物理阻挡作用的入侵探测装置时,应安装摄像机,通过视频监控与报警的联动,对入侵行为进行图像确认、复核。系统的联动、图像确认、复核、记

录等应符合5.3的相关规定。

5.2.3 系统的防区应无盲区和死角,且应24h设防。

5.2.4 系统的防区划分,应有利于报警时准确定位。各防区的距离应按产品技术要求设置,且最大距离应≤70m。

5.2.5 与住宅相连的裙房顶层平台,宜在墙或裙房外沿顶端安装入侵探测装置。

5.2.6 一般入侵探测装置的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2s。张力式电子围栏入侵探测装置的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5s。5.2.7 系统报警时,小区监控中心应有声光报警信号。周界报警系统报警主机应符合5.5.10的相关要求,并应在模拟显示屏或电子地图上准确标识报警的周界区域。

5.2.8 周界报警系统可与室内报警系统共用报警主机。

5.2.9脉冲电击式围栏上应有明显的警告用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 2894的相关规定。

5.2.10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94的规定。

5.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要求

5.3.1 摄像机安装基本要求:

a)出入口、通道应安装固定焦距摄像机;

b)监控区域应无盲区,并应避免或减少图像出现逆光现象;c)在满足监视目标现场范围的情况下,摄像机安装高度要求:室内离地不宜低于2.5 m,室外离地不宜低于3.5 m;摄

像机安装角度宜减小监控图像俯视程度;室外摄像机如采用立杆安装,立杆的强度和稳定度应满足摄像机的使用及安装场所设备所需的防护等级的要求;

d)摄像机工作时,监控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应≥50Lx,必要时应设置与摄像机指向一致的辅助照明光源;

e)摄像机应采用稳定、牢固的安装支架,安装位置应不易受外界干扰、损伤,且应不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

f) 带有云台、变焦镜头控制的摄像机,在停止云台、变焦操作2min±0.5 min后,应自动恢复至预置设定状态;

g) 室外摄像机应采取有效防雷击保护措施。

5.3.2 小区出入口摄像机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摄像机朝向应一致向外;

b) 人行道、机动车行道应分别安装摄像机;

c) 每条机动车行道应至少安装一台摄像机。

5.3.3 同一建筑物、建筑物内同一层面所有出入口(含楼梯出入口)、电梯厅内摄像机的安装朝向应一致。

5.3.4 设于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库机动车辆出入口摄像机朝向应一致向内。

5.3.5 电梯轿厢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轿厢门体上方一侧的顶部或操作面板上方,且应配置楼层显示器。

5.3.6 视频监控图像应符合以下要求:

a)小区周界的视频图像应清晰显示人员的行为特征;

b) 小区出入口的视频图像应清晰地显示进出人员面部特征和/或机动车牌号,且进出人员的面部有效画面宜≥显示画面的1/60;

c) 小区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出入口的视频图像应清晰地显示进出的机动车牌号和走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d) 机动车停车场(库)与小区地面及住宅楼相通的人行出入口、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库与地面相通的出入口、住宅楼出入口,以及小区商铺、会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等处视频图像,应清晰地显示进出人员面部特征;

e) 地面机动车泊位、机动车停车场(库)主要通道、别墅区域机动车主要道路交叉路口、小区主要通道的视频图像,应清晰显示过往人员的行为特征和机动车的行驶情况;

f) 公共租赁房每层楼梯出入口、电梯厅或公共楼道的视频图像,应清晰地显示过往人员的体貌特征。

g)顶层消防通道出入口的处视频图像,应清晰地显示进出人员面部特征。

5.3.7 摄像机在标准照度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符合GB 50198-1994规定的评分等级4级的要求。系统显示水平分辨力宜≥300 TVL。

5.3.8 系统所有功能的控制响应时间、图像信号的传输时间不应有明显时延。

5.3.9 具备视频监控与报警联动的系统,当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时,监控中心的图像显示设备应能联动切换出与报警区域相关的视频图像,并全屏显示。其联动响应时间应≤2s。

5.3.10 视频图像应有日期、时间、监视画面位置等的字符叠加显示功能,字符叠加应不影响对图像的监视和记录回放效果。字符时间与标准时间的误差应在±30s以内。

5.3.11 具有16路(含)以上的视频图像,在单屏多画面显示的同时,系统宜按≥摄像机总数1/16(含)的比例另配图象显示设备,对其中重点图像(例如出入口)应进行固定监视或切换监视。操作员与屏幕之间的距离宜为监视设备屏幕对角线尺寸的3~6倍。

