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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公司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城投公司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城投公司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房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管理办法

为规范房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依据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房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县国资公司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自身经营需要,会同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提出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可研编制、勘测、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监理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合同管理依照《房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县国资公司分项目设立投资工程项目资金专户,其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县国资公司投资项目的资金;

2、城区经营性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项目投资的资金;

3、项目贷款资金;

4、项目经营收入;

5、经县政府批准使用的其他资金。

第五条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项目实行预算限额管理,项目预算限额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编制,经县财政局、县城投公司共同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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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要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变更额度在50万元以下,由县国资公司、建设单位、审计单位依据设计、监理单位意见进行会审,提出明确意见报县政府备案;变更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依据上述程序提出明确意见,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七条项目勘测、可研报告编制、规划设计、招投标代理等项目前期费用,由县国资公司依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结合市场信息签订合同,提出资金支付计划,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第八条县国资公司投资项目工程款由县国资公司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征求监理单位、审计单位意见后,提出拨付方案,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第九条项目建设青苗补偿、征地补偿、拆迁安置补偿等费用,由县国资公司根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和工作进度提出资金使用方案,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分期拨付给项目实施意见。

第十条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按现行《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非县国资公司直接实施的项目管理费由县国资公司提出支付意见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项目实施单位将经审核的工程决算书和财务决算相关资料送县城投公司初审后,按政府分工提交县财政局或审计部门审计。

第十二条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按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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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管理。

第十三条县国资公司依据项目决算批复文件,依照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后按合同结算付款。质保期满,资产管理单位向县国资公司出具工程项目质保合格证明后,县国资公司按合同拨付工程余款。

第十四条县国资公司投资项目经营收入全部进入国资公司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返还县国资公司,用于偿还贷款或项目资本金。

第十五条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严格按照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分项目单独核算,切实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完整、及时,据实反映项目建设的全部支出。

第十六条县国资公司建立资金管理内控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履行签批手续,依照本办法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

第十七条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依照有关法规对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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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落实投资管理责任,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是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形式所进行的为实现特定目的和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主要方式包括: 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等进行的投资,以及利用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资。 ㈡股权投资: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形式投资设立新公司,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认购增资、债转股等方式以取得所投资公司全部或部份经营管理权及经营收益权所进行的投资,包括(不限于)

兼并、收购以及对所投资公司进行的增资、扩股等。 ㈢资本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财务性、保值性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投资应符合以下原则: 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㈡符合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 ㈢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资金使用效益,并有预期的投资收益或社会效益; ㈣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投资决策程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托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投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投资风险评估委员会(简称风评委),负责投资项目风险评估,风评委由集团分管投资的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投资发展部、财务部、纪检办公室等部室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及外部行业专家组成。 第六条集团投资实行业务管理。按职能分工进行归口管理,按权限行使职权。集团总部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集团投资发展部负责投资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进行对外投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每一年度编制所有投资项目的分析报告,以加强过程控制;项目投资完成(退出或清算完毕)后,应及时编制单个项目的后评价报告。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每年10月份应编制下一年度重大投资计划,并报集团投资发展部审查、汇总,投资发展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重大投资计划,编制集团年度重大投资计划,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年度投资控制总量。 第三章投资审批流程及权限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资本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 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 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下文是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欢迎阅读!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资料,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一样专项资金的要 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 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局《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帐户,项目各项 支出由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零星支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对远 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则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 需用计划划拨给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 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回收、合理使用负责。 (二)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三)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工作,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 核对工作。 (四)项目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办理收取工程款相关手续。 第六条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对外投资项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对外投资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长期股权投资活动,不包括证券投资和债券投资。 第三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公司的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等向国内企业单位投资、合股经营及设置全资子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向境外投资或在境外开办企业。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主要管理部门及职责范围: 1、******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的归口管理。组织对外投资项目(议案)论证;负责投资项目提案的修订、完善或终止提案;落实公司对外投资所形成的各项决策等。 2、*******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收益性分析。组织与财务相关业务的尽职调查和对外投资股权价值进行分析,做出财务评价,提出建议;根据对对外投资股权结构和变更文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3、*******:负责对外投资法律事务的指导。组织法律事务

