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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成果绘图规范

规划成果绘图规范
规划成果绘图规范

规划成果绘图规范

本文对规划设计成果(含规划平面图)中需要入库及进行电子审批所必需的图形要素,从分层上提出要求,对于其他要素(如图廓、图例、平衡表、图名、风叶标和其它修饰等)设计单位可自行设置图层,不做特别要求,但在规定的图层中只能绘制指定的要素。

绘图的颜色、线型、线宽主要是为了满足图形的表现和制图需要。

一、分层要求

(一)、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1、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的标注主要用于指标统计,在打印时可将这些层关闭;

2、在一个用地地块内有且只能有一个用地性质字符串(对于有多种用地性质的用地,将主要用地性质的分类代码写在前面,如商住用地书写为CR);

3、在一个建筑物内有且只能有一个建筑高度和建筑面积注记,并且注记内容必须为数字;

4、地块填充色块单独建立一个图层进行存放;

5、若建筑轮廓与建筑基地重合,则需要进行重复绘制;

6、对于规划设计方案中的图层,应严格按照上述图层名称进行命令;

7、对于背景地图,可以将规划局提供的数据统一改变至?地形图?图层中;

8、对于未做明确要求的图层,设计人员可自行命名,但最好有明确的标识符?U_?来加以区分,如指标,可以用‘U_zhibiao’、‘U_指标’等;

9、对于要求闭合的图层,在用PolyLine绘制过程后,要通过Close来进行封闭;

10、在规划设计方案的绘制过程中,要素类型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类型进行绘制,尤其应避开用INSERT插入一些块符号或者用Spline进行图形绘制;

11、规划成果图(含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中的管线设计分层方案与市政管线相同。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说明:

1、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的标注用于指标统计,在打印时可将这些层关闭;

2、在一个建筑物内有且只能有一个建筑高度和建筑面积注记,并且注记内容必须为数字;

3、若建筑轮廓与建筑基底重合,则需要进行重复绘制;

4、为了能够计算出规划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以及绿地率,因此对于绿地边界要求勾画成区域存放在绿地面层中,中间的填充图案(如树、灌木等)可另外建立图层进行存放;

5、对于停车场,应将地面停车场与地下停车场进行区分,分别置于不同的图层中,且必须保持封闭;

6、对于规划设计方案中的图层,应严格按照上述图层名称进行命令;

7、对于背景地图,可以将规划局提供的数据统一改变至?地形图?图层中;

8、对于未做明确要求的新增设计图层,设计人员可自行命名,但最好有明确的标识符?U_?来加以区分,如指标,可以用‘U_zhibiao’、‘U_指标’等;

9、对于要求闭合的图层,在用PolyLine绘制过程后,要通过Close来进行封闭;

10、在规划设计方案的绘制过程中,要素类型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类型进行绘制,尤其应避开用INSERT插入一些块符号或者用Spline进行图形绘制;

11、规划平面图中的管线设计分层方案与市政管线相同。

(三)、市政管线

1、对于规划设计方案中的图层,应严格按照上述图层名称进行命令;

2、对于背景地图,可以将规划局提供的数据统一改变至?地形图?图层中;

3、对于未做明确要求的新增设计图层,设计人员可自行命名,但最好有明确的标识符?U_?来加以区分,如指标,可以用‘U_zhibiao’、‘U_指标’等;

4、在规划设计方案的绘制过程中,要素类型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类型进行绘制,尤其应避开用INSERT插入一些块符号或者用Spline进行图形绘制;

5、对于管线设计过程中的点要素(管井、阀门等)、线要素(雨水管线、污水管线等)需要增加elevation属性,且该属性用来记录用来标识的点要素序列号、线要素序列号。且序号统一采用四位,管点从1000-4999、管线从5000-9999进行顺序排列。

二、绘图颜色、线型、线宽参考

三、用excel文件附带指标信息。

1、总体规划、分区规划Sheet控制指标

在图上为每个地块进行编号且编号必须唯一,在excel文件中进行一一对应。

2、控制性详细规划Sheet控制指标

在图上为每个地块进行编号且编号必须唯一,在excel文件中进行一一对应。

3、建筑属性Sheet

在图上为每个建筑进行编号且编号必须唯一,在excel文件中进行一一对应。

4、管点属性Sheet

表名:管点类型+_+Point(如污水检修井,则表名为wsjxj_point)