5.3.12 应配置数字录像设备,压缩格式为H.264/AVC 或者MPEG-4 以及更先进的编码技术,对系统所有摄像机摄取的图像进行24h记录。数字录像机设备应符合GB 20815-2006标准中的要求,图像信息保存时间和回放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a) 应以≥25 帧/s进行图像保存,录像图像像素不低于4 CIF(704×576)保存时间≥30天;

b) 图像记录宜在本机播放,也可通过其它通用设备在本地进行联机播放。

5.3.13 系统由多台数字录像设备组成并同时运行时,在确保图像不丢失的前提下,宜配置统一时钟源对所有数字录像设备进行时钟同步。

5.3.14 系统宜采用智能化视频分析处理技术,具有虚拟警戒、目标检测、行为分析、视频远程诊断、快速图像检索等功能。

5.3.15 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95的规定。

5.4 出入口控制系统要求

5.4.1 楼寓(可视)对讲系统要求

5.4.1.1 小区出入口的管理副机应能正确选呼小区内各住户分机,并应听到回铃声。

5.4.1.2 楼栋出入口和地下机动车、非机动车车库与住宅楼相通的出入口的对讲主机应能正确选呼该楼栋内任一住户分机,并应听到回铃声。

5.4.1.3 别墅住宅内的室内对讲分机应至少有1个具备可视对讲功能。

5.4.1.4 其他住宅宜选用楼寓可视对讲系统。

5.4.1.5 楼寓(可视)对讲系统的通话语音应清晰,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面部特征,开锁功能应正常,提示信息应可靠、及时、准确。

5.4.1.6 楼寓可视对讲系统的对讲分机宜具有访客图像的

记录、回放功能,图像记录存储设备的容量宜≥4G。

5.4.1.7 楼寓电控防盗门应以钥匙或识读式感应卡和通过室内对讲分机遥控等方式开启。不应以楼栋口对讲主机数字密码按键方式开启电控防盗门。

5.4.1.8 管理主机应能与小区出入口的管理副机、楼栋口的对讲主机、住户对讲分机之间进行双向选呼和通话。

5.4.1.9 管理主机应有访客来访(访客呼叫、住户应答等)的记录和查询功能,以及异常信息(系统停电、门锁故障时间、楼寓电控防盗门开启状态的持续时间≥120s等)的声光显示、记录和查询功能。信息内容应包括各类事件日期、时间、楼栋门牌号等。

5.4.2 识读式门禁控制系统要求

5.4.2.1 识读式门禁控制系统应根据小区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按不同的通行对象及其准入级别进行控制与管理,对人员逃生疏散口的识别控制应符合GB50396-2007第9.0.1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

5.4.2.2 门禁控制器应设置在受控门以内。

5.4.2.3 门禁控制系统应为联网系统,阅读器和IC卡应符合ISO14443标准,系统应提供与相关部门联网软硬件接口。

5.4.3 小区出入口、地下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应安装道闸,并应有清晰的警示标志。道闸应有防止由于误操作造成伤

人、砸车等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

5.4.4 系统其它要求应符合GA/T72、GA/T678、GB50396-2007、ISO14443(TypeB)的规定。

5.5 室内报警系统要求

5.5.1 入侵探测器的选用和安装应确保对非法入侵行为及时发出报警响应,探测范围应有效覆盖住宅与外界相通的门、窗等区域,同时应避免或减少因室内人员正常活动而引起误报的情况发生。分户门应设置独立防区并设定为延时方式。

5.5.2 报警防区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与别墅住宅相通的私家车库应独立设置报警防区;

b) 住宅内报警探测器应合理利用主机报警防区;

c) 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可共用一个报警防区,但串接数≤4个;

d) 小区的水泵房和房屋水箱部位出入口、配电间、电信机房、燃气设备房等重要机房应分别独立设置报警防区;

e)防盗报警控制器的防区数应满足防区设置的需要;

f)住宅内的防盗报警控制器、操作键盘应设置在防区内。

5.5.3 住宅内入侵探测器报警信号可采用有线或无线方式

传输。

5.5.4 紧急报警信号应采用有线方式传输。

5.5.5 住宅与监控中心的报警联网信号应采用专线方式传输。

5.5.6 住宅内防盗报警控制器应能通过操作键盘按时间、部位任意设防和撤防;紧急报警防区应设置为不可撤防模式;无线入侵探测器应有欠压报警指示功能。

5.5.7 防盗报警控制器操作键盘宜安装在便于操作的部位。在前端入侵探测器满足基本配置要求的前提下,别墅、复式住宅每户各层宜增加防盗报警控制器操作键盘,并统一控制所有防区,或分别控制不同防区。

5.5.8 当住宅内选用含有楼寓(可视)对讲设备的报警控制器操作键盘时,其报警部分应符合GB 12663 的要求,楼寓(可视)对讲部分应符合GA/T 72和GA/T678-2007附录A 的要求。

5.5.9 一、二层及顶层住宅外,其它层面的住宅应预留与监控中心报警联网的信号接口。

5.5.10 小区监控报警中心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有显示(声光报警)、存储、统计、查询、屏蔽(旁路)、巡检及打印输出功能,信息应包括周界防区、各住户和相关用户的名称、部位、报警类型(入侵报警、求助、故障、欠