的尽职调查和对外投资合同、章程、协议等文件的审核,以及投资过程法律程序的监控等。 4、********:负责与对外投资相关的员工管理工作。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相关劳资的尽职调查,负责制订或建议人员处置方案等。 第二章对外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审批第五条项目的提出与立项 1、为了合理利用公司的资源,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提出与立项实施集中管理,公司下属各单位不得自行对外投资。 2、投资建议。公司有关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外投资意向,并编制投资项目建议书,报事业计划部申请立项。 3、投资项目立项。******部依据项目建议,组织项目提出单位和公司有关部门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调研、筛选和平衡,组织相关单位编制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草案,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批同意后立项。 第六条项目的审批 1、公司审批。经公司经营委员会审议对外投资项目建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草案,通过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审核,并作出决议。 2、上报审批。由*****部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精神,正式组织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拟文呈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投资公司管理制度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制度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业务流程指引--------------------------------------------------------------------------- 部门及岗位职责------------------------------------------------------------------------ 工资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制度 费用管理办法--------------------------------------------------------------------------- 业务流程 1、项目搜集 投资公司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 (1)依托银行、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对接; (2)自有资金拥有闲散资金与资金需求方的双方对接;

(3)闲散小量资金的理财客户; 2、项目初审 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 3、服务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服务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服务协议。 4、立项申请与立项 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投资经理填写《立项审批表》,报公司批准立项。立项批准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调查工作。 5、基本调查 立项批准后,项目风控经理到项目企业进行基本调查,或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基本调查。 6、协助签订融资资协议 7、对项目企业的跟踪管理 项目生效后,项目投资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为企业提供战略性或策略性咨询等增值服务,使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快速增值。

项目办法资金管理规定

欢迎阅读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 项 管 理

实 施 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实施策略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资金管理为中心、以预算管理为手段,以成本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重点,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真实、完整,最终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第五条:所有项目必须纳入中太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并按时报送报表。 第六条:所有工程项目均实行内部承包管理、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章财务业务审批规定 第一条:公司按照货币资金收支的金额、发生的频繁程度和重要性由不同层次的人员或机构来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二条: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按授权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条:财务业务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负责。 案。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在使用资金时应收取、合法有效票据,对于不能收取、合法有效票据所发生的税费全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第二章公司资金管理 第四条:资金预算管理 1. 项目负责人与发包方沟通工程款支付事宜,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开具税票,扣缴税收及办理外管证等事务。

2. 发包人拨付的工程款统一存入(汇入)集团公司为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设立的账户,使用时应提供工程款使用计划表、合同、工资报表、应付账款报表等,报总经理批准后支付。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每月22日向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报当月财务报表 4. 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 第三章罚则 第六条:以下行为属严重的资金管理违规行为,公司要予以重点查处追究责任和罚款: 1 2 3 4 5 6 7 种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外部采购应付款的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应当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人员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的管理体制。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人员进行阶段检查。 第四条:项目部组建时应将项目负责人、材料采购、仓库管理员、材料会计等人员名单报公司财务备案,并且留签字样本。

PE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股权投资业务跟随投资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降低公司投资业务风险,强化投资业务人员的风险约束和激励,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跟随投资”(以下简称“跟投”)是指参与跟投的公司人员(以下简称“跟投人员”)出资,通过公司代持的方式,共同参与投资的行为。跟投人员在项目退出后,根据跟投出资额在公司总出资额(包括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及代持金额)的占比承担公司在该项目所对应的损失,并参照XXX的相关管理办法分享收益(不含管理费收入,具体参考标准详见第二十五条)。 第三条跟随投资的基本原则: 1、公司与个人风险共担。公司与个人按投资比例承担损失,提高项目参与人员在项目操作中的主动风险管理意识。 2、公司与个人收益共享。个人应按投资比例享有分配门槛收益的资格,同时根据基金收益率分段设计跟投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分配关系,激励参与人员的业绩提升积极性。 3、参与度与跟投比例挂钩。跟随投资是风险管理的手段,也是激励的方式,鼓励项目人员参与项目的各个环节。同时参与了项目操作、资金支持、项目支持等环节的,应累加计算跟投份额。