将在图上输入的高程值(该值为顺序标号,且必须唯一)与在

excel文件中与序号进行一一对应。

5、管线属性Sheet

表名:管线类型+_+Line(如污水,则表名为ws_Line)

将在图上输入的高程值(该值为顺序标号,且必须唯一)与在excel文件中与序号进行一一对应。

某设计院的CAD制图标准

设计院的CAD制图标准 一、总则 1、工作目标 1.1规范化——有效提高建筑设计的工作质量; 1.2标准化——提高建筑设计的工作效率; 1.3网络化——便于网络上规范化管理和成果的共享。 2、工作范围 本标准是建筑CAD制图的统一规则,适用于我院房屋建筑工程和建筑工程相关领域中的CAD制图及软件开发。 3、工作风格 本标准为形成设计院绘图表达的风格的统一,不提倡个人绘图表达风格。建筑制图的表达应清晰、完整、统一。 二、制图 1、制图规范 工程制图严格遵照国家有关建筑制图规范制图,要求所有图面的表达方式均保持一致。 2、图纸目录 各个专业图纸目录参照下列顺序编制: 建筑专业:建筑设计说明;室内装饰一览表;建筑构造作法一览表;建筑定位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楼梯;部分平面;建筑详图;门窗表;门窗图。 结构专业:结构设计说明;桩位图;基础图;基础详图;地下室结构图;(人防图纸);地下室结构详图;楼面结构布置;楼面配筋图;梁、柱、板、楼梯详图;结构构件详图。 电气专业:电气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表;平面图;详图;系统图;控制线路图。大型工程应按强电、弱电、火灾报警及其智能系统分别设置目录。 给排水专业:给排水设计说明;总图;平面图(自下而上);详图;给水、消防、排水、雨水系统图。 暖通空调专业:暖通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表,平面图;剖面图;详图;系统图。 3、图纸深度 工程图纸除应达到国家规范规定深度外,尚须满足业主提供例图深度及特殊要求。 4、图纸字体 除投标及其特殊情况外,均应采取以下字体文件,尽量不使用TureType字体,以加快图形的显示,缩小图形文件。同一图形文件内字型数目不要超过四种。以下字体形文件为标准字体,将其放置在CAD软件的FONTS目录中即可。Romans.shx(西文花体)、romand.shx(西文花体)、bold.shx (西文黑体)、txt.shx(西文单线体)、simpelx(西文单线体)、st64f.shx(汉字宋体)、ht64f.shx (汉字黑体)、kt64f.shx(汉字楷体)、fs64f.shx(汉字仿宋)、hztxt.shx(汉字单线)。 汉字字型优先考虑采用hztxt.shx和hzst.shx;西文优先考虑romans.shx和simplex或txt.shx。所有中英文之标注宜按下表执行 常用字型表表1 用途字型字高宽高比 图纸名称中文 St64f.shx 10mm 0.8 说明文字标题中文 St64f.shx 5.0mm 0.8 标注文字中文 Hztxt.shx 3.5mm 0.8 Hztxt.shx 3.5mm 0.8

义乌市城乡房地产规划管理技术规范

义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用地管理 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二节建设用地 第三节建筑容量 第四节绿地 第三章建筑管理 第一节建筑间距 第二节建筑退让 第三节建筑高度 第四节建筑基地出入口及停车 第五节城市景观与环境 第四章市政工程管理 第一节城市道路及交通设施 第二节管线综合 第五章附则 附录一名词解释 1 / 1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证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镇规划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义乌市市域总体规划》、《义乌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和本规定执行;尚无详细规划的,应按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的建设应按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可不受本规定的限制。 在规划编制、管理中,涉及消防、人防、环保、交通等其他专业的, 1 / 1

除符合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其他专业的有关规范和标准。 第二章用地管理 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城市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结合本市用地的实际情况,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宜符合表一的规定。 表一 1 / 1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 年级专业:2012级园林(景观设计) 学号:201206194028 姓名:唐明明