压等)、工作状态(布防、撤防、屏蔽、自检等)所发生的日期与时间;

b)主机应具备支持多路报警接入、处理多处或多种类型报警的功能;

c)主机应有密码操作保护和用户分级管理功能;

d)无线和总线制入侵报警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2s,电话线报警响应时间应≤20s;

e)主机应留有与属地区域安全防范报警网络的联网接口。

5.5.11 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94的规定。

5.6 电子巡查系统要求

5.6.1 电子巡查系统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在小区的重要部位及巡查路线上设置巡查点,巡查钮或读卡器设置应牢固;

b)巡查路线、时间应根据需要进行设定和修改;

c)能通过电脑查阅、打印各巡查人员的到位时间,具有对巡查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功能;

d)具有巡查违规记录提示。

5.6.2 采集器数量配置数应≥2。

5.6.3 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A/T644的规定。

5.7 监控中心要求

5.7.1 监控中心宜独立设置,面积宜≥20m2。

5.7.2 监控中心设在门卫值班室内的,应设有防盗安全门与门卫值班室相隔离。

5.7.3 监控中心应配备有线、无线通信联络设备和消防设备。

5.7.4 监控中心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的终端接口及通信协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可与上一级管理系统进行更高一级的集成。

5.7.5 监控中心室内应具有良好的通风环境,工作区域照明应≥200Lx,宜设置空调设施。

5.7.6 监控中心设备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各设备在机房内的布置应符合“强弱电分排布放、系统设备各自集中、同类型机架集中”的原则;

b)机柜(架)设备排列与安放应便于维护和操作,各系统的设计装机容量应留有适当的扩展冗余,机柜(架)排列和间距应符合GB50348-2004中3.13.10、3.13.11的相关规定,且安装的设备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

5.7.7 机房布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a)便于各类管线的引入;

b)管线宜敷设在吊顶内、地板下或墙内,并应采用金属管、槽防护;

c)监控中心设置在地下室时,管线引入时应做防水处理;d)金属护套电缆引入监控中心前,应先作接地处理后引入;e)监控中心的线缆应系统配线整齐,线端应压接线号标识;d)机房内宜设置接地汇流环或汇集排,接地汇流环或汇集排应采用铜质线,其截面积应≥35mm2。

5.7.8 监控中心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2004的规定。

5.8 系统管网和配线设备要求

5.8.1 系统管槽、线缆敷设和设备安装,应符合GB50303中的相关规定。

5.8.2 由安防中继箱/中继间至各住宅安防控制箱的管线,多层建筑宜采用暗管敷设,高层建筑宜采用竖向缆线明装在弱电井内、水平缆线暗管敷设相结合的方式。

5.8.3 中继箱/中继间应便于维修操作并有防撬的实体防护装置。

5.9 防雷与接地

5.9.1 安装于建筑物外的技防设施应按GB50057的要求设置避雷保护装置。

5.9.2 安装于建筑物内的技防设施,其防雷应采用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的原则,并应符合GB50343的要求。

5.9.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电源线、信号线经过不同防雷区的界面处,宜安装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接地端和防雷接地装置应做等电位连接,等电位连接应采用铜质线,其截面积应≥16mm2。

5.9.4 监控中心的接地宜采用联合接地方式,其接地电阻应≤1Ω;采用单独接地时,其室外接地极应远离本建筑的防雷和电气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应≤4Ω。

5.10 实体防护装置

5.10.1 小区设有周界实体防护设施的,应沿小区周界封闭设置。周界高度应≥1800mm,上沿宜平直。其建筑结构设计应为周界入侵探测装置安装达到规定要求提供必要条件。

5.10.2 小区周界实体墙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或砖石构筑;栅栏围墙应采用单根直径≥20mm、壁厚≥2mm的钢管(或单根直径≥16mm的钢棒、单根横截面≥8mmX20mm的钢板)组合制做。竖杆间距应≤150mm,栅栏1000mm以下不应有横撑等可助攀爬的物饰。

5.10.3 楼栋出入口电控防盗门应符合GA/T 72及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5.10.4 内置式防护栅栏应采用单根直径≥15mm、壁厚≥

2mm的钢管(或单根直径≥12mm的钢棒、单根横截面≥6mmX16mm的钢板)组合制做。单个栅栏空间最大面积应≤600mmX100mm。

6 系统评审、检验、验收与使用、维护、保养

6.1 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按GA/T75的规定进行技术方案评审并合格。经修改完善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初验合格后,应根据GB50348—2004第7章要求进行系统检测。检测合格后,应根据GB50348—2004第8章、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要求进行系统验收。

6.2 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维护、保养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建立有效的管理措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排除故障,淘汰、更换过期和损坏的设备器材,保持各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及其发展趋势