4、能力与跟投比例挂钩。跟投份额挂钩员工薪点,倡导业务能力高低决定项目贡献度的文化,促进员工业务能力的快速提升。 第四条本办法仅适用于股权投资项目。 第二章跟投人员 第五条跟投人员仅限于公司内部人员及关联企业中参与项目的人员,包括强制跟投人员和自愿跟投人员两部分。 第六条强制跟投人员包括负责项目的项目组及项目审查团队高级经理级别以上人员,以及公司规定必须参加跟投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强制跟投人员在项目投资决策中明确持反对意见的,可免除强制跟投义务。 第八条自愿跟投人员为符合监管规定且经公司允许的人员,包括立项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关联企业参与项目的人员。 第九条公司内部跟投人员原则上应为高级经理以上级别的人员,其他人员若对项目做出巨大贡献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经业务部门或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申请,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可参与跟投。 第三章跟投比例 第十条公司跟投项目分为三类,一类是一般股权投资类,设门槛收益,公司收取管理费,分享超额收益;二类是风险投资类,不设门槛收益,不收取管理费,

央企 集团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集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规集团各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防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投资是由央企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本级、集团各子公司(含控股下属企业)因经营需要,以获取利润和投资回报为目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子公司是由集团作为股东,持有该公司50%以上的股权,或具有实质性控制权和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属子公司及各子公司控股下属企业。 第二章投资管理围及组织机构 第五条投资管理的围包括: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项目拓展;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和备案;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与监控;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项目投资风险管理等。 第六条集团战略发展规划与投资中心是投资项目管理的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市场情况和集团发展规划,制定集团项目拓展和项目审批的相关法规和指导意见;编制集团年度投资计划和资产处置计划; (2)对备选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分析和经营风险评估,向投资委员会提出同意立项,指标调整或放弃跟踪的意见; (3)对集团的项目拓展业务进行统一管理,调动各方力量,完成集团下达的项目拓展任务; (4)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根据需求组织办理项目的成立或撤消的行政审批。 (5)根据立项报告确定的各项指标,负责组织编制和下达年度项目目标实施计划,并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及时动态的产业管理。 (6)对已实施项目进行定期经营风险评估。 (7)负责组织投资项目的后评价。 第三章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第七条投资项目审批实行两级审批制度。集团设立投资评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属子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立项初审。投资项目经投资评审委员会通过后,报集团董事会复审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投资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集团CEO提出,董事会批准, 人员组成包括规划、投资、资金、工程、风控等职能部门人员。集团CEO担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集团战略

城投公司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城投公司项目资金 管理办法 1 2020年4月19日

房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管理办法 为规范房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依据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房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县国资公司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自身经营需要,会同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提出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可研编制、勘测、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监理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合同管理依照《房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县国资公司分项目设立投资工程项目资金专户,其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县国资公司投资项目的资金;2、城区经营性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项目投资的资金;3、项目贷款资金;4、项目经营收入;5、经县政府批准使用的其它资金。

第五条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项目实行预算限额管理,项目预算限额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编制,经县财政局、县城投公司共同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第六条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要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变更额度在50万元以下,由县国资公司、建设单位、审计单位依据设计、监理单位意见进行会审,提出明确意见报县政府备案;变更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依据上述程序提出明确意见,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七条项目勘测、可研报告编制、规划设计、招投标代理等项当前期费用,由县国资公司依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结合市场信息签订合同,提出资金支付计划,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第八条县国资公司投资项目工程款由县国资公司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征求监理单位、审计单位意见后,提出拨付方案,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第九条项目建设青苗补偿、征地补偿、拆迁安置补偿等费用,由县国资公司根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和工作进度提出资金使用方案,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分期拨付给项目实施意见。 第十条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按现行《基础建设 2 2020年4月19日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地产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范文 定义与释义 本管理办法中以下词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外,具有以下含义: 一、总裁会议:根据《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规定召开的会议,分为定期召开和不定期召开的总裁工作会议。 二、总可租售建筑面积:根据政府规划审批结果得出的可用于 销售或出租的建筑面积,其中所有车位面积不计入总可租售建筑面积。 三、拟销售建筑面积:在总可租售建筑面积范围内计划用于销 售的建筑面积,以最新通过公司产品与经营方案评审会的产品与经营方案为准。 四、已销售建筑面积:指已签订销售合同的建筑面积,其中已 经销售的车位面积不计入已销售建筑面积。 五、持有物业建筑面积:总可租售建筑面积减去拟销售建筑面积。 六、销售型项目:拟销售建筑面积占总可租售建筑面积的比例 超过95%或持有物业建筑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项目。 七、不并表的项目:指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项目。 八、有限合伙企业:跟投员工通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投 资项目公司,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一个项目,跟投员工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