第一节技术标准 一、《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正文共列出151条基本术语,分为五部分:总则、城市和城市化、城市规划概述、城市规划编制(分十七项内容:发展战略、城市人口、城市用地、城市总体布局、居住区规划、城市道路交通、城市给水工程、城市排水工程、城市电力工程、城市通信工程、城市供热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城市绿地系统、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地区保护、城市防灾、竖向规划和工程管线综合)和城市规划管理。 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建设部组织编制并于1990年7月颁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 1、城市用地分类 城市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其中大类共分为: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及水域和其他用地(E)10大类。在大类下,又根据土地的不同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条件划分了46个中类、73个小类,并在大类下,根据阿拉伯数字代码,以表明其中类、小类的具体类别。城市用地分类代号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2、城市用地计算原则 在计算城市现状和规划的用地时,应统一以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范围为界进行汇总统计。城市用地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其计量单位应为万平方米(公顷),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1/10000或1/5000比例尺的图纸,分区规划应采用1/5000或1/2000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应采用同一比例尺的图纸。 3、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规划建设用地的标准的内容: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城市建设用地除水域和其他用地(E)类外应包括九大类用地。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为I~Ⅳ四级(用地指标数为60.1~120.0m2/人),现有城市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确定,应根据其现状人均建设用地

设计院制图标准

设计院CAD的制图标准 一、总则 1、工作目标 1.1规范化——有效提高建筑设计的工作质量; 1.2标准化——提高建筑设计的工作效率; 1.3网络化——便于网络上规范化管理和成果的共享。 2、工作范围 本标准是建筑CAD制图的统一规则,适用于我院房屋建筑工程和建筑工程相关领域中的CAD制图及软件开发。 3、工作风格 本标准为形成设计院绘图表达的风格的统一,不提倡个人绘图表达风格。建筑制图的表达应清晰、完整、统一。 二、制图 1、制图规范 工程制图严格遵照国家有关建筑制图规范制图,要求所有图面的表达方式均保持一致。 2、图纸目录 各个专业图纸目录参照下列顺序编制: 建筑专业:建筑设计说明;室内装饰一览表;建筑构造作法一览表;建筑定位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楼梯;部分平面;建筑详图;门窗表;门窗图。 结构专业:结构设计说明;桩位图;基础图;基础详图;地下室结构图;(人防图纸);地下室结构详图;楼面结构布置;楼面配筋图;梁、柱、板、楼梯详图;结构构件详图。 电气专业:电气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表;平面图;详图;系统图;控制线路图。大型工程应按强电、弱电、火灾报警及其智能系统分别设置目录。

给排水专业:给排水设计说明;总图;平面图(自下而上);详图;给水、消防、排水、雨水系统图。 暖通空调专业:暖通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表,平面图;剖面图;详图;系统图。 3、图纸深度 工程图纸除应达到国家规范规定深度外,尚须满足业主提供例图深度及特殊要求。 4、图纸字体 除投标及其特殊情况外,均应采取以下字体文件,尽量不使用TureType字体,以加快图形的显示,缩小图形文件。同一图形文件内字型数目不要超过四种。以下字体形文件为标准字体,将其放置在CAD软件的FONTS目录中即可。Romans.shx(西文花体)、romand.shx(西文花体)、bold.shx(西文黑体)、txt.shx(西文单线体)、simpelx(西文单线体)、st64f.shx(汉字宋体)、ht64f.shx(汉字黑体)、kt64f.shx(汉字楷体)、fs64f.shx(汉字仿宋)、hztxt.shx(汉字单线)。字型文件放置在单位计算机网络服务器上(其具体位置\\server1\software\standard\fonts)。 汉字字型优先考虑采用hztxt.shx和hzst.shx;西文优先考虑romans.shx和simplex或txt.shx。所有中英文之标注宜按下表执行 常用字型表表1 用途字型字高宽高比 图纸名称中文 St64f.shx 10mm 0.8 说明文字标题中文 St64f.shx 5.0mm 0.8 标注文字中文 Hztxt.shx 3.5mm 0.8 说明文字中文 Hztxt.shx 3.5mm 0.8 总说明中文 St64f.shx 5.0mm 0.8 标注尺寸西文 Simpelx.shx 3.0mm 0.8或是0.5(标注范围小的时候) 注:中西文比例设置为1:0.7,说明文字一般应位于图面右侧。字高为打印出图后的高度。 5、图纸版本及修改标记 5.1图纸版本