资料编辑:中国安防行业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c16282293.html, 一、前言 所谓“安全防范”是指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的防盗、防火、防破坏等的安全手段与措施。显然,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即通过防范的手段实现安全的目的。 安全防范广义地说,由物防、人防、技防三个部分组成: 1、物防 物防就是物理防范,由能保护所防护的目标的物理设施构成。如防盗门、防盗窗、铁柜等。其主要作用是阻挡罪犯入侵和推迟其作案的时间。 2、人防 人防就是人力防范,由保安人员和能迅速到达现场处理警情的公安干警组成。 3、技防 技防就是技术防范,由能探测、传输、识别、控制、报警、显示与记录等技术设施组成。其主要作用是能发现罪犯,并能迅速将信息传送到指定的地方,如保安或公安的警情中心等。 物防、人防与技防是互相补充的。如物防、人防需技防来补充;技防手段不足要靠物防、人防来完善。值得一提的是,物防、人防、技防三者是否有机结合,其关键在于持之以恒地严格管理。如果没有管理与制约也是不行的。需要说明的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安全防范”,实际上主要是指技防,即“安全技术防范”。因为只有利用现代科技的设施才能使安全防范最为安全、可靠、有效。 随着光电技术、微电子、微计算机等科学技术的发展,安全防范系统已由传统的模拟式而走向高度集成的小型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由于图像的数字化解决了数据压缩的问题,因而可使安全防范与现代的网络技术结合起来,即安防信息可以利用各种网络来传送,使安防系统成为一种可以无所不到的非常灵活的系统。今后,电视监控、探测报警与出入口控制(即门禁系统)将整合为一体,而成为一种全新概念的安防系统。 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是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结合运用技术防范产品与设施及相关的光电、电子、微机、网络等产品与设施所组成的光电系统。它主要包括电视监控、探测报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详]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3.1一般规定 3.2现场勘察 3.3 设计要素 3.4 功能设计 3.5 安全性设计 3.6 电磁兼容性设计 3.7可靠性设计 3.8环境适应性设计 3.9防雷与接地设计 3.10集成设计 3.11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3.12供电设计 3.13监控中心设计 4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1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4.2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3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4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4.5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6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 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5.1通用型公共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2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6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 6.1 一般规定 6.2 施工准备 6.3工程施工 6.4系统调试 7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 7.1一般规定 7.2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检验 7.3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检验 7.4设备安装检验 7.5线路敷设检验 7.6 电源检验 7.7 防雷与接地检验 8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8.1一般规定 8.2验收条件与检验组织

8.3工程验收 8.4 工程移交 本规范用词说明.........P103 附:条文说明 强制执行条款:3.1.4;3.13.1;4.1.4;4.2.4(2);4.2.5;4.2.6(2);4.2.7(1)(2);4.2.8(1)(2);4.2.9(1)(3)(4)(5);4.2.10;4.2.11(2)(4)(5);4.2.15;4.2.16(2);4.2.17;4.2.18(3);4.2.21;4.2.23(1)(2)(3)(4);4.2.24;4.2.25(3);4.2.27(1)(2)(4);4.2.28(5); 4.2.32(3);4.3.5(1)(2)(3)(4)(5)(7);4.3.13(1)(2)(3)(4); 4.3.18;4.3.19;4.3.20;4.3.21(1)(4);4.3.23(4);4.3.24(2);4.3.27; 4.4.28(1);4. 5.6;4.5.7;4.5.8;4.5.9;4.5.13;4.5.14;4.5.19;435320; 4.5.21;4.5.28;4.5.31(1);4.6.6;4.6.7;4.6.9;4.6.10;4.6.11;4.6.13; 4.6.15;4.6.18;4.6.20;4.6.23;4.6.25;4.6.27; 5.2.8(4)(5);5.2.13(3);5.2.18(3); 6.3.1;6.3.2; 7.1.2;7.1.9; 8.2.1(1)(2)(3)(4); 8.3.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附件: 商业营业场所(大中型商场、超市)安全技 术防范系统要求 前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省商业营业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要求、防护要求、系统技术要求和检验、验收、运行、维护、存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商业营业场所(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购物中心、百货店、商品交易市场)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系统,其他商业营业场所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401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T 15408 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 GB/T 25724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R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678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 GA/T 761 停车场(库)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 1081 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GA/T 670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 50348、GB 50394、GB 50395、GB503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大中型商场超市 商业单体建筑经营面积在5000㎡以上(含附属建筑)及3000㎡以上(含附属建筑), 以从事各类商业零售活动为主、独立纳税、集中收银的商场与超市。 3.2贵重商品店(柜) 专业经营或兼营金银珠宝饰品、高档钟表、高档工艺品、古董文物的零售商店,以及设置在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购物中心、商品交易市场内经营贵重商品的柜台或商店。 3.3收银区 实行统一收费的服务区域。 4 基本要求 4.1 商业营业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入商场总体建设规划,应综合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建设的程序应符合GA/T 75的相关规定。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一、概述 (4) (一)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4) (二)标准的属性、级别及其在安防标准体系中的地位 (9) (三)《规范》主要内容的确定及章节设置 (10) (四)与相关标准的比较和协调关系 (11) (五)《规范》的主要特点及实施后的效益分析 (13) (六)《规范》贯彻实施中今后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 (13) 二、内容简介 (14) 三、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14) 第二章术语 (15) 一、内容简介 (15) 二、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16) 第三章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18) 一、内容简介 (18) 二、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18) 3.1 一般规定 (19) 3.2 现场勘察 (20) 3.3 设计要素 (22) 3.4 功能设计 (23) 3.5 安全性设计 (26) 3.6 电磁兼容性设计 (26) 3.7 可靠性设计 (27) 3.8 环境适应性设计 (28) 3.9 防雷与接地设计 (28) 3.10 集成设计 (29) 3.11 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设计 (29) 3.12 供电设计 (32) 3.13 监控中心设计 (32) 三、安防工程设计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33) 第四章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34) 一、内容简介 (34) 二、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35) 4.1 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35) 4.2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36) 4.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1) 4.4 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6) 4.5 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8) 4.6 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0)