任。普通合伙人由公司全资持有的投资管理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人士或机构担任,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九、项目公司、两方合资项目公司、多方合资项目公司:负责开发经营跟投房地产项目的公司为项目公司;由公司或其控制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两方作为股东的项目公司为两方合资项目公司;由公司或其控制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及项目合作方多方作为股东的项目公司为多方合资项目公司。 十、项目投资决策会:公司投资部门召集董事长、总裁、公司主管投资高管、公司投资部门负责人、区域公司负责人及区域公司主管投资负责人等人召开的项目投资决策会议,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讨论和决策。 十一、产品与经营方案评审会:公司运营部门召集总裁、公司相关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区域公司高层、区域公司城市公司项目公司的前期工作小组(定位、设计、营销、成本)等召开的会议,评审项目的产品与经营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公司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XX公司 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风险控制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投资行为,明确投资项目选择、评估、决策、实施、运营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收益最大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是在交通、市政、环保等方面以BOT/BT等形式实施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 控股(参股)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公司主要通过委派的董事、监事参与控股(参股)公司决策,通过财务指导和监控等渠道对控股(参股)公司进行管理,不直接干预控股(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投资的形式包括但不局限于: (一)对BOT/BT等项目投资。 (二)在已有投资的基础上,向被投资企业追加投资。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管理是指对投资的评估、决策、实施、运营、风险控制及后评价等主要环节进行的管理。 第二章投资原则 第六条公司的投资原则: (一)依法投资原则:投资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审慎性原则:投资应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状况量力而行,规模应适度,严格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现金流管理,建立风险拨备制度,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寻求收益的最大化,减少投资的机会成本。 (三)收益性原则:投资必须以获取效益为根本目的,选定的投资领域和投资项目要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合理的预期回报。 (四)战略性原则:投资项目应有利发挥公司优势,符合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企业技术素质和创新能力,有利于调整企业产业结构和战略布局,增强企业区位优势和竞争活力。 (五)程序性原则:公司投资必须进行客观、公正调研评估论证,按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进行决策。 第七条严格禁止的投资行为: (一)国家法律、政策严格禁止的投资行为; (二)与企业改革和发展战略相违背的投资行为;

(完整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协会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受控并合规、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有关 规定和政策,结合协会实际情况和协会财务制度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率。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第一条协会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 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 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第二条项目申报与实施部门: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认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对外对上汇报、内外对接,负责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督办,负责资金使用统计、台账建立、情况说明与总结,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项目验收准备各项工作、完成验收。 第三条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种过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

内部加工、委托外协、项目材料采购、运营管理等。 第四条协会领导: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等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民主集中、会议决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协会会长负责专项资金支出的最终审批。 第三章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第一条专账管理:对各专项资金分别建立专账,或由财政部门指定,单独核算,单独开支,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划清与经营管理资金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第二条指定用途:专项资金严格按项目批复的计划与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变更批复的内容、规模、标准。 第三条专班负责:项目的实施由各项目小组执行,协会秘书长具体负责,保证项目按既定的要求实施,保证专项资金的有效、合规使用。 第四条档案管理:对项目全过程收集和建立档案资料,包括项目申报、审批、设计、实施等各环节。 第五条内部监督:协会财务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部门均有权有责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与使用进行监督,协会定期或项目完工后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问责、整改、完善,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合规、有效。 第六条外部监管:项目资金使用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2018年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2018年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为推进项目成就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凝聚公司核心高管、核心管理员工及技术工作人员,建立共创事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项目跟投机制。 第二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更充分激励公司运营团队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和运营效率,切实控制项目风险,参考市场通行做法,特制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跟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推行的跟投机制根据参与人员不同分为两类:一类为员工跟投计划,一类为董监高跟投计划。跟投机制不设本金保障和收益保证机制,真正实现项目经营效益和跟投员工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公司推行的员工跟投计划和董监高跟投计划(以下统称为“跟投计划”)将通过分别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跟投企业(为跟投计划成立的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为“跟投企业”)形式予以实施。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P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由第五条和第六条约定的相关人员担任。 第五条员工跟投计划根据跟投项目人员的分工,具体分为三类投资人: A类投资人——投资核心高管、项目经营管理层、项目核心利益相关人员;