城市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

规划设计规范常用指标 居住区教育配套建筑指标: 居民量幼儿园小学中学 4000居民以上●● 8000居民● 配比数量40名/千人80名/千人80名/千人 最低面积配比(平方米) 幼儿园班数4班6班9班12班 用地面积1800 平方米2700 平方米3700 平方米4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 平方米1800 平方米2500 平方米3200 平方米 小学班数12班18班24班30班用地面积9700 11800 13600 15700 建筑面积2900 4300 5100 6200 班数18班24班30班36班用地面积15500 18100 31700 37000 建筑面积6300 8200 9100 11700 居住区人口分区控制规模: 居住区小区组团 户数10000-15000 2000-4000 300-700 人数30000-50000 7000-15000 1000-3000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用地构成居住区小区组团 1 住宅用地(R01)50-60 55-65 70-80 2 公建用地(R02)15-25 12-22 6-12 3 道路用地(R03)10-18 9-17 7-15 4 公共绿地(R04)7.5-18 5-1 5 3- 6 居住区用地(R)100 100 100 停车位配置比例 名称单位自行车机动车公共中心车位/100㎡建筑面积7.5 0.3 商业中心车位/100㎡营业面积7.5 0.3 集贸市场车位/100㎡营业场地7.5 --- 饮食店车位/100㎡营业面积 3.6 1.7 医院、门诊所车位/100㎡建筑面积 1.5 0.2 居住区用地指标 项目平均每居民用地(平方米) 小区用地14.5-22.0 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5-2.0 居住区级道路用地 1.5-2.0 居住区级公共绿地 1.0-2.0 其它用地 1.0 合计19.5-29.0

恩施州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版)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市规划 管理技术规定 (2018年版)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建设用地管理 (3) 第三章建筑间距 (8) 第四章建筑退让 (11) 第五章建筑日照 (12) 第六章建筑规划设计 (14) 第七章规划指标计算 (15) 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 (19) 第九章附则 (24)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障城市规划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2条恩施市城市规划区(以下简称规划区)内开展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涉及建设、消防、人防、绿化、抗震、环保、环境卫生、节能、交通、航空、气象、水务、燃气、文物保护、信息网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第3条本规定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恩施”为目标,切实保护自然山水格局,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引领城乡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利益的作用,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第4条本规定由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土、住建、交通运输、公安、消防、人防、园林、城管、水利、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2章建设用地管理 第5条建设项目选址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选址在现状交通和基础设施条件较为完善的区域。特殊区域的建设项目选址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三区四线”空间管制要求; (二)在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应当以旧城更新、整治为主,不得破坏原

城市规划规范大全完整版

《城市规划规范大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 57-94 [附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附条文说明] 防洪标准GB 50201-9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附条文说明)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附条文说明)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附条文说明)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附条文说明)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CJJ 46-91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附条文说明)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83-99(附条文说明)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1999(附条文说明)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附条文说明)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附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附条文说明)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 34-2002(附条文说明) 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 65-95(附条文说明)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 67-95(附条文说明)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附条文说明) 城市容貌标准CJT 12-1999 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2000(附条文说明)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附条文说明)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附条文说明)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条文说明]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多规合一规划成果

“多规合一”规划成果分析 一、“多规合一”技术报告 研究内容 按照“全域一体”的理念,一是统一发展思路、发展定位、总体布局、总体目标,确保同一区域“多规”在思路、定位、布局、目标上无冲突、无矛盾;二是研究“多规合一”技术标准或导则,分析多规差异,处理好“多规”之间技术规范的统一;三是划定控制线,以及“三生”空间;四是研究空间规划底图,统一边界、范围、用地性质、用地分类标准等。五是完成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产业发展与布局、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题研究。 主要框架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技术路线 第三章现状概况 第四章规划解读与分析 第五章多规差异分析与处理 第六章多规控制线划定 第七章各类规划修改建议 第八章“多规合一”一张图指引 第九章实施保障措施 附:专题研究报告、图册。