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申请人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1.2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安全防范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和相应的组织能力。 1.4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1.5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 1.6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9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 二、招标内容和供货范围

以设计院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智能与信息系统施工设计图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和施工(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巡更系统以及考勤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明敷管线、电缆等)。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主要含:视频监控子系统、防盗报警子系统、门禁子系统(一卡通)、巡更管理子系统、实现各子系统的集成与联动,实现统一调度和管理,确保与弱电系统整合、开放协议,预留与其它弱电系统接口,便于未来集成。 三、投标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3.1投标方应提供关键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书、厂家的通讯协议开放承诺书、厂家原厂授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手册样本。(包括监控设备、存储设备、拼接屏等)。 3.2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3.3投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3.4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总体配置。 3.5详细的功能实现方案。 3.6工程计划建议。 3.7工程验收计划、技术培训。 3.8售后服务的保证。 3.9工程造价(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满足招标方所有要求,与设备、供应、运输、保险等有关的所有辅材和安装内容应全部包含在内,除招标方明确提出需要的变更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方提供所有投标费用详细的报价清单和总报价(系统建设必须而未明确报价,视为赠送),报价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10详细的分项硬件、软件报价

安防监控系统施工工艺标准

弱电系统(安防监控子系统)施 工 工 艺 232018 2年月日

1.施工工艺描述 1.1 施工技术总则 1.1.1严格按照批准后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 1.1.2接到任务书,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计划和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1.1.3审核施工图后,组织相关的施工人员、讲解本次施工的要点、要求和注意事项, 使施工人员明确施工的性质、内容和任务。更好的,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1.1.4遵守国家或部委颁发的法规、标准和规范。 1.1.5严格执行国家或部委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或工程及验收暂行技术规 定,以及省电信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 1.1.6施工质量要以施工质量第一位宗旨,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施工监督,严格执行 施工规范。做到施工工艺精良,各种测试项目齐全、记录清楚、文字端正、数据准确。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严格按施工操作程序施工,做到文明施工、文明生产。施工中做好防火、防电、1.1.7 防雷、防化学气体、防事故等预防性的工作,做到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设备材料的安全。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内蒙古兴泰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鉴于安全生产责任重大, 全目标责任状的相关规定”。 1.2 安全操作技术一般规定 1.2.1注意施工环境,检查作业范围内有无危险地段和可能坠物地带及其它障碍物。作 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1.2.2所有支架安装等外部设备要符合监控设备载重要求,包括安装面是否适合承重 等。 1.2.3所有监控线路安装均符合公司及国家标准,保证强电和弱电线路分开。尽量使用 带屏蔽层的电源线,控制线。网线符合国家标准。 1.2.4机柜摆放位置和接地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1 总则 2 术语 3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 现场勘察 3.3 设计要素 3.4 功能设计 3.5 安全性设计 3.6 电磁兼容性设计 3.7 可靠性设计 3.8 环境适应性设计 3.9 防雷与接地设计 3.10 集成设计 3.11 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3.12 供电设计 3.13 监控中心设计 4 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1 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4.2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4 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5 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6 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 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1 通用型公共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2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6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 6.1一般规定 施工准备 6.2 工程施工 6.3 6.4系统调试 7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 7.1一般规定 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检验 7.2 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检验 7.3 设备安装检验 7.4 线路敷设检验 7.5 电源检验 7.6 7.7防雷与接地检验 8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8.1一般规定 验收条件与检验组织 8.2 工程验收 8.3 8.4工程移交 本规范用词说明..... P103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提高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工程。通用型公共建(构)筑物(及其群体)和有特殊使用功能的高风险建(构)筑物(及其群体)的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均应执行本规范 1.0.3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应纳入单位或部门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其使用功能、管理要求和建设投资等因素,进行综合设计、同步施工和独立验收。 1.0.4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系统的防护级别应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1.0.5 各类安全防范工程均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充性和使用灵活,做到及时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 1.0.6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及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安全防范产品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领域的特种器材或设备。 2.0.2 安全防范系统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2.0.3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 为建立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功能(或其他组 合)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通常也称为技防工程。