B类投资人——项目运营各业务线负责人、项目立项核心关键人; C类投资人——项目核心员工、项目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 员工跟投计划中参与人员按照A类>B类>C类的原则确定权利义 务标准。 A类投资人:必须跟投;在超募时享有第一优先购买权; B类投资人:选择跟投;在超募时享有第二优先购买权; C类投资人:自愿跟投;在超募时,需在满足A、B类投资人跟投额度后的剩余额度内进行跟投。 参与员工跟投计划的人员作为有限合伙人LP与第四条约定的普 通合伙人GP组成员工跟投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员工跟投企业”)。 若前述参与员工跟投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的职位发生变动时, 普通合伙人GP将遵照以下原则对有限合伙人LP份额予以相应调整并经员工跟投企业合伙人会议通过后予以工商变更,具体如下: 1、员工跟投企业存续期间,如因跟投员工退休或因职位变动不再符合公司员工跟投计划要求但仍在公司任职的,其退休前或职位变动前已投资的跟投项目的所有权益均继续存续,但退休后或职位变动后将不再投资新的跟投项目。该员工已投资的跟投项目全部完成财产分配后,其应从员工跟投企业退伙; 2、员工跟投企业存续期间,如有员工因从公司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续签和公司发起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该员工应立即将其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普通合伙人GP,并立即退出员工跟投企业。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2007年颁布,2009年10月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投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流程化,提高决策效率,优化投资程序,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公司管理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根据电广传媒《创业投资决策管理办法》(修订),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是公司创投流程、管理的基本操作规范及指导制度。 第二章组织设置及职能 第三条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利机构,负责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公司内部的最终决策。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是公司投资管理、决策的常设领导机构,由董事会指定成员担任。投委会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及解释,并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进行评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予以监督及考核,实施奖罚。 第五条部门职责 创投部门是项目流程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对外进行项目的收集、筛选、沟通、谈判、签约及后续跟踪、服务等工作,对内按公司管理规定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 风控部是项目流程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和投委会的日常事务管理机构,直接对投委会负责。主要职责是代表投委会对投资流程监督、把关,项目的风险监控调查及投资相关事宜的管理。 财务部等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职责是按照投资管理流程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及相关配合工作。 第三章投资流程 第六条创业投资项目遵循以下投资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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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具体投资流程及管理规定 第七条项目信息收集、筛选 创投部门投资经理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内容包括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项目的行业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主营业务、所有者资料、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等。 投资经理依照自身经验,对项目进行初步分析筛选,有继续跟进价值的项目报部门立项讨论。 投资经理从项目开始接触到最终投资需全程记录《尽职调查底稿》(附件一)。 第八条部门立项 创投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项目立项的责任人。 投资经理根据项目信息收集、项目初步尽调及和企业方初步沟通结果,向部门提出立项申请。 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成员开会对项目立项进行讨论,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达到或超过2/3人数同意,部门立项通过,投资经理方可进行进一步的尽职调查。同意人数未达到2/3的项目,部门立项不通过,部门投资总监可要求投资经理对项目重新调查或放弃项目。 部门投资总监拥有一票否决权,有权决定放弃项目或暂缓立项。 部门立项须形成会议纪要。参会成员必须在会议纪要上明示其意见(即同意或不同意)并签字确认。 第九条进一步尽职调查 部门立项通过后,项目进入进一步尽职调查阶段。 投资经理是进一步尽职调查的责任人,对项目做进一步的调研和考查。 在进一步尽职调查中,投资经理须注意按照公司行业划分的指导意见,与项目所属行业的投资总监充分合作,对项目进行调查。 尽职调查不合格的项目经部门投资总监批准后终止。 尽职调查符合公司要求,投资经理根据调查情况撰写《尽职调查报告》(附件二)。 第十条投委会立项初审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节业务流程 投资项目管理实行流程控制。流程包括项目发现、立项建议、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包括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行业投资机会论证)、专家论证、投资建议、投资决策、项目实施和投资后管理等九个环节。