二、“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工程 成果内容 以“多规合一”技术报告为统领,以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调”数据库为基础,统一转换“多规”图件坐标系。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建、国土、环保、民政、林业、水利、交通、旅游、文物保护等所涉及的用地边界、空间信息、建设项目参数等多元化信息融合到一张1:10000比例尺的图上。 框架内容 “一张蓝图”主要明确的是区域“五线”和“三生空间”,其中“五线”是依据空间资源的不同使用功能,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以及产业园区控制线、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生态安全控制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控制线和文物古迹保护控制线等控制线;“三生空间”是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三、“多规合一”专项数据库 建设内容 按照“多规合一”标准规范,以区域现有的地理信息数据为支撑,以已有编制成果为基础,整合发改、国土、规划、环保、林业等部门的空间数据,建立“多规合一”专项数据资源目录,形成专项数据库,实现核心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数据整合。通过建成一个“大数据”数据中心,满足“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应用要求,为相关单位在业务管理、决策分析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数据支撑。 主要框架

设计院绘图标准

某设计院绘图规范标准 内容摘要: 一、总则 1、工作目标 2、工作范围 3、工作风格 二、制图 1、制图规范 2、图纸目录 3、图纸深度 4、图纸字体 5、图纸版本及修改标志 6、图纸幅面 7、图纸幅面 8、图层及文件交换格式 9、门窗表和材料表 10、补充说明 前言 自1995年以来,我院的计算机辅助设计工作,在院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推广下得到了全面普及,其应用已达到一定水平。为了进一步提高设计水平,使我院的计算机辅助设计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我们组织了总工办等设计人员,通过对我院近年来的计算机辅助设计工作的经验、提炼和总结,制订本标准。今后,凡我院承接编制的各类设计任务应用计算机辅助绘图,均需依照本标准进行。全院各设计人员在其具体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需要补充之处,请将有关意见及资料,提交给总工办,以便今后对本标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一、总则 1、工作目标 1.1规范化――有效提高建筑设计的工作质量; 1.2标准化――提高建筑设计的工作效率; 1.3网络化――便于网络上规范化管理和成果的共享。 2、工作范围 本标准是建筑CAD制图的统一规则,适用于我院房屋建筑工程和建筑工程相关领域中的CAD制图及软件开发。 3、工作风格

本标准为形成设计院绘图表达的风格的统一,不提倡个人绘图表达风格。建筑制图的表达应清晰、完整、统一。 二、制图 1、制图规范 工程制图严格遵照国家有关建筑制图规范制图,要求所有图面的表达方式均保持一致。 2、图纸目录 各个专业图纸目录参照下列顺序编制: 建筑专业:建筑设计说明;室内装饰一览表;建筑构造作法一览表;建筑定位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楼梯;部分平面;建筑详图;门窗表;门窗图。 结构专业:结构设计说明;桩位图;基础图;基础详图;地下室结构图;(人防图纸);地下室结构详图;楼面结构布置;楼面配筋图;梁、柱、板、楼梯详图;结构构件详图。 电气专业:电气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表;平面图;详图;系统图;控制线路图。大型工程应按强电、弱电、火灾报警及其智能系统分别设置目录。 给排水专业:给排水设计说明;总图;平面图(自下而上);详图;给水、消防、排水、雨水系统图。 暖通空调专业:暖通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表,平面图;剖面图;详图;系统图。 3、图纸深度 工程图纸除应达到国家规范规定深度外,尚须满足业主提供例图深度及特殊要求。 4、图纸字体 除投标及其特殊情况外,均应采取以下字体文件,尽量不使用TureType字体,以加快图形的显示,缩小图形文件。同一图形文件内字型数目不要超过四种。以下字体形文件为标准字体,将其放置在CAD软件的FONTS目录中即可。Romans.shx(西文花体)、romand.shx(西文花体)、bold.shx(西文黑体)、txt.shx(西文单线体)、simpelx(西文单线体)、st64f.shx(汉字微软雅黑)、ht64f.shx(汉字黑体)、kt64f.shx(汉字楷体)、fs64f.shx(汉字仿宋)、hztxt.shx (汉字单线)。字型文件放置在单位计算机网络服务器上(其具体位置server1softwarestandardfonts)。 汉字字型优先考虑采用hztxt.shx和hzst.shx;西文优先考虑romans.shx和simplex或txt.shx。 用途字型字高宽高比: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标准规范-(GB50442-2008)