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申请人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1.2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防范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和相应的组织能力。 1.4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 备查)。 1.5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_ 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 1.6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 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1.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二、招标内容和供货范围 以设计院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智能与信息系统施工设计图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和施工(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巡更系统以及考勤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明敷管线、电缆等)。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主要含:视频监控子系统、防盗报警子系统、门禁子系统(一卡通)、巡更管理子系统、实现各子系统的集成与联动,实现统一调度和管理,确保与弱电系统整合、开放协议,预留与其它弱电系统接口,便于未来集成。 三、投标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3.1投标方应提供关键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书、厂家的通讯协议开放承诺书、厂家原厂授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手册样本。(包括监控设备、存储设备、拼接屏等)。 3.2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3.3投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3.4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总体配置。 3.5详细的功能实现方案。 3.6工程计划建议。 3.7工程验收计划、技术培训。 3.8售后服务的保证。 3.9工程造价(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满足招标方所有要求,与设备、供应、运输、保险等有关的所有辅材和安装内容应全部包含在内,除招标方明确提出需要的变更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方提供所有投标费用详细的报价清单和总报价(系统建设必须而未明确报价,视为赠送),报价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10详细的分项硬件、软件报价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资格证申请书

证书编号: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人:手机:电子邮箱: 填报日期:受理编号:

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制 填写说明 一、此申请书由申办资格证的单位如实填写,内容要真实完整。 二、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1、“证书编号”及“受理编号”由技防管理部门填写; 2、“单位名称”指申请资格证的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合法名称; 3、“主管机关”指企业的行政隶属主管部门; 4、“企业性质”指全民、集体、个体、合资、独资及股份制等; 5、“负责人”指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厂长等; 6、“申请范围”指申请从事何种类型的技防工程资格; 7、“申请等级”指资格证的等级,分一级、二级、三级和未定级四种; 8、“机构设置情况”应以框图形式表示企业的部门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三、企业在申办资格证时,应提交以下10类材料(相关材料需提供扫描件): 1、《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申请书》; 2、申请报告; 3、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4、单位简介; 5、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扫描件); 6、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技防系统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扫描件); 7、主要系统设备、检验仪器明细表; 8、系统质量管理制度(扫描件); 9、系统维护与维修保养服务措施(扫描件); 10、技防系统业绩报告(含合同、系统决算清单、验收报告)(扫描件); 领取证件时,需提供扫描件的原件,验证后退回。 四、填写内容不完整,申报材料不齐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审理。

GB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doc

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一、概述 二、内容简介 三、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一、概述(一)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二)标准的属性、级别及其在安防标准体系中的地位 (三)《规范》主要内容的确定及章节设置 (四)与相关标准的比较和协调关系 (五)《规范》的主要特点及实施后的效益分析 (六)《规范》贯彻实施中今后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是我国安全防范领域第一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该规范总结了我国安全防范工程建设20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技术成果,是一部既具有实践性、适用性,又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该规范对安全防范工程的现场勘查、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严格的质量要求,较好地贯彻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对我国安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该规范的贯彻实施,对于确保安防工程的质量,维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安全防范工程设计、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安全防范工程检验、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该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共有8章,36节,384条,501款。其中9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帮助读者较全面地了解该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必要对规范编制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一)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1.立项背景 安全防范工作是公安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安全防范行业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经济产业。由于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安全需求的全面增长,特别是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同时规划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已成为安防业和建筑业的共同需求。和消防安全系统一样,技术防范系统是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防范设施。与消防系统工程不同的是,我国消防工作上有消防法,下有一系列配套的消防产品标准和消防工程标准,消防工程的建设一直被纳入工程建设的计划管理之中,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建设,由于起步较晚,法规尚不健全,一直未能正式纳入国家工程建设的计划管理之中,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国安防事业的发展。 TC100成立十多年来,已先后制定了4项关于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行业标准、两项关于安防工程设计规范的国家标准和三项安防工程管理的行业标准。根据我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产品标准与工程建设标准分属于两个标准体系,标准的主管部门也不同,而TC100以前制定的上述标准,基本上是按照产品标准的模式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标准的内容、格式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未纳入国家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也未得到建设部的批准和认可。因此,在标准实施的过程中遇到许多困难。 当前,我国安全防范行业的发展十分迅速,除生产研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企业外,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的企业遍及全国各地,特别是智能建筑业的迅速兴起,社区安防工作的迫切需求以及国家重点要害部门、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风险的加