第二节价值投资项目的判断标准 一、总体选择标准 ●主要投资于拟上市成长期(创业板)和拟上市成熟期(中小板和主板) 企业的股权,同时关注上市公司股权的战略投资机会(定向增发),适 时对发展前景良好或有机会迅速成为行业龙头的重大项目相关的扩张 期及投产期企业股权进行投资。项目符合基金设立的的重点产业方向和 区域需求; ●对于所有接触的投资机会,是否进入正式评估阶段,初步必须至少要符 合下列必要准则:经营团队诚信、能力、投入及过往绩效、公司具市场 竞争地位(特别是成熟期)、新创技术或产品确有独特性、投资价格合理、 产业趋势向上、预期产业规模够大; ●相对投资成本而言有较高的盈利能力; ●企业经营已成一定的规模; ●相对企业的价值而言投资价格低估。 二、成长期拟上市项目财务标准 ●过去3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0%。 ●经评估未来三年利润年复合增长不低于60%。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二千万元,且持续增长。 ●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一千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 于五千万元。 ●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成熟期拟上市项目财务标准 ●企业经评估后的资产规模或资产价值不低于4亿元; ●最近一年营业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 币; ●最近一年经营净现金流量不低于3000万元; ●过去3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经评估未来三年利润年复合增长不低于30%。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适应施工管理的需要,加强工程项目的资金周转,保证项目资金合理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基层单位、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3引用文件 3.1依据公司管理制度汇编之《项目法管理制度》 4管理内容 4.1基本原则 4.1.1资金管理原则:集中管理、先收后支、以收定支、有偿使用。 4.1.2基层单位按收回工程款的70%,享有自主支配权。基层单位的全部费用支出(含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均应在工程回款70%内进行支用。 4.1.3基层单位必须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办理,不能直接以收抵支。 4.1.4工程项目收回的银行承兑汇票,原则上付款也仅能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 4.1.5超额度使用资金时,公司将超出部分金额转为内部贷款,比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在收取工程款后直接还贷并在年终考核基层单位利润指标时调减利润。 4.1.6未经批准,各基层单位间不得相互拆借资金。 4.1.7合作项目的工程资金按相关合同或约定的比例进行付款。 4.2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4.2.1公司总经理对资金使用有最终决定权。 4.2.2基层单位要以单项工程为核算对象,建立货币资金收支备查账。 4.2.3物资部依据《物资管理制度》实施采购工作。 4.2.4成本合约部需督促基层单位及时签订合同,保证基层单位付款比例核定的准确性。 4.2.5相关职能部室应及时反映项目专业技术监督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资金的流向制约工程的整体经营管理,并纳入到年终的绩效考核。 4.3工程项目资金的回收管理 4.3.1工程款回收执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4.3.2工程项目收取的资金(包括支票、汇票、其他现金等价物)应全部存入公司银行帐户存储,统一管理。不得隐瞒、滞留、以其他名义转出。 4.3.3公司依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最新版】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管理,规范投资管理程序,有效控制投资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投资活动的非常设决策机构。公司规划部是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也是公司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和长期投资。投资管理的方式通过投资项目管理方式进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经营单位投资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投资管理的任务、原则和内容 第五条投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确保投资项目的投入产出效益,保证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六条投资项目管理的总原则是规范、透明、归口集中管理,