1 总则 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 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 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strative office land use 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 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 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 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2.0.5体育用地sports land use 指市级和区级体育场馆及训练场地等设施用地。 2.0.6医疗卫生用地medical and sanitary land use 指医疗、保健、防疫、康复、急救、疗养等设施用地。 2.0.7教育科研设计用地education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land use 指有固定校址和用地范围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研 和勘察设计院所、信息和成人高等培训学校等设施用地。 2.0.8社会福利用地social welfare land use 指为孤儿、残疾人、老龄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所设置的学习、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了相关技术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德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建德市域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建德市域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活动,均按本规定执行。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条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并遵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进行分类。 第四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五《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附录五规定范围的建设

项目,应先提供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五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除外),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5。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八条新建建筑间距,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管线埋设、土地合理利用等要求,还必须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九条低、多层建筑(不含高度5m以下的门卫、变配电房、电信交接间、小库房、车库等附属建、构筑物,下同)之间的间距 (一)居住建筑正面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L为南侧(东、西)侧遮挡建筑高度1.2倍 、两幢建筑非平行布置,当夹角小于等于30°时,按平

“多规合一”规划的思路方法和技术应用20150424

关于“多规合一”规划的思路方法与技术应用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蔡克光 2015.04

?关于“三规合一”—多规融合的思路与方法?信息技术的应用(GIS-CAD-GPS)

“多规合一”的背景、目的与意义

(一)城乡建设与经济发展不匹配,需要”多规合一”进行统筹协调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出现城乡建设与经济 发展不匹配,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建设用地粗放低效; (2)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 (3)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城乡建设缺乏特色。 中央十八大提出?五位一体?的发展思想,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 的背景下,如何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统筹及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是摆在各地方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 全域统筹、城乡一体、多规合一的综合性规划是解决这一系列问题 的重要途径。通过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交通规划等规划相互衔接,实现多规合一。

(二)我国部分省市对多规合一的探索与实践1、广东 ?2008年6月,《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提出?统筹规划城乡空间布局,逐步推进‘三规合一’?。 ?2010年2月,在《关于印发2010年省政府工作 要点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积极推进广州、河源、云浮等地‘三规合一’试点?。 ?2008年河源市启动广东省第一个地级市三规合一规划,2010年云浮也完成了三规合一规划, ?2012年广州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启动了全市三规合一规划。云浮市 广州市 河源市

城乡规划技术规范

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 第一节技术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1、城市用地分类:按照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 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大类分为: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以及水域和其他用地(E)等10大类。 2、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关于居住,工业,道路广场,绿地四类主要用地,本标 准还规定了其他单项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分别为:居住用地18.0-28.0m2/人(其中采用I级用地标准的城市不得小于16.0 m2/人),工业用地10.0-25.0 m2/人(其中设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不宜大于3.0 m2/人),道路广场用地7.0-15.0 m2/人,绿地大于等于9.0 m2/人(其中公共绿地大于等于7.0 m2/人,对于采用I级用地标准的城市不得小于5.0 m2/人)。上述四大类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应一下规定控制:居住用地20-32%、工业用地15-25%(对于没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比例不宜超过30%)、道路广场用地8-15%、绿地8-15%。 《防洪标准》GB50201-94 1、城市防洪标准:城市根据其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性或非农业人口的数量分为 四个等级: 大于等于150万人的特别重要的城市,防洪标准为大于等于200年 大于50万人小于150万人的重要城市,防洪标准为100-200年 大于20万人小于50万人的中等城市,防洪标准为50-100年 小于等于20万人的一般镇,防洪标准为20-50年 第二节技术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1、规划设计基本要求: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 团三级;控制规模为居住区(10000-16000户,30000-50000人)、小区(3000-5000户、10000-15000人)、组团(300-1000户、1000-3000人)。 起规划组织结构采用多种组合形式。 2、用地、建筑与规划布局: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应包括居住区用地和其他用地 2类。其中居住区用地分为:住宅用地(R01)、公建用地(R02)、道路用地(R03)、公共绿地(R04)等4类。 3、住宅: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为基础,老年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 2H的标准。对旧区改造可以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照1H的标准。住宅侧面间距、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6层。