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749-61 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建成后,经过试运行和试生产阶段,能够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或符合设计要求和正常使用后,都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 安全防范工程建成后,同样在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和正常运行以后,也要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对安全防范工程验收条件与验收组织、工程验收和工程移交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和《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在规定上基本一致,只是标准的性质和出版的时间不同。

GB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一般规定 现场勘察 设计要素 功能设计 安全性设计 电磁兼容性设计 可靠性设计 环境适应性设计 防雷与接地设计 集成设计 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 供电设计 监控中心设计 4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 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通用型公共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6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 一般规定 施工准备 工程施工 系统调试 7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 一般规定 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检验 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检验 设备安装检验 线路敷设检验 电源检验 防雷与接地检验 8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一般规定 验收条件与检验组织

工程验收 工程移交 本规范用词说明.........P103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为了规范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提高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工程。通用型公共建(构)筑物(及其群体)和有特殊使用功能的高风险建(构)筑物(及其群体)的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均应执行本规范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系统的防护级别应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各类安全防范工程均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充性和使用灵活,做到及时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 2 术语 安全防范产品 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领域的特种器材或设备。 安全防范系统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功能(或其他组合)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通常也称为技防工程。 利用传感器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并指示非法进入或试图非法进入设防区域的行为、处理报警信息、发出报警信息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2016年版)

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2016版) 1 范围 1.1 本要求规定了居民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1.2 本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单幢、多幢住宅楼、公寓楼、商住楼、别墅的安全防范系统应参照执行。 1.3 开放式小区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要求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要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要求。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 50198-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03-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311-200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T 28181-2016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T 31070.1-2014 楼寓对讲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T 50314-200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安防监控系统技术方案设计

****** *******项目 安防监控系统实施方案 编制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日期:

目录 1. 总则 (3) 2.系统建设概述 (3) 3.执行标准 (6) 4.现场环境 (7) 3.供货范围 (7) 4.交付时间 (7) 3.技术要求 (8) 4.检验方法和要求 (9) 5.性能保证条款 (9) 6.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0) 7.包装及交货 (10) 8.售后服务要求及服务内容条款 (11)

1.总则 根据**********公司********项目***************,对厂区的事态、人流等状况进行宏观监视,以便于随时掌握各种活动情况。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对入侵、防盗所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监视取证。在人们无法直接观察的场合实时、形象、真实地反映被监视控制对象的画面,通过本安防监控系统方案,安装监控有效地威慑和预防事件的发生,提高技防装备水平与管理档次,以及对系统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进行相关技术要求。 1.1本方案规定了监控系统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 用特性,卖方根据本方案所列基本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提供高质量产品及相关服务,且必须满足国内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卖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制造的产品,并且是当前国际技术和工艺最先进的产品。 1.2 遵循本方案的要求并不能解除任何卖方的责任、保证和合同等规定的其它义务。 1.3 本方案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4 在合同签订后,我方有权提出因标准、规程和规范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修订要求,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1.5卖方入厂施工前比须经过我方安全教育等相关部门审批。施工现场比须服从我 方的相关管理规定。由卖方自身造成的一切人员伤害等不安全事故,由卖方全权负责,并在第一时间通报我方管理人员。 2.系统建设概述 结合当前监控的发展趋势,我们特提出了基于平台的智能监控系统,通过该统一监控平台,可以把监控系统纳入平台管理,从而显著提高厂区的监控系统性能。 系统总体需求 **********周界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网络监控系统进行监控组网,可以在监控中心统一控制,对厂区大门及人员出入及院墙附近人员徘徊进行全方位的监控。系统总体需求如下: 1. 系统具有远程管理功能,远程管理员可以通过监控计算机网络进行远程的操作或察 看。全局统一权限控制。可查看,可配置,可操作权限分离,分设备,分摄像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 B∕T 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T 21741-200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是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单幢、多幢住宅楼、公寓、别墅群的安全防范系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401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第一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T678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 50348—2004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住宅小区residential area

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配套有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件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民生活聚集地。又称“居住小区”。 公共区域public area 除私人住宅以外的小区周界包围内的空间区域。 安防中继箱/中继间 relay box/room of security system 用于连接安全防范的路由和安装安全防范信号传输设备的装置/房间。 住房安防控制箱 control box of residential security system 对住户内设置的安全防范终端器进行连接、控制,并与小区监控中心连接的设备。 4 系统分类与构成 系统分类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社会人文状况、小区建设投资规模和安防系统功能、规模以及安全管理标示等因素,分为基本型、提高型、先进型三类。 系统构成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一般由周界防护、公共区域安全防范、住户安全防范及小区监控中心(安全管理系统)四部分组成。系统基本架构见图1。