并根据项目单位(实施投资项目的主体)的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其中: 对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公司直属企业、区域性派出机构以及新事业的投资项目(以下简称直属单位投资项目),实行集中管理; 对于控股、共同控制以及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的投资项目,通过合资公司董事会进行决策管理,同时通过调研、股东直接磋商、派出高管人员内部协商等方式,介入重大项目的立项阶段管理以加强事前管理。 对于上市公司的投资项目按《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管理。 第七条投资项目可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对内投资项目是指不涉及项目单位以外的投资项目,其主要形式有新建、扩建和改建;对外投资项目是指将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投入到项目单位外的投资,包括组建合资经营(合作)企业,兼并重组、收购以及证券投资等。 第八条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规划部对投资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管理。

投资管理主要内容: 1、投资项目的立项管理(包括政府报批、项目核准(备案)报告的审批以及合资经营(合作)、兼并重组、收购等对外投资项目合同和章程的审批); 2、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管理; 3、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4、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 5、投资项目的后评价管理。 第九条规划部负责受理和组织审议项目单位所有投资项目(包括信息、技术引进、研发等投资)。 第三章直属单位投资项目管理流程 第十条直属单位投资项目管理流程主要包括立项申请、立项审批、投资计划、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等阶段。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1。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应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可行性方案申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批准项目,由投资单位总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四条所有投资项目在报批立项之前,有关人员应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公司的战略方针和十年规划为依据,符合国家或国际产业导和公司投资结构平衡政策。 第六条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经过充分调查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和有效。 第七条投资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拟定的投资主体编写并交公司投资管理部初审,不得越级上报。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九条所有投资项目,由公司投资管理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然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总经理或行政办公会议直到董事会会议,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由公司总经理主持项目论证会,对项目的合法性、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项目,由行政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四章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一条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委派人对总经理负责;公司投资管理部对项目建设进行归口管理,并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和监督。 第十二条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负完全责任。 第十三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 试行

分发部门:密级: 川蓝集发[2004]125号 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编制说明 本管理办法及流程主要通过编制项目资金支出总控计划来对项目资金支出进行总体管理、预测和控制。项目资金总控计划依据项目施工总控计划、项目概算,并结合项目资金支出控制模型,按项目实施过程,以月度为单位进行编制。形成从拍地成功到项目交付为止的项目运作期间的资金支出计划。项目资金总控计划应落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特别是财务中心应对合同中涉及资金支出的支付条款上进行介入,加强总体控制,并将支付条款作为招标工作的重要条件之一体现在招标结果上。资金支出总控计划是一种额度控制。若项目建设、销售策划、销售回款无重大变化,则不得突破;若按合同规定达到工程进度,但未按合同支付或少支付的部分,应每月动态调整以后各月的资金计划,结转到以后各月支付。项目资金总控计划通过对支出项目的支付时间、比例的计划,配合销售回款计划,从项目总体上控制现金支出节奏。 通过对项目现金流的管理、控制,将使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节约项目资金投入量,从而达到现金流连续和提高资金时间价值的目的。

正式项目 项目 施工 制 现金流量 第二章 项目现金支出控制模型 主 出控 拍

第三章 项目现金支出管理及流程 业务流程 责任部门 项目进度及支出控制计划 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 业务流程 工作要求 项目进度及支出控制计划 开发环节 控制内容

责任部门业务流程工作要求项目进度及支出计划 开发环节 控制内容 控制内容

业务流程 开发环节 控制内容

开发环节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项目 后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健全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参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对投资项目的前期决策、实施和生产运营等过程,以及项目目标、投资效益、影响与持续性等方面进行的综合分析和系统评价。 根据需要,可针对项目全过程管理中的某一环节进行专题评价,对同类的多个项目进行综合性的专项评价,也可对项目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前进行阶段性的中间评价,对已开展后评价项目的

效益效果情况进行后续的跟踪评价。 第四条项目后评价是投资项目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完善投资监管体系、改善投资决策和管理、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是开展绩效考核和落实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反馈机制和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相关成果和信息反馈到相关部门、单位和机构。 第二章后评价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项目后评价工作实行统一制度、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是集团公司后评价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项目后评价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后评价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集团公司后评价成果验收、信息反馈、成果发布与应用,以及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等工作; (四)组织集团公司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工作; (五)负责一类、二类和专项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组织与协调,支持后评价咨询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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