2011版城市规划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定。 第二条本技术规定以国家和安徽省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并结合亳州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在本市中心城区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从事与城乡规划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技术规定。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第四条城市用地分类 (一)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二)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它相关因素。 (三)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四)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按照住建部门颁布实施的建设用地分类标准采用用地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标准

(一)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和特殊用地(D)九大类用地,不包括水域和其它非城市建设用地。全市城市建设用地的人均指标应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中的规定。 (二)在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各类主要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和人均单项指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城市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表 (一)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开发区总体规划)和本规定表1《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的规定执行。 (二)凡表1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三)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表1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 (四)不宜在底层为大型商业、农贸市场的建筑上建设居住建筑。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1

多规合一规划内容

“多规合一”规划思路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工作会议精神为引导,围绕城镇建设空间规划改革的总要求,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以专项数据库为支撑,以信息化为突破口,以规划立法、体系完善、体制创新为保障,着力构建由“一个技术报告、一张蓝图、一个数据库、一个平台、一套机制”组成的“五个一”空间规划体系,破解发展难题、优化发展格局,切实提高政府的空间管控能力,全面推进区域规划体制改革。 二、规划原则 坚持统一协调、求同化异的原则。“多规合一”工作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多部门协作、公众参与、各级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机构、工作模式、技木方法、信息平台,找准规划差异,依法依规,应调尽调。同时,充分吸收各规划的理念、技术、方法和已有成果,寻求最大公约数和最大优势空间,实现各规划成果的全方位优化融合。 坚持底线思维、集约节约的原则。生态作为“五位一体”的重要一环,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前提。因此,“多规合一”工作应将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建设用地增量,以批复用地规模指标为上限,合理确定新增用地规模。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互协调。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以破解制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为导向, 以深入调研为基础,针对区域发展建设现状,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乡镇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等专题研究,找准“短板”和突破口,明确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多规合一”技术报告和规划控制协调体系,并突出区域特色。 坚持近实远谋、分步实施的原则。多项规划的协调统一,不仅是内容、指标、图纸的统一,还应保持目标和时限的一致性。编制具有统领功能的区域“多规合一”技术报告应将规划期限分为近、中、远期三个阶段,定出总目标、总指标、总布局,以及对应的控制协调体系,对应到三个规划阶段中去,体现规划在远近、虚实、深浅上的层次感和可操作性。 三、实施路径 第一步,制定“多规合一”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思路、目标及具体工作部署;第二步,进行“多规合一”基础性研究,完成《“多规合一”技术报告》编制及专题研究;第三步,完成“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工程;第四步,整合空间数据,构建专项数据库,建立区域空间规划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化实现“一张蓝图”管控全域。 具体如下图:

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30618试行)(1)

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 第一节用地规划 第二节建筑容量 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 第三章建筑工程规划 第一节建筑间距 第二节建筑层高与建筑面积 第三节日照分析 第四节建筑退让 第五节地下空间利用 第四章生态及建筑绿化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一节道路交通 第二节道路交叉口 第三节停车场 第六章城市风貌及建筑景观 第一节城市风貌保护 第二节建筑景观控制 第七章市政设施规划 第一节市政设施 第二节管线综合 第八章村镇规划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烟台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社会和谐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和烟台特色风貌,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四条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各区、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 第一节用地规划 第五条城乡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按照以中类和小类为主、大类为辅的分类方式对用地性质实施规划管理。 第六条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 规划的要求。