安全防范技术规范大全汇编

安全防范技术标准规范大全 GB/T 16571-2012 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现行2013/2/1 GA/T 894.7-2012 安防指纹识别应用系统第7部分:指纹采集设备现行2012/7/18 GA/T 992-2012 停车库(场)出入口控制设备技术要求现行2012/7/19 GA 1015-2012 枪支去功能处理与展览枪支安全防范要求现行2012/12/26 GA 1016-2012 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现行2012/12/26 GA/T 1031-2012 泄漏电缆入侵探测装置通用技术要求现行2013/3/1 GA/T 938-2012 安防指静脉识别应用系统设备通用技术要求现行2013/3/1 GA/T 939-2012 安防指静脉识别应用系统算法评测方法现行2013/3/1 GA/T 940-2012 安防指静脉识别应用系统图像技术要求现行2013/3/1 GA/T 1044.1-2012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规范第1部分:高速公路现行2013/1/1 GA/T 1032-2013 张力式电子围栏通用技术要求现行2013/3/1 GB 16282-1996 119火灾报警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现行1996/11/1 GB 12662-1990 爆炸物销毁器技术条件作废1991/10/1 GB 12664-1990 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技术条件作废1991/10/1 GB 10408.7-1996 超声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作废1997/5/1 GB 15209-1994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作废1995/4/1 GB 12663-2001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现行2002/8/1 GB 15322-1994 可燃气体探测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作废1995/10/1 更多精品文档

最新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 求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3部分金融营业场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金融营业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证券、保险等金融营业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401 彩色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0408.3 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 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T 10408.8 振动入侵探测器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840 防弹玻璃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165 防弹复合玻璃 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JR/T0003 银行金库 DB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营业网点 金融机构开办现金出纳、有价证券交易和办理其他重要票据交易的金融服务场所。 3.2 自助银行服务网点(自助网点) 金融机构设立的客户可自行完成存款、取款、转帐和查询等金融服务的电子化无人值守营业网点。 3.3 现金业务库房 金融机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的场所。 3.4 现金自助服务设备 金融机构提供给客户用于自行完成存款、取款、转帐和查询业务的设备。设立在营业网点和自助网点以外的称为离行式单体现金服务设备。 3.5 远程安防监控系统(远程监控系统) 对分布在不同地区安防子系统所采集的图像、报警、人员出入等相关信息进行异地集中显示、记录、控制的系统。 4 系统设计和施工要求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3.1一般规定 3.2现场勘察 3.3 设计要素 3.4 功能设计 3.5 安全性设计 3.6 电磁兼容性设计 3.7可靠性设计 3.8环境适应性设计 3.9防雷与接地设计 3.10集成设计 3.11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 3.12供电设计 3.13监控中心设计 4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1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4.2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3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4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5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6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 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1通用型公共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2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6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 6.1 一般规定 6.2 施工准备 6.3工程施工 6.4系统调试 7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 7.1一般规定 7.2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检验 7.3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检验 7.4设备安装检验 7.5线路敷设检验 7.6 电源检验 7.7 防雷与接地检验 8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8.1一般规定

8.2验收条件与检验组织 8.3工程验收 8.4 工程移交 本规范用词说明.........P103 附:条文说明 强制执行条款:3.1.4;3.13.1;4.1.4;4.2.4(2);4.2.5;4.2.6(2);4.2.7(1)(2);4.2.8(1)(2);4.2.9(1)(3)(4)(5);4.2.10;4.2.11(2)(4)(5);4.2.15;4.2.16(2);4.2.17;4.2.18(3);4.2.21;4.2.23(1)(2)(3)(4);4.2.24;4.2.25(3);4.2.27(1)(2)(4);4.2.28(5);4.2.32(3);4.3.5(1)(2)(3)(4)(5)(7);4.3.13(1)(2)(3)(4);4.3.18; 4.3.19;4.3.20;4.3.21(1)(4);4.3.23(4);4.3.24(2);4.3.27;4.4.28(1);4. 5.6;4.5.7;4.5.8;4.5.9;4.5.13;4.5.14;4.5.19;435320;4.5.21; 4.5.28;4.5.31(1);4.6.6;4.6.7;4.6.9;4.6.10;4.6.11;4.6.13;4.6.15; 4.6.18;4.6.20;4.6.23;4.6.25;4.6.27; 5.2.8(4)(5);5.2.13(3);5.2.18(3); 6.3.1;6.3.2; 7.1.2;7.1.9; 8.2.1(1)(2)(3)(4);8.3.4;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提高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工程。通用型公共建(构)筑物(及其群体)和有特殊使用功能的高风险建(构)筑物(及其群体)的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均应执行本规范 1.0.3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应纳入单位或部门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其使用功能、管理要求和建设投资等因素,进行综合设计、同步施工和独立验收。 1.0.4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系统的防护级别应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1.0.5 各类安全防范工程均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充性和使用灵活,做到及时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 1.0.6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及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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