第七条建设用地规划应遵循兼容性原则,促进土地使用功能的有效混合。用地兼容要求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定,并在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中明确。 第二节建筑容量 第八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应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其建筑容量可参照本规定确定。 第九条居住用地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 多层住宅用地规模(ha) 60-140 20-40 1.6-7 容积率≤1.2 ≤1.3 ≤1.4 建筑密度≤20% ≤22% ≤25% 中高层住宅(7-9层)用地规模(ha) 50-130 15-35 1.4-6 容积率≤1.3 ≤1.5 ≤1.8 建筑密度≤20% ≤22% ≤24% 高层住宅(≤18层)用地规模(ha) 50-130 10-22 1-4 容积率≤1.8 ≤2.0 ≤2.4 建筑密度≤18% ≤20% ≤22% 高层住宅(>18层)用地规模(ha)50-130 10-22 1-4 容积率≤2.2 ≤2.6 ≤3.0 建筑密度≤16% ≤18% ≤20% 注:1、当用地规模大于小区规模、小于居住区规模时,按居住区选用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当用地规模大于两个组团规模时,按居住小区选用控制指标;当用地规模大于一个组团规模、小于两个组团规模时,按组团选用控制指标。 2、由不同层数住宅混合组成的住宅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最大值,应取单一类型住宅用地的控制指标作为计算的上限值,并按不同类型住宅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确定。

2018年咨询师继续教育发展规划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改革创新与多规合一试卷(88分)

发展规划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改革创新与多规合一试卷(88分) 1.单选题【本题型共10道题】 1.在哪个发展规划中,首次尝试将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相结合,提出了主体功能区的思想()。 A.“十五”计划B.“十一五”规划C.“十二五”规划D.“十三五”规划 2.关于主体功能区的空间开发和管制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严禁限制开发区域建设用地的扩张 B.限制开发区域着重提出严格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方向的产业发展的措施C.优化开发区域用于城镇和工业建设的用地规模增长速度应高于重点开发区域D.重点开发区域城镇和工业建设用地比重的增长速度可不予控制 3.根据诺瑟姆曲线,如果一个国家的城镇化率超过(),则处于城镇化的成熟阶段。 A.25%以下B.50~70% C.超过70%D.超过80% 4.下列哪种理论主要由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突变论等三个部分组成?()A.社会控制理论B.公共治理理论C.自组织理论D.社会公平理论 5.我国最早正式提出主体功能区理念的是()。 A.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B.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C.党的“十七大”报告D.党的“十八大”报告 6.关于主体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集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优化开发区域的下风下水区域,要尽可能保留一定范围的限制开发区域B.位于优化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下游河段的相邻区域不宜设置重点开发区域 C.考虑对老少边穷区域的政策扶持,有一定数量的重点开发区域可以分布在条件适宜的相对欠发达地区D.重点开发区域要与国家和省(区、市)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布局相协调 7.到2014年,我国已经编制了()个“五年计(规)划”。 A.10 B.11 C.12 D.13 8.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原则上要确定为()。 A.优化开发区域B.重点开发区域C.限制开发区域D.禁止开发区域9.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是()。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 理) (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自 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物退让 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 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 第八章特定区域 第九章附则 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表三建筑容积率折减率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四)仓储用地; (五)市政设施用地;

(六)绿地。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第六条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一)行政办公用地(C1),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二)商业金融业用地(C2),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游业和市场等用地; (三)文化娱乐用地(C3),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四)体育用地(C4),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五)医疗卫生用地(C5),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六)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第七条工业用地(M),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

城市规划相关规范

城市规划相关规范 目录如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002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 57-94 [附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 50220-95 [附条文说明] 防洪标准GB 50201-9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村镇规划标准 GB 50188-93(附条文说明)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 50280-98(附条文说明)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附条文说明)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附条文说明)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CJJ 46-91 公园设计规范 CJJ 48-92(附条文说明)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83-99(附条文说明)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 50293-1999(附条文说明)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GBT 50331-2002(附条文说明)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附条文说明)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35-2002(附条文说明)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附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附条文说明)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 34-2002(附条文说明) 环境卫生术语标准 CJJ 65-95(附条文说明)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CJJ 67-95(附条文说明)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 85-2002(附条文说明) 城市容貌标准 CJT 12-1999 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2000(附条文说明)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附条文说明) 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设施标志CJ 28.1-91 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设施图例 CJ 28.2-91 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机械与设备CJ 28.3-91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附条文说明)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条文说明]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 37-